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2024-05-19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精选12篇)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篇1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XX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0.75,52.23元×0.75×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

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1240949.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40949.7÷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5.6%计算。

1150000元×54÷30×5.6%=115920元

5、措施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381448.6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381448.67÷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³,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5.6%,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17.5%,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³,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61.8元/m³,原单价为10.12元/m³,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

(61.8-10.12)×211490×(17.5%-5.6%)=1275479元

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篇2

1.1 原则

1.1.1 必要原则

工程索赔的必要原则, 指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 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而所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 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 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 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

对于某一个确定的费用项目, 若合同没有规定, 或规定不准进行费用索赔, 承包商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

1.1.2 赔偿原则

赔偿原则, 指从索赔费用的补偿数量角度看, 索赔费用的确定应能使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得到完全弥补, 但也不应使其因索赔而额外受益。

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对非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但是, 承包商不能企图利用索赔机会来弥补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内部亏损, 也不能利用索赔机会谋求不应获得的额外利益。即费用索赔是赔偿性质的, 承包商不应因索赔事件的发生而额外受损或受益。同样业主也不能因为承包商所遇到的不利问题而获得额外利益, 特别是在产生问题的原因与业主或其代理人有关的情况下。

1.1.3 最小原则

最小原则, 指从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来看, 一旦承包商意识到索赔事件的发生, 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 以将损失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 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费用提出索赔要求。

按照一般的法律要求及合同条件, 承包商负有采取措施将损失控制并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义务。这种措施可能包括:保护未完工程、合理及时地重新采购器材、及时取消订货单、重新分配工程资源等等。当然, 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对其采取减少损失措施本身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1.1.4 引证原则

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伴随有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 以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资格且其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没有充分证据的费用索赔项目有可能带有欺骗性, 因此将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拒绝。

1.1.5 时限原则

在国际上, 几乎每一种土木工程合同条件都对索赔的提供时间有明确的要求。承包商应严格按照适用合同条件的要求或合同协议的规定, 在适当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 否则其索赔要求将得到拒绝。

时限原则的另一层含义是指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应是发现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 而不应采取轻视或施延的态度。索赔事件的及时处理, 即能防止损失的扩大, 又能使承包商及时得到费用补偿。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是有利的。况且, 单项索赔事件若得不到及时处理, 常常会和相继发生的其它索赔事件交织在一起, 不仅会使索赔事件难以辨识, 更会大大增加索赔的处理难度。

1.2 计算方法

1.2.1 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 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 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 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以分析、核实, 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 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1.2.2 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 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 计算索赔余额。

1.2.3 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 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使其更合理。修正内容如下:

l) 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 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 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 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受的损失;

3) 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 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所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 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 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2 材料差价索赔实例

公路工程施工中材料差价索赔是承包商降低材料费风险、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对业主的《材料差价索赔批复》进行研究便是丰富索赔及报价经验的一种有效途径。下面结合业主下发的《关于省道102第十二合同段钢材等材料差价进行补偿的批复》 (节选) 做以下几方面分析 (济南地区) 。

节选部分:

“一、根据招标文件70.1规定, 并参照山东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 承包商应承担5%的钢筋、水泥、石子材料价格涨幅系数, 此价格为补偿期的基期价格。剩下95%部分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 由建设单位承担60%, 施工单位承担40%。

二、已通过预付款购买的部分材料, 按不高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为原则, 采用发票价格减去基期价格的差价进行补偿。其余材料按照施工时的市场价格减去基期价格的差价进行补偿。”

2.1 基期价格

材料差价索赔中的基期价格是一个重要概念, 对其的充分理解是进行材料差价索赔的前提。基期价格公式:

基期价格=投标月份市场价格× (1+价格涨幅系数)

投标月市场价格——采用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联合出版发行的《工程造价信息》中在投标月份时材料价格; (本文中以下市场价格均指《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价格)

价格涨幅系数——根据招标文件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而定, 本例中采用5%。

2.2 材料差价索赔额

材料差价索赔额=预付款购买材料差价索赔额+其余材料差价索赔额;

预付款购买材料差价索赔额=预付款购买材料数量× (发票价格—基期价格) ;

其余材料差价索赔额=每月材料数量× (当月材料市场价格—基期价格)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票价格高于同期《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价格, 采用后者;如果发票价格低于基期价格, 业主就有可能倒扣材料款。这就关系到申请材料预付款时如何采用合适的材料价格, 这点在第四条进行详细论述。

