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利用规划研究

2024-09-10

林地利用规划研究(精选8篇)

林地利用规划研究 篇1

第一节 优化林地结构

一、统筹规划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根据区域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适当调整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结构,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满足林地多功能的发挥,规划到2020年,完全保障现有公益面积及以生产林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商品林地面积,巩固生态产品与物质产品生产用地结构。

二、科学调整天然林地与人工林地结构。严格控制与占用征收天然林地,积极保护天然林资源。加强对天然林的科学保育,大力培育复层,混交、民龄林,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生态脆弱区林地及重点公益林地采用封育等近自然培育和经营措施,促进形成天然林生态系统。加快在水肥条件较好地区培育高效、丰产人工林。到2020年,保证现有218836.1公顷天然林地面积不减少,人工林地比重逐渐增加。

第二节重点林业工程用地规划

一、保障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用地。继续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增强生态庇护能力,减少和预防自然灾害对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免渡河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丰富,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保证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少,是今后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

二、保证公益林的发展空间。加强对公益林的经营管理,提

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效益,在不破坏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殖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保障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空间。

第三节科学经营

一、科学评定林地质量,因地制宜利用林地、根据与森林植被生长密切相关的土壤,地形特征等自然环境因素和交通条件,对林地进行综合评定,林地质量等级划分5个等级,免渡河林业局林地面积中,2级林地面积为47812.2公顷;3级林地面积为209546.5公顷;4级林地面积为5425.7公顷。

二、实施森林质量工程。通过扩大有林地规模、合理确定森林培育模式、实施森林抚育和更新等措施,增加资源数量,丰富产品供给,提高森林碳汇功能,规划到2020年,全局有林地面积达到220180.9公顷,通过实施森林质量工程,促进全局林地生产率提高到110.3立方米每公顷,增加森林蓄积量347.4万立方米以上。免渡河林业局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应以培育混交、民龄复层林为主,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第四节持续利用

一、巩固森林资源管护成果,保护森林资源。今后10年,免渡河林业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做到时严格保护,突出重点:持续利用,提高效益;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强化调控,科学管理,加快宜林地造林

绿化步伐,可持续利用林地资源。

二、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以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取生物治理与工程治理想结合,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体系,巩固和发展生态治理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成果,尽快实现区域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

第六章统筹区域管理

第一节 优化区布局

依据内蒙古林业三级区划,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免渡河林业局功能分区为大兴安岭山地部一般用材水源涵养林区,并根据区域特点确定林地利用方向,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第二节实行差别管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规划(2009-2020年)结合免渡河林业局实际,免渡河林业局区划为一个主体功能区,即限制开发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免渡河林业局主体功能的定位,明确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开发管制原则及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适度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特色产业。服务业、公益性建设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心城镇建设使用林地l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议项目用地,逐步减少城市建

设,工矿建设和农村建设用林地数量;通过 生态脆弱区和退化生态系统修治理,积极扩大和保护林地,逐步增加森林比重。

第三节

宏观调控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局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林地资源条件,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和政策措施等因素,确定免渡河林业局森林保有量约束性指标,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比率,重点商品林地比率等预期性指标,并分解到林场;测得全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模,强化局生政区域林地保护利用的调控。

二、强化林地保护利用责任。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要指标落实到林场,明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责任,由林业局作为主体组织实施,约束性指标要严格落实并如期实现,预期性指标可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加以引导,逐步实现。

三、落实区域林地保持利用管理政策。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免渡河林业局忾属区域的林地保护利用政策和差别化管理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加强局哉内林地保护利用的统筹协调,促进林地保护利用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措施。局编制的城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农业、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与林地保护利用划想街接,符合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和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制度,占用征收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二、加强林地林木权属管理。对规划确认的林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稳定林地;林业避开发林林场、林场与森林管护站、森林管护与管护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头,管理到地块,管护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做到了巡护工作和巡护记录认真规范,使管护工作颠倒真正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三、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要对局域内的林地保护利用负总责。根据规划确定的森林保有量目标,分阶段性目标下达到林场,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的动态管理,对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造成森林破坏或林地非法转用的李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和落实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把实现森林保有量目标作为各级领导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深化改革,促进林地保护利用机制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提高全员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积极推动国有林场改革,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落实国有林地保护责任,充分发挥

国有林地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形成乙肝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新机制。

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林地执法力度。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想结合,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已造成林地资源损失的,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对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如规划确实需要修改的,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分布实施。

第一节调节机制

一、完善林地保护利用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以国家投入为主体,广泛吸引社会团体,个人资金,形成全社会参与和生态建设的氛围,高效利用国家投入资金,保护公益林地,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宜林地实施造林,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森林培育,发挥森林经济和生态交能。

二、强化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建立林地分等评能体系,完善占用片收林地补偿和安置机制,制定补偿政策,实行林地优质估价,不同林地利用方向差别化经济调控制度,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项目性质,林地的区位的和用途等制定不同的标准,促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抵制多占滥占和浪费林地行为。

第三节技术支撑

一、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章和标准。在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应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适用本局域的林地保护,流转、分类经营、分级管理,差别化管理,动态监测等规章和标准,完善占用征收林地的审核管理规定,以适应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和分区、分类、分级管理林地的需要。

二、完善林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国家森林资源监测网络控制下,定期组织开展林地调查和动因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林地资源数据库,推进林地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加强林地档案管理局哉内所有的林地,逐块登记造册,建立林地地籍小班档案,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姨林地变调查,及时更新林地档案及林地资源数据库,及时,准确地掌握林地变化状况,为林地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规划实施评价体系。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制订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第。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判断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和适宜度,以确定是否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完善规划编制方法,提高规划工作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林地利用规划研究 篇2

1 武都区林业资源及其特点

武都区隶属于甘肃省陇南市, 地处青藏高原边缘, 为西南高山峡谷区。武都区属于典型的亚热带气候, 适合多种植物生长, 林业资源比较丰富。目前, 武都区的林地面积达到了241099.83hm2, 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51.94%。其中规划内林地180879.92hm2, 占全区林地面积的75.02%。

武都区林种主要是防护林, 其中:水源涵养林80507.71hm2, 占有林地的59.84%, 水土保持林12571.98hm2, 占有林地的9.35%, 自然保护区林36625.86hm2, 占有林地的27.23%, 经济林4822.64hm2, 占有林地的3.58%。

武都区的林业保护利用初见成效, 具体表现为具有丰富的林地资源, 林业建设成效显著;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善的林地保护利用体系, 并能够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武都区的林业产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逐渐形成了完善的林业产业体系。但是武都区林业保护利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为林地利用的结构不够合理, 树种较为单一, 主要为防护林。而且受到短期利益和传统耕作观念的影响, 林地保护仍然具有较大的难度。随着武都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对林地有着较大的需求量, 保护和利用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2 武都区林地保护规划

