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2024-09-10

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精选7篇)

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篇1

况汇报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的主管单位,一直以来以严格执法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热情服务群众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中心思想,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步伐。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树立“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聚焦四风,积极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到边承接边优化、边培训边服务、边受理边调研、边实践边提升,有力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入开展。

一、落实简政放权,做好承接工作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放管服”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深入查找不足,认真反思剖析,严格执行办事流程,精简审批事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先后梳理优化了许可事项办理流程。

针对行政审批工作容易出现的时间冗长、流程繁琐、过程不透明等问题,我局深化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作为建设现代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进简政放权,全力打造县、乡镇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体系。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部署,积极办理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除酒类、特殊膳食类、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外)大部分审批事权下放至县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受市局委托办理,许可权限不在县局)。2016年9月承接做好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二、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近年来,我局坚持行政审批项目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通过对全县管理区域网格化管理延伸监管触角。以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设立十个乡镇监管所以及城区两个稽查中队,积极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有岗、有人、有责、有手段。通过划分网格,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推动每个网格、每个监管对象都有人管有人抓,努力将监管触角向基层延伸。

综合监管执法保障全过程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挥职能整合优势,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构建综合监管执法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全程监管。一是开展全品种综合监管执法。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实行集中统一综合监管;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全环节综合监管执法。县监管科室、中队、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均集中履行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安全的监管;三是对重大案件集中开展调查处理。对于重大、突发或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集中调配县局、稽查大队、乡镇监管所力量专项整治、处臵,保障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查处效果。

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和积极性,积极推进全程协作机制,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稽查执法、事故处臵等方面形成合力。

强化技术支撑为公正监管奠定基础。与上级监测、检验以及本县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密切沟通配合,致力构建以国家级和省级检测检验机构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基础的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体系。实行食品安全抽检分级分类管理,对获证企业实施全覆盖抽检。同时,建立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平台,即时发布抽检信息。通过检测检验,及时发现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问题,以科技为公正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多方力量参与推进社会共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举报与投诉中心”受理“12345”、“12331”电话以及群众现场举报、投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反映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广泛动员公众,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三、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在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的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服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优化食品药品政务服务质量,营造规范、高效、廉洁、便民政务环境,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转变,推动全县食品药品行业水平整体升级。

1、规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自2017年6月1起,《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对我县乃致全省“三小”单位的管理、提升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于我县实际,在保障食品安全这一大原则的前提下,从纸面到现场审核上降低了“三小”单位的准入门槛,消除了“一条线取齐、一杆子打死”问题。优化服务,通过现场核查指导与事后监管达到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2、通过“一站式”网上受理,简化受理流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批事项以省“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平台”为依托,大力推行网上材料申报和内部审批。同时通过将许可受理与现场核查放到直接与申请者“打交道”的中队和乡镇所,扩大了许可受理面,更切实的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为实现申请者提交申请阶段与受理机关“只见一次面”,开通了材料申请网上电子直报、现场纸制申报和网络纸制混报三种申报模式,申请人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申报材料的方式,最大限度上为申报人提供便利。

3、减少内部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封闭内部审批流程,申请材料一经受理,审批过程由受理人员统一办理,做到“只让办事人员多跑脚、不让群众多走路”。审批后第一时间出证、发证,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提升办事效率,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依照法律规定许可的受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完成后应在20日内办结。我局通过增加受理许可面,减少受理窗口点“一局式办公”可以让申请人一次办结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就可完成受理工作。现场审核在通过增加一线科室队所核查队伍的前提下,审核、审批时限能够缩短到10个工作日。

4、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被“首问”的工作人员耐心指引到所在部门办理,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新食药局形象。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不断规范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主动举一反三,积极履职担当,突出责任补短板,不断提高工作的严谨性、服务的周到性、群众的满意度,落实某某省长所说的“行政机关应当在群众不需要的时候无声无息,在群众需要的时候无处不在,变保姆式服务为店小二式服务。”真正使“改革红利”惠及于民。

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篇2

一、领导重视

我省住宅产业化工作全面启动后,省政府、省建设厅领导高度重视开展性能认定工作,把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提高住宅品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历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房地产工作会议等各种会议上,分管省长、厅长与分管厅长在讲话中都明确要求开展性能认定工作。例如《关于印发<赵克志副省长、杨焕彩厅长在2006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全省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中要求:“……全面开展住宅性能认定,逐步开展住宅部品认证……”,《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又进一步要求:“……依据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积极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设区城市新建小区认定率达到30%。实行《住宅品质状况表》制度,引导开发商向用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住宅……”。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全面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是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制定法规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省把握修订《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契机,在《条例》中增加了有关住宅产业化和性能认定的条款。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以及目前正在修订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也增加了有关性能认定的内容。此外,《山东省住宅品质促进办法》已经列入我省立法计划。例如:《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开发项目经批准后,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用地方式、规划设计、开发期限、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的建设、拆迁、补偿安置、住宅性能认定要求等提出建设条件意见,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使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纳入了依法办事的轨道,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健全机构

