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采购合同

2024-07-15

食品企业采购合同(共8篇)

食品企业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为确保食品安全,确保食品来源可溯,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食堂统一供应蔬菜类、肉制品类、油类、调味品类、蒸馍、面粉大米等相关食材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 5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5)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6)提供采购货物的 “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7)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

/ 5 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

第六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七条:货物装运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八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3)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

/ 5 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7)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第九条: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拖延付款。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报价表(或临时供货发票)、甲方订货单及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

/ 5 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采购合同 篇2

一、案例呈现

(一) 合同标明设备有规格型号而供货设备无标签标识

如在采购酸纯化仪时, 采购合同中标明产品规格型号为Cleanacid EV-3.125, 而在供货时发现该产品无标识。

采购方在安装验收时发现无标识时提出疑问, 该供货方代表说该设备就是无标签, 如果采购方需要标签, 该供货方代表可以找家广告公司做个标签贴上去。在采购方坚持不同意继续安装并拒绝验收时, 某公司出具了一说明, 表明“该公司是法analab公司在中国西南地区的独家代理, 法国analab公司生产的酸纯化仪 (Cleanacid) , 型号:EV-3.125, 由于该设备为加热设备, 印制的标签升温后将会被熔化, 故在设备上没有该标签”, 并出具了中国西部部分用户名单。供货方提供了海关报关单, 报关单有采购方名称及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酸蒸馏纯化器, 用于实验样品的制备Analab牌, EV-3.125ml, 蒸发) 。

(二) 合同标明的设备原产地与供货时设备原产地不同

如在采购气相色谱仪时, 采购合同中标明产品原产地是美国, 而在供货时发现包装上印制有“made in china”, 产品报关单上也表明该气相色谱原产地是中国。

在采购方不同意安装验收时, 供应商先后提供了说明。一是表明“我公司所投标产品美国安捷伦品牌气相色谱仪, 标书制作的时候, 我公司职员由于经验不足, 在确认参数性能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况下, 没有确定产地, 所以导致标书及合同出错。二是表明“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高科技跨国公司, 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作为一家跨国企业, 安捷伦在全球多外国家均设有工厂, 其中液相色谱产品工厂设在德国, 质谱产品工厂设在美国, ICPMS产品工厂设在日本, 气相色谱产品工厂设在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等等, 所以在这些工厂生产的产品都属于美国。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气相色谱仪工厂承担着安捷伦全球气相色谱订单的生产任务, 全球各地的气相色谱订单都是在上海保税区内的工厂生产包装并通过香港发往全球。”

(三) 合同标明设备品牌与供货设备品牌不一致

如在采购液相色谱仪时, 合同标明液相色谱的品牌、规格型号为Waters、Alliance e2695, 配置其中一项为“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以下简称检测器) , 含分析流通池、数模转换器1套”。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的是Alltech检测器。

采购方因为检测器品牌不是合同要求的Waters而不同意安装验收。供货方先后提供了说明称:1.招标文件中液相色谱配置中检测器, 技术要求含有分析流通池、数模转换器, 其中数模转换器就是各种液相主机专门用来接Alltech检测器。2.采购方使用科室和采购科室在采购前期方案中就有优先选择Alltech检测器。3.在供货方与厂家定货时, 商务与相关厂家人员也与采购方使用科室和采购科室再次确认了Alltech检测器的品牌型号, 就因定货时双方都没有注意双方在签合同时都忽略了标注Alltech检测器的具体品牌型号, 故导致了本次安装验收问题。并要求采购方据实予以验收。

在采购方坚持不同意验收后, 供货方再次作了说明称:1.技术参数方面:1) 公司所供Alltech检测器是完全满足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2) 众所周知现能自主研发生产检测器的主流厂家只有Alltech和Waters, 其他部分品牌都是贴牌Alltech公司的检测器。因以往Waters液相都默认配置Alltech检测器, 招标文件中又没有要求附属配件检测器与主机液相色谱仪为同一品牌。所以我方疏忽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出附属配件检测器型号, 造成了贵所验收人员认为检测器是Waters品牌的误会。3) Waters液相连接Waters品牌检测器是不需要数模转换器的。2.市场占有率方面, 在XX市境内药检及与药相关行业, Alltech检测器的市场占有率是遥遥领先于Waters检测器的。3.成本价格方面, 公司提供的Alltech检测器加上数模转换器的成本略高于Waters检测器的成本。

