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

2024-08-25

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精选8篇)

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 篇1

一.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一)经济指标

1项 按任务要求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2分;

2项 新增用户每少1户扣0.5分,副机用户每少1户扣0.3分,回流罚停、报停用户每少1户扣0.2分,每项每超1户加相应的分值。

3项 整转用户保有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2分;付费节目订购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数据以BOSS系统统计为准);

4项 一个月完不成扣0.5分。

(二)重点业务

1项 工程完工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信号开通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项 辖区内国、省干线每断一次扣10分,县级光缆干线断一次扣除5分;

3项、不服从部室负责人调配的一次扣2分。

4项、5项、6项视情况扣分,对营销力度大、营业厅建设标准高、重点工程建设好的营业室视情况进行加分。

(三)日常业务

1项 挪用费用每发生1次扣10分;核票数据不准确每次扣1分;发票与系统不符,每户扣1分;电费报销发票每月没有记载扣10分,记录不全扣4分; 2项 发现一次每户扣1分; 3项 视情况加分;

4项 按照值班制度,城区营业室由于大厅上班人员不将电话设置转接的,一次扣2分,绩效工资扣50元;电话转移至值班人员手机不论任何因素而不接电话的,一次扣2分,绩效工资扣发50元;因电话不接导致用户直接向上级公司或领导投诉的、对部室考核直接照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绩效工资扣发200元。

5项 限时未办理每次扣2分,超时限扣1分;

6项 每发生一次不落实制度的人和事,一次扣1分;不论何种原因与用户发生争执、吵架的一次扣5分;

7项 值班按要求及时到岗,严禁无人值班情况发生(以营业室值班记录和公司抽查记录为准),每发生一次扣2分;值班无人发生事故每次扣5分。节假日值班不到岗一次扣5分;

8项 收费发票填开不规范每张扣1分;

9项 故障排除不及时造成用户二次申告的,一次扣2分;向上级投诉的,一次扣5分;

10项 不服从临时性工作调配的,一次扣2分。

(四)日常管理

1项 严格落实《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假要有请假条,无请假条一次扣2分,不销假扣1分,旷工扣5分。(请病假时间以住院证明的时间为准,销假以出院证明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提倡职工带病坚持工作);

2项 不参加周例会及临时通知的会议,一次扣2分,会议记录及工作日志填写不认真一次扣1分;

3项 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法律知识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学习有专门笔记。各类学习笔记每少1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学习的,一次扣2分,并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加扣。

4项 视情况扣分;

(五)安全管理

1项 拒绝签订安全交通公约的,扣5分;

2项 因不安规程操作造成事故的,一次扣5分;因线路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或事故的,一次扣5分;

3项、4项视情况扣分;

(六)安全播出

2项 不服从调配参与网络应急抢险的一次扣2分。4项 发现无人值守一次扣2分,发生事故的一次扣5分; 5项 因无人值守或报告不及时导致部室受到批评,影响部室考核的,一次扣5分。

1项、3项视情况扣分。

(七)一票否决制

凡发生四项之中其中一项的,直接影响部室考核成绩和结果的,总分扣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先树优,将建议公司调离本岗位。

(八)创新工作

参照公司与营业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分; 二.考核细则

以营业室和个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参照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1.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实行百分制,扣分项不保底,所有扣分项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2.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做好各类工作记载,杜绝和反对应付、临时突击填写。若有此问题,考核时视情况扣分。

3.日常维护记录、工作日志和要求填写的各类记录、表册等,要按照要求及时填写、签字,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4.因违反有关制度,中心营业部或营业室被处罚的,年终考核时,直接责任人要相应进行扣分。

5.考核前将相关材料整理(包括获奖文件或奖牌)齐全,没有资料的视为未完成工作。

6.平时检查、半年督查时的记录以及各乡镇、有关部门反馈的有关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一并作为考核依据使用。

三.责任书奖罚标准

责任书年终考核成绩是全年奖罚的主要依据。

年终考核的奖金数额以中心营业部对营业室的考核名次兑现的为准。计算方法为:部室奖金总额除以所有员工的考核得分总和为一分所占的奖金额度,乘以员工个人考核得分为员工最终奖金总额。如营业室考核没有奖金,个人考核的奖金也不再兑现。

四.责任书附件

1、安全交通公约

2、片区划分表

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 篇2

1 建立健全能源考核制度,推动能源管理

1.1 完善能源考核制度

自“‘十一五’百家节能企业”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开始着手制定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同时还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和责任分配,并相继制定了《能源管理手册》等各项相关制度,以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各部门各系统的能耗指标和能源管理制度纳入到经济责任制,让每位员工的身心利益都与节能降耗相挂钩,做到人人心中都有节能降耗的意识。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年度熟料烧成标准煤耗、熟料综合电耗、水泥综合电耗等能耗考核指标;综合部下发年度《经济责任制》,将煤耗、电耗指标分解到工序,确定各系统水泥窑、水泥磨的煤耗和电耗考核指标。综合部根据能耗指标进行考核,按考核要求对各系统进行经济奖惩,使工序能耗指标、产品单耗指标考核与各级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开展车间、班组劳动竞赛,优胜者由工会办公室进行单项奖励。

1.2 完善能源管理制度

一是每月月初由公司总经理召集所有副总及车间主管召开成本经济分析会,会议中由各系统总结分析上月各项能耗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完成不好的原因,指标完成的好,下次怎样更加优化,指标未完成的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各系统进行考核。这样促进了各系统实时对能耗指标的监控和自主找原因想办法完成每月制定的能耗指标,从而更加有效地将《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做到细致化,达到节能降耗目的。

二是由葛洲坝集团水泥公司带头,各水泥子公司实行“对标指标考核”,每月月初进行上月对标能耗指标的核算,上报集团总部,由集团总部组织在每月初组织集团总部领导、专家组、各环节技术人员及各子公司领导、主管召开对标指标分析视频会,在会议中各专家针对自己管辖的能耗区域对每个公司每个能耗指标进行评比、分析,并进行排名列序,让各公司都互相比较,推动各子分公司共同进步,同时针对各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集思广益,确定解决方案。经过这种互相分析、互相总结的方法,促使公司各项对标指标不断下降,从而达到了节能降耗目的。

1.3 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生产工艺

为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改项目。

2011年投资约200万元,完成石灰石仓改造项目、煤磨热风管旋风筒改造等项目。成功实施篦冷机风机改造项目,熟料热量回收率提高,入窑二次风温提高约90℃,节约标准煤约3000t。推行脱硫石膏改造项目,年使用脱硫石膏量约4万t,有效地利用了国家资源。

2012年投资约1705万元用于喷煤管改造项目、循环水利用项目、水泥磨选粉机改造、石灰石堆棚等项目。随着喷煤管改造项目成功实施,煤粉输送风机及一次风机功率大幅度减小,煤粉燃烧效率迅速提高,节约标煤约1411t;水泥磨选粉机技改造后选粉效率达到70%~80%,提高水泥磨台时产量25t,吨水泥电耗降低14.3%,每吨水泥节电4.5k Wh;循环水利用项目实施,将回收水量用于全厂绿化,并循环利用,为公司每年节约至少10万元。

2013年投资680万元用于水泥磨综合改造、煤磨选粉机改造、混合材堆棚等技改项目,水泥磨综合改造后,加长管道可增加物料烘干时间,有效减小物料水分,辊压系统内部水蒸气经收尘器全部排出,辊压机挤压做功大大增加,挤压后料饼在V型选粉机内易打散,提高V选分离效率。辊压机袋收尘器粉尘直接入成品水泥库,保守估计每小时可增加产量10t,每年可节电3753504k Wh,则年节约成本约225万元(平均电价0.6元)。煤磨选粉机改造后,煤粉细度R0.08≤6%,煤磨产量达到37t/h。提高产量,实现煤磨避峰管理,每天至少可以避峰生产2h,降低峰电2000k Wh,至少节约资金600元,年节约电费18万元。同时,煤粉细度降低,可提高煤粉燃烧效率,降低熟料烧成煤耗约0.5~1kg,年可节约煤约750t,节约资金45万元。混合材堆棚改造后,可有效控制混合材水分,稳定水泥磨生产,为水泥磨高产提供必要的基础,也为公司生产任务的完成作好充分的准备。

