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2024-06-18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共10篇)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1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各社区、村: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老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公共服务的必然要求。落实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优待等政策,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教育等服务都要不断加强。因此,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优良传统,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全面小康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时期老龄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推进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大主题,进一步加强我镇老龄工作机构建设,使各项涉老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得到进一步提升。我镇老龄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全力打造与我镇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老龄工作新格局中。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以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紧密

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老年人需求,满腔热情为老年人服务。二是坚持宣传教育,营造环境。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敬老养老助老的典型事迹。把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依托社区、村的阵地因地制宜开展活动。立足实际,以社区为平台,开展居家养老、爱心护理等为老服务工作,建立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需求相一致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

目标要求。一是努力构建社会化养老机制,老年人的问题在基层得到基本解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二是动员和组织老年人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激发老年人的生活情趣,使他们成为社区、村建设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三是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促进老年人与家庭

成员及其他人群之间的代际和谐、和睦相处,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三、把握基层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有一所功能较为齐全的老年活动中心,村、社区有老年活动室。不断加强老年人活动阵地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形式多样、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满足城乡老年人的文化娱乐需求。

高度关注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三无”老人、下岗失业人员家庭老人、零就业家庭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社区、村要加强老年人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老年人基本生活情况,建立特困老年人档案,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对特困老年人被告定点定人定时的探视救助制定,要把特困老人家庭及时纳入城乡最

低生活保障范围予以重点保障。在危房改造和灾民建房项目上要优先考虑特困老年人的住房。鼓励社会人士送温暖、献爱心,向特困老年人提供物质捐赠,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养帮扶活动。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道德意识,增强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要维护好老年人的财产权利,在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继承等问题上维护好老年人应得份额。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听取老年人意见,反映老年人诉求,解决老年人问题,维护好老年人的民主权利。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制止,为城乡困难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基层调解组织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纠纷要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组织开展“银龄行动”。老年人的优良传统、良好作风、崇高精神、丰富经验,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宝贵资源。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

优势,支持老年人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宣传科学知识、宣讲法律政策等和谐社会建设活动。支持老年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服务业等经济活动。要不断拓展活动领域,为老年人创造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重点组织老年知识分子、老年科技人才参与科技扶贫、医疗救助、教育后代等活动,推动“银龄行动”深入开展,促进老有所为。要搞好调查摸底,做好老年人才数据库建设工作。

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保证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要在开展好经常性社区、村老年文艺活动的基础上,把老年人凝聚在一起,让老年人带动老年人,互相帮助,自娱自乐,充分展示广大老年人与时俱进、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础老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站点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

富活动内容,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老年大学要拓宽办学专业,提高实用性和趣味性,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培养一批老年文体骨干,创作一批优秀作品,提升老年文体娱乐活动的水平。

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按照“广泛、深入、持久、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老龄工作创先活动。要积极探索新路子,寻求新载体,创造新特色,争取老龄工作的新进步和老龄事业的新发展。要认真做好创建“敬老模范乡镇”的自查评估和完善提高工作。表彰奖励一批“敬老好儿”、“好公婆”、“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及老龄工作先进集体。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和推广典型,推动老龄工作上台阶。那一世范文网

四、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保障措施

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村、社区建立起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

监督。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58号, 以下简称意见) , 加快全省林木种苗工作发展步伐, 进一步夯实“森林云南”建设的林木种苗基础, 根据意见精神和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云南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 是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的天然宝库以及资源基地, 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 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 赋予了林业改革发展新的使命。近年来, 在大力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的基础上, 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 作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决定, 林业建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全省林业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应对气候环境变化、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绿色发展, 必须首先夯实林木种苗基础。近年来, 我省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保障林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林业改革发展新形势迫切需要更加丰富和优良的林木品种作为基础保障, 对林木种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意义, 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 超前谋划, 统筹协调, 加大投入, 下大力气抓好林木种苗工作, 努力开创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新局面, 全面提升我省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 加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省林业部门要结合我省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 积极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工作, 统一制定工作方案, 争取利用3~5年时间完成我省重要乡土树种的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并建立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林木种质资源调查, 支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实现省、州、市、县、区资源共享和规范化管理。要加强重点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 力争到2020年, 分别在滇中、滇西南、滇西、滇东南、滇西北、滇东北建立原地保存库, 保存乡土珍贵用材林、特色经济林、生态能源林等树种, 逐步形成我省就地保存、异地保存、设施保存相结合的种质资源保存体系。省林业部门要定期确定并公布林木种质资源重点保护树种名录, 并督促指导州、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保护的林木种质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保护管理。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等)