在采购方仍然不同意验收时, 该供应商提出签订补充协议, 提出要求采购方同意将合同中检测器确认为Alltech检测器, 并赠送电脑、色谱柱等实物。

二、原因分析

(一) 综合分析

综合上述三个事项, 在食品检验设备政府采购时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采购方在采购前调研不充分, 提出的技术参数或直接来自于某一供应商, 在招标代理机构制作标书时缺乏专业评估意见, 从而造成招标书可能出现品牌倾向性。二是在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请购、采购科室与供货方私下接触并导致更改合同事宜。三是供货方与采购方可能存在一些不合规事宜, 如采购方索要或接受供货方的赠品。四是供货方的态度比较恶劣, 或公然叫嚣贴牌, 或以职工失误搪塞, 或找些采购方无法核实的理由。五是食品检验设备市场上或许存在大量的贴牌产品、无牌产品。六是采购此类设备给固定资产管理带来隐患。作为固定资产采购, 合同与实物不一致, 付款无法执行。作为固定资产账实管理, 会出现账实不符。

(二) 个例分析

案例一:一是因为该设备是法国生产的, 采购方无从知道法国对生产设备标识规定。二是供应商提供的由XX省某公司出具的说明, “因为高温要引起标签的熔化就无标识”显然不符合常理。三是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用户对于相同的产品予以了验收, 能否作为采购方同意予以验收的依据?个人认为不能。四是对公然叫嚣贴牌的企业, 采购方应不相信其企业信誉, 从而将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选择权在省级财政局, 而省级财政局认为这样的事是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 不是政府采购管辖范围。

案例二:一是对于某个品牌的设备, 采购方不一定能全面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经过财政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过的标书, 难道专家也不清楚其生产经营情况吗?个人认为专家在评审时应掌握相关情况。二是对供货方提供的说明, 采购方无从判断其真伪:无从知道其品牌总部的生产安排情况, 无从知道其品牌总部印章的真伪。三是原产地不同的设备, 其价差是非常大的, 品质也有所不同。既然合同中注明是原产地美国, 对供货方提供的原产地中国的产品, 个人认为不应予以验收。

案例三:一是供货方歪曲对合同的理解, 对合同中限定了品牌的配件, 强词夺理说配件中无品牌要求, 并把合同的理解失误强加于采购方。二暴露出食品检验设备行业中一些潜规则, 如贴牌产品。三是供货方欲以赠送其他产品而让采购方接受不符合合同的产品。个人认为该设备不应予以验收。

三、工作建议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事关三方即采购方、供货方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下面, 我分别从三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一) 作为采购方, 建议从两方面入手

1. 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

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包含采购参数提出、询价、付款、验收、入库、固定资产管理等环节, 并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整个采购流程都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字。二是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自觉接受单位内控部门监督采购过程。三是绷紧廉政建设的弦, 建立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四是领导要带头遵守法纪。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因政府采购的特殊性, 采购方按《合同法》履行合同时, 还得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法律不了解的, 建议聘请法律顾问。

2. 单位政府采购责任科室要恪尽职守。

请购科室要增加知识面, 掌握拟采购设备的性能和参数要求, 不得私下与相关供应商违法违纪接触, 对拟定的参数不能直接来自于某品牌或者违规限定品牌;采购科室在采购前对拟采购设备进行充分的调研以掌握市场行情, 在拟招投标文件时要充分表达采购方的诉求, 不得出现违规限定品牌, 不得对某供应商带有倾向性, 在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按采购评审确定的内容签订;验收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进行验收, 不得验收与合同不符的产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付款, 不得支付实物与合同不符的款项, 不得出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设备管理部门不得接收与入库单不符的产品。