2 成果

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 篇3

1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基础

1.1SMART原则

绩效考核要求工作的开展和完成必须设置量化和效化指标。量化指标基本可用数据来体现,并可对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和分析,因此,量化指标又称关键业绩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ion,KPI)。在实际考核操作中,并非所有的工作结果或成效都可以用数据指标来量化,这时就需要通过准确语言来描述工作结果或成效的效化指标(又称重点工作目标)。实践证明,要设计好绩效考核指标,必須遵从目标管理中的SMART原则(见图1)。

1.2集装箱码头技术管理构成

按照业务板块,集装箱码头技术管理可基本划分为集装箱起重及运输设备管理、供配电管理、基建设施管理、物资采购和库存管理等;按照管理内容,可大体划分为集装箱起重及运输设备技术管理,高压供配电设备技术管理,燃油、备品备件等物资供应管理,以及码头基建设施技术管理等。

尽管表面上绩效管理是对相关KPI和效化指标完成结果的优劣评判,但KPI和效化指标仅为考核的载体,实际上,绩效管理通过这一载体的优劣差异来评判员工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考核对象为员工。由于行业内无统一标准或格式,各集装箱码头技术管理岗位的设置和划分均具有各自的特色,本文以南沙海港技术部岗位设置为例对相关问题进行阐述。南沙海港技术岗位设置如下:(1)岸桥和门机维护技术人员;(2)场桥维护技术人员;(3)流动机械维护技术人员;(4)牵引车维护技术人员;(5)设备抢修技术人员;(6)水电供配技术人员;(7)基建设施技术人员;(8)物资采购技术人员;(9)物资管理技术人员。

2集装箱码头技术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设计

2.1确定考核指标

2.1.1KPI的设定

集装箱码头的主要任务是及时、高效、安全地完成在港船舶装卸作业,技术管理的宗旨是通过科学的技术管理,使设备、设施为生产操作部门提供最好的服务保障,KPI的设定必须紧扣这一宗旨。

(1)船舶、堆场装卸设备状况直接影响码头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也最能体现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成效。如表1所示,结合现有技术岗位设置,南沙海港设计了岸桥和门机完好率、场桥完好率、流动机械完好率等3个KPI。

(2)由于南沙海港的牵引车数量庞大(近150台),且其属于岸桥、门机和场桥的配套作业设备,南沙海港在考核岸桥和门机完好率及场桥完好率的前提下,还需考核牵引车每工班可出勤情况,由此确定第四个KPI,即牵引车可出勤率。

(3)要为操作生产部门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保障,设备故障率以及故障出现后抢修质量与时间的比值无疑也是关键指标。鉴于船舶装卸作业在整个码头生产链中的重要性,南沙海港将单位吞吐量岸桥和门机故障率及岸桥和门机维修效率设置为KPI。

(4)在打造绿色港口的大趋势下,通过管理手段(尤其是技术手段)控制生产作业成本也是集装箱码头技术管理的重点工作。作业成本的技术管理不仅涉及码头技术创新,而且涉及供配电和燃油采购、供应等工作,因此有必要在成本控制方面设置相应的KPI。从关键性和基础性角度考虑,南沙海港将单箱电耗和单箱油耗设置为KPI。

(5)集装箱码头的技术安全管理亦十分重要,稍有失误就可能给码头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鉴于此,南沙海港确定技术安全责任事故为第九个KPI,其定义为:在一般及以上事故为零、人员重伤及死亡事故为零的基础上,事故隐患及轻微事故总数。

2.1.2效化指标的确定

(1)效化指标无法采用具体数字加以量化,需要用精简语言描述工作成效,而且必须尽量涵盖KPI以外所有技术管理工作,因此,南沙海港提出“技术部门管理”指标(见表2)。

(2)集装箱码头预算管理涉及码头财务融资、生产力结构调整、成本控制、设备设施折旧等,因此,南沙海港将“预算管理”列为指标之一,并给出具体定义。

(3)集装箱码头从建设初期到发展成熟要经历项目采购、项目建设、项目改造、委外维修等工程,这是码头调整生产力结构、创新技术及维修设备所不可少的;因此,南沙海港将“项目管理”列为技术管理效化指标之一,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其定义。

2.2确定考核指标评分参考标准

依据SMART原则,在KPI和效化指标及其定义得以确定的基础上,尚需对各项考核指标的时限性和可实现性进行科学设计。

2.2.1考核周期

要实施绩效考核,考核周期十分重要,且周期的设定需要综合考虑各项考核指标的内容、定义,以及考核对象、薪资制度等。南沙海港最终确定每月由技术部门自我考评、公司分季度和年度对技术部门进行考评的考核周期,这有利于公司级、部门级、科室级根据当季度数据及时修正管理举措,从而确保码头技术管理全年目标的顺利实现。

2.2.2评分参考标准

在设定考核指标的可实现性时,可参考码头投运前期数年技术管理参数,并结合设备和设施一生管理的科学规律来综合设计。南沙海港于2006年投产,目前正步入发展成熟期,具有设备和设施技术管理参数刚过峰值的显著特点,码头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各考核指标的评分参考标准。

3绩效考核指标的实施及效果

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 篇4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考核范围

(一)全市域:包括城区、郊区和市辖县、县级市。

(二)市辖区:包括城区、郊区,不包括市辖县、县级市。

(三)建成区: 按建设部 《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 的解释。“十 二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的建成区范围,是指市辖区建成区。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内容: 每项指标均包括两部分内容:指标定量考核内容和工作定性考核 内容。

(二)考核形式: 指标定量考核:数据; 工作定性考核:城市上报自评结果;省级环保部门和环境保护 部按照《工作考核计分表》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对象包括现场 点位、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统计表、工作总结、成果通报等(如未正式发布的,以有关部门盖章为准)。

(三)考核计分: 指标定量考核为得分制,得分按计分方法计算;工作定性考核为 扣分制(注明“加分项”的除外),完成不得分,未完成即扣分(得 负分)。指标总得分为指标定量考核得分与工作定性考核扣分之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内得分排名第一的城市和排名变动较大的城市进行现场审核,环境保护部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情况和 部分城市数据上报情况开展现场审核。如在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 护部门开展的监督、审核工作中,发现城市指标定量考核数据出现虚 报、瞒报、漏报或未按要求计算、报送等情况,该项指标扣除上报分 值的 60%;城市工作定性考核出现虚报、瞒报、漏报或与实际情况不 符等情况,该工作考核项目计为 0 分。上述两种情况均通报相关责任 部门与个人。标示“*”指标项为监督考核项,即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工业企业排放稳定 达标率 4 项指标。如该项指标得分超过指标分值 85%以上,城市需向 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现场核实,经核实后方可获得实际分数。未提 出申请的,该项指标得分不超过指标分值的 85%。

三、考核原则

(一)环境保护部下发“城考”考核点位确定规则,城市环保部 门根据规则上报“城考”考核点位,经省级环保部门和环境保护部确 定后,对其开展考核。“城考”考核点位一经环境保护部确认,在本 套指标实施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如“城考”考核点位中,属国控断面或省控断面的点位发生调整的,城市环保部门应将批复后的调整 方案报环境保护部“城考”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由其对“城考”考 核点位进行相应调整。

(二)考核指标中涉及到的有关监测内容,如果国家标准、《环 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监测计划中已有明确 规定的,以国家标准、《规范》和监测计划为准,未规定的按本 实施细则执行。

