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2024-08-27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精选10篇)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1

一、我校2012年共有101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7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外,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以及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5)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注意事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2011年9月底前与我校拟就读的学院联系申请推荐免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

●根据教育部规定,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现场摄像的报名方式,凡准备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今年9月底10月初注意浏览我校网站 http://gs.njtu.edu.cn。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科期间(含应届生)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六、相关政策: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8年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

●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其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国防生按教育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除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以外,所有考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政策择业,户口可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 http://gs.njtu.edu.cn。其它事宜可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亦可访问我校各学院网页。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4 翟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王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邱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002 邓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7240 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7039 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黄老师 理学院

010-51688373 刘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0-51688708 陈老师 软件学院

010-51684092 唐老师 建筑与艺术系

010-51684824苏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

010-51688622卢老师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2

一、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

应用心理学专业, 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方向。

二、招生对象

全国各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

三、招生人数

30人。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2.在高校或省级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三年以上, 学习结束后愿意继续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及生涯发展辅导工作;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四年以上 (截止到2009年9月1日) ;

4.得到所在单位同意, 能够保证学习时间, 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08年10月10日-31日 (每天9:00-22:00) 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提交信息时请注意:

(1) 报考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 (代码:10027) 。

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 (代码:1127) 。

(2) 报考院系所选择:心理学院 (代码:007) 。

(3) 报考专业选择:应用心理学 (代码:040203) 。

(4) 由于网上报名系统中没有“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这一方向, 报考研究方向请统一选择:心理测量与咨询 (代码04) 。

(5) 由于网报系统中没有单考科目, 网报时考试科目请选择:101政治、201英语、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实际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业务综合, 均为单独命题, 考生应按实际考试科目复习备考。

(6) 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

报考类别选择:委托培养。

(7) 考生必须在备注信息第一栏中填写“单独考试”字样。

若“报考学校”、“报考点”、以及“考试方式”填报错误, 则该条信息作废, 考生须注册新用户后重新填写。

2.网报成功以后, 考生还必须根据北京市研招办网上公告的要求, 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3.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须于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拍摄电子照片。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号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 或者未现场确认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的, 报名无效, 不能参加入学考试。

4.完成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2008年11月25日之前将下述书面报考材料寄送到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邮政编码:100875;收件人:马瑞杰)

(1) 报名表 (见附件, 填好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 大学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可由毕业院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

(4) 科研成果复印件 (公开发表文章首页目录页, 2004-2008年) ;

(5) 重大奖励证书复印件 (省部级以上, 2004-2008年) ;

(6) 个人自述一份, 内容应包括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 对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工作的认识, 参加本项目的期望, 以及学习和研究设想;

(7) 两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 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不再安排入学考试。

考生应于2008年1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 初试

1.初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1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和业务综合, 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综合满分为3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业务综合包括就业政策 (100分) 和心理学导论 (200分) 两大部分内容。就业政策部分不指定参考资料;心理学导论部分参考资料:《大学心理学》, 张厚粲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 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09年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我校将于2009年3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 (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 , 届时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2.复试内容和方式:以面试为主, 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和思想政治状况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 综合考查, 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3年。

学员主要采取半脱产方式学习。学习的形式包括:集中面授、自学、实习和毕业论文。集中面授时间暂定为假期。

九、毕业、学位授予及就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 考核合格,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 发给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学员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迁转户口和档案, 毕业后必须回原工作单位。

十、学费

2010年高校招生体检办法出台 篇3

国家卫生部等3部委发布的《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5项检查,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5项检查服务。

今年军事院校军检、面试和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仍在高考结束后进行。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者,一律不予录取。具体为:凡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先参加各市警备区(军分区)组织的政审、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并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检、面试。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宏福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距校本部约30公里。英语、日语两个专业一年级教学安排在校本部,其他专业一年级教学安排在宏福校区。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软件工程三个专业本科四年教学安排在宏福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

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关于志愿填报。根据今年部分省份采取平行志愿的情况,我校招生计划安排有所不同。

