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房贷款

2024-07-23

个人二手房贷款(共7篇)

个人二手房贷款 篇1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二手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自筹购房款(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20%。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高于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与银行认可评估价格孰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基础上,按比例进行浮动。具体浮动比例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

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

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的本金保持不变,利息按上个月剩余本金计算。

◆阶段性等额本息

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年)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阶段性等额本金

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年)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仅限于一年期及一年期以内的贷款)。

贷款担保

以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龄不超过当地邮储银行规定年限、且能够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作为主要担保;借款申请人要求在抵押登记之前提前发放贷款的,应由邮储银行认可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供保证担保。

办理渠道

申请人本人向当地开办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

最快2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贷款发放时限由当地二手住房过户、抵押登记的时间长短决定。办理流程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房产过户→落实贷款担保→银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申请资料

◆购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职业与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售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证书、配偶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为购房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应经过银行审核(或准入),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银行经审核,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的其他资料。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个人二手房贷款 篇2

一、商业银行在二手房贷方面存在的主要风险

1. 中介公司存在的信用风险。

因目前二手房贷款的客户资源大多为中介所掌握, 所以造成很多银行在推出新业务品种时过度依赖中介, 将中介作为业务扩张的主要营销力量, 甚至给予某些中介一定的授信额度, 从而为中介公司占压客户资金、欺骗客户提供了方便, 而各银行间的恶性竞争也使得中介弄虚作假帮助客户骗贷有恃无恐。

中介公司对二手房贷款业务的介入对于银行而言, 一方面, 扩大了业务;另一方面, 加大了风险。房地产中介以及贷款中介相对而言属门槛较低的行业, 而其占用的借款人首付款和贷款金额往往超过注册资本的数十倍, 从理论上说, 这是一个较为危险的数字, 一旦发生挪用资金现象, 必给市场造成恐慌和社会的不安定。

从实际业务操作中发现, 中介公司的交易行为不仅仅对银行所发放贷款的安全性构成威胁, 甚至对整个货币政策构成威胁。部分贷款资金游离出银行的控制, 未及时流向借款人或卖房人, 而在中介公司体内循环扩张, 创造了货币, 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国家的货币政策, 一旦中介投资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 中介无力支付客户资金, 必将引发风波。而银行是现金的净流出方, 承担着最终的信用风险。

2. 贷款主体及交易行为真实性风险。

银行开办二手房贷款业务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以金融工具方便居民, 更是为了完成一单合法的贷款发放, 从借款人日后的还本付息过程中, 为银行创造利润。因此, 银行必须确保贷款资金最终流向真实的借款人、用于实现贷款申请书上所列明的支付功能, 并且借款人提供了没有瑕疵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近来, 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出现了贷款欺诈案例, 而正是由于银行在审查借款人、贷款事项以及抵押物真实性方面出现了失误, 从而导致欺诈案件的发生。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借款人身份及资质虚假。比如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经公安部身份查询系统核查, 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借款人提供的户口本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鉴定系伪造等等。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审核, 往往很难发现, 而一旦借款人提供了虚假的身份证明, 将直接导致骗贷事件的发生。

(2) 收入证明不真实。收入证明决定着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银监会在《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中明确规定“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 (含50%) , 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含55%) ”。但此规定成为个别银行信贷人员辅导客户填写收入证明的数字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 发现了大量收入证明不实的案例,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借款人并非在提供收入证明的工作单位工作; (2) 收入证明出具单位经工商核查早已注销或吊销; (3) 借款人私自挪用单位公章加盖收入证明; (4) 收入证明上加盖的公章系伪造; (5) 借款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与收入证明存在较大差距等等。这些问题都将为贷款留下严重的信用风险隐患。

(3) 贷款用途虚假。由于个人消费贷款期限长、利率低, 因此很多借款人编造购房、购车、装修等用途证明文件以骗取银行消费信贷, 而其真实贷款目的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或其他消费。

(4) 关联交易。通过自己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来达到获取银行贷款的目的, 如配偶、兄弟姐妹、父子之间的房屋买卖。这种交易除了产权的过户外, 没有居住人的变更, 也不存在首期付款, 贷到的资金根本不是用于支付房款, 而是用于其他方面, 甚至是归还赌债, 目前逾期的贷款中这种情况很多。

