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2024-09-12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共13篇)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1

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晋城供电分公司对高危客户供用电的检查结果报告,我矿为了真正吸取矿机修车间的触电事故教训,彻底杜绝供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排查供用电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供用电安全法规在本矿安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做到超前防范,提高供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成立领导组: 组长:矿

长 副组长:各位副矿长 成员:各位科长,队长

负责全矿各用电场所供用电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用电单位的隐患整改落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 办公室主任:(机电副矿长)

三、工作安排: 1.机电三队负责人:

⑴、负责35KV变电站及变电站至各用电场所架空、电缆线路的隐患排查治理,⑵、负责瓦斯发电站,空气压缩机房,热风炉等场所用电隐患的排查治理。⑶、负责地面工业场地照明、办公楼,职工食堂,生活区等的用电隐患排查治理。

2、机电二队负责人:

⑴、负责主风机、抽放泵、锅炉、筛分间、主皮带、水处理等的用电隐患排查治理。⑵负责机修车间、起重设备等的用电隐患排查治理。

3、机电一队负责人:

⑴、负责副井绞车、架空人车、矿灯房、电修房用电隐患排查治理。⑵、负责井下全部供用电隐患排查治理。

4、各使用单位的用电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用电隐患排查治理。

四、内容要求:

1、建立完善供电设备操作规程、供电设备作业规程、矿井停送电制度、停电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2.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安规》和无票作业现象,是否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考试;检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是否按《安规》要求程序进行作业。

3.检查责任到位。针对我矿各单位人员少、岗位多,点多面广的特点,检查各单位安全保证、安全责任是否清晰到位,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线路有人负责。

4.对我矿各供电安全管理的要害岗位、要害设备,要害线路(35KV变电站、风机房配电室、抽放泵站配电室、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及其相关配套的双回路架空线路、电缆线路,主变压器等)的上岗值班和完好情况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备紧固件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虚接,电气绝缘是否、是否存在放电,闪网络现象。

(2)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各电气仪表指示正常,运行声音正常,无异常气味,运行温度正常。

(3)电气保护装置完好,电气参数整定合理,杜绝整定过大、越级跳闸,造成停电范围扩大事故。

(4)各岗位的绝缘用具是否配备齐全,管理是否到位,操作人员能否按照《安规》的进行使用。

(5)在雷雨季节检查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的避雷线、杆塔、构件、金具是否受到损害;在冬天检查供电线路是否受到冰冻灾害的影响。(6)各配电室的防鼠设施是否可靠。

(7)各地点接地装置符合标准,布置是否合理,连接可靠。(8)各岗位人员对相关的制度、安全规定的熟悉程度。

5.防止发生设备损坏事故。重点检查要害岗位、要害设备,主设备、线路、设施的缺陷及安全隐患,设施环境等方面的隐患,杜绝重大设备事故。

6.防止其它伤害事故发生。全面排查危险源、危险点,防止人身伤害和事故;检查防高坠、防冻伤、防中毒、有气体泄漏等措施;

7.对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对已经过期失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更换处理,排查火灾隐患。

8.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包括操作水平的挺高、安全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安全意识的培养,8.对照对本单位近两年来发生的人身、线路和设备不安全事件进行认真的反思、总结,并制定出本单位的防止供电安全事故的措施。

五、其它

各单位于元月10日前对所管辖区域的供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和治理情况报机电科,15日前由机电科组织进行全矿供电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此次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向相关领导汇报。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2

2014年11月6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2014]20号) 。此次行动从2014年10月开始到2015年4月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半年时间, 集中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干部、所有煤矿救护队指战员和煤矿企业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等力量,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宣贯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 以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为重点, 在全国煤矿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 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努力减少较大事故, 继续降低事故总量, 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直至根本好转。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及其处理措施 篇3

一、建立“三级”排查制度

什么是“三级”排查制度?即每月(每季)两次的矿级隐患排查;每月两次的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排查;每班一次的班组排查。矿级隐患排查要重点放在下月(下季度)的矿井重大事故隐患上,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专业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室主管工程师、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技术主管参加;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重点排查当月及下月存在的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排查出的隐患形成书面材料后,在矿级隐患排查会上进行汇报;班组主要排查当班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当天区队值班人员和班组长负责,当班或在一天内解决。坚持每周安全办公會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矿井安全状况,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执行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做到时刻都有领导干部在井下现场督查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基层区队干部24小时井下带班,保证现场动态安全监查到位。经常组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按照谁带队、谁签字、谁复查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落实整改。“三级”排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岗位各负其责,形成紧密的排查合力。

