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办案经验总结

2024-08-07

反贪办案经验总结(共9篇)

反贪办案经验总结 篇1

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重点保障、保证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

院党组始终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放在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反贪大格局,采取措施,保证职侦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增强职侦工作领导力量,检察长亲抓反贪工作,跟进案件侦查工作,掌握一线信息,及时调整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办案决策和物质需求。分管检察长、局长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带头办案,直接参与案件的审讯、取证、追赃等工作。在职侦局各层次的领导岗位上配备通过竞争上岗的、尽心尽职的、全面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中层干部。 二、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排头兵”作用,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不管调查取证,还是审讯突破,处处以身作则,冲在前面。 三、是在人力、物力、后勤保障上向职侦工作倾斜。为保证职侦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我院在经费较紧张的情况下,为职侦部门专门配备了三辆警车。办案经费也尽力优先予以解决。在突破重特大案件时,全院统一安排,抽调人员参与办案,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干警走出去,学进来,积极参与市院的案件办理工作,市院办理大要案需要我院抽调人员参与办案时,我们顾全大局,无条件的服从,并抽调出事业心,责任心,办案能力强的同志参加,从更高的角度和范围开拓视野,扩展思路,以提高办案业务能力。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在查办大要案上求突破

今年初,院党组对反贪工作专门进行了研究,确立了反贪工作的重点是查办大要案件,通过大要案件的查处,来带动反贪工作的全面开展。着力于这个工作重点,我们在目标制定、工作部署、人员调配、案源锁定上都处处瞄准大要案件,其中淮安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XXX,副政委XXX。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XXX,原市政工程公司党委书记XXX等受贿案件的查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特别是今年九月份,我们在接到ZZ中学总务主任XXX涉嫌犯罪的举报材料后,先从外围查帐入手,在取得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秘密接触行贿人,一举侦破了XXX受贿7.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同时根据行贿人的交待,市农行城北分行行长XXX,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装璜房屋而未付款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又浮出了水面,对此线索,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认为XXX在担任农行城北支行行长多年,其下属网点在其任职期间,陆续进行了装璜,其分理处网点也是在其任职期间被拍卖,XXX被调到市农行工作以后,自己又注册资金几百万元成立了担保公司。据此分析XXX极有可能还存在更大的受贿问题。经报请检察长批准,对XXX采取立案、侦破、搜查多头并进、同时出击,XXX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开始还故作镇静,否认自己有经济问题,后在我侦查人员的强大政策、法律攻势下,思想防线迅速瓦解,在24小时之内交待了其在农行装璜、网点拍卖、贷款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56万元的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其中在某一网点拍卖过程中,一笔就受贿40万元。此案的查处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得到了领导的好评。

(三)穷尽线索,以案査案,在查办串案、窝案上求突破。

职务犯罪犯罪行为往往不是孤立存在或偶发的,其原因在于存在职务犯罪犯罪行为离不开某一环节或某一权力,而在其位,掌其政的关键性的人物,在其内在的因素或外在的强大诱惑下,易走上犯罪道路。而这种犯罪往往是多人配合的共同犯罪,从一个行贿人看,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能以多种形式向多人行贿,因此也就易形成窝案、串案。今年,我院认真研究和总结近年来的反贪工作经验,并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对犯罪行为的成因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对有共性的线索进行深挖,以案査案,以案破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比如我们今年办理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案件中,牢牢抓住行贿人这根主线。在接触行贿人梁某某的过程中,不就案办案,不孤立办案。仔细梳理其具体业务流程,供货渠道中,需要经过哪些环节、关口,又有求于哪些要害部门和具体人员,尔后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突破其思想防线,穷尽其行贿事实。从而获取一批有价值的犯罪线索,一举突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副局长XXX,市政工程公司原党委书记XXX,副总经理XXX,原材料科科长XXX等人的受贿窝案、串案,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3件。又如在办理市经纬高速公路养护公司总经理XXX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中,我们从查小金库的来源、开支、用途入手,迫使XXX交待了向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XXX,副政委XXX行贿的犯罪事实。后根据市院侦查指挥中心指定管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讯方案,XXXXXX到案后,均在48小时之内交待了受贿的犯罪事实,两案均为大案,以上案件的查处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着眼大局、服从指挥、积极参与市院办案工作。

