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员个人总结

2024-08-04

工资集体协商员个人总结(通用10篇)

工资集体协商员个人总结 篇1

2011年以来,我工会在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主题,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我镇共有集体及非公企业202家,会员11600人。近年来,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以集体企业及非公企业为重点,帮助指导集体及非公企业工会与用人单位续签及新签《集体协议》202家,签订率达到100%以上;续签及新签《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202家,签订率达到100%以上。据统计,2013年,全镇企业职工工资同比平均增长8%以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调动了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实现了劳资双赢,促进了我镇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我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党政重视,多方协作。近年来,我工会积极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由镇长挂帅的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并以镇政府的名义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镇工会、企业办、劳保所、工商所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合会议,认真部署安排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为使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有充分的认识,我们开展了“要约月”活动营造氛围。

三、因企制宜,整体推进。我们针对我镇企业规模不大,地域上比较分散的现状。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建立了企业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的,由区域、行业工会直接与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

协议;

2、没有建立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的,采取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与授权或推举的企业代表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3、企业数量较小的区域,由区域性工会组织与区域内企业逐一进行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四、我们依法规范协商工作操作程序,坚持量与质并重。一是把好了代表推选关。二是把好了协商内容关。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篇2

根据县总工会的部署,我们年初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详细按排,按程序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就此项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

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我们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工会组织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为今年首要工作来抓,成立以总经理郭玉环为组长的专门机构,进行此项工作筹备。公司工会积极开展工作,收纳员工的意见,归纳总结协商内容,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按程序开展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会议顺利召开,我们工会首先在1月5日向公司方发出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公司方于1月8日回复答复书,确定在1月20日召开会议,双方各指派和推荐了参加协商代表,并与1月20日准时召开了会议,会议双方就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支付时间等进行协商,公司领导介绍企业的经营状况,工会主席提出了员工的想法和要求,各位代表都发表了意见,经过了激励讨论,双方相互了解,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协议基本使厂方,员工达到满意,取得预期效果。

三、效果明显

某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篇3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高度重视、运行机制是否完善、推进措施是否得力。为此,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后,我区迅速行动,立即成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和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城建局、经济局、工商局和国税地税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区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和《**区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办法》。同时,按照《实施办法》的八个阶段,对xxxx试点单位进行了全面部署,配备了指导员,建立了由区政府、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小组共同组成的工作网络,随时掌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区总工会定期召开碰头会和协调会,及时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步措施,为顺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政策保证。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发展 区工资协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进行了分工,并制定包户责任制:区总工会负责总协调,并要求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指导要约草签协商工作;区劳动保障局、法制办负责解释政策、法规,审核工资协议,检查劳动合同鉴定情况,做好争议仲裁工作等;经济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对企业行政人员和经营者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工作伊始,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组长张江红、女工部长李笑竹多次到我区指导,结合我区实际,组织指导员对五家试点单位实行包户制度,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工作中注重信息互通,紧密配合,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全面发动,广泛宣传,企职双方对工资集体协商达成共识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首先,在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内容,通过96777电话进行网上答疑,扩大群众知情范围,有效地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知晓率;其次,印制2000册劳动法律、法规手册向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宣传《劳动法》和工资集体协商的深远意义。针对南门金属行业工会联合会业户分散、人员较少的特点,主动把宣传资料发放到2xxxx业主手中;第三,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宣传,提高他们支持、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企业法人代表和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了认识,达成了共识。五家试点企业的法人代表都积极主动地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相应地成立了企业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并在会上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强调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充分利用滚动字幕、喷墨告示板、板报、宣传橱窗、学习园地等形式,向职工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经济效益、福利保险待遇等情况。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企业负责人百分之百同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企业职工百分之百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内容。通过宣传,企业上下一致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双赢。广大职工也纷纷表示愿为企业做贡献,与企业共发展。

四、因企制宜,具体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效果明显 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特别是市总工会派到我区的指导组组长和指导员多次与我区工作人员到试点企业宣传政策、指导业务。协商内容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所在,我们因企制宜,指导企业科学地提出要约。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征求了职工意见,确定了企业的协商内容和重点。鸿飞电器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商重点是建立正常的工资调增机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通电器有限公司在集体合同中进行了岗位工资制和计件工资的创新;威尔玛超市、南门金属行业工会联合会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根据企业规模、经济效益、职工素质、工资发放水平等情况,确定鸿飞电器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通电器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典型试点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过程中走在前列,并且操作严格规范,为其它试点企业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也为今后这项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我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八个阶段的要求分步实施,工作讲求严、细、实。相关领导多次召开指导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共同研究协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具体事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南门金属行业工会联合会业户分散、职工较少、工资水平参差不齐。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指导员亲自上门宣传法律法规,逐户征求对要约条款的意见,使2xxxx业户达成共识,签订了集体合同。