3. 抵押物瑕疵。

无论是二手房按揭还是抵押业务, 银行都是以该房屋作为还款保证的, 但由于二手房相比于新房, 其所处的物理状况劣势、经济价值贬值决定了银行所持有的抵押房屋物权财产权面临较大的风险, 比如物理状况、物权瑕疵、价格风险、拆迁规划等等。在对抵押物的实地征信中, 发现了诸多问题, 比如抵押物坐落位置偏僻、房龄较长、评估价格偏高、出租使用等等。特别是出租问题, 《担保法》中明确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 抵押权实现后, 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因此, 如不能及时发现这些问题, 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将直接影响抵押物的处置变现能力。

4. 操作风险。

目前, 大多数银行在二手房贷款业务中采取见“他项权证”放款的原则, 但也有个别银行为吸揽中介业务, 采取见“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收件凭证”放款, 此举风险很大。而且, 多数银行由于人力有限, 委托中介或借款人提取他项权证, 一旦有人借机伪造他项权证, 将给银行造成不实抵押。某银行就已经出现了一起抵押物并不存在, 而巨额贷款已经发放的案例。

二、商业银行规避风险的措施

鉴于个人住房贷款尤其是目前二手房按揭及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 建议商业银行采取如下措施规避风险:

1. 针对中介信用风险。

(1) 客户交易资金实行代收代付。加强对代收代付资金的监管, 严格控制中介扣划客户贷款资金。

(2) 对银行合作中介进行全面评级, 详细了解其经营模式、资金流向、资金缺口、涉及客户数量, 监管机构可以根据评级结果对与银行合作的房屋中介的准入做出相关规定, 以防范金融风险。

2. 针对贷款主体及交易行为真实性风险。

全面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 在二手房贷款业务中引入第三方专业征信机构对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收入真实性、贷款事项真实性以及抵押物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 以防止客户骗贷风险。

3. 针对操作性风险。

严格控制放款环节, 坚持“见他权证放款”, 坚持贷款划至卖房人账户后不能由中介扣划。另外, 为了防止贷款人伪造权证, 银行应委派专人负责到房管局提取他项权证, 以堵塞放款漏洞, 保证真实抵押。

4. 针对抵押物瑕疵。

(1) 严格地说, 要保证一单贷款交易的安全, 仅做到了见“他项证权”放款还是不够的。银行要保证贷款业务所涉及抵押物的安全, 还需要收集抵押房屋的全面信息。审查房屋是否附着有足以导致产权人对房屋的处理权不完整的租约;调查是否存在共有产权问题, 动迁安置房、职工房改房等, 个人只有房产证而无土地证, 属于部分产权房;以“标准价”出售给个人的住房, 个人只享有部分产权, 单位应属于共有人。产权共有甚至会直接导致抵押无效。即便物权下的所有权利完整移交, 原产权人若不办理户口迁出也会导致新产权人无法享受到该房屋所附着的制度利益。

(2) 除了物权瑕疵会干扰二手房贷款中的债权保障体系, 作为抵押物的房产, 其本身的物理状况也会影响到债权的安全。银行应掌握二手房入市前的装饰程度及其试图掩盖的房屋物理状况所存在的瑕疵。

(3) 在抵押物产权上和物理上都没有瑕疵的情况下, 银行还要防范房屋价格的高估风险。这种高估有可能是评估机构的失误, 但更多的是主观恶意所导致的。选择声誉良好的评估事务所能够降低这类风险, 如果房价上涨不多或不涨, 借款人几乎不会还贷, 银行将成为价格风险的最终承担人。

综上所述, 二手房贷款由于牵涉面广, 包括买房人、卖房人、房屋交易中介、房屋价格评估事务所、律师、保险公司、可能的房屋租赁人、可能的房屋共有人、可能的担保公司, 银行与上述各方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将直接削弱贷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抵押物所潜在的各类瑕疵则决定了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变现速度。因此, 全流程进行贷款风险控制, 全面掌握真实贷款人的资信相关信息、掌握抵押物的物理状况、物权项下各项权利的完整性, 才能精确计量贷款风险, 实现安全的信贷交易。

企业在网络会计中存在的风险浅议

段淑哲

所谓网络会计, 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对各种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会计活动。它是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 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与业务的协同远程报表、报账、查账、审计等远程处理, 事中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 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 改变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

