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体系培训教育计划

2024-09-12

两个体系培训教育计划(精选4篇)

两个体系培训教育计划 篇1

为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好公司“两个体系”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关于“两个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普及“两个体系”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企业安全隐患防治能力,依法维护员工的相关权益。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以及关于印发《2017年下半年全省“两体系一平台” 建设整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

一、指导文件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2)关于印发《2017年下半年全省“两体系一平台”建设整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3)《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省政府第331号令)

(3)《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

(4)《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5)《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6)《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二、培训目的通过“两个体系”培训,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管理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创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熟悉、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风险管控、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

三、培训对象及培训类型

(1)公司负责人及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两个体系”建设培训。

(2)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内部定期组织的“两个体系”建设培训。

(3)新入职员工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加入“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和安全生产风险培训。

(4)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告知培训。

四、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4)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及管控措施等。

(5)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公告及安全警示标志、监测或预警设施。

五、考核方法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两个体系”奖惩审批;负责“两个体系”奖励资金的落实。

(2)生产部负责“两个体系”奖惩的归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各部门对安全生产“两个体系”工作进行奖惩建议的审核。

(3)财务部负责设立安全生产“两个体系”奖惩专用账户,落实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4)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公司“两个体系”工作中施行奖励和惩罚。

六、相关奖惩

(一)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在年终时从安全经费中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作业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报告、举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和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者;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职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成绩显著者;

(7)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帐,基础资料内容健全,记录完整规范,管理出色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应给予处罚: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爆炸事故)一起扣事故责任部门1-10万元;

(2)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每发生一次,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元,安全员罚款500元;

(3)若因违章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对事故责任人罚款300元;

(4)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员罚款100元;

(5)对发生事故而隐瞒真相,甚至破坏现场、不配合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工作的,除对事故责任部门、车间按事故类别处罚外,另再罚该部门、车间1000元,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安全员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置。

(6)未按规定上报相关安全生产存档资料、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整改未按时完成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

(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

(4)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部门和个人;

(5)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

(6)对公司内、部门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部门;

(7)对违反安全用电行为的;

(8)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

(10)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四)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部门、车间或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罚:

(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

(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

(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公司不能消除,但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定的;本公司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部门。

(五)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应加重处罚):

(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4)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六)减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可酌情减、免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公司以外其它原因;

(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

(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

(5)其他处罚

(6)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管辖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7)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发生事故应赔偿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40%,直至扣完赔偿额为止。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七)奖惩实施

两个体系评估报告 篇2

(2009年-2010年)评估报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根据省残联印发的《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试验区建设阶段性(2009年-2010年)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我县残联对2009年-2010年“两个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评,具体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本情况

我县总面积为3860平方公里,总人口58.4万人,其中山区面积占全县面积的70%以上,山区农民(居民)占总人口的50%。全县共有7个省定贫困镇,占11个镇(区)的63%,有170个省定贫困村,占282个行政村的69%,到2010年底,全县共有特困户1.3万户,特困人口4.5万人,低收入户1.6万户,低收入人口6.5万人。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5.3万人,占总人口的9.22%,其中男性残疾人3.2万人,女性残疾人2.1万;农村残疾人4.1万,城镇残疾人1.2万,城镇残疾职工数1192人。

二、数据统计及说明

(一)社会保障

1、享受低保情况。截至2010年12月,我县城镇残疾人低保领取人数为1585人,占应享受低保人数的87%;农村低保领取人数2007人,占应享受低保人数的90%。

2、得到医疗救助情况。我县城镇得到医疗救助残疾人数为1423人,占应得到医疗救助人数的85.6%;农村得到医

4、残疾人扶贫和危房改造情况。2010年,农村残疾人脱贫人数2937人,脱贫率达到47%;2007-2010年底,四年共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308户,占需危房改造总数1532户的20%。

5、托养的无障碍改造工作情况。2010年底前已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数为145人。符合条件需要托养的残疾人总数为6319人,托养覆盖率达到2.3%;2010年底前无障碍环境改造完成数为1个,占需改造总数5个的20%。

(三)综合指标

1、地方财政投入情况。2010年财政预算投入残疾人事业的额度为28.3万元,比上年增加4.9万元,增长幅度为21%。

2、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组织规范化达标情况情况。由于我县财政经费有限,1990年还没有与民政局分开时建设的康复中心大楼一直被民政局占用,至今没有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组织规范化达标率100%。