五、规范过程,扎实推进,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抓住三个重点,规范协商过程,力求实效。首先是抓培训,重在提高素质。为使协商工作能够规范化、法制化,我们加强了对企业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和辅导,组织企业的协商双方代表学习相关知识和外省市先进经验,使参与协商人员通晓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切实提高了工作业务水平,为协商谈判的成功提供了保证。第二是抓平等,重在提高协商实效。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劳资双赢。协商双方代表要能代表企业各个层面的利益。鸿飞电器集团的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各推荐出代表xxxx,由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双方的首席代表,行政方的其它代表由经理、劳资科长、财务部长组成;职工方其它代表由工程师、车间主任、一线工人组成。我们要求试点单位,凡涉及企业劳动关系,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通过工会和行政双方协商解决,建立健全协商机制。鸿飞电器集团和四通电器有限公司的工会为开好协商会议,他们深入基层,搞好调查,三上三下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摸清职工关注的核心问题,为开好协商会议,签好合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南门金属行业工会联合会针对热点问题进行疏理、分类,并与业主多次进行协商,终于取得一致。第三是抓质量,重在规范标准。我们严格协商程序,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运作。职工大会、行政方 会议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代表选举,并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认真做了笔录。对选举结果在及时上报的同时,企业也存档备案。协商双方代表同时进行公示,增强了协商工作的透明度,为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我们抓住集体合同内容协商的重要环节,按照《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集体合同草案进行指导。对集体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效力和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严把“三关”,即集体合同格式规范、内容条款规范、文字表达规范。通过审查集体合同文本,提出各类修改意见13条,保证了合同的公正、合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协商工作开展前不了解《劳动法》的详细内容,集体合同草案中有两处不当。通过指导员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理张立新立即同意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修改。一是该企业以前加班加点情况下仍按职工的月薪发放工资,修改成“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工资15xxxx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0xxxx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工资30xxxx的工资报酬”。二是草案中拟订“因职工本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月平均工资额的5xxxx”,将“5xxxx”按《劳动法》规定改成了2xxxx。其它企业的要约问题也主要集中在加班加点的工资发放和企业为职工参保情况上,我们根据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企业行政方都积极改进,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过指导,五家试点单位的集体合同经审查全部合格,并已到劳动保障局登记备案。劳动保障局给企业下达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工资协议开始生效。企业在收到《意见书》后五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实施。

工资集体协商员个人总结 篇4

2011年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今年3月以来,按照省总、市总工会关于推行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的要求,我们及早行动、明确工作重点、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并下发《郧西县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的实施方案》、《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和《郧西县总工会关于集中开展2011年企业推行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积极督促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着力解决工资水平、福利津贴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将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同时部署、同时督导、同时考核。截至目前,已建会企业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63份,覆盖企业140家,占所有企业的78.7%,覆盖职工2820人,占职工总数的64.4%。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企业单独协商为主、区域性协商为辅、行业性协商为补充”的集体协商工作良好发展态势。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明确责任,制定方案。3月初,在全县工会工作会议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把推行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并提出了“百日建会”活动。3月底,结合市总推行落实“两个普遍”工作责任方案,我们成立了推行落实“两个普遍”工作专班,制定并下发《郧西县总工会百日建会集中行 动实施方案》和《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常务副主席王彩兰同志为总负责人,下设二个工作组,县总工会副主席桂载民、付豪同志分别任组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人包联一个社区、二个乡镇,做到人人有任务、有责任。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常务副主席王彩兰同志代表县总工会与每位干部职工签订了“两个普遍”目标责任书,把工作目标奖的50%作为风险金,对未完成工作任务者,除扣发风险金外,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类评先彰优资格。