2.1 划分林地保护等级

在武都区的林地保护规划中, 首先要开展详细的调查工作, 根据林地的经济重要性、生态区位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来划分相应的林地保护等级, 有的放矢地开展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据调查, 将武都区林地划分为3 个保护等级, 并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一级保护林区为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 实行局部封禁管护, 严禁商业性采伐、建筑工程征用, 除国家和省重要基础设施工程之外, 其他工程均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二级保护林区为重点商品林地, 主要的保护措施是严禁占用、适度发展, 严禁开采和勘查矿藏, 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的建设用地。三级保护林区为一般商品林地, 严禁采石取土、非法转用, 实行复合经营, 挖掘林地生产力。

2.2 控制规划期对林地的占用和征用规模

统观全国各地林业保护的经验, 可以发现造成林地资源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因此建设项目对林地的征占用必须做到有序、守法, 坚持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 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要认识到在社会长远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中林业发挥的重要作用, 对规划其对林地的占用和征用规模进行控制。如果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林地具有较大的需求量, 那么某项目如需要使用林地, 必须在全省定额范围内由省林业厅进行审批, 并根据林地保护的等级进行合理开发, 保障实现林地保护规划的目标。

2.3 严格控制林地的使用方向

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必须进行严格的保护规划, 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的相关要求范围内, 符合要求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才可以使用公益林地, 禁止经营性建设项目占用重点公益林地。对于现有的森林面积也要进行严格的控制, 为了进一步增加林地面积, 应该定期开展封山育林工程。对于重点商品林地要进行保护控制, 发挥其商业价值。

3 武都区林地的利用规划

武都区应该坚持持续利用、科学经营、保障重点和优化结构的方针, 因地制宜、适地适策, 合理开发利用林地, 充分发挥林地的功能和效益。

3.1 划分林地功能等级

根据《甘肃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技术操作细则》《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和《中国土壤数据库》, 以及土壤的宜林程度、全K、全P、全N、有机质的分布特点和含量为依据, 设置了6 项林地宜林程度差异因子, 分别为交通区位、坡位、坡向、坡度、土壤类型、土壤厚度。以此为依据来对武都区林地进行质量评分, 全区共有二级林地9615.59 公顷, 三级林地208769.18 公顷, 四级林地22715.06 公顷。

3.2 林地功能分区

根据经营措施、林地发展方向、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社会条件相对一致的原则, 对林地的功能进行分区, 以便对林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利用, 将武都区内的全部林地划分为4 个功能区, 分别为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区、北峪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区、西汉水流域生态保护区、东南部中山峡谷重点生态保护区。

①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区主要是水土保持林区, 主要作用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因此对其利用的方向主要是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 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保护, 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特色产业, 恢复和扩大森林面积, 提高林木质量, 从而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②北峪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区大多为人工林, 是武都区内的强度水土流失区。经营利用的主要方向就是发挥林木的生态效益, 通过扩大林草植被面积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在林园区发展中草药种植, 在缓坡农田可以发展花椒种植, 同时进行人工造林植草。③西汉水流域生态保护区的水土流失严重, 植被数量较少, 成林面积更少, 主要的经营利用方向是封山育林, 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④东南部中山峡谷重点生态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较高, 境内具有多种国家保护植物和保护动物, 主要的经营方向是封山育林、提高林地质量、优化林分结构、积极发展旅游业, 走大林业发展路线。

4 结语

本文简要介绍了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的林地资源现状及特点, 并提出了对武都区林地进行保护和利用的相关规划。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 提高对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重视, 通过详实的调查和合理的规划来达到对林地资源进行更好的保护和利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钱喜友.黑龙江省地方林地资源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保护对策[J].防护林科技, 2014 (03) .

林地利用规划研究 篇3

摘 要:本文对武都区林地资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从林地保护规划和林地利用规划两个方面探讨了对武都区林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希望能够为林地保护和利用工作提供一些参考,达到对林地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目的。

关键词:林地资源;保护规划;利用规划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具有比较复杂的自然环境,因此境内的森林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较多。如何对林业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简要探讨了武都区林地资源的特点,并针对武都区林业资源进行相应的保护利用规划,希望能够对武都区林业资源进行更好的保护和利用,达到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1 武都区林业资源及其特点

武都区隶属于甘肃省陇南市,地处青藏高原边缘,为西南高山峡谷区。武都区属于典型的亚热带气候,适合多种植物生长,林业资源比较丰富。目前,武都区的林地面积达到了241099.83hm2,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51.94%。其中规划内林地180879.92hm2,占全区林地面积的75.02%。

武都区林种主要是防护林,其中:水源涵养林80507.71hm2,占有林地的59.84%,水土保持林12571.98hm2,占有林地的9.35%,自然保护区林36625.86hm2,占有林地的27.23%,经济林4822.64hm2,占有林地的3.58%。

武都区的林业保护利用初见成效,具体表现为具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林业建设成效显著;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善的林地保护利用体系,并能够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武都区的林业产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逐渐形成了完善的林业产业体系。但是武都区林业保护利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林地利用的结构不够合理,树种较为单一,主要为防护林。而且受到短期利益和传统耕作观念的影响,林地保护仍然具有较大的难度。随着武都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林地有着较大的需求量,保护和利用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2 武都区林地保护规划

2.1 划分林地保护等级

在武都区的林地保护规划中,首先要开展详细的调查工作,根据林地的经济重要性、生态区位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来划分相应的林地保护等级,有的放矢地开展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据调查,将武都区林地划分为3个保护等级,并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一级保护林区为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实行局部封禁管护,严禁商业性采伐、建筑工程征用,除国家和省重要基础设施工程之外,其他工程均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二级保护林区为重点商品林地,主要的保护措施是严禁占用、适度发展,严禁开采和勘查矿藏,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的建设用地。三级保护林区为一般商品林地,严禁采石取土、非法转用,实行复合经营,挖掘林地生产力。

2.2 控制规划期对林地的占用和征用规模

统观全国各地林业保护的经验,可以发现造成林地资源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因此建设项目对林地的征占用必须做到有序、守法,坚持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要认识到在社会长远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中林业发挥的重要作用,对规划其对林地的占用和征用规模进行控制。如果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林地具有较大的需求量,那么某项目如需要使用林地,必须在全省定额范围内由省林业厅进行审批,并根据林地保护的等级进行合理开发,保障实现林地保护规划的目标。

2.3 严格控制林地的使用方向

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必须进行严格的保护规划,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的相关要求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才可以使用公益林地,禁止经营性建设项目占用重点公益林地。对于现有的森林面积也要进行严格的控制,为了进一步增加林地面积,应该定期开展封山育林工程。对于重点商品林地要进行保护控制,发挥其商业价值。

