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4-09-04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通用9篇)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1

全民健身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县委政府提出的“4156”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的身体支撑发挥作用。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口达到2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5%以上。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体育消费产业逐步形成,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9%,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体育人口比例明显提高。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在“十三五”时期对已建设的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公共体育场等项目,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同时将新建投资1.35亿元,占地180亩的西吉县体育公园和投资1.5亿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室内游泳馆。完成8个公共体育场地(占地面积8610㎡,投资4600万元,其中6个学校,2个社区)、2个足球场地(占地面积12000㎡,投资700万元)的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建设19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占地面积38000㎡,投资1900万元)。建1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占地面积10000㎡,投资600万元)。对已实施的全县298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提档升级和改扩建,改善设施条件。到2020年,努力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并鼓励企业投资建设体 育设施,对我县已建成运营的滑雪场,要求体育部门按照高危行业的具体要求,加强管理和指导。同时积极申报和创建自治区级及国家级示范县。使我县体育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三)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组织、场地的功能作用,各乡(镇)要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各种健身活动,使全民健身活动做到常态化、大众化。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团拉动、协会带动”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群众体育组织。县上要建立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80%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40%以上的学校建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成遍布城镇、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指导作用,选拔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三五期间建立1个县级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给县体育中心增加两名事业编制,招录两名专门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的专业人员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在8个城市街道(社区)和19个乡(镇)建立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站,配备1名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面向农村基层举办5期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 员培训班。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

(六)全民健身服务业特色鲜明。引导和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城镇居民体育消费明显增加,形成规范有序的大众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和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体育旅游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实施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积极争取县级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完善乡镇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和村级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建设,到“十三五”末,实现县、乡、村级体育设施全覆盖。并达到一定的设施水平。

(二)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1、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性措施办法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并加快体育制度的创新。提倡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开办优秀运动队员业余训练,集中力量办好县级业余体校和优秀运动队。

2、加强新时期教练员、运动员队伍的建设。抓好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岗位培训、进修、深造,不断完善学历教育 4 资源认证制度,提高教练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即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健全社会化的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网络。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县社会指导员人数占人口万分之三以上,并坚持每年一次的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努力使群众体育活动经常化,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体协、个人及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不断丰富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要求各乡(镇)、村至少每年举办1-2次以上的体育比赛,县上至少举办2次以上的大型运动会,各协会每月都要有比赛活动。

4、突出四个重点。

(一)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体育活动时 间,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就学、训练上,对具有体育专长的青少年学生要实行加分制和特招制等政策。并通过各类比赛选拔后备人才,促进青少年竞技运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要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积极开展农民喜爱的体育健身活动,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科学文明地开展活动,丰富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

(三)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社区体育要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城市体育先进区活动,重点抓好2至3个社区创体育先进社区。每个社区要建立全民健身站点,努力创建体育组织健全、体育设施完善、体育活动经常、居民健康文明的社区。

(四)加快发展足球运动。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立足球协会,组织举办全县足球联赛,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动足球运动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五)积极挖掘和整理民族体育项目,推动我县民族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三)建成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1、加大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高水平教练员的力度,落实体育优秀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以此推动项目发展,提高运动成绩,全面提升我县竞技体育的竞争实力。建立科学、高效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培养和输送拔尖人才。

2、加大对县级业余训练工作的管理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县业余体校,落实训练经费和训练基地,切实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这一基础工作。

3、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建立完善竞技体育人才的输送管理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输送体系。县业余体校和各中小学校运动队,向银川市及区体校、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并制定业余训练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县体育中心定期对业余体校和学校运动队进行评估,合格的予以授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对各级培养和输送体育优秀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在全县实施《西吉县业余训练工作奖惩办法》及《学校课外体育训练工作责任书》。

(四)着力打造体育品牌。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大力开拓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旅游,着力打造西吉县“火石寨丁香花节暨攀岩活动”及“农民篮球”等品牌活动,努力推动全县各类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提升。充分认识和把握体育无形资产的价值,充分发挥体育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促进体育无形资产与市场结合,与企业联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夯实责任。本实施计划由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县教育体育局(体育中心)牵头,会同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全民健 身实施计划》。县直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县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等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各乡镇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之中,并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按人均1.5元纳入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要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建立体育基金会,吸纳社会资金,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文化、政务信息办公室、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加强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和各级体育赛事、体育健身展示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2

21世纪将是终身体育的时代。“全民健身计划”的颁布实施, 就是倡导和鼓励全社会都投入到健身运动中去, 为终身体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因此, 把“全民健身计划”渗透到“终身体育”中,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和“终身体育”一体的原则, 可促进“全民健身计划”的顺利实施。

