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2024-09-08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精选10篇)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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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评估个人购房财力的七大步骤

第一步:看现金等价物

此概念源自会计学,即评估你的现金,不应该看你的银行存款,还应看变现能力比较的各类股票、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 国库券 债券 股票 基金

第二步:算资金周转

还款是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一定看自己的资金周转

资金周转留存=平均月开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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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计算筹款能力

筹款能力=现金等价物-资金周转留存 其他突进的筹款(如典当、亲友资助)

第四步:计算月收入

月收入=工资收入 其他收益(如股票、债券等已经准备卖出筹资金,则此收益不能计算入内)

第五步:每月合理还款能力

合理还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步:估算银行可借款额

根据自己的每月合理还款能力和可以贷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贷款年限的平衡,计算可得

第七步:估算最大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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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房款=筹款能力(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 公积金可贷金额

其中筹款能力 / 最大房款 >20%~30%

20%为购新房,30%为二手房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购住房应该符合申请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购房贷款范围;

2:在具备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的同时,还应具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

3: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为30万元。

4: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

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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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1份。

2: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户口薄(并随带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是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说明

3: 原产权证1份;现房权证中应注明是商品房、平价房或安居房

4:经由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份;

5: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借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2份

7: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1套:公积金借款合同6本、商业性借款合同5本,抵押合同4本;担保合同1份;

8: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的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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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每人各1份

9: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每人各1份

10: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根据备注情况确定,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三资企业员工由单位提供月收入证明;私营工商业者提供单位近期营业税、所得税及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存单、有价证券以及经常性汇款来源证明等)

11: 如以上资产属申请人家庭成员所有,需附送有关家庭成员同意共同还款承诺书1份

12: 已存满规定期限的住房储蓄存单和(或)存折1份(申请住房储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必)

13: 企业允许借款申请办理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证明1份(申请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

一般银行会让您递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材料,收入证明及有效的交易证明材料。然后进行审批,签定借款合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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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款。

先来说说身份证明,一般来说只要提供身份证即可,护照、现役军人证也同样有效。但要注意,买卖合同上购买方的全部人员和其配偶都要提供。未成年人还未领取身份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应提供出生证明。

婚姻证明;指上列人员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明书,已成年而未婚的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异的人士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也可)和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的应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户口簿上已注明丧偶也可)及丧偶未再婚证明。这些证明可到工作单位或街道政局开具。

再来说说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应加盖工作单位的有效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单位地址以备银行核查。

另外还要提供您购买房屋的买卖合同和上家原产证的复印件以及由中介机构见证盖章的预付房款收据。

再来说说贷款涉及的费用,由于二手房交易的特殊性,银行一般会指定贷款担保公司提供服务,担保公司一般会收取手续费和担保费。另外客户还需购规定的保险,如涉及贷款公证还需交纳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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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很关心贷款发放的时间,一般在收齐材料后三~五个工作日便可至银行签约。将在交易中心出他项权利证明后三~五个工作日左右发放。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要注意平时各种日常费用的准时支付,如水电煤气,电话、手机等费用的拖欠均会影响个人的信用值而影响贷款审核。

冲还款掌握两个时段两种方式

许多市民在还贷模式上选择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共同还贷,借款人可根据自己公积金缴纳情况到银行测算可以获得的贷款金额和每月还款数。假设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1200元,商业贷款还款1000,若提取公积金为1万元,选择“余额冲贷法”,提取的公积金应先归还当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剩余金额7800元(10000-1200-1000)可一次性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尚有余额时,可冲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冲贷后,借款人可选择月还款额不变,缩短原还款期限方式,或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方式进行还贷。上例如果选择”逐月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200不变,提取公积金1万元按照先扣公积金贷款再扣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顺序每月连续扣除,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金额充入还款银行卡中。两种还贷法市民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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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

提取还贷时间两时段要掌握:借款人9月至第二年3月底签订授权书的,第二年4月-6月份办理提取还贷划款;4月至8月底签订授权书的,9月-10月份办理提取还贷划款。申请提取还贷的地点为个人住房贷款原贷款银行;提取还贷的资金储备方式有特别要求,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还贷的规定,提取还贷资金一律不得提现和消费,只能用于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需申办一张金穗借记卡,签署《委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委托银行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划入借款人帐户,用于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另外,借款人欲变更提到还贷内容,应在规定的提取还贷时间之前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授权书》。