我校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两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在平行志愿省份,这两个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我校普通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以外的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

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这两个专业和我校的普通专业一起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两个专业录取至少填报这两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未填报这两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这两个专业。

第十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我校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一条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我校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各省份的不同情况,我校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3分。在非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在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两个专业按第九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关于大类招生。我校电子工程学院按“电子信息科学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完成两年教学计划后按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相关专业培养;理学院设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完成一年半教学计划后按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相关专业培养。

第十三条 关于色盲受限。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我校专业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应用物理学专业,不宜报考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第十四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 关于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保送生、经学校认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选测为2A,必测为4C 1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也需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二十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四章 学费

第二十一条 2010年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会计学、法学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年级开始按学分收费,三、四年级共需修读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4 2 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年。另外,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等材料及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发布的信息。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考生,开除学籍。同时,根据职责权限范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3407(传真)。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5

2009年10月16日 浏览: 681

转载自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zs/content/zsjz_ss2010_mla.htm)

北京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的第一批招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MLA)的单位。我校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培养目标侧重规划与设计工程实践,兼顾研究,要求有较强的综合能力,通过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与训练,使他们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获得丰富的行业经验,成为符合我国景观规划与设计、风景区与世界遗产、空间与设计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2010年计划招生30名,其中拟接收免试推荐50%左右。学习年限为三年。本专业没有奖学金名额,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本专业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关于申请和接收201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我校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MLA)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09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和城乡与国土规划设计管理相关的学术论文,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09年9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三)招生方向

01、景观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0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

03、风景区与世界遗产

04、空间设计

(四)考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风景园林基础

④景观设计学原理,建筑设计与建造(该考试科目由30%基本题和70%方向题组成)。

考试科目③中风景园林基础由必考和选考两部分课程内容组成。考题分为4组,A.城市规划原理60分,B生态学基础45分,C.风景区规划与设计45分和,D.建筑历史与理论45分。其中,A为必考题,考生可以从B、C、D三组课程中选择两组完成,累计完成三组考题,满分150分。

考试科目④中报考01、02、03方向的考生限考景观设计学原理,报考04方向考生限考建筑设计与建造。

关于考试科目③和④的参考用书,请2009年9月下旬见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网站。

(五)资格审查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30%至150%。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能力测试6小时(2小时中文能力测试,4小时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三、学习能力证明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在复试前提交“学习能力证明材料”。

证明本人学习(包括从事研究与设计)能力的材料,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包括:(I)个人陈述(限A4纸一页);(II)代表性作业(实习报告全部或者节选、规划或者设计作业与作品、最好包括指导教师评语);(III)参加的规划设计或者研究项目(须注明本人贡献);(IV)获奖证书复印件;(V)发表论文复印件(若有);(VI)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VII)本科毕业论文摘要与评语(往届生)或者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应届生);(VIII)英语水平与能力证明材料;(IX)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学习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A4大小一册,并附详细材料目录,超过A4页面折页。学习能力证明材料若与报名材料重复,请分别提供。

任何学习能力证明材料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无论录取与否,学习能力证明材料恕不退回,由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留存。

四、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五、培养方式

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为3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1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八、住宿

全日制风景园林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电话:010–62751181-821,或者9;010–62759003(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学科技园502,503室

联系人:路老师

邮编:100085

电子邮箱:gsla@pku.edu.cn

网址:http:///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电话:010–62753837;010–62751926(传真)

地址: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351S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liuchao@urban.pku.edu.cn

邮编:100871

网址: http://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生办公室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6

我校2010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约2500名(其中推荐免试硕士生约占35%)。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推免硕士生和统考生初试的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3、符合A或B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A。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5、在校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报考。

三、推免硕士生

1、招生对象

① 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③ 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① 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用A4纸下载打印一份);

② 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④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须≥440分);

⑤ 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3、申请办法

① 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填写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② 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③ 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④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2010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注意: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四、统考硕士生

1、网上报名

时间:2009年10月(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报名及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