3 武都区林地的利用规划

武都区应该坚持持续利用、科学经营、保障重点和优化结构的方针,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合理开发利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的功能和效益。

3.1 划分林地功能等级

根据《甘肃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技术操作细则》《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和《中国土壤数据库》,以及土壤的宜林程度、全K、全P、全N、有机质的分布特点和含量为依据,设置了6项林地宜林程度差異因子,分别为交通区位、坡位、坡向、坡度、土壤类型、土壤厚度。以此为依据来对武都区林地进行质量评分,全区共有二级林地9615.59公顷,三级林地208769.18公顷,四级林地22715.06公顷。

3.2 林地功能分区

根据经营措施、林地发展方向、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社会条件相对一致的原则,对林地的功能进行分区,以便对林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利用,将武都区内的全部林地划分为4个功能区,分别为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区、北峪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区、西汉水流域生态保护区、东南部中山峡谷重点生态保护区。

①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区主要是水土保持林区,主要作用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因此对其利用的方向主要是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恢复和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林木质量,从而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②北峪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区大多为人工林,是武都区内的强度水土流失区。经营利用的主要方向就是发挥林木的生态效益,通过扩大林草植被面积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在林园区发展中草药种植,在缓坡农田可以发展花椒种植,同时进行人工造林植草。③西汉水流域生态保护区的水土流失严重,植被数量较少,成林面积更少,主要的经营利用方向是封山育林,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④东南部中山峡谷重点生态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较高,境内具有多种国家保护植物和保护动物,主要的经营方向是封山育林、提高林地质量、优化林分结构、积极发展旅游业,走大林业发展路线。

4 结语

本文简要介绍了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的林地资源现状及特点,并提出了对武都区林地进行保护和利用的相关规划。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对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重视,通过详实的调查和合理的规划来达到对林地资源进行更好的保护和利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钱喜友.黑龙江省地方林地资源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保护对策[J].防护林科技,2014(03).

林地利用规划研究 篇4

工 作 总 结

为认真贯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睢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林地保护规划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落实规划编制的工作措施

为保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以落实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责任“四到位”为重点,积极而有序地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赵李同志为组长,县林牧渔业局党委书记邵其美同志任副组长,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交通局和各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邵其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推进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技术服务组,县林牧渔业局副局长林化京(分管林政资源)为组长的项目小组,抽调了大批的林业技术人员参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睢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为科学合理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 时提供了大量详实的基础资料;县林牧渔业局在春季植树造林、森林防火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能够确定专门人员、拔出专项经费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夯实技术力量和经费保障。同时,为强力推进林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与各镇、园区签订了睢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责任状,明确了时间、任务、标准、目标和奖惩,强化了责任落实、健全了问责机制。

二、全面培训,提高规划编制的技术水平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影响深远。我县自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多次带领技术人员到宿迁、徐州等地参加培训并赴周边县、市交流经验,邀请省、市领导和专家就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技术细则、框架要求、软件功能应用、林地落界规程、数据处理流程等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人员近200余人(次)。同时,又不失时机地进行了镇级参加林地编制规划工作的人员再培训、再提高,全体技术人员工学结合,以学促干,用很短的时间理清了工作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掌握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工作方法和质量要求。通过层层抓培训,人人抓学习,为我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引进强援,确保规划编制的工作进度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针对县级林业部门技术力量普遍薄弱、林业勘测设计人员有限的现状,我 2 县采取引进强援的办法,由有资质、技术力量强的徐州市浩森农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通过业务承包、技术指导等形式承担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进度。事实证明,采取合作办法对全县林地落界、小班属性修正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大力开展外、内业调查整理,使规划更趋合理性

1、外业调查

按照工作方案安排,从2010年8月—2012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利用我县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和1︰1万地形图对森林资源(林地资源)进行了补充调查,尤其是对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生态建设、旅游开发、征占用林地等进行重点调查,更新整理了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

2、内业整理分析

1、根据对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生态建设、旅游开发、征占用林地等进行外业补充调查数据更新分析整理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中森林资源数据,以此作为规划本底数据。

2、通过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分析,确定了我县用于生态建设的风景林区、防护林、城市建设绿化等林种结构状况。

3、根据我县2010—2020年开展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明确了全县林地林权现状,确立了林地林权的管理目标。

4、针对全县林地利用现状、发展潜力和林种结构、布局等问题,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就全县林地开发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林果富民”的战略目标,确保到2020年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 29.81%(不含桑果面积)。

五、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成果

1、规划期内至2020年我县林地总面积将由2009年的24117.15公顷,增加到25266.51公顷;

2、本规划编制描述了睢宁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需求分析、林地保护利用等级划分与区域布局等具有指导性意见。

3、规划方案已经征求了县发改委、国土局、环境保护局、交通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等多个部门意见,按照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12年7月形成评审稿。4、2012年8月27日,召开了《规划》评审会。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睢宁县国土局、睢宁县林牧渔业局等单位专家和领导参加了评审会。评审组专家在认真审查有关资料,听取项目组关于《规划》的详细介绍后,经过认真讨论评议,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认为本规划可以作为开展全县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总体性、框架性文件,是睢宁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编制林地保护利用和其他专项规划及进行各项工程建设的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规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订

《睢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由睢宁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组织编制、颁布实施,并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应当依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以后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必须在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批准。严禁通过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降低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和林地生产率。

2、健全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强化服务,提高农民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加大对林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等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高效高产林分,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坚实基础。

加强林地确权工作,对在规划范围内已发放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林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对尚未发放林权证书的,要认真组织林 地林权的实地勘界,依法及时发放林权证。

3、落实监管责任

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各镇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保护管理及森林保有量负总责,建立完善实施规划的领导干部责任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把规划确定的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把全面保护林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的重要因素,建立并落实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县林业、国土、农业、农开、交通、水利、城建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大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

4、保障经费支持

建立和完善对林地尤其是公益林地的补偿制度,将《规划》确定的林地保有量和森林保有量执行情况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林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睢宁县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对退化林地修复、宜林地及未利用地造林,根据造林实绩,按照难易程度,实行以奖代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森林及林地资源;确保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以及林地执法等资金投入。

5、强化技术支撑 以科学技术为支撑,提高林地监测管理水平。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完善林地林权管理制度,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动态监测和信息反馈,并以数字影像信息为主要监测手段,建立以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与动态监测为主要目标的林地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林地管理监测水平。

6、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队伍建设

健全林地林权管理县、镇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林地问题是打造绿色睢宁、实现生态文明,推进园林城市、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性和战略性问题。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事关生态、事关民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镇场必须高度重视,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林地利用规划研究 篇5