2、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提高企业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采取印发《农民工维权百问》等有关资料、电视台新闻报道、召开各类人员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向企业干部职工广泛宣传“两个普遍”的重要意义,也使大家认识到增加工资、提高福利要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二是积极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参加县总工会民管部的相关培训,建立和发展一支高素质的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和指导员队伍,通过集中培训、交流经验、典型示范等措施,使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了解协商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技巧,提高协商水平;三是利用“党员服务日活动”、消费者协会315活动周等时机,设立职工维权政策咨询站,向企业职工宣传解答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政策。

3、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县总工会做好“六个坚持”工作。坚持所有企业都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坚持平等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协调,重在平等协商;坚持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重点;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与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坚持把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合力,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模式,分类指导,对经济效益较好、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国有改制企业,坚持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以增加职工工资收入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合同,如精诚汽配有限公司、万通公司等属于国有改制企业,原国有企业一套好的管理经验和民主意识被他们吸收了,因此,推行工资平等协商较为容易,起到了引路的作用;对规模小、人员少的中小非公企业,大力探索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促进工资集体协商,调动未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积极性。凡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一律不能评优,企业党政工负责人一律不能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评选。县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与“共同约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工资集体协商融入“共同约定行动”之中,将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和工资收入、与企业共谋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督促广大非公企业自觉做到不裁员、不减薪,保持职工工资收入稳定增长。

4、狠抓落实,具体指导。加大信息通报和督导检查力度,制定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进度一览表,张贴在办公室,各个责任人联系点的企业一清二楚,每个星期五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听取各工作组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做到建一家企业工会,下一个批复文件,进度表反映一家建会情况,督促各责任人和基层工会认真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按要求做到每份合同到人社局备案。同时,主要领导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做好“两个普遍”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服务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做好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各基层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举全会之力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县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认为企业分配是自己说了算,不愿与职工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乡镇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缓慢,这项工作全面推进难度很大;三是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不规范,实效性不强,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工会主席不愿意也不敢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认为自己都是老板雇来的,不能真正替职工说话办好事;四是企业一部分职工不愿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选他当协商代表,不敢当,害怕老板抄鱿鱼。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以扎实的工作和创新的思路予以解决。

四、2012年工作打算

工资集体协商员个人总结 篇5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今年以来,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闽人社办[2012]26号)和省总工会等五家《关于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闽工„2012‟11号)文件精神。我们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保障职工经济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开放开发和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我们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及时地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将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确保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体面劳动。成立了区“春暖行动”和“要约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办„2012‟20号),加强了对全区春暖行动、要约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进度,推进春暖行动、要约行动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典型示范。通过“进乡镇(园区)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的两进两送活动,通过深入企业、企业工会,深入用人单位经营场所与农民工面对面交谈,向他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开展“要约行动”“春暖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截止目前,已在六个乡(镇)的主要街道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制作摆放工资集体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宣传展板16块,统一印制、发放宣传小册子800册,设立宣传咨询点提供现场咨询400余人次。已累计深入到使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各类用人单位92户,累计提供现场咨询、解答250余人次。明确告之企业不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明确告之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性。我们还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总结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好经验、好典型。对各类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把握工作特点,探寻协商规律,为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借鉴,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制定政策、保障力度。区三方办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要求,积极推动出台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政策。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范本》、《工资集体协商一般程序》。今年,为贯彻落实省“两办”《通知》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活动的通知》、《关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为工资集体协商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健全机制、营造环境。我区三方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各级政府主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职工工资问题纳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要求企业工会要主动行使要约权,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及时启动协商程序。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行为的,工会要及时介入,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了由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调的人员担任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逐步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宣传使劳动关系双方都能意识到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对于确定区域性、行业劳动定额、薪酬标准,稳定行业职工队伍,缓解劳动关系矛盾,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典型分析、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等,加大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了解和关注,解决基层工会组织“不敢谈”、“不会谈”和企业方“不愿谈”的问题,为这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指导、力求规范。一是运作程序力求规范。结合我区实际,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推选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强化事前沟通;起草协商文本;进行集体协商;提交职代会通过;双方代表签字;送审相关材料;公布协商内容;实施协商合同。如潭城镇等四个乡镇进行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已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二是协商内容力求细化。针对有的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和笼统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尽可能地细化量化合同条款,并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至少包含六项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办法、时间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及假期工资待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工资集体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的程序及条件。三是履约监督力求到位。为保证工资集体协议落实到位,实行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县核查与区工会抽查相结合。同时,把工资集体协议履约落实情况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纳入三方协调机制范围。