购买二手房交易按揭贷款的基本操作流程

一、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二、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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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三、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杨浦、普陀、黄浦、长宁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四、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

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五、签贷款协议,公证,保险

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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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七、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

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八、银行放款

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两证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所贷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647.html

 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有请求吗_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申诉请求 http://s.yingle.com/y/ld/1157646.html

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_哪些情形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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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_个体老板不开工资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644.html

 劳动合同到期不得终止的情况_应如何终止劳动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643.html

 如何防范签订劳动合同纠纷_应该怎么约定试用期 http://s.yingle.com/y/ld/1157642.html

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2018)_工伤死亡赔偿金应当如何支付 http://s.yingle.com/y/ld/1157641.html

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640.html

 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_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怎样认定 http://s.yingle.com/y/ld/1157639.html

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工伤待遇_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y/ld/1157638.html

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_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能索赔吗 http://s.yingle.com/y/ld/1157637.html

 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 http://s.yingle.com/y/ld/1157636.html 保密协议应如何签订_保密协议如何解除 http://s.yingle.com/y/ld/1157635.html

 工伤赔偿是怎样计算的_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http://s.yingle.com/y/ld/1157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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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如何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_如何计算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http://s.yingle.com/y/ld/1157633.html

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_工伤索赔由谁来举证 http://s.yingle.com/y/ld/1157632.html

 复退军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http://s.yingle.com/y/ld/1157631.html

 出差在外的双休日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http://s.yingle.com/y/ld/1157630.html

 劳动者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_过了劳动仲裁时效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629.html

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_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http://s.yingle.com/y/ld/1157628.html

 怎么计算年休假工资_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http://s.yingle.com/y/ld/1157627.html

 劳动合同要怎么续签_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http://s.yingle.com/y/ld/1157626.html

 调岗调薪算不算劳动合同变更_劳动合同变更需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y/ld/1157625.html

 加班工资能以调休代替吗_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 http://s.yingle.com/y/ld/1157624.html

 涉外劳务与境内劳动派遣区别

http://s.yingle.com/y/ld/1157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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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_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622.html

 事实劳动关系之探究

http://s.yingle.com/y/ld/1157621.html

 服务期该如何约定_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620.html

  劳动合同的订立 http://s.yingle.com/y/ld/1157619.html 节假日加班受伤是工伤吗_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http://s.yingle.com/y/ld/1157618.html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_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http://s.yingle.com/y/ld/1157617.html

 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续延至三期满 http://s.yingle.com/y/ld/1157616.html

 试用期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615.html

 怎样保护女职工的权益_女职工权益被侵害该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614.html

 非法辞退员工怎么支付经济补偿_这时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http://s.yingle.com/y/ld/1157613.html

 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内容_劳动报酬应该怎么支付 http://s.yingle.com/y/ld/1157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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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哪些资料_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http://s.yingle.com/y/ld/1157611.html

 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http://s.yingle.com/y/ld/1157610.html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_打了工资条不给钱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609.html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什么义务 http://s.yingle.com/y/ld/1157608.html

 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由谁缴纳_如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 http://s.yingle.com/y/ld/1157607.html

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_该鉴定结论的作出要多久 http://s.yingle.com/y/ld/1157606.html

  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http://s.yingle.com/y/ld/1157605.html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_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http://s.yingle.com/y/ld/1157604.html

 国际劳务派遣机构分类

http://s.yingle.com/y/ld/1157603.html

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_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http://s.yingle.com/y/ld/1157602.html

 加班费的保护时效是多久_劳动者如何打赢加班费官司 http://s.yingle.com/y/ld/1157601.html

 如何约定服务期_约定了服务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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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推行绩效工资重在科学建立评估机制 http://s.yingle.com/y/ld/1157599.html

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_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 http://s.yingle.com/y/ld/1157598.html

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劳动者如何应对 http://s.yingle.com/y/ld/1157597.html

 违反保密协议如何赔偿_员工如何赔偿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http://s.yingle.com/y/ld/1157596.html