济南市住宅产业化发展中心和青岛市住宅产业化管理办公室是我省成立最高的两个住宅产业化机构,为我省开展住宅产业化工作积累了经验,尤其是济南市住宅产业化发展中心发展性能认定项目20个。之后,又相继成立了淄博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烟台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莱芜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办公室等3个住宅产业化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推动性能认定工作;其它城市的住宅产业化工作机构也正在酝酿之中。目前来说,比较成功的模式是各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增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牌子的做法比较好,既可以灵活的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又可以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统一起来,便于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开展.相比之下,城市单独成立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的方式工作难度就大多了。

各地市住宅产业化工作机构的建立保证了开展性能认定工作的可持续性。

四、机制创新

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并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更加侧重于技术指导和服务,而提高住宅品质往往不是房地产企业首要考虑的问题,致使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全省各个城市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积极进行机制创新,有力的推动了性能认定工作。烟台市依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出台了文件,推行《烟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该制度要求意见书中的内容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控制性规划条件同时作为开发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的依据;意见书中规定了住宅性能技术评定中的各项要求。淄博市出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并在费用收缴方面给予列入A级住宅性能认定的项目政策优惠。各种制度创新是建立性能认定长效工作机制的积极探索。

五、全面培训

放管服工作情况汇报 篇3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商登记便利化为抓手,围绕提速增效,积极履行登记职能,“放管服”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25373户,新增注册资本1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5%和70%。具体而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结合营改增企业换照,加快一照一码换照和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我市全部80余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可实施一照一码的换照,超过半数的分局具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一码的核准权,17个分局可以发放有限公司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8月底,无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43万份,超过了在业企业的60%。二是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今年2月15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23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无锡市的两个目录。与省目录相比,对省前置目录进行了合并,合并为53项;结合法律修改和无锡实际,将无锡市的后置目录调整为172项。此外对无锡市的“双告知”进行了明确。一方面,通过营业执照照面提示、窗口提醒、网站公告、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另一方面,通过无锡市行权网,将工商部门的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许可部门,方便许可部门认领。今年1-8月,无锡市各级已累计核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近1.2万余份。三是不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今年6月7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24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们对允许住用商的行业放宽至13个,并允许直接登记。对负面清单进行了拓展,增加了网吧、培训等行业。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便于管理部门对投诉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住宅,人防工程,车库和小区配套用房用于住所登记进行了明确。对住所信息申报制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允许申报的范围,设计了申报的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登记住用商企业514户,一照多址87家,一址多照2000余家,并在23个集中办公场所实行信息申报,登记企业上百家。四是试点探索简易注销改革。7月8日,我局出台了《无锡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中试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和清算公告,合并了注销决议和清算报告,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8月份,市工商局窗口完成了首批3家企业的简易注销。五是加快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逐步推出名称和企业设立的网上登记,不断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试点步伐。今年1-8月,无锡共计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66份,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万余份,完成不含行政区划的国家级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86件。

(二)聚力提升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5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努力探索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通过政务网站、电视报纸、户外广告屏、举办企业年报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引导帮助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优化流程,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企业自主申报率;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工作,从4月份开展每月通报各县(区)工商局年报进度,为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截止6月30日,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83.4%,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要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实施信用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负责做好登记企业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通过抽查或根据投诉举报,一旦查实企业有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入尽入,并对外公示。截止201X年9月底,仍有65535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596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年报标注为异常;因住所失联列入的1119户;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的57户;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累计达12万条(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62号文件,推动建立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代拟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该代拟稿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等5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8月31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89号文件形式公布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13日,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我局草拟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就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做出了具体规定, 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为平台上线应用做好准备。根据市政府要求,9月19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线运行。

二、瞄准目标,攻坚克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双创”效能

对于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无锡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双创”战略。紧跟国家及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一是加快延伸三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二是加快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主体责任,在住所、经营范围、简易注销等改革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简易注销、名称登记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和推进,扩大覆盖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外网查询,提升名称登记的效率。四是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助贷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广告产业“一园一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广告产业对接驰著名商标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基础、先进技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自主品牌,年内完成申报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240件,认定市知名商标480件。

