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一

2024-09-10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一(共9篇)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一 篇1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 省____ 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 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品牌服装授权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邻水(镇、乡)负责销售甲方 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付预付款 元。由乙方打款到甲方帐上,协议方能生效。预付款在乙方进货时冲为货款。

二、须按甲方的统一零售销售,乙方不得擅自抬价和降价(打折),更不得跨区域销售,如发现乙方有私自降价或抬价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停止供货;发现两次,乙方货品一律不退。

三、乙方应做好销售统计工作,每周星期一上午十点前,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如实向甲方传递上周销售及库存情况;缺报一次罚款元,二次 元,第三次不报甲方有权停货,所余货品视为乙方买断,甲方将另选其它客户销售。

四、乙方在销售期间,甲方有权调整乙方销售不好的货品,乙方必须配合,否则甲方视乙方为买断,不予退货,并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专卖的退货率为100%,退货时间在 年 月 日之后,在此之前不予退货。乙方在退货时必须保证商品的完好无损。吊牌齐全、无污渍、包装完整。并且收取整理费 元/件,已穿过及损坏的服装,甲方不接受退货,对已损坏条形码的服装。甲方一律拒收。

七、乙方是签约专卖,不得在 卖场参杂甲方以外的任何货品,否则甲方停止供货或拒绝退货。

八、乙方提货方式为自提或委托甲方进行托运,在甲方办理托运后二天内乙方没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已收到货物且货单数量、质量无异议。货物从甲方至乙方的运费及力资由甲方全额承担。

九、甲方在每个乡镇设乙方为独家经销,乙方的门面数量不限。

十、人为损坏,返厂维修,厂家收取相应成本费。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乙方向甲方交纳预付款后生效,本季财务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营业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品牌特许经营类型和案例 篇3

1979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可口可乐公司已投资十几美元与它的三个主要的瓶装集团——嘉里、太古以及中粮油合作建立了25个瓶装厂,覆盖了中国绝大部分的省市。现在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饮料合资企业。二十几年来,在中国许多地区,“可口可乐”已成为“可乐”饮料的代名词。模式,不采用二级特许、代理特许模式。加盟商必须直接与亚光亚公司签订特许合同,且直接投资、建立、拥有和经营加盟公司,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特许经营权;区域开发特许即区域买断经营,加盟商必须首先与亚光亚公司签署区域经营合同,区域开发特许加盟商应严格遵守开发计划。1998年1+1特许经营专卖店体系。经过一年多的建设,“联想1+1专卖店”逐渐落户到20多个城市,建成60多家特许店。并计划至2000年3月15日,将这一数字更新为覆盖到26个城市,特许经营点数目达到102家。M品牌是一个中短几年间,便发展了500多家专卖店,市场网络覆盖除西藏、青海等偏远省份外的全国各地。M品牌的成长,是一个奇迹,一个200多人的加工厂转型,通过特许经营这块跳板,一脚就跳进了自主品牌经营圈,这不能不算是一个成功转型的案例典范。

特许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4

XX专卖店特许经营协议书

甲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XX专卖”店是XX有限公司主导建立的一个全国性的销售技术领先、质量优良、并能为用户提供完善服务的电脑部件及软件、网络产品。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特许乙方在指定的地点、指定的经营面积内经营甲方公司提供的系列产品,并使用“XX专卖”店名称对外经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总则

1.1甲乙授权乙方使用“XX专卖”店名称对外经营,但权限于乙方在下列1.2条所规定的地址使用,且不得另行转让他人使用;

1.2专卖店指定地址为:

经营面积共:,宽m,高m。

1.3专卖店的装修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稿及费用支出必须由甲主审定,乙方组织实施。如乙方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则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审定的装修费用。

1.4专卖店的销售区域为

1.5专卖店内只能摆放、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和广告宣传资料。

1.6专卖店至少配备电话一部,接电话统一用语为“您好,航嘉专卖”。

1.7专卖店店员服饰由甲方统一定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经营人员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甲方要求穿着服装及佩带工牌。如乙方经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未按要求着装,甲方将对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1.8甲方仅授权乙方使用“XX专卖”店名称对外经营,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专卖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法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的资质条件