一、网络会计存在的风险

如今网络会计已被广泛应用于企业、金融、电子税收等各个领域。网络会计拥有许多优越性, 它可使企业会计信息提供更及时, 会计信息披露更全面, 信息的获取更具针对性, 实现计算机资源的软、硬件共享。但是随着日益扩大的网络环境, 对会计信息系统本身及其安全又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不仅影响传统的会计业务处理及信息的披露方式, 而且大量无序信息和网络垃圾占据了宝贵的网络资源, 加重了网络的负担, 影响了网络会计信息的传输效率, 严重时诱发网络广播风暴。这些信息污染如同工业污染一样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企业会计信息所面对的网络环境包括企业的外部和内部的网络环境。会计信息失真, 这个在传统会计信息系统中本难解决的问题在网络条件下将变得更加复杂。网络会计实现了实时跟踪的功能, 可以动态地跟踪企业的每一项业务变动, 给予必要的揭露, 有效地扩大了会计报表及附注的信息容量, 实现了资源共享, 提高了企业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但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财务风险:

1.会计信息传输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尽管信息传递的无纸化可以有效避免一些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会计失真的现象, 但仍不能排除电子凭证、电子账簿可能被随意修改而不留痕迹的行为。会计信息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若被干扰、破坏、截取或篡改, 就会使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可能得不到完整、真实的会计信息, 从而导致财务管理的失败。另外, 传统的依靠鉴章确保凭证有效性和明确经济责任的手段不复存在。由于缺乏有效的确认标识, 信息接受方会怀疑所获取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同样, 作为信息发送方, 也有类似的担心, 即传递的信息能否被接受方正确识别并下载。

2.会计数据的安全性。网络会计主要依靠数据的自动处理功能, 客观或人为的差错都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严重时会导致网络瘫痪, 威胁传输的信息的完整性, 甚至使信息丢失, 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人为因素导致磁盘、光盘等磁介质载体档案保管不善, 造成数据信息的丢失和泄漏。

浅析个人自用二手车贷款市场 篇3

关键词:汽车产业;二手车贷款;市场分析

一、二手车行业与市场分析

近年来,中国二手车市场发展迅速,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新的二手车市场竞争中逐渐形成;二手车交易过去集中交易模式逐渐过渡到多元化主体的商业模式;旧的和新的运营商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一系列的政策有利于中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标准的发布,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中国的二手车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14年全年二手车市场交易情况:交易量605.29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16.33%,交易额3675.65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26.03%。其中:基本型乘用车(轿车)351.43万辆,同比增长15.25%,交易额2264.21亿元;越野车20.33万辆,同比增长21.86%,交易额300.17亿元。

国内汽车行业的发展逐渐完善,二手车交易和服务也形式多样,产生了二手车业务信息、二手车拍卖、二手车评估,如汽车维修服务。多项服务手段结合。可以使人们减少购买二手车的种种顾虑,对二手车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新车销量巨猛增长必然带动中国二手车行业未来10年美好前景。在一个汽车工业成熟的国家,二手车销量一般都是新车的3到4倍,我们正好相反。那中国必将进入成熟的趋势,所以二手车行业非常被投资者所看好。

二、二手车贷款市场分析

汽车分期付款已成为最热门的贷款业务在过去的两年里,随着二手车行业的蓬勃发展,二手车分期付款业务也不断的涌现并蓬勃发展,尤其以经营豪华车为主的大型品牌二手车更为盛行。比较明显的特点是品牌二手车行,这种模式的产生让消费者贷款购买二手车更加便捷,也促进了二手车行业的飞速发展。从目前国内的二手车行业来看,二手车已经进入最鼎盛和繁荣的时期,与新车贷款一样,二手车贷款购车业务也收到越来越消费者的认可和厚爱。从经销商的日常二手车销售中可以看到,大型品牌二手车进入二手车分期付款比较早,只要贷款途径为金融机构、信用卡分期而且在手续和服务上面有较大优势。消费者可挑选信得过的大型二手车行,分期给自己买一辆心仪的二手名车,提前享受优质有车生活。

通过对多家二手车行的客户多维度研究,总结出对购买二手车及二手车贷款的客户的风控特点,对贷款的风险控制认为管控重点是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是指借款人从业务收入或其他收入还款的可能性,指其偿还能力,也指其还款意愿。购买一辆二手车客户还款能力不一定比买一辆新车的人差,相反,购买二手车的人,他们的经济意识更强,家庭财务管理更加合理,还款意识方面,买二手车的人也不会比买新车的人更差。