首先,牢固树立市院侦查指挥中心领导区院办案的指导思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及时地向市院侦查指挥中心请示报告,求得领导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其次,牢固树立在大局下统一行动的工作思路。只要市院侦查指挥中心有指示,我们就毫不犹豫、毫不动摇、克服困难、坚定不移地执行。如今年6、7月份市院抽调侦查人员参与办案,当时正值我院办理市政工程公司案件的紧张时刻,人手比较少,但我们不讲价钱,及时抽调6名干警由X副局长带队及时前往市院报到,并要求听从指挥,尽心尽职办好案件,受到了领导机关的好评。再如,市院在年内2次指定我院协助取证的过程中,我们分别成立了两个办案组,分别对两名重大行贿人进行讯问,大家群策群力不仅及时固定证据,而且寻根求源,深挖细查,获取了极有价值的要案线索。两次取证,分别耗时达半月之久,为市院的反贪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及时介入、专人专职、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在抓好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辖区内职务犯罪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实践和完善我院形成的“两参与、三管齐下、发挥两个积极性”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色,今年在税务系统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对XX发电厂XX工程预防工作进行的总结验收。对10件自侦案件开展了个案预防,发检察建议10份,开展法制宣传6次,预防人员积极参与办案,协助办理10件,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全力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

1、严格执法,文明办案。

首先坚持实体程序并重。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重要保障。职侦部门在严格执行实体法的同时,切实贯彻实施程序法,办案中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对照刑事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诉讼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公正。杜绝非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反程序法的侦查行为。今年以来,我院职侦局无一例干警吃、拿、卡、要,以及刑讯逼供、循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将人性化理论引入侦查活动。

办案实践中,干警积极探索将人性化理念引入侦查活动,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确实尊重被审查人的应有的权利,对其工作、生活予以必要的关系和照顾,以情感人,促进了案件侦查工作的开展。在办理市经纬公司总经理严某案件过程中,针对严某对公司改制后运营情况的顾虑,主动与其公司联系,让严某及时审定、签署有关工程合约,在严某生日期间,还特意安排面条等食品,把人性化办案理念真正落实到侦查工作中,解决其后顾之忧,打消严某的思想顾虑,有力地保证了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

3、职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

反贪规范办案 篇2

一、端正反贪指导思想。我院从提高反贪干警的思想认识开始,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更新干警的思维定势和执法理念,重视把干警的认识水平拉到一个新的高度。我们通过全院干警会、反贪局局务会、专题学习会、专家行家授课、反面案例剖析讨论等方式,向干警灌输全新的执法理念、全新的执法规则,真正使干警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消除过去那种重打击惩处轻保障人权、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重利益驱动轻社会效果的不良倾向,使干警从内心深处和在执法实践中切实做到重程序、重人权、重证据、重效果、重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二、做到规范性办案。规范办案要求法律至上,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来讲,因其特殊身份及智商、社会关系、社会活动能力非同一般,严格依法办案就显得更为重要。为此,我们着重在提高干警案件突破能力和侦查水平上下功夫,以确保规范执法和案件质量。如我们为了在传唤犯罪嫌疑人后的12小时内突破案件,重视初查,强化初查,在所取得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善于、敢于采取强制措施,增强破案力度。在办案中,我们还注重运用侦查谋略提高破案水平。在接触犯罪嫌疑人前,做好扎实充分的准备工作,全面掌握嫌疑人的家庭人员状况、背景、性格特征、个人经历、所处单位的行业特征,嫌疑人所担任职务的职权范围等有关情况,详细制定行动方案和讯问提纲,同时针对每个案件、每位犯罪嫌疑人的特点,结合审讯过程的瞬息万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积极寻找薄弱环节,做到以变应变地突破案件。另外,我们还严格要求侦查干警在办案中遵守诉讼程序,严格内部流程管理,规范侦查行为,从而杜绝了违法办案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扣押、冻结、处理赃款赃物也做到了严格依规定进行。

三、推行人性化执法。我院干警在办案中,按照宪法要求和上级的规定,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重人权、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到了人性化办案,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在办案期间,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当事人的饮食,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休息,尽量不影响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

兵贵神速:反贪办案中应以快致胜 篇3

48小时,侦破100万元大案

2008年5月份,在他人的撮合下,河南省xx县淮河管理办公室财务股股长

李丽与王钢达成借款口头协议,同意将其经手管理的河道采砂管理费100万元公款借给王使用,王出具100万元的借条,双方约定“每月利xx贰万元,2008年12月前本xx结清”。随后,李丽通过金融部门相继转款100万元,王钢把钱用于建设河南省灵宝市建材市场工程。