(二) 加快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在抓好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的同时, 筛选确定一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进行重点扶持建设。围绕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和公益林建设, 新建一批特色经济林、珍贵用材林、林 (竹) 浆纸、林化工产业树 (竹) 种、生态能源林等林木良种基地。加快推进高世代种子园建设, 重点建设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杉木高世代、高生产力种子园, 不断提高林木良种遗传增益和生产能力。制定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强化基地管理和科技支撑, 提高基地良种生产潜力和经济社会效益。加强林木遗传测定, 加快良种升级换代, 加快高增益、高生产力良种基地建设。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

(三) 建立和完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省林业部门要牵头建立基地种子统一调剂使用机制, 根据全省造林计划统一部署全省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种子的采收、加工、检验和贮藏, 合理安排基地种子的调剂使用, 逐步提高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 充分发挥种子生产基地的作用。各地要以保障国家重点工程造林和生产供应良种壮苗为目的, 选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育苗水平较高的国有苗圃、育苗龙头企业建立保障性苗圃, 优先在保障性苗圃中落实良种育苗的补贴政策, 加强科技支撑, 改进育苗方式和技术, 提高苗木质量和生产供应能力。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四) 促进特色种苗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 大力推进我省特色种苗产业发展, 抓紧制定全省特色种苗产业发展规划, 组织开展景观植物驯化、栽培和选育工作, 大力培育具有云南特色和竞争力的名特优新品种, 建设苗木基地, 打造优势品牌。以“企业十基地十农户”、“企业十合作社十农户”、“企业十农户”等生产经营管理模式, 培植一批种苗生产龙头企业,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设施生产和规模种植。各地、有关部门要对种苗生产龙头企业加大资金、信贷、融资、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在滇中、滇东南、滇西、滇西南、滇东北建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区域性种苗交易市场, 培育种苗交易集散地, 为种苗供需各方提供交易场所。要加快建立种苗信息数据库、种苗市场交易网, 形成网站政务系统、信息收集系统和网上交易系统为支撑的种苗信息网络平台。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五) 提高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水平。以县为基础加强育苗种源管理, 科学确定主要造林树种采种 (穗) 区, 实行定点采种 (穗) , 确保育苗品种清楚、来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进一步落实省、州市、县三级种苗质量检查制度, 加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良种销售凭证和标签“四证一签”制度, 杜绝质量不合格和不具备“四证一签”的种苗用于林业工程重点造林。建设省林木种苗检测鉴定中心和区域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中心, 完善州市和重点县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 配置监督检验设备, 建立健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强化种苗市场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加强对持证者的监督检查, 依法严厉查处品种侵权、制售假劣种苗、虚假广告宣传误导种苗使用者等违法行为, 维护公平、有序的种苗市场秩序。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质监局、工商局等)

(六) 强化科技支撑。各级科技、林业等部门要将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选育纳人各级各类科技计划, 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技术、分子生物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以及高生产力种子园和采穗圃、母树林营建技术、种子生产加工检验技术、品种改良技术、无性系选育及无性扩繁等实用技术研究, 积极开展林木良种科技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条件, 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 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建立常规育种与生物技术育种相结合, 科研与生产、管理相结合的种苗研究协作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 重点推广无性系育苗技术、容器育苗技术和植物菌剂育苗技术等育苗实用技术。以科技型林木种苗生产企业为依托, 培育建设一批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开展林木良种区域化推广示范, 到2020年建立主要造林树种良种示范林1万公顷以上, 示范主要造林树种良种30个以上。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