2、现场确认

时间:200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地点: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都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在校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专业的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成人应届毕业生凭在校学生证)、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考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交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入学考试

① 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 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上海地区的考点设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③ 考试方式:分初试(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和复试(我校各学院组织进行)两个阶段。

④ 初试科目:

(1)根据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余学科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命题。

(2)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第三门初试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含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复试办法:

① 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② 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门类的划分确定,即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等12个门类(详情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③ 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标准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总成绩(200分)计入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12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奖助学金

学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建立了四类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保证录取的全部硕士生都可以获得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资助体系实行动态评定和管理的方式。同时,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各类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资助。推免硕士生优秀生源、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考生、在学期间学业优秀的硕士生,都可获得高等级奖学金资助:资助100名优秀生源(含推免生和统考生),提供460元/月的优秀奖学金(按12个月计发);提高资助学业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的比例,提供460元/月的优秀奖学金(按18个月计发)。

七、研招办联系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841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含医学院)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部分专业课参考书目

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不含医学院)

招生简章(致考生书)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部分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医学院硕士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致考生书)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部分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7

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电算化)

专业优势:引进国外英语教程,利用小班教学、外教授课、英语论坛等多种形式强化语言能力和专业能力。学生毕业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加方颁发加拿大总校相应文凭,学生还可以赴加方学院海外联合院校继续学习,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熟练掌握涉外会计专业知识、审计知识与电算会计软件,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英语应用能力与计算机财务信息处理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就业岗位群:学生自主择业,学校可向涉外企业推荐工作;毕业后可通过国内“专升本”、赴海外联合院校留学等多种途径继续深造,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学校可全程协助学生申请录取通知书及办理签证手续。

经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

专业优势:引进国外英语教程,利用小班教学、外教授课、英语论坛等多种形式强化语言能力和专业能力。学生毕业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加方颁发加拿大总校相应文凭,学生还可以赴加方学院海外联合院校继续学习,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商务英语应用能力,掌握现代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熟悉并能应用常用的中英文商务及管理软件,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能适应国际商务活动的专业人才。

就业岗位群:学生自主择业,学校可向涉外企业推荐工作;毕业后可通过国内“专升本”、赴海外联合院校留学等多种途径继续深造,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学校可全程协助学生申请录取通知书及办理签证手续。

广播影视类(中外合作办学)(新闻采编制作)(数字传媒)

专业优势:引进国外艺术英语和动画课程,利用小班教学、外教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语言及专业能力。学生毕业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加方颁发加拿大总校相应文凭,学生还可以赴加方学院海外联合院校继续学习,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熟练掌握数字传媒的专业知识,掌握行业英语,具备三维动画技能和艺术修养,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完成数字传媒行业的文案、策划、创意、制作或统筹等工作的综合性技能型人才。

预测2010年北京六大科技热点 篇8

2009年底,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哥本哈根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中国始终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战略任务。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可以预见,2010年将是我国积极开发低碳技术,加强科技储备的一年。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在低碳技术研究方面应走在全国前列。

科学技术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技术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当前要积极支持开发先进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提高能效水平。

业内专家建议,“十二五”期间,应大规模推广应用目前成熟先进的能效技术节能建筑太阳能热利用,热电联产,热泵、超超临界锅炉,二代加核电,混合动力汽车等:着手安排部署新一代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运营,如三代核电,风电、电动汽车,IGCC,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加快其商业化进程:同时,开展四代核能CCS,太阳能热发电,二代生物燃料,先进材料等技术的基础研究。

据悉,全球已有50多家金融机构投资13亿美元进行低碳技术开发,以期在低碳经济上占领技术制高点。我们应加强与发达国家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生物固碳技术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关键技术的交流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加强消化吸收和创新,共同构筑全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技术合作平台。

相关链接:北京与伦敦将在低碳技术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2009年12月3日,北京市科委副主任朱世龙会见了英国伦敦发展署业务拓展及运营部Matt Gunn先生和伦敦发展署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刘桐渤等一行,商讨北京与伦敦在低碳技术领域的合作事宜。