2008年10月13日,xx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检察长武建平指示,“对此类案件,我们要集全院力量,侦查、技术、法警等部门要一起行动,同时出击,迅速将此案拿下。”该院遂布置侦查人员秘密初查,一是调取xx县淮管办的相关账目,查询其收支票据;二是核对淮管办在银行账号中的存取单据;三是走访相关人员,从侧面了解情况;四是对有关涉案人员实施监控,以防其有所查觉后逃匿或串供。

“经过对初查信xx的分析整理,” 10月14日上午,该院检察长武建平对此案作出了进一步指示,“现已表明该单位有近100万元的资金去向不明,财务股股长李丽涉嫌挪用公款。我们要立案侦查,立即对其询问,一定要在48小时内突破此案。”同日下午,xx县检察院以证人的身份对李丽进行询问,同时侦查人员也在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在充分的证据面前,10月14日20时,李丽最终交待了自己挪用公款100万元的犯罪事实。案发时,100万元公款尚未归还。

2009年1月13日,xx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李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0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其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案发后借款又被全部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挪用公款罪判其有期徒刑5年。

“以快致胜”是我们的法宝

“纵观此案”,在此案的总结会上,检察长武建平欣慰地说,“我们有一个法宝,那就是以快致胜。在办理案件中,我们从初查到立案侦查,始终贯穿这一指导思想,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快出击、快反应、快取证,使犯罪嫌疑人毫无察觉,措不及防,最后案件胜利告破。”

“以快致胜”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在实践中,有很多案子本应能够迅速打击犯罪嫌疑人,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因检察机关自身种种因素的影响,贻误了战机,案件不能突破,使反贪侦查工作陷入被动,有时还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因此,“以快致胜”应该成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看家本领”。

所谓以快致胜就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侦、技、捕、警等部门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同时出击,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使犯罪嫌疑人无毁证、串供的机会,极其迅速地突破案件。以快致胜需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明确的意图;二是要快速出击,及时取证;三是要准确、及时地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四是要强化指挥、协调作用;五是要案件侦结后,应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同时也应注意,一是要保证案件质量,二是要保证办案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办案工作经验与心得 篇4

符合一定条件的录音证据是合法有效,可作证据使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所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

但实际操作中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通话中内容要明确指出双方姓名。一定得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且是全名,不要用乳名或曾用名,不要报身份证号,以免引起对方的猜疑而导致录音失败。

2.与诉讼有关内容要明确提出,如时间、地点、当事人承诺、款项、金额等具体细节,越详细、越具体越好。注意: 这些细节要和其它证据资料上的细节要保持一致,否则会削弱本身的证明力。

3.通话要清晰,以呼吸声都可以听到为佳,如果拨打对方手机,要选择对方信号较强的情况下进行通话。

4.选择对方非工作时间进行通话,不要太晚也不要太早.以免引起对方的不快或干扰到对方正常工作而导致录音内容不完整甚至是录音失败。

5.拨打时尽量选用座机并且选择合格的录音设备。这些技术设备会直接影响到录音的质量和成败。通话录音效果要清晰。

6.保护好录音数据,不仅要拷贝到电脑里,还需要将录音电话等设备带到法庭现场,也以证据形式出现。

7、录音过程中应使用普通话进行对白,因为如果对方不认可声音来源,进行声音鉴定的话,非普通话很难进行司法鉴定,我曾经在一案件审理中遇到鉴定机构因为无法听懂方言而退回鉴定申请。

基层工商执法办案经验谈 篇5

执法办案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规范市场运行,打击违法经营的必要手段,也是扶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工商部门只有秉公执法,才能有效地服务经济发展,有力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才能促进市场“和谐”。作为一名基层工商干部,怎样才能做到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做合格市场经济卫士,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从事执法办案的工商干部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工商执法干部必须具备廉洁勤政的思想素质,才能抗得住种种诱惑做到依法办案。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四个统一”,意味着工商监管市场的责任更加重大,规范与服务两个手段与市场经济贴得更近,为人民(企业)服务的义务也更加繁重。在执法实践中,每个工商干部都要把“八荣八耻”荣辱观和“四个统一”的责任感有机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服务对象中间体察民情,关注市场。坚持执政为民,为群众多做实事,多做好事,多为企业服务,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把工商法规送到企业,使企业自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无论是执行政策还是落实工商法规,想问题办事情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作为衡量标准,把执法纳入服务中,把办案融入和谐中。