(七) 加大品种审定与保护力度。进一步修订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和标准, 完善林木品种审定制度。严格执行引种审批制度, 加强跨行政区域和生态区域的引种监管, 从省外引进林木种子的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从州市外引进林木种子的报本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强化注册登记和保护宣传, 依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维护新品种权所有人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等)

(八)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预测预报, 定期发布林木种苗供求信息, 引导服务种苗生产有序进行, 做好林木种苗余缺调剂。加强种苗科技服务, 组织种苗科技专家深人种苗生产基地指导基地建设和种苗生产, 提高种苗质量和基地经营效益。积极发展林木种苗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 进一步发挥林木种苗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民政厅等)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一) 制定林木良种补贴政策。省林业、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省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和管理办法, 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 明确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 建立稳定的良种补贴投人机制。各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林木良种生产推广计划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良种补贴资金, 对生产和使用良种的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良种苗木生产单位进行补贴, 推进我省良种化进程。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财政厅等)

(二) 建立林木种子贮备制度。省林业部门要制定林木种子贮备管理办法, 加强种子采收、检验、储存、更新及管理。各地要根据林木种子结实丰歉规律及造林绿化任务, 确定救灾备荒种子的贮备数量, 确保种子结实欠年或出现重大灾害等情况下的种子供应和供种安全。到2020年, 全省要建设林木种子贮备库97处, 其中, 省改扩建1处, 16个州、市和80个种子生产重点县各新建1处, 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种子晒场和种子加工调制设备, 大幅提高种子贮备能力。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长期稳定的种苗投资渠道, 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经费纳人同级财政预算, 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良种选育和推广以及重点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种质资源库、种子贮备库、林木种苗管理能力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提高我省种苗生产装备水平和种苗监管能力。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四) 完善种苗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贷款优惠政策,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给予贴息贷款和小额贷款优惠。研究制定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带动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开展种苗生产保险试点, 研究制定种苗生产经营保险政策, 提高种苗生产抗风险能力, 降低重大自然灾害对种苗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四、工作保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木种苗工作的组织领导, 制定和完善种苗发展规划, 统筹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各级林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农业、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 共同做好林木种苗管理和加快发展有关工作。强化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职能, 明确管理责任, 落实工作经费。加强种苗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 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二) 完善法律法规。抓紧修汀《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健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监督、品种审定、良种推广和种苗质量监督检查等制度, 完善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细化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强化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行政执法和服务职能。制定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办法, 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和管理。加快制 (修) 订主要造林绿化树种良种选育、品种审定、种苗质量、种苗生产等技术标准。 (牵头部门:省法制办;参与部门:省财政厅、质监局、林业厅等)

(三) 创新发展机制。通过良种补贴的形式, 优先扶持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开展良种扩繁技术研究和苗木生产经营, 使其形成良种选育、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通过对林木良种生产、壮苗培育、良种推广示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鼓励, 吸引林业企业参与良种生产、良种扩繁和良种示范基地建设。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加大国有苗圃改革力度, 引入社会资本, 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行订单育苗, 提高苗木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良种壮苗供应。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财政厅)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3

《意见》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加强社区科普大学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推动社区科普大学实现健康发展,第三部分:为加强社区科普大学工作创造有利

