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函范文

2024-07-03

律师见证函范文(共9篇)

律师见证函范文 篇1

律师见证过错赔偿案例

案例1 “见证”过错导致买房协议无效

由于提供的见证意见存在过错,导致购房人在支付购房款后无法得到房屋,房屋买卖协议被法院确认无效,江苏苏州一法律服务所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决卖房人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孳息,法律服务所在卖房人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6年7月,一直想买一套二手房的顾叶红经人介绍认识了在苏州打工的董善军,后者声称正拥有一套华通花园123平方米的房屋准备出售,价格只要22万元。顾叶红在董善军带领下看了房子,十分满意,当即表示愿意购买。但是,董善军却拿不出房产证。他解释说,房子是他刚买来的拆迁安置房,所以暂时还没办房产证,近期内就可以办证。董善军出示了他与原房主吴晨的房屋买卖协议,还有一份苏州市相城区某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见证书,证明其房屋买卖已经合法成立。

顾叶红觉得董善军不但有房子的钥匙、房屋质量保证书、维修卡等,特别是还有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见证书,应该没有问题。他当即打消了疑虑,于7月18日与董善军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当日即支付了房款21万元,余款房产证办出后付清。

付了房款,顾叶红就等着房产证到手了,可是左等右等总不见董善军动静。他一打听,华通花园其他拆迁安置房近期都已办好了房屋权证,于是急忙找到董善军催促,董善军无奈,只得实话实说:不是我不讲诚信,实在是原房主吴晨不交房,他的爷爷奶奶声称是房屋共有人占着房屋,我也没有办法。

顾叶红遂于2006年8月7日将董善军告上法院。同时,他认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自己之所以下决心签订协议并交付房款,是基于对某法律服务所见证书的信任所致,故把法律服务所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董善军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亦未在订立合同后取得该房屋的处分权,故上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董善军应当将基于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购房款及孳息返还原告。某法律服务所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在见证董善军与案外人吴晨买卖房屋过程中,未查明该房屋的全部共有人,亦未要求共有人亲自到场签名,仅根据被告董善军与案外人吴晨的陈述,即出具了双方所签协议经审查依法成立的见证书,在见证过程中没有以正常的业务水平和细心程度执业,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虽然某法律服务所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某法律服务所并没有直接向原告提供法律服务,但某法律服务所可以预见其向被告董善军和案外人吴晨出具的见证书,可能被像原告一样的第三人合理信赖并加以利用。故某法律服务所的过失与原告受到侵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近日,虎丘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原告顾叶红与被告董善军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董善军应返还原告顾叶红购房款21万元及孳息;被告某法律服务所对上述第二项被告董善军应支付原告的款项,在被告董善军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2 见证遗嘱成无效

律师所赔偿11万

2001年,81岁的北京居民王守智委托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为其遗嘱进行法律见证,遗嘱内容之一为王守智将其房产由其大儿子王保富继承。三信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书》确认遗嘱签字行为真实有效,由见证律师张合签名并加盖事务所公章。王守智去世后,2003年1月王保富起诉要求按照遗嘱继承遗产,经法院审理认为,王守智所立遗嘱不符合遗嘱继承法定形式要件,判决王守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由此,王保富所得遗产比按照遗嘱继承少114318.45元,遂起诉三信律师所要求赔偿损失。

北京朝阳法院认为,王守智委托律师见证是为了使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要求。三信律师所明知王守智这一委托目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律师作为王守智立遗嘱时的见证人,或向王守智告知仍需他人作为见证人,其所立遗嘱方能生效。三信律师所未尽代理人应尽的职责,给委托人及遗嘱受益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三信律师事务所赔偿王保富经济损失114318.45元。三信所不服上诉,北京二中院于2004年12月维持原判。

案例3 合同主体未审慎审查

律师见证存在过错

2001年9月25日,曹某以上海汝林公司名义向周某借款50万元,陈某代表晶森公司提供担保。上海市润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起草了借款合同并提供见证,加盖了律师章。曹某得款后即消失,后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经审查,汝林公司早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而陈某提交的晶森公司委托书和担保所盖印章均系伪造。法院追回赃款180元,曹某归还了2000元,余款已被挥霍一空。周某起诉要求律师事务所赔偿其经济损失。

上海浦东法院一审认定润华所未对借款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调查和审核存在过错,判决润华所赔偿周某经济损失497800元。润华律师所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6月,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律师在担任借款合同的见证过程中,除了见证借款行为外,还应当对借款各方情况予以必要核查、对借款用途进行适当了解。本案中,润华所律师违反见证律师在执业时应负的注意义务,其见证行为存在过错。故润华律师所的见证行为与周某财产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就周某的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周某在有律师见证的情况下,依然要通过自己的判断力判断出借钱款的风险。润华所的见证行为并非导致周某损失的必要条件。故判决润华所赔偿周某经济损失249800元。