为保证工资集体合同签订质量,工作中力求使合同具备三方面特性。一是可操作性。在合同条款起草过程中,将工资标准及支付、加班工资及假期待遇、年平均工资及增长幅度、工资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工资合同变更解除程序及条件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约定。二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起草合同文本前到各企业走访业主、职工和工会干部,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和职工的思想状况,合同文本起草后将其返回基层工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合同的修改意见;同时注重与业主的沟通,认真听取业主对合同文本的意见,力求使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三是民主公正性。将合同内容草案事先书面告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和业主民主征求意见,在双方初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由区域或行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业主集中面对面就合同内容逐条进行协商,民主协商具体内容,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草案,将其内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然后公示后正式生效。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暖行动”。以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侧重对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进行了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促使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增强签约意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了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在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7户,其中,餐饮服务业11户,建筑业7户,其他类19户,涉及农民工3120人。通过检查督促6家用工单位进行用工备案,涉及农民工493人,督促3家用工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2份。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实施劳动合同的企业1226家,涉及劳动者13714万人,企业劳动合同覆盖面达93%;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

(二)“要约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企业 家,建制率达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 家,建制率 %;全区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 家;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 个,覆盖企业 家;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 个,覆盖企业 家。基本完成了省总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一是住宿、娱乐、餐饮等行业及工商户主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且行业人员流动频繁,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社保核减手续麻烦,对签订劳动合同有抵触情绪,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非法转包、个人承包等现象,职工流动性大,不签订或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二是部门农民工因对劳动合同理解的偏差及存在打短工的现象,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造成企业难管理,也加大了劳动行政部门执法难度。

(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一是起步晚,总量小。我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步较晚,目前有的地方仅处于抓点示范阶段,离普遍推开,广泛开展,全面覆盖还任重道远。

二是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存在形式化倾向。有些区域,行业签订合同的程序不规范,平等协商制度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履约不力,有的形同虚设。有的未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因而谈不上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同时对履约情况监督不力,工资集体合同束之高阁,形同虚订。

三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运行制度有待完善,真正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绝大多数在乡镇、街道以下进行。乡镇、街道区域、行业业主组织不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对象不明确,同时,乡镇、街道工会没有专职工会干部和工作经费,也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制约因素。

五是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人片面地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要给职工加工资,提高人工成本,影响投资环境;还有一些人认为目前进行工资协商主体地位不平等,协商条件不成熟。因而,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指导、监督存在工会一头热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1、加大《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重点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促进用人单位科学管理,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形象。另一方面使劳动者牢固树立劳动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学会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积极推进事实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将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向纵深开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健全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实现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3、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或终止、工资支付、工时、试用期等敏感问题作为执法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依法查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1、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宣传专题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出大环境、大氛围。

2、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对区域、行业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比较有特色,并积累了成功经验的,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实现以点带面。

3、积极开展指导,加强监督。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原则、方法、内容、程序,提供协商所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同时结合企业年检、工资支付等,对企业和职工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反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其他工资政策的行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按要求兑现,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

4、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职能。对规模小、不具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工作。同时要注意把有参与企业管理能力、懂政策懂法规、敢说会说、敢干会干的职工选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能。

工资集体协商材料 篇6

(企业/企业工会):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河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结合郑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本企业实际,我方拟同你方进行 工资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建议于 年 月 日在(会议室)进行协商。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总额、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

3、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标准

4、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

5、病事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带薪假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待遇

6、高寒高温等艰苦岗位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岗位的补贴

7、工资发放时间、支付办法

8、保险福利待遇

三、双方集体协商代表:

建议双方各派 名协商代表参加。我方协商首席代表

是,职务是。

其他代表是

请你方提供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并作好协商准备工作。

四、请你方提供上一的有关资料: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统计表

以上资料请在第一次协商会议开始7日前,提供给我方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在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企业/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复函

(企业/企业工会):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我方同意开展 工资集体协商。2.同意提出的协商时间和地点。

3.同意提出的协商内容,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4.我方首席协商代表是,职务是。其他代表是:,我方正在准备相关资料,将于规定时间内向你方提供。

(或者:我方不同意开展本次工资集体协商,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回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此复

(企业/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双方协商代表名单

企业方协商代表:(4名)