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_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ld/1157595.html

 劳动者的工资应该怎么支付_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94.html

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支付_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93.html

 2018探亲假最新规定

http://s.yingle.com/y/ld/1157592.html

 劳动者享有什么基本权利

http://s.yingle.com/y/ld/1157591.html

 保密协议应具备的条款_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ld/1157590.html

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发生时间_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咋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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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单位辞退员工的方式_单位能辞退哺乳期女工吗 http://s.yingle.com/y/ld/1157588.html

 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_追讨加班费有时间限制吗 http://s.yingle.com/y/ld/1157587.html

 用人单位能辞退工伤员工吗_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86.html

 协议脱产实习时我应享有什么权利 http://s.yingle.com/y/ld/1157585.html

  终止合同的条件 http://s.yingle.com/y/ld/1157584.html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2018)是怎样的_非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http://s.yingle.com/y/ld/1157583.html

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多久_工伤认定申请过时限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82.html

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_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http://s.yingle.com/y/ld/1157581.html

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

http://s.yingle.com/y/ld/1157580.html

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_加班的证据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ld/1157579.html

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_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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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_劳动争议申诉时效怎么算 http://s.yingle.com/y/ld/1157577.html

 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_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 http://s.yingle.com/y/ld/1157576.html

  婚假有多少天 http://s.yingle.com/y/ld/1157575.html 员工患病能否变更劳动合同_员工患病如何变更劳动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574.html

 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_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73.html

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_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y/ld/1157572.html

 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_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ld/1157571.html

 单位拖欠工资应怎么赔偿_劳动者应该如何应对拖欠工资 http://s.yingle.com/y/ld/1157570.html

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规定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y/ld/1157569.html

 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http://s.yingle.com/y/ld/1157568.html

 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_劳动者应保存哪些劳动关系证明 http://s.yingle.com/y/ld/1157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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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劳动仲裁受理哪些争议_职工应去哪儿申请劳动仲裁 http://s.yingle.com/y/ld/1157566.html

 经济补偿金应当怎么计算

http://s.yingle.com/y/ld/1157565.html

 我国法定节假日有哪些_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http://s.yingle.com/y/ld/1157564.html

  劳动争议的处理 http://s.yingle.com/y/ld/1157563.html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_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http://s.yingle.com/y/ld/1157562.html

 学生打工被欠工资可受劳动法保护吗 http://s.yingle.com/y/ld/1157561.html

 怎样认定不能胜任工作_不能胜任工作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http://s.yingle.com/y/ld/1157560.html

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_加班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ld/1157559.html

 最低工资标准如何适用_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项目 http://s.yingle.com/y/ld/1157558.html

 竞业限制有没有补偿_如何应对竞业限制纠纷 http://s.yingle.com/y/ld/1157557.html

 公司的试用和实习一样吗

http://s.yingle.com/y/ld/1157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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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 工伤鉴定应如何进行_工伤鉴定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http://s.yingle.com/y/ld/1157555.html

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哪些_女职工如何休产假 http://s.yingle.com/y/ld/1157554.html

 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_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ld/1157553.html

 集体协商的原则和内容

http://s.yingle.com/y/ld/1157552.html

 保密协议的主要条款_签订保密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http://s.yingle.com/y/ld/1157551.html

 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_单位能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http://s.yingle.com/y/ld/1157550.html

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_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风险 http://s.yingle.com/y/ld/1157549.html

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_应该如何约定工资 http://s.yingle.com/y/ld/1157548.html

二手房按揭贷款步骤 篇2

要顺利取得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要分“七步走”:

第一步: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购房人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

产证明;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第四步: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对借款人和售房人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对交易房屋进行房价评估,所评估价值作为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购房者须交纳所购房屋价值4‰的律师费。第五步: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步: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篇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拥有所有权的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该房屋是在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贷款总额为

元,贷款总期限为

年,每月应偿还

元,甲方已经偿还到了

月。

第三条

该房屋的购房款由两部分组成:

(1)向甲方支付的购房款: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万元;

(2)向银行偿还按按揭贷款:自

****年**月**日起的银行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乙方应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连同该房屋的钥匙、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按揭贷款相关手续,以及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物品,一并交给乙方。