双方认为,英国伦敦发展署和北京市科委已有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下一步希望建立定期协调会晤机制,通过高层互访、人员交流、共同组织活动等,进一步推进双方在低碳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具体合作。

双方初步确定,将于2010年8月伦敦市长访问北京期间,在北京召开“北京一伦敦低碳技术论坛”。会议由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发改委和伦敦发展署共同主办,研讨的主题包括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研发的风险投资、低碳技术转移及示范等。伦敦方面将邀请20~30家英国企业参加会议,这些企业将带着相关技术与北京企业对接洽谈。

No.2新能源汽车

2010年,北京市将在出租车领域进行纯电动轿车的示范运营工作,以及实现北京生产的动力电池在欧V混合动力客车上的国产化替代工作。

为落实科技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程和“科技北京”行动计划,北京市科委于2009年启动了“纯电动轿车动力系统要害技术研发”等7个重大科技项目(课题),投入科技经费4220万元,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工作。目前,北京已经规划以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扩大混合动力,纯电动客车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在环卫领域试验应用电动环卫车为重点,至2012年,实现新能源车辆的应用规模达到5000辆,并在不同位置建设电动车的充电站。

据了解,北京市科委将通过以下三方面的措施,推动北京市在新能源汽车研究开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更好地实现科研成果向产业化的转化,实现北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着力提升生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促进整车企业对引进技术实现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在整车集成技术,关键零部件开发上,充分利用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这个平台,集成北京现有的企业和院校的技术力量,采用市场化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扩大产业化规模,集中力量建设新能源商用车,乘用车及零部件三个产业基地,逐步在北京地区形成新能源汽车批量生产能力。

二是重点培育和支持关键核心零部件实现产业化,完善产业链。动力电池方面,建立全自动动力电池生产线,生产高水平和高一致性动力电池产品。同时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锂离子动力电池隔膜以及电池成组应用技术攻关与产业化。驱动电机方面,支持北京市具有优势的稀土永磁驱电机和发电机技术开发,并吸引国内具有优势的电机制造商落户北京,实现电机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部件电动化方面,优选具有优势的相关企业配合整车研制,进行零部件开发和产业化,并实现科研院所相关技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技术产业化转移,为新能源汽车的整车产业化服务。

三是建立技术支撑与服务体系,加强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测试公共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汽控股公司整车研发平台基础上进行整车平台的完善和开发工作。在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建立并完善驱动电机测试基地和充电设备测试基地,在北方车辆研究所建立并完善动力电池测试基地。

相关链接:北京新能源汽车登陆台湾

2009年6月20日,由北京市科委与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主办、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北京新能源汽车签约及交车仪式在北京新能源汽车制造设计基地隆重举办。

在仪式上,台湾成云汽车公司和福田汽车正式签订了采购75台欧V混合动力新能源客车的购买意向合同,北京生产的新能源客车将首次登陆宝岛台湾。福田汽车还向西城区环卫中心等单位交付了新能源汽车。下一步,北京将陆续向济南、大连等城市提供新能源汽车,有力支撑了国家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示范工程的实施。

此次会议的隆重召开标志着北京市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推广应用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No.3轨道交通

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00万辆,在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给首都经济繁荣带来新的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一些现实难题。因此,加强安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应用研究迫在眉睫。2010年,在科技交通领域的研究将不断提高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的创新能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环保,高效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支撑。

据了解,为满足北京和全国轨道交通建设需求,突破地铁高端核心技术,北京市科技计划从2004年至今连续三期滚动立项,支持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地铁建设公司、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交通大学等机构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北京自主研发的CBTC(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核心技术和国产化的核心设备,作为政府采购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首台(套)示范项目,将直接应用在即将于2010年开通的地铁亦庄线上,采购金额达到1.4亿元,实现科技成果从研发到应用“质的跨越”。应用该技术的亦庄线地铁列车发车间隔将达到1分30秒。目前,地铁