必须热爱工商事业,练就很强的自律意识。面对开放的社会,工商干部在执法办案中时时都有各种诱惑和考验,如果自律意识不强,面对哪怕是极小的诱惑都挺不住,就可能是堕落的开始,酿成漏案、错案,甚至酿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工商干部在办案中,时时都要增强自律意识,做到“慎始、慎独、慎终”。所谓慎始,就是谨防第一次,迈好第一步。在办案中,违法主体为能减轻处罚,逃避违法责任甚至逃避法律制裁,总是会暗示或明说请吃、请玩、请娱乐、送购物卡甚至送现金等手段诱惑你。一旦你迈出了第一步,可能就会有第二步第三步,使你不能秉公执法,把工商权力从你的手里廉价租赁给他了,对办案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使你对整个违法事实调查不请,误了个人清名,甚至给整个工商队伍脸上抹黑。古人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因是小事而放纵了自己,办任何事情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所谓慎独,就是办案中无论在人前还是人后,承办人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固守操守,经受考验,因为在具体案件中,你是违法当事人的“皇上”,你不能背着领导,背着他人有任何私心杂念,“做好人”、徇私情、“出主意”,最后是你自己里外人格都丧失;所谓慎终,就是整个办案过程中必须时时刻刻始终如一地警戒自我,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正确认识工商权力和责任,堂堂正正地运用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一身正气办好案,查好案。

必须正确运用工商执法权力,增强“事业”的意识。办案中,工商干部应该把权力看淡一点,把事业看重一点,把职务看轻一点,把责任看重一点,要围绕工商监管市场、规范经济秩序的目标真抓实干,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扑下身子埋头实干,严格依法办事,紧紧抓住经济发展中心,同时要多听消费者意见,多听社会诉求。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感放在第一位,树立能抗拒任何诱惑的廉洁心理素质,才能胜任一线执法工作。

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违法案件,工商执法干部必须具备较强的办案能力,才能把复杂的违法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

要练就一副发现案件线索的火眼金睛。执法人员要熟悉辖区监管对象,根据监管对象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查找、发现案件线索。要利用好巡查、走访等检查方式,检查中注意在证照、经营商品、经营凭证、当事人言谈举止及经营同行的反应中发现蛛丝马迹,同时要注意在消费纠纷和消费投诉中以小见大。巡查、检查中要做到看似漫不经心,实乃心中有数,要做到多个角度查找疑点,多个方向相互验证,最终形成可靠的案件线索。

要善于选择恰当环节和时机对案件实施突破。涉案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总是想方设法进行

了隐藏和伪装,许多违法事实隐蔽在合法的表象之下,部分违法环节与合法行为交织在一起,甚至个别违法人员对违法行为故意隐大示小。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选择案件突破口有时要直取要害,有时要迂回调查。选准了案件的突破口,就把握了办案的主动权。

要善于运用询问调查的策略和技巧深挖案件真相。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讯问是进行案件调查的重要环节。调查询问前要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违法事实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制定询问策略,拟定询问提纲。具体操作中既要宣讲法律,又要宣传政策,既要循循善诱,又要义正言辞,打消讯问对象的顾虑和侥幸心理,依靠法律、智慧和谋略挖出事实真相。

反贪办案经验总结 篇6

今年以来,高石碑工商所认真落实“四统一”要求,适应形势、转变观念,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新方法,新举措,执法办案工作呈现出“案件数量增加、案件质量提高、办案领域拓宽、罚没款上升”的良好局面。截止目前,全局共立案一般程序案件78起,罚没入库 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和%。所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复议和诉讼的案件。我们在执法办案中有以下心得和经验:

一、加强办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岗位培训

高石碑所人员少,能执法办案的更少,我们只能在提高办案人员素质的提升是下功夫,向学习要效率。无论工作多忙,我们每周四下午都要抽出时间开展集中学习,由法制员组织,以法规科一月一法练习题和国家局法律知识测评系统为主要内容。这次岗位调整后,一些原来从事其它岗位的同志充实到执法办案岗位中来,对于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他们还不熟悉,我们采用强化训练,让他们反复背诵默写。经过不断巩固加深印象,一些以前没接触过案件办理的同志也能做出合格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对于一些处于不上不下的年龄的同志来说,对学习有种畏惧心理,只要善于诱导,适当施压,循序近渐,他们也能象年轻人一样学的好。