加快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根据8月12-14日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培训班上各单位的交流情况,目前,规划编制工作进展缓慢。为推进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保证省、县级规划和林地“一张图”建设成果质量,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大省、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省、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紧迫性。根据《国家林业局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的精神,编制省、县级规划是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规划管地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 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大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力度。

二、明确责任,加快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编制进度。省级规划编制责任主体是省(区、市)人民政府,县级规划编制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的能动性,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省级规划文本编制,报国家林业局审查;2011年9月30前完成县级规划试点工作,形成县级规划文本范本;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级规划文本编制,报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审查。不能按期完成规划编制的,将暂缓下达2012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

三、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林地落界工作分三批完成:北京、辽宁、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南、广东、贵州、青海、内蒙古森工、吉林森工、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森工13个单位,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湖北、广西、海南、云南、甘肃、宁夏11个单位,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西藏、陕西、新疆、新疆兵团12个单位,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地林地落界成果须经县级单位全面自查、省级单位抽样检查、国家核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没有按时完成林地落界的单位,将暂缓下达下一年度占用征收林地定额。

四、加强沟通,建立工作进展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向国 家林业局报告进展情况,每月底和月中向本监测区国家林业局直属院报告林地落界和县级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国家林业局直属院汇总后,每月1日和15日向资源司报告。

附件: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培训班上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培训班上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一、处理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1、省级规划编制与县级规划编制的关系。省级规划大纲已将规划基数、规划目标、分区布局与政策措施分解到县级单位,因此,省级规划大纲完成审查后,县级规划可与省级规划文本同步编制,不必等省级规划文本完成再编制县级规划。如果省级规划在批准过程中有调整,县级规划再按其要求进行调整。

2、县级规划编制与林地“一张图”建设的关系。县级规划是在省级规划分解基数和目标数据控制下编制,规划基期是2009年,林地“一张图”数据是现状数据,二者时间上有差异,两项工作可同步开展。

3、林地“一张图”建设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宗地落界的关系。由于省、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宗地勘界落界不是本次林地规划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4、林地“一张图”建设与二类调查成果的关系。林地落界工作是落实林地范围的基础区划。为确保二类调查成果的延续性和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可操作性,应在充分利用二类调查成果数据的基础上落实林地边界,而不是重新区划调查。

二、省、县级林地规划文本编制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1、开发区、高新区是否编制县级规划? 原则上县级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开发区没有设立人民政府,不需要编制县级规划。如确需单独编制,由省(区、市)自行确定。省(区、市)林业厅(局)要确保本辖区内林地规划不重不漏,对没有编制规划的区域按没有林地处理。

2、关于重点公益林地的概念和范畴问题?

根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以下简称《县级规划规程》)重点公益林地指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其他重点公益林地。在省、县级规划中,重点公益林地应分别列出国家级公益林地和省级重点公益林地的面积和比率。且重点公益林地只能调减,不能调整。

3、关于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问题?

省、县级林地规划须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当地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对于没有出台省级及以下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可在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衔接的基础上编制,待当地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时,再协调发改部门进行衔接。

4、平原地区农田林网、以及在耕地、交通、水利和建设用地上的造林是否可以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林地规划。如果纳入规划,该部分数据应在规划基数和规划目标数据中单独记载和统计。

5、森工集团公司与地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汇总后,是否需要汇总编制全省总的规划文本? 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林业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所属团场单独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批后,其规划成果汇交到所在地的同级规划,且须编制相应的全省或全县规划。

6、省级规划文本完成审查后,在林地落界完成时,是否再调整或完善省级规划文本?

省级规划在报批前,规划基数及其分解到县级单位的规划基数、目标数可以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进行调整;省级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果规划数据需要进行较大调整,应提出修编申请进行修编。

7、县级规划是否需要编制专题研究报告?

根据《县级规划规程》,要根据当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

8、全国是否有重点商品林划分的统一的标准?

本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难以统一确定重点商品林的划分标准。根据《全国林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重点商品林原则上是指纳入Ⅲ级保护林地的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基地。

9、林地质量评定等级是否能制定出统一的量化和评定标准?

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千差成别,难以制定统一的标 准。各地可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落界规程》)中的资料性附录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省级单位为单位确定本区域的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

10、省、县级保护利用规划文本是否有统一文本结构要求?附图、附表格式是否有统一要求?

《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县级规划规程》已对规划文本结构、内容、附表、附图提出了基本要求,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其基础上增加相关内容。

11、县级规划中,林地功能区区划是绝对连片还是相对集中连片?

林地功能区区划,可以相对集中连片。

12、省级数据与县级数据是否允许有误差?

因省级规划与县级规划是在省级规划大纲通过审查后,同步编制,省级分解数据与县级数据应保持一致。如有误差,应控制在调查误差允许范围内。

13、上海市等城市主城区全部或大部分为建设用地,可否采取现状林地落界,不再编制规划?是否可合并编制规划?

对于林地很少的城市主城区,可以合并编制规划。如果仅落界不编规划,或仅编规划不落界,均按没有林地处理。

14、省(区)直属的国有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独立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纳入所在县汇总,当否? 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有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以单独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纳入所在地的县级规划,与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林地落界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一)有关基础地理信息方面的问题

1、省、县行政界线如何确定?

省界数据,采用民政部的勘界数据,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分发;县界数据应采用地方民政部门的勘界数据,由地方自行解决。对于省辖区内县界存在纠纷的情况,由省里协调确定本次林地规划的调查界线。行政界线数据,要确保全国范围和省际范围内不重不漏。

2、个别省界,如青海省界(线文件),存在双线、飞地现象,如何处理?

由省(区、市)厅(局)协调相邻省份,按管理实际协商落界范围,确保不重不漏。

3、按照《落界规程》,区划系统为县—乡—村—林班—小班,但部分牧区县,如青海南部缺少明确的村界线,如何处理?

可根据当地管理实际,灵活处理,要确保林地落界范围不重不漏。

4、北京54与西安80坐标的转换如何实现?

由于国家测绘局对于北京54与西安80坐标系转换参数实行保密管理,因此没有精确的转换模型。目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 划设计院通过国家测绘局提供的北京54与西安80坐标系分幅平移量实现了两个坐标系的系统转换。涉及两个坐标系转换的单位可与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联系。

5、以河流为界的局、场界线由于河流改道而发生变化,本次落界时是否按影像修改局场界线?

可根据本地管理实际确定。如果对管理工作没有影响,可以进行调整。

6、有些省小班落界采用的软件平台尚未敲定。如山西省试点采用的是超图软件,国家拟采用的是ArcGIS,软件平台不统一如何处理?