1、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体育的整体连贯性, 是“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先决条件

现在我国只强调青少年的体育卫生保健的基本常识, 但婴幼儿和老年体育卫生常识内容没有统一的规范。婴幼儿的体育卫生常识是青少年体育卫生常识的前提和基础, 中老年体育卫生常识是青少年体育卫生常识的延续和发展。这些保健常识的教育是从一而终的连贯内容不能间断, 但现在出现严重断裂现象。这种断层现象的发展, 直接影响“终身体育”, 使“全民健身计划”实施象走崎岖山路举步艰难。因此, 要使“全民健身计划”顺利实施, 保证家庭、学校、社会体育的连贯性至关重要。

在家庭体育方面, 各个家庭所进行体育教育要共同化, 社会各体育组织应该开设家长体育培训班, 各家庭进行体育的内容、方法形式要强调社会性的配备, 为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打基础。

在学校体育中, 除了锻炼身体, 增强体质, 促进身体发展, 更重要的是把“给予体育教育”发展成“自我体育教育”, 改变过去那种认为体育应由父母、教师等教育主体作用于学习主体的学生, 而要培养体育意识, 能力和习惯, 使运动能力和习惯延续到社会中, 达到终身受用的效果。

在社会体育方面, 要在现有的生活环境, 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中完善和发展健身环境, 结合各地区人们的锻炼习惯和需要, 动员社会各层搞体育健身活动, 形成一种整体性的社会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学校体育、家庭体育、社会体育之间协调发展, 使三者关系系统化, 填平学校体育, 家庭体育和社会体育之间鸿沟, 拆除壁垒, 才能把全民健身计划贯穿到终身体育的各个层次中。

2、学校体育在“全民健身计划”中的作用

(1) 学校体育为全健身活动培养大批骨干, 一名学生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到大学毕业, 要接受十几年的正规学校体育教育, 基本上掌握了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和体育知识, 体育运动能力较强, 可以在群众体育活动充当积极分子和骨干力量, 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2) 学校体育有能力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指导员。各级学校都组织各种运动代表队的训练, 不仅为国家竞技运动提供后备理, 而且他们的体育文化水平、运动技术和运动能力都高于其他非体育专业人群。

(3) 学校体育师资是全民健身活动不可忽视的力量。体育教师和体育工作者是开展人们健身计划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师资的特长, 举办各种类型的体育学习班、培训班、培养教练员、裁判员、组织体育俱乐部, 进行体育竞赛或表演, 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启蒙群众的体育参与意识。

(4)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逐步走向社会化可以促进或带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各级学校一般都配备较完整的运动场地设施。充分利用这些条件, 向社会开放, 将对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起到支持和扶持的作用。

3、“全民健身计划”赋予学校体育的新任务

(1) 加强体育理论教育的针对性。突出对学生终身受用体育知识的传授, 在教材选择上要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和专业学习特点以及今后职业需要, 充分体现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要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科学锻炼知识, 并能为他们的学习和今后的职业工作带来好处的体育理论知识为主的教材内容, 这样使学生感到有知识可学, 对今后工作有帮助、用得上、有兴趣、愿意听。

(2) 加强体育锻炼的实用性。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专业所需的职业身体素质, 开展具有康复性、矫正性、职业实用性的体育锻炼, 可有效的增强学生专业必需的身体素质, 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学习与提高, 预防与纠正专业学习、工作对身体带来的不良影响, 减轻专业学习、工作时的身心疲劳。同时还可以帮助学生选择和掌握与今后职业劳动特点相适应的体育锻炼项目与方法。

(3) 重视养生与保健方法的传授。锻炼与保健的有机结合, 才是健身的最佳手段。学校体育的任务能使学生学会锻炼的方法, 站在健身的角度分析, 似乎还不够, 应该进一步深化, 学校体育教学应包括养生与保健方法的教育, 教会学生保健功法、按摩技术、简易自救、互救法、诊断运动损伤的方法、太极拳等。做到体育锻炼身体与养生保健相结合。

(4) 重视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的传授。要参加体育锻炼, 离不了体育器材, 如何使用爱护体育器材或者说科学的使用体育器材, 更好地为健身服务, 也是当前学校体育教育不可忽视的任务。“全民健身计划”中要求家庭做到:“每个家庭拥有一件以上健身器材”。所以, 应重视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传授, 如哑铃、拉力器等, 还应重视学生研究锻炼的新方法、新手段的能力培养。

4、适应“全民健身计划”改进学校体育的建议

学校体育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中能否发挥承前启后的“桥梁”作用, 在体育教学中应着重培养学生具备三个条件, 即终身体育意识、健身参与意识、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一定要适应“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快改革步伐, 树立新的教学观念, 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 健身参与意识和较强的身体素质及运动技能, 并与未来的职业和生活方式结合起来。