二、拓宽办案领域,不断突破自我

今年前几个月,我所在执法办案领域主要的特点是实现了案

件类型的拓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乡个体户管理暂行条例》这两个武器我们挥舞的太频繁了,对于《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冷兵器我们也要拿出来用。

一是不放过漏网之鱼,打好歼灭战。元至三月份,我们集中力量对辖区200多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清查,检查的力度可以说是相当大,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查、查必有果,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杜绝任何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为当事人说情开脱。专项检查期间,全所食品安全立案22起,罚没金额3.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元,增幅达 %。

二是紧跟业务指导科室的节奏,打好埋伏战。对于市局机关科室作出的消费警示、专项整治部署、协查函文,高度重视,严阵以待。今年我们根据相关科室的信息指示,发现案源6起,较大的拓宽了案件路子。例如我们根据潜工商注函[2011]3号文件,对辖区内服装加工行业进行清理,清理出五个隐蔽的服装加工小作坊,现已经全部规范.三是打好游击战,定点清除。一季度,我们对8个品种、12个批次的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对4个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另外,我们进入企业,对企业经营的外在行为和内部的管理行为找案源,我所与经检大队合办的积玉口镇大洋服装厂违法生产军服一案,开拓了办案新领域。在省局都具有典型性。

四是以辖区为战线,打好持久战。对于一些高危行业,不管我们监管怎么严格,高额利润总会使一些利益熏心的人层出来穷 的出来。我们没有心存侥幸,在辖区尽力将违法经营行为引入正常经营渠道。

三、落实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我们认真落实行政指导、合理裁定、案后回访等规章制度,加强了案前教育、强化了案中规范、加大了案后服务,积极推行了轻微违法行为预警制,力推说理性处罚决定书,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按照罚过相当的原则进行定性量罚。同时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做到监督与发展与服务的结合。

四、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激励政策

为保障办案,在人员、车辆、经费上尽量向办案人员倾斜,按照5%给予一定奖励政策,弥补办案经费不足。

下面讲讲我个人办案体会

在办案技巧上通常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知情。所谓知情就是对于你要办的案子的全面情况要全面了解,做到知已知彼。知已,即知道自身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研究对策,能啃下这块“骨头”;知彼,即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承受能力及当事人的关系网,灵活掌握自由裁量权,对被查处人先说情,再论理,然后再讲法,以情理感人,以法服人,使当事人知情服法。二是动作要快。对案件从调查取证到实施处罚,从速从快,环环紧扣,集中时间、力量和精力,抓住办案第一最佳时机,不给当事人留有串通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快速侦结,不等说情人踏至,案子已有了结论。三是善待说情人。即面带微笑热情接待,宣传法律法规,讲违法事实和危害,说明处理意见。讲情给面,说明照顾意

反贪干警个人总结 篇7

《反贪干警个人总结》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篇一:反贪总结材料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

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思想汇报专题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 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范文TOP100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来自: 在 点 网:反贪干警个人总结)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

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篇二:反贪局工作总结

某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某院反贪局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反贪侦查能力建设为主线,范文写作以关注民生民力、服务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社会关注、群众反响较大的行业领域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办案纪律,强化办案质量与办

案数量的统一、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通过精心组织、周密谋划,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贪贿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反贪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某市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反贪污贿赂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件 人,超额完成了省院年初预定的办案基数。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人;提起公诉案件 件 人,其中大案 件 人,大案率达,比去年提高了

百分点。有1件基层院今年所立案件因案情重大复杂或取证困难年内不能侦结,需结转明年提起公诉;有罪判决案件

人,全年无一起撤案、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余万元。

二、工作的措施及主要特点

(一)、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

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自2010年开始全市反贪部门把反贪办案工作重点确定在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上,并按照省院《某省检察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市反贪部门延续去年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良好态势,乘胜追击,全市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4件32人。其中,市院反贪局查办的某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刘某某等4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单位检测费的窝案在我市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得到了市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同时对贪腐分子也起到了震慑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

检发〔

〕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通知精神,我市

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迅速行动,专门召开了“规范文明安全执法,加强办案安全动员大会”,会上 局长向全局干警传达了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全局干警要以此事件为戒,严格贯彻落实办案工作各项制度。要从过去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中认真总结教训,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工作中要加强与警务部门的配合,认真抓好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看审分离等制度的严格落实,强化安全防范检查,坚决杜绝涉案人员重大办案安全事

故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工作区进行,按规定对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中严格执行看审分离等相关制度,务必做到文明、规范执法,保障人权。