2.3 材料差价补偿额

材料差价补偿额=材料差价索赔额×建设单位风险分担系数;

建设单位风险分担系数——根据招标文件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而定, 本例中采用60%。

2.4 投标报价和申请材料预付款时如何采用合适的材料价格

通过本例可以看出, 投标报价和申请材料预付款时材料价格采用同期市场价格可以达到收益最大化。但这存在一个问题, 那就是《工程造价信息》一般都晚一个月出版, 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最准确的材料市场价格, 那如何规避风险呢。这就需要对材料市场价格有充足的调查数据, 然后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和材料市场价格环比增长指数进行预测, 可以尽量减小价格因素对投标报价和材料预付款的不利影响。

2.5 材料价格预测的必要性

材料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一般可达到70%左右, 进行合理有效的材料差价索赔是承包商减小经济损失的重要途径, 而其中材料价格是基础, 所以不论在投标报价阶段还是在工程施工阶段获取最准确的材料价格和对材料价格走势进行合理预测是非常重要也是必须的。

摘要:工程费用索赔是指承包人在非自身因素影响下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补偿其额外费用损失的要求。本文集合实例对工程费用索赔及材料差价索赔实进行了研究。

特高压电网工程费用索赔探讨 篇3

摘要:从特高压电网工程招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竣工结算各阶段入手,探讨了如何在其间开展工程费用索赔工作。

关键词:特高压;工程;合同;费用索赔

作者简介:陈涛(1975-),男,辽宁沈阳人,东北电业管理局送变电工程公司市场开发部,工程师;由勇(1975-),男,吉林辽源人,东北电业管理局送变电工程公司市场开发部,工程师。(辽宁?沈阳?110021)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27-0129-01

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各主体的一项权利,是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正常经济行为。工程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性质是一种补偿。当然,费用索赔涉及经济效益,对施工企业尤显重要。本文仅对特高压电网工程费用索赔做一些探讨,观点是:必须树立索赔的系统观、全面观,做到全过程、综合性地开展工程费用索赔工作。

一、招投标阶段要做好索赔思考

施工企业如果决定参加工程投标,要全面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内容。尤其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1.明确总价与单价承包范围

总价承包部分要考虑充分,费用打足;单价承包部分要根据收资和经验判断招标工程量的增减趋势,可区别进行不同的单价水平报价。

2.明确索赔条款与规定

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载明了索赔的相关规定。通过仔细阅读分析,可以就其中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内容进行质疑澄清,还可以为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做好准备。

二、签订合同阶段要做好索赔条款谈判

在我国,施工企业在建设市场中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业主(发包人)的强势首先体现在合同的霸王条款。比如:“业主(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或增加费用不予索赔,承包人投标时自行测算费用”。实际上,业主(发包人)的招标标底或最高限价不会考虑该费用,承包人投标时也无法预测业主(发包人)供应材料的及时性和产生的影响,并且考虑该费用后几乎不能中标。

作为施工企业,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理、有据、有节地与业主(发包人)进行合同谈判,修正显失公平的条款,尤其涉及双方索赔的内容。

当然,特高压电网工程建设都是经过全国公开招标的,施工合同的条款在招投标过程中就基本确定下来。签订合同时,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并按答疑澄清进行了修正。

三、履行合同阶段要做好索赔基础工作

施工企业最终索赔成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索赔基础工作的好坏。

1.履行合同团队必须认真熟悉理解合同条款

索赔涉及团队每一员工,所有员工都要知晓合同索赔规定,全面掌握索赔内容,指导开展下一步工作。合同的索赔条款在通用条款中有,在专用条款中也有,并且往往没有集中在相邻的几个条款中,需要全面熟悉,才能抓住机会。

2.做好索赔意向工作

一旦出现索赔事宜,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格式等要求提出索赔意向,便于各方纳入工作安排,调查取证。

3.做好索赔签证工作

要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形成费用索赔的签证材料,履行各方的核实签证手续。在制作索赔签证材料时,应说明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索赔原因符合合同规定。在索赔签证中,注意签证时限和权限,避免事后重新签证或签证无效而导致索赔不成功。在履约过程中,要及时收集与索赔事项相关或具有支持性作用的资料,如协议、票据、影像、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确保费用索赔的成功。