加盟“XX专卖”店连锁网络经营,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主要条件有:

2.1必须是在当地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2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支付为经营“XX专卖”店所必须的正常运作的流动资 1

金;

2.3必须在适当的地点拥有或租有铺面或柜台用以经营“XX专卖”店,租期至少在一年以上并及时交纳租金。

三、专卖

3.1本专卖店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并由甲方提供的产品,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3.2专卖店将首先以销售甲方提供的XX系列产品为先导,主要包括有XX品牌的电脑开关电源服务器电源,百盛系列机箱、CPU风扇、键盘鼠标、音箱等。同时甲方将利用其在制造产业近10年的经验和影响,团结国内外制造厂商,推出其它的领先市场的优质电脑部件产品,并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形成电脑部件的全国销售服务网络。

四、专卖店的经营与管理

4.1 专卖店的管理

4.1.1专卖店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如实填写专卖店月销售及库存

表、市场信息反馈表等甲方要求的表格,并按时传回甲方。

4.1.2乙方的经营人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经过甲方培训,成绩合格。乙方必须保证所有

员工能了解经营产品的性能、特点及价格等,达到甲方所提出的要求;甲方尽量为乙方员工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的培训。

4.1.3甲方有权派出市场巡查员随时到专卖店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查问产品销售价格、考核专卖店员工对产品的熟悉程度,考查乙方是否严格执行协议书所规定的条款。如果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甲方所签定之协议书中的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的返利直至取消乙方经营XX专卖店的资格(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4.2专卖店的进货

专卖店每次进货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订单格式见附件1《XX专卖店产品定货单(代合同)》)。甲方接到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能如单按期供货。若能,则通知乙方付款到后叁日内安排发货;若不能,则书面通知乙方更改。若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该订单金额0.5‰付予乙方作为补偿,直至交货完毕或取消该订单。

4.3专卖店的销售

4.3.1专卖店中所有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最低批发价格均由甲方统一制定,乙方必须严格

遵守。如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4.3.2乙方可以直接销售给用户或批发商,分销商不得在专卖店的指定销售区域外再销

售,也不得低于甲方指定的销售价格。如有违反,乙方必须立即制止,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中断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同时,甲方将视乙方分销商的违规为乙方违规,有权对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4.4专卖店的结算

4.4.1甲方提供乙方在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均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即甲乙双方确认订单

后,乙方必须先将货款全部支付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叁天内安排发货。

4.4.2甲方将以返利的形式奖励乙方,具体每种产品的返利金额将在价格表中列明(具

体办法见附件2《XX专卖店产品价格表》)。

4.4.3乙方财务人员按时将当月有关报表送交至甲方,由甲方统计后将条款4.4.2中返

利金额按规定兑现(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4.5价格保护

不论何种原因,当甲方决定调价时,将对乙方提供30天内购入的库存商品予以价格保护;

补偿金额=一个月内进货的库存商品数量×(原单价-现单价)

补偿方式为在乙方下一次进货时冲抵货款。

当原单价低于现单价时,以原单价为准。

4.6产品的调换

为减轻乙方的负担及压力,甲方对乙方三个月内购进的电源产品允许调换,即: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果感到某种电源产品将有滞销的压力,可在进货后三个月内填写商品调换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XX专卖店商品调换申请表》)向甲方提出调换申请。只要需调换的产品包装完好、未开封使用过,甲方将按乙方原进价(经价格保护的产品按保护后的价格)调换成等值其它产品给乙方,因调换产品而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专卖店的风险保障

XX公司为保障广大加盟商的利益,除了以上提过的装修支持和退货保障外,在全国同行中独家推出“零风险经营计划”,即专卖店经营首6个月内,如出现亏损,由XX公司全额承担。但专卖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1专卖店只能经营XX公司的产品。

5.2遵守XX公司的价格体系和其他有关制度。

5.3专卖店的财务对XX公司的汇报完全真实。

5.4代理商开设有专卖店,代理商需以专卖店的名义进货。

六、专卖店的广告宣传

6.1甲方拥有XX专卖店及甲方所提供产品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的策划权和决定权,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6.2专卖店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分为全国性及地区性两种。