(三)涉及环境保护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管理部门有关文 件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四)注明县级市不考核的指标,县级市可不开展此项考核,但其 中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需按指标要求开展考核。该项指标 得分不计入总分,如欲计入总分,可向上级环保部门提出核实申请,经 上级环保部门按审核规范现场核实后予以认定。

第二部分 指标解释

一、环境空气质量 此项指标总计 15 分。考核指标包括全年优良天数比例、PM10、SO2 和 NO2 年均值浓度,分别计 3 分、4 分、4 分、4 分。考核内容由 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1、全年优良天数比例是指 API 指数≤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 比例。计算方法: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 API ≤ 100的天数 × 100 % 全年天数 计分公式: DI11=3×X 式中:X 为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单位:% 未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空气质量的城市,该项不得 分。

2、三项主要污染物(PM10、SO2 和 NO2)年均值浓度。计算方法: 污染物浓度年均值 = 污染物日平均浓度之和 全年天数 非自动监测的城市,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为实际监测天数的均值,但有效天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计分公式: DI12=4×(α p-P)/ α p DI13=4×(α s-S)/ α s DI14=4×(α n-N)/ α n 式中:DI12 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得分; α p 为可吸入颗粒物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 2.5 倍; P 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3; DI13 为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得分; α s 为二氧化硫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 2.5 倍; S 为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3; DI14 为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得分; α n 为二氧化氮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 2.5 倍; N 为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 ; 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为 0 时得满分;污染物浓度年均值达二级标 准浓度限值时,获 60%得分,即 2.4 分;等于或大于 2.5 倍二级标准 浓度限值时,得 0 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为现行有效的国家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年均值)。PM10、SO2 或 NO2 年均值等于或超过 α 的(得分为 0),但较上 相比有改善,则改善程度每满 10%加 0.1 分。三项污染物改善加分可 累计,总计 3 分封顶,但此加分不适用其指标定量考核分数大于 0 的情况。

(二)工作定性考核 1.经国家或省环保部门确认的考核点位全部按要求开展了监 3 测和统计; 2.自动监测的技术要求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手工监测技术要求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 技术规范》(HJ/T194-2005); 3.统计和计算方法符合考核要求; 4.政府出台控制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政策措施; 5.监测点位全部采用自动监测。如未全部采用的城市,按未开展自动监测点位的比例折减本项工作考核点分值; 6.开展 PM2.5 监测; 7.开展臭氧监测; 8.污染物年均浓度如超过三级标准的,考核改善情况。第 1)、为指标否决项。6)、8)为加分项。各项分值详、2)、7)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考核点位 环境保护部确认的“城考”考核点位。

2、监测项目和频次 监测项目: 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监测频次: 采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环境空气监测的点位,有效日均值按 《环 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要求统计; 采用手工监测的环境空气监测的点位,有效日均值按《环境空 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要求统计。

3、采样和监测分析方法 按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4、评价方法 每日 API 指数按考核点位的浓度均值计算。因仪器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获得有效日均值的,一律视为 API 超过 100。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市环境监测部门。工作定性考核:城市有关部 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技术规定》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

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

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

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此项指标计 8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成。

(一)定量考核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城市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 类 和 地 下 水 水 质 达 到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各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 达标量之和(万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 质达标率= × 100% 各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之 和(万吨)计分方法: DI2=8×I2 式中:DI2 为数据得分 I2 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单位:%。

(二)工作定性考核 1.监测和计算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2.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地级市及地级市以上城市监测站开展了 35 项选定项目的监测(县级市不考核); 5.组织实施了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6.已建成水源地污染来源防护和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以及 净水厂应急处理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7.市监测站能开展水质全分析; 8.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 9.全分析检出项纳入常规监测。其中 1)、2)项为指标否决项。7)、8)、9)为加分项。各项分 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监测点位、项目、频次和分析方法 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布设方法、监测项目和采样频次、采样和 检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测点位为环境保护部确认的“城 考”考核点位。

2、评价标准地表水源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 价;地下水源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

3、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每月监测有一项以上不达标,即该月取水 量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水量为各月达标取水量之和。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监测项目不达标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有多个监测点位的同一水源地,按各测点平均浓度计算。既有地表水源又有地下水源的城市,分别统计各水源地达标水 量后,统一计算总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市环境监测部门。工作定性考核:城市有关部 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关于 113 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月报的通知》(环函〔2005〕47 号)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HJ/T433-2008)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三、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此项指标计 8 分。考核指标包括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 标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出境(市境)断面水质达标率。非沿海或沿海但无近岸海域考核点位的城市,考核城市地表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出境(市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计 6 分、2 分;沿海城市且有近岸海域考核点位的城市,三项全部考核,分别计 4 分、2 分、2 分;仅有近岸海域考核点位的城市考核近岸海 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计 8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 作定性考核组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计算方法: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 达标率 = 各考核断面水质达标频 次之和 × 100% 各考核断面监测总频次 “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是指:各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环境 功能区水质要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出境(市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计算方法同上。计分公式:

1、非沿海、无近岸海域考核点位的城市: DI3=DI31+DI33 DI31=6×X 式中:DI3 为指标得分;DI31 为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率得分;X 为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单位:%。DI33 为出 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得分,达标得 2 分,不达标得 0 分。出境断面水 质不达标(得 0 分)时,如出境断面水体 COD、氨氮(浓度)年均值 均不劣于入境断面水体 COD、氨氮年均值,可得 0.5 分,只有一项不劣于,得 0.2 分。

2、沿海城市且有近岸海域考核的城市: DI3=DI31+DI32+DI33 DI31=4×X DI32=2×Y 式中:DI3 为指标得分;DI31 为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率得分;DI32 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得分;X 为城市水环 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单位:%。Y 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率,单位:%。DI33 为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得分,达标得 2 分,不达 标得 0 分;出境断面水质不达标(得 0 分)时,如出境断面水体 COD、氨氮(浓度)年均值均不劣于入境断面水体 COD、氨氮年均值,可得 0.5 分,只有一项不劣于,得 0.2 分。

3、仅有近岸海域考核点位的城市: DI3=8×X 式中:DI3 为指标得分;X 为城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单位:%。

(二)工作定性考核 1.监测和评价方法正确; 2.有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且经市政府批复; 3.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与断面考核类别一致; 4.全年原始监测数据完备; 5.政府出台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政策措施; 6.市区无劣Ⅴ类或黑臭水体; 7.12369 环保投诉中关于地表水的投诉妥善解决; 8.有整治计划,并按期完成。1)、2)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 后)。

(三)操作解释

1、考核点位 市辖区内全部国控、省控点位。没有国控和省控的城市,考核 市控点位,且至少考核三个市控点。考核断面不包括其中的国控、省控和市控河流入境点位。

2、采样频率和采样方法 国控、省控断面每月监测一次,市控断面全年采样 6 次,隔月 采样。采样方法按《地表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执行。

3、监测项目、评价标准 监测项目见《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 号)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海水 水质标准》(GB3097-1997)。

4、监测评价方法 每次有一项以上(含 1 项)不达标,即本次不达标。如一个城 市有多个功能水体,相同功能水体也有多个,先求相同功能水体的 水质达标频次,再求城市地表水总的达标频次。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市环境监测部门。工作定性考核:城市有关部 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表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3、《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4、《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8 号)

四、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此项指标计 3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监 测的等效声级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 LA eq = ∑L i =1 n A eqi n 式中: LA eq 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单位:dB(A); L A eqi 为第 i 网格监测点测得的等效声级,单位:dB(A); n 为网格监测点总数。计分公式为: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 0 时得 3 分,≥65dB(A)时得 0 分,DI4=3(65-I41)/65 DI4 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得分;I41 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如 得分为 0,但较上相比有改善,则每改善 10%加 0.05 分。此加 分不适用定量考核分数大于 0 的情况。