4.做好索赔申报工作

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在费用索赔事项发生后,向业主(发包人)申报索赔,并提供相关签证和支持性材料,避免失去索赔权利。

总之,做好费用索赔基础工作就是要把握机会,符合合同规定的时限、权限、格式等要求。

四、做好竣工结算与审价工作

工程竣工后,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业主(发包人)申报结算,其内容也要包括所有费用索赔事项。积极参加业主(发包人)组织的费用索赔与结算审核审查会,并提供充分的依据材料。目前,大多数业主(发包人)都要求在竣工后1月内提供竣工结算报告,有的要求时限更紧,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做好这项工作。

国有投资项目,业主(发包人)往往会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结算审价。施工企业要做好结算审价的配合、解释工作,提供充分依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反索赔工作

其实,在施工合同中,还有很多条款是业主(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费用索赔,这些也是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比如:

“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发现问题但未及时报告而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费用的25%”,要求施工企业履约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扣减合同总价的0.1%”,假如合同总价为1亿元,延误一天将扣减1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尽最大努力确保按期完成,如果延误工期,应在过程中形成非承包人原因的证明材料。

六、几点体会

1.呼吁工程合同条款的公平公正

工程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显失公允,与国际通用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大相径庭,其实质是在损害承包人的利益。比如合同条款中规定,发包人材料及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不予索赔调整费用,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天将扣减相当金额的价款,双方权利不等。

又如合同规定“因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动,均应计入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不调整不说,连政策性调整也取消了,显然不具公平性。

诸如此类,施工企业期待工程合同条款的公平公正。

2.呼吁工程施工优质优价

目前,几乎所有的超高压及以上电网工程在合同中都约定达标投产,创省部级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实际上,在业主(发包人)的标底或最高限价中没有考虑增加该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也不能考虑增加该费用,实际上没有体现工程的优质优价。

在创优过程中,由于标准高,承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和技术质量保证上要增加相当多的投入,各种频繁不断的检查、验收、会议等也会增加承包人不小的成本。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和投标方测算价格的基础是现行定额,现行定额的是以合格产品而不是以优质产品为条件测定的。

施工企业期盼工程优质优价。

3.呼吁建场清理代办有费

建设场地清理属于业主(发包人)的工作,在电网线路工程建设中,大多委托承包人代办。承包人代办会增加两项费用:代办管理费和税金。目前,开展电网线路工程建设场地的清理,面广、点多、线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代办管理费巨大。尤其对外支付的各级政府工作经费(协调费)、会议费、电力线停电损失费等与日俱增,由承包人承担,又不能索赔,给施工企业增加了无形的经营风险。

施工企业期望有所改变,至少不能自掏腰包去代办工作。

4.呼吁结算审价趋于理性

目前在国有投资工程中广泛开展了业主(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结算审价的工作,并以审价结果与承包人进行最终结算。从法律意义上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价,应该经承发包双方同意并委托,否则,审价结果仅供委托方参考。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多次配合结算审价,从目前看,结算审价需要在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审价人员必须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熟悉所审价工程造价的编制,否则,施工企业不仅要解释定额,还要手把手地计算工程量。二是结算审价必须以合同为基础,执行合同的约定,那种推翻合同规定自定原则的审价,其结果没有说服力。三是对业主(发包人)供料的审价,应该确定合理的计量单位,如线材以米计量、塔材以件计量,才不会因为制造误差等因素让施工企业承担无辜的责任。

施工企业期冀竣工结算审价更加趋于合法、合规、合理。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篇4

摘要:承包商索赔,应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提出,承包商有效的增加收入、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发展。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施工合同;优化

1工程索赔概述

在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市场极不景气条件下,施工索赔已经成为建筑市场中的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工程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允许承包商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向建设单位索赔,监理工程师遇到施工索赔不会处理的情况普遍存在。面对施工市场极不景气条件下情况,通过学习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对双方具有重要意义。建筑索赔是指从干扰事件产生到最终解决索赔的整个过程。因为索赔工作一定会牵扯合同甲乙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对甲乙合同双方利益及承担的建筑施工风险的重新分配,所以,索赔工作非常复杂而又矛盾突出,这就要求索赔甲乙双方要细致的进行工作,而且索赔过程耗时耗力,要谨慎行事。基于以上原因,无论是合同那一方提出索赔,都应按事先签订的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否则,索赔很难获得成功工程索赔费用已经成为建筑市场中的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2基于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践做法的总结