(三)、强化自身建设,炼就过硬本领

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主题,我们一直常抓不懈。我们坚持

开展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要求干警树立公仆意识,时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捍卫法律尊严。在对干警业务素质提高上舍得花时间,在培训内容上,既有政治法律等基础知识,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突出本职业务内容,着重培训突破案件、取证、初查、讯问和审讯的能力。两个证据规定出台后,也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除了组织全市反贪干警观看高检院陈连福局长关于“两个证据规定”的讲座,还组织了全市反贪干警座谈活动,这次活动有效促进了干警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两个证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于有效防止和避免在反贪侦查环节出现非法证据等问题,促进依法规范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意义重大,也有效的推动了反贪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四)加快“两化”建设,实现侦查工作创新发展。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是推动科技强侦战略、实现侦查方式革命,增强侦查能力的重要措施和途径。我市的情况是每年办理40余起案件,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从未发生过错案,但是我们在工作中,受条件所限,很少使用信息技术,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是我们坚持了正确的侦查思路和干警忘我的拼搏精神。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呈现出形式的多元化、利用科技手段作案的普及化、反侦查的信息化等特点,特别是我们在职务犯罪管理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对职务犯罪发案规律预见性不强,对犯罪缺乏正确的分析判断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侦查工作的科学发展。因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引入信息技术和现代化装备,已是大势所趋。今后的工作中,将引导全市反贪部门加强对信息技术方面知识的学习,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两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侦查变革做好充分准备。

(五)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营造全市“大反贪”侦查格局。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办案干警办大案、办铁案,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涉案区域办案工作的侦查指挥协调和办案力量的有效整合,实行跨区域联动办案,灵活运用提办、领办、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上级院的组织指挥和带头办案作用。切实增强排除干扰阻力、快速突破案件的整体能力,有力的推动了办案工作深入开展。在办区某镇某村村主任张某某案件时,市院将涉嫌贪污案件线索指定管

辖给某院反贪局办理,不仅解决了小院线索匮乏的问题,也有利于减少案件办理的阻力。逊克院反贪局不负众望,通过领导与干警的齐心协力,排除了案件的干扰和阻力,成功侦破了这起160余万元的贪污大案,树立起了小院“办大

案、多办案、办铁案”的新风貌。

(六)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打防并举。

我们始终按照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来开展反贪工作,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和办案实践经验,摸索经济案件的发案规律,深刻分析当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在办案中强化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发案单位在生产、经营、人事、财务、安全防范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建章立制,加强防范,堵塞漏洞,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建立起回访检查、催办、反馈备案归档制度,力争使检察建议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线索匮乏。市经济不发达,职务犯罪案源一向缺乏,同比其他分市院,的案件基数偏高。一些易发案部门近几年已经查过多遍,乡村案件的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有一定难度,另外人

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查办贪贿犯罪的认知不够,接到的举报线索有限。二是大案比例偏低。虽然今年的大案比例达到了,与我市的经济环境相比应该是较高的比例,但与其他分市院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问题的出现,与地

篇三:检察院新进人员院转正工作总结

我于XX年XX月进入XX检察院工作。参加工作一年以来,我先后在政工科、办公室、反贪局工作,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的工作使我受益良多,我在这个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领导和同事关心帮助的温暖,团结奋斗的快乐。我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工作指导,在专心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加强专业学习,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我,现我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自投身检察事业以来,我积极参加各项党团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中国梦的实现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力量,不断深化认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经过单位全体投票我现在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在日常工作中摸索“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正确道路,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办案,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和谐局面,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行动当中。

二、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反贪污贿赂局作为检察机关的组成机构,是检察机关实习对司法权和行

政执法权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司

法公正的重要机构。我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特别是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实践经验少,在刚刚分配到反贪局的时候,对业务可谓一窍不通,只能协助老同志作一些文书处理工作。后来在领导、同事的细心教导下,我慢慢的开始接触办案工作。在参与案件侦查的过程中,我从领导、同事的身上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业务水平有相当程度的提高。我积极参与办案工作,运用学到业务知识,尽量做到力所能及减轻领导和同事们的压力。同时在领导的栽培下,今年我还被抽调到市检察院专案组参与办案,通过虚心向院里的老同志学习,迅速的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下班后,我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学习侦查技能,大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做好反贪工作打下基础。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虚心学习,大胆

创新,以热忱务实的工作信念,努力钻研业务,在实践中找问题、挖缺陷,领导、同事的帮助和指引下,锤炼自己,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向成为一名政治素养高、理论知识深厚、业务能力强的反贪侦查员的方向努力。