二、狠抓排查的重点环节

1、发挥各部门、各级领导的监管职能作用。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将井下作业环境的排查放在首位。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主要表现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隐患。这类事故隐患分长期性事故隐患和短期性事故隐患。长期性事故隐患主要有:水患威协、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的自然发火倾向、瓦斯涌出、顶板压力等。短期事故隐患主要有:地质构造变化,瓦斯、煤尘、涌水出现突然异常变化等。环境因素中的长期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找到有效的防范方法,除加大强化管理力度,在开采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要做好防御基础工作,确保长期事故隐患不引发事故。另外,短期事故隐患引发的事故,是由于这类事故隐患的突发性所造成的,其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突遇短期事故隐患,而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隐患认识不高,处理不及时,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酿成事故。

3、如实上报隐患信息。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处;煤矿各专业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集团公司汇总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三、安全隐患处理措施

煤矿安全隐患的长期性、顽固性、复杂性、动态性决定其在防范、治理方面的艰巨性、持久性、群众性。安全隐患不可能不出现、不发生,但要切实加强管理,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治理,主要还必须从隐患的源头和矿井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上抓起,从矿井的每个岗位和矿井基础工作管理抓起,达到标本兼治,总体提升。

1、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企业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业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摈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真正确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无条件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没有整改不生产。

2、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煤矿事故发生虽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但仍然有自身规律可循。只要充分认识和掌握隐患发展、事故发生的规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实现事前控制,把事故提前到对隐患的预防上,把对事故的处理提前到对隐患的处理上,就会预防事故发生。

3、增强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这是新时期应当坚持的安全观。隐患是事故发生的苗头,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要加强隐患的预防工作,及时割裂、阻止具有因果关系的事故条件之间的联系,就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反之,事故的发生就不可避免。从这种意义上讲,隐患就是事故,预防事故发生就是要预防隐患发生,消除隐患的存在。确立这种认识,有助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加强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的重点转移到隐患治理上来,切实建立隐患的预防、发现、整改、检查、验收、处罚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整改制度,严肃隐患整治纪律,多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是同大自然作斗争,必须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严谨的作风,有赖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密措施和到位执行。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科学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就及时治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一定能够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财源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4

根据镇雄县林口煤炭分局2011年12月1日召开的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面临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决定针对全矿井继续开展每天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消灭一切隐患的存在,杜绝各种事故。特制定我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以促进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办矿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发展,巩固和发展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呵五大系统建设的成果。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

我矿由安全办,生产技术办联合组成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矿今年春节前,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和两项基本建设的巩固和发展。

组长:李启其(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李俊(总工程师)陈波(生产副矿长)杨继广(机电副矿长)王庆布(安全办主任)周文中(调度室主任)以及我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采煤队长、掘进队长、顶板管理员、通维队。

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组长:李启其、负责对每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并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确保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得留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由李国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每天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将每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整理后归档,并组织上报给林口煤炭分局。

3、成员:陈波负责对每天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确保按时,按质量整改到位。

4、成员:杨继广,重点负责,机电运输和五大系统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成员:李俊,负责将每天排查的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负责每天隐患排查上报工作。

6、其余成员:服从安排,服从调度,负责完成每天落实的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三:工作要求

所有涉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分管的工作认真完成,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治理达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雄县财源煤矿

榆煤矿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了深刻吸取落实县局下发《煤矿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全面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根据《煤矿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排查,重在整治;抓好当前,兼顾长远;强化监管,建立机制;着重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安全的各个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用足够的行政、经济手段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上级监管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赵仁义

副组长:刘立明、张军、季新平、崔江、张垂波

成员:陈之辉、张生军、刘新、刘德勇、张伟、吴建伟、余小华、戴宏斌、闫书伟、武海林、李健察 杨树兵 陈芝足 陶家艳 杨建辉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刘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回查、销号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五、患排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范围: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地面、供电、生活区等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

1、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专用回风巷、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程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串联通风,综合防尘系统运行正常。由安通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