(二)工作定性考核 1.监测和评价方法规范正确; 2.政府出台控制区域噪声的相关管理规定或规划。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布设方法 按《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执行;

2、监测要求 噪声测量仪器符合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6.1 的要 求。监测频次、时间、测量量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均应符合《声 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要求。

3、数据的有效性 凡是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内测得的数据,监测点位不符合认证 结果,测量仪器不符合要求的监测数据视为无效数据,全市有效数 据量必须大于测点总数的 95%以上。否则该项指标以零分计。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市环境监测部门。工作定性考核:城市有关部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

五、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此项指标计 3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交通干线各 路段监测结果,按其路段长度加权的等效声级的平均值。计算方法: LA eq = ∑L i =1 n A n eqi ? Ii ∑ Ii i =1 式中: LA eq 为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单位:dB(A); L A eqi 为第 i 路段监测的等效声级,单位:dB(A); Ii 为第 i 路段的长度,单位:m; n 为全市当年监测的考核路段总数,单位:个。计分公式: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 0 时得 3 分,平均值≥70dB(A)时得 0 分,公式为: DI5=3(70-I5)/70 DI5 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得分;I5 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得分为 0,但较上相比有改善,则每 改善 10%加 0.05 分。此加分不适用定量考核分数大于 0 的情况。

(二)工作定性考核 1.监测和评价方法规范正确; 2.交通噪声点位经上级环保部门认可; 3.政府出台控制交通噪声的相关管理规定或规划。1)、2)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 后)。

(三)操作解释

1、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布设方法 按《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执行

2、监测要求 噪声测量仪器符合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6.1 的要 求。监测频次、时间、测量量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均应符合《声 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要求。

3、数据的有效性 凡是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内测得的数据,监测点位不符合认证 结果,测量仪器不符合要求的监测数据视为无效数据,全市有效数 据量必须大于测点总数的 95%以上。否则该项指标以零分计。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城市环境监测部门。工作定性考核:城市有关 部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

六、清洁能源使用率 此项指标计 2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清洁能源使用率指城市市域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清洁能源使 用量的比例,能源使用量均按标煤计,考核地级以上城市,县级市 不考核。该项指标考核上数据。计算方法: 清洁能源使用率= 城市地区清洁能源使用 量 城市地区终端能源消费 总量 × 100% 计分公式: DI6=2×I6 式中 DI6 为清洁能源使用率得分;I6 为清洁能源使用率,单位: %。

(二)工作定性考核 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 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 量。

2、清洁能源是指除煤炭、重油以外的能源。

(四)数据来源 城市统计、计划及经济综合管理、供电、燃料等部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当地城市年鉴。

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 此项指标计 5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指在统计中城市市域实际进行机动 车环保检验的车辆数占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 机动车环保检验车辆数 机动车注册登记车辆总数 × 100% 计分公式: DI7=5×I7 式中:DI7 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得分;I7 为机动车环保定期 检验率,单位:%。

(二)工作定性考核 1.设立专门环检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获得省级环保部门委托资格; 2.环检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 GB18285,GB3847 进行检测; 3.检测数据向环保部门联网报送; 4.依据环保部达标车型公告开展新车登记注册; 5.按照要求开展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工作。1.和 2.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 《工作考核计分表》 附后)(。

(三)操作解释

1、机动车(指汽车)环保检验车辆数是指按照《大气污染防治 法》和环境保护部有关文件规定,在由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委托的检 验机构进行环保检验的车辆数。

2、各地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 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 号)和《关于印 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 〔2009〕 号)87 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据《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 号)中的技术指标,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核和委托。

3、检测工作应按照国家标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和 》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和测量 方法》(GB3847-2005)进行检测;

4、机动车一年中进行一次以上环保检测的,按照一次检测计算; 机动车环保检测按规定免检的机动车数量计入环保检测车辆数。

(四)数据来源定量考核: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市环保部门。工作考核:省、市级环保及公安、交通部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 15 号)

2、《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 〔2009〕145 号)

3、《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环 发〔2009〕87 号)

4、《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 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

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和测量方法》(GB3847-2005)

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此项指标计 2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指全市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及综合利 用的工业固体废物量之和占当年各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之和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当年处置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总量(万吨)× 100% 当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总量(万吨)计分公式: DI8=2×I8 式中:DI8 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得分;I8 为工业固体废物 处置利用率,单位:%。

(二)工作定性考核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 目符合行业特征; 2.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3.每年更新并公开发布市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4.处置场所和综合利用场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按照《环境综合 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的规定。

2、当年处置及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量为当年实际处置利用 量。

3、当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与未处置利用的往年存蓄量之和。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定性考核:城市环保部门、有关处置利用单位。

(五)相关技术文件

1、《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和综合利用场所相关建设技术规范

九、危险废物处置率* 此项指标计 12 分。考核指标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工业危 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率,分别计 4 分、7 分、1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是指城市市域当年集中处置的本市产 生的医疗废物量占当年城市市域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量(吨)× 100% 医疗废物产生总量(吨)计分公式: DI91=4×X 式中:DI91 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得分;X 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率,单位:%。

2、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是指城市市域当年处置利用的本 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量占当年产生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量(吨)× 100%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吨)计分公式: DI92=7×Y 式中:DI92 为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得分;Y 为工业危险废物 处置利用率,单位:%。

3、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率,是指城市市域当年废旧放射源安全 送贮个数占当年废旧放射源产生个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 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率= 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量(个)× 100% 废旧放射源产生量(个)计分公式: DI93=1×Z 式中:DI93 为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率得分;Z 为废旧放射源安全 送贮率,单位:%。

(二)工作定性考核医疗废物 1.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建设、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要求。2.医疗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单位建设、管理规范,符合相关 要求。3.所有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置单位有台账及转移联单资料支撑,并真实可信;4.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所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每年组织专门环境应急演练。1.和 2.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 《工作考核计分表》 附后)。工业危险废物 1.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建设、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2.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运输单位建设、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要求。所有工业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有台 账及转移联单资料支撑,并真实可信。3.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每年组织专门环境应急演练。4.实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5.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数目、种类和产生量与辖区工业企业数 目和行业结构相匹配; 1.和 2.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 《工作考核计分表》 附后)。废旧放射源 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医疗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国家医疗废物分类 目录的废物。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 行)(环发〔2003〕206 号)》。

3、工业危险废物,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 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

4、危险废物处置,是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处置。处置场的建 设和管理应执行有关的环境保护规定和要求,如需经过环境影响评 价,办理“三同时”审批手续,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完 善的管理制度和完备的记录等资料。

5、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量包括当年本市自行处置利用的工业 危险废物量及通过合法和符合相关规定的途径将工业危险废物转移 到其它地区的处置利用量。

6、当年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量包括当年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量 与未处置利用的往年存蓄量之和。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环境统计年报、市卫生部门、城市统计年鉴。工作定性考核:市环保部门,有关处置利用单位。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408 号)

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

6、《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7、《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76-2006

8、《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28

9、《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工程技术规范》HJ177-2005

10、《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工程技术规范》HJ/T229-2005

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12、《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

十、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 此项指标计 10 分。考核指标包括清洁生产重点企业清洁生 产审核计划完成率、国(省)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重 点工业企业(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及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稳定 达标率,分别计 3 分、3 分、4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 定性考核组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1、清洁生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完成率 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并 由省级环保部门正式上 报环境保护部的数量 = 实际完成重点企业 ×100%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 审核计划数量 计分公式: DI101=3×X 式中:DI101 为该项得分;X 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完 成率,单位:%;如当年未制定清洁生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计划的,此项计 0 分。

2、国、省控重点工业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 = 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 × 100% 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数 式中,“应安装”数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级环保部门相关文件确定。计分公式: DI102=1×Y 式中: 102 为该项得分; 为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DI Y 单位:%;