(1) 要传授与社会体育密切相关的运动项目, 体育运动项目形式很多。应选择与学生今后从事的职业工作相关的项目, 选择社会体育较流行的项目, 如羽毛球、自行车、跆拳道、瑜伽等。

(2) 要重视学生体育俱乐部建设。可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与兴趣爱好, 组织多种适合学生身体要求与专业特点的锻炼组织, 并在运动器材上给予支持, 教师可加强技术上指导和医务监督, 以达到培养学生自我锻炼的意识和兴趣, 弥补课外体育活动单调乏味之不足。

(3) 要重视学生身体素质薄弱环节的教学, 针对学生耐力素质较差, 中老年心肺发病率高, 人们参与社会体育活动中, 基本姿势、协调性和灵活性差的现状。建议要加强学生耐力素质的训练, 不能因为耐力素质锻炼枯燥、运动量大, 学生不喜欢而放弃, 应鼓励学生通过耐力素质的锻炼。

总之, 搞好“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工作是一项利国利发的好事, 广大体育工作者应负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让我们团结起来, 为振兴中华民族富国强民的体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摘要:“全民健身计划”在全国早已家喻户晓, 实施多年。这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体育实践和跨世纪的伟大事业。体育工作要坚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向, 把发展群众体育,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普遍增强国民体质作为重点”。“全民健身计划”就是大力倡导开展群众体育, 保持一生身心健康。

关键词:全民健身,实施,思考

参考文献

[1]刘光肃.试论学校体育与终身体育[J].体育科学, 1994, 4.

[2]刘吉.谈谈全民健身计划[J].中国体育报, 1994, 3.

[3]能斗寅.全民健身计划的目标及对策[J].天津体院学报, 1994, 3.

[4]赖天德.中国学校体育改革研究[M].北京体院出版社, 1993.

重庆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出台 篇3

在上一个周期,重庆市全民健身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目前,全市累计建成体育场36座、体育馆39座、游泳馆30座;单项体育协会达44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6111名,每万人社体指导员数达15人;体质监测合格率92.6%,位列全国第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

《实施计划》中提出,到2020年,重庆市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7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300万,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3%以上。

为此,重庆将加大场地设施供给,着力构建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面健身设施网络,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同时,将加强社体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确保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体指导员达25名以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到2020年,在已有品牌赛事的基础上,新打造全国知名的品牌赛事活动3至5个,推动每个区县根据地域文化特色打造群体赛事活动,实现“区区有品牌、县县有特色”。

新周期期间,重庆市每年将新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科学指导站10个、社区国民体质监测点10个,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及运动与营养膳食指导服务。同时,推广“运动是良医”等理念,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健身活动指南。

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4

沪府发„20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市民的体育权利,进一步提高上海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率先探索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以及《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发布以来,社会各界积极推进体育生活化、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名列全国前列,健康寿命进一步延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全民健身事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实力增强作出了贡献。

--健身设施大幅增加。已建成社区健身苑点7741个,公共运动场316处764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33个;建成健身步道859条469公里;全市80%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

--健身组织不断壮大。全市建有社区健身俱乐部108个,社区健身团队1万余支;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3000余人;建有社区体育指导站213个;开展了体育健身配送服务,开通社区体育配送网站。

--健身活动创建品牌。每年举行的“全民健身周”、“社区健身大会”、“全民健身节”已成为本市市民体育健身的三大活动;创办了中国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等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各区县积极创立“一区一品”健身活动。

--体质监测深入推进。全市建成9个区级体质监测指导中心和81个社区体质监测站,依据体质测试结果,开具运动处方,指导科学健身,上海市民的身体素质综合指数位列全国第一。

--宣传平台有效拓展。各级体育部门建立门户网站,方便市民进行网上简易体质测试,及时公布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名单,创办《健身时代》栏目交流健身技能,向市民普及健身知识。

虽然上海的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还不完善、不系统,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均公共体育设施数量、面积和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二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还较薄弱,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三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偏低,科学健身指导有待深入;四是政府职能转变、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放大“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效应,以突破性思维、突破性措施,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多元化、健身生活化、资源信息化、服务便民化,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本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体育强国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与上海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的基本满足广大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市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行为和体育生活方式成为更多市民的选择;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市民健身素养普遍增强。市民健身意识、健身知识和健身能力明显提高,体质健康教育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6%。市民主要体质指标处于全国前列水平。