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篇4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李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 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15〕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报完成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14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14年3月1日至20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放管服工作情况总结-计划及进展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工作,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1〕7号)的要求,我委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1-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我委在加强放管服工作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了放管服工作机构。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健全了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担任组长,委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放管服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放管服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具体办事机构(政策法规科、产业政策科、节能执法支队)职责、增强了办事机构队伍、落实了专门人员抓放管服工作;二是完善放管服的相关制度规定。以文件下发了州工信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行政管理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九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201年州工信委放管服工作,将201年度放管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位领导和具体科室,强化了监督机制。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增强放管服意识

全州工信系统“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放管服宣传活动。一是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了宣传资料和知识问答题,采取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内部网站、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扩大宣传方式,提高知识覆盖率。二是召开专题培训讲座,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放管服要求内容,梳理了目前工作中与放管服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通过学习,全州工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放管服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形成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思路。三是深入工业企业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企业自觉参与的能力,以一对一宣传讲解的方式,组织一线人员深入工业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讲解放管服内容,帮助企业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格局。

(三)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观念,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各类文化行政稽查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坚持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群众及时公开。办理事项由通常需要11天压缩至天(节假日除外),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201年1-7月份,通过政务大厅办理办结服务事项48项,公开政务信息21条,工业园区信息条,信息化建设信息4条,原材料工业信息条,在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公示。

(四)认真贯彻国家、省、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为地方经济发展壮大做好服务

为全力推进我州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局认真抓好国家、省、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全面完成《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黔西南州指标为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企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企业争取国家、省的优惠政策及资金。切实做好201年全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竭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抓好产业扶持。201年上半年我州民营经济增加值预计完成204.19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9%,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9%。民间投资预计达到110.5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24.%。截止201年月25日,全州市场主体共有139035户,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5%,注册资金15243491.14万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私营企业1877户,个体工商户11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70户,外商投资企业40户。201年上半年,民营经济新增就业人数预计达到2.3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1.1%。

今年我州共向省经信委上报7个安全资金专项项目,包括民爆、石材、水泥等行业,共申请资金500余万元,现省级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按照《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州府办函〔201〕5号)文件要求,我州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15次,其中视频检查130次,现场检查2次,查出安全隐患80余条,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企业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做出说明,限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措施。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决策,如对待上访事件,要求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予以公正处理。结合放管服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委在放管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认真落实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在进行严格的自查、总结工作的同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科局,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加强对各单位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指导工作。

(六)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编制州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103号)文件精神,我委认真按照该《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内容、时限等要求,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对单位行政职权进行了分类梳理。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黔经信法规〔〕8号)文件要求,除必需由省和市(州)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由县(市、特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我州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已经全部下放到县级工业主管部门,不再由我委审批核准。我委原涉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0万元―5000万元的审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审批),此两项审批已下放到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科局。

经过清理,我委梳理了本机关行政职权共四类19项,其中其他类项目5项,行政处罚项目12项,行政强制措施项目1项,行政强制执行项目1项。因我委无行政审批事项,就不存在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委已将本机关的行政职权目录理清,按照《工作方案》所要求报送的资料(州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同时完成报送。

二、放管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年1-7月我委放管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放管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尚不平衡。虽然干部职工放管服工作意识逐年提高,但因我委业务工作繁重,极少数人员观念与放管服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放管服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听取群众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还不够充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放管服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放管服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的配套制度,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放管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放管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是认真总结放管服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深入推行放管服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篇6

一、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 截止到2015 年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156 人, 在矫人员21824 人, 解除矫正27332 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仅为0. 085% , 远远低于0. 2% 的全国平均水平。[2]黑龙江省各地区均已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 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司法所具体实施, 社会力量参与帮教, 已经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组织协调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 高度重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规定》、《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黑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等文件, 先后建立了《关于开展清查收缴社区服刑人员出入境工作证件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文号及人员档案的通知》等10多项工作制度, 并与省综合办、民政厅、教育厅、人保厅签署了《关于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形成了专群结合、多方联动、合力监管的工作态势。

二、黑龙江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特色

为进一步规范矫正工作, 确保矫正质量, 遏制重新犯罪, 黑龙江省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管理,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形成了本省特色, 尤其是探索建立了“组织建设网络化、队伍建设多元化、衔接工作规范化、教育方式多样化、监督管理制度化、帮困扶助社区化”的六化工作模式, 已成为黑龙江省矫正工作的亮点和经验。

(一) 创新思路, 凝聚力量, 强化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

黑龙江省坚持把强化组织、制度、队伍和经费保障作为社区矫正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网络, 建立了规范组织协调、工作环节、工作行为的制度的体系, 锻造了由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专业队伍, 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我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同时为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执法力量弱等问题, 抽调了一定数量原劳教人民警察来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为使抽调民警尽快进入角色,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为每名民警建立执法档案, 定期进行考核。一年多来, 抽调民警发挥自身优势, 积极参与入矫宣告、调查走访、个别教育、训诫谈话、收监执行等矫正工作, 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到场”, 即社区服刑人员宣判交接时必须到场、不服从管理时必须到场、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时必须到场。实践证明, 抽调民警参与矫正工作, 不仅充实了工作力量, 而且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二) 科学管理, 务实求效, 提高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系数