3、二代证办理和残疾人收入情况。2010年已发放二代证4032本,登记在册总人数6526人,发证率62%;2010年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23元,我县社会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741元,占我县平均水平的40%。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二)基本组织不太健全。

(三)我县政府财政困难,对残疾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继承弘扬,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客观要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不是残疾人或残联一家之事。为此,我们必须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让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构想不断深入民心。

五、综合评估意见

根据省残联印发的《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试验区建设阶段性(2009年-2010年)评估工作方案》,对我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综合指标等三大项和其中39个指标进行了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总体而言,虽然残联做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全省“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针对这次评估的项目和标准,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高和改善。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篇3

xxx位于湖北东部,长江南岸,素以江南聚宝盆

之称。全市现辖四区一市一县及一个开发区,总面积4630平方公里,总人口254万。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865.6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61亿元,年均增长18.5%。xx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基础较好;地理区位优越,交通条件便捷;自然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城区襟江怀湖,山环水绕,环境优美,先后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十一五”期间被列为全国100个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试点单位之一。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5.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9%。其中,视力残疾2.62万人,占16.9%;听力言语残疾3.62万人,占23%;智力残疾1.41万人,占9%;肢体残疾4.3万,占27.8%;精神残疾1.23万人,占8%;综合残疾2.27万人,占14.7%。按地域分,城区为3.5万,县(市)为11.6万。按性别分,男性占52.59%,女性占47.41%。按年龄分,65岁以上老人占51.72%,中青年占46.56%,未成年人占1.72%。全市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达75%以上。各类残疾人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文盲及半文盲人数相对较低,占3.45%。这些为加快发展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二、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残联、省残联的精心组织及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央7号文件的要求,把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的服务体系。针对不同需求的残疾人群体,突出城乡统筹,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政策,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服务。其主要做法是:

(一)在构建两个体系建设上力求“全参与、普实惠”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把涉及全市15.1万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放在“口中”,抓在“手上”。市政府先后出台了《xx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加强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的通知》。在制定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中,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转发了全市“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出台了市政府残工委工作职责与议事规则。把残疾人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范围,做到了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重大难点工作领导亲自督办,使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全市有位子,有影响。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想做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残联协调”的工作思路,单靠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单打独斗,无法形成气候,难见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依托政府各职能部门,采用“大合唱”方法解决残疾人相关问题。为此,几年来,我们紧紧依靠市政府残工委组成部门,充分发挥他们职能作用,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统一部署,协同配合,做到了残疾人运转有序。为贯彻实施《xx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省政府275号令)的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充分发挥城建部门的作用,使城区1156名盲人和下肢残疾人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优待。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制定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办法。对聋人办理了手机短信优惠服务,在市图书馆为盲人建立了盲人阅览室。为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对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教育及康复训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将市特教学校的学生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确保我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对进入高中、大学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助学补贴或奖励。市残联对xxx区的xx镇残疾人进行对口扶贫,投入xx万元资金给xx户残疾人贫困家庭送去了猪仔和饲料,有力推动了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工作。近两年,通过采取“帮、包、带、扶”及项目带动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残疾人xxx多人,xxx人基本脱贫。通过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为残疾人送去了价值达10多万元的物资,解决了部分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在处理来信来访过程中,做到领导到位、承办人到位、与信访人接触到位,受到市委有关部门的好评。近两年处结率达98%,回告率达100%。在开展“扶残维权行动”中,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典型案件,原市委书记亲自过问前解决残奥冠军xxx生活困难问题,妥善处理残疾人xx等多人摊位被城管部门取缔的纠纷事件。

为营造社会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加大各项普惠政策的落实。市房地产部门在安排“廉租房”时采用加分的办法,优先考虑贫困残疾人户,对一

时难以安排“廉租房”的残疾人特困户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市供电、供水部门对贫困残疾人户开户免收安装费。市广电部门对安装有线电视的残疾人户凭《残疾人证》减半收取初装费。全市所有医院、公园、商场、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博物馆、科技馆、车站、职业介绍中心、婚介服务所等单位优先为残疾人服务,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优惠残疾人;全市所有的存车处、收费公厕为残疾人免费使用。形成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力求“低门槛、广覆盖”。

