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代工生产协议

2024-08-08

oem代工生产协议(通用7篇)

oem代工生产协议 篇1

甲方:中山市****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市****制衣厂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磋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中山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山市小榄镇川狼制衣厂(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所需要产品系列1、2、3、二、质量保证

1、乙方遵照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符合甲方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上述产品,产品在乙方生产厂以OEM方式包装贴牌。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如发生质量问题,经双方鉴定认同后,乙方负责对该批产品的退、换。

3、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后,在一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属产品问题,乙方负有补救责任。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常规的技术服务、咨询和培训,及提供商务活动必需的企业资料: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企业资质、荣誉证明、检验报告等。

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果经双方验证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无条件退换或退款,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质检费用。

三、价格

1、甲方只是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并非租用乙方的厂房,故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只按加工费和乙方结算即可;其它费用开支均与甲方无关。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

四、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应首付定金30%给乙方,剩下70%货款由甲方检验货物后

结算,发货日前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2、甲方按计划下单给乙方生产,首批货物之款项,在发货前三天内付清,长期合作开始月结。

3、甲方每次下单给乙方需提前1天做出计划,以便于乙方安排生产。

五、产品品质体系及运输、交货等相关规定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明确:①产品名称;②产品型号;③数量;④生产和出厂日期;⑤质量检验报告;⑥产品合格证明(可选择指定随货物同行);⑦货物清单。

2、甲方需明确货物之:①产品名称;②产品型号;③数量;④出厂交货日期;⑤需否提供“质检报告”;⑥需否提供“产品合格证”;⑦用甲方包装,需甲方提供合法商标登记证明和委托乙方OEM贴牌的委托书,并提供样品、规格等说明标签;⑧是否代办运输;⑨乙方优先按甲方指定的运输公司承办运输,如果甲方未指定,乙方代办选择承运方,并由甲方确认为准;

3、甲方应给出乙方充足生产周期时间和代办运输时间,以保证能及时供应和收货;常规情况下,产品生产周期15天。

4、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乙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地点交货,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代办运输的义务服务;运输费用由甲方的收货方承担;如运输过程出现意外,乙方有责任处理索赔事务。

5、乙方按OEM定价向甲方供货;乙方以与甲方商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6、甲方收到产品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就型号、数量、包装等做出确认,逾期未做确认,视同已确认。

7、双方对产品质量认识发生差异、争议,寻求国家确认的行业权威机构做第三方仲裁为准。

六、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共同严格保守相关技术、价格、合作协议等不宜对第三方公开的商业秘密,且合作结束后一个月内也要严格保密协议,因任一方泄露相关机密,给另一方造成巨大损失的,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终止合作协议。

七、其它

1、双方约定合作期限2年,自2013年11月12日始至2015年11月12日止;

2、上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互不侵害对方利益,如有侵害,协商解决不成功,可寻求法律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

1、企业合法品牌商标登记证明资料;

2、授权委托乙方OEM贴牌的委托书。

乙方向甲方提供:

1、质检报告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其他需要的证明资料

甲方:中山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OEM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以下简称“甲方”),是集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和****材料应用的专业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是集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科技企业。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OEM生产基地,为甲方生产制造指定产品供甲方销售所用;并且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须标明为“*****”品牌(以下简称“定牌产品”)。就此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基本准则

1、甲方授权委托乙方生产“****”品牌指定的*****产品,乙方应须对该定牌产品生产的合法性负责;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仅委托乙方生产该定牌产品,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的产品需求,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产品供应商;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定牌产品,甲方即可用作生产原料、半成品,也可直接销售;

4、甲方具有定牌产品使用的绝对优先权,即乙方须在满足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另行销售产品;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定牌产品的质量、成本、设计具有绝对控制权,乙方须遵照甲方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产品标准手册》进行生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控制定牌产品的采购成本和质量。第二条 定牌产品、价格和订单

1、双方协商的定牌产品的品名、规格、及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2、定牌产品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变,如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动时,一方提出供价变动要求时须同另一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之,否则须执行本协议;

3、甲方须于每月20日向乙方书面发出3个月预期量的滚动订单,乙方根据订单进行准备;

4、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下达下个月的订单,包括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顺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该月订单;订单下达后不能变更,除非乙方同意变更;

5、乙方应在甲方下达订单2天内,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产计划。第三条 定牌产品标识

1、定牌产品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

2、乙方未经同意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也不能将该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

3、甲方应获得合法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审批证明文件;

4、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品牌,或者甲方指定的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该品牌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

5、甲方如果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商标、标记的侵权行为,将有权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该第三方生产;当侵权实施已经发生,乙方未获准甲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侵权产品。第四条 定牌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甲方的质量控制规范 《产品标准手册》中的要求;

2、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

3、乙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4、甲方有权委派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与定牌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等;

5、乙方生产定牌产品在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甲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书面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共同决定;

6、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1个月内某一个型号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此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将市场产品信息反馈给乙方,为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 交货、验收及运输

1、合同交货履行地点为,若交货履行地点发生变更,须双方协商解决;