(二) 作为供货方, 建议从三方面入手

1. 在做产品宣传过程中, 不得向采购方提供虚假宣传, 不得私下与请购科室或者采购方相关责任人违规利诱接触。

2. 在做投标书时, 严格按照采购方的招标文件所列需求来报, 工作要细致严谨。

3. 在履行合同时, 严格按照合同来履行, 不得提供与合同不符的产品, 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三无产品, 不得不正确履行合同造成采购效率低下。

(三) 作为财政部门, 建议从两方面入手

1. 在采购合同签订前, 一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要配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来制作招标文件。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考核, 要认真考虑专家的专业知识, 配备食品检验设备相关的评审专家, 同时要考核专家评审工作的质量。

食品企业采购合同 篇3

关键词:核电企业;设备采购;合同索赔管理

随着核电事业的发展,核电企业在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的管理过程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合同不完善、技术变更、供货范围变更等,引起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索赔。所以,为强化核电企业合同管理,应切实编制好合同文件、抓好变更管理、认真对待,及时有效的应对合同索赔事件,尽可能的将损失减低至最小。

一、引起核电企业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索赔的因素分析

经笔者对引起索赔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核电企业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索赔因素主要为以下几点:

1.合同文件不完善,存在遗漏等问题。合同文件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一旦买卖双方签署,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对于核电企业而言,设备采购合同文件具有条款关系复杂、内容多等特点。所以,在合同谈判签署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客观因素,导致合同文件存在遗漏缺陷。例如,在合同文件中,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的描述不一致,以至于设备在供货中存在细节上的差异。因此,由于合同文件不完善的因素,引起核电企业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索赔。

2.相关技术条件出现变更,辅助设备技术条件不明确。核电企业在大型设备的采购招标中,设备的主要技术已确定,而对于辅助设备尤其是由中标人的分包商提供的设备,标书中对此部分的技术描述相对简单,其技术要求并不清晰明确。这样一来,在相关辅助设备的供货时,就可能出现与主设备的不一致。此外,由于设备安装工程条件的改变等因素,要求设备进行不同程度的修改,进而引发索赔。

3.供货范围变更,买卖双方的供需发生变化。核电企业在设备的采购过程中,从签署到供货,通常在五年以上,合同执行周期太长。这一特点决定了核电一般采用边设计、边建设的模式,所以,在较长时间的跨度下,买方由于设计不断深入,更改设计文件;导致原来供应商已经确定或采购的设备部件发生改变。这样一来,就引发了合同索赔。

4.供货期变更,延误企业工期。核电企业的采购设备多是大型设备。一方面,由于设备安装进度或现场仓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核电企业可能会要求卖方延期设备的交付。这样一来,卖方就需要承担额外的设备管理费用;另一方面由于卖方设备出现质量而出现返工,或厂商赶工不及时,而导致设备的交付期延长,影响核电企业工期。所以,在这两方面的因素下,引发合同索赔问题。

5.合同款支付周期较长,对卖方资金计划造成影响。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核电企业通常要求较长的质保期,且核安全决定了对设备验收的处理流程相对偏长,付款条件相对苛刻,导致供应方合同收款滞后,对其资金计划造成影响。所以,部分供应方基于自身利益,会向核电企业提出财务费用索赔。

二、核电企业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索赔管理

核电企业在采购合用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积极有效的应对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索赔事件。基于有效的措施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对此,可以从下几个方面着手,落实采购招标合同索赔管理。

1.編制好合同文件,确保合同的完善性。合同文件的编制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应确保合同的完善性,尤其是对于供货服务范围、相关技术等,进行全面而清楚的反映,避免因含糊不清而造成合同履行中存在纠纷,尤其是技术描述部分,参数必须准确。同时,为强化合同的风险管理,可以对相关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全面的预测,并在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这样,可以对一些索赔因素进行有效地规避。

2.做到流程优化,在满足合同支付条件时,确保及时付款。为确保买方履行合同,企业应对流程进行优化,减少或缩短中间审批环节按时付款,这也是作为买方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我们知道,买方付款及时,易造成买方资金周转困难,尤其是小型供应商可能会陷入合同执行停滞的尴尬境地。当然,确保按时付款一定程度上可为供应商更好的履行合同创造条件。