三、积极团结同事,热心助人

我入院以后,亲身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并且迅速的融入到这个光荣的集体中,成为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我十分注重团结同事、朋友,在工作上,有经验的老同志辈向我传授业务知识帮助我尽快成长,在内勤和自侦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能虚心接受领导、同事的批评和建议亦能开诚布公坦言相谏。在生活中,我热心助人,向领导、同事提供力所能及帮助,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业余生活中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娱乐活动,气氛和谐、积极向上。

四、端正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

检察机关的职责是维护“公平与正义”,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形象十分重

要。参加工作以来,我端正工作作风,戒骄戒躁,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公务员形象。在工作中,我继承和发扬我院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地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为维护检察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在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平等相处,以诚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参加工作以来,我的各方面水平都得到提高,但也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业务功底还不够扎实,办案经验浅薄还不能完全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二是理论水平不够深厚,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不够强,虽然加强了学习,但学习不够系统、不能够融会贯通。再次是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

绪,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细,可以进一步改进。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发扬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检察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2006年反贪工作总结 篇8

一、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综

合能力

(一)政治学习

在政治上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始终,“全局干警在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活动中,每个阶段都认真学,仔细地记,段段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人平均记政治学习笔记2万余字。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文章3篇。

(二)业务学习

全局干警组织学习了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赔偿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除此之外,还参加了分院统一举办的学习培训。大家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查学习,人均记业务学习笔记在2万字左右,同时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2篇。

二、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基本信况和存在的问题

新年伊始,院里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确定了院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因我院被省院评为C类检察院,为此要求反贪污贿赂检察局工作要有新发展,特别是在办理案件上要有新突破,反贪立案数定为3,其中大案一件。我局按照上级院和院党组的要求,制定了二00六年反贪污贿赂检察局和个人工作规划,确定了工作目标。重点查办在木材流通领域、基本建设领域、土地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查办在国有企业发生的贪污、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

在查办案件中,全体干警节假口不休总,起早贪晚,废寝忘食,有的同志带病坚持工作。截止至今,立案1件3人,已移送起诉部门。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开辟案源依赖群众举报,在涉案信息上视野过窄。二是干警的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加大办案力度,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开创林区反贪污贿赂工作新局面,为林区反腐败斗争做出贡献。

三、开展了”学优“活动

按照院的要求,制定了如何创建”学习优、业务优、能力优型"科室、个人工作规划,并在工作中实施。

1、积极参加了院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刀和各项会议,并坚持自学。听取了林区分院检察会议精神和总局政法会议精神,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检察业务知识,按照检察官的要求去学习、去工作。

2、开展了调研工作,撰写论文5篇,上网论文3篇。

3、按照林区分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认真完成了报表、材料的呈报等各项工作。因在管辖区内没有发现大案,没能完成大案指标,考评分数减5分;其他各项考评内容都按要求完成。我局去年被集体授予分院的先进集体称号,加2分,故综合考评成绩为97分。

4、开展了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活动;写心得体会6篇。

5、全局干警参加了由总局政法委和林区局政法委组织的公、检、法、司四机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取得了好成绩。、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1、加大办案力度,扩大线索收集面。争取多发现线索,加大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

2、下一年度案件初查、立案终结率达到100。保证案件质量,按法律程序办案。

3、加强学习强素质,提高侦查水平和工作能力。精通财会技能和电脑技能。年记学习笔记人均不少于二万字,撰写1一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文章。

贩卖毒品罪办案总结 篇9

青岛周海滨律师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目前常见、多发案件,其中贩卖冰毒(甲基苯丙胺)案件是其中最常见的案件,笔者多年来办理多起毒品犯罪案件,其中不乏涉案数量近2000克冰毒的重大案件。现将贩卖冰毒案件的有关问题总结如下:

一、关于贩卖毒品(冰毒)罪的量刑

(一)基本量刑

1、刑法基本规定:

主要体现在刑法第347条,根据该条规定,基本量刑分如下几档:

(1)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贩卖冰毒来说,主要指:贩卖冰毒50克以上;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犯罪;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问题提示:人们较为关心的是实践中多少克可以判处死刑的问题,该问题待后面陈述。

(2)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贩卖冰毒来说,主要指:贩卖冰毒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情况。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贩卖冰毒来说,指贩卖冰毒不满10克。(4)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该问题,刑法条文规定的不具体,只是在347条规定,不满10克但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到七年。但对于什么是情节严重并没有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对此做了规定,指出贩卖冰毒7克以上不满10克,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二)、贩卖冰毒死刑问题及辩护角度