第二还款来源通常是抵押财产,现金价值的承诺,或还款能力的保证。担保人的经济实力与客户无关买一辆新车或二手车,完全是一种金融机构审查。我们知道,汽车贷款有汽车作为抵押品,抵押物的核心是什么,可变现的价值,买一辆新车,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也只能以二手车价格清算,二手车呢,买入的时候是二手车,卖的时候也是二手车,哪个价值缩水多呢?不用说,是一辆新汽车。二手车更有价值,所以二手车金融中,第二还款来源更放心,从金融风险分析的方面,新车的风险实际上高于一辆二手车。前几年汽车贷款累积下来的不良资产,就与新车大幅度降价有很密切的关系。

目前的二手车市场,一些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如运营商分散、规模小,管理水平不高,使二手车贷款业务发展面临着开发困难,运营成本高的问题。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将会出现经营管理水平高,大型二手经销商,将使用更大的二手车金融促进剂。

在二手车交易量直逼新车的市场现状下,银行对此领域的重视还明显不够,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一般是新车交易量的三倍以上,二手车贷款业务的开发,将为银行带来大量优质客户,而包括贷款、租赁等金融手段的运用,将为二手车市场的发展起重大的促进作用,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将推动中国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城市化发展加快,私家车基本成了普通大众生活、工作交通必备的工具。“汽车行业是金融行业”, 没有金融行业,汽车工业得到快速发展是不可能的。汽车金融是指行业平稳,不仅仅指的是消费金融,使用的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抵押贷款市场将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充满生机和活力。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二手车行业逐渐由早期的发展阶段,进入快速成长期,整个行业充满了无限的机遇和商机,谁能准确地抓住本质,并作出适当的商业模式,谁就先抢占先机。

二手车按揭与新车按揭业务最大不同是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的新车基准价是相同的,而二手车由于一车一况(状况),导致二手车价格是一车一价,导致二手车价格评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必然导致二手车按揭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随着二手车交易量快速提升,商务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一十五”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2015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000万辆,年均增长率达到15%。实际上,想分期付款买二手车的客户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做生意的私营业主,还有一些消费观念超前的年轻人。二手车按揭车辆多集中在中高价位,根据调研发现按揭二手车价位均价在20-30万左右,车龄多集中在3年左右,该类车子相对保值性好,再加上按揭基本上都采取30%-50%首付方式,相对于新车10%-30%的首付,二手车风险更低。

金融机构通过与优质的二手车经销商进行捆绑合作,大大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对于车辆评估和交易审核通过二手车行进行,尤其是对于二手车质量状况、手续方面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虚假评估”造成的损害,评估的准确性大大提高。如:产生客户不良还款,与之合作的二手车经销商可进行回购,回购后还清银行本息,同时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三、二手车经销商运营模式概述

在二手车经营过程中连锁模式已成熟,销售及贷款业务发展已经进入稳定阶段。新管理体系的注入势必会对二手车行在全国的连锁模式得到一个迅速的升温。

(一)运营模式:以二手车经销商自行收购车辆为主要推动二手车的销售。因为二手车行所展出车辆均为自购车辆,减少了中间环节。再加上客户对二手车贷款的信任度和品牌意识无疑是在二手车行业打了强心针。

(二)二手车收购:在二手车收购时,大型二手车经销商都会以专业的评估鉴定对所购车辆的车型、车况进行检测。并保证所购车辆在到达卖场后不进行任何维修。真正让客户看到所售二手车辆的真实性。

四、结语

汽车行业是被认为世界上最具全球性的产业之一,该产业的价值链涵盖的范围非常的广阔。我国国民经济一直具有良好的发展趋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很多的家庭都不止拥有一辆汽车,也导致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迎来了巨大的发展契机。对于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规范的众多政策也先后的颁布,这代表着我国的二手车市场全面的步入了发展的新时期。但是对于我国个人自用二手车市场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良问题,经营过于分散,规模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大,具有的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二手车市场中存在着巨大的商机,只要企业能够全面的了解行业的本质,并且制定适应的商业模式就能够在市场中立不败之地。企业必须要具备品牌意识,增强二手车购买用户对贷款业务的信赖程度。对于回购的车辆要保持其的原始性,真实的向客户展示二手车的真实面。从而促进我国个人自用二手车贷款市场的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丁.我国二手车经营模式分析[J].上海汽车.2013(01):75