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允许承包商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向建设单位索赔,监理工程师遇到索赔情况不会处理的情况普遍存在。因为索赔工作一定会牵扯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对合同双方利益及承担的工程风险的重新分配,所以,索赔工作一定会非常复杂,这就要求索赔双方要细致的进行工作,而且索赔过程耗时耗力,要谨慎行事。基于5方面what/who/why/when/where--how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都应按事先签订的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否则,索赔很难获得成功(图1)。

3工程索赔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方面,具体详见表14工程索赔费用解决过程

费用索赔的解决过程包括从递交索赔必须的文件到索赔全部结束。工程师应对索赔费用文件进行仔细的评审,还要与承包商进行曲面的沟通,经过对文件的整理,工程师要形成处理索赔事件的初步决定,工程师作为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比较公平的第三方,要参加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索赔谈判会议,并促进双方最终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意见。工程师可以依据已经拥有的证据和平常处理费用索赔事件的经验对下面的问题提出质疑:①费用索赔事件是否属于发包方或工程师的责任,有没有应该承担责任的第三方;②费用索赔事件是否与合同条款相匹配,费用索赔事件是否属实;③承包商是否遵循了工工程条款的要求;④发包人的费用补偿责任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开脱责任条款,发包商不需承担责任;⑤费用索赔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承包商没有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的大小;⑥承包商是否已经采取了正确措施费用弥补损失;⑦承包商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需要继续提供资料;⑧承包商是否夸大了费用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⑨承包商是否表示过要放弃此次索费用赔权利。费用索赔事件的解决首先是通过承发包双方进行谈判的方式进行解决,若果谈判不能成功的话,可以将索赔事件提交工程师,有工程师出面解决。但如果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工程师的解决费用方法不满意,还可以选择其他方法进行解决。例如,找工程师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调节、将问题交到评审团进行决议等,如果这些方法仍不能解决索赔费用问题,双方可选择将争端提交诉讼或仲裁。

参考文献:

[1]李永福编著.建筑装饰改造项目施工组织技术[J].经济日报出版社,(05).

工程索赔报告书 篇5

误工补助报告书

致:四川飞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西充县化凤山森林公园改造指挥部

一、事件概述:

2010年11月,我公司参与了西充化凤山旅游公路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在施工合同尚未签署时,西充县华凤山森林公园改造指挥部通知我公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于2010年12月1日举行了开工典礼。按照贵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指示,我公司成立了西充化凤山旅游公路工程项目部。并委派贾万忠为项目总指挥,项目管理人员于2010年12月2日进入施工现场。正当我公司准备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布置施工具体细节时,贵指挥部以坟地迁移、土地、青苗赔偿等问题要求延后施工,期间也未向我公司出具停工通知,造成我公司在人、才、物等多方面损失。停工一直持续到2011年3月8日,我公司再次得到贵指挥部通知要求进场施工。在得到通知的当天我公司就组织好机械、人员等于2011年3月9日进场开始清表工作,施工至K0+380段遇当地百姓阻扰施工,无法继续。截止到2011年4月26日,多次因人为阻工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具体停工时间等见附表),由于机械人员全面进场对我公司造成了直接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补助要求:

由于我公司向贵指挥部提交的误工补助事由是贵指挥部前期工作未完成造成的,直接造成我方经济损失故补助要求包括下列几方面:

(1)人工费:包括2011年3月9日到2011年4月26日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

(2)施工机械损失:包括2011年3月9日进场因停工所产生的机械租赁费用

(3)工期索赔:工期按耽搁天数予以顺延。

三、递交误工补助意向书情况:

我公司在3月20日就对该停工情况递交了,《关于阻扰施工的报告》向贵指挥部发出了误工补助意向通知,充分表明了我公司的误工补助要求。

四、计算部分

费用索赔申请书 篇6

()建设单位名称):

我单位与贵公司于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由于贵方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条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根据经上条款我方遭受损失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两次共:1600.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32940.00元;

3、工程建设信息咨询服务费:2000.00元;

4、投标文件制作两次:装订费7962.00元,标书编制人工费16000.00元;

5、准备进场人工工资:9人,每人4000.00元/月,合计:45000.00元。以上1-5项共计:115502.0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伍佰零贰元整)。