对于贩卖冰毒判处死刑的问题,毒品数量并不是唯一决定因素,要结合刑法规定的其他要素来综合决定。实践中,对于贩卖冰毒案件,一般是把握在三、五百克以上(有地区甚至更高),考虑判处死刑。但并非绝对,比如贩卖冰毒刚刚超过50克,但有刑法347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仍然可以考虑死刑。

作为律师,在贩卖冰毒案件死刑辩护时,可以考虑从以下角度进行辩护:

(1)是否具有自首、立功情节;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二、贩卖冰毒案件常见的辩护角度

1、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只是靠言辞证据定罪。

贩卖冰毒案件,往往是只有交易双方秘密交易且早有防范,所以在实践中,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就是获取贩毒者和购毒者的口供,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就是凭借买卖毒品的双方的供述来定案的。作为律师,在阅卷时就要严格审查买卖毒品双方的供述是否完全一致,口供之间无矛盾之处,言辞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矛盾,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问题。

对于只是凭借买卖毒品的双方的言辞供述来定罪的案件,律师需要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希望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其实,如果一个案件只凭借言辞证据定案,尤其是买卖毒品双方的口供存在瑕疵的情况,法官在量刑时也会考虑的。

2、是否存在“以贩养吸”的情况

根据法院的审判精神,以贩养吸是会酌情考虑的。作为律师,就要特别留意被告人是否是吸毒者,是否存在以贩养吸的情况。

3、是否存在公安机关“特情介入”

运用特情侦破毒品案件,即通常讲的“钓鱼方式”,在抓住某被告人之后,让其以购买毒品的名义来抓获其他贩毒者。对于以这种方式被抓获的被告人,律师要特别注意,要仔细阅卷审查被告人在该次贩毒中的犯罪事实,如果确实存在“犯意引诱”、“数量引诱”,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从轻处罚。

4、是否存在“立功”情节

在毒品犯罪中,被告人被抓获后,是存在着立功机会的,即协助公安抓获其“上家”或“下家”。是否认定立功,按照《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遵循以下原则: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包括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联络方式等信息,属于被告人应当供述的范围。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供述抓获同案犯的,不应认定其有立功表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与对方联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等,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

5、在共同犯罪中,是否为“从犯”。

区分主犯和从犯,应当以各共同犯罪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根据。要从犯意提起、具体行为分工、出资和实际分得毒赃多少以及共犯之间相互关系等方面,比较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毒品共同犯罪中,为主出资者、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他人参与犯罪以及其他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受雇佣、受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根据其在犯罪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具体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不能因为其他共同犯罪人未到案而不认定为从犯,甚至将其认定为主犯或者按主犯处罚。只要认定为从犯,无论主犯是否到案,均应依照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毒品含量问题

我国《刑法》虽然规定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毒品鉴定结论中应有含量的结论。该意见为律师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同时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据证明大量掺假,毒品含量极少的,律师可在辩护意见中建议法院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

7、是否认罪、是否是初犯、是否是未成年人、贩毒次数、是否累犯等。

三、笔者案例:贩卖冰毒2000克,判处无期徒刑。

以下为笔者办理案例:王某某贩卖冰毒近2000克,从法律规定来看,是极有可能判处死刑的。

笔者接受委托后,立即查阅了卷宗,发现了两个重要问题:

1、对于涉案毒品,并没有毒品含量鉴定,而根据相关规定,毒品死刑案件是要求要有毒品含量鉴定的;

2、王某某在前几次贩毒过程中,属于从犯。

通过上述分析,因为没有含量鉴定,不判处死刑是有可能的了。下面就面临这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两个选择了。

这里面有个技巧,法官当庭询问律师的量刑意见,在我已经作出我的当事人可能会判处死缓或无期的判断的时候,我该如何回复法官呢?我要求法院如何判处我的当事人呢?

经过思考,我提出要求判处有期徒刑。我明知这不可能,但我仍然要这样提。因为我是在为了争取判处无期徒刑做准备。

案件最终宣判了,我的当事人作为第二被告贩卖冰毒近2000克被判处了无期徒刑,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当然这里面还得“谢谢”第一被告,因为第一被告比我们严重很多,因为没有毒品含量鉴定,第一被告被判处死缓,我们作为第二被告也就成了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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