6.2.1甲方将在全国性媒体(包括甲方网站及网上宣传)上长期刊登广告(广告上刊登

各专卖店名址或电话),并适时举办全国性的促销活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广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2.2在专卖店当地地方媒体(如当地商报)上刊登广告由乙方提出,稿件须经甲方批

准,乙方承担费用,甲方可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6.2.3全国性促销活动由甲方策划、甲乙双方配合实施,费用主要由甲方承担。但降价

促销,则须由甲乙双方同意才能决定实施,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承担部分可由返利中扣除)。

6.2.4乙方在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出资举办地区性促销活动,但方案必须报甲方批准后方

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6.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店内张贴、悬挂及派发甲方提供的宣传画、海报及其它张贴物、POP,产品也要按甲方的要求摆放整齐。

6.4若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酌情予以处罚。(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七、专卖店的售后服务

7.1所有在本协议第二条中规定的产品,每个专卖店都必须无条件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7.2甲方将为专卖店提供一台电源测试仪,电源测试仪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使用押金(人民币300.00 元)。

7.3当客户持XX专卖店产品前来要求退换或维修时,不论该产品是否是在此专卖店购买的,专卖店的店员都必须热情接待并及时处理。

7.4店员拿到客户欲退换或维修的XX专卖店产品后,乙方首先必须确认该产品是否是由甲方所生产(即是否假冒)。若不是,则向客户说明并拒收;若是,则先进行简单测试,若确

是不良品,则按该产品的维修承诺为客户服务。

7.5当乙方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并已对客户进行服务后,将该不良品并连同填妥的《XX专卖店质量报告书》一起发回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对该产品进行再检验,若确认无质量问题或非甲方责任,则发还乙方处理;若确属甲方责任则按该产品的维修承诺提供服务。

7.6乙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酌情予以处罚。(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八、专卖店的经营期限

专卖店的经营期限即等同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以壹年为限。如在过去壹年内双方合作愉快,且乙方无任何过失或损害甲方利益及名誉之行为情况下,乙方享有在当地优先续签经营“XX专卖店”的权利。

九、专卖店的终止

9.1本协议到期即自动终止,则该专卖店也同时终止经营。

9.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要终止经营,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履行完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责任。

9.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专卖店终止,乙方在最后一个月内所进货物中未开启包装、未使用过且包装完好的部分均可按进价退还甲方。

9.4乙方如有严重侵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即终止专卖店的经营。

十、法律效力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协议自动终止。

10.2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共7个附件。分别为:

附件1:XX专卖店产品定货单(代合同);

附件2:XX专卖店产品报价单;

附件3:XX专卖店商品调换申请表;

附件4:XX专卖店月销售报表及库存信息表;

附件5:XX专卖店质量报告表;

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附件7:XX专卖店返利核对详表

10.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竞业禁止协议(特许经营专用) 篇5

总部:。

甲方:(总部/分部/加盟店)。乙方:(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员工)。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 许经营系统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 竞业禁止

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 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 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年内。合同终止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一)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以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以仲裁裁决的时间为准,但同时裁决履行债务及其他义务的,从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三)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但未经仲裁裁决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及清偿债务(货款、违约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义务之日起计算,否则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

(一)行业,包括;

(二)行业,包括;

(三)行业,包括;

第四条 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 除外情形

鉴于乙方长期从事,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可以在行业、地域范围内继续从事原来的业务,但不得开展特许经营及。

第六条 补偿

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标准为;但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承担补偿义务。

第七条 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邻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八条 总部保留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九条 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义务人未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赔偿。

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及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特许经营协议书 (6000字) 篇6

甲方:(以简称甲方)

乙方:(以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商业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特许加盟经营:

1-l甲方作为“mignno”品牌的合法拥有者,特许乙方在江苏省盐城市、扬州市、徐州市内蒙满洲里市区(乡、镇)范围内,以特许加盟的形式开设migaino品牌实体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甲方所提供之migaino商标注册范围内的系列商品。