为了不造成地方软件系统重复建设,本次规划不对各省(区、市)林地落界和林地“一张图”软件系统做要求。只要林地“一张图”成果数据经格式转换后符合《落界规程》的要求即可。

(二)有关专题信息方面问题的处理方法

1、林地规划中增加和减少的林地落界困难,是否需要落界? 增加林地,对于有未利用地的单位,需要将补充林地规划落实到现地;对于无未利用地的单位,不做要求。减少林地不要求落实到现地。

3、最小上图面积如何控制?

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要求,确定最小上图面积。原则上,对于大面积林地中达到最小上图面积的小面积建设用地、耕地等非林地,需要区划出来;对于大面积林地 中达到最小上图面积的小面积其它地类,如未利用地等,可以按当地管理实际确定是否可纳入林地管理,如能纳入林地,则可不必单独区划。

4、林地落界的面积统计单位是什么?以县级单位为统计单位进行平差逐图斑计算面积,县级单位统计报表以图斑为基础进行汇总统计,省级单位以县级单位统计表为基础进行汇总统计,全国以省级单位为基础进行汇总统计。省级规划统计表统计到县级单位,县级规划统计表统计到乡级单位。

5、两条或多条林带交叉是否可只编制1个图斑号? 可以。原则上沿用当地二类调查处理方法。

6、两条或多条林带相距很近时,无法准确落在影像位置上,如何处理?

按《落界规程》,对宽度小于图上2mm,但连续面积大于最小上图面积的林带,可用单线符号表示,并标注林带平均宽度和长度。

7、对森林资源数据更新采用的数表(生长率、消耗率、收获量表)是否有要求?计算方法有无统一要求(单利、复利)?

采用当地森林资源清查或二类调查的数表和计算方法。

8、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地划分中,如何处理林地与现状地类,以及与林权证的关系?

原则上执行《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程》的地类划分标准。坚持维护林权证法律地位的原 则,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将重点国有林区经营区的土地划为林地。

现有沼泽地可作为宜林地;局场址、居民点、林区道路、输电线路用地等纳入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我局已批准的征占用林地除外);现有湖泊和河流维持原地类不变,林中小溪等作为林地;现状为耕地的,要查清并标注该地是林权证发放前即为耕地,还是原是林地后被毁林开垦为耕地的。如果是被毁林开垦为耕地的,均作为宜林地,并制定还林规划。

9、林业部门与国土部门的林地概念与范畴不同,导致林地面积问题差别较大。

采用《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中明确的林地概念和范畴,林地规划编制中可注明其中包含《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确定的林地、部分园地、部分建设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

11、在林地落界工作完成后,林地落界数据与规划文本基数可能会出现不一致,如何处理?

二者之间允许有差异,但要保持衔接。理由是,规划基数是2009年的数据,林地落界是现状数据。

12、占用征收林地范围及林业工程范围上图有点困难且不精确,如何处理?

已发生的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范围要求上图,难以准确落 界的,可根据《落界规程》用线状或点状要素表示。林业工程范围要求上图。

13、林地落界各小班面积需要重新求积,将导致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产生变化,是否平差解决此类问题?

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按《落界规程》求算的实际面积为准。以前工作中的统计问题应在本次林地落界工作中予以纠正,并要保证国家级公益林地数量。

14、由于二类调查年度不同,采用的卫片来源不同等原因,部分原有二类小班GIS数据和遥感影像有偏移,边界不吻合,如何处理?

执行《落界规程》,对原二类小班边界进行修改。原则上要求在原二类调查成图比例尺上,林地图斑边界与遥感影像的吻合程度达到《落界规程》的精度要求。

15、有关省、县级规划专题图制作所需的地理底图要素,如河流、道路等线划图可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作?

各省专题图制作地理底图要素,由各省(区、市)自行提取和制作。

16、林地落界图斑属性数据表字段缺少规划指标。如“规划地类”、“规划林种”、“规划森林类别”等。

根据《落界规程》和《县级规划规程》,规划内容中,仅要求落实补充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主体功能区、林地功能分区四项因子。如需增加其它字段,可根据当地实际和需要添加。

17、对易发生变化的林地(如农田林网、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等)落界后如何保护?

如果该部分地类纳入林地规划,应根据当地管理实际,确定保护、利用和发展措施。

18、请国家林业局明确县级林地落界结果与省级分解指标的变动幅度。

不能统一确定。因为各地林地和森林资源发展趋势不同。县级林地落界结果为现状数据,省级分解数据为以2009年为基础的规划基数。原则上林地落界结果要与省级分解基数、县级林地发展趋势相衔接。

19、部分单位要求林地规划与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结合,按照《落界规程》,集体林地权属要求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联户合作经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三种情况填写,部分省,如青海省集体林权改革尚未完成,暂时无法落实权属,如何处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宗地落界不是本次林地规划的主要工作,不对其做明确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调查因子。对于没有进行林改的集体林地,可只填写到林地所有权,不填写林木经营权,代码为“20”。

20、二类小班边界与林改宗地边界不吻合,范围不一致,如何确定林地边界? 本次林地落界工作,以二类调查成果和遥感影像底图为基础,结合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林权发证资料,实事求是的落实林地 边界。

21、在满足《落界规程》的基础上,同时保留原有二类数据属性,建议增加细化的属性字段,如起源细化(纯天然或人工促进或天然萌生或植苗或直播或飞播或人工萌生)、土层细化(≤15或16-30或31-50或51-100或>100);是否可以增加部分因子,如海拔高、平均树高等。

林地保护规划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篇6

通过参加5月底市局组织的全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度会,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林场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小组。人员方面,由*****总工程师任组长,组员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年轻人员担当,共13人。材料设备方面,及时按照规划编制要求,配备了各种测量仪器及工具,新购买高配置笔记本电脑2台、台式机2台、MAPGIS软件两套。整个工作做到了人手充足、工具齐全、设备先进,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成立小组后,首先安排调查人员学习了操作细则,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经过一周左右的学习培训,调查人员掌握了技术要领。在6月12日,全体调查人员分3组,分别对***营林区等全场**大营林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在现场绘制了第一手技术资料。7月15日,调查人员完成了所有外业调查工作,并着手进行地图转绘、调查卡片统计汇总等工作。7月21日,安排两名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相关制图软件的培训,并在7月28日再次参加了在****林业局的软件培训,通过两次的培训和课后的自学,调查人员基本掌握了软件的操作和使用,能够较为熟练的按照要求进行图件制作。

林地利用规划研究 篇7

1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和取得的成效

1.1 林地资源现状

截至2009年底, 舟曲局土地面积129420.00hm2。其中:林地面积为107636.21hm2 (规划内林地面积75529.78hm2, 规划外林地面积32406.43hm2) , 占土地总面积83.17%;非林地面积为21783.79hm2, 占土地总面积16.83%。土地权属上, 国有面积107636.21hm2, 占83.17%。林业用地中:有林地81689.75hm2, 占林地面积的75.90%;灌木林地21195.48hm2, 占林地面积的19.69%;苗圃地25.64hm2, 占林地面积0.02%, 宜林地4725.34hm2, 占林地面积4.39%。森林覆盖率为79.5%。