姓 名 岗 位

职工方协商代表:(4名)姓 名

岗 位 4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协商时间: 协商地点: 协商议题: 企业方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 协商情况如下:

记录员(签字):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年 月 日 5

新郑市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使职工的工资水平与单位的经济效益相适应,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经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周、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第三条

用人单位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每年 月,与职工方平等协商确定以下事项:

(一)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和支付办法;

(二)加班加点工资;

(三)津贴、补贴;

(四)奖金分配办法;

(五)试用期、病假、事假等期间的工资;

(六)工资调整办法;

(七)下岗、待岗、内部退养等情况下的生活费标准、调整办法及支付办法;

(八)其他需要协商的内容。

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及时告知职工,工会(职工代表)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对职工的宣传工作。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总额、职工工资平均水平和岗位工资标准时,综合考虑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贡献,主要参照以下指标:

(一)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以及人工成本信息等;

(二)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本单位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上一工资水平;

(四)双方约定参考的其他指标。

第五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2014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职工工资总额和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不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第六条 用人单位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为:。

(三)职工下岗、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

第八条 用人单位确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的方法是

。其中,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加班工资基数按本合同第七条的标准执行;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用人单位要创造条件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经职工书面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年内对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工资(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第十条 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为 元(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每月 日前(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足额支

付工资的,应向职工说明情况,与工会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用人单位超过约定时间仍无法支付工资,双方协商不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三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扣款前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扣款的原因、依据、金额和起止时间。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就是否续订本合同进行协商,同意续订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续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项义务。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长由 担任。双方首席代表应每年两次向对方通报本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以书面形式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7日内,用人单位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及有关资料,送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同时送市总工会。

第十九条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续订本合同的,应按第十七条的规定送审。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内容与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按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用人单位(盖章):

工会(盖章):

首席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合同报审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公司 名企业代表与 名职工方代表,于 年 月 日就企业职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平等协商,协商双方认真检查了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工资集体合同草案。

年 月 日,辖区企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作出了决议。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对集体合同确认无异议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现将合同文本报上,请予以审查。

(企业/企业工会)盖章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篇7

篇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以2011年5月29日《新京报》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将用3年时间在全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报道”为切入点,阐述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定义,推行该制度存在的障碍,以及完善该制度一些建议。

关键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障碍,完善。

根据2011年5月29日《新京报》报道称,中华全国总工会将用3年时间在全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时间表和进度表以及启动了《全国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实施计划》。

《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在1996年5月就由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劳动部第9号令也在2000年发布,要求在全国逐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法》在2007年明确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8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的行政要求;由此可见,我国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很是积极,但效果却很不理想,这又一次让我们不得不开始反思问题之所在。

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在我国的发展

根据总工办发[1998]13号《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过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就企

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奖金和津贴分配和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企业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并依法签订书面集体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协议)的行为。

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就已经有了工资集体协商,其在西方市场经济中是一项很成熟的制度,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是由行政干预劳动关系,不需要由工资集体协商来协调劳资关系。因此,在计划经济时代,不存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干预劳资关系产生了很多的问题,劳动关系双方逐渐市场化和利益化。为了解决劳动关系双方的问题,我国引入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在1995年的《劳动法》中规定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在2007年的《劳动合同法》直接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全总提供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124.70万份,覆盖企业211.21万个,覆盖职工16196.42万人。其中,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维护职工权益;提高职工积极性,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各地推行的情况来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实可以在劳动者的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寻求到一个平衡点,既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但在我国集体协商制度仍旧处

于初步阶段,在推行过程中仍旧遇到了很多的障碍,不能完全发挥该制度相应的法律效果。

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存在的障碍

(一)协商主体力量不均衡

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地位具有不平等的特点,劳动者与企业比起来,是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企业相抗衡。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一般由劳动者的代表工会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20条规定:“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一规定使得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得以强化,工会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作为企业的对立面与企业平等协商谈判,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一大发展。

但是在实践中,工会的代表性与独立性却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从而不能根本上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问题。企业工会与企业之间有很多的依赖关系,工会的组建、运行、工会干部的产生等都与企业有很大的依赖关系,其具有附属性,并不能够成为工资集体协商制的独立主体。如工会的组成人员本身就是企业员工,受制于企业,并不能够很好的代表劳动者的利益与企业平等协商。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的问题如没有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很难真正的起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效果。