条件。

《意见》指出,加强社区科普大学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立足社区、服务百姓,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沈阳奠定坚实基础。要牢牢把握社区科普大学的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行动计划为主线,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科学教育,扩大科普大学普惠面。坚持以具备参学条件的离退休、失业待业、居家赋闲的社区居民为学员主体,招收对象逐步向青少年、农民及在职人员扩展,推动办学触角向涉农街道、少数民族聚集区等区域延伸。拓展办学功能,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安全健康、防灾减灾、节能环保等内容为重点,开展系统化科普教育,着力提高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城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在科普课程中的比重,推动科普大学由科普教育平台向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转化。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模式,要在坚持“两级办学”(市办总校、社区办分校)、“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和“四个固定”(教学场所、授课时间、任课教师、学员队伍)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校和学员的自主管理,在社区的指导下民主选举产生校委会、班委会,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社区科普大学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进一步完善教学内容,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按照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科学设置教学内容,采取多种教学方式,不断增强教学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索推广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强社区科普大学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进一步强化师资力量,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社会招聘等形式,选聘各类优秀人才担任社区科普大学教师,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社区科普大学教师队伍。

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发挥社区科普大学与社区群众联系密切、互动广泛的优势,在社区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引导学员参与社区建设。鼓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学校、科研院所,充分利用社区科普大学这一平台,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理论宣讲、知识普及活动。在社区科普大学探索建立社情民意反馈机制,为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益帮助。不断拓展社区科普大学社会公共服务功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协助社区开展各类公共服务。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市社区科普大学领导机构,其办事机构由市科协、市文明办、市社区建设办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指导全市社区科普大学的教学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科普大学的投入力度。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社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社区科普大学建设,为社区科普大学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改善社区科普大学教学场所及各类硬件设施。社区科普大学要充分利用社区多功能活动室开展教学活动,教学设备等至少应满足50名以上学员教学活动需要。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科普大学管理体制。具备条件的社区要逐步开办社区科普大学,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社区,要与相邻社区实行联合办学。探索建立街道(乡镇)领导干部联系社区科普大学工作制度,并将社区科普大学建设纳入和谐社区示范活动以及高标准社区、文明社区等考核之中。加大对社区科普大学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建设和发展社区科普大学的浓厚氛围。

沈阳市社区科普大学计划到2015年,全市社区科普大学达到400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市学员总数达到2.5万人以上,教师队伍达到1?500人,设置各类专业20个至30个。(吕波 编辑:扶勇华)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4

乡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驻办[2005]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基层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http:///

一、进一步提高对基层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加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减少越级上访,是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特别是在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的时期,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不断显现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乡各村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基层信访工作。

二、基层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工作范围,认真受理和承办属于本级、本部门的信访问题。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信访问题发生在哪个村委或单位,哪个村委或单位应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及时加以解决。三是坚持“思想教育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原则。各村委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依法处理,同时对群众要进行耐心教育、疏导,把思想教育贯穿基层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处理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群众。四是坚持“狠抓落实,注重效果”原则。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目标任务:基层信访工作的目标是把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信访渠道,实现基层工作持续稳定。基层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妥善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真正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当地,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做到属于村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村,属于乡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

三、标本兼治,重要治本,加强信访源头治理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杜绝一切要实际的“形象工程”;作决策、上项目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行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信访评估制度,即对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进行事前评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要通过公示、听证、座谈、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多数群众反对的决策和项目要暂缓出台和停建、缓建。要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坚决避免决策失误而造成群众大量上访。

2、坚持依法行政。广大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既要管好该管的事,又要杜绝越权行事;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粗暴执法而引发信访问题。

3、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要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对农村软、散、瘫两委班子要集中进行整顿,选拔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处事公道、群众拥护的干部充实到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就地化解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努力把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4、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制意识。要经常性地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群众的政策法制观念,提高群众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不断强化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教育群众经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四、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处理信访问题

1、建立例会和排查消除不稳定因素制度。每月10日、25日召开信访例会,村委半月也要召开一次信访例会,汇报以往不安定因素的消除情况,交办信访事项,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采取交办卡或交办通知单的形式,明确不胜任人,限期化解。要坚持干部下访制度。乡党政领导要坚持经常性地到分包的村委下访并按时参加所包村委的信访例会,主动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防止不稳定因素转化为信访问题。

2、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