3.抓好合同变更管理,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在合同索赔事件中,合同变更是主要因素之一。所以,企业在合同索赔管理中,应抓好合同变更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变更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在合同变更的具体管理中,相关的管理程序可这样:

提出变更→审核→技术经济分析→卖方报盘→双方谈判→报批。

这样,不仅强化了合同变更管理,而且强化了买卖双方的沟通交流,降低合同索赔事件发生的概率。

4.认真对待合同索赔,积极开展反索赔谈判。一旦合同索赔事件发生,作为买方的核电企业,应及时有效的处理索赔问题。同时,必须对供应方进行反索赔,以对冲供应方提出的索赔。这就要求在合同执行中注意对供应方违约行为的证据收集,包括文件、邮件、信函往来等。此外,在索赔谈判的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平等而有效的协商。并且,索赔谈判必须以合同条款为依据,以合同中约定的文件为基础,对相关问题事项进行谈判,如延长交货时间导致的费用、设备文件延误的文件记录,调整价格等,以减少双方经济的损失。

三、结束语

近年来,核电企业发展迅速,随之的设备采购量也日益增加,所以,强化核电企业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的索赔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郑小燕:对电力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探讨[J].电力出版社,2011(03).

[2]吴小芳:电力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及改进对策[J].劳务合同,2011(11).

关于食品采购合同 篇4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采购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采购合同 篇1

甲方: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乙方: XX 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为保证XX公司XX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 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 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五条 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

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乙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年 7月18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2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包装袋(以下简称合同物料)的供需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采购物品的内容及成交价格(人民币)。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物品为:有条码国标袋/马甲袋、无条码马甲袋、连卷袋等其他塑料包装袋,详细以订单为准。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行情以报价单形式确定。

2、采购订单的确认:甲方向乙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的形式发出“采购单”订货,乙方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确认回传,未作确认回传的视为接受订单。

3、产品的质量标准:材质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参数要求,破裂强度需达到测试标准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材质要求为准,但是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1 物料表面要干净、无污点,印刷内容的字体大小、印刷颜色须与甲方提供的资料相符,不可有叠印、多印、漏印或印字字体模糊之类等问题,合同物料的封口、连接处必须粘合牢固。

3.2 合同物料的外观及尺寸、重量须符合甲方要求,详细以订单为准。

3.3 乙方接到订单时务必看清楚物品要求的尺寸、重量,请严格按要求尺寸、重量生产,合同物料尺寸公差为+5mm/-5mm,厚度公差为+0.05丝/-0.05丝,标准尺寸、重量参照合同附件。

4、包装要求:

4.1 物料包装必须标识清楚重量、规格、数量,送货单上应标明我司订单号、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

4.2 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一定要准确,与实物相符。

4.3 运输中,车子必须盖上雨布,以免被淋湿。

5、核算方式 :以订单中物品单位为准。

6、交付和验收:

6.1 交付时间:以订单确定的时间为准。

6.2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仓库内。

6.3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卸货及承担费用(卸货费贰佰元内由供方承担),并附有乙方送货单,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由乙方负责。

6.4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和订单中规定的品质要求以及样品为准。

7、付款方式:

7.1 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本司安排货款,月结60天,含17%增值税。

8、保证金:

8.1 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甲方供货条件后,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8.2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保证金不计息,双方合同终止后,甲方凭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保金。

8.3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8.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经销合同时,甲方将扣罚全部保证金。

8.3.2 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如封口、连接处粘合不牢固等,导致甲方使用中造成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扣罚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9、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有对双方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双方交易的内容不能泄露。

10、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产品外观及尺寸、重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存在偷工减料,负误差过大,甲方将扣罚乙方10%货款。

10.2 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所受的损失费用。

11、甲方的违约责任:

11.1 甲方若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份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11.2 无正当理由,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可拒绝收货。