3、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 = 重点工业企业总数 ? 超标排放企业数 ×100% 重点工业企业总量 式中,超标排放企业数为环境保护部、省、市环境保护部门监 测通报企业数量总和;同一家企业多次超标按累计次数统计,一家 企业一次有多项污染物超标,按一次超标计。计分公式: DI103=4×Z 式中:DI103 为该项得分;Z 为重点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单位: %。

(二)工作定性考核 1.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2.考核中未被环境保护部区域限批; 3.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强制淘汰; 4.无建设项目未完成验收即投产、投用情况; 5.无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情况; 6.按《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建 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企业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演练。7.城市环境保护部门能提供全市域重点企业名单及每年监督性 监测数据; 8.重点工业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包括技改、扩建)等符 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9.重点工业企业均有半年以上特征污染物内部例行监测数据; 10.所有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月报告制度,每 月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11.城市环保部门每两月在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企业车间、排污口 和厂界各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12.无企业被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通报处罚; 13.企业能源消耗、物料消耗量与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相匹配; 14.环保设施(指水、气、噪声的治理设施)完备,日常稳定运 行。1.、2.为指标否决项。如城市市域内无排放重金属污染物,10)、11)项不扣分。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清洁生产重点企业”为《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 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05〕54 号)附件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 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中所列行业的所有企业;

2、监测频次(1)工业企业:至少半年 1 次,2 次/年;(2)如属国家、省监控的重点污染源:每季度 1 次,4 次/年;

3、监测项目 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市环保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各级环境监测、监察部门相关文件,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定性考核:环境保护部、省级环保部门、市经信部门、环 保部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6 号令,200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规定的通知(国家环保 总局(环发〔2005〕151 号)3.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 号)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以最新发布为准)5.关于发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等 7 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 年第 49 号)6.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环 发〔2008〕6 号)(以最新发布为准)7.国家及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以环保部及省级环保部门最新发布为准)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有关行业排放标准

十一、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此项指标计 3 分。考核指标包括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 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氨氮 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氮 氧化物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分别计 0.5 分。考核为上一年。考核内容仅包括指标定量考核。

(一)指标定量考核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系指城市市域每万 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主要工业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排放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量。计算方法: 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某工业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吨)工业增加值(万元)计分公式: 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强度≥30 吨/万元计 0 分,如下: DI111=0.5×(30-W)/30 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0.01 吨/万元计 0 分,计 分公式: DI112=0.5×(0.01-C)/0.01 万元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强度≥0.001 吨/万元计 0 分,计分公 式: DI113=0.5×(0.001-N)/0.001 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0.04 吨/万元计 0 分,计分 公式: DI114=0.5×(0.04-S)/0.04 万元工业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强度≥0.01 吨/万元计 0 分,计分 公式: DI115=0.5×(0.01-F)/0.01 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0.02 吨/万元计 0 分,计分公式: DI116=0.5×(0.02-P)/0.02; 式中:W、C、N、S、F、P 分别为某城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 水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 值氨氮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 加值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单位:吨/ 万元。

(三)操作解释 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平均水平,由考 核上一年统计年鉴提供的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和各城市环保 部门报送的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所得各地万元工业增加值主 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进行算术平均而得。

(四)数据来源 统计年鉴、环境统计年报。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关于提前报送城市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 度的通知》(环控函〔2004〕5 号)

2、统计年鉴、环境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

十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率 此项指标计 8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率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过城市集中污 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城市生活污水量与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率 = 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达标处理量(万吨)× 100%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万吨)污水未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且污水处理厂未达二级或二 级以上处理,处理水量不能计入生活污水达标处理量中;污水处理 厂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处理水量不能 计入生活污水达标处理量中。计分公式: DI12=8×I12 式中,DI12 为该项得分;I12 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单位为%;

(二)工作定性考核 1.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工艺,通过环境影响 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省以上验收的项目提供当地申请验收报告); 2.不断完善城市雨污分流和城市中水回用工作,逐年提高市区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城市中水回用率; 3.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在线监测仪通过有效性审核,并 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 4.重点流域内城市所有污水处理厂配套脱氮设施,重点湖泊内 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脱氮除磷设施; 5.污水处理厂污泥按处置工艺满足相关控制标准要求。1 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量,指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 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并达标排放的城市生活污水量。

2、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是指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中的生活污 水产生排放量,不是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水量。

3、监测项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和表 2 的项目开展监测(共 19 项)。出水水 质超过排放标准的,相应处理量按零计。

4、监测频度达到国控污染源考核要求,达不到的扣除当月或当 季处理量。

(四)数据来源指标定量考核:市建设、城管、水务、环保部门的统计年报或 报表、监测报告。工作定性考核:市建设、城管、水务、环保部门和有关单位。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3838-2002)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

3、地方污水排放标准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 年第 26 号)

十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此项指标计 8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指经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市辖区生活垃 圾数量占市辖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万吨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00%(万吨)生活垃圾产生总量

计分公式: DI13=8×I13 式中:DI13 为该项得分;I13 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单位为%。

(二)工作定性考核1.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置满足无害化要求,且配套垃圾渗滤 液处理设施; 2.在用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在设计期内; 3.在用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置能力达到要求; 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经费有持续保障; 5.制定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长效保障机制,开展城乡一体 化垃圾收集处置,垃圾收集处置能力逐年提高。6.所有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垃圾渗滤液排放均满足《生活垃圾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和排放要求; 7.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中转及时,密 闭收集运输,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明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情况。1 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三 种符合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处理方法(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 控 制 标 准 》 GB16889-2008)和 《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485-2001)要求),按三种处理方法处理的生活垃圾量,均统 计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

2、生活垃圾产生总量是指市辖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不是生活 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进场(厂)处理量。

3、监测项目和频次 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4、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排放必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所规定的排放限值和排放要求。焚烧厂要具备防止对 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周围环境污染的防治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厂排 放的烟气、废水要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生活垃圾堆肥场要具备防止对地下水、空气和周 围环境污染的防治设施。不达标的,不得认定为无害化处理。

(四)数据来源 指标定量考核:市城管、环卫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工作定性 考核:市城管、环卫部门和有关处置单位。

(五)相关技术文件

1、《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3、《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

4、《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CJJ/T—52— 95)

十四、城市绿化覆盖率 此项指标计 3 分。考核指标包括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市辖区人 均绿地面积,分别为 1 分、2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 性考核组成,均考核上一数据。

(一)指标定量考核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计算方法: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平方公里)× 100% 建成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计分公式: DI141=X/0.7 式中,DI141 为此项得分;X 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单位:%。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上减少,每减少 1%,扣除 0.5 分(行 政区划调整除外)。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得分为 0,但较上相比 有改善,则每改善 1%加 0.03 分。

2、市辖区人均绿地面积 计算方法: 市辖区人均绿地面积 = 市辖区绿地面积(平方米)市辖区年末总人口(人)计分公式: DI142=2*Y/50 式中:DI142 为此项得分;Y 为市辖区人均绿地面积,单位:M2/ 人

(二)工作定性考核

1、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情况,生态湿地建设及亮点建设等

2、城市生态系统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3、提供城市生态系统建设评估报告

4、园林绿化规划 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区中,一切用于绿化的乔、灌木和多年生草本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园林绿地以外的单株 树木等覆盖面积)与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 木和草本植物不再重复计算。

2、市辖区绿地面积指市辖区用作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包括公 园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 林地的总面积。人口为市辖区年末总人口。

(四)数据来源 城市建设、统计部门。

(五)相关技术文件

1、《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建设部建综〔2001〕255 号)

2、城市生态系统建设评估方法。

十五、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 此项指标计 7 分。考核指标包括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监 测标准化建设、环境保护投资比例,分别为 2 分、2 分、3 分。考核 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