2、产品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

3、乙方的责任在货物运达交货履行地点后结束,此后,货物出现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5、甲方技术代表在货物验收时若有异议,有权依据双方共同协定之交接货物验收标准拒收货物或者督促乙方进行改进,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延期,如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售后服务与保修

1、定牌产品保修3个月,1个月内保换,第2、3个月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2、保修期限由甲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3、乙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乙方仅向甲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4、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力,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甲方人为等因素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乙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乙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5、乙方须根据每批订单的数量免费提供 %订单数量的备品备件。第七条 技术培训

1、为了保证定牌产品的维修服务,如果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为甲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定牌产品的技术传授给甲方技术、维修人员,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图纸、器材等;

2、培训次数及培训地点双方协商共同确定,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乙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 %以上预付款;

2、每次订单的余款在甲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后 内,立即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九条 驻厂代表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设立驻厂代表;

2、驻厂代表的责任是进行质量监督、物流管理等事务;

3、驻厂代表应遵从乙方规章制度,并且不得进入与本合作业务无关的场所;

4、乙方为驻厂代表提供办公桌、电话等办公用品,房租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违约条款及不可抗力

1、双方中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地预见或避免的,并且超出受影响当事人的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战争、**、**、罢工等行为或事件;

3、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书项下的义务,该方当事人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须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遭受的任何损害、增加的费用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5、提出不可抗力的当事人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到影响的义务;如果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而且该无法履行自其发给另一方当事人的有关书面通知之日起持续达2个月,则另一方当事人可终止本合同书。第十一条 合同补充、修改、解除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合同修改单后生效。相关费用由补充或修改的提出方负担;如发生多次修改,修改单可复印使用;

3、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或债务,不受合同解除或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第十二条 附则

1、任何一方应对从对方获得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以及各类培训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和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上述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非合同产品的其他经营业务上;

2、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协议,在此之前的口头约定、书面资料不构成协议的内容,因而无效;

3、双方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效力等同。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法人代表:

合作框架协议(OEM) 篇3

编号:  甲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职务:董事长 指定联系人:王伟 职务:总经理 通讯地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

电话: 传真: Email: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指定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乙方具有水净化产品研发、生产能力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甲方就委托乙方生产水净化产品,并标明为“ AKCOME”品牌供甲方销售的合作事宜(以下简称“OEM产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定义

下列名词或术语,除特别说明外,在合同中均具有以下含义:

1、技术成果:指专利技术(含外观设计专利)和技术秘密。

2、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

3、OEM产品: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使用自己合法拥有的技术成果制造的标明“AKCOME”品牌的并仅供甲方销售的OEM产品。

4、合同:指包含本合同条款在内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0EM生产合同或订单。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为合作协议,凡是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OEM产品生产,均适用本协议。具体OEM产品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外观、颜色、技术成果、数量等)通过甲乙双方签订OEM产品生产合同或通过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有效OEM产品订单执行。

2、OEM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单位或个人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3、乙方统一在模具上标注“AKCOME”品牌,接受驻厂监造,专人技术配合和售后服务支持,提供给甲方的OEM产品必须提供以甲方名义进行的合格认证文件。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客户看厂,并可根据甲方需要在厂区内醒目地点设臵必要的甲方标示,外包装按照甲方标准执行。

三、产品质量及责任

1、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提交样品,样品经甲方检测确认合格后,乙方按样品组织生产,并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交货时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同时完全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2)产品说明书中所表明的性能。

(3)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订单生效时最新的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和规范并且满足适用的认证标准。

2、单证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体系认证、使用手册、图纸(如有)以及相关证件资料,如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则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将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保证上述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自货到甲方工厂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更换、退货等服务。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和备件。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且甲方没有可更换的备品或备件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提供需要更换相关产品配件,特大品质问题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换,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经乙方维修或更换后仍不能正常运行,则质保期不受本合同的时间限制,顺延至维修完好为止。

6、质保期届满后,乙方仍应负有长期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的义务,并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对于甲方支付相应费用而更换的净水设备零部件,乙方均按照本合同予以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零部件更换之日起算。

7、如乙方不履行或未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或更换义务,应向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为未履行义务产品总金额的2倍;违约金可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三、标识与包装

1、OEM产品使用甲方“AKCOME ”品牌,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品牌标记,以及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文字、符号,也不能将其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均视为侵权,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AKCOME ”品牌。

3、产品LOGO及相关标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如果甲方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品牌、标记的侵权行为,有权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其生产,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助甲方追究第三方侵权责任,否则视为共同侵权。当侵权已经发生,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理侵权产品。

5、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臵”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

1、具体型号的OEM产品价格见附件,产品价格包含OEM产品的技术成果使用费、知识产权使用费、材料费、生产费用、包装费、相关认证检测费用、税费等。

2、付款时间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 预付款;产品全部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剩余款项留作质保金,产品质保期届满后次日支付。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三天给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甲方有权撤销已开具的支票,并要求乙方归还已付货款。

4、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以书面(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将其理由及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付款时间,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货款以支票或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支付,除双方以书面形式另有约定外,支票抬头和汇票的收款人必须是乙方公司名称,电汇帐户必须是乙方公司帐户。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六、交货