12、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凡有关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成,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来往以传真、电脑,邮件等形式进行的,传真件,联系记录,邮件等作为业务来往依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一经双方授权签字代表签署盖章,即时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17、如双方没有其他书面确认,本合同所列双方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以传真或EMAIL发送,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以邮件或快递发送,发送后第3天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3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 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金额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品种 规格 单价(元)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30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优习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食品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福州英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

2、数量、价格:订购数量200箱,每箱单价780元。

3、总计价款:人民币156000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加工 一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品种、数量、金额:

说明:1、以上价格含设计、材料、加工费、运输费用及宣传单、的印刷费用;

2、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样稿制作生产,双方对样盒进行封样,作为验收依据;

3、货品按实际成品交到甲方的验收认可数量结算;

4、甲方如有追加,乙方凭甲方生产。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计:)的定金,乙方交货完毕,经甲方外在质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全额发票再支付合同总额的 %(计: 元),余款在无质量问题后,到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交货时间:

在 年 月 日前送至,其余数量的交货时间以甲方 签字的传真件为准。

四、运输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途中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交货地点:。

六、代收单位代为收货和验货,如有异议五天内提出,乙方负责质量之保证。

七、货到代收单位后,乙方必须协助代收单位进行卸货,直到货卸完为止。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往来单据,必须由甲方共同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制作的产品与封样样品不符的(材质、外观、印刷图样、文字内容等),若重新制作能在最迟交货日前交货的,乙方应给予重新制作。若重新制作不能在最迟交付日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与样品不符部分价款双倍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5天内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1%计算违约金,在余款中直接扣除;超过5天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十、乙方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若有必要,必须对产品进行备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7

供货单位:

经甲方和乙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长期向甲方供应食品原材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为保障甲方饭店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货物。

二、操作流程

1.甲方于每周星期五下午 5 点前以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将下周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表发送到乙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经乙方确认后该价格作为下周的结算价格。甲方的价格须低于市场均价。

2.乙方每天下午 5 点前将次日的订购清单以邮件方式或者传真发到甲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

3.甲方按照乙方的订购清单的要求于次日 8 点前将相应的食品原材料送至乙方饭堂。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送达的,双方协商解决。

4.如遇市场缺货,甲方无法提供乙方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则甲方可以更换类似品种,但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5.甲方送货到乙方饭堂后,经双方人员现场过磅,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该送货单作为结账的凭证。

三、结算方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最后一天结算该月货款,乙方须在结算次月的15 日之前以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方式将甲方上月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据。如果乙方需要发票,则相应税金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前及时付款,如果超过规定付款期限,则每超过一天,乙方须缴纳罚款为货款的0.1%,如果超过付款期限30 日历天乙方仍未付款,则甲方有权停止配送服务。

四、甲方责任

1.如果甲方在食品储存及加工等环节导致食物变质以及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甲方负责。

2.甲方如果在向丙方下达订购清单后需要改变清单内容,必须在当天晚上10 点前向乙方提出。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因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的原因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责任确属甲方的,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2.乙方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新鲜的,如果甲方发现食品原材料属于隔夜或者变质,则可以拒绝收货,同时要求乙方及时补送新鲜食品原材料,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员工正常就餐,则每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甲方须提供书面的通知给乙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甲方将直接从当月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4.乙方送货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甲方除饭堂之外的其他区域。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签约权。

七、合同解除

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希望解除合约,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约。但如果在通知后的三十天以内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而另外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约的一方必须向对方赔偿人民币一万元。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争议,双方可以向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采购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

2、数量、价格:订购数量________箱,每箱单价________元。

3、总计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________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食品合同 篇5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乙方: XX 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为保证XX公司XX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 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 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五条 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

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乙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20xx年 7月18日

【食品采购合同范本(二)】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方向需方供应以下产品:

1.表格内的单价是指到达交货地点的价格。

2.每批实际送货量以需方的订货单为准。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并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订货单,订货单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3 日。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

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乙方进行确认。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1)应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

(2)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QS的相关要求;

(4)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若因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需方可提出退货要求,由供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保质期限

供方提供任何有质量保质期的商品在交付需方时的剩余保质期限不得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三、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包装日期/批号、保质期、净含量/规格、贮存条件、产品执行标准、供货商、供货地址、联系电话、原产地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不回收。