第五条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所有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包括甲方对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缴纳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税费。第六条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向甲方支付了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金10万元。

第七条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否则,如果导致甲方在银行征信系统出现不良记录,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在乙方偿还完毕银行按揭贷款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应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如甲方不予配合,则应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过户时应当交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签订日期: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篇4

榆次农商行迎宾支行个人二手房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为促进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承诺恪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范围为: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限中国籍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因购买房屋(含住房和商用房的二手房)向甲方申请房屋按揭贷款。甲方按照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有关个人房屋按揭贷款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向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商用房贷款。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明确现行的借款人应具备的申请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荐借款申请人。在借款人申请借款应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动时,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 1

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收集相关申请资料。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借款人申请资料是齐全、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乙方应保证该申请资料均是借款人本人之相关资料。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应提供资料的清单,并在作出修改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资料清单向借款申请人收齐资料,且保证所收资料的完整性符合上述资料清单的要求,同时应提供甲方进行贷款审查所需要的所有必要信息。

2、乙方应确保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乙方应认真核对并承担审核责任。

3、乙方应认真验看并确保时效性资料的有效期,以及资料签发机关或单位的有效性。

第四条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并应在收到齐全的借款人申请资料的 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是否同意向该借款人贷款的答复。甲方将与同意给予贷款的借款人签订甲方提供格式的贷款合同。

第五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乙方将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所有贷款人发放了贷款的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协议项下单笔贷款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帐户之日起,至乙方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妥相应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获得《房地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抵押)》原件之日止。担保范围为该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银行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同意在按本协议规定办理首笔业务前,在该保证金账户中存放保证金 万元整。并且,乙方办理每一单笔业务前,若该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乙方应担保之款项金额的 %的,乙方应于 天内向甲方补足该差额,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直至乙方补足本条约定的保证金差额为止。合作期间内,乙方存放甲方的保证金帐户余额必须高于 万元整。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将拒绝并退回借款申请,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方面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1、借款申请人提供重要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

2、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无效;

3、房屋买卖交易不真实;

4、其他损害或将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

5、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或情况且仍未获得补救或更正。

如在贷款发放后发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或追回贷款。如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通过采取措施(诉讼、仲裁方式除外)未能追回贷款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或要求由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尚未清偿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银行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当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对借款人尚未清偿的全部本息以及相应的罚息、违约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

1、在任何时间,甲方发现乙方帮助借款人提供虚假、不实或不符合本协议要求之借款申请资料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未能确保借款人申请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以及与借款人本人相对应的;

3、乙方不再具备从事房地产中介的资质;

4、乙方资信严重下降,或涉及严重影响其资产、履约能力的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索赔、强制执行、司法保全等;

5、乙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保证、陈述、承诺或任一责任或义务;

6、其他任何损害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九条 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应向借款人明示与购房、贷款有关的所有收费事项的收费标准,不得要求借款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任何损失。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是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的权利和资质经营、从事其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活动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乙方并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保持该完全的权利和资质。

第十一条 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提供与本协议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协助。

第十二条 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有关的借款人主张、追索、实现甲方在贷款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包括抵押权的实现等。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任何一方对上述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

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等违约而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进一步协商。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但在协议执行期间,若遇监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政策调整时,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协议共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

甲方:(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并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篇5

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按揭+公积金)

二手房可以选择按揭贷款也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月供是根据贷款利率来计算的,最高年限和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加在一起不能超过70年!

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⑥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⑦上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房产评估报告。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个人二手房贷款 篇6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二手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自筹购房款(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20%。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高于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与银行认可评估价格孰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基础上,按比例进行浮动。具体浮动比例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

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

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的本金保持不变,利息按上个月剩余本金计算。

◆阶段性等额本息

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年)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阶段性等额本金

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年)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仅限于一年期及一年期以内的贷款)。

贷款担保

以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龄不超过当地邮储银行规定年限、且能够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作为主要担保;借款申请人要求在抵押登记之前提前发放贷款的,应由邮储银行认可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供保证担保。

办理渠道

申请人本人向当地开办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

最快2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贷款发放时限由当地二手住房过户、抵押登记的时间长短决定。办理流程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房产过户→落实贷款担保→银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申请资料