2.健身场地设施显著增加。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社区公共运动场全覆盖。各区县形成相应规模的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体育健身规模和功能进一步拓展。规划并逐步建设“一村一场(灯光球场)”、“一镇一池(游泳池)”、“一街一中心(含健身指导、体育设施、体质测试、团队组织于一体的文体中心)”。社区、村镇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和管理均质化。建成奉贤、松江、宝山、崇明、浦东5个具有运动休闲功能的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基本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3.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探索并逐步形成体育行政部门、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体育社会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构成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并推行社区体育社工服务制度。体育健身俱乐部或协会实现社区全覆盖。基层体育组织的数量不断扩大,社区健身团队达到15000支。

4.青少年体质进一步改善。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每天锻炼1小时、人人学会游泳、阳光体育及大联赛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丰富多彩,深入推进校园足球等活动,每年举办中小学生足球千队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5.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各区县、各行业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广泛建立职工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经常性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在职职工每人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锻炼,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一项以上科学的体育健身锻炼方式。积极组队参加全国体育大会等重大比赛,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积极开展社区体育比赛和活动,推广“体育生活化示范社区”。大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做强做大中国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打造“一街(镇)一品”的全民健身主题特色活动。“全民健身日”、“上海市全民健身节”等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进一步发展。

6.科学健身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市、区(县)、街道(镇)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市民健身技能培训基地实现区县全覆盖。健全18个区(县)级市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监测指导站。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考核及岗位津贴制度,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市常住人口的1.5‰。完善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制度。开展体质监测、健身指导和运动干预相结合的市民体质干预工作,定期公布市民体质和全民健身活动现状调查结果。

7.工作创新实现较大突破。设立“上海市全民健身服务指导中心”,主要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体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处方、信息咨询、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有效管理和处理体育公共服务各项事务。建立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改革发展试点。推进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每年向社会推荐健康、有益、新兴的健身项目。

四、推进重点

以体育生活化、健身科学化、服务便民化为统领,以天天运动、人人健康的“全民健身365”为重点,突破发展瓶颈,创新工作方式,促进上海全民健身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着力提高全民健身工作水平

1.提高市民体质健康水平。重点改善青少年和在职职工体质状况,本市城乡居民体质综合指数高于全国水平。

2.提高市民健身参与程度。重点增强市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倡导市民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健身活动,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程度得到大幅度提升。

3.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将市民体育需求作为民生需求,重点建设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基本满足市民健身需求。

(二)着力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健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站、社区健身团队、基层体育协会等基层体育组织覆盖到居(村)委会,覆盖率达到90%。

2.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健身苑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游泳池、百姓健身房等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到居(村)委会,覆盖率达到95%。

3.推进市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市民健康状况研究、市民体质测定标准、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优秀率达到25%。

4.推进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积极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动员吸引广大市民坚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各区在“一区一品”的基础上,形成80%的街道“一街(镇)一品”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5.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和公共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开放管理模式,完善促进开放的政策和机制,探索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和完善体育场地开放的新途径,力争85%学校场地向公众开放,进一步增加开放时间。

6.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3万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8000人,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三)着力实施全民健身实事工程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工程。在全市大型公园、绿地,建设具有一定标准的符合市民健身需求的300条健身步道;新建300个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各村全覆盖;在郊区乡镇建设50个游泳池,改善游泳池严重不足的现状;对100个社区文化中心或全民健身中心的健身房,实施标准化建设;新建9个市民体质监测中心,实现区县全覆盖。

2.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大力培育全民健身典型示范,推动社会各界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培育国家级、市级职工健身示范基地50个、社区(乡镇)体育生活化示范基地30个、学校场地开放示范校50所、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30个、社区体育示范俱乐部3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示范站30个以及各类先进个人典型。

3.实施全民健身信息工程。建设上海体育地图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市民查询体育健身信息;各区县建立区域全民健身网站,丰富健身电子地图、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全民健身活动信息等内容;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4.实施全民健身配送工程。建立和健全市、区、街道(乡镇)三级配送网络体系,加大配送服务的力度;明确各级配送任务,加强配送职责和功能,扩大配送服务项目、内容,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的各种健身实际需求,促进全社会对体育资源的统筹和体育成果的共享。

5.实施全民健身培训工程。加强全民健身专业技术和素质培训,提高全民健身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建立18个市民全民健身技能培训中心,每年为4万人次市民、2000名各类指导员提供健身技能培训。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购买服务或政策扶植等多种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明城区、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重点支持农村和社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

(二)确保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据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整合体育资源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造体育健身设施;已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进一步加大以健身苑点为标志的全民健身设施的发展和创新力度,重点建设中小型、专项型、适用性强的体育场地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公园绿地开辟健身设施,特别是中心城区要深入挖潜,在高架下、黄浦江两岸、苏州河两岸、绿地、楼宇(顶、地下室)配建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笼式足球、健身步道等多功能运动场所。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制度,对向公众开放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腾出或开辟体育设施,为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四)营造健身氛围