四、交货时间

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全部或者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等内容的订货单,订货单的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 5__日,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需方进行确认。如供方未按约定进行确认的,需方有权另行采购或者不接收其所供产品。

五、交货方式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在交货前(即货物到达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仓库之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需方及其在全国各地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厂区库房(或者需方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需方在订购单中须注明每批次的交货地点。如需方临时改变交货地点的,应提前通知供方,若因需方未及时通知供方导致发错货,由需方承担责任。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订货单,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进行收货初检,初检合格后根据实际收货情况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需方签收的送货单是进行货款结算的凭据之一。

六、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明确填写收货单位、产品品名、净含量/规格、单位、数量等,送货单位必须盖公章。为规范送货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送货时《送货单》忘记携带或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拒收产品或者对供方进行500元/次的处罚。

2、同时供方每半年必须向需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在需方要求提供外检报告而未及时提供或一直不提供的,由需方自行送样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支付(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3、外包装要完整无损,外包装上必须有完整的标识标签信息。

4、需方发现货物存在任何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供方。如货物确实存在问题的,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调换货物或是退货,供方对需方选择何种处理方式不持任何异议,并应当全力配合。无论需方采取何种处理方式,因退换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应由供方赔偿。如需方在验收期限外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供方仍应当按照上述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5、产品重量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供方承诺每件产品净重量与标签信息的净含量相符,如抽检发现产品净重量不足或解冻后净重量不足,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或在结算时按实扣款。

6、需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方承担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责任,如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无论需方是否已经验收,均由供方全部承担。

七、付款方式

需方定期以一个月为一结算和付款周期。即当月的发货数量在次月的个工作日内由供需双方进行对账,承诺于发货次月的 25号 前将货款付至供方指定账户。

八、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供方应承诺所有产品均为供方提供,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如有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由供方支付需方违约金10万元,需方也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3、产品质量不符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或者要求更换合格货物,供方应当及时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与供方另行协商处理。

4、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供方逾期交货或交货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拒收或者要求供方正确履行。如需方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货日止,按逾期交货金额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任一情形发生两次或以上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6、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货的,供方不承担责任。

7、供方应为需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不得给予需方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变相回扣,如有发生,供方应按其违约前6个月的实际交货总金额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且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需方若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9、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

5、印刷许可证□

6、检疫证明□

7、产地证明□

8、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9、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0、绿色食品认证书□

11、有机食品认证书□

12、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HACCP)□

14、质量安全认证书(QS)□

15、供需双方约定的其他□

16、税务登记证□

17、外检报告□

十二、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十四、双方基于本合同的订货单、供方确认的传真件、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以及本合同附件均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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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采购合同书 篇6

需增加订货,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供货给甲方。

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物料质量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蔬菜应为新鲜、无病虫害;

2、肉类、鱼类应保证鲜活、优质;

3、副食品、调味料应为正规厂商出品,货物包装完整,标识清楚;

4、冻品在解冻以后无腐烂和异味;

5、乙方为甲方代购的全部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不得参假;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热忱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7、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有任何不轨行为,否则即时终止合同。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该将所需菜单提前一天通知给乙方。

2、甲方尽量一次性将所需菜单下齐,但因特殊情况需更改菜单,乙方要尽力按时送到。

3、按时结算。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食品企业采购合同 篇7

一、完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框架及条款

任何一种管理形式都有其特有的框架和结构, 经济合同也不例外,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框架是以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为前提进行的, 主要由四部分构成, 即思想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效益评价体系。

第一, 思想体系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 体系的宏观基础即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管理体制; (2) 体系的价值序列为法-理-情; (3) 体系的立足点为自律和自卫; (4) 体系的理论基础即知识性, 包括法律、法规、系统控制、信息论、电脑技术、效益分析;逻辑性, 包括目标设立与优化、人才培训、机构制度完善、标准化和实践等, 时间性, 包括合同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后期管理等。