突出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即“三保一救”),扩大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的覆盖面。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在城市,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并适当降低门槛和提高低保金标准(城区230元/月,xx市xxx元/月,xx县xxx元/月)。据统计,我市共有6.8万困难群众享受了“城低保”待遇,其中,残疾人有0.85万,占12.5%,全面覆盖了城镇的困难残疾人。有30%享受“城低保”的残疾人低保金在规定标准内有所提高,特别困难又没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其低保金在原基础上提高到了100%。在农村,全市共有xxx万困难群众享受“农低保”,其中困难残疾人xxx万,约占15%(xx市“农低保”标准是xxx元/年,xx县是xxx元/年),保障了农村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城镇残疾职工都参加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残疾人个体户、个体就业残疾人和其他残疾居民也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重度和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个人缴纳的xx元也全部由财政部门负担。据统计,我市城区有xxxx名特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险金全部由政府埋单,城镇残疾人就业后享有养老保险达到了89.58%,享有医疗保险的达到了72.5%。市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就医的残疾人免收挂号费,大型设备检查和手术费减收20%。在农村,抓住国家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机遇,大力推行“新农合”、“新农保”制度。降低门槛,规范收费标准,努力扩大“新农合”、“新农保”人员的比重。农村残疾人每人每年只要缴纳xx元保险费,特重残疾人免缴即保,其它部分由财政担负,调动农村残疾人参保的积极性,使这项“投钱少、保障高”的利民项目在我市得以大面积实施。残疾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健康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受到了广大农村残疾人的普遍欢迎。

在社会救助方面,突出把残疾人专项救助列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在确保城乡困难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基础上,扩大残疾人社会救助的专项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我市农村特困残疾人的救助范围,提高他们的救助标准,使“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城镇贫困残疾人实行“低保救助”和“大病救助”,去年全市共有xxx人接受民政部门大病救助,其中三分之一来自困难残疾人家庭。为了改善农村特困残疾人生活,省财政、省残联对我市xxx多名农村特困残疾人每年每人给予xx元补贴。我市也投入资金xx万余元给予了相应的配套。农村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也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列入“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的范围,达到了广覆盖的目标。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xx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保质保量完成省残联下达的xx户危房改造任务,除按规定配套xx万外,又增加配套资金xx万元。xx市xx镇、xx镇等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则给每户残疾人危房改造户配套xx万元。

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近几年来,以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和《xx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契机,挖掘就业岗位,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重点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保险补贴、小额信贷、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企业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将小额贷款的借款对象由目前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残疾人,为残疾人就业提供资金支持。

我市城镇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xxx万,通过各用人单位分散安排0.33万。xx多家福利企业集中安排0.24万,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约0.5万人,由于残疾程度较重,年龄偏大等原因仍有0.19万残疾人未能实现就业。为了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过程中,对用人单位未给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残疾人员,一律不计入安残比例。民政、税务部门在福利企业年审时,对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也不予以退税,并责令企业改正和补交。市人大、市政协及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执法检查时,重点关注残疾职工的同工同酬政策及社会保障缴纳情况。我市分散按比例和集中就业的5700多名残疾人,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全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帮助困难残疾人就业,政府部门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市残联在选拔社区康复员时优先照顾大龄残疾人,千方百计增加他们的家庭收入。由于我市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6%以上,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据统计,全市残疾人户均住房面积为77.44平方米,94.83%的家庭有彩电,93.97%的家庭有冰箱,88.79%的家庭有电话,22.40%的家庭有了电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在构建社会服务体系中力求“高标准、严要求”。

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大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及政策措施,探索社区康复、基础设施、无障碍环境等服务领域更好的方法措施,形成长效的发展机制,使残疾人享受到更均等、更公平、更便利的公共服务。

积极开展康复服务。整合社区卫生资源,巩固残疾人社区康复成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xx个,完善残疾人康复需求档案和康复需求数据库,配发了康复器材。为城区的xxx个社区提供各项康复指导。四个城区均以创建为全国或省级社区康复示范区。在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城市”创建活动中,对白内障手术患者无偿提供手术耗材xxx元,为贫困患者免费实施手术,做到“出现一例、发现一例、免费治愈一例”。认真实施“精神病防治工程”,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启动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对聋儿进行康复训练,每年为xxx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办理服药卡,提供免费服药,为xx名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住院补贴。

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中残联关于《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2008年市残联自筹xxx多万元,兴建集康复服务、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辅助器具、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多位一体的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建筑面积达到xxx平方米,建成后我市残疾人服务功能将得到明显提升。不断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按照《xx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要求,我市在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时,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屋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旧城区改造中逐步增加无障碍设施,做到逐步改造和完善,对新建的城区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均修建盲道和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如现已建成的xx广场、xxx广场、xx文化宫等均修建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城市各商业街两旁等都铺设了盲道,主要交通路口建有无障碍语音提示,给残疾人出行带来了很大方便,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欢迎。