组织实施市民体质监测,逐步建立体质测定数据与市民健康档案数据共享,开具指导科学健身的运动处方,形成市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广大市民体质存在问题和全民健身方法的研究,促进科研成果向改善市民体质方向转换。重视全民健身志愿者资源的开发研究,吸引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不断加大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图书和电子读物,提高全民健身科学素养。

(五)引导健身消费

鼓励和引导市民体育消费,扶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为各种人群提供多种需求的健身服务。规划并建设运动休闲聚集区,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和健身休闲用品。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推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六)推进法治建设

体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神圣职责,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要建立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

六、组织实施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本计划。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为协调机构,负责推进全市实施本计划,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市体育部门每年要将本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市政府。

(二)区县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区县政府每年就实施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区县体育部门在政府任期届满时,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区县政府和市体育部门。

湘潭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5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发〔2011〕2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建设幸福湘潭为出发点,以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任务,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认真建设好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开展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完善好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具有湘潭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居民身体与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占总人口的32%以上,其中城市达到40%以上。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青少年体质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继续完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每年实施8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

(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原则,广泛组织开展户外运动、群众登山、江河横渡、春季长跑、健身展示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打造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各县(市)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少数民族、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80%以上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建有文化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监测,根据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级人民政府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各级人民政府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扶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

(三)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体育指导业务能力,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参与“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加强学校体育设施、体育场地建设。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争创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积极开发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

(四)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

(五)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

(六)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业单位工会、职业体育协会作用,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定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

(七)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精心组织好四年一届的以群众体育项目为主的全市运动会,通过市运会带动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精心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活动。积极开展“中国门球冠军赛湘潭伟人故里行门球赛”等一系列具有湘潭特色、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开展“一县一品”全民健身主题特色品牌活动。县(市)区要继承传统,发挥优势,形成一项具有地方特色、有群众基础、有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带动整个县(市)区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八)加强体育协会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协会组织的建设管理力度,完善体育协会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体育协会的助手和活动比赛的主体作用。以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建设为龙头,着力构建社会化组织网络。积极引导各协会深入基层建立组织,形成上下联动的社会化组织网络,组织和推动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同时实行横向互动,扩面增效。利用我市大型企业多、高校多的优势,积极倡导企业、高校、机关成立系统体育协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由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切实落实好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

(二)加强成效评估。市、县(市)区两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湘政发〔2011〕23号)和本实施计划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据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和健身休闲用品业。

(四)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提高利用率。市、县两级城乡规划部门会同体育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定,组织编制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保障体育设施的合理化、均衡化;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由开发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新增加的公共场地要建设相应规模的体育设施。已建成的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已建成的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体育设施所在地的管理部门要增加经费投入,定期对健身器材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健身器材设施安全使用。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江、湖、山等自然条件,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及健身布道、登山布道等户外运动设施。在市区的湘江风光带兴建一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群众需求的健身场地,添置有关器材,将湘江风光带打造成为我市的全民健身长廊。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对公众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向公众开放的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并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程。公园免费向公众健身开放。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所需有无障碍通道及无障碍设施,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体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体育场馆运营和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体育市场的执法监管,维护市民参加全民健身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做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建立投入和激励机制,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提供培训经费,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6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体育局的相关规划,结合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在巩固我市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一、二阶段成果的基础上,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把提高我市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作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我市群众体育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打造“两个一流”首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培养群众健身习惯,提高我市群众的体育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体育健身氛围;本着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让更多的人享受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实现公共体育设施明显增多,群众体育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显著增强。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重点的具有首府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1.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发展到占全市总人口的45%以上。

2.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级以上标准的人数不断增多;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90%以上。

(二)营造建设环境,引导社会多元化投资,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快规划和兴建覆盖全市的全民健身设施,努力实现群众体育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

3.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多渠道融资,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的经济实用型公益性体育设施明显增加。努力实现市有体育公园,县(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街道)有体育文化广场,社区、行政村有标准小型体育设施。全市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力争达到0.2平方米以上。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教育等有关部门合作,加快学校及单位所属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步伐。

(三)健全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发展壮大群众体育骨干队伍。

5.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建设规范的体育活动站(点),健全和完善我市的全民健身网络。全市90%的城市街道和社区,80%的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普遍建有文体活动站(点)或体育俱乐部。

6.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动态管理,实施“体教结合工程”,建设以田径、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四小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等项目为重点的10所国家级、10所自治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争取创建4-5所国家级青少年俱乐部;加强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7.开创社区体育新局面,开展创建社区体育俱乐部工作;加大职工体育的工作力度,探索职工体育发展的新路子;建设、完善和发展各类体育协会。