2、瓦斯治理:健全完善瓦斯检查、监控系统、瓦斯探头安设位置、配备数量、质量和校验符合规定,瓦检员、安全员、巡回安全员的配备与生产作业面相匹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双人联锁”制。重点查:工作面上隅角、冒顶处、回风巷转角处、密闭处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确保安全生产。

3、采掘布置: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

4、顶板管理:采煤工作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采掘作业及支护符合标准,采煤工作要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出规定。

5、机电运输管理情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无淘汰设备,电气设备无失爆,井上、下监测、通讯电气设备完好。斜井、猴车、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6、水害防治:落实矿井水文地质、采空区、相邻矿井、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查: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7、应急救援落实: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救援物资、设备,制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8、自然灾害防治: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严密措施。

9、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入井人员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神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队组,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各科室、队、班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狠抓现场监管。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现场管理制度,做到瓦检员、小班长盯点盯面;队长、安全员及井口巡回检查;矿领导跟班带班作业,井口、部门负责人现场巡回检查,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由部门、科室、班(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

整改完成后再开除隐患整改回执单,由督促整改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方可验收签字同时消号隐患。一般隐患由安全科负责落实;较大隐患由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隐患由分管矿领导挂牌督办落实。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6

2007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事故总量较大,一些地方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仍较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2008年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任务,深入进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坚持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中央煤炭企业负责组织所属煤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接受当地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三、各省(区、市)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底前下发实施,同时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的内容)于2月底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省内公告制度,对所辖区域内各类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在媒体上进行公告;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都要建立煤矿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煤矿,暂缓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级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和指导。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三个重点时段特点进行集中督查、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六、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请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将本实施意见转发至所属各类煤矿。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所有煤矿都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各产煤省(区、市)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

(一)重点地区

事故多发地区,瓦斯灾害严重地区,管理薄弱地区,非法开采严重的地区,今年受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的重点地区。

(二)重点企业

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资源整合的小煤矿,破产重组的煤矿,有超层越界嫌疑的煤矿,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严重的煤矿;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的煤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煤矿企业要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在此基础上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煤矿机电运输的隐患排查 篇7

1 我国煤矿行业中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我国煤矿行业在生产过程中, 存在很多的问题, 同时也发生了很多的安全生产事故。文章结合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煤矿机电运输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现阶段我国煤矿行业中的煤矿机电运输主要存在四种安全运行隐患。第一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管理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第二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现场操作工人对于整个操作流程不熟练就会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第三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安全指令有时候会由新人来进行这样也会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第四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特种作业的工作人员调岗频繁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下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1)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管理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 特种作业的工作人员要对安全意识加以重视。一旦大意就会有可能造成机电运输中的安全事故。对于操作管理和操作技术培训要给予重视, 要做到随叫随答, 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避免因为管理给机电设备运输造成的安全隐患。

(2)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现场操作工人对于整个操作流程不熟练就会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矿山生产现场安全运输事故大多是由于特种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对于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工作重点注意事项没有全面的掌握, 造成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 从而影响煤矿机电运输安全。

(3)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安全指令有时候会由新人来进行这样也会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安全指令操作是非常关键的。一旦安全生产指令指挥错误就会导致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生产事故, 因此在安全指令操作人员方面, 一定要选择工作认真负责, 并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来进行施工操作。

(4)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 特种作业的工作人员调岗频繁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出现安全生产问题。我国矿山行业中的特种工作人员都是持有特殊技能上岗证件来进行操作的,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 不应该轻易的调动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但是有很多矿山企业在这一方面用人随便, 没有学历、技能方面的要求, 有的甚至通过私人关系上岗工作, 这样就会严重影响矿山企业中的安全运输和生产。

2 我国煤矿行业生产过程中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对策

关于我国煤矿行业生产过程中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解决对策, 文章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一是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针对特殊工种进行相应的规范制定管理。第二是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针对现场操作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任务的强化, 根据每个工作岗位的要求来选择操作人员。第三是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对矿井的生产质量标准进行严格管理。第四个方面是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对安全工作的力度进行强化, 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下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1) 对策一: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针对特殊工种进行相应的规范制定管理。煤矿工种的技术性较强, 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特殊”身份出现, 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 (2) 对策二: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针对现场操作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任务的强化, 根据每个工作岗位的要求来选择操作人员。建立竞争机制, 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 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 划分工资等级, 引导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 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赛, 对优胜者给予重奖, 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 (3) 对策三: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对矿井的生产质量标准进行严格的管理。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 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 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4) 对策四:在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 要对安全工作的力度进行强化, 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 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