◆购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职业与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售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证书、配偶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为购房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应经过银行审核(或准入),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银行经审核,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的其他资料。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二手房按揭流程2 篇7

第一步:看房选房

选择二手房最头疼的就是找房源,其实也有多种渠道,第一,到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寻找个人房源信息。第二,通过亲戚朋友或熟人同事介绍个人房源信息。第二步:产权审查

第一,检验二手房所有权,审查该房的“两证”(房产证、市局的房子有土地证)及相关文件(原购房协议、原购房发票等); 第二,房子的产权是否与他人共同拥有;

第三,交易前查看房屋有无其人债权债务纠纷或行政机关等查封; 第四,审查房屋有无抵押等情况;

第五,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是否为→(央产)第六,是否鲎猓凶馊耸欠褚丫牌畔裙郝蛉?/DIV> 第三步:签订合同

签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在购买合同或协议中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及业主对客户的承诺等,明确违约责任。如到期未交房、单方悔约及其他违约情况的具体处理应注明,避免在交款时(过户、付款)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步:“两证”过户

签订合同买方需交付定金,购房者和房主到该房屋房证填发单位区房产局办理过户,过户前买方交齐全款。办好《房屋所有权证》后,购房者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证(只有市局有土地证)。

第五步:申请贷款

购房者申请贷款时需要带相关证件。然后向担保公司(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过担保公司(银行)的调查审批后,购房者要签署一系列设定抵押所需的资料。第六步:办理房贷

在相关部门(签约中心)指导下,等一切证件办齐后,双方用自己的身份证开设账户,银行将购房者申请的贷款划至房东的账户上,购房者自己的账户以后就是每个月还款的账户了。第七步:收房入住

经历了前期一些周折,但到最终的验房收房也是一件不可忽视的问题,(水电、物业、供暖,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二手房买卖程序指引

二手房是针对新建商品以及房改时出售公房而产生的特有概念。二手房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存量房屋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目 的

购买二手商品房的目的无非是自用或是投资两种。有些人把二手房买卖看得很简单,也有些人把二手房买卖看得很复杂,其实这都是误解。本书的目的,就在于消除人们的误解和偏见,给读者提供切实可行的交易方面的指导。

二手房购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闲置的除外。

卖方主体资格审查

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转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作为交易主体的特别审查

二手房交易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审查(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交易的书面文件。

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特别审查

二手房交易主体是国有(企业)应当审查(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二手房交易主体是集体企业的应当审查(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文件。

二手房的买卖,也就是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二手房的买卖应当依法进行,应当维护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二手房买卖涉及的法律很多,但是一般来讲,会涉及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或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适用范围

本书的有关内容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二手房买卖,公有住房、经济适用初次出售在此不涉及。对二的房交易的调查与审核

权属审查;

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为慎重起见,购买者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统一性。了解拟交易的房屋是否有产权争议。

房地产登记机关,是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地产管理机关。不同的城市设定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名称不一致。如:北京现在归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天津是天津市房屋管局。如果你没有时间或专业知识,可以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中介机构代为审查和调查。

共有财产审查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共有权人。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个别财产制为补充的婚姻财产制度。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认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提交个别财产协议。

权利限制审查

二手房交易前,卖房人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查封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二手房交易前,买房人应当审查行政机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对房地产采取查封措施的行政机关有税务机关、海关、公安机关等。有权采取限制措施的有建设行政管理机关。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出卖抵押的房屋,无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只要通知抵押权人即可。但是,买房人有承担所购房屋被追及还债的风险。?

出卖人在出卖二手房前,应当将要出售的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买卖合同无效。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优先购买权审查

共有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种出租关系不管是定期的还是临时的,均不能剥夺。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如果没有取得优先购买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买房人应当注意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购买人应当注意,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通过拍卖购买二手房的,也应当注意优先购买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关注共有权人、承租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有效证明,应当关注拍卖程序是否规定了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力行使条件。

购买人和房产经纪人应当注意,以下情形的二手房禁止买卖: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但是没有将出卖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若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还要审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之一: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我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住房。确需出售的,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单价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当事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二手房买卖合同详解

合同内容

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参照示范文本自行拟订合同条款。

自拟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及排除对方权利的内容,自拟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应当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产权人的姓名一致。