1、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得满分,未通过计为 0。

2、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得满分,未通过计为 0。

3、环境保护投资比例计算方法: 环境保护投资比例 = 城市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100 % 城市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城市环境保护投资 =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科技投入 计分公式: DI153=3×X/0.25 式中,DI153 为此项得分;X 为环境保护投资比例,单位:%。

(二)工作定性考核 1.城市本级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 2.城市所辖区域内区、县、县级市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 政机构; 3.城市所辖区域内区(县)、县级市的环境监察机构均已落实了 职能、编制和经费; 4.城市所辖区域内区(县)、县级市的环境监测机构均已落实了 职能、编制和经费; 1)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三)操作解释

1、独立环境保护行政机构是指作为该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并有 独立的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市所辖的区由 市派出环保机构的,视为机构健全;如派出机构仅为环境监察性质 的,视为机构不健全。

2、“未独立”机构是指不直接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而隶属于 政府的某一职能部门或与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合并设置的环保机构。

3、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包括三部分: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是指没有被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 管理的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按进行统计汇总。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是指已经明确纳入环境保护“三 同时”管理的建设项目环保投资,这部分环保投资将在建设项目全 部竣工验收后汇总到当年“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中。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科技投入。环境管理投入,包括各级环保 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部门环境管理机构和各类环境保护事业单 位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污染防治科技投入,包括污染防治基 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和环境软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不包括环财发〔1999〕64 号中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道路、桥梁、路灯、防洪等市政工程及水利、生态建设投资不计入环境保 护投资。(四)数据来源 市机构编制部门、省级环保部门、城建部门、环保部门。

十六、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此项指标计 3 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 成。

(一)指标定量考核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包括,城市政府在“公众对城市 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工作方面的开展情况、城市政府环境信息公 开力度、城市政府对公众环境投诉信访事件关注程度。计分方法: 市政府设立调查专项经费并配合开展公众满意率调查工作即得 满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调查由国家按照规范组织开展 调查。未按照此要求进行的满意率调查结果不得分。

(二)工作定性考核 1.市政府设立调查专项经费用于公众满意率调查,并按环境保 护部要求和调查规范配合开展公众满意率调查; 2.未发生因环境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每年向社会公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4.向社会公布上一城考结果; 5.设立当地 12369 环保投诉举报热线,有专人接听;投诉信访 处理办结率 100%。1 为指标否决项。各项分值详见《工作考核计分表》(附后)。

党员管理考核细则 篇5

为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端正党员的行为,履行党员的义务,严肃党内纪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相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并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二)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会议期间不交头接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三)积极参加公司党委、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若有事不能参加须向支部书记履行请假手续。

(四)党小组长按照要求进行本班组内员工思想动态的了解,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反馈,对本班组内违规违纪的人员及时进行回访并记录,及时组织党小组成员进行党小组学习,并进行记录。

(五)认真履行责任区责任人的职责,带领责任区内的党团员、群安网员、青安岗员和其他员工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身边无“三违”,责任区内无事故。党员责任区

负责人带领成员对本责任区内的卫生进行定期清理,每月上报党员责任区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党员年初进行承诺,每季度对践诺的情况进行自查。

(七)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撰写思想汇报,定期向培养人、党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汇报思想情况,培养人、党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需将谈话内容定期填写在考察表上。

二、考核管理

(一)对于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内活动的党员,在未向车间支部书记请假的情况下,考核党员100元,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在绩效奖中体现。视情节严重者,翻倍考核。

(二)对于参加党组织生活迟到早退的人员,在未提前向支部书记说明理由并未请假者,支部考核50元,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在绩效奖中体现。视情节严重者,翻倍考核。

(三)对于未按时上交党员学习笔记的党员,支部考核100元;党员笔记内容较差者,支部考核50元,若在下月笔记检查中存在相同的问题,视情节严重者,翻倍考核。

(四)对于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员,支部视情况考核党小组组长50元,视情节严重者,翻倍考核。

(五)党小组组长不能及时了解本班组员工的思想动

态,造成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同时不能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支部考核党小组组长200元,视情节严重者,翻倍考核。

(六)党员责任区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区内卫生差,支部考核责任区负责人50元,不能每月及时上报责任区内开展工作的情况,支部考核50元,视情节严重者,翻倍考核。

(七)党员不能及时进行承诺,践诺自查,支部考核50元,视情节严重者,翻倍考核。

教师考核量化管理细则 篇6

为强化学校管理,使学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除推行制度管理、目标管理外,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包括五个一级指标、三十七个二级指标和加减分三部分组成。现就具体细则分述如下:

一、职业表现(14分)

1、政治、业务学习考勤(2分)。政治、业务学习,一学期全勤得满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次扣1分。

2、政治学习笔记、心得(3分)。有政治学习笔记,能按规定要求记录。每学期有两篇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2000个),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笔记不够标准的扣0.5分,无笔记的扣1分,心得体会不认真扣0.2分,缺一份扣0.5分。

3、工作态度(2分)。拥护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书育人,工作态度端正,讲政治,比奉献,能吃苦,不讲有损于工作和同志团结的话,作风正派,加满分。若工作态度不端正,根据情节酌情扣分。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分配的任务做的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者减0.5分;对分配的工作做的出色者加1分,教师上班期间上网聊天者减1分。

4、遵纪守法(2分)。全学期无违法乱纪行为记满分,有违纪行为发生的,根据情节扣分。违纪行为以抓获或通知学校为准,违纪一次扣2分

5、热爱事业(2分)。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积极改革和进取精神,关心学校、荐言献策;对工作拖拉,责任心不强者扣2分。

6、服从安排(2分)。学校分配任务、安排工作认真接受实施的记满分,经校领导做工作两次以上才接受任务的扣1分,拒不接受的记0分。值周老师做好本周学校各项记录,不及时检查纪律、卫生者减0.5分;值周老师不及时检查放学情况者减0.5分,路口值勤老师不准时到岗者减0.5分,缺岗者减1分;打扫环境卫生、厕所的班级如果不及时打扫干净减班主任0.5分,不能按时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者减0.5分,对分配的任务拒不接受者减5分,能不折不扣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者加1分,教师每次劳动酌情加分加0.1--0.3分。

7、爱护学生(2分)。爱护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记满分,有体罚学生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二、业务能力(16分)

1、专业知识(3分)。精通学科知识,熟悉《课程标准》对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及学科结构体系,清楚重、难点,重视知识更新,功底扎实,符合规定学历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有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培训等级证书,坚持业务自修,不符合上述标准,无其中一证件者,每证扣0.5分。(新凭教师除外)

2、教育论文(2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理论联系实际,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探索教学规律,大胆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开展创新活动,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每学期撰写一份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达不到上述要求、无论文的扣1—3分。

3、校本培训(1分)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并能认真做好培训笔记、按要求书写心得体会。一次不参加者扣除0.5分,迟到一次扣除0.2分。

4、远程教育(2分)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远程教育培训,能按学校规定充分利用远教资源进行学科授课。以平时检查结果为依据,用总分乘4%即远程教育工作总成绩。

5、基本功训练(2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坚持继续教育,主动接受新的教育教学理念,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业务学习、培训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基本功不达标者一项扣1分。

6、教学能力(2分)。善于钻研,勇于创新,教法活、思路新,质量高,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实际操作能力强,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因材施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7、教学研究(2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不断探讨新的教学方法,确定符合实际的科研专题,积极参加各类论文撰写,并能公开发表,善于做课后记,写心得,及时纠正教学不足,总结认真及时。无科研专题者扣1分。

8、业务学习心得、笔记(2分)。有业务学习笔记,能按规定要求记录。每学期有两篇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1000个),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笔记不够标准的扣0.5分,无笔记扣1分,心得体会不认真扣0.2分,缺一份扣0.5分。

三、履行职责(20分)