3 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中设备本身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于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中设备本身应该注意问题, 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一是在矿井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 一定要在管理制度上进行严格的要求, 对于相关的技术要求一定要达到要求的规定。第二是在矿井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 要对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进行责任人认定, 使用人员要对设备具有检修的义务。第三是在矿井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 对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要格外的重视, 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标准制度进行管理。下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1) 在矿井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 一定要在管理制度上进行严格的要求, 对于相关的技术要求一定要达到要求的规定。在矿山过程中, 对于运输使用的机电设备要非常严格的要求, 对于设备的防护等级和防爆等级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要格外的重视。 (2) 在矿井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 要对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进行责任人认定, 使用人员要对设备具有检修的义务。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对生产的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执行设备交班制度, 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3) 在矿井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 对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要格外重视, 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标准制度进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等管理工作, 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参考文献

[1]陶志勇.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J].煤炭技术, 2009, 28 (5) :189-191.

[2]李程.浅谈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 2010 (14) :67-68.

[3]王明星, 王文杰, 谷腾飞, 等.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J].现代商贸工业, 2010, 22 (23) :416.

[4]梁楠楠.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分析[J].技术市场, 2013, 4 (9) :273-274.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8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大平煤矿2018年专项整治活动》要求,2月份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事故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目标

1、实现各科、队隐患排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

2、增强职工作业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

3、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业达标,月自查考评得分不低于93分。

4、消灭《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组织形式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日—5日)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后区队根据本区队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周二、五学习会、班前会,由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授课,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职工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和岗前主动排查隐患的意识。

2、自查自改阶段(2月5日—20日)

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标准、制度、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按照矿统一下发的台账模板登记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及时整改到位。

3、督导检查阶段(2月21日—28日)

由安全监察科组织人员对各科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纳入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红黄旗竞赛考核。

四、活动内容

1、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系统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覆盖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按照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参加人员“五明确”的要求,制定旬度隐患排查方案。排查结束后,由系统领导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旬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2、正常生产期间,各科队每天要安排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岗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要随 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3、各科队要按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隐患台账可分旬、分月建立,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含地点、部位),排查时间、排查人员、等级认定、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整改期限、预案、资金、销号时间、督办人等要素。

4、事故隐患治理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制定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对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应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记录在作业现场隐患排查记录中;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治理过程中安排班组长及以上具有相应组织、协调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监员现场监督。

5、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将提升隐患等级,并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

6、由系统领导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5号令)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在排查表上签字。

7、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并进行挂牌督办,治理责任单位(部门)要定期通报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8、每旬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资料,确保专业得分不低于93分。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各科、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严格实施,认真进行自查整改。

2、全面检查,督导推动。安全监察科每旬对各科、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未按要开展或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不完善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9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各煤矿企业:

现将《鄂托克旗煤炭局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煤炭局 2014年7月26日

鄂托克旗煤炭局开展煤矿安全生产

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煤炭局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煤矿企业爆破安全、雨季“三防”、“一通三防”、提升运输、顶板安全管理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双七条规定”,促进全旗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时限要求

2014年7月至2014年10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旗所有煤矿和灾害治理工程

四、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站,办公室主任

五、主要检查内容

㈠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证照是否有效、新建、改扩建矿井项目是否手续齐全;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落实;是否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2

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安全费用和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

改扩建矿井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外委施工队伍的资质和技术、管理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严格监管。

改扩建煤矿是否与施工和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改扩建煤矿在施工作业是否发现设计存在重大问题并进行修改;改扩建煤矿是否按设计施工,有无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㈡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是否有健全的煤炭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现场日检记录档案台帐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报表是否按要求上报;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措施、时限、预案);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了普查档案,进行了风险辨识,实施监控预警;是否合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落实。

㈢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订救援服务协议;应急救援物资配备、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煤矿周边和作业场所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危险点是否进行了排查,是否制定和完善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治理措施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

㈣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煤矿职工是否进行了全员培训。是否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有

台账或者会议纪要等。

是否有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设专门人员、办公场所,有企业文化发展规划;是否设立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有专用办公场所。

㈤违法违规情况。是否对煤炭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是否有非阻燃临时建筑物(彩钢房)。