[2]魏云暖.中国二手车交易模式的发展方向探讨[J].现代商业.2014(12):64-57

[3]唐启蒙.二手车购车分期业务拓展小议中国信用卡[J].2013(08):241

[4]John、Ⅳ.Mullins and Danielsutherland.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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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J.Robertoa.Minifir,Vicki west.A small business international market sclection mOdel-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1998

个人二手房贷款 篇4

榆次农商行迎宾支行个人二手房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为促进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承诺恪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范围为: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限中国籍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因购买房屋(含住房和商用房的二手房)向甲方申请房屋按揭贷款。甲方按照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有关个人房屋按揭贷款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向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商用房贷款。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明确现行的借款人应具备的申请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荐借款申请人。在借款人申请借款应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动时,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 1

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收集相关申请资料。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借款人申请资料是齐全、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乙方应保证该申请资料均是借款人本人之相关资料。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应提供资料的清单,并在作出修改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资料清单向借款申请人收齐资料,且保证所收资料的完整性符合上述资料清单的要求,同时应提供甲方进行贷款审查所需要的所有必要信息。

2、乙方应确保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乙方应认真核对并承担审核责任。

3、乙方应认真验看并确保时效性资料的有效期,以及资料签发机关或单位的有效性。

第四条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并应在收到齐全的借款人申请资料的 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是否同意向该借款人贷款的答复。甲方将与同意给予贷款的借款人签订甲方提供格式的贷款合同。

第五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乙方将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所有贷款人发放了贷款的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协议项下单笔贷款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帐户之日起,至乙方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妥相应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获得《房地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抵押)》原件之日止。担保范围为该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银行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同意在按本协议规定办理首笔业务前,在该保证金账户中存放保证金 万元整。并且,乙方办理每一单笔业务前,若该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乙方应担保之款项金额的 %的,乙方应于 天内向甲方补足该差额,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直至乙方补足本条约定的保证金差额为止。合作期间内,乙方存放甲方的保证金帐户余额必须高于 万元整。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将拒绝并退回借款申请,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方面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1、借款申请人提供重要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

2、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无效;

3、房屋买卖交易不真实;

4、其他损害或将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

5、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或情况且仍未获得补救或更正。

如在贷款发放后发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或追回贷款。如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通过采取措施(诉讼、仲裁方式除外)未能追回贷款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或要求由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尚未清偿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银行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当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对借款人尚未清偿的全部本息以及相应的罚息、违约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

1、在任何时间,甲方发现乙方帮助借款人提供虚假、不实或不符合本协议要求之借款申请资料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未能确保借款人申请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以及与借款人本人相对应的;

3、乙方不再具备从事房地产中介的资质;

4、乙方资信严重下降,或涉及严重影响其资产、履约能力的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索赔、强制执行、司法保全等;

5、乙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保证、陈述、承诺或任一责任或义务;

6、其他任何损害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九条 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应向借款人明示与购房、贷款有关的所有收费事项的收费标准,不得要求借款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任何损失。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是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的权利和资质经营、从事其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活动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乙方并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保持该完全的权利和资质。

第十一条 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提供与本协议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协助。

第十二条 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有关的借款人主张、追索、实现甲方在贷款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包括抵押权的实现等。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任何一方对上述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

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等违约而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进一步协商。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但在协议执行期间,若遇监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政策调整时,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协议共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

甲方:(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并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个人二手房贷款 篇5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坐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个人二手房贷款 篇6

发布日期:2010/12/2来源:本站点击:15216次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为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减轻职工还贷负担,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武公管〔2010〕1号)及《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发[2010]16号)文件规定,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8月1 日起,推出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通知所称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二手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品种;

2、申请办理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系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结清)的职工,不在本次业务受理范围内;

3、申请办理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其它具体条件,按《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中关于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的规定执行;

4、铁路系统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房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非本市行政区域购买的二手房,其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在转公积金贷款受理范围内。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标准

1、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且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具体标准按照《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20年,且不长于原商业贷款的剩余贷款期限,具体标准按照《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3、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

三、办理部门

1、管理中心委托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负责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申请、初审、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回收等手续;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所属各支行(网点),可受理本支行(网点)内的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2、管理中心及其所属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负责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审批工作;

3、管理中心认可的信用风险担保机构(具体名单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负责为转贷申请人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并办理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和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评估机构(具体名单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负责对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进行评估,并出具房屋评估报告书。