8.加强对老年人、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体育工作的组织指导,使不同人群的健身活动协调发展。

9.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努力使全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增长1倍以上。

(四)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提高体育服务水平。

10.提升群众健身消费的理念,发展大众化的体育健身场所,培育体育健身市场,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体育健身消费需求,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11.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发大众化的体育健身产品和多样化的健身服务,使社会家庭拥有体育健身器材的数量明显增加。

(五)加强群众体育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2.全民健身工作由政府统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努力形成政府领导,体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兴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群众体育事业管理体制。

13.建立和完善群众体育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群众体育法制化进程,规范群众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群众体育科研和宣传工作。

14、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更加完善,完成体质测试的人数达到万人以上,为实施科学健身指导提供依据。

15.加强宣传,普遍增强群众体育意识,在各旗县区打造有地方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项目,不断推广健康科学的健身方法。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

1.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认真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协调机构,发挥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协调作用,增强各组成部门履行职责的公信力。

(二)改革体育经费支出结构,增加对群众体育的投入。

3.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要改革体育事业经费的支出结构,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全民健身专项资金,加大公共财政对群众体育的投入力度,保证群众体育事业费的增长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增长而相应增加,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加强对全民健身专项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乱用全民健身专项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

(三)保护扩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模,解决群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

5.以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为主线,以点带面,在突出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的同时,不断延伸;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适应群众健身需求和特点的经济、实用的中、小型公益性体育场地和设施,改善基层体育设施条件。

6.实施政策倾斜,重点对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项目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予以扶持和资助。

7.采取新建、改建、开放、合办等多种途径,为广大群众提供不同类型的体育设施,筹划建设新的体育示范亮点工程。

8.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雪炭工程”建设,做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农村体育先进乡镇”的建设、命名和资助工作。

9.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合作,研究制定《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办法》,切实解决城乡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问题,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四)发挥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提高基层体育组织和骨干队伍的服务能力。

10.扶持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指导站等基层体育社团的发展,改善基层体育社团的工作条件,在人员、活动经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使其成为有组织章程,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地点,有活动经费,常年有特色活动的体育社会团体。鼓励兴办各种类型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

11.制定基层社团的服务标准,坚持开展评比活动,推动基层各类体育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构建以体育总会为龙头,以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主线,以体育俱乐部和健身活动站(点)为基础,以学校、社区、乡镇为重点,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形成纵横互联,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网络化的群众体育组织框架。

12.与工商、园林等部门合作,利用体育设施,依托广场、公园等,建立不同类型的健身活动站(点)或晨(晚)练点等;与文化、教育等部门合作,利用文化馆(站)、学校体育设施等共建文化体育活动站(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与卫生部门合作,建立居民体质测定点或健身指导站,开展体质测定和组织专家进行健康咨询活动。

13.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组织能力、指导水平和工作效率。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成份结构,提高等级质量。每年对在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表彰。在营利性健身场所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

14.充分发挥农村体育教师在农村群众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与教育部门联合,定期表彰为农村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中、小学体育教师。

(五)积极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群众体育创“品牌”健身活动,让体育走进小康生活。

15.积极开展“五个百万人群”和“两个关爱人群”的全民健身周活动。坚持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三下乡”活动,使各项健身活动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要坚持大型与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集中与分散结合,以分散为主;临时性与经常性结合,以经常性为主的原则;坚持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经常化、普遍化、社会化、科学化、制度化、多样化;体现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民族性、传统性、趣味性和健身性。

16.努力创建体育“科学化、生活化、社会化”环境,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和节假日体育等活动形式,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17.建立和完善群众体育信息网络。向群众提供科学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提供方便群众查询的体育健身场所、体育活动组织、体育活动内容等信息。

18.重视青少年和儿童体育。“百万青少年”健身活动要从娃娃抓起,延伸到幼儿体育。指导研究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儿童健身活动的特点,促进青少年健康素质的提高。

19.关心老年人体育工作。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活动,扩大老年人的体育人口,到2015年,城乡基层老年体协达到9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

20.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定期组织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的健身活动。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21.发展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非奥运体育项目。加强对非奥运项目和新兴的健身休闲体育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旅游和体育休闲项目。

22.积极参加和举办群众性综合运动会,积极探索大型群体活动规律,发挥其综合效益,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

(六)加强群众体育法制建设、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23.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行为。

24.发挥我市的各级体育院校的作用,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应用研究和开发推广健身新项目;根据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分析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的“小康体育”指标体系。

25.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全民健身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健身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工作考核评价

(一)《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既是群众体育“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也是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树立强烈的目标责任意识和基层服务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完成《纲要》所确定的奋斗目标。