积极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优先发展重度残疾人急需的托养服务、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生活照料、残疾儿童早期康复与养护等服务项目,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业,使之成为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对民办服务机构给予补贴,调动他们参与残疾人服务业积极性与生动性。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的补贴制度,全面推进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逐步形成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2008年,市残联自筹经费xx万元,对我市二家托养机构进行补贴,改善了托养机构残疾人生存环境,提高了托养服务质量。目前,进入二家托养机构收养的残疾人员达81人,较好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所)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各级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在残疾人能力评估、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为各类残疾人服务。据统计,近二年全市各级服务机构举办电脑、美容美发、缝纫、手机维修及创业者培训班达20多期,培训残疾人达xxx人次。加强各级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在满足残疾人一般性服务的同时,不断满足残疾人个性特殊需求。扩大残疾

人服务体系的覆盖面,使服务残疾人工作做到专业化、规范化。

三、做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面宽量广,需要我们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不断去思考与探索。为此,结合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前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扩大低保户的覆盖面,提高低保户的救助标准。针对重度残疾人户、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困难家庭,城市残疾人享受正常人的低保条件外,应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设立“残低保”,降低农村残疾人享受低保的门槛,尽量做到应保尽保。让政府对残疾人的支持更直接、更具体、更实惠。

(二)整合危房改造等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在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中,残联系统每户给予xxx元资金补助太少,危房改造难以见效。民政、扶贫办等政府部门的资金相对雄厚些。为此,应整合几个部门的资金,加大对残疾人困难户的资金投入,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如我市阳新县残疾人的扶贫资金,人平只有xx元,扣除残疾人照相、填表、交通等各项费用,各项成本就接近xx元,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的也只有xx多元。

(三)出台“40”、“50”这一年龄段的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40”、“50”年龄段的残疾人再就业难度较大,他们在原单位下岗多年,社会保险金断交多年,再就业单位又不愿续交保险金而拒绝其再就业。即便同意就业,但劳动待遇偏低,劳动强度大,造成就业工作难以稳定。为此,国家应出台这方面的优惠政策,解决这类人员的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

(四)将精神病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减轻精神病人的经费负担。从我市社区精神病人的康复情况看,精神病人住院时,国家政策给予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政策规定精神病人不能作为就业安置对象,精神病人无法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精神病人虽然享受免费住院照顾,但其生活费、营养费等费用无法解决,给精神病人家庭带来了较大的经济负担。在平时救助中,将精神病人列为救助对象,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范围,保障他们的生活。

(五)调整现行福利企业政策,以当地人平工资的三倍退税为宜。按现行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11号〕文件规定,xx等省市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按残疾人人数及当地人均工资的二倍进行退税,每个残疾人最高退税额不得超过xx万元,使福利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少,严重影响了福利企业投资者安残的积极性,有的干脆退出不搞福利企业,给残疾人的集中就业带来困难。从我市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按当地人均工资的三倍,采用上不封顶的办法实行退税,才能调动福利企业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制定残疾人服务业的服务标准,完善残疾人社会服务的行业管理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残疾人生活不断改善,城市与农村各类残疾人服务业发展较快,社会参与投资的热情较高,如何去规范他们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建立监督管理和工作绩效的评估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残联的面临的新问题。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成立条件,行业管理政策应尽快制定,方便基层对残疾人服务业的管理。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新的探索,有一些新的思路、新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残联、省残联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我市社会各界的浓浓爱心与帮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做得不够,特别是与先进地方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使我市残疾人事业再写新篇章。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突出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即“三保一救”),扩大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的覆盖面。

一是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在城市,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并适当降低门槛和提高低保金标准(城区300元/月)。据统计,我县共有5000多困难群众享受了“低保”待遇,其中,残疾人有500多人,全面覆盖了城镇的困难残疾人。2010年有210户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低保金在规定标准内提高50元或20元,特别困难又没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也已全部纳入“五保户”托养。

二是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城镇残疾职工都参加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残疾人个体户、个体就业残疾人和其他残疾居民也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根据我县的农牧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和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本人交纳350元,财政补贴150元。据统计,我县有460多名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残疾人享有养老保险达到了80%以上,享有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达到了90%以上。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期间,县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就医的残疾人免收评定费,规范收费标准。社保部门还出台了《关于对全县2010年城镇65岁以上老年人和3岁以下幼儿免费健康体检的通知》,其费用由财政担负,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使这项“投钱少、保障高”的利民项目在我县进一步得以大面积实施。逐步形成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健康意识,有效降低住院率,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残疾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健康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