1、安全工作(4分)以平时检查结果为依据,用总分乘4%即安全教育工作总成绩。

2、平时考勤(4分)。无迟到、早退、违纪现象的记满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1分,矿工一天扣2分,非特殊事(病)假一天扣0.3分。

3、早操、课间操(2分)。出满勤记满分,每缺一次扣0.5分。

四、教学实绩(25分)

1、制定计划(2分)。计划按要求完成的记满分;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的记1分;计划缺一份扣0.5分。

2、教学设计(8分)。以平时检查结果为依据,用总分乘8%即教学设计得分。

3、作业批改(10分)。以平时检查结果为依据,用总分乘10%即作业得分。

4、听课记录(2分)。听课全学期达12节,且有较详的记录,有针对性评语的记满分,每少一节扣0.4分。

5、呈送材料(1分)。向各个部门呈送的各种材料,按时如数交的记满分;每迟交一次扣0.2分,缺交一次扣0.5分。

6、辅优帮差(2分)。按学校要求辅优帮差,面向全体,效果明显,优生率符合要求,优生率不达标者酌情扣分,后进生转化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7、工作总结(3)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学校、个人、学科总结得3分,缺1次扣3分。

五、教学成绩(25分)

考试成绩平均分的25%为教学成绩,教师考核分按照“双四六”标准计算。“双四六”是指第一

(二)学期期中、期末成绩分别占本学期成绩的40%、60%;第一、二学期成绩分别占全学年成绩的40%、60%。标准进行计算,得出教师年终考核分。

六、加、减分

1、任课教师所带科目统测成绩保持上学期期末统测成绩,期末考核成绩不加分。

2、教师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若提高(降低)一个名次,在期末考核分中加(减)在原基础分上增加(降低)1分考核分加(减)0.5分。

3、学科竞赛(1)学科竞赛的集体名次在县级以上获奖者加5分,居县级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居校级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5分。(2)个人获得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者:区级加3分,地市级加2分,县级加1.5分,局级加1分,校级加0.5分。

4、公开课、示范课、业务讲座:国家级加5分,区级加4分,地市级加2分,县(局)级加1.5分,校级加1分。

5、教研成果、论文:区级加3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2分,局级加1.5分,校级加1分。(教研成果、论文等必须有教育系统颁发的证书,无证书的必须是《宁夏教育》、《吴忠教育》发表的文章)。

6、在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受到损害时,能挺身而出,护校救人有功的加5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文艺演出的,区级加3分,地市级加2分,县(局)级加1。(获奖后再加0.5分)

8、积极参加学校各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每次加0.2分。

9、兼职加分:除完成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应带课时数以外,兼任学校其它职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加兼职1—3分。

10、教具(图书)使用(借阅)按学校安排,一次不借扣0.1分,以次类推。

11、第二课堂活动组织者,根据活动安排、记录、效果等加1—3分。

12、所带学科班级的巩固率达100%者记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依次类推。(巩固率按开学注册学生计算)。

教师量化管理 实施细则

曹路小学

2017年2月26

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 篇7

医院实施经济管理考核指标对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提升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医院通过运用经济管理考核指标的管理模式来强化成本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医院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对于培养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也可以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通过发挥医院自身主动性,积极挖掘管理潜力,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切实降低医院的管理运营成本,推动医院经济效益的提升。

医院要想赢得自身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完善自身竞争机制,就需要有效降低日常管理经营成本,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医疗行为的高质量,推动医院科学发展。医院在经济管理考核指标中注重医院资源的高效使用,通过减少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切实避免医疗成本的提升,优化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增强医院的经济效益,有效挖掘潜在效益潜力,促进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另外,医院实施经济管理指标考核能够提高自身管理效率,通过充分运用考评手段,有效管控医院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环节,推动医院经济管理考评工作的提升,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院奖励机制,从各个环节上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切实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总的来讲,医院经济管理涉及的面比较广泛,活动和环节也比较复杂,在这其中成本核算指标、绩效考核指标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完善医院经营成本管理指标

医院经营成本指标是确定医院经济管理效益的重要指标,是指医院在日常管理运营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解释了医院对于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医院来讲成本控制的重点内容是材料消耗,这需要医院在日常管理中强化对医药材料的动态化管理,依据医院的业务情况和实际消耗情况制定各个科室的消耗定额,并通过财务部门来进行定额管控。还需要结合库存,进行库存原材料管理,在保证原材料供应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库存积压,避免资金过度占用。在材料采购中积极引进招标管理,降低采购价格和采购成本。在保障医药供应的条件下,提高医药的资金周转率,降低库存量,减少采购的次数,并结合以往采购经验和自身实际需求确定药品主供应商,合理编制采购预算计划,控制药品的购置、储存、调配成本,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提升经济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还需要提升工作管理效率,强化职能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绩效。医院经营成本指标的合理确定,能够帮助医院管理者积极挖掘内部潜力,改善管理水平,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对于医院来讲,业务范围越来越广,业务量越来越大,相应的成本核算的基础数据与日俱增,不仅如此,医院的成本核算还涉及着多种多样的、较为复杂的评价模型和测算指标,因此为了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有必要完善医院成本核算的流程和数据。并实现多个系统数据的有效整合,将医院收入系统、成本系统以及物资系统、人事系统等相关系统的信息数据指标进行关联整合,并以此完成成本核算数据的整理、收集、转换、汇总,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共享性、便捷性,切实提升医院成本管理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对于医院来讲,其成本核算是的是医院面对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提升医院自身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各项成本控制指标。医院全成本核算也是一种资源合理配置的管理方式,管理的重点是提升医院管理效率,降低医院管理成本,增强医院管理效益,也是对医院内部组织的重新整合和安排。

三、科学设置医院的绩效考核指标

对于医院来讲,实施绩效管理是其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对于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和效益,提高医院的竞争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一般而言,医院绩效管理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如绩效计划、绩效反馈、绩效考评、绩效实施和管理、绩效改进等。与此同时,医院实施绩效考核管理还应当坚持在考核过程中医院跟科室两级负责,两级管理。

医院管理者应当结合自身以前年度的绩效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科学设置医院的整体绩效考核管理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医院科室划分和管理实际将绩效考核管理目标进行细化,具体到每一个相关科室部门,强化具体科室对于细化考核指标的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各个科室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各个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绩效考核管理,在医院总的绩效考核目标下结合自身科室管理实际做好本科室的全成本核算经济模式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并进行考核评价。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医院要想建立完善自身的绩效考核体系需要首先强化对自身管理体系的构建,这主要是由于绩效考核的系统性,绩效考核会涉及到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到的科室及部门较多,也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会涉及到科室及部门之间的关联协调。正是基于此,有必要完善绩效考核组织管理,从领导到职工,从后勤到具体科室,形成自上而下、相互配合的完整绩效考核管理链条。

四、科学设置医院就诊病人费用指标及相关财务指标

对于医院经济管理来讲,医院病人费用相关指标的设置,可以从客观上有效反映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以及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依照医院病人费用相关指标,科学判断出医院的发展水平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对医院未来的发展道路进行科学规划。具体来讲,医院病人费用指标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如门诊平均药品费用、门诊平均费用、病人日药品费用以及住院病人日均费用等,这些相关的医院病人费用指标可以为医院管理者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有效平衡医院利润跟社会承受力之间的平衡关系。

医院在利用这些指标进行经济管理决策时,应当尤其重视其中的医药费用指标,这主要是因为医院的医药费用指标越高,则表明了医院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对于药品的依赖性就越大,医院自身的获利能力也就越小,不利于医院未来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对于医院的日常管理来讲,偿付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分析研究医院经营偿付能力指标,可以对医院未来时期内的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分析。一般情况下,该指标主要包含了下面几个财务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这些指标可以帮助医院管理者强化对医院的管控,及时化解医院日常管理中可能的财务风险,实时跟踪医院的偿债能力,确保医院未来时期内顺利发展。