住所一般写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如果居住地与身份证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居住一年以上的地址为住所地。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至范围

二手房坐落的地点应当叙述清楚,有关街道、楼号等应当使用地名管理机构核准的名称,并应当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一致。

房屋面积应当记载清楚、并应当与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一致。(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拔用地使用权和租赁用地使用权。租赁用地一般限于工业厂房用地。

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或者土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准。二手房卖方应当出示土地使用证或者提供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一般都提供不了,只有房产证)。(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国家实行用地性质管制和建筑工程使用管制制度。购房人购买房屋时,应当审查房屋 的使用性质。住宅用房未经小区内区分所有权人(业主)的一致同意,不能改做餐厅、歌厅等商业用途。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状况; 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应当在合同中表述清楚,应当与房屋所有权记载的一致。房屋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的名称、质量状况应当表述清楚。房屋的装饰应当写清楚。

由税收上的考虑,有关装饰特别是可移动的装饰物的转让可以另行签订合同。(6)二手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二手房买卖价格应当确定。

支付方式可以用现金支付或者银行转帐支付,支付时间应当明确。(7)二手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房屋交付和验收的时间。(8)住户户口的迁移。

如果出卖人户口所在地是出售的房屋,应当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的时间。(9)维修基金的处理

公共维修基金是购房人筹集的用以进行公共设施大装修或者更新改造设施的基金。是房屋所有人的权益。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处理作出约定。(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实施对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主擅自解除合同的救济措施。一般可以约定 支付违约金。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时就合同的效力、履行、理解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一般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因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及到不动产,所以,应当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应当准确书写仲裁机构的名称。如:北京仲裁委员会,而不是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注意,仲裁是按照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而且是一裁终局。(12)买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有其他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叙述清楚。各方签字

签字可以是书写签名,也可以是印章签名。按照我国的交易惯例,一般要求有印章签名。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应当附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公证)。二手房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权随之转移,土地使用年限应在合同中如实记 明。土地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书记载的年限减去已经使用的年限的差额。(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土 地使用年限应在合同中如实约定。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拔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 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限制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公共维修基金的交割

二手房买卖的房地产中介服务 相关术语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服务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经纪,是指向进行房地产的开发、转让、抵押、租赁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有偿提供居间介绍服务的营业性活动。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经纪活动除外。

房地产代理,指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房屋买卖、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方面的服务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咨询人员,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评价员。房地产估价师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

房 产估价员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

房地产经纪人,是指具备经纪人条件(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房地产经纪执业程序

在二手房中介服务中,委托人注意核验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以确保相关人员具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具有与职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要核验房地产经纪组织和执业经纪人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手续和注记手续证明。

在目前二手房地产买卖中介服务中,问题最多提房地产经纪业务。委托人应当注意经纪人的执业程序。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执业:(1)向委托人出示《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校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2)从事需要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的业务项目,应参照市房地局、市工商局制定的 示范合同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3)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后,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市或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 案;

(4)履行合同期间,向当事人各方如实、及时报告约定机会和交易情况;(5)记录经纪业务交易情况,妥善保存有关资料;(6)按合同规定收取服务费,开具统一发票。房地产经纪中的禁止行为 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员在执业中禁止有下列行为:

(1)无照经营、超越其核准的经纪业务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2)隐瞒非商业秘密的有关经纪活动的重要事项;(3)弄虚作假,提供不实的信息,或签订虚假合同;

(4)采取引诱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招揽业务或促成交易;(5)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或允许他人利用自己名义从事房 地产经纪业务;

(6)利用已经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或他人掌握的经营信息,采取不正当手段,转移业务,背弃合作,侵吞劳动成果,或损害委托人利益;

(7)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从事本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 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组织内兼职;

索取或收受委托合同规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包括房地产经纪组织以包销 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房地产经纪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便利,在委托的客户之间,通过压低卖出价格,自行收购,再抬高价格出卖给购房者,牟利不当利益; 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房地产中介的收费

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政府制定有指导价。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服务费由房地产经纪人与当事人在下列收费标准内自行议定,并在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交付:

(1)居间介绍或者代理房屋买卖的,按成交价的3%以下收取;