三是在社会救助方面,突出把残疾人专项救助列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在确保城乡困难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基础上,扩大残疾人社会救助的专项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我县农牧村特困残疾人的救助范围,提高他们的救助标准,使“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贫困残疾人实行“低保救助”和“大病救助”,去年全县共有100多人接受民政部门大病救助,其中三分之一来自困难残疾人家庭。为了改善农牧村特困残疾人生活,2008年县财政、县残联对我县166户农村特困残疾人每年每人给予300-500元的生活补贴。2010年将扩面提高对250户生活比较困难、残疾等级较高的困难户每人每年给予500-800元困难生活补助,农牧村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也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列入“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的范围。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义务教育条例》,认真组织实施“扶残助学活动,为25名中小学残疾学生争取到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资金共8200元,切实解决了生活、学习中的困难。为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对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教育及康复训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面实行“三免三补”政策,确保我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对进入高中、大学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助学补贴或奖励。“两节”期间筹集资金1万5千多元为34户贫困残疾人送去慰问金,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残困户的家中。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保质保量完成省残联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按规定配套资金补助110户,较好的完成了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为营造社会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加大各项普惠政策的落实。政府部门修建城镇困难户“廉租住房”,优先考虑贫困残疾人户,对困难户还发放采暖补贴。

四是在残疾人就业方面,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近几年来,以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契机,挖掘就业岗位,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重点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保险补贴、小额信贷、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企业的发展。

我县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500多人,通过各用人单位分散安排、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农村从业等有一部分残疾人已就业,由于残疾程度较重,年龄偏大等原因仍有1000多残疾人未能实现就业。为了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会在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过程中,对用人单位未给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残疾人员,一律不计入安残比例。并责令企业改正和补交保障金。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执法检查时,重点关注残疾职工的同工同酬政策及社会保障缴纳情况。我县分散按比例和集中就业的残疾人,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全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帮助困难残疾人就业,政府部门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千方百计增加他们的家庭收入。由于我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据统计,全县残疾人户住房面积达到了70多平方米,90%的家庭有彩电、冰箱、电话,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在构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大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及政策措施,探索社区康复、基础设施、无障碍环境等服务领域更好的方法措施,形成长效的发展机制,使残疾人享受到更均等、更公平、更便利的公共服务。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以“全国助残日”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的意识,促进多种形式帮扶残疾人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 “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积极开展了有残工委成员单位,残疾人代表参加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座谈会,大家积极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在助残日活动期间,县政府残工委主任带领残联、红湾寺镇等部门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捐赠了残疾人用品用具,送去慰问金1万多元。残工委成员单位在电视台点歌16首,向全县的残疾人表示节日的问候。各级残联组织在县城和乡镇主要街道张贴标语7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设立咨询点8处,开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肃南县残疾人优惠政策》、残疾预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展示残疾人用品用具。通过活动的开展,弘扬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倡导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了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宣传工作,使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在87%,宣传残疾学生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救助政策;加强宣传残疾人文艺人才和运动员选拔训练工作;认真抓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信息报送和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年信访办结率达到95%以上,各乡镇残联年内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继续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残疾人司法援助体系。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广泛参与,认真负责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康复服务。整合卫生资源,巩固残疾人康复成果,建立社区康复服务站1个,完善残疾人康复需求档案和康复需求数据库,配发了康复器材,残疾人提供各项康复指导。在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城市”创建活动中,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贫困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做到“出现一例、发现一例、免费治愈一例”。认真实施“精神病防治工程”,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启动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对聋儿进行康复训练,为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住院补贴。

三是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中残联关于《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2006年县残联自筹资金,兴建康复服务、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辅助器具、盲人按摩、法律救助等多位一体的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到116平方米,建成后我县残疾人服务功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不断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按照《甘肃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要求,我县在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时,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屋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城区改造中修建盲道和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做到逐步改造和完善,给残疾人出行带来了很大方便,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欢迎。

四是积极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优先发展重度残疾人急需的托养服务、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生活照料、残疾儿童早期康复与养护等服务项目,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业,使之成为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调动他们参与残疾人服务业积极性与生动性。全面推进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逐步形成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2008年,我县修建了肃南县老年公寓楼,成立了我县的第一家托养机构,使有条件有自助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托养公寓,较好解决了残疾人群众的后顾之忧。