总之,在市场经济下,医院实施经济管理考核指标,是医院发展形势的需要,可以强化医院管理者对于医院经济管理的关注,强化医院经济管理,依靠绩效考核、成本管理,设置科学合理的经济管理考核指标,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优化配置人力、物力、财力,增强医院决策的科学性,对于医院未来时期内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跟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强化医院经济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强化医院经济管理,依靠绩效考核、成本管理,设置科学合理的经济管理考核指标,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优化配置人力、物力、财力,有助于医院的长期健康发展。本文围绕医院经济管理,分析了经济管理下的考核指标。

关键词:医院,经济管理考核指标

参考文献

[1]韩小琴.医院如何制订成本核算与分配方案[J].科学咨询,2010

[2]罗红梅,刘仲普.浅析医院成本核算与绩效分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

[3]钱存荣,闫双银,赵冬莉.我院三级成本核算中劳补发放的计算项目和方法[J].天津药学,2006

工艺指标管理考核细则 篇8

关键词:高职院校;二级管理;绩效考核

为了解决办学规模不断扩张带来的管理难题,近年来,部分高职院校借鉴普通高校的二级管理模式,在学校内部实施二级管理,并尝试应用企业先进的绩效管理理论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就二级管理模式下的高职院校而言,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包括分院和分院所属员工两个层面。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仅阐述关键绩效指标的确定。

一、常用的绩效管理方法简介

目标管理法(MBO)、关键绩效指标法(KPI)、平衡计分卡(BSC)和360度考核法(360 Feedbacks)是常用的四种绩效管理方法,它们都反映了一种具体的管理思想,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它们又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与适用条件,因此必须根据组织的类型和特点对现有的方法进行整合与优化。在实践中,MBO、KPI和BSC实际上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但三者之间又存在一个层层递进的发展关系。组织要成功实施BSC,必须首先引入MBO,将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方向统一到为达成组织总目标而展开,并且要控制关键点,换句话来说,MBO和KPI是实施BSC的两大基石。

BSC主要是从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评价指标,将企业愿景和战略目标与业绩评价系统联系起来,构建了财务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克服了传统

以财务指标为核心的绩效管理系统的缺陷。BSC最初主要是为营利性组织设计的,但其提出者卡普兰教授认为:该理论用在改善政府及非营利性机构的管理上效果会更好。企业逐利的本性,使得其更为重视财务指标,“短视”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存在,而在以“目标或使命”为驱动的非营利组织,BSC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因此,BSC同样适用于高职院校的绩效管理。

二、构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在绩效考核时,被考评者常常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而忽视学校的发展目标,因此,要发挥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坚持以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为导向,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2.可操作性原则。所选择的绩效考核指标一定要能够被衡量,凡是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使考核指标达到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

3.系统性原则。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时力求做到全面、客观,能够全面反映各分院及其员工工作绩效的整体情况,避免出现绩效评价指标选择不全面、考核内容与工作目标无关等情况。

4.差异性原则。应根据不同分院、不同职称的员工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或者考核的侧重点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分院、不同职称的员工科学地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

三、分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

二级管理模式下的分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是基于MBO、KPI和BSC构建的。

1. 确定分院层面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的步骤

图1 分院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的确立过程

(1)运用MBO对学校的总体战略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分院分目标。

(2)在BSC核心思想的指导下,将分院分目标分解成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初步确定每个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3)将初步确定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分院领导、教师、学生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的意见。

(4)根据征求到的意见修改分院层面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5)确定分院层面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2.分院层面关键绩效指标的设计

虽然高职院校与营利性企业在BSC四个维度上的具体要求和侧重点各不相同,甚至有较大的差异,但这四个维度为分院层面绩效考核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使二级管理模式下的高职院校绩效管理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也为其发展提供了新思路。针对二级管理模式下分院的特点对四个维度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就可以建构一个适用于分院层面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表1 分院层面关键绩效指标

维度 分院关键绩效指标

财务1.年度学校划拨的经费;2.教学设备投入增长率;3.自筹经费;4.师生比;5.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客户1.学生的满意度;2.新生报到率;3.毕业生就业率;4.科研成果满意度

内部流程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2.校园文化建设;3.管理制度的创新;4.教学和科研管理流程的优化;5.学术氛围的营造

学习与成长1.教师学术水平;2.学术梯队(团队)建设;3.“双师型”教师占有率;4.员工参加学习、深造和培训等情况;5.员工满意度

(1)财务维度。分院要想保持正常的运转与不断发展,离不开财务资金的支持与保障。在分院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发挥资金的最佳使用效果,必须合理控制支出,如教师数与学生数是否超标、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是否合理,等等。

(2)客户维度。二级管理模式下的分院是教科研工作和服务社会的具体承担者,因而分院的客户应该包括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以及科研服务对象等,应将分院的客户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分院必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使学生及学生家长满意,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优秀生源和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增强毕业生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优秀毕业生提升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分院只有让科研服务对象满意,才能不断提到自身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力,同时可以获得更多的科研经费来源。

(3)内部流程维度。分院要实现自身的目标,必须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客户满意度的提高还需要内部流程的配合,包括对现有流程的完善,或创造新的流程。因此,内部流程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对内部流程的完善或创造新的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流程的效率和效果,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二是内部流程的完善与创新,必然引发分院组织的变革与创新,而后者又会为前者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4)学习与成长维度。企业与高职院校都需要不断的学习与成长,二级管理模式下的分院只有一如既往的学习与探索,才能保证分院的发展与进步。一方面要为教师提供经验交流与科研联合的平台,促进其教学与科研能力的提高,为他们提供成长的空间,从而提高教师的保留率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则通过上述方式,加之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培养教师的知识与技能水平,从而使他们更好地为学校和学生服务。

3、分院所属员工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

本文所指的分院所属员工特指处于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在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过程中会用到MBO和KPI。

(1)确定分院教师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分院管理者与教师就教师的工作做出科学、完整的工作岗位分析,编制岗位说明书,结合教师工作岗位分析,运用MBO将分院分目标分解为教师个人绩效目标,最终于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定教师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2)分院教师关键绩效指标的设计

在设计教师考核指标时要考虑高职教育的特点、高职院校教师职业特点及其自身素质的特殊性。首先,在绩效考核指标中,要合理考虑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因素,也要考虑教师进行专业建设和实训室建设的因素,因为高职院校教师应该在这些方面花费很大力气。很多高职院校在传统的考核指标中,把“专业建设”和“实训室建设”作为附加工作,在计算工作量时给教师“打折”计算,挫伤了教师在这些方面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导致高职教育教学特征无法体现。其次,在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中,要考虑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特殊性,不能用傳统的课题、论文引导教师的科研,而要把科技应用、技术转化和社会服务作为考核重点。

表2 分院教师关键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师德1.职业道德;2.学术道德

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2.教学能力;3.专业水平;4.教学效果

科研工作1.科研项目;2.论文、论著;3.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

社会工作1.专业建设;2.实训(验)室建设;3.服务性工作

自我能力提升1.专业能力拓展;2.行业联系能力

分院教师关键绩效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可分为师德、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工作以及自我能力提升这五项。一级指标又可以细分为多项二级指标,具体内容详见表2。

师德是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其考核应贯穿在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评价的整个过程之中。师德是教师必备的素质,也是社会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应将教师的师德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制”。教科研工作是考核指标中重点指标,不仅应关注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时要通过激励导向等方式,激发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潜能。社会工作是分院教师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基础上所担负的社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专业建设、实训(验)室建设、参与学校招生就业与学生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等等。教师的自我提升能力主要体现在专业拓展能力、行业联系能力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学习,结合专业需要自学并获更高的学历证书,或获取与教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参与行业与社会需求调研并运用于教学改革中,定期参与工程实践锻炼,为行业、企业提供短期培训课程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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