1-2研双方共同同意乙方2013年9月1日正式接手盐城金鹰,扬州金鹰,扬州金华城三家店,10月1日接手徐州金鹰一店,金鹰二店,合计五家直营店铺(接收时间以商场结算周期为准)。

1-3独立经营:甲方和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且协议双方亦不会因为本协议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乙方不得自称为甲方合伙人,分公司或子公司; 1-4品牌保证金: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当日,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品牌保证金(大写)满不再续签,且乙方无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违约行为,则甲方在协议终止两个月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5品牌特许使用费人民币(大写)万元,本协议签署后,无论协议履行情况如何,乙方所支付特许费用不退还。1-6 供货折扣:甲方以mignno品牌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客户订单外补货,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含税供货给乙方,此补货不享有退、换货率。

1-7 换货约定:客户订货商品当季换货率%。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换货期限向甲方申请换货。逾期未申请的,甲方不予换货。

1-8购销条件:双方的购货系购销关系,乙方承诺年累计购货金额最少需达到人民币每年与上一年相比必须有20%咀上的递增。乙方首次加盟须向甲方缴纳首批进货款 万元。1-8-1乙方在订货会结束后十五天内必须按订货总额的30%向甲方缴纳定货定金,订单才能生效。乙方所交付的货品定金只能用于该季订货的购货款使用。无论协议期满与否,其剩余的定金不能退回现金,只能用于购进当季的货品; 1-8-2 货品定金扣减方式是按当季订货金额核算,在配发每波段货品时,进行同等比例扣减。直至当季所订货品发完,其定金也按比例扣减完毕;

1-9每季的订货基本量由甲方根据该地区的销售情况及每的市场拓展计划制定; 1-10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对乙方经营市场以其他方式进行开发及经营,乙方不得有异议;

1-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其获得授权经营的地区进行规划,并按照市场拓展与经营计划在规定时间完成开店、销售计划,如乙方无珐按照规划完成,或对甲方授权地区无规划,而随着市场变化已影响到甲方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甲方有权授予第三方经营;

1-10-2若乙方属新加盟的客户,则应在协议签定之日起60天内必须启动新的门店(指装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超出60天仍未启动门店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加盟资格,没收保证金;

1-10-3乙方经努力后无法进驻当地具有战略意义的店铺。

二、乙方加盟经营准则:

2-1乙方所开店铺的商场选址、楼层、落位、面积等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2-2乙方卖场经营面积:一类城市商场不低于80平米,二类城市商场不低于90平米,三类城市商场不低于100平米,正面宽度不低于8米:一类城市专卖店面积不低于80平米,二类城市专卖店不低于100平米,三类城市专卖店不低于120平米,正面宽度不低于10米。乙方所选场所,须经甲方派遣市场督导人员考察,经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若不符合甲方要求,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不同意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另选场所。

2-3乙方必须每季参加甲方的产品订货会,使甲方能全面,系统地安排生产工作,保证乙方订货、补充的货品能及时供给。

2-4乙方每季须完成甲方所规定的订货基本量,如不能完成订货基本量,甲方不予返还定金作为经济赔偿,经济赔偿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己方不能享有甲方提供的全年年终返利及其它支持政策,且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它法律责任; 2-5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可在乙方预付款中扣除)。为保证经营中正常和及时的补货行为.乙方必需预存补货预备金 万元在甲方财务帐上,当预备金不足 万元时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 2-6市场补充款货品及主动出货折扣:

甲方每季根据市场的实际变化和需求在销售过程中推出市场应季补充款货品,补充款均由甲方根据各地区的实际经营状况向乙方配发1-2手齐色码首版货品。乙方收货上柜盾如需补货须于3天内向甲方发回补货单,20天内乙方确认首版货品买断或退货回甲方;

2-7 为解决南、北方销售季节、销售货品的差异,调节货品资源,尽可能地消化滞销品,凡甲方有调货通知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否则视乙方买断;