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成立标准化建设管理机构;是否制定完善的标准化建设相关制度;是否按要求做到定期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标准化工作是否与工资奖金挂勾,是否做到动态达标。

㈦班组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5种);是否落实班前会制度;是否落实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否实行班组隐患分级管理;是否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㈧井工煤矿检查内容

1、现场管理情况。煤矿作业现场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日常监督检查;煤矿是否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雨季三防方案落实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七条规定”贯彻等是否落实到位。

2、爆破安全管理。煤矿是否与专业的爆破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内容符合“爆破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爆破公司名称、合同有效期);爆破公司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许可证(非营业性);煤矿是否成立爆破安全监管部门;爆破公司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是否满足要求,4

是否在爆破公司的任命文件中,是否持证,是否挂牌;是否严格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监管(井下过夜存放、私拿、私藏民爆物品)。

3、雨季“三防”工作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完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有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编制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有汛期值班安排表;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度、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包括矿井供电线路每日巡视检查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雨后巡视地面采空区裂缝及行洪沟制度等是否完善;是否制定了水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受承压水威胁的煤矿是否采取疏水降压、底板注浆加固等措施(在河床<水体>下开采的矿井是否及时观测地标移动和变形,查明导水裂隙,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井口、工业广场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是否采取了加固措施;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查明,采取措施,并提供四邻关系位置图及相邻矿井采空、老空对照图;入井电缆、管路、轨道和胶带输送机机架的防雷接地以及入井轨道的绝缘道的绝缘道夹板,是否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且试验合格;雨季前是否对井下排水设备和供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挖水仓、水沟和沉淀池,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最大设计排水能力,满足特殊情况下的排水需要;新建和改扩建矿井,是否存在井下排水系统未完成前,进行其他作业。

4、顶板管理。煤矿井下沿途所经过巷道的支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支护失效情况;掘进巷道的支护是否符合作业

规程规定,掘进头是否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悬顶距离或面积是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上下出口端头支护是否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现场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采煤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范围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坚硬顶板是否制定了强制放顶技术措施。采后顶板不垮落,是否下达停止采煤的现场处理决定;掘进工作面遇构造、断层、裂隙、破碎带时是否制定架棚支护或以架棚为主多种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作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煤矿是否安装了矿压监测系统和顶板离层监测系统;矿压监测系统和顶板离层监测系统数据是否能够正常上传。

5、提升运输。矿井是否有完善的提升运输系统和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检验;主要提升装置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了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是否动作灵敏、性能可靠。

6、井下运输管理。煤矿是否采用经审查批准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进行作业;是否严禁非防爆车辆入井、非专用人车运送井下作业人员;运人车辆是否严禁载物、超员;运送物料和设备的车辆是否严禁载人,材料设备是否捆绑牢靠,是否超载。井下使用的胶轮车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并进行记录;是否严格执行入井前的检查和出入井登记制度,车辆入井前是否对转向、制动系统和驾驶员操作资格证进行检查;巷道拐弯处是否设置拐弯标识、紧急避险缓冲设施等;倾斜巷道是否安设减速带、防撞装置、缓冲装置、缓冲道,每30-506

米设置减速带。

7、“一通三防”方面。是否制定完善了“一通三防”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专项制度,及时进行常态化的检查整改,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做到了“一通三防”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直至消除为止的闭环管理;是否存在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是否存在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升级,传感器、分站安装数量、种类、位置是否规范,调校或更换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

是否安装消防洒水系统;井下有无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品种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是否确定本矿井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指标气体;是否采取束管检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测方法;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设计要求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黄泥灌浆、注氮、喷洒阻化剂);是否对采空区、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阻化泥浆、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编制相应的技术措施。

㈨露天煤矿、灾害治理工程检查内容

1、现场管理。采坑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施工;有无临时用地手续;露天煤矿和灾害治理工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台阶高度、平盘宽度、坡面角等留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作业

区域内存在老空区的是否进行前期勘探;是否将勘探情况绘制在剥采工程平面图上;是否在剥采作业前通过爆破、震动等措施进行充填、夯实,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灾害治理工程是否对作业区域四周进行围封,且防护栏高度不低于2米;作业现场是否由专职的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采场及灾害治理工程现场是否严格按照雨季三防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作业,涉洪河道是否畅通,有何防护措施;是否将“七条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2、爆破管理。煤矿是否与专业的爆破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内容符合“爆破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爆破公司名称、合同有效期);爆破公司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公司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是否满足要求;人员是否在爆破公司的任命文件中,是否备案及是否持有证件;爆破公司是否派有初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在现场;煤矿是否成立爆破安全监管部门,每个炮区是否有矿方监管人员,现场监管人员是否配置齐全,是否持证,是否挂牌上岗;高温区域爆破是否严格按照先测温、再降温、后爆破的程序作业。