案例4 遗嘱见证“马大哈”律师所赔偿20万

据《北京青年报》1月31日报道,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因律师见证行为无效,导致委托人输掉官司利益受损,因而起诉律师事务所要求赔偿的案件。法院判决律师事务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廖老汉与妻子共生育了4个子女,1993年老伴先他而去,廖老汉就搬到小女儿廖某家生活。1995年,廖老汉的单位分给他一套三居室,廖老汉就和廖某全家搬进了这套房子居住。1998年5月,廖老汉买下了房子的产权。为避免自己百年之后儿女为该房产产生纠纷,廖老汉找到律师事务所要求做一个遗嘱见证。1998年11月26日,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与廖老汉进行谈话并制作了谈话笔录。廖老汉表示,1998年5月是小女儿支付了该楼房的定金2.5万元,并表示自己在百年之后房子给小女儿,其他人不得干涉。之后,老人在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两名律师随即做了一份遗嘱见证,并在“遗嘱见证书”上签名加盖了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2000年2月26日老人去世。当年9月,廖老汉的其他子女作为原告把廖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分割父亲留下的这处房产以及其他遗产。廖某以为有律师出具的遗嘱见证书,肯定胜券在握:于是她也没有请律师,就向法庭提交了该见证书。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廖老汉只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未在见证人所做的遗嘱上签名,该遗嘱在形式上有欠缺,属无效遗嘱,因此包括房产在内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由原告、被告共同继承,在分割遗产时可以适当考虑被告照顾被继承人的因素,适当多分。该处房产经过评估市场价格为38.59万元。法院最后判决诉争之房归被告廖某所有,廖某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共计17万余元。

面对这样的结果,廖某难以接受,找到了做遗嘱见证的那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建议廖某提起上诉,并表示可以做廖某的二审代理律师。廖某交纳了1.2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和8474元二审费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04年1月9日,廖某将该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因此造成的房屋折价款、一二审诉讼费,二审律师费、房屋评估费、误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1万余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指派两名律师办理遗嘱见证过程中,由于被继承人未在“见证遗嘱”上签名,致使遗嘱见证书形式上有欠缺,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遗嘱,导致廖某在诉讼中受到损失。因此,判决被告律师事务所赔偿原告廖某房屋折价款178304元,二审诉讼费8474元,二审律师费12000元,遗嘱见证费500元,诉讼费5822元,共计205100元。

案例5 律师见证买房仍被骗

法院判决律所赔偿7万元

付先生欲购买一处商铺,遂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没想到,律师未尽审查义务,导致他28万余元首付款被骗。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律师事务所赔偿付先生7万元,退还服务费3000元。

2004年7月,付先生为购买凯旋路一处商铺,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陪付先生一起到商铺售楼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该合同仅印有房产公司名字,并未盖章。随后,付先生又与商铺包租商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了28万余元首付款。不料,包租商竟然席卷多名业主的首付款逃跑。

由于被骗房款无法追回,付先生遂以律师事务所未尽审查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存在严重过错为由,将律师事务所告进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律所赔偿损失14.4万元、退还服务费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包租商的涉嫌犯罪行为是造成付先生损失的直接原因,但律师未能提供正确的见证意见,使付先生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律所违约行为与付先生受损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委托律师见证合同 篇2

办公或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或身份证号

网址/电子信箱

姓名

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传真

负责人

联系人

受托人

见证事项

简要说明

委托人签章: 填表日期:0000.00.00

律师见证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如果贵单位对签订合同进行律师见证,请写好上述委托书后,函寄或发给律师并附合同文本及相关商务资料。

2、审查。

律师对当事人申请见证的合同及从法律方面所进行的核实。即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内容是否完善、合法;审查合同文字是否准确,有无歧义,模糊;内容是否合法,有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3、资信调查。

律师为确认所见证事项的真实性,而进行的查证工作。

4、出证。

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及律师本人亲笔签名的见证书。

5、收费

见证律师邀请函 篇3

×××××委员会投票选举日已定于××××年××月××日(星期六)正式举行,截止投票时间为即日下午4点,4:00-6:00为开箱唱票和汇总时间。

晚上7:00-9:00在××××××××广场以举办××活动方式召开××大会进行宣布选举结果,届时,诚邀拨冗出席指导和见证。

恭候光临!