1、交货通知: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三天以前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产品总价、交货日期以及对产品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2、如乙方未能及时将交货通知和装运通知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3、交货前产品发生的任何灭失、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在延迟事由发生时或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其理由及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顺延交货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交货超过五天(含)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收产品,并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选供应商的费用、产品差价、人员窝工、设备租赁、工程工期延误责任等)。并可以从乙方的品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收货确认单须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或经甲方公司盖章,其他人员签字的与收货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文件均不能作为甲方收货的证明文件。

指定收货人:以相关合同及订单上注明的为准。

七、检验和验收

1、初步验收: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对产品进行初步外观(数量、品牌、型号规格、颜色、外观、包装)验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应在妥为保管的情况下,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异议后七日内予以更换。

2、产品质量争议处理方式:在质保期内,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争议产品外观,工艺等可目测项目以甲方确认为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国家标准及认证标准为依据,符合标准的视为合格。

3、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产品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的,甲方可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风险和导致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八、样品、库存和残次品的处理

对于OEM产品的样品、库存富余产品和残次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或乙方内部员工销售或赠与。

九、权利保证及知识产权

1、对于OEM产品所涉及到由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其他智力成果的,乙方应是合法的权利人,并向甲方提供该技术的专利审批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合法权利证明。乙方承诺一旦第三方就该技术向甲方主张权利,则由乙方负责回收一切相关的产品,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承担相关回收费用,且第三方主张法律和经济责任时所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遭受的行政处罚和对第三人的赔偿费用、甲方由此支付的调查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为履行合同而单独依靠自己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技术更新等,所有的专利权申请权、专利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经乙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甲方为履行合同而单独依靠自己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技术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乙方不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4、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共同合作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技术更新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十、保密条款

对合同内容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互为保密义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0%的违约金。(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0.3‰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的50%。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且最高不超过原定价70%;如果甲方不能利用,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如乙方超出交货时间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为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在乙方其他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6)在甲方根据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后,另行购买全部或部分与合同产品类似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产品而产生的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出示有关主管机关的文字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可允许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违约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的抗辩。

十三、廉政条款

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应向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或提供回扣或任何其他性质的报酬,同时,乙方及其员工不应接受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或提供的回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并应确保其及其所属员工实施的任何行为不会构成商业行贿、受贿,并应确保其行为不应在实质方面影响甲方员工本应保持的公正、公平形象。如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有合理证据认为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选择不再继续履行的,乙方无条件放弃双方合作所有项目的剩余应收款项和质量保证金,并无条件退回所收全部款项。无论甲方采用何种方式处理以上情况,均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人和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通知和送达

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函件、文件等资料,应发送到合同文首载明的联系人、地址、传真。

2、当面递交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回执上记载的收件日或拒收日为送达日。双方从合同文首载明的传真机号码所发出的传真视为原件。

3、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电话、传真,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合同文首载明地址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十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双方可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合同。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就合同所拟事宜先前达成的一切口头和书面的建议书、谈判纪要、意见书、其他相关协议和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文件的各种草本稿均自动失效。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3、此合同的补充条款以附件方式一并与本合同产生效力。

4、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该转让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附件1:OEM合同(订单)附件2:技术协议(质量协议)附件3:保密协议 附件4: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附件5: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及其他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OEM加工协议书 篇4

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 备注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3、商标归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 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限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地址:

食品类OEM协议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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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OEM

甲方:

乙方: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食品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倍进行索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检测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订货和仓储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仓储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双方协商相关赔偿。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物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每批货物入库时,乙方需核对货物入库,并在入库通知单中如实注明入库货物的数量、包装、件数、质量及入库时间等情况,确认无误后签字传真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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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4、乙方要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储存、装运要确保货物质量。在储存期间造成货物雨淋、水湿、霉变或其他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及时通知甲方。

5、货物储存期限内,甲方随时有权凭入库单对货物的质量及数量进行盘点抽查,乙方应妥 善配合并提供相应资料。

6、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库存报告,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等。

四、价格和结算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五、产品包装和原辅材料

1、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设计和生产费用)由甲方承担。

2、原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原辅料,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

3、乙方须对仓储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4、所有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产品加工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或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七、质量控制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

2、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3、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

4、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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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八、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1条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包装废弃料、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九、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质量问题发生的问题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一、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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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5、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

十三、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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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

十五、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借款方式结清余款。

十六、合同有效期

1、本协议有限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补充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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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产品合作协议书 篇6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OEM产品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M方式生产___________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甲方应负责_________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___________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_____________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__,甲方对__________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八、由于某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某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九、运输及费用:

1.1交(提)货地点在_____________,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2.2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3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2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30%以上预付款。

3.3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4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1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2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3.3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1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

OEM合作协议书范本1 篇7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产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甲方应保证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委托甲方生产,甲方对使用乙方商标及有关标识的货物,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

六、运输及费用:

1.交(提)货地点在。

2.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运输费用由负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双方在订单中确定产品价格。

2.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支付该次合同总额30%以上的预付款,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1

3.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该质量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自甲方交货之日起5天内验收。

3.乙方认为货物质量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如果乙方在一周内未提出异议,超过期限不得退货。

九、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等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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