第二, 组织体系的主干是:主体决策-业务制衡-全程控制。一是审批采购计划和订立合同;制订合同管理制度;解决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决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奖惩等。二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承办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任务;三是各业务部门配备一批熟悉业务知识和具有丰富合同管理经验的专 (兼) 职合同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合同, 向上反馈合同管理信息等。

第三, 制度体系主要包括: (1)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即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由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制度。 (2) 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对外签订合同一律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书面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或复代理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期限内签订合同。 (3) 合同审查制度, 即规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 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的制度。 (4) 市场调研和市场竞价制度, 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和厂家品牌等进行市场调研, 了解市场行情、采取招议标订货、批量订货、代理等方式, 优选供应厂商, 努力追求物资的功能价格比最优化。 (5) 主体资信调查制度, 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对方的主体资格, 履约能力、信誉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等进行认真考察, 并逐一建立起客户档案。资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对方单位是法人还是其他经济组织, 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对方单位的地址、规模、性质、主管部门、成立的时间、注册资金数额;通过审查营业执照, 看合同标的是否属于对方经营范围, 确保有履约能力;企业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品性、学识是否优良t委托代理人资格是否真实, 合法, 手续是否齐全t通过税务部门咨询, 看对方近三年经营效益状况, 对方所持的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每年及时参加了年检。 (6) 文本审查制度, 文本审查是签约的实施阶段, 其目的是保证合同合法、合理, 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文本审查时要严格把握。 (7) 履约检查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将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相比较, 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 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履约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看是否按合同约定方法、时间、地点进行了标地物交付;看价款或酬金支付是否严格遵守合同规定, 是否有逾期现象;看货物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生违约或纠纷是否追究对方单位的违约责任, 纠纷发生后是否按合同约定方式或法律法规方式解决。如需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是否在有效期内办理起诉或申请仲裁手续。 (8) 限额审批制度, 对于不同类别的物资采购合同在审批会签后, 规定限额以上的合同还要分别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批, 再由合同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四, 效益评价体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1) 评价的指标体系。 (2) 效益的评价方法。 (3) 合同成本的构成。

二、实行全面合同管理

在研究和建立合同管理模式时, 要注意其可操作性, 不脱离现状又不停留于现状, 从现状向既定的目标过渡。力求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统一, 理论性操作性与实际可操作性相统一, 既满足现实应用的要求又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力求避免停留在浮浅的表面分析、现象罗列和一般化经验总结上, 要着力于目标管理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代理论的运用上, 由此可达到以下三个目的: (1) 探索一个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阶段性的管理目标; (2) 制订一个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协调性和开放性的完整管理体系; (3) 确立一个具有动态的, 受信息调节而又符合法律规范的控制体系。

在企业的对外经济合同中, 应把所有的物资采购业务纳入合同管理, 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上, 对反映经济活力契约化水平的各项指标实行全额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一是规范使用合同文本。二是实行合同全过程管理。三是运行业务合同化机制。。

三、加强企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经济合同管理法律意识强而且缜密, 除要有一套严密的管理体系外, 在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也必须系统而严密。只有有了科学严密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才能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因素做出快速反应, 减少失误和漏洞。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 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成为了企业财会工作重要内容, 企业必须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 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

采购结算与合同管理 篇8

关键词:原燃料结算 合同管理 降低采购成本

1 采购结算

1.1 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 钢铁企业生产,消耗的物料品种繁多,结算方式多样。对于大宗原燃料的结算一般采取优质优价的方法。优质优价包括“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按质论价结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为基础,依据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最终结算价格;按质论量结算,是不依据物资的检斤量做为最终结算量,而依据检斤量与理化检验结果确定的干基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的结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是紧扣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确定不同的结算方式。

1.2 采购结算与合同条款 钢铁企业原燃料产品的合同条款一般有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及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量加减价约定、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合同价格、质量加减价条款和验收标准是结算的的重要依据。

1.2.1 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 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1.2.3 质量加减价条款约定的内容 钢铁企业大宗原燃料合同根据物料有效成份的不同,加减价方式不同。通常在结算当中按合同加减价方式的不同,我们把结算类型分为有效成分累加类型、简单计算类型、折吨计算类型、等级判定类型、中间换算类型等。这一部分条款是优质优价结算的核心内容。