1.2 林地保护利用措施及成效

1.2.1 做好确权颁证工作

在各级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下, 2006年完成了舟曲局5个林场的林权证的颁发工作, 使困扰林区多年的“无证经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为依法护林和林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2.2 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生物多样性有序恢复

随着管护力度的加大, 人为干扰活动的减少, 林区森林植被不断增加, 森林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水源涵养能力日益增强, 水土流失不断减少, 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多年未见的大熊猫、羚牛、梅花鹿、岩羊、斑尾榛鸡、绿尾虹雉、红腹锦鸡、蓝马鸡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相继再现林区, 且种群数量不断扩大。

1.2.3 保护机构日益健全

舟曲林业局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工作, 全局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全面加强林地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了局、场管护网络。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 加大林地保护宣传力度, 营造了良好的林地保护利用社会氛围。

1.2.4 森林保护取得的成效

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等生态恢复措施, 完成公益林建设86913.3hm2, 林地面积由天保工程实施之初的66801.0hm2增加到2010年底的79833.9hm2, 净增13032.9hm2;灌木林地由20712.6hm2增加到20949.1hm2, 净增236.5hm2;活立木蓄积由792.55万m3增加到793.34万m3, 净增0.80万m3;森林覆盖率由52.0%提高到79.5%, 提高了27.5个百分点, 实现了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双增长。

2 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2.1 森林结构不尽合理

现有森林呈现天然林多、人工纯林多、成过熟林多和混交林少, 单层林多、复层林少, 中幼林多等现象。

2.2 林地保护难度较大

近年来, 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 招商引资, 在林区开发建设的项目越来越多, 占用林地的数量也越来越大。特别是目前, 地方在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把部分林地划给了农户, 由于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 导致在林地内乱挖、乱采, 无证进行矿产资源开发, 林地破坏严重。同时缺乏科学有效的林地保护管理监测监控措施和手段, 加之林地保护执法力度不够, 非法使用林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导致部分林地非法流失。

2.3 林地保护利用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

长期以来, 由于对林地保护利用的认识上存在差距, 一直没有开展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致林地保护利用方面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造成林地生产力不高和林业经营效益低下,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4 公共财政对林业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 公共财政对林业资金投入不足, 导致林业生产建设与林地保护难度大, 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

3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总体目标

3.1 林地总量适度增加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 结合舟曲林业局土地资源实际, 有计划的推进未利用地、牧草地和其他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 积极有效地增加林地资源。计划从2009年的107636.21hm2增加到2020年的110134.79hm2, 增加2498.58hm2;林地面积占全局土面积的比重提高到70.06%以上。

3.2 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将宜林地、无立木林地转化为林地, 增加森林面积。从2009年的81689.75hm2增加到2020年的84606.78hm2以上;森林覆盖率从2009年的79.5%增加到80%以上。

3.3 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

通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分类经营等措施, 林地生产率由2009年的91.52m3/hm2提高到2020年的每hm2108.52m3, 森林蓄积量从2009年的7475879m3增加到9181528m3。

3.4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征占林地

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严谨占用或少占用林地, 要最大限度挖掘已利用土地的资源潜力, 节约使用土地。据《舟曲县土地利用规划 (2010—2020) 》及近年来各类工程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规模等分析, 2010—2020年, 舟曲局征占用林地总额应控制在55hm2以内。

3.5 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保持稳定

舟曲林区林地全部为国家重点公益林林地, 由于林区所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 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又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点实施区, 故不做调整。

4 林地保护与利用措施

为保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顺利实施, 必须结合全局区域实际, 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进一步规范规划修订、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经费支持、强化技术支撑和加强队伍建设, 保障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的顺利实施。

4.1 规范规划修订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后, 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必须精心组织实施。应严格按规划要求控制林地总量, 确保林地减少面积控制在允许范围。今后在编制和修订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时, 应与本规划搞好衔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纳入全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并严格执行。要强化对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 根据规划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和范围, 搞好公益林地占补平衡工作, 并按规定开展使用林地可行性评价工作。严禁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的, 必须在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 由局级以上组织, 广泛征求发改委、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 进行修订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颁布实施。

4.2 健全管理制度

1) 创新管理制度统筹开展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落实国有林地保护责任, 充分发挥国有林地在国家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坚实基础;

2) 加强林地林权管理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审查, 凡不符合林地利用规划的, 林业局不得出具申请审查同意意见。对依法确权的林地, 要确保经营界限清晰, 做到图、文、表一致。未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林地承包经营不得改变规划林地用途;

3) 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目标管理责任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对本经营范围内的林地保护负总责, 各林场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对本区域内的林地保护负责。建立并落实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将森林保有量、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 分解落实到各林场, 由林业局和林场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 实行指标管理, 责任到人;

4) 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规划实施单位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 与地方林业、国土、农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加强沟通, 密切配合, 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

4.3 加强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4.3.1 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和甘肃省对林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 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对退化林地修复、规划的宜林地造林的, 按照其恢复难度, 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 保证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以及林地执法、管护、用地审核等资金投入。

4.3.2 实施动态管理

加强和完善现有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体系, 定期组织开展林地调查和动态监测, 并建立林地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统一管理林地数据。加强林地档案管理, 运用遥感等技术手段, 在国家、省级宏观指导或控制下, 做好年度林地变更调查, 及时更新林地档案和利用数据库, 全面掌握本局林地变化状况。

4.3.3 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适时开展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测、评估和考核, 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是否需要调整规划内容, 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

4.3.4 强化林地保护管理队伍建设

林业局内设专人负责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装备水平。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 充实执法人员, 强化业务培训和廉政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4 林地分级管理

根据舟曲局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及林地生产力等指标, 将林地划定为I级、Ⅱ级和Ⅲ级三个保护等级。

1) Ⅰ级保护管理措施Ⅰ级保护林地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 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本局Ⅰ级保护林地属于甘肃省插岗梁自然保护区, 总面积为48690.87hm2, 占林地总面积的45.24%。

保护管理措施为实行全面封禁保护, 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禁止改变林地用途。对占用Ⅰ级保护范围内的林地, 不得同意申请。

2) Ⅱ级保护管理措施Ⅱ级保护林地是我国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 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本局Ⅱ级保护林地面积43686.26hm2, 占林地总面积的39.67%。

本为实施局部封禁管护, 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 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 禁止商业性采伐。允许开展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改善生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抚育经营活动, 严格保护原生植被, 严禁采用全面整地等作业方式。对宜林地、疏林地, 科学采取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封山育林等措施。除必需的工程建设用地外, 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 禁止建设工程占用森林。在国家级公益林所在区域设立标牌, 标明地点、四至范围、面积等内容。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 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 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开发林下种植养殖业, 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