2-8甲方将在每年两次换季折扣时,根据市场情况和当年存货状况选定日期,给予乙方一定的特价让利,共同降低库存风险。

2-9甲方所在地为交货地,运输方式可由乙方选择,甲方代为办理。所有的运输费用、货品安全保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10正品需按中国统零售价进行销售,甲方将根据乙方填写的“会员卡申请表”,统计销售凭证顾客联内容,统一制作及发放vlp卡,乙方以vip卡上注明之折扣优惠销售,该卡全国通用:开业促销、国家法定节假日促销及在季末促销时,乙方的促销产品目录必须报各甲方,由甲方统一审核、调配,统一要求售价: 2-11补货追加量由乙方自行掌控,追加单经负责人签字传真或电邮至甲方后将不得随意更改;

2-12甲方每月上旬将乙方已用货款和帐上余款明细以对帐单方式传真或电邮给乙方,乙方必须在两天内签字确认回传,否则,甲方视乙方已认可对账单。

2-13在乙方获得授权经营的地区,若因甲方战略合作百货公司要求migaino品牌进入该百货公司设于该地区的商场歼店经营,甲方可要求乙方进场开店经营。乙方须配合甲方的经营决定,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发展或授权第三方发展;

2一14乙方须严椿在本掷议授权允许的地区范围内开展migaino品牌的零售经营业务,严禁乙方私自超越授权地区进行外埠经营以及开展零售以外的批发、联营等业务。违者视作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罚款,扣除乙方保证金或者提前终止协议,且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它法律责任;

三、促销管理、终端管理

3—1为保证品牌经营的一致性和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市场利益,甲方根据市场销售周期情况,制定每季的统一促销方案(重要节假日、季末统折扣、品牌诞辰纪念等),乙方须配合甲方全国统一活动;

3-2甲方每年安排的大型培训,或乙方新店开业时,甲方会委派相关人员到乙方经营所在地为乙方提供考察、指导,协助工作。其目的是以保证migaino在当地良好的服务与形象。乙方应接受甲方提供的管理,销售技巧,陈列搭配等方面的培训。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双方各承担半;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用,当地停留时间的食宿及相关出差补贴等。

3—3甲方每季(含圣诞/新年)推出应季橱窗设计,布置橱窗的物科道具由甲方统一委托工厂加工,乙方须承担物料道具的制作成本投运输费用。各店橱窗应按省实际情况,由甲方企划部调整设计方案后导入。所需费用南甲方经乙方确认后直接从乙方账上扣除:

3_4乙方开设的所有店面,必须向甲方定期提供如下数据赘料:每天向甲方上传上一天实际销售报表,以便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货品分析及准备货源。乙方如未按时上传以上数据资料或上传数据不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元/次店的罚款,超过15天未上传,甲方可以确定乙方为管理失控,将停止发货。

3—5协议期内第一年,甲方对乙方全年购货金额(退换货金额和降折购货金额除外)进行考核;符合考核条件(乙方在协议终止并末续签的、乙方未完成经营协议最少购货金额的均不在此范围内)甲方即返利给乙方,返利只以货款形式计入下年货款。不管营商议到期与否,所返利款都不以现金形式返还。

乙方年净购货额为人民币 万至 万(含万)元,年返利 %;

乙方年净购货额为人民币 万至 万(含万)元,年返利 %;

乙方年净购货额为人民币 万至 万(含万)元,年返利 %;

计算方式为:乙方年购货金额(供货价)x返利点=返利金额。返利条件请见上表。3-6为配台销售管理,乙方必须安装志华f22erp服装管理软件:

甲方根据乙方类别收取志华f22erp的相关费用

3-6-1年庋使用费:该费用是f22系统的正版软件授权使用费;

3-6-2服务费:该费用是甲方对乙方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及维护的服务年费: 3-6-3设备费用:该费用是甲方购买和乙方进行网络连接的专用设备款:

3-6-4差旅费:甲方员工到乙方现场进行培训和现场技术支持的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补、出差补贴)实报实销。

四、乙方经营场所及装修程序

4-1乙方的经营场所必颓满足如下条件:

4-1-1专卖店铺:当地商业繁华路段,女装品牌集中街区,相邻中、高档服装专安区域,实用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门面宽达10米以上;

4-1-2当地成熟商场或高档服装专业商厦,实用面积80平米以上之边厅专柜;