2号线发车间隔为2分,地铁1号线发车间隔为2分15秒。

另外,2010年,北京将针对轨道交通发展的瓶颈——信号系统,在三期重点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核心技术体系,加快建立北京市CBTC研发中心,联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北京轨道交通新技术的产业联盟,推动城市轨道交通CBTC产业高速发展。

目前,北京已攻克了牵引、制动,转向架整车集成等技术难关,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b型车。下一步将以轨道交通房山线作为示范线路,通过政府首台(套)等政策支持,采购北京市自主研发,制造的轨道交通b型车辆,通过实载运行,不断提高和完善产品性能,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同时,推进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与之相配套,打造国内首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运营线路。

相关链接:中低速磁悬浮列车将在北京运营

北京市科委持续10年对中低速磁悬浮技术的关注和支持有望开花结果——预计2015年开通试运营的大台线将使用中低速磁悬浮列车。早在1999年,北京市科委就曾组织专家开展可行性论证,自2001年起先后就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工程化开发等方面立项,支持了3个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经费累计达2000万元,国家科技经费2000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已经突破了悬浮与控制等一系列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掌握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工程化技术,2009年6月在唐山建立了1.6公里的试验线,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二个独立掌握该项工程技术的国家。与其他轨道交通相比,自主创新的中低速磁悬浮列车不仅噪声低,而且转弯半径只有轻轨的1/3,而爬坡能力却达到轻轨的两倍。

No.4民生科技

民生科技在2010年将得到空前重视。这是因为北京市拥有丰富的科研成果,而这些成果长期集中在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科技在社区层面被视为“阳春白雪”,社区服务方式、服务水平与居民需求差距很大。

2009年底,北京市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伟光向市人大代表报告北京科技工作时表示,“解决民生关键问题,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将是北京市科委2010年重点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之一。

2009年,北京市科委以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

谈到2010年的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情况,北京市科委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副处长张宇蕾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四个“服务于”全面开展工作,即:服务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于市场需求的拓展;服务于科技成果的转化,服务于民生科技的发展。以提升民生水平为出发点,继续开拓市场化运作模式,着重推动科技成果在社区示范应用并实现产业化,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拥有先进适用技术的产业化基地或示范应用基地,充分发挥科技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中的引导与支撑作用,大力发展民生科技,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切实贡献。

据了解,北京市科委还将推动建设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农产品食用安全生产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为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科技支撑,围绕肝炎,艾滋病,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等10类重大疾病防控,开展技术调研;推进交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等。

相关链接:30项先进科技成果惠及50万北京居民

2009年12月26日,在“首批北京市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暨第三批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命名仪式”上,北京市科委副主任朱世龙透露,2007年以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进社区服务科技应用建设成果斐然,30项先进科技成果惠及了50万北京市城乡居民。

朱世龙介绍,迄今,北京已经建设了104家创新型科普社区,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创建百家创新型科普社区”的工作目标。在充分总结、凝练创新型科普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北京市科委又启动了“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是“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中“12个科技支撑工程”在社区的集中体现和应用示范,是北京市科委推进民生科技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贴近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经过一年多的探索,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已经建立了“市科委总体推动、区县配合管理、街道具体实施”的三级工作体系,形成了“街道出需求、科技咨询机构出方案、运营企业出实施”的三方合作机构,探索形成了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科技支撑社区服务的长效机制。今后,北京市科委将会持续深入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进入社区,整合更多的科技成果、科技资源汇聚社区,惠及居民。同时,还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将示范区的科技成果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使得科技成果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让居民走进科技、享受科技、热爱科技,推动民生科技发展。

北京市投资千万破解高楼救火难题

2009年底,北京市科委启动了一项“超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救援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的重大科技项目。市科委将投入1000万元,研发可将水送达300米高度的超高压泵消防车,以及利用芯片技术,迅速定位高楼被困人员并以最快速度营救。

No.5首都科技条件平台

2010年,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将整合100亿元可供开放的科技条件资源,全面服务于创新型城市建设。