单位名称

工程索赔和控制及其费用的确定 篇7

1.1 工程索赔的概念

在工程合同, 依照法律和惯例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由于对方不履行或者应该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 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的行为叫“索赔”。索赔是双向的,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在正常情况下, 索赔是指承包商 (施工单位)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由非自身造成的工期延迟, 增加了成本, 并要求业主赔偿索赔损失。工程索赔的基本特征是双向的或是是单方面行为, 并且未经对方确认, 向对方索赔的条件是有实际的经济损失。

1.2 施工索赔的必然性及原因分析

1.2.1 施工索赔的必然性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是不可避免的, 几乎任何详细的施工合同都不能阻止索赔的事件的发生, 主要是受投标的竞争性和突发事件的影响。

1.2.2 施工索赔的原因分析

施工索赔的原因有很多, 有些比较重要的原因:一当事人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其他第三方原因等等。

1.3 工程索赔的程序 (见图1)

1.4 索赔证据和索赔文件

任何索赔必须有正当理由来谈索赔条件和证据, 并且要求证据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 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进行索赔提供的正式书面材料, 同时也为承包商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索赔文件通常由三部分组成: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

索赔信是由承包商向业主发出的一封简短信函, 内容有:说明索赔事件;列举索赔理由;提出索赔金额与工期;附件说明。

索赔报告的文字, 结构一般由三个重点要素组成。首先是报告的题目, 应该简要的概述索赔的中心内容;其次是摆事实讲道理, 这个步骤的应该陈述从客观上来看的事实情况, 对合同要充分理解并进行合理引用, 以确定事实和发生损耗之间的因果关系, 证明索赔的合法性;最后, 要求赔偿损失的数额和工期, 这部分的详细数字, 只包括汇总的数据即可。

2 工程索赔的计算

2.1 工期索赔的计算

工期索赔计算方法有两种。

1) 网络分析是利用进度网络图来分析其主要线路, 如果耽误的工作是重要的工作, 则总延迟时间为批准的工期;如果用于不重要的工作, 当该差值超过极限, 在工作延迟后成为关键工作, 可以批准该延迟时间差和时差值;如果在工作延迟之后还是非关键工作, 该工期索赔问题不成立。

2) 比例计算法。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要求值=该项目受干扰部分合同价/原合同价格×干扰部分延迟时间;已知的额外增加的数量价格:工期索赔要求值=额外量价/原合同价格×原合同的总工期;比例计算方法方便, 但有时不是那么符合现实情况, 如加快施工建设、施工顺序的改变、工程量的删减等都不适合用比例计算法。

2.2 费用索赔的计算

1) 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根据每个从该项目的成本引起的索赔事件中的损失分析索赔单独计算价值, 再汇总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 可以得到总费用索赔的价值。

2) 总费用的方法。这是当根据实际总成本减去投标的估计成本提供了一个方法来计算索赔, 即发生索赔后重新计算项目的实际总成本的数目:

索赔金额=实际总成本–投标估计的总费用。

3) 修正的总费用法。这种方法对于总成本在原则上去除一些不确定性的可能因素, 对总费用的方法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使之更加合理。这个计算总费用方法经过反复修正后的公式为:调整后的索赔数值=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工作报价费。

3 工程索赔的管理

3.1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

3.1.1 工程师对施工索赔的影响

在整个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 业主和承包商的索赔事故处理和解决的过程之间, 工程师充当着核心人物。: (1) 业主委托工程师对项目进行管理; (2) 工程师有解决索赔的权利; (3) 作为索赔争议的调解人; (4) 在有争议的诉讼中作为见证人。

3.1.2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任务

索赔管理是工程师的主要管理任务之一, 它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解决索赔问题要公平合理。详细的说起来, 索赔管理的任务还包含了这几个方面: (1) 分析并预想发生索赔的原因; (2) 减少索赔事件要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 (3) 公正的处理和解决索赔。

3.1.3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原则

要是想要索赔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公正、及时落实责任的原则和协调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

3.2 承包商的施工索赔管理

3.2.1 承包商索赔管理任务

(1) 对索赔事故发生的概率进行分析; (2) 认真仔细分析合同, 从而正确使用保护自己权利的条款; (3) 寻找索赔机会; (4) 做好索赔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内部链接。