四、具体要求

1、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出后,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及其贷款经办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发[2010]16号)政策规定,根据《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见附件)办理各项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2、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在接待职工的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咨询时,应与转贷申请人就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的相关事宜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对符合二手房转公积金贷

款条件的申请,承办银行应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应向转贷申请人明确告知不能受理原因;

3、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启用新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停止使用。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指导转贷申请人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所需内容提交证明资料,并认真审核申请转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4、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信用标准,按《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通知》(武公中发[2010]18号)关于转公积金贷款的信用审核标准执行;

5、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与转贷申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文本格式,统一使用由管理中心监制的《转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转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6、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承办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一并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申请人。公积金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偿还原商贷,不得办理取现,用于其它用途;

7、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操作要求高,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所属各支行(网点)的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做好宣传解释,为贷款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如遇政策及相关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2797560、8279759

5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一、贷款咨询、受理

办理地点:经办银行

办理人员:银行工作人员

转贷申请人到原二手房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原商贷)经办银行咨询。符合转贷申请条件的,银行工作人员指导转贷申请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并与转贷申请人共同准备下列证明资料:

1、转贷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申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用于办理贷款抵押的《房屋评估报告书》;

4、房屋权属为共有产权的,由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5、原办理商贷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原商贷经办银行提供);

6、购买二手房所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契税发票复印件(由转贷申请人或原商贷经办银行协助提供);

7、转贷申请人的原商贷还款情况证明(附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流水),截止转贷申请日时的原商贷余额和剩余期限的证明(原商贷经办银行出具);

8、原商贷所购房屋《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原商贷经办银行提供);

9、管理中心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二、贷款资料审查、贷款试算

办理地点: 经办银行(原商贷经办银行)

办理人员:银行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收妥贷款资料当天(不超过1个工作日)

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转贷申请时,应按政策规定实行贷款审核面签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1、银行工作人员征得转贷申请人本人授权同意,查询并打印本人和配偶的《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并按管理中心的贷款信用审核标准,审查其信用状况;

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转公积金贷款相关资料的原件, 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字样;

3、对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转贷申请人,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 录入转贷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号、公积金个人账号、房屋等级等,转贷申请额度及转贷年限等贷款信息。

4、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并结合商贷剩余金额,银行工作人员初步审定转贷额度及年限。

三、二手房转贷信息登记

办理地点:经办银行或银行个贷中心

办理人员:贷款初审录入人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银行初审录入人员根据转贷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重点审核《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等内容,确认转贷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能存在争议。对符合转贷条件的,银行初审录入人员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转贷登记。

1、银行贷款初审录入人员登录公积金信息系统,通过“贷款业务-贷前管理-银行录入及审批-二手房转贷登记”交易,完整准确录入转贷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号、房屋产权证号、土地证号等信息。公积金信息系统校验是否具备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符合转贷条件的,系统提交后打印二手房转贷信息登记表,由审核员签字确认。

如非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不符合转贷条件,系统提示登记不予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应即时告知转贷申请人。

2、二手房转贷登记信息录入错误,银行初审录入柜员可通过系统“贷款业务-贷前管理-银行录入及审批-二手房转贷登记撤销”交易,输入房屋产权证号,公积金信息系统回显登记内容,操作提交后,原二手房转贷登记信息即可撤销。

四、二手房转贷初审

办理地点:经办银行或银行个贷中心

办理人员:银行初审录入人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银行初审录入人员按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规定审核二手房转贷资料要件的齐全

性、完整性。符合转贷条件的,银行初审录入人员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初审录入。

1、银行贷款初审录入人员登录公积金信息系统,通过“贷前管理-贷款申请信息录入”交易,在购房种类选择“二手房”,贷款种类选择“转公积金”,并准确完整地录入转贷申请信息,经确认后提交;

2、符合转贷条件的,公积金信息系统自动确认贷款额度及年限,并产生贷款申请号。银行初审录入员打印一式三联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并签署初审意见,加盖银行公章;

3、不符合条件的,公积金信息系统会提示审核未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转贷申请人,并将申请资料退还申请人。

五、办理抵押担保及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地点:担保公司、经办银行网点或银行个贷中心

办理人员: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及银行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1、转贷申请人持加盖经办银行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

2、转贷申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银行储蓄账户委托扣划协议书”;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原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部分)转至原商贷银行用于还款的储蓄账户。