北京是全国科技资源最丰富的地方,但企业需求与科技资源却未形成有效对接,强大的科技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支撑力。近年来,以“撬动科技资源,促进开放共享;服务企业需求,促进社会发展”为宗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通过激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北京地区的科技资源对外开放,并实现深度研发实验服务,提高了科技的投入产出比,为科技重大专项和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

北京市科委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平台管理和运行机制,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首都丰富的科技资源对外开放共享。现已初步形成涵盖国家和北京市和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体系,为区域创新体系提供重要支撑。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已经形成系统化、网络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科技资源开放服务体系。

据北京市科委负责人介绍,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建设将采用高校院所资源整体开放模式。在其内部,采用“伤筋不动骨”的做法,即在不改变现有体制的框架结构下,对内部科技资源的管理和运营机制进行改革,采用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手段,实现工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两个突破,迈出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重要一步。为促进科技资源对外开放共享,基地采用“小马拉大车”的做法,引入专业的服务机构作为基地运行的核心载体,由相应的团队负责开放科技资源的经营:

与此同时,北京市科委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对基地的运营效果进行考核。

2009年,北京市科委与12家高校院所和大型企业合作共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整合264个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1.3万台套仪器设备,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上半年,平台已为3500余家企业提供了研发实验服务,服务合同额达2.2亿元。

在《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科技发展与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中,“十一五”期间北京“创新型城市”主要发展指标之一是“2010年争取1/3左右的国家科技条件平台建在北京。”

No.6科技旅游

北京拥有丰富的科技旅游资源,但一直没有被开发。透过北京市科委最近发布的信息可以看出,2010年北京的科技旅游概念将成为一个热点。

科技旅游是以游览科技景观,追求科技知识为目的的旅游活动。历史上的遗址和文物,现代的先进科技工程、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各种专业技术从创新到生产的流程,以及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水文、植被和地质景观等,都可经开发利用成为吸引游客的新亮点,成为科技旅游的场所。

据了解,北京市科委正着手策划将创新基地(数字娱乐、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创新型乡镇,专业产业园区等)、重大成果示范设施(中低速磁悬浮)等政府支持,便于参观游览的典型科技项目成果开发成“科技旅游”线路,通俗易懂地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广。

相关链接:“北京市科技旅游专家研讨会”召开

2009年12月9日,北京市科委朱世龙副主任组织召开了“北京市科技旅游专家研讨会”,来自中科院、北京交通大学等单位的14位专家和北京市科委、市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科委科技宣传处副处长张宇蕾就北京市2009年的科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科技旅游工作的初步设想向与会专家做了详细的介绍,市旅游局旅游促进一处处长王清就北京市旅游工作进行了介绍。

与会专家分别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的意见》以及“科技北京”行动计划,对2010年北京市科技旅游的资源、产品、市场和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会上,专家们普遍认为科技旅游是以科技资源为支撑的专项旅游,是旅游的一个新兴模式,具有很好的推广前景;同时科技旅游也是充分展示北京市“科技北京”建设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又一大窗口,并成为公众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了解“科技北京”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

2018年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简章 篇9

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二、招生地区、招考方向及招考方式

官网: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4.凡省级艺术类统考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该省考生须取得统考合格证; 5.16至22周岁,即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舞狮考生可适当放宽)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身高以我校初试测试为准;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7.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3(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二)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舞蹈、龙狮表演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官网: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高考);

(二)除福建、陕西、重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考生外,其他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三)如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获得专业合格证书。在省级统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如省级统考未涉及,则考生只需要参加校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2月10日(逾期不受理考生报名)报名网址: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 2.上传考生本人照片:

考生本人近1个月以内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1张(蓝底);考生本人手持二代身份证件半身照1张(要求身份证正面朝前,放置于本人胸前,照片要求考生面部及身份信息字迹清晰,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扫描并上传以下材料(如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官网:

(1)二代身份证件(正反面,临时身份证无效,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2)考生在当地招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高考考生号的《2018年**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北京考生为“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