主办单位:×××委员会筹备工作组

协办单位:××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按揭贷款律师见证业务介绍 篇4

一手搂操作流程简表(阶段):

联系开发商——介绍银行——协助开发商与按揭银行签定《按揭合作协议》——客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客户向按揭律师提供贷款资料、签署有关贷款资料——按揭律师整理资料并将按揭资料递交银行审批——银行审批——放款——存档。

按揭律师在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1、《按揭合作协议》签订阶段:在此阶段按揭律师向开发商介绍律师参与按揭业务的有关事项,与开发商达成合作意向后,向开发商介绍各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的概况,由开发商选择办理按揭业务的金融机构,按揭律师根据选定的金融机构的要求整理按揭项目资料,协助开发商与金融机构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2、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阶段:在此阶段按揭律师可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根据客户委托参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向客户介绍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提交资料的时限,见证贷款资料的签署,对贷款资料中的法律问题向客户解释。

3、按揭手续办理阶段:在此阶段按揭律师整理客户所提交的资料,向银行递交客户申请资料,申请资料经银行审批后,协助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4、按揭手续完毕,按揭律师的后续服务:在此阶段按揭律师根据客户委托可参与客户所购房屋的交付、法律纠纷的处理等。

三、委托律师办理按揭手续对按揭各方的好处:

开发商:

1、按揭律师是专业办理按揭业务的,与各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2、有律师的参与可以减少开发商因按揭业务与银行的接触,既节省时间又节省费用和人员;

3、与金融机构签定按揭合作协议,按揭律师对各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及要求比较了解,可以减少因资料不齐而多次劳顿;

4、由于按揭律师的参与金融机构减少了工作程序增加了工作效率,也就使得开发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客户的按揭贷款,因而加快开发资金的回笼,增加开发速度,创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金融机构因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因变动贷款资料、审批额度、贷款年限、审批期限、利率的调整等比较频繁,按揭律师因工作原因对前述变动情况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及时协助开发商,研究实施应对措施;

6、按揭律师熟悉各金融机构所执行的现行利率上浮幅度、按揭额度、按揭期限、审批放款期限、按揭条件等,以便开发商选择理想的按揭银行。

购房按揭客户:

1、按揭律师的参与可以减少客户办理繁杂的按揭手续,增加工作效率;

2、委托律师办理按揭手续,安全性高。按揭律师是专业从事房屋按揭业务的专业人员,对按揭手续和各金融机构的要求比较熟悉,提供完备的手续和事先按照按揭银行要求准备资料有效保障贷款的审批;

3、按揭律师熟悉按揭贷款须收取的相关费用,可以减少客户不必要的支出;

4、客户办理按揭的同时可以就相关法律问题向专业律师咨询;

5、按揭需签署资料繁杂多样,内容专业性强,一般客户很难理解相关内容,按揭律师可以熟练、专业的为客户作出解答;

6、按揭律师不但具有专业的按揭经验还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对按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及时告知客户。

按揭银行:

1、按揭律师参与降低按揭银行的信贷风险。按揭律师运用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对按揭手续中的法律漏洞,及时向按揭银行提出法律建议,防患于未然,降低信贷风险;

2、按揭律师参与简化银行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贷款客户的前期资信调查、贷款资料的整理有按揭律师负责,减少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提高了银行工作效率;

3、转移信贷风险。由于按揭律师的参与,贷款客户的前期资信调查、贷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都由按揭律师向按揭银行出具《律师见证书》,对贷款客户的资信状况、资料的真实性等的风险都转移到律师事务所承担。

4、按揭律师的参与为银行带来一部分信贷客户,增加银行经济效益。

办理按揭业务中的几个问题:

1、客户首付款的收取:由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收取;

2、客户贷款的收取:由开发商在按揭银行开户,客户所贷款项直接由银行划入开发商账户;

催款律师函 篇5

致:

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北京XXX有限公司货款之事项,致函如下:

贵公司年月日拖欠XXXX有限公司货款(质保金)元人民币。依据贵公司的还款计划及合同约定,该款项已逾期。贵公司的拖欠行为已严重影响XXXXX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七日内清偿该拖欠款项; 如贵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清偿拖欠款项,本所将依授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届时,贵公司将要承担因此而付出的法律负面代价及个人信誉损失。

望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XXXX年X月日

附:XXXXXXX有限公司

律师催告函 篇6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主要写明致送单位和委托事项。

2.正文。

(1)写明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2)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尾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催告日期。

二、格式:制作时参照法律建议格式。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律师催告函

××××律师事务所受××委托,就xx与××

xx事宜,郑重致xx:

一、关于xx的责任,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

(1)为了保护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避免你责任的进一步扩大,本律师诚望你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向我方委托人承担如下责任:

xx……………….(2)我们也希望你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我方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你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我方委托人将授权我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现在我已把相关证据收集齐全,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让你承担法律责任。

本律师函将以特快专递的形式正式向你发出,希望你在受到本函之日起xx日内给予回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的答复。