陕西省林地保护利用对策研究 篇8

关键词:陕西省;林地;保护利用

加强林地保护,提高林地利用效率,提高森林资源承载能力,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现代林业的首要任务,对统筹人与自然和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陕西省地域辽阔,南北狭长,从南到北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形成了湿润的北亚热带、半湿润的暖温带和比较干旱的温带等不同的气候带,相应地出现温带草原带、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植被。我省森林主要分布于劳山、黄龙山、桥山、关山、秦岭和巴山五大林区。

1陕西省林地资源现状

⑴林地现状

全省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2057.95万hm2,林地总面积1228.47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9.64%。林地中,有林地792.02万hm2,占林地面积的64.47%;疏林地16.57万hm2,占1.35%;灌木林地226.72万hm2,占18.46%;未成林造林地44.09万hm2,占3.59%;苗圃地0.50万hm2,占0.04%;无立木林地3.17万hm2,占0.26%;宜林地145.31万hm2,占11.84%;林业辅助用地0.08万hm2,占0.01%。森林面积853.24万hm2(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61.22万hm2),森林覆盖率41.42%。

⑵林地权属

全省林地总面积1228.47万hm2,其中国有林地面积329.75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26.84%,集体林地面积898.72万hm2,占73.16%。全省共有259个国有林场,按隶属划分省属系统26个,其中省厅直属2个,森工系统24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个,地方国有林场232个。

⑶森林资源

全省森林面积853.24万hm2,占林地面积的69.46%;森林覆被率41.42%。活立木总蓄积量42416.05万m3,其中森林蓄积量39592.52万m3,疏林地蓄积量333.18万m3,散生木蓄积量1641.06万m3,四旁树蓄积量849.29万m3。

⑷林种结构

按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将全省森林(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个类别,其中公益林962.71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78.37%,商品林265.76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21.63%。

在公益林中,防护林878.99万hm2,占公益林总面积的91.30%,特用林83.72万hm2,占公益林总面积的8.70%;

在商品林中,用材林195.72万hm2,占商品林总面积的83.72%;经济林30.24万hm2,占商品林总面积的11.39%;薪炭林39.79万hm2,占商品林总面积的4.89%。

⑸起源

全省森林面积853.24万hm2,其中天然林面积549.43万hm2,占森林面积的64.39%;人工林面积303.81万hm2,占森林面积的35.61%。

⑹龄组结构

全省有林地面积792.02万hm2,其中:幼龄林面积227.70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35.10%;中龄林面积204.00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25.76%;近熟林面积111.68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14.10%;成熟林面积116.70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14.73%;过熟林面积81.61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10.30%。

2陕西林业建设的成就和问题

2.1陕西林业主要成就

⑴森林资源快速增长,林地总量明显增加

据2009年陕西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省现有林地面积1228.47万hm2,森林面积835.24万hm2,森林覆盖率41.42%,林木总蓄积量4.24亿m3,森林蓄积量达到3.96亿m3。森林覆盖度由改革开发初期的21.7%提高到41.42%,森林面积比改革初期增长81.2%。特别是近五年资源快速增长,总量明显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与2004年相比,5年间森林面积持续快速增长,森林面积增加了85.68万hm2,森林覆盖率增加了4.16个百分点,年均增加0.8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稳步增加,林木总蓄积量增加了6000万m3,年均增加1200万m3;森林质量全面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由每hm259.65m3提高到61.93m3。

不同时期陕西省林地状况和森林覆盖率

清查时间解放初期1979198619891994199920042009

林 地

(万hm2)1171.401248.661212.511212.501197.491071.781227.561228.47

有林地

(万hm2)293.3447.14470.81493.35592.03636.8667.47792.02

人均有林地(hm2)0.18470.16080.15480.15550.17010.17600.20270.2262

森林覆盖率14.221.7022.8624.1528.7430.9237.2641.42

注1:有林地面积以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为统计口径。

⑵投入机制建立,造林成效显著

全省初步建立了以公共财政体系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为辅的林业投入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全省造林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林成效显著,省级投资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良好态势,林业国际合作引进外资成绩显著;地方各级财政和社会对林业的投入逐年增加,造林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经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造林面积核实率、合格率均达到了国家标准。

⑶落实林地保护措施,确保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

我省坚持把资源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加强管理,巩固成果,确保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一是森林资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森林管护体系,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总量持续增长,实现了“一降一升”。林木消耗量明显下降,近五年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2700万m3;活立木蓄积量大幅上升,达到4.24亿m3。全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每年超过2680亿元,相当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列全国第14位。二是封山禁牧成效显著,植被覆盖度大幅度提高,年均增加1.4个百分点,达到71.1%。三是森林火灾防控有力,火灾受害率0.0125‰,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0‰控制指标。四是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遏制,成灾率由5.5‰下降到4.3‰,完成了控制指标。五是保护了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地资源,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46个,保护区面积达到106.1万hm2。

⑷林地保护利用成效显著

全省各级林政资源管理部门在林地使用、林木采伐以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狠下功夫,扎实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林地使用及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按照定额控制审批总量。二是加大林权发证和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全省国有林地和退耕还林地发证率均达到90%以上,林地所有权和管护责任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三是严格采伐限额制度。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进一步规范了农民自用材申报和审批程序,并禁止进入商品流通渠道;对国有林业单位生活烧柴实行计划控制管理,对群众烧柴逐步推行发证管理,森林资源消耗明显减少。四是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缓解了我省木材需求,激发了林农持续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五是森林资源监测整体推进。从2004年开始,森林规划设计调查全面展开,全省126个调查单位全部通过了成果评审。2009年完成了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陕西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⑸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综合治理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省森林植被不断增加,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了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根本性转变,为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省内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质量逐步改善,野外种群处于稳中有升。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褐马鸡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多,一些地方消失多年的狼、金钱豹、鬣羚、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重新出现。

⑹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以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我省2007年7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9年全面展开,目前已基本完成了104个县区主体改革任务。全省集体林确权勘界全部完成,签订承包合同348.6万份,发放林权证210万份。林权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积极性,社会投资造林、森林经营持续升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合理利用林地、挖掘林地生产潜力,促进山区农民增收的新助推器。

⑺经济林得到迅速发展,供给能力不断提高

近五年我省新建核桃、红枣、花椒、板栗、柿子等五大干杂果经济林20.93万hm2,全省总面积达110.80万hm2,2010年产量达到68万吨,产值超过60亿元,花椒和核桃基地面积、产量、产值分列全国第一、二位;发展干杂果经济林已成为全省广大山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2.2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问题