(3)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报名表进行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4)凡省级统考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上传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明。4.网上缴费:180元。(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1)未按时缴纳校考费用,则上传材料不予网上审核,考生将被视为未报考我校,不具备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一经缴费,如考生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2)如初试被淘汰,学校统一通过原银行缴费途径退还考生复试费用80元。

(四)网上打印校考准考证

待学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后,考生于2018年2月22日至25日期间自行打印《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达考场,进行考试。

六、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8年3月3日至4日(3日初试,4日复试)

(二)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三)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方向进行报考,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自行登录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下载查看。

官网:

(四)校考初试只作是否合格评定,校考成绩以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2.报考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不得外请陪考担任舞伴;复试时,伴奏音乐由学校提供,男女考生既可以双人配对,也可以单人参加考试(只有1次上场机会);初试被淘汰考生不得作为舞伴陪同他人参加复试;配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不得更换舞伴。

3.报考健美操、啦啦操、舞蹈方向的考生,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本人自备U盘。要求考生自备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U盘播放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服装一律不得带有任何单位的字样或标志,且须符合我校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场考试。

官网:

5.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可于4月1日后,登录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七、录取办法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福建、陕西、重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七省,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舞蹈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其他招生省份,依据分省计划数分招考方向,按校考专业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舞蹈表演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7年标准,2018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九、其他说明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10

发布时间:2012-12-10 09:03:22来源:自主招生网

为推动素质教育,推进招生体制改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13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3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1、具备相应学科特长,对我校林学类、地理信息科学、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观赏园艺方向)、旅游管理、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林经济管理、英语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

2、具备相应学科特长,对我校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工业设计、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

注:

1、以第1条申请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只能报考相应条件中规定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复试时除笔试外,须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无效。

2、符合第2条申请者,仅为理科考生,需提供美术作品一幅,且只能报考第2条中规定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复试时除笔试外,加试徒手画,不再进行面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笔试成绩无效。

3、对于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考生,我校接受考生自荐,同时接受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具体中学名单详见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校荐。校荐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同时予以公示。校荐考生经过我校初审,公示无异议者直接获得复试资格;校荐考生中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中学当年全部校荐考生的复试资格,并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bjfu.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2、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选拔录取”。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经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有效;

(3)以第2条申请的考生,须附铅笔素描作品一幅(题材不限,纸张大小要求8开,此作品将与徒手画加试试卷比对打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注:

1、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2、由具备推荐资格中学统一推荐的考生材料,须由推荐中学附上推荐表(推荐表由我校邮寄至相关中学),并统一邮寄。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徒手画。其中,以第1条申请的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以第2条申请的考生进行笔试和徒手画加试。

(1)笔试:笔试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学生只能参加上述一所学校组织的考试。笔试内容为数学、能力测试,均无相应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当天进行,由专家组进行分组面试。

(3)徒手画加试:笔试当天进行,内容为铅笔素描风景画。

3、资格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为

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专业加分政策;面试成绩、徒手画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面试成绩、徒手画成绩优秀的B档考生视同A档,享受A档考生相应的加分政策;面试成绩、徒手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资格。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示备案。

四、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本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并服从专业调剂。

(1)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专业。

(2)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如报考规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以实际考分按统招生条件决定是否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12月28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3、初审结果查询:2013年1月15日-1月20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同时公布考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复试时间:2013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

5、成绩查询:2013年3月中下旬(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布)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北京林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常见问题解答

1、你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如何报名?

答: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应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出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自制报名表。报名、初审结果、考试结果均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牢记自己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2年12月10日——12月28日)。

2、网上报名填写申请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网上报名首先要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在填报过程中要反复核对信息。在报名系统中,考生要注意阅读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中的相关提示。要求信息尽可能详细,文字内容简洁、清楚。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3、网上报名填写申请表前应准备哪些资料?