3、雨季“三防”工作情况。是否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是否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是否落实,是否备足雨季“三防”物资,能否保证洪水造成坝体和河道威胁,机械和车辆及时到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是否制定降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制定“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8

是否对重大水害隐患登记建档并实行分类监管;防排水设备(含暴雨泵)和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检修,是否制定防排水计划和措施;易受山洪威胁,行洪渠及河道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杂物、渣土,河床是否平整,河道是否通直;是否构筑防排洪设施,堤坝是否完好,堤坝高度、宽度是否符合要求,坡面是否用料石砌筑;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是否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当采场内有滑坡时,是否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是否对主变压器、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进行预防性试验;是否对供电系统的接地、过流、短路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地面建筑物、供电系统是否设避雷装置,是否进行检测检验。

4、排土场管理。排土作业一次性排弃高度是否控制在20米以内,最终排弃高度不得超过设计高度且低于原始地貌;排土场是否按要求留设安全平盘;排土场作业区安全挡墙及反坡是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留设;是否有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

5、边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排土场边坡观测及管理制度,建立边坡稳定观测桩、观测线,并制定边坡滑落等安全技术措施;采场作业面台阶以及到界台阶的帮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护砌及黄土覆盖。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

㈡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统

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立足查系统、治隐患、防事故。同时各煤矿要突出抓好防汛工作、采掘管理、“一通三防”、提升运输、水害防治、爆破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㈢旗煤炭局开展专项检查,配合开展联合督查。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旗煤炭局对照专项检查表逐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同时配合内蒙古煤监局、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市煤炭局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配合旗安委会牵头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抄 送:乌海煤监分局,市煤炭局,旗安监局,政府王兵副旗长。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10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工作原则, 继续在全省农机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有效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 无牌行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 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

(二) 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 未检验作业。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 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 违规发放牌证。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注销的牌证继续年检的行为等。

(五) 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 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等。

(六)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应急装备配备不足、应用培训不到位等。

三、方法步骤

在工作方法上,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 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6月)

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确保专项行动尽快启动。各级农机部门要迅速行动, 督促基层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二)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7月-11月)

各市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管理实际, 联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对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工作纪律, 对组织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 全面总结阶段 (12月)

各市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要因地制宜,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和任务。特别是要加大“三夏”麦收期间的整治力度, 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作业安全。要统一部署, 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 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机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不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向纵深发展。

(二) 落实责任, 标本兼治。

各级农机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 细化工作目标, 落实工作责任,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要把标本兼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将查处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强化治本之策。要与全省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三率”提升活动相结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坚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期抓、反复抓, 积极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和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 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 督促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 大力排除安全隐患, 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 大力宣传, 营造声势。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 不断加大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 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11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实施方案二○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镇雄县热水河煤矿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镇煤发(201332号文件(关于印发《镇雄县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热水河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展。

二、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元仓(企业法人

副组长:陈勤(矿长朱正洪(生产副矿长李友忠(安全副矿长袁自银(技术负责人 黄添明(机电副矿长

成员:周方焜(生技科科长黄佑勇(调度室主任刘仕平(安检科科长史立平(办公室主任

沈相华(掘进队队长邓一聪(运输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检科,由刘仕平兼任主任,负责本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的资料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的重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制订和执行;隐患排查整改、监测监控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是否到位;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订和落实到个人。

(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措施方案编制、贯彻、执行情况。

(四“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爆破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五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六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情况;斜井提升“一坡三档”、提升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七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八防灾工作情况。是否制订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废弃井巷是否填堵封实。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是否制订落实了暴风、暴雨、雷电、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九采掘布置情况。生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是否规范、真实、及时填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纸。

(十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跟班制度执行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六大系统”建设情况。已安装的五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安全避险系统设计、建设是否启动。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兼职救援机构和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置了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

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县煤炭、市煤炭局。

二是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制定治理措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煤矿安检科应当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于重大隐患,应当及时向县煤炭局报告。