(2)居间介绍或者代理房屋租赁的,按月租金的100%以下一次性收取;(3)提供咨询服务的,服务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中介服务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的签章

为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

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在合同中标明名称、地址、电话和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并签字盖章。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合同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3)合同履行期限;

(4)佣金金额或者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时间;(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6)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房地产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房地产中介合同可使用《房地产居间合同》示范文本。各房地产经纪组织使用自行制 定的含有格式条款的房地产经纪合同。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

(审核贷款、抵押协议

二手房买受人如果要申请购房贷款,接受买受人委托的律师应协助买受人审核有关贷 款条件和文件、签署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协议、抵押协议。审核担保

保险协议

贷款银行一般均要求买受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贷款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和商业贷款的保险公司保险。买受人的律师应协助买受人审核有关文件,指导买受人签署担保协议、保险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核对担保费、。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的条件要求

1. 具有当地市城填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在本市(包括所属区县)购买自住住房; 4.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 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6. 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 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手房住房贷款额和期限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规定

1. 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 《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 30%;AA级的可上浮15%。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受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

非住宅房屋贷款

非居住房屋只能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具体贷款条件、金额、期限、利率可与具体贷款银 行谈判确定。

二手房转让,存在贷款情况的处理

(1)出让人已全部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的或没有贷款抵押的购房人可直接申请贷 款。(2)如出让人未全部还清贷款且尚有抵押登记的,购房人可采用转按揭或先全额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重新申请贷款。转按揭贷款的一般流程为:

a、出卖人取得贷款银行转让抵押房屋的同意; b、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c、提交买卖合同及买受人贷款资料交银行审核;

d、同意贷款后与转让方及原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变更协议; e、买卖双方办理保险合同的变更手续; f、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房款的提存或监管

保证房款安全的方法

为保障交易的安全性,买受人可以协议将房款委托银行监管。委托房款监管的操作 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可将购房款和产权证交由提存(监管)方统一管理,待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即买方产证出证后,再由监管方通知买卖双方同时领证、领款.二手房过户登记

买受人应当注意,购买的房屋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 止出让人一方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的利益,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属证书;

(2)转让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转让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出具对具 体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委托书需公证:a、在香港申办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确认;b、台湾同胞持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确认当事人的正本与海基会寄送的副本核对一致的证明;c、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华人、外国人提供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转让合同或者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

(4)房屋面积变化的,提交测量面积成果报告(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各区时间不同)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

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律师代办登记

委托他人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须公证)。二手房买卖中发生或应交纳的税费(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的现行规定,有关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 :(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1.5%、单位、高档房3%,非居住房屋3%;)具体按政府详细规定

合同印花税:买卖双方各承担0.05%;

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测绘费(不同区收费不同):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200元;

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0.25%; 贷款保险费:买受人承担,贷款额×0.05%×贷款年限。

二手房按揭交易流程事项 篇8

二手房按揭贷款应准备资料及注意事项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申请资料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工资收入证明(单位出示)

7.申请人的近期半年的银行卡折对账单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5.房屋产权证

6.房产存根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费用

1、房地产交易费:商品房6/平米,安居房、房改房1.5元/平米;

2、核档费:30元;

3、契税:评估价X3%(根据情况可优惠)

4、评估费:600-1000元;

5个税:评估价X1%

6、保险费:10年以上房龄的收取。

7、公证费:100元

8、如果有中介公司参与则要缴纳中介代理费、按揭贷款代理费。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

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先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一般会低于其市值。银行在放贷时取合同价和评估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为基础,再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注意事项二: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

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是通常被容易借款人忽略的,其实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多数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0年”。例如,某房屋竣工年代为1994年,那么目前的房龄为15年,所以贷款年限最长为14年。

·注意事项三:贷款成数和利率

·注意事项四:还款方式的选择

银行的还款方式主要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双周供及固定利率等。各种还款方式针对的是不同的客户推出的。例如等额本息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等额本金适合那些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借款人群,如还款方式相对于前者更能节省利息;双周供适合周结工资或者是夫妻双方月中和月底发工资的借款人。借款人不要为了节省利息而选择不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此外,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还要结合自身现有还