4-1-3乙方在店堂广告,橱窗设计,招贴,宣传品以及其他媒体上的商标应当与甲方提供的“曼娅奴”(migaino)品牌标准商标式样的文字,文体,图案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扭曲,但可以同比例放大或缩小,否则甲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甚至终止本协议;

4-2乙方提供的经营场所经甲方确认之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供准确平面图、以及整体照片、店面的门头、内部及特殊部位照片张;商场专柜另需提供商场的平面图、品牌分布图、物业限制及电力配额;

4—3乙方自行承担店,柜租赁、装修、工商、税务、员工等所有经营费用;

4-4乙方需完全按甲方要求装修,不得对图纸进行修改、变动。若确有原因,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乙方需采用甲方提供的品牌专用形象标志、货架、展示台、模特等(均由甲方统一制作井按成本价格提供); 4-5在装修图纸开始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店时,甲方有权收取设计费用2000元;

4-6乙方装修完成后,须甲方进行审核,经甲方确认并开出同意函后,乙方才能开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 协议;

五、收货、退货规则

5一l乙方收到委托甲方承运的货品时,须认真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并在提货时现场过磅,核实货运单上货物重量; 5-2如发现外包装异常如:(破损、封箱胶断裂,与外包装所标数量或货运单重量不符),应当场拍照记录再与运输部门当面开箱验货;如货品有损坏,须由运输部门出具详细的验货报告,由运输部门及乙方提货人双方签字确认,告知甲方以便协助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未按该要求执行而导致因运输原因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3乙方收到委托甲膏承运的货品时,必须2人以上启封并立即按装箱单点清数量及质量,并将验货结果确认传真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默认货品全部验收合格。若有差错须于收到货品后的一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短缺须有当事人2人以上簦名,并由负责人签名认可)。甲方将启动检查错误程序,如确定无过失,甲方将提供有关承运单位之正式运输单,协助乙方向承运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赔;

5-4因乙方原因造成货品丢失、残损、污损而使货品无法售出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5乙方的退换货必须在有效期内执行;如乙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退货,则甲万视乙方自动取消退货权益; 5-6乙方颈保证退货的货品无损坏、无污渍并包装完好,以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准;

5-7乙方退货应严谨规范,严密包装,每箱外包装中应写明编号、实际重量(精确到四位数),并在发货单中写明实际发货箱数、重量,如因乙方未能写明详细寄件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判断货损的,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损失。5-8换货率及执行标准:

5-8-1为保证乙方店铺有序良性发展,并达到甲方订货标准,甲方每季新品按乙方店铺实际状况给予订货及配货,乙方所购货品可按净购货金额 %向甲方调换不适销货品,补货买断;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5-8-2如己方享有换货的权利,季末结余换货金额不带入下季度。所有的调换货品不得跨季调换(一年分为春夏,秋冬二季,甲方每季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上季截至换货日期)。

5-8-3换色换码也算换货率,不论协议期满与否,换货金额只当货款不退现金。

5-84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可调换货,不算换货率,乙方干收到货品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换货期限为15天(以乙方收到货品为始,以乙方换货发货单日期为截止时间),乙方未有书面通知或者超过期限,甲方均不予换货。5-9换货操作规定换货货品须以原包装封好,货品须清洁无破损,附件齐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拒绝该货品的调换。以每批货品由甲方发出之日起,50天内该货品的换货申请有效,超过50天该批货品不接受换货,但不影响换货总额(季内)。

六、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6-1义务

6-1-l甲方必须积极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品牌影响。积极开发新产品,为乙方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并尽全力保障乙方的供货要求及权益;

6-1-2甲方统一提供装修必备品如品牌logo、衣架、模特、授权牌、海报架等经营道具,其制作成本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1-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店铺/专柜平面图,免费进行装修设计: 6-1-4甲方免费为乙方的导购员提供培训资料及现场培训,但产生的差旅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

6-2权利

6-2-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经营范围、销售价格、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接受监督:

6-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甲方为所有代理商组织的共同活动; 6-2-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向乙方提出警告并限期改正,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做出相应条款的处罚; 6-2-4乙方被取消代理商资格的当日起,无权使用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宣传品以及涉及甲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产品,如乙方继续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乙方侵权行为进行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