3.2.2 确定正确的索赔策略

承包商的索赔切忌孤立地处理索赔问题, 而应从整个企业的经营出发, 确定正确的索赔策略, 用来指导具体的索赔工作: (1) 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有专人负责索赔工作; (2) 签订好合同; (3) 及早发现并把握好索赔机会; (4) 口头指令确认手续要及时办理; (5) 索赔方法和款额要合理; (6) 与工程师建立信任关系。

4 结论

索赔是项目管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个需要非常广泛的知识和技术、高度复杂和系统性的工作, 不仅要把握良好契机, 同时也要搜集和整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和信息。对于合同的索赔事宜我们要有深刻的理解, 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充分认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以及项目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来往文件, 按照合同约定, 准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索赔, 从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现效益最大化。因此, 在项目管理中, 承包商或业主的最主要任务就是注重索赔管理, 增强索赔意识, 为融入市场, 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在不断扩大基础、民用和商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 因索赔暴露出的风险大、不确定性因素多的问题在施工企业逐渐得到重视。但建设方、施工方对工程索赔的理解仍然不够完整, 不太清晰, 存在着禁忌, 索赔意识不强。因此, 认真做好工程索赔, 加强索赔的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对中国的建筑行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工程索赔,控制,费用确定

参考文献

[1]王秀琴.论工程索赔和控制及其费用的确定[J].房地产导刊, 2014, 15 (1) .

[2]张勇, 王建雷.浅论建筑工程施工索赔[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3, 3 (18) .

[3]穆渝川.对工程索赔的分析研究[J].企业导报, 2013, 14 (5) :181-182.

[4]刘婧.试论公路工程承包中的索赔管理[J].科学之友, 2010, 31 (1) :51-53.

[5]张贵彬, 赵静, 申晓春, 等.浅谈工程索赔[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 2 (8) .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篇8

【关键词】景洪水电站;引航道;浇筑强度;工期调整;工期分析;费用索赔

1.引言

对于建设工程而言,工期变更特别是工期压缩后,采取赶工是很普遍的现象,但随之带来的是费用变化,承包商一般均会提出费用索赔要求,业主在审核赶工费用索赔时必须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进行费用审核计算,定量计算就成为各方乐意接受的方法。对于单一工程项目,考虑使用施工强度测算资源投入强度,从而计算赶工投入费用,本案例将证明这种方法有效可行。

2.案例背景及项目简述

2.1景洪水电站下游引航道位于混凝土重力坝下游右岸河道,是航运过坝工程的一部分,上游接升船机下闸首,下游延伸至白塔大桥上游,全长约726m。下游引航道工程主要包括围堰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帷幕高喷灌浆工程、导墙混凝土工程(含钢筋工程)。

2.2合同中航运过坝建筑物下游引航道工程计划于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景洪电站计划提前截流,导致下游引航道工程延迟到蓄水后的枯水期开始后实施,2008年10月17日,即下游引航道工程实施前,由合同甲方主持召开了导流底孔封堵及下游引航道施工方案评审会,根据本次评审会要求,承包商重新上报了《导流底孔封堵及下游引航道施工组织设计》,该文件编号总694号,下文简称694号文件。文件呈报监理后,监理对该文件进行了批复并同意承包商方案。经监理批复的694号文件,将作为工期顺延后的下游引航道施工计划,即赶工前依据原合同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

2.3在下游引航道工程具体实施时发现,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本文使用的地质条件变化含地形地貌,下同),F1断层穿过下游引航道施工区,原河道高程也比招标资料提供的高程低很多,导致下游引航道围堰工程、引航道基础工程、施工期抽排水工程发生变化。因以上情况,业主与设计院协商研究,向承包商发出了设计通知,对下游引航道围堰、引航道工程进行设计变更。

2.4根据设计通知,承包商变更前的施工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造成下游引航道施工工期滞后),合同甲方要求赶工,并于2009年2月14日向承包商发出了“关于要求对景洪电站下游引航道施工进行赶工的通知”(景建工[2009]5号,下文简称赶工指令),赶工指令要求:(1)4月底前完成下游引航道D0+257m以下游、EL538m以下导墙和护岸部位的施工;(2)5月底导墙混凝土全部浇筑至EL547m;(3)5月底围堰全部拆除完成。