五是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在残疾人能力评估、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为各类残疾人服务。根据我县实际,我会依托农广校、社保局、劳务办以及乡镇三农培训机构,开设高山细毛羊育肥、机械剪毛、潮气池修建等专业培训班,免费培训残疾人200多人(次)。不断加强各乡镇残联康复、就业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在满足残疾人一般性服务的同时,不断满足残疾人个性特殊需求,使服务残疾人工作做到专业化、规范化。

六是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以“三抓三建〃活跃万村”为抓手,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全县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委员,并把残联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101个行政村、3个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全部达到了“六有协会”的标准;各残协都建立了“七表一录一记”等表册,做到了相关制度健全、工作职责明确、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情况清楚。做到了残联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的组建率、专职委员的配备率、活动场所的开辟率巩固达到了100%。

两个体系建设中期评估汇报材料 篇4

一、夯实社区基础,健全服务网络

我市建立了市、镇、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将康复阵地建在社区。一是整合资源,低投入、广覆盖建设社区康复站。我们在选择社区康复站建立的地点时,首先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站,到目前为止,全市30%的社区都建有30m2左右的社区康复室。二是多方筹资,合理购置社区康复训练器材。我市采取“自筹一点、财政补贴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配备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目前,全市各社区康复站都配有十件左右适合残疾人训练的康复器材。三是依托医疗机构组建社区康复工作者队伍。我市狠抓队伍建设,在357个村(居)全部配备了康复协调员,挑选了有工作经验、有爱心、乐意为残疾人奉献的社区干部为康复协调员,在各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下,具体负责辖区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康复服务协调、康复训练计划的落实和下情上达。

二、全面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市残联就康复需求调查工作专门对各镇理事长、社区康复协调员分别进行了培训,在此基础上,社区组成了由康复协调员、康复指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的调查队伍,进村入户,深入残疾人家庭,一对一地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填写康复需求调查表,有康复需求的达30559名,占总人口的2.15%。通过康复需求调查,进一步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情况,为更好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完善服务内容,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1、“三助一给”工作

(1)助明:建立工作制度,每年先由各镇(区)残联、卫生所组织村(居)卫生服务站医生,对有康复需求的疑似白内障患者进行调查登记,市残联组织定点医院到各镇(区)对疑似患者进行确诊。确诊后根据患者家庭情况,各镇(区)残联会同民政部门确定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对象,经市残联审批后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进免费手术,其他确诊对象转介到相应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2009年-2010年全市共免费手术465例。

(2)助行:2009年-2010年全市共上报下肢缺失残疾人168例,经南通市假肢站筛查、打样、安装,对67例符合安装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救助。

(3)助听:全市两年共上报0-6岁残疾儿童助听器救助19名38只。

(4)精神病人免费给药:我市已经对全市精神病患者逐一进行了筛查、诊断并落实了监护小组,建立了一系列精防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我市一直委托市精神病防治医院为贫困家庭患者提供解锁救助和免费送药,社区医生定期上门进行随访,建立了精神病人员动态管理制度。2009年-2010年,我市累计1887人次接受了免费服药救助,有效的控制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现象,全市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100%,无精神病患者现象。

2、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

为做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2008年市教育、民政、计生委、卫生、慈善会和市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责任、项目的总体要求与目标、康复定点机构、救助对象及审批手续,同时与市妇幼保健所建立残疾儿童季报制度,由市妇幼保健所按季将所掌握的残疾儿童今年报市列残疾,市残联于组织各镇(区)残联、卫生所对所掌握的残疾儿童的康复价值、康复需求逐一进行上门调查,要求各镇根据残疾儿童的就诊病历等原始资料,逐一核实登记,并请监护人签字确认。2009年、2010年共确认268名残疾儿童有康复训练价值,已全部录入省0-6岁残疾儿童信息系统。

为尽快让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一方面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收训残疾儿童。目前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已正式开展康复训练,陆续收训11名脑瘫儿童及4名智力残疾儿童。另一方面,向外积极录求成熟的康复机构安排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2009年、2010年累计安排191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都取得了较好的康复效果。

3、积极开展贫困家庭配发辅助器具及家庭无障碍改造 为帮助全市贫困家庭下肢残疾人补偿和改善身体缺失功能,增强他们自主活动和走向社会的能力,市残联积极筹及资金,2009年、2010年累计发放辅助器具1700件,为450户家庭进行了无障碍环境改造,今年5月15日,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残联在市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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