答: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信息资料:

(1)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政治面貌、民族、生源省份、身份证号;

(2)中学信息:中学名称、邮编、中学级别、校长姓名、校长电话、中学联系人、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

(3)联系信息:本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4)家庭基本信息:关系、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

(5)志愿信息:所选科类、预报专业(3个);

(6)奖项信息:获奖名称、获奖时间、获奖级别、获奖等级。

4、网上报名所填专业与高考填报志愿的专业必须一致吗?录取时以哪个为准?答:请尽量一致,最终录取时以考生高考实际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5、为何网上报名系统时常发生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如报名信息无法提交?

答:报名高峰期受网络状态影响,时常有不能登陆系统、掉线等情况发生,影响报名工作的正常进行。主要原因是校园网与普通网之间存在带宽的差值。

建议考生及家长注意以下2点:

(1)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且按照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

(2)如果发生网络不通畅的情况,请避开上网高峰期或更换浏览器。

6、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丢失,如何找回密码?

答:

(1)将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2)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以下申请内容“本人预报考北林大自主选拔录取,因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密码遗忘,申请找回”,并由考生本人在申请书后签字,留下联系方式。

(3)将含有以上内容的材料传真至我办(传真:010-82381399),并及时致电我办确认传真接收情况,我办将及时对考生的密码进行重置,重置后的密码均为:111111。考生在密码重置后请及时进行修改,防止泄露。

注:已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过的往届生的账号仍可用,若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申请程序同上。

7、申请材料是不是越多越好?

答:考生的申请材料要适度,把认为最能反映自己特长和高中阶段主要成果的材料附上即可,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相关获奖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初中或小学阶段的奖项无效,不必提供)。同时,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的必备材料要准备齐全,统一装订成A4纸大小,将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无需单独制作其他封面。

8、你校如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答:根据我校公布的申请条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中奖项、特长、兴趣等信息以及中学的推荐意见,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9、我是文科生,具备美术特长,可否提交美术作品按第2条资格申报?

答:此申请条件主要是为我校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工业设计、木材科学与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等需要有一定绘画基础的专业选拔适合的人才。以上专业仅招收理科生,因此文科生不能报考。

10、往届生可以报名么?在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时,填写哪所学校的基本信息?

答:往届生和应届生一样,均可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往届生填写2013年高考报名的中学信息。

11、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如何报考专业?

答: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理科生只能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理科专业中选择填报,文科生只能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文科专业中选择填报。

12、考生可以自荐么?自荐和校荐有什么区别?

答: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我校接受考生自荐,同时接受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具体中学名单详见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校荐。校荐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同时予以公示。校荐考生经过我校初审,公示无异议者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13、通过初审后,复试将如何组织?

答:我校将于2013年1月15日—1月20日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同时公布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14、你校自主选拔录取复试时的考试内容是什么?

答:自主选拔录取复试有笔试、面试、徒手画测试。其中,以第1条申请的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以第2条申请的考生进行笔试和徒手画测试。笔试不是简单考核学生高考的科目和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知识的运用,知识面宽度,逻辑思维以及推理等综合能力。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徒手画测试内容为铅笔素描风景画。

15、“五校联考”成绩是否可以相互承认?

答:五校联考是指我校与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成绩不互相承认,考生只能参加上述其中一所学校组织的复试。

16、你校能否提供往年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笔试题目作为参考?

答:我校笔试的考察内容为数学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范围比较广泛,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建议考生不要打乱中学安排的正常学习进度,不必进行针对自主选拔录取的复习准备。

17、你校2013年自主录取复试在京外设考点吗?

答: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复试统一在校本部举行,不在京外另设考点。

18、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是否占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答: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不占本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但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能选择在本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19、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如何确定?

答: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复试成绩将入选考生分为A、B两档,按照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专业级差为3、1、0。

20、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A、B两等仍是按20分、10分来加分吗?

答: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的考生,A、B等级的加分分值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加分分值,专业级差仍为3、1、0。

21、对于在申请虚假材料和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你校将如何处理?

答: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都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对于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

22、自主招生考生入校后与普招生在教学上是否具有特殊性?

答: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校后与同专业普招生共同编班,共同上课,没有特殊安排,同时学校会对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来的学生的在校学习、成长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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