6-2-5在双方约定在协议执行期内,如乙方当年没有完成双方约定的市场开店进度、销售指标,则甲方保留在乙方区域授予第三者经营权及自营的权力。双方确定任何单方不得私自违反、终止此条款。

七、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7-1义务

7-l-l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统一品牌形象进行装修,自筹投资、自负盈亏;倘若乙方的财务状况,导致经营管理发生任何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7-1-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统一品牌营运政策及终端管理进行运营;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充足的人员、仓储和管理资源,维护好甲方品睥形象,充分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需要,努力完成销售目标。

7-1-3乙方必须配备pos机、电脑、宽带网,以用于和甲方保持日常的数据通讯和电邮市场讯息沟通。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免费的远程服务电脑培训;7-1-4乙方必须对产品提出中肯意见、整改意见及市场反馈,以配台甲方做好产品的开发、生产等工作安排,以确保双方利益最大化;

7-1-5乙方不可从第三方进货,更不可跨地区串货销售。以及严格禁止在migaino专卖店/专柜内掺卖其它品牌、无牌、冒牌产品,另严禁在网络上或其他甲方未授权指定之渠道上销售migaino产品。

上述情况乙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违约乙方处以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罚款以及没收保证金直至终止协议,且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它法律责任: 7-1-6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其它业务关系,均属乙方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作出任何承诺;

7-1-7依照双方具体约定,乙方需有计划,有步骤扩展营业网点。但扩展的网点须报备甲方存档,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加盟店/柜,甲方有权要求其撤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1-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特许加盟权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7-1-9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者签定其它协议,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者相信其与甲方有某种关联而签订的其他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者承担责任、义务;

7-1-10乙方从甲方业务往来关系中所获得的信息,无论此信息的形式与目的如何,均视为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将其直接或间接告诉或因保密措施不善而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违者将被终止其特许经营权,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1-11本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根据特许经营的特殊性,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授权相同或相似的经营管理模式,包括:店堂布置、人员着装、样品摆设等。否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7-1-12本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曼娅奴”(migaino)品牌标识及相关物品,返还由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材料等,且不得保留上述材料的备份。其装修的有形资产属乙方所有,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当拆除,不得用于其他经营,否则甲方将不予返还品牌保证金,协议到期前,剩余货品乙方应尽量提前进行销货,协议到期后,甲方不予以回收货品; 7-2权利

7-2-l乙方有权对协议内授权地区出现的仿冒甲方品牌的伪劣产品进行举报查处; 7-2-2乙方有权对有串卖产品的行为进行举报: 7-2-3乙方有权对不正当经营者进行举报; 7-2-4以上举报属实,举报者均会得到一定的奖励;

7-2-5乙方有权在其授权地区对品牌进行有益的宣传和业务推广,相邻地区品牌加盟变更时乙方有权优先签约;7-2-6授权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八、协议效力及终止

8-l双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其义务,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及时通知义务,经另一方确认后,本协议可终止;

8-2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做出提前终止协议的决定,在违约方收到决定后立即生效,但不妨碍非违约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权利;

8-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品牌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8-3-1乙方将甲方产品在本协议范围外销售; 8-3-2在店内销售仿冒甲方品牌产品的; 8-3-3严重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

8-3-4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订货、进货标准的;

8-3-5未经甲方的同意而将协议之权利转让给第三者的; 2-3-6乙方不按协议支付规定费用或严重拖欠的;

8-3-7泄漏和出卖有关甲方的一切知识产权、商业手段、市场计划等商业秘密; 8-3-8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将店面做债务抵押的。

8-4合约期内,乙方连续二个月无进货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进货保底额的,甲方有权提前解约另找合作方,并有权没收品牌保证金;