五、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对于一般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凡县煤炭局或市煤炭局认定的重大隐患,煤矿应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隐患进行评估,按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煤矿应在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煤矿组织进行验收。

煤矿安检科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要“一患一档”,对于重大隐患,必要时逐级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

六、工作安排

每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领导小组根据井下生产情况安排时间进行检查。

七、具体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企业 法人任组长、矿长、分管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区 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 全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工作。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 大督查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 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煤矿进行全面 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要按 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对本矿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查清 楚、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报和信息反馈。

(二)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责 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三落实”。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逐项检查,逐项整改,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 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为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 量,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 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 全和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畅通信息渠道 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 根据有关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报县煤炭局,同时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 6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隐患,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治理。

煤矿供用电隐患排查方案 篇12

编制:

审核:

审批: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兑镇煤矿

xxxx年xx月xx日

十一月份矿长组织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和“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的要求,为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长:矿长

副组长:各分管领导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三、隐患排查时间

2019年11月23日早班

四、检查方式及范围

为保证本次检查做到全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采用分组的方式进行,并明确各小组人员检查范围。

1、采掘组

长:

副组长:综采队、掘进队、调度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

检查范围:

xx综放工作面

xx运输掘进工作面

xx备用工作面

2、机运组

长:

副组长:机电科、机电队、运输队、集中运输队主要负责人

检查范围:xx大巷、集中材料巷、集中皮带巷、井下各机电硐室、地面各生产系统及机电硐室

3、通风组

长:

副组长:通风科

通风队

安全监控中心主要负责人

检查范围:总回风巷

4、地测组

长:

副组长:生产技术科、地测科

探水队主要负责人

检查范围:井下各涌水点

地面塌陷区

5、安全组

长:

副组长:安全科、职防科主要负责人

检查范围:

井下及地面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原则上要求各科、队主要负责人和技术员参加,如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必须指定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2、所有检查人员于10月22日上午8点在井底车场集中,按照分组进行检查。

3、检查人员出井后到安全科进行问题汇总并签字确认。

4、由安全科对检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

5、定于xx月xx日上午8点召开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各分管领导,科、队负责人按时参加。

宾馆用水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篇13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宾馆安全工用水用电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顾客及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广大顾客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宾馆安全用水用电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公司领导及宾馆领导、各部门经理以及广大员工对顾客安全用水用电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宾馆安全用水用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宾馆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宾馆安全用水用电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宾馆安全工作总经理责任制、驻店经理领导责任制、各部门经理责任制、主管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上下领导干部及员工等作用,协助宾馆作好安全工作。宾馆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员工培训、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宾馆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

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驻店经理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主管为成员的宾馆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总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宾馆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宾馆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后勤部门检查客房、餐厅及其它建筑(构筑)物、顾客及员工饮食卫生的安全,调查了解宾馆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前厅部门负责检查进出顾客人员,防止非法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宾馆,建立夜巡值班制度;客服部负责顾客的应急逃生引领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驻店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协调,每日利用晨会,了解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争取集团公司的支持。三是各部门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部门经理组长,及时了解各部门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值班经理汇报。四是工程部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后厨人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各部门经理及主管要随时关注顾客及员工的安危,对安全用电用水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

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经理要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员工自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保险。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班经理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处理部门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驻店经理请专业技术人员来店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宾馆安全用水用电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宾馆安全用水用电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总经理和驻店经理要全面掌握宾馆安全用水用电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宾馆自行解决不了的请专业技术人员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总经理和驻店经理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宾馆安全用水用电隐患排查机制

宾馆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宾馆安全用水用电工作大检查。了解宾馆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宾馆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客房及设施设备用水用电安全隐患。客房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宾馆安全用水用电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宾馆的线路是否老化。用水管道连接是否牢固。

(二)排查后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工作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餐厅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公共用水是否卫生;用水管道连接是否牢固。

(三)排查宾馆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用水是否畅通。

四、加强宾馆安全用水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员工的安全用水用电知识教育,各部门要利用集体活动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员工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工友的人身安全。要提员工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宾馆安全用水用电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影视质料的安全知识,利用宾馆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宾馆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触电、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

对性地加强员工安全用电用水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宾馆安全用水用电责任事故发生。

五、安全用水用电隐患的处理与上报

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安全隐患的处理由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顾客及员工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琼台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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