六、抵押担保信息录入

办理地点:经办银行或银行个贷中心

办理人员:银行抵押物录入人员

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银行抵押物录入人员根据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及原商贷款《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录入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信息。

银行抵押物录入人员通过公积金信息系统“贷前管理-抵质押物信息录入”交易,准确录入贷款抵押物地址、面积等抵押登记信息和预存差额资金信息;并正确选择担保机构(目前管理中心认可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七、贷款复审

办理地点:经办银行或银行个贷中心

办理人员:银行复审员

办理时限:贷款资料报送当日(不超过1个工作日)

银行复审员应按照转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对初审通过的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贷前管理-银行复审”录入贷款申请号,核对贷款信息,提出复审意见:

1、复审通过。对审核无误的贷款资料及信息,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作通过提交,并在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上签署复审意见后加盖受托银行公章,将贷款资料送交管理中心业务部或分中心贷款审核部门进行终审。

2、审核退回。转贷申请人贷款资料重要要件欠缺或不符合转贷条件的或贷款录入人员将申请信息或抵押信息录入错误的,银行复审人员将转贷资料返回初审录入柜员,终止贷款复审。

八、贷款终审

办理地点:管理中心业务部或分中心

办理人员:贷款终审人员

办理时限:贷款资料报送当日(不超过1个工作日)

贷款终审人员按照转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对经办银行报送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公积金信息系统“贷前管理-贷款终审”交易,录入贷款申请号,核对贷款信息,提出终审意见:

1、终审通过。在公积金信息系统打印放款通知单(一式三份,管理中心留存一份、贷款银行留存一份、贷款放款凭证一份)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随贷款资料返回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的发放;

2、审核退回。对于转贷申请人贷款资料重要要件欠缺或不符合转贷条件,或贷款录入人员将申请信息或抵押信息录入错误,终审人员应将转贷资料返回贷款复审环节,并在公积金信息系统注明退件原因,及时通知银行工作人员领取贷款资料。

九、贷款开户发放

办理地点:经办银行或银行个贷中心

办理人员:贷款放款柜员

办理时限:贷款资料及放款通知单送达当天(如已过当天资金清算时间,则为次日上午)。

1、贷款开户

贷款放款柜员根据转贷申请人签署的委托放款凭证、管理中心出具的《放款通知单》,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贷中管理-借款人开户”交易,核对借款人还款账号等信息,按系统要求办理开户操作,由系统自动生成贷款账号;

2、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一并划转至原商贷账户,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申请人;公积金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转账偿还原商贷,不得办理取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放款时出现实际贷款金额超过原商贷余额的特殊情况,超出部分资金转入贷款人还公积金贷款储蓄账户,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十、办理抵押物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房屋抵押登记部门

办理人员: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

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原二手房商贷的房屋抵押注销登记和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担保公司应在45个工作日内将办妥的《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保管。

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收到担保公司提交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后,应及时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贷后管理-抵质押物状态变更”交易里,更改贷款抵押、担保状态,登记他项权证等抵押信息。

十一、业务档案保管

1、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管理中心业务部或分中心贷款审核部门负责留存以下资料,应按个人贷款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归档保管。

转贷申请人的转贷申请表、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阶段性担保函、放款通知单、《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原商贷《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各一份。

2、各贷款经办银行按个人贷款业务档案规范标准对二手房转贷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并留存下列资料:

(1)放款通知单原件;

(2)《房屋他项权证》原件;

(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资料夹》中要求填报的全套申请资料;

个人委托贷款适合谁 篇7

眼下投资市场不景气,很多人都希望找到一些新的投资渠道。特别是近期随着央行的降息,原本收益比较稳定的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也出现了难以实现预期收益的情况。而委托贷款的利率通常要比普通贷款的利率上浮一定的百分比,换言之,个人投资者有可能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因此,光大银行的个人委托贷款产品推出后,受到了市场各方的关注。

银行充当资金监管平台

不过,个人委托贷款的运行模式与一些个人投资者的设想存在着诸多的差异。“简单地说,在委托贷款业务中,银行的作用更加强调‘监管’、‘平台’这两个作用。”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中,需要委托人预先找到资金投放的对象,包括资金借贷的项目、公司和个人等等,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也都是由放贷人和借贷人进行协商后决定。银行将把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放贷给借贷人,并由银行发挥资金监管的作用,同时负责资金的回收。