2.5随后承包商报送了《下游引航道赶工措施计划》(总725号),下文简称725号文件,经监理批复,作为赶工计划文件。本论文仅对下游引航道混凝土工程进行赶工索赔案例分析。

3.工期变更原始资料的搜集和说明

3.1提前截流后根据原合同编制的进度计划。根据监理批复后的694号文件,对混凝土工程工期进行确认。导墙混凝土计划2009年1月16日开工,2009年5月31日导墙全部浇筑完成。引航道底板计划2009年1月16日开工,2009年2月24日完工。护坡计划2009年1月5日开工,2009年5月31日完工。导墙混凝土浇筑工期106天,导墙及护坡、底板混凝土工程量47229m3。

工程费用补偿报告 篇9

XX炼化一体化项目经理部施工部:

XX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XXPMC项目管理部:

我公司承建的炼化一体化项目 XX管线工程(860单元)主要包括一条自电厂至炼油新区的合金管线安装工程,主管管径DN450,管道总长度2540余米。该管线主要为新区内各装置单元(包括透平机组)提供 XX介质,管线投用时间早,工期要求紧,是炼化一体化项目的重要节点。我公司对该管线的施工也非常重视,组织了充足的管焊力量进行该管线的施工,并按照计划节点于2012年4月15日安装完成了电厂至化肥厂西门段管线的安装。后续管道预制工作受球型补偿器到货滞后影响,处于半停工状态,并于2012年5月20日完成管线预制工作。

由于以下问题,造成我施工人员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10月15日,长期处于待工状态: 1、491单元新增管架PR-86098直至2012年5月5日未交付我方,致使两道冷紧口无法施工,造成我施工人员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5月5日共待工20天。

2、甲供隔热管托、球形补偿器等材料未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到货,造成我施工人员待工。

3、由于电厂至化肥厂西门段管线不能按照计划节点进行试压、保温,造成此段管线脚手架迟迟不能拆除,增加了我公司的脚手架费用。

4、按照节点要求,化肥厂西门至炼油新区段新建管架应于2012年4月15日全部交付我公司进行管道安装,但以上管架施工滞后,迟迟不能交

第1页,共2页

付我方。虽经业主、PMC协调,但管架交付安装时间多次推迟,由2012年4月15日推迟到2012年6月30日、7月15日、8月5日、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12日,以上新建管架仍未全部交付我单位。

由于 XX管线工期要求紧,为保证施工节点,我公司施工人员未撤离,一直处于待工状态,造成我施工人员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10月15日待工183天,增加了我公司的施工成本及脚手架费用,合计增加费用为1553364.34元(详见附表1)。

按照业主2012年10月15日会议要求,XX管线工程要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安装试压完,具备吹扫条件。由于前期管架施工滞后严重,大大压缩了管道安装的时间,为确保业主要求的节点,我公司不得不在短期内增加大量的人力、机械、措施材料等投入,增加了我公司后续工程的施工成本及费用。

以上情况,请给与确认。增加的费用,请给予补偿。

XX建设有限公司

XX工程项目部 2012年11月8日

附件1:误工报告——共1页;

附件2:工程联络单(编号:860—管道—015)——共1页; 附件3:电炼 XX管线工程施工人员、脚手架待工增加费用计算书。

装饰工程竣工总结报告改 篇10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盛世天城”二期综合用房二区、三区精装修工程

2、建设单位: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施工面积:2179平方米

二、施工概况

本工程是“盛世天城”二期综合用房二区、三区43#、46#别墅室内精装修工程,装饰总面积为2179平方米,该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盛世天城”二期。

主要施工内容为:

装修施工图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综合布

线、空调安装、卫生洁具(含拖把池、陶瓷面盆)等;不含消防安装、家具、窗帘。

施工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图纸,根据工期,质量要求。项目部建

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班组长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施工图会审,到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验收评定,都正常有序地进行施工,内部管理工作基本正常,工程施工内容如下:本工程自20 11 年 9月日开工,于年日竣工。

三、施工依据

a)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和施工联系单。

b)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四、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

施工工程中,按照设计要求和业主意图,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遵守国家和地方建筑法规、规范,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和分项工程操作工艺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对工程质量实行自检、专检,在施工内部形成三级自检质量控制体系。

工程中所有的建材进场必须由供货方提供相应的质保资料,经业主、监理共同验收,并按规范进行复验,合格品方可使用,不合格品予以退还。其原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应的复试报告。