(二)结合本计划,制定《呼和浩特市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7

西吉县委充分发挥独特的农业资源优势, 做大做强现代农作物种业,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繁荣、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粮食增产, 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利用项目扶持, 在西吉县将台乡佳立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示范区建设一个农作物品种展示园区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及农作物新品种展示, 在全县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通过项目的实施, 切实提高了种业工程建设效率, 净化了种业市场, 为农业丰收、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 目标任务

2016年开展区、市、县级各类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18组164个品种, 生产试验6组16个品种, 强化种子质量监管, 对持证种子企业和重点乡镇的种子门市部开展种子质量抽验, 对马铃薯种薯田块进行田间种植鉴定, 抽验面积占生产总面积的50%。建设1个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 通过展示、示范、推广最适宜当地的优质、高效、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品种及配套技术, 引导农民种植优质新品种, 发挥园区规模带动、辐射推广、信息交流、科普教育等功能。

2 实施情况

在将台乡牟荣村宁夏佳立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隔壁, 租用宁夏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公司耕地7.06 hm2, 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及农作物新品种展示。

2.1 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

开展小麦、玉米、马铃薯、谷子、蔬菜等8类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12组164个品种, 生产试验6组16个品种。展示示范玉米、马铃薯、西芹等3类农作物新品种96个。

2.2 农作物新品种展示

在将台乡佳立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示范区建设一个农作物品种展示园区, 建设面积7.06 hm2, 展示示范玉米、马铃薯、西芹等3类农作物新品种96个。

2.3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在全县开展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 主要有马铃薯、玉米、小米、胡麻、莜麦、荞麦、芹菜等农作物及蔬菜种子, 强化种子质量监管[1]。

3 采取的措施

3.1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设立项目专项资金账户, 确保专款专用, 不挪作它用。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和有关财务规定执行[2]。

3.2 创新工作机制

完善“产业导向、政府支持、联合协作、科学评价”品种创新机制;构建“专家指导+企业主体+基地依托+农户参与”的种业产供销、育繁推机制, 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3,4]。

3.3 加强宣传培训

多层次举办技术培训班, 对农户、种子经营户、基地农民技术员、技术人员分别进行培训, 印发试验有关技术资料。在作物生长适应期组织种子经营单位、种植大户、企业、农技人员、相关行政人员等现场观摩, 并大力宣传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的典型经验、意义、成效, 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4 结语

作为农业科技人员, 笔者认识到通过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试验示范, 辐射带动了西吉县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更新和普及, 对示范带动全县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入户率起到了十分显著的推动作用;通过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平台, 使农作物种子新品种展示示范发挥了窗口作用, 带动农民种植新优品种和流通, 企业通过园区展示示范推广新优品种, 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促进西吉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升级。支持种子企业延伸销售网点, 进一步健全农作物良种推广网络, 把销售终端延伸到村组, 方便农民购种。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 加快新品种推广。同时加强种子管理, 着力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参考文献

[1]吕小瑞.甘肃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存在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与信息, 2015 (13) :64-66.

[2]阮晓亮.浙江农作物种业优先发展的实践与探讨[J].浙江农业科学, 2015, 56 (4) :453-454.

[3]夏龙平.上海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对策研究[J].上海农村经济, 2015 (11) :21-24.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8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工作目标

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 “三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升,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3.工作任务

3.1突出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资格治理

在生产环节中,着力解决县域农资生产企业质量等问题,坚决打击生产假劣农资的地下黑窝点;在流通环节,严格农资经营商准入条件,取缔农业技术不高和利用推广经营农业技术人员注册的农资经营商店。

3.2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督检查

推动建立健全田间生产档案制度,对全县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与规模种植基地实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加大现场检查和抽查力度,杜绝使用5种高毒农药和禁限用农药。

3.3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结合农资打假活动,切实加强农药、肥料、种子等重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3.4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有针对性的开展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的监督抽查。形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快速检测为主体,例行监督抽查为支撑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3.5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进度

结合永吉县农业生产实际,积极向省农委等上级部门申报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探索和创新“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和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模式。

3.6抓好“三品”管理和认证工作

督促“三品”生产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执行认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进行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对生产基地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检查,及时制止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3.7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与农技推广工作相结合

把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作为农技推广工作重要内容,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纳入农产品监督管理中来,结合科技之春活动,积极推广安全、高效、实用的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农业投入品,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生产。

3.8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

2010年永吉县将形成县、乡两级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在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牌子,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中,增加相应职能的“镶嵌模式”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4.工作措施

4.1加强领导,建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各乡镇(区)主管农业镇长任副组长,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和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区)农业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4.2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舆论监督