既然资金的借贷发生在放贷人和借贷人之间,银行的参与有什么帮助呢?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放贷人来说,最为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资金的安全控制问题。与个人相比,银行在资信调查、借贷人的风险控制上具备更多的经验。“放贷人个人很难将借贷人的资信、财务状况、是否有抵押物等调查得一清二楚;而且如果借贷期限较长,借款人钱拿到手后派什么用途、后续财务状况等,放贷人也难以及时掌控;而借贷人如果要卷款逃跑,放贷人大多是收不到还款找不到人时才会察觉。相比较之下,银行的信贷管理体系要完善得多。”他举例说,在借款之前,银行可以帮助委托人对借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给予评估,并将信息提供给委托人,委托人可以根据这些资料来确定是否放贷给借款人。同时,在贷款发放之后,银行还将对借贷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后续调查,提醒借贷人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款等等。

相比较起个人来说,银行的后台系统及贷款运作经验,可以帮助委托人更加安全地进行放贷。当然,作为银行所提供的一项中间服务,委托人则需要按照一定的费率向银行支付佣金。据了解,银行将视每笔贷款数额、期限、利率等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一般为贷款金额的0.1%至3%,最低每笔1000元。

对于单笔贷款的金额,光大银行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要求。工作人员说:“主要视委托人和借贷人各自的需求而定。”

“一对一”贷款模式

那么,在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中,是否有可能由银行提供一些信贷项目,个人投资者进行资金的投入呢?

答案是否定的。光大银行解释说,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中一般采用的是“一对一”的模式,也就是说资金的放贷人和借贷人都是自己进行协商和洽谈,确定后到银行来办理相关的业务手续。对于银行来说,这属于典型的“中间业务”。相对来说,使用委托贷款业务的借贷人,可能在部分借贷条件上尚难以满足银行放款的条件,通过多支付一些贷款利息的方式,能够从民间资源中找到更多的融资渠道。这也是为民间信贷找到一个合理的出口。“但是,银行在其中并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这是放贷人和借贷人必须了解的。”

事实上,个人委托贷款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02年,民生银行就率先开展了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并相继在宁波、上海、南京等地开展业务。但当时民生银行所推出的操作模式为“多对一”的形式,也就是由银行牵头,找到一些需要资金的建设项目,如市政建设,个人投资者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贷给市政项目,获得贷款利息收益。资料表明,2003年总投资7.5亿元的南京绕城公路改造项目,便是通过此种方式向民间融资5亿元,由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和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分别代理,当时拟定的融资贷款期限为3年,每笔贷款起点为1万元,年利率为4%,扣除银行手续费,实际税前年收益率为3.9%。

尽管这一项目在当时受到了较多个人投资者的追捧,原计划36天的融资活动8天就宣告结束,首日融资达到了6000万元。但央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对于这种“多对一”的委托贷款模式迅速进行了叫停,央行认为,如果普遍开展这项业务,还缺少成熟的风险防范机制。

“我们现在推出的委托贷款,仍是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同时业务中的委托人主要针对个人和企业,排除了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光大银行解释说,因此在业务的操作上也是符合央行对于风险控制的要求的。

其他银行低调运行

与高调的光大银行相比,其他银行也早有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早就有这项业务了,一直划分在个人贷款产品中,但是实际业务量并不大。”一家国有银行个人业务部的工作人员说。

如在中行、建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等均可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委托贷款业务,在了解几家银行的业务运作模式后,记者发现,基本上与光大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没有太大的差异。也就是说放贷人和借贷人初步达成协议后,由银行作为中间人,进行资金的监管和发放,同时银行也将动用其先天的优势,控制贷款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并按照事先所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贷款的回收。

对于委托贷款的金额,一般银行的要求为最低人民币5万元,外币贷款则一般不能低于1万美元。事实上,由于担心贷款风险,前来办理委托贷款,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高,远远高于银行所要求的最低资金量。而银行对于手续费的收取,也通常是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我们也要综合考虑贷款的期限、利率等要素来确定手续费的标准”。光大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但通常对于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银行也都有最低额的要求。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对来说,个人与个人之间办理委托贷款的比例是非常小的,业务较为集中在个人与企业或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业务中。

“一些资金丰厚的个人,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来源,但是通过市场上的小额信贷公司,虽然利息相对较高,但是风险也比较大,这个时候他往往愿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把资金借贷给中小企业。银行虽然不能完全规避贷款过程中的风险,但是能够在风险控制上发挥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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