款能力,一般月供以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为宜。

·注意事项五:贷款银行的选择

现在商业银行很多,但各家服务的特色又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比如之前提到的双周供并非所有银行都有。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当然服务质量等软性条件也要加以考虑。

·注意事项六: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

银行在批贷时,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能显示其还款能力的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符合条件后,银行也可以审批。另外,还有家庭的一些其他资产如: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银行是一般会作参考的。

·注意事项七: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

个人征信:对于贷款人来说个人征信纪录非常重要,因为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作为银行审批的参考依据,个人信用的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其中信用卡记录是很多借款人容易忽略的细节,虽然信用卡多数为小额消费,但是否按时还款直接反映了个人的信用良好与否。

借款人年龄:目前银行对借款人年龄一般的规定是不超过65岁。举例来说:若借款人现已45岁,那么最长借款年限为65减45为20年。

·注意事项八:申请贷款到放贷周期

购房人申请贷款的过程需要经过很多机构(包括: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银行等)的配合才能完成。通常情况下,银行需要客户选定相应的担保服务机构,通过担保机构的话银行一般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起3-4个工作日将房款给业主。加上之前的的评估和银行审批时间,一般最快的话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因此,在办理房贷过程中一定要配合各个机构,包括个人资料的准备以及面签等需要借款人签字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借款人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完全部手续。

基本操作流程

1、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

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江岸、江汉、桥口、洪山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

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协议,公证,保险

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7、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

二手房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篇9

(2)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公积金提取)

1、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12个月内的契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二手房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契税票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8、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9、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篇10

答:二手房交易环节涉及转让方的税收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涉及受让方的税收有:契税、印花税。

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一)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二)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三)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四)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注:目前我省执行普通住房的标准是: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二个条件。

三、对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其所指“住房”如何认定?

答:(一)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不包括个人自建住房),凡房产(总)证中登记的房产性质属于住宅种类(包括别墅、高级公寓),均应认定为“住房”。房产性质登记不明确或属于混合用途的,不予认定为“住房”。

个人销售或购买自建住房,凡土地使用权证用地类型登记为住宅用地或商住两用且房产证登记的房产性质为住宅种类的,均应认定为“住房”。对土地用途、房产性质登记不一致或房产性质登记为混合用途的,不予认定为“住房”。

(二)实行土地使用权证与房产证两证合一登记的地区,其住房的认定以土地房屋权证中登记的土地用途为准,即土地用途登记为住宅用地的,认定为 “住房”;土地用途登记为商住用地或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且房屋类型登记为住宅种类的,认定为“住房”。土地用途登记为其他类型用地的,不予认定为“住房”。

四、在二手房转让中,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如何理解按购房发票金额每年加计5%?

答:纳税人在转让二手房时,凡不能取得重置成本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除允许扣除的转让税金和购房时所缴纳的契税 外,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起至转让止每年加计5%计算。“每年”是指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 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五、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其购买住房的时间。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 先”原则确定购买住房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的时间为购买住房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 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住房的时间。

六、对通过法院裁决(判决)或行政确权方式取得但无法提供发票的房产,再次转让时,能否按法院裁定(判决)书或房地产项目转让税收专用证明确定的金额确认购置成本?

答:自2014年12月12日起,对通过法院裁决(判决)或行政确权方式取得但无法提供发票的房产,再次转让时,可按法院裁定(判决)书或房地 产项目转让税收专用证明确定的金额确认购置成本,比照财税〔2006〕21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七、个人转让房产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转让房产,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房产转让收入额?

答: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九、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转让房产的财产原值?

答:财产原值应根据个人所转让房产的不同类型区别确定:

(一)商品房及非住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三)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四)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五)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拆迁安置方式的不同,其原值按以下方式确定: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十、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金有哪些?

答: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十一、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合理费用有哪些?

答: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一)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的扣除要求。

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二)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要求。

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三)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的扣除要求。

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十二、扣除所转让房产的财产原值、税金和其他合理费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十三、住房转让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四、无偿转让房产的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即受让方)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赠与人(即转让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五、个人无偿转让房产应提交哪些资料?

答: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十六、如何确定受赠人(即受让方)受赠房产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答: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十七、受赠人(即受让方)转让受赠房产的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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