(二)政府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的作用不到位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完备的劳动关系协商机

制,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甚至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政府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力度决定着该制度推行。但是各级政府并没有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地方政府害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会影响地方投资环境,因而不支持和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制定工资相关制度方面缺位。在规定企业工资的相关制度如行业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等方面,还不能满足不同行业的要求。第二,政府部门监督不到位。在实践中,劳动者工资主要是由企业主导的,一些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监督力度不够。

(三)法律制度不健全

无论在立法还是理论研究方面,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是一项很成熟的制度。但是在我国,立法和理论研究都不够成熟。在理论方面,学者们在劳动法学研究中的重点是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等制度,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研究比较薄弱。

在立法方面,首先,虽然在《劳动法》、《工会法》规定了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是上述规定都是太过于原则化,不能满足在实践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需要;其次,虽然现行有《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规性文件,但只是行政规章,且内容不够完备,立法层次偏低,刚性不强;第三,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规定了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是用的字眼是“可以”,是选择性条款,从而使得工资集体协商制对企业缺乏约束力。第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罚不执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处罚内容,使得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缺乏相应的强制力,另外一方面也不利于作为企业员工的工会成员的保护。第五,“政府保障职责的义务未作具体规定,资方不配合工资协商的法律责任缺乏。”。[1] 综上所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还不是一项很成熟的制度,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在今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要积极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提高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协商能力。

1.切实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工会组织体制。

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劳动者利益代表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问题。具体而言,首先要确立工会独立的主体法律地位和作为劳动者利益代表者的法律地位,“改变以往动员说服企业建立工会的做法,积极发动职工组织起来成立工会,真正形成职工方的协商主体。”[2]其次,要完善基层工会主席产生机制。现今,有些工会主席都是由企业任命或企业领导兼任的模式,这就导致工会不能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利益。因此要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工会主席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加大上级工会外派工会主席到基层企业的比重,真正实现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第三,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 篇二: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样表

××公司集体协商制度

(×年×月×日×× 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

审议)

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平衡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及协商原则。本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本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是双方协商主体。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本着地位平等、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原则,依法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书面集体合同或协议。

二、双方协商代表的组成与产生。协商代表由双方首席代表、职工代表、甲方指派本方代表或双方委托的专业人员代表组成。代表的产生:

1、双方首席代表。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工会主席是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代表可书面授权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作为首席代表。

2、职工代表。由乙方按职工协商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组织各职工(工会)小组民主提名推荐,经企业职代会审议给予资格认定。或由乙方以“选派”方式产生。协商代表的撤换、增补和任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3、指派代表。按照有关规定,甲方首席代表除职工方协商代表外,可指派本企业其他人员为本方代表。

4、专业人员代表。受双方书面委托的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本 方代表三分之一,受托人不得担任首席代表)。

三、协商代表职责。依据集体协商有关规定,协商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参加集体协商,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合法利益。

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3、提供或汇集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4、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5、及时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

6、监督工资专项协议的履行。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设立协商工作小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是启动协商程序的工作机构。由协商双方共同商榷组成,小组成员人,设组长1人。

工作小组负责涉及集体协商事宜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职责是:搜集、索取、汇总协商事宜的相关资料;组织开展协商前的信息传递与沟通;按程序规定筹备有关文字材料;根据协商记录起草合同或协议文本草案;完成双方各位首席代表交办的有关协商事宜工作。

五、互发“要约”与“要约”回复。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事项,协商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协商意向(要约)。对方应自接到协商要约书之日起20日内书面答复。

双方根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期限,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满前60日内互发“要约”提出协商续签要求。拒绝回复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工会法:53条第四项、集体合

同规定:32条、54条)。

六、召开协商会办法。协商会议应按照《要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遵循双方代表人数对等的原则召开,并由双方首席代表按协商议程轮流主持。每次协商会议各方至少3名代表参会,且双方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其中: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会议三年一次;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专项协商会议一年一次。本企业每年第×季度为协商续签工资协议时间。

七、注重工资协商。职工是企业效益的直接创造者。乙方要为落实职工应得劳动报酬的分配权利,主动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推动本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甲方应遵循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增长同步增长的市场规则,认真倾听乙方诉求,并结合企业发展和创收实际与乙方进行工资协商。