施工过程中做好事前控制,对分项工艺操作是否标准,施工是否规范等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施工方自检、监理方复检、如不符合图纸要求的限期整改,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及时做好隐蔽记录,对重要测试部位进行旁站,如试水、试压、试电等。在日常巡视中,发现质量问题或不规范施工,用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经监理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主要试验及测试项目如下:

(1)给水管道试压:在相应的压力及测试时间下,无渗漏,结果符合要求。

(2)排水管通水及通球试验: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3)卫生器具盛水试验: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施工操作依据及质量检查记录完整、齐全、有效,验收合格,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完整、齐全、有效,验收合格

五、工程质量评定

本装饰工程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多方努力。

现已基本完成施工合同所需要的内容,经预验,认为本工程基本进入竣工状态。

1、本工程共4分部,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施工单位自评为“合格”。我施工项目部经竣工资料的审查及现场抽查,基本满足施工验收要求。

2、装饰施工均按设计要求和工艺操作标准进行施工,其布局和风格满足业主意图。经检查其保证资料基本齐全,保证项目满足要求,其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和合格率基本达到要求。

3、安装工程按照要求施工,基本达到要求。

4、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方在质量方面严格把关,全面检查,但必存在有不足之处,以上评价意见敬请业主、监理等各位领导、专家审核。希望各位领导在检查中提宝贵意见,对所提的意见我方一定及时督促整改并认真复查,争取把一个合格的工程交付业主手中。

施工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名称:“盛世天城”二期综合用房二区、三区精装修工程业主: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傅前程

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篇11

2012年11月25日 13:41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女子被刮蹭倒地索赔500万 包括两女儿留学费用

中新网淮安11月25日电(王琦)今天,记者从淮安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江苏淮安的朱女士骑电动车不小心把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刮蹭倒地,虽然又是去医院又是去照顾,但是最后还是闹到了法院。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500万元,其中竟然包括对方两个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

见碰了人,朱文波赶紧将对方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张迎慧为轻微的软组织损伤,不构成伤残,医生只是建议回家休养一周。朱文波回忆:“张迎慧说我要伺候她一周,她跟她男人离婚了,没人照顾她。”接下来的一周,朱文波赶到了张迎慧家里,当了一周的贴身小保姆,饮食起居,洗衣洗澡,家里内外全包了。本以为没事了,但是一周以后,张迎慧还是不愿意去交警大队结案,她说自己的膝盖一直没有好,还向朱文波列出了一项多达13项的索赔清单,总额超过了500万元。

在清单中,张迎慧列出:医疗费10071.7元,财产损失费150元,交通费2265元,律师费3000元,后续治疗费90万元,误工费90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0万元,残疾赔偿金80万元,护理费70万元,营养费30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35万元,后续交通费30万元,其他损失40万元。

对于这张清单,朱文波无奈地说:“一个款项就是说她被我撞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了。然后说人平均年龄到82岁,她现在才40多岁,还有40几年,每年递增5%。她两个女儿在淮中上学,叫我把她送到美国留学,要等到研究生都上完,说这个500万还不够。”

张迎慧则解释说:“五百万是我提出来的,我没办法呀。”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篇12

一标段桩号(R0+454---R0+544)、(桩号R0+785—R1++350)段

设计变更、新增工程方案

襄垣县文华苑教育园区河道治理项目部:

一、浆砌石挡土墙工程:桩号(R0+454---R0+544)段,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经现场勘测需要采用两种型式的浆砌石挡土墙断面。第一、采用住建局设计断面长50米,加上15cm砼和青石板贴面等,需投资 75万元,第二、采用水利局设计断面长40米,需投资25万元,总需投资100万元,除去招、投标护坡投资20万元,总需增加投资80万元。

附:

1、R0+454—R0++544段变更平面布置图,2、襄垣县滨河东路慧民桥至文华桥段路基防护工程设计图

(二),3、襄垣县浊漳河东北阳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桩号R0+113---R1+454段设计变更图

4、襄垣县浊漳河东北阳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桩号R0+000---R0+408.49段招投标施工图

二、防护堤工程,位于新建的文华桥北侧至逗号岛西侧(桩号R0+785—R1++350),长565米,回填土方5.7万方,投资135万元。

附:防护堤断面图

以上两段变更、新增工程共需投资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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