一方面坚持个性化管理。黑龙江省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实行分类、分等级管理的基础上, 建立了“日听声、周见人、月考核、季鉴定、年考评”工作制度, 探索总结了“约、谈、访、查、评”五步工作法; 对重点人员建立了联管联控工作机制, 实行包人、包管、包教、包扶“四包”责任制; 另一方面坚持动态化稳控。在全省统一开发应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和信息库, 为300余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 对一万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24 小时电子定位管理, 实现了“人防”与“技防”的有效结合。

( 三) 统筹谋划, 协调配合, 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

在帮困解困规划中, 提供临时救助, 加强社会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责任田和宅基地政策。对因病无力医治的, 通过协调卫生部门和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实施医疗救助。在创造发展条件规划中, 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 帮助安置或者推荐就业, 并通过落实金融贷款、减免税费等形式鼓励自出创业。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需求, 定期举办焊接、厨师、家政服务等可快速上岗就业的培训班; 与城管部门协调, 在个体经营上给予政策扶持, 为社区服刑人员自谋职业创造条件。

三、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 一) 各地区发展不平衡

从工作进展情况来看, 经济发展迅速、试点较早的地区, 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大、接收人员数量多, 而经济条件差、试点晚的地区发展相对缓慢。针对这一问题, 应继续加大投入,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 应根据接收人员的数量, 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计算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所需费用, 同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由市、区 ( 县) 级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拨付给基层司法所, 完善审计检查制度, 确保专款专用, 解决司法所因经费紧张而无法开展工作的难题。另外, 针对部分矫正对象,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基金也是一个不错选择。可以由矫正对象所在单位及社会群众、企事业单位共同筹集资金并建立工作基金以支持矫正工作, 对价是由矫正对象学习工作技能并在单位服务一定年限。这对双方来说都有益。

( 二) 社区矫正能力严重不足

2015 年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增幅较大, 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40% , 但司法所的矫正工作人员的数量却基本与去年持平, 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严重缺乏, 这些都反映出我省目前的社区矫正的能力不足。实践中, 司法所作为主管部门, 应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与村 ( 居) 委会密切合作,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来开展矫正工作。因此, 在经费保障的基础上, 还要加强社会培训、法制宣传尤其是实例演示宣传, 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为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搭建一个可以施展技能、才干的平台。

( 三) 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思想障碍, 宣传力度不够, 认知度低

社区矫正工作这项制度从制定到试行, 再到将社区矫正纳入刑法修正案八, 由于没有广泛向社会宣传与发动, 社区群众大部分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知之甚少, 比较陌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 一方面, 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 使社会群众认识到, 社区矫正是国家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是行刑方式社会化、人道化的重要体现, 在对于罪犯的改造及预防犯罪方面具有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 应加强与群众沟通, 在社区接收服刑人员时, 让群众认识到他们虽是戴罪之身, 但他们也是普通人, 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普法宣传时, 向群众介绍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管制犯、缓刑犯、假释犯暂予监外执行犯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犯, 这五类人员的人身危险性较小, 在矫正机关的教育监管下, 不会对社区安全构成威胁。[3]在选择服刑地时, 应尽量将罪犯放在其犯罪前所居住生活的社区进行矫正, 这样群众对其比较了解、容易沟通, 有利于矫正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张传伟.我国社区矫正运行模式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 2010:13-16.

[2]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材料.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汇报 篇7

一、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合力已经形成。“放管服”改革,事关政府职能转变。****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和“月例会、半年小结、全年评查”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审批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有力抓手,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在****交通运输系统营造了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精简审批事项,服务效能快速提升。自****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严格按照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围绕“事项减少50%以上、环节压缩50%以上、时限减少50%以上”的工作目标,通过自查清理、业务初审、联合会审、反馈沟通、法制审核等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7项削减为12项,又因省级权限下放和法律法规变动新增事项2项,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4项,审批环节削减65.65%,审批时限削减89.6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2项,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2016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将近6万件,提前办结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保持100%。

三、强化监管方式,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是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对于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烦苛和自由裁量权,具有重要作用。依据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制定了《****交通运输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共确定抽查事项24项,并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相应的随机抽查程序,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自2016年以来,市交通委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500余次,抽查范围全面覆盖所有随机抽查事项,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单位对行业管理对象的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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