八、坚持依法办事。本企业认真执行协商内容、协商行为和协商结果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相抵触的原则。协商结果按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法定程序办理。

九、合同报审、公示与履行监督。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十日内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经审查同意或收到后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协议)即行生效。双方于5日内以适当形式向本方人员公布。乙方负责组织协商代表对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职代会报告。

十、协商资料保存与管理。协商资料作为双方的原始凭证须妥善保管与存放。收集汇总的主要资料包括:上级文件、会议记录、相

关表格、相关制度、职代会文件、合同文本和备案通知等。相关资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管理期为×年,并由专人负责防丢、防毁、备查保管。

十一、本制度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年 月 日

篇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国有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要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实现利润增长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试点企业要首先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签批列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后试行。工资协议以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为基础进行协商。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和特殊情况下各类人员工资支付办法、各种假期工资待遇;

3、企业主要经济效益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工资增量;

4、职工当年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5、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分配办法;

6、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措施等规定;

7、工资协议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及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 冀劳社办[2002]134号)

(二)非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非公有企业都应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分配办法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内容包括:

1、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支付日期;

2、工作环境及律补贴分配办法和女工保护及假期工资待遇;

3、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措施:

4、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

5、工资协议期限和终止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 冀劳社办[2002]134号)

(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

河北省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选拔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长期从事劳动工资工作的人员中选拔。每个设区市本级30人左右,每个县(市)10人左右。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由省劳动保障厅、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培训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后,同级劳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培训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后,同级劳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聘任,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2.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企业工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2)了解企业财务制度,熟练掌握企业工资帐务处理业务;(3)政治可靠,作风严谨,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勤政廉洁。

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职责和义务

(1)接受劳动保障、工会、企业家协会或企业的委托,依法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负责对企业劳资双方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帮助企业拟定工资协议草案;

(3)认真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坚持原则,维护资产所有者、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对企业工资协商中产生的矛盾,认真负责地进行调解,避免突发性事件和冲突事件发生,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维护稳定;

(5)严格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协商有关的事项;

(6)尊重企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不得以任何上级组织和部门的身份,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施加影响;

(7)主动接受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4.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管理

(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统一管理,登记注册,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2)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受托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要在培训合格证书上进行记载。

(3)不能履行指导员的职责和义务、未能参加培训等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指导员资格,注销聘任证书。

解读工资协商制度:可以协商什么?如何定工资?

2007年06月13日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有52万多份,涉及6000多万名职工,约占中国职工总数的一半。

保障职工对工资有发言权才是根本

近几年,我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较大比例的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发展也存在不平衡。2006年,这项制度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是什么

目前,我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我国的劳动法第三十三条对劳动者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事项与企业进行协商确定的权利从法律角度作了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确立了工资协商的操作规程、内容以及其他有关要求。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集体合同规定》中也有相关规定。

可以协商什么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谁能当协商代表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担任。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同时,还规定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其中专门规定,职工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企业不得对职工协商代表采取歧视性行为,不得违法解除或变更其劳动合同。

政府职责是什么

按照规定,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工资协议的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等进行审查。

有修改意见,应将修改意见在《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 中通知协商双方。双方应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协议,并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同时,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如果集体协商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曹亚慧)工资协议

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工资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篇8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最低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 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商 篇9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商双方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参照市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一)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工资3762万元,比上年增长5 %,在法定工作时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职工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超时加班必须经企业工会同意,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的基础及标准:按照《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支付时间:每月月底前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其他内容(如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带薪年休假等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作为协商内容)以企业的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下,实际发放。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执行。

第二条,企业按照规定依法为参加保险的职工缴纳保险费。

第三条,本协议由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协议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进行协商,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报告工资协议履行情况。

第四条,本协商签订后,遇到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原则上每年只能修改一次。

第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照《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争议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7年 2月27日至

2018年 2月27日,并于期满前60日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或终止意见,视为双方默认本协议约定的工资状况适用于下一年度的工资状况。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各执一份,县总工会一份,人社局一份备案。

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起七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职工首席代表:

企业首席代表:

****年**月**日

工资集体协商经验 篇10

我工会从20xx年开始,严格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在市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了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先后被评为xx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

1、营造氛围,民主协商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争取公司领导支持;将我市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及时传达,让工会人员熟知。要求企业工会干部对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依据以及各个流程环节清楚明白,同时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其次成立协商指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了1名宣传员、2名指导员,具体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在厂务公开栏、各分厂报亭等设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栏,同时通过职工意见箱、网上留言、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收集职工对于工资薪酬的意见,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奠定了良好群众基础。