1.2.4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火运。

1.2.5 结算方式:①一票结算,开据17%增值税票。②两票结算。即含税包干到厂价减运费,其余开据17%增值税票。

1.2.6 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需(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7 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履行有效期。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 原燃料采购结算员的工作程序①审定合同:结算员收到业务科签定的采购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推敲。②收集资料:收集交库单、化验单、磅单等原始票据,了解掌握企业调价及合同条款变更、异议处理情况。③结算:结算员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类型,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据各种数据指标和对应关系,计算采购价格出据结算单。

2 合同管理

2.1 合同管理的概念 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2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2.2 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2.3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3.1 认识根源 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

2.3.2 法律意识: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

2.4 加强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结算关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2.4.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4.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培训不断加强签约人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员应该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员担当,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2.4.3 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采购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采购部门结算人员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3 充分发挥结算作用,完善合同结算条款

做为原燃料供应的源头部门,为充分发挥结算的作用,我们几次号召全体业务员对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整理、调整结算方式,规定更为合理的奖扣区间。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在保证供需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堵塞业务漏洞,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3.1 防止以次充好,改变月加权平均结算为单批结算方式 结算中我们发现,月加权平均结算与单批结算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奖励封顶而处罚却不封顶,并且处罚比奖励力度大的采购合同,其结果尤为不同。供应商如果按月加权平均结算,在一个结算周期所送的煤平均不超标就可能有奖励,常常逃脱其中个别超标批次的处罚,有可能以次充好,不能保证进厂原燃料质量的均衡性。为此,我们协助业务科对此类合同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喷煤灰、硫指标月加权平均结算变为单批次结算,一个化验批次一个结算价格,显示质与量的对应结算,为供需双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 针对精粉水份严重,合同条款规定加倍扣水 曾有一阶段,进厂精粉出现了水份严重超标,致使储料厂无法码垛,入炉料配比不准,对入烧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了加强进厂原料的质量,提高入烧炉料的稳定性,综合各方意见,从合同上加以约束,即:“水份≤12%时,按化验水份干基结算;12%<水份≤14%时,按公式[12+(化验水份-12)×1.5]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14%<水份≤16%时,按公式[15+(化验水份-14)×2]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水份>16%时,拒绝进厂。”水分大于12%加倍扣罚,水分超标现象及时得到遏制。

3.3 保证炉况顺行,结算条款规定球团返矿不付款 球团返矿由于抗压强度不够造成的球团粉量增大,对高炉的冶炼产生一定的影响。优化粒度组成的的关键是筛除小于5mm的粉末,一般<5mm的应不超过3%-5%。

为此,我们建议合同结算条款改为“含粉<5mm不超过5.00%,含粉超标部分不予结算。”这一结算方式的改变,使进厂球团矿的含粉率大大减少。

3.4 规定合理磅差,严谨供货合同 各大矿务局炼焦煤的结算以对方发货时的检斤为准,我公司的检斤化验只作为下转厂矿成本的依据,双方检斤化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虽然在煤的采购中矿务局煤炭结算以对方为准是全国惯例,但我公司承担着较大的途耗及化验结果不符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约束矿务局的质量检验结果?我们从实现的时间上,要求对方在发出物资时立即报出水份。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我们对双方水分差超过4%的月份做了统计,及时与供方沟通协商决定,我们在合同中增加“水分差超过4%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生效后,制约了对方化验水分过高现象。

3.5 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及时调整计量检斤结算办法2008年上半年,钢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原料价格一直上扬,焦炭和有些炼焦煤种一度出现紧张的局面。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个别品种的合同条款向供货商作了倾斜和让步,例如焦炭和1/3焦煤合同验收标准规定“以出卖人出厂检斤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2008年6月30日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我们认真分析市场变化,把握市场价格走向,掌握各钢铁企业的采购信息,充分利用集团优势、从8月26日始,焦炭、部分1/3焦煤的检斤、化验结算方式改成以买受方为准,降低因供方检斤、化验为准可能在途耗、化验误差方面带来的“潜在”经济损失。

4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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