⑴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

我省森林资源从分布上看,省内森林覆盖率呈现南高北低的特点,南部秦巴山区森林覆盖率在50%以上,北部的长城沿线风沙区及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东部的渭河下游森林覆盖率则较低。林龄、树种结构不合理;中幼龄林所占比例大,近成熟林、针阔混交林所占比例较小,森林可利用资源少,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森林资源的增长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需求的增长。

⑵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效益低

全省人工林资源绝大部分为纯林,林下植被稀疏,郁闭度低,生物多样性不够丰富,森林生态系统的蓄水保土能力不强,生态功能整体脆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森林经营管理集约程度不够,林分质量普遍不高,人工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仅有23.71m3/hm2,仅为全国平均水平(86m3/hm2)的27.57%。延安的黄桥林区低质低效林面积大,榆林毛乌素沙地林分质量低、大量灌木防护林开始老化枯死、防护效能下降、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加剧。

⑶生态环境脆弱,植被恢复难度大

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生态产品依然是当今最短缺的产品之一,生态差距依然是我省与发达省份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之一。陕西地处黄河中上游地区。长期以来,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近年来,通过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区域生态植被有所恢复,风沙危害、水土流失有所控制,但要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仍需继续实施有效地保护措施。

全省目前还有145.31万hm2宜林荒山荒地需要绿化,而且造林难度大,营造林成本高,林牧矛盾突出;重点区域绿化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沙化土地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是全国沙化土地分布的主要省份之一,现有沙化土地面积141.32万hm2,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3.29万hm2。加之,陕北风沙区又是我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能源开发、人口膨胀加重了沙区治理负担,已经开始整体逆转的毛乌素沙地仍有可能恶化。待绿化的荒沙荒地大多分布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方;气候干燥,土壤瘠薄,造林难度大、成本高,植被恢复难度很大,生态建设和沙化治理任重而道远。

⑷地方投入不足,林地利用水平较低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提供林产品供给和生态产品的重要任务。但长期以来,林业建设投资主要依靠国家投入,一直是采取补助的形式,单位面积投资偏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生产建设需求。我省林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59.69%,但林地利用水平较低,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未能形成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较低。虽然林业产业发展特别是干杂果经济林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产供销矛盾突出,大资源小产业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性转变,提高林地利用水平的任务艰巨。

⑸建设项目对林地需求量大,林地保护管理压力增加,管理形势严峻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林地供需矛盾日显突出,林地保护管理压力增加,管理形势严峻;二是个别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小型建设项目从地方经济发展角度出发,急于开工建设,导致未批先占林地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经济建设与全面、有效的占用征收林地前期介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对部分重点工程项目采取了林业部门提前介入的方式,为工程的选线、定址、概预算和工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但个别项目业主对林地管理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往往是在办理用地手续的后期才告知林业主管部门,增加了林业部门对林地的管理难度;四是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等项目投入力度加大,一些线性工程项目为了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设计只针对正线,其附属工程设计滞后,初期设计占用林地范围、面积与后期实际需要用地出入较大,导致同一项目不能一次性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林地行政案件发生势头有所减缓,但仍然时有发生,林地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3.林地保护利用发展对策研究

⑴严格保护,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

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加大对沙化土地、工矿废弃地、生态重要区域的治理等,有效补充林地数量,确保全省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度增长。到2020年,全省林地面积净增13.53万hm2,有效补充林地数量,确保全省林地资源动态平衡、稳步增长。

⑵推进造林绿化,增加森林面积

以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稳步增加森林面积;以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和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沙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为支撑,大力推进植树造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禁止开垦陡坡地,同时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到2020年净增森林面积52.26万hm2,确保森林面积稳步增长,为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提供基础保障。

⑶科学经营为核心,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

加大投入力度,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科学利用林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加大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防护效益,乔木林地生产率由61.93m3/hm2提高到70.0m3/hm2。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大力实施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干鲜果品、茶叶等特色经济林工程;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乔灌草合理配置,农林牧复合经营,积极拓展林下种养殖业;利用森林的休闲、游憩功能发展森林旅游,充分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率,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林业的综合效益。

⑷优化结构布局,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

围绕我省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重点、政策和主要措施,规范林地利用秩序,促进林地利用的区域协调,保障国家级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生态屏障等对林地的需求,确保全省林地保护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

⑸创新管理制度,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新机制

完善用途管制、分级保护、差别管理等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和差别化补偿政策等;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改革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机制,形成有利于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管理机制,提高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执行力,建立和完善林地资源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资源是否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是否稳步改善等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占用征收林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

⑹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加大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培育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加强林业产业化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林业产业水平。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步伐,推动城乡绿化协调发展;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开发森林文化、游憩等功能,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促进旅游服务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按照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的要求,确定各地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引导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区域特色。继续发展核桃、红枣、花椒、板栗、柿子等五大干杂果经济林和传统的林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发展特色林产品,在培育林业特色优势资源方面取得新突破。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形成林业特色优势产业。

4林地保护利用措施

⑴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坚持以法治林,严格实施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引导节约使用林地,确保林地资源稳定增长。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保护公益林地,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立足我省的生态区位特征和生态环境状况,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立足保护优先,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突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林地修复,注重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发挥优势、分区施策、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林地保护。

⑵优化林地资源配置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大力推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的功能与效益。根据区域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统筹规划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合理调整防护林、特用林等公益林地结构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生产林地结构,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满足林地多功能作用的发挥。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高度重视林地恢复技术研究与推广,提升林业标准化、科学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林地管理人才的培养,促进林业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升林地利用的质量和效益。

⑶完善林地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放活经营,强化服务,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推进国有林场、苗圃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落实国有林地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国有林地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的坚实基础。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规划林地用途。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把规划确定的森林保有量、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作为地方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强化调节机制,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对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和生态极为脆弱地区的林地,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对退化林地修复、规划的宜林地造林,应按照其恢复难度,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森林及林地资源,以此来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的稳定投入机制,并同时强化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逐步把地方公益林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基础建设,尽快制定、颁布林地保护、管理、流转、分类分级、动态普查监测等规章和标准,加强和完善现有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网络,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林地档案和利用数据库,全面掌握林地变化状况。同时要建立健全林地林权管理机构,强化林地保护管理队伍建设。通过改革,完善机制,加快林业建设步伐,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⑷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以科学经营为核心,加大投入力度、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构建健康高效的林业产业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发展林业产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找准产业发展比较优势,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延长产业链条,巩固一产、提升二产、扩大三产,努力提高林业财政贡献率。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利用方向、重点和措施,保障国家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需求。重点突出“三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四大特色林业产业经济区、五条优势产业带、八大区域绿化、多点生态文化基地建设。

参考文献:

[1]《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林业局.2010年7月;

[2]《陕西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3]《陕西省林业发展区划报告》陕西省林业发展区划办公室.2013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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