通过永吉电视台等媒体或采取集市咨询、印发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引导教育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种培训,开展全县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技能,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4.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各乡镇(区)、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乡联动、共同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加强监管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

4.4强化责任,明确要求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篇9

全民健身事关全体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全民健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以下简称《计划》),以及《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三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全社会参与健身事业,推动健身服务常态化,促进健身活动生活化,切实提高全县公民体质和健康水平,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提高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水平,为推动泰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公办民助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提供便捷、实用的基本体育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事业。

(二)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城乡,重在基层,兼顾城乡居民各类健身需求,大力促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各地体育发展水平实际,根据自然条件、生态环境、文化风俗特点,科学合理布局全民健身设施,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县体育健身设施全面改善,体育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全县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参与健身的技术水平、知识水平和理解水平得到普遍提高。每周参加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健身人数的比例达到3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其他各人群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高于国家规定的平均水平。

(二)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在校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体育健身设施全面改善。形成城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城区居民骑车10分钟到达健身晨晚练点,20分钟到达全民健身中心,30分钟抵达大中型体育中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健全县、乡镇、行政村三级全民健身的纵向组织网络。形成覆盖主要人群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等全民健身的横向组织网络。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爱、普及面广、参与面宽的健身项目。积极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倡导每人参与1个运动项目,掌握2种健身方法,每周参加3次以上活动。

(六)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体质监测指导机构更加健全,监测服务更加方便;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健身指导更加常态,实现1个乡镇设有1个健身指导站,配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和3个乡镇体育志愿者。到2015年,全县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人以上。

(七)工作方式实现较大突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领导、决策、动员、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机制,有效管理体育公共服务各项事务。探索建立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评价途径和结果应用。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健身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广告,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依托重大体育赛事和经贸文化、民间民俗等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认真组织“全民健身日”活动项目的展示展演及相关赛事,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倡导人人健身、终身健身,促进形成全社会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实施五大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工程。到2012年,“农村体育健身工程”100%覆盖全县行政村;到2015年,我县争取建成一个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馆(池)、一个标准体育馆,和1条以上的登山步道,100%的乡镇建有一个以上体育活动场所,为有条件的乡镇配建多功能体育健身设施。

实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程。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在课余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探索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和多种形式的开放管理模式,完善促进学校场地开放的政策和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在课余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到2015年,实现30%的学校场地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

实施全民健身指导志愿服务工程。设立体育指导站(点),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岗位津贴制度,给予志愿服务的体育指导员统一培训、配发上岗证、配服装、发放津贴等待遇。每年评选若干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等。加强全民健身专业技术和素质培训,每年全县免费培训志愿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到2015年要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入行政村进行健身指导,加快提升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要健全和完善体育总会组织,普遍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进城区、乡镇体育指导站(点)建设。

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工程。充分利用我县自然条件和民俗资源,打造泰宁特色的山地户外运动品牌项目和民俗节庆体育品牌项目,逐步提升赛事规格和规模,提高赛事承办水平和影响力,并加快转化为民众可以参与的户外运动健身产品,做好自己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同时实现一县一品。

实施全民健身信息工程。建设全民健身网站,发布各类全民健身资讯。开发全民健身电子地图,方便查询和定位包括学校体育场馆在内的各类体育健身场所信息。

(三)加强城乡统筹,加快设施建设

各级各单位都要把建设适合本区域本单位人群健身需要的健身设施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大投入,完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增加体育健身设施,中心城区配建多功能运动场所。加强城乡统筹,科学制定乡镇、行政村与社区的健身设施配备标准,因地制宜配建健身设施,促进城乡健身设施均衡发展。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开发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造体育健身设施。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分级对住宅区的体育健身设施进行审核和验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税收优惠。

(四)积极组织活动,覆盖各类人群

全面开展各类人群的健身活动。积极组织举办好全县综合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发挥其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引领作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推动青少年、老年人、农民、职工、妇女五大人群的健身活动。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保证学生坚持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

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增加对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的投入。充分发挥农民体育协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办好乡镇农民运动会。

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办好机关运动会和进城务工人员健身活动,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全面发展老年人体育。充分发挥老体协的作用,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为老年人活动提供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机构提供体育设施。

大力推动残疾人体育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健全残疾人体育协会组织,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每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各部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职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十二五”期间每年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经费人均不少于4元,群众体育人均事业经费不低于1.6元,群众体育财政经费年增长比例不小于5%。此外,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据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三)强化工作合力。体育部门要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头落实本实施计划中要求的相关人群的体育健身,推进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促进全县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体育行政部门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及办公用房、体育设施、工作人员、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要予以支持。城区居委会、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体育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支持职工体育组织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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