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工商分局积极组织学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下陆工商分局积极组织学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篇1
制度改革
为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4月3日上午,下陆工商分局组织工商所全体干部学习《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综合科科长从政策、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等方面对该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投资热情的高涨,住所资源已经成为投资创业的制约因素。这次市场主体住所改革使得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一照多址”,也可以“一址多照”,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减少投资成本,方便创业者投资兴业,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同时也要求市场主体严格遵守该规定,住宅可以开公司但只适用于从事“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提交虚假住所的市场主体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信用与商誉会收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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