8-5协议自然到期或协议提前终止时,一切协议内容自行终止,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时,30天内完好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提供的道具:品牌logo、特许授权牌、授权书、含有甲方品牌标志的海报、pop海报,并提供撤下的一切甲方公司标识之后的店/柜门面、内部、甲方专用物品照片各一张。甲方在收到乙方以上物品返后,且双方各项款项结清后,甲方于30天之内将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8-6乙方在无违约的正常经营情况下因其它原因提出终止合作,经甲方同意后双方清理帐目,乙方交回所有应交的资料之后,协议自然终止:

8-7协议续约:乙方应在协议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提出继续台作意向,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为下期合作伙伴;合同期满双方未及时终止或续签合同的,乙方仍在经营的,双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在此期间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8-8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部分的执行;

8-9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双方此前存在的任何加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归于无效,双方一经箍签章须严格遵守,否则将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议可通过双方当事人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来修正。甲方发出补充规定、文件、通知,均为要约;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规定为准;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10甲方对本协议保留解释权力,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间发生分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8-11本协议自年日起生效,至年日终止。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补充条款:

1.换货率:秋装跨季节退货率100%;冬装新款铺货退货率30%,13年秋冬直营店(徐州金鹰一店,二店,扬州金华城,盐城金鹰)转客户铺货,14年春装客户自行订货,14年客户自己订货部分季节内换货率10%(春夏为一季,秋冬为一季)

2装修分摊方式:装修按照实际经营时间来平摊每个月装修费用,暂时按照店铺装修总费用(基础装修费用+装修道具金额)÷18个月进行平摊(后期店铺重新装修时再进行装修折旧平摊折算),公司承担经营期内的装修费用,客户承担剩余的部分(多退少补)。客户承担的道具可以享有公司的装修返利政策支持,而基础装修费用则不享有返利支持。3装修支持:单店年回款150万以上支持道具费用i00%,单店年回款120万以上支持道具费用75%,单店年回款80万以上支持道具费用50%;上述所说支持道具费用只限于客户承担的部分道具费用。

4.返利支持:公司年实际回款200万以上(含200万)年返利3%,公司年实际回款500万以上(含500万)年返利5%,公司年实际回款800万以上(含800万)年返利7.5%.甲方:深圳市凯信时装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广场一期16楼地址:

电话:+86-755-86067777电话:

传真:+86-755-86067777-238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合作共建特许经营协议书1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尽快完成学校的总体规划建设任务,完善区内配套服务设施。学

校决定以BOT的融资模式为依托,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情况,采用校企合作共建的方式,把已经规划还未实施的校内活动中心服务楼交由乙方建设、管理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信、互惠、协商的原则,就校内活动中心服务楼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特许经营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活动中心服务楼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约万元。

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提供教育用地,并负责立项、可研、规划、设计、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乙方承担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融资等事宜。

3、甲乙双方合作所建成的校内活动中心服务楼产权归甲方所有。

4、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建成后,甲方应充分考虑乙方的合理收益,甲方

提供活动中心服务楼在20年内特许乙方进行经营,经营收益作为乙方投入资金的补偿和合理收益,在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甲方无偿收回。

二、双方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成立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共同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

双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建设开工

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乙方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等环节。

3、甲方作为建设项目产权所有人,有责任为乙方提供清晰、明确的建

设 规划和具体设计方案。

4、甲方作为建设项目产权所有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将该建设项目

总承包给乙方,并签订施工合同。

5、甲方有责任在项目建设竣工后,提供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做好建设

项目的验收工作。

6、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完成规划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7、乙方配合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其他承包商。合同履行中,乙方作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及总承包人,有责任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国家颁布的法规、标准实施工程建设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安全事故;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特许经营

1、甲方同意将乙方投资建设的活动中心服务楼作为经营场所,特许经营设施、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期限,在实际测算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约定。(以特许经营合同为准,但经营期限不能低于20年)

2、甲方承诺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不受损害或妨碍,保证乙方依法合规的经营自主权:

3、乙方取得甲方提供的部分校园基础设施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优先为广大师生服务。

4、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乙方将建设设施,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届时由甲方进行管理、经营。

四、违约及赔偿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投资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可形成补充协议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 篇8

??受许者(连锁店): (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独家买断 区域内的 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 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共享品牌经营合同 篇9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__________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__________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_____人以内,时间不超过_____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__________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_____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不得损害__________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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