本律师事务所地址:××市××区××大街××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律师

律师催款函 篇7

【第1篇】律师催款函

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________总经理,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与______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______先生借款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期限____个月,约定由贵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同日,贵公司还与______先生签订另一份《借款协议》,向______先生借款____万元人民币,借期____年,以贵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__作为抵押。

借款到期后,贵公司未按约定归还借款,且擅自将抵押给何______先生的上述商业地产和住宅出售。经何________先生严正交涉,贵公司书面承诺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归还何______先生________万元欠款。贵公司再次违背承诺,至今未归还______先生欠款。

现何______先生授权本律师致函贵公司,希望贵公司正视商业诚信,对法律有所敬畏,尽快兑现自身承诺,立即将未付款项结清。

如贵公司接到此函后,仍拖延,拒绝履行义务,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何______的合法权益。

此致敬礼!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律师

二0___年___月___日

【第2篇】律师催款函

_________公司

贵公司与我公司于20____年____月就买卖各类规格的________签订货合同(订货单)。按该合同,我公司已全面履相应的义务,而贵公司应于20____年____月向我公司付清的货款,至本函签发日止,仍欠货款1219121.20元。

虽经我公司多次催要,贵公司总以各种事由拖延支付。贵公司的拖欠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周转与生产安排。故我公司特向贵公司签发此函,敦促贵公司在收到本函之日始____天内付清所欠货款,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如贵公司在该时间内仍不履行支付欠款和违约金等相关义务,我公司则会通过贵公司当地报纸等媒体进行催收通知工作,并即时走司法程序主张债权。届时不仅会使贵公司承担诉讼成本,更会损害贵公司的诚信形象,望慎重考虑。

特此函告!

联系人陈律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公司账户名称____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____银行____支行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律师催款函

_______开发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特指派本所________律师就贵公司拖欠________工程款的相关事宜致函贵公司

贵公司于____年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顺利完工后,双方对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后贵公司陆续给付了部分工程款。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尚欠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________元。该部分欠款,虽经多次催收,贵公司至今仍未支付。

基于上述事实,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合同履行中诚信缺失,拖欠工程款经多次催要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诚实信用。现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再次向贵公司正式致函催告,望贵公司务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欠付工程款________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若贵公司未在本函指定的期限内付清上述欠付租金及违约金,我方将根据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届时,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工程款和相关费用,而且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及诉诸法律所发生的任何与此有关的费用!望贵公司接函后权衡利弊,尽快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讼争。

本函一式三份,贵公司一份,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一份,本所留存一份。

特此函告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

催款律师函 篇8

___先生:

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先生(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代理人,处理您拖欠委托人货款纠纷事宜。现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__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您书写的欠人民币______元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__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您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亲笔书写的欠货款人民币_____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您并没有按照“欠条”向委托人偿还拖欠的货款_____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__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及时向__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__先生逾期未向__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_____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_____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您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10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__先生联系方式:电话:

二、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代理委托人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委托人将不再保留与您友好协商的余地,您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款项,而且还应向委托人支付逾期利息,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您承担。

顺颂商祺!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__律师事务所

__律师

**年**月**日

篇二:催款律师函

女士、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权委托,现就您拖欠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

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下列材料,即:购房合同原件、购房款的原件两张,您至今欠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款共计人民币50000元;根据购房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之约定: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3075元(截止到201*年12月10日前);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向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所欠购房款;

2、女士、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女士、先生逾期未向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购房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之约定及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50000元整的义务,并缴纳逾期所欠滞纳金人民币33075元(截止到201*年12月10日前)。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50000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如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阁下将要承担因此而付出的法律负面代价及个人信誉损失。

鉴于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先生的关系,以及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同意我们以调解方式结案,我们认为冠县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您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讼累。

篇三:催款律师函

***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先生的全权委托,现就你拖欠***先生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先生书写的欠***先生人民币***万元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某于20**年12月28日亲笔书写的欠***某人民币***万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某并没有按照“欠条”的承诺向***某偿还拖欠的人民币***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承诺的期限向***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生逾期未向***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万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先生;

2、如***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鉴于***先生与***先生的关系以及***先生不再主张违约责任也同意我们以调解结案,我们认为***先生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先生也本着这样的精神在收到本律师函后,能将所欠款项立即支付。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谨此

顺颂商祺!

*********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 篇9

[案情简介]

秀屿农村小伙子林某,2006年初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黄某,并开始交往。没过多久,二人商量订婚事宜,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笔彩礼,林某家并非大富人家,但为了讨得黄某欢喜,还是向亲朋好友借钱给黄家各项订婚礼金共计16万元。事后,两人性格不合,男方要求退婚,并返还彩礼。

[法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

理由是:男方给付彩礼,是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往往男方并不情愿,是一种无奈的做法,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现实结婚为条件,然而双方并没有结婚,致使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当然应当返还。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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