2、规范程序、合理操作

依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履行各个程序,保证了资集体协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一、公开选举协商代表。职工方通过每年底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出7名职工代表,由工会主席任首席代表;企业行政方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7名代表组成,董事长任行政方首席代表。

第二,工会先行主动要约。依照市总工会、人社局、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精神,我们坚持每年的10月中旬由工会主动向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第三、充分调查做好准备。通过发放职工问卷调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确定协商重点,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第四、合作共赢、正式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坚持民主、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行政方与工会方协商,尽可能达成协议草案。对协商中有争议的问题,相互体谅、合作共赢,最大程度上体现双方共同利益。

第五、严格按程序审议审查。工资集体协议书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职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审议通过,并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最后向全体职工公布。同时指定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二)“八大”配套机制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仅单纯的靠工资协商机制很难保证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顺利进行,建立了完善的配套机制。

1、职工福利分配机制:今年福利发放在每季度、中秋、春节各发放一次,三八妇女节为女职工发放一次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了清明、端午、高温费等福利项目。实行“住宿、就餐、洗澡、查体”培训全部免费的福利制度。

2、分配调节机制:根据公司效益结合物价指数,公司分阶段为员工加薪,调节收入,去年2月、10月和今年2月份已先后三次为职工加薪,工资增幅达到17%以上。

3、健康体检机制: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职业病查体,对特殊工种惊醒严格全面体检。

4、帮扶机制:为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公司每年都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工作,是每一位员工不在鲁源的团队中掉队。

5、文化娱乐机制:公司每年五一“职工运功会”;5月中旬在林海博览园举行员工拓展训练。十一组织旅游活动,每年举行元旦、春节联欢晚会。

6、生活补助机制:本年度为职工增加生活补助,每月咳嗽黾50元。职工的生活标准已由150元每人每月增加到200元/人/月。职工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7、住宿改善机制:为职工改善住宿条件:公司免费住宿,并且今年为住宿员工更换了衣柜衣橱;在宿舍统一安装了无线W-Lan上网设备,为员工工作和学习提供了诸多保障。

8、培训机制:每年组织职工进行文化、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年都后组织 “企业文化”、“法律知识”、“安全标准化”、“消防演练”、“现场管理”、“公司礼仪”等各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效果:

(一)取得的成效: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中的核心机制,职工和企业都从中受益,但最终的受益者还是企业本身。我们通过开展了3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体会到了职工受益为企业跨跃发展带来的强劲动力。

一是通过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我公司自从实行了工资协商机制,最具体的体现是人员流失率逐步下降,并且我公司现在根本不存在“招工难、用工荒”问题。

二是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得到了充分实现,大大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公司各个层次先后提合理化建议100余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收入。

三是以人为本,营造了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公司一直秉承“让每一位员工无后顾之忧”的管理理念,工资集体协商体现了以人为本,职工工资每年增幅达到17%以上,各方面福利待遇也得到明显提高。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加的职工的工资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职工的生活问题,在20xx年度职工满意调查中,满意率达到99%,由此员工的归属感可见一斑!

(二)推行过程中的阻力及存在的问题

1、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中,一开始公司部分领导的重视不足,推行工作比较缓慢,但经过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学习,公司领导开始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并且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公司确实从协商中受益,所以现在工资集体协商行政方十分重视!

2、在开始推行及推行过程中员工心理有畏惧心理,不敢和行政方谈要求,提条件,但经过工会宣传员及指导员做思想工作、讲政策,是它们打消顾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与资方达到共赢!

3、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职工期望要求的不断提高,需从突出协商重点、健全工资协商台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努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和维护好企业与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三、改进措施

1、总结经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开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我工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会的检查标准和职工的期望要求,我工会的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工会将全面总结经验,站在更高的角度

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同时,牢固树立“工资协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这一意识,结合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工资协商,合理确定协商重点,做到每年有目标,每年有重点,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

2、注重质量,不断提高工资协商工作水平。一是提高协商方法和技巧。重点加强对公司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和培训,结合实际,在协商中既要敢于谈,又要善于谈,有理有据地提出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二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协商内容紧密结合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问题,努力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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