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汇报

2024-06-06

2022年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汇报

2022年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汇报 篇1

近年来,紧紧围绕委内工作总体思路和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协调集体企业土地政策为重点,在妥善处理权属过户、改制重点难点等遗留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市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基本情况

全市城镇集体企业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坚持从产权制度改革着手,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努力调整发展方式,针对企业不同情况,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出售、和破产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据统计,2004年下半年至2011年上半年,全市已改制集体企业130户,盘活资产16.777亿元,处理债务17.085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1748人,处理企业无证房产平方米277006.66平方米。

二、全市改制集体企业发展情况

1、坚持集体合作形式,走出创新发展之路。虽然绝大多数集体企业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但改革后很多企业仍然坚持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方向。企业改制后,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全厂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责任心普遍提高,走“手拉手,一起干”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大大增强。改制后企业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购置新设备,用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的技术含量。企业产改后依靠改革创新,迅速发展壮大。上缴国家的利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力越来越强,职工的收入越来越高。如哈尔滨民族家具厂、哈尔滨塑料四厂、塑料五厂等,通过改制,职工队伍平稳、薪酬收入稳定,劳动关系和谐。通过广大职工共同奋斗,走出了一条不拘一格、注重实效、发展合作经济的成功之路。

2、坚持企业兼并重组,促进结构不断优化。针对我市

一些企业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等状况,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国有)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以下简称铅笔公司)于2004年兼并了

1哈尔滨市龙江制革厂(集体)后,铅笔公司出资1000万元偿还龙江制革厂的职工债务并妥善安置了职工,建立了新厂区,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铅芯制造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普通铅笔90%以上出口。

兼并后铅笔公司近五年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三、全市集体企业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资金短缺成为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最大障碍。一是企业没有改制资金。集体企业历史包袱沉重,不仅债务大,而且人员多,根本没有能力进行改制。有的企业房产、土地产权不清,无法变现和筹集资产,无法破产,若解散则退休职工无法剥离,在职职工无法安置。有的企业产改时,没有资产可变现,即使有资产变现,其变现的资金也不足以安置职工。有的企业甚至连改制的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前期启动资金都没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更没有能力安置职工、补缴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补发拖欠职工的各种费用。二是企业融资难。城镇集体企业中不少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偏小,融资难,企业的留存利润是企业发展资金的唯一来源。多数企业现有资产达不到所需贷款的抵押条件,从而失去了发展机会。

(二)缺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既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法规,又缺乏政策上的指导。在实际改制工作中困难很多。现有改制的政策、法规全部惠及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的政策、法规还是一项空白。多年来,为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改革和规定,集体企业只是参照国企改制的政策执行,由于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基本产权关系不

同,在政策的执行上存在很大差异,有些改革政策根本无法执行,严重影响了集体企业改革进程。

(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与厂办大集体改制享受政策差别待遇。同一城市同是公有制性质的大集体企业,在企业进行改制时,享受政策方面却有不同的待遇。因有政策扶持,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顺利且速度较快,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则困难重重,进展非常缓慢。主要政策差别待遇如下:

1、欠缴的包烧费缴纳政策。厂办大集体改制包烧费由企业缴纳而拖欠供热单位的包烧费,不视为企业拖欠职工包烧费,集体企业则享受不到此政策。国有、厂办破产企业托管退休人员可享受免缴包烧费,集体破产退休人员享受不到。

2、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政策。厂办大集体改制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破产关闭企业可以核销,集体企业则无此政策。

3、欠缴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政策。改制厂办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缴至满10年的医疗保险费后,终身享受医保。而集体企业职工则需一次性补缴15年医疗保险费后,才能享受相同待遇。

4、欠缴的失业保险费缴纳政策。厂办大集体改制拖欠的失业保险费可以缓缴,破产关闭企业可以核销,集体企业则无此政策。厂办大集体改制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以进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补缴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历年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缓缴有困难的还可分期补缴,不影响职工享受失业待遇,而集体企业职工则无此待遇。

5、土地抵补政策。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占用的主办企业的厂房、场地,改制时可弥补企业改制资金的不足部分。集体企业厂地、厂房在政府进行城市改造时,予以拆迁,拆迁后,由政府安排经营场地,而未明确场地的产权归属问题,而现在企业改制时出现了产权归属问题的争议。若企业没有产权,改制时将无资产可分配。

四、相关建议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为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建立良好的银企协作机制。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和带动就业的项目,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多渠道筹措改制资金,解决改制启动资金不足问题。

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和广大职工的正确选择,积极探索“政策引导、企业自愿、职工拥护”的企业改制路子。充分挖掘企业自身优势和内部潜力,将企业改革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将企业现有土地通过变现优先安置企业职工。

二是多种形式推进企业改制,努力盘活企业资产。从当前看,我市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等都不尽完善。要以明晰产权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要尊重历史,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的碰撞,尤其要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特点,不搞“一刀切”,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支持企业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一企一策”办法,通过产权置换、土地置换,加快引导集体企业改制,促进集体资产流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三是借鉴厂办大集体改制政策。我市城镇集体企业数量多,困难多,没有有力的政策支持,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很难推进。建议对改制企业可按厂办大集体的优惠政策执行,实行市、区、企业三者共同承担在册职工、离退休职工安置费;对困难企业欠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且企业无能力偿还,经政府批准,可作挂帐处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缴清个人应缴部分后,可参照厂办大集体政策,给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和发放失业救济金。对年龄偏大的集体企业职工,可参照国有企业职工实行“协保”(在年龄和保障标准上可略有区别)。企业负担保障资金确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报市、区政府批准,市、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资助。对以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实施身份置换的,市、区财政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补助等,全力支持城镇集体企业改制。

四是实行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分离。城镇集体企业绝大部已停产,职工医保大都是职工全额自己垫付,现行政策是一个企业若有在职人员交不上医保,退休人员住院就享受不到医保待遇。建议相关部门实行困难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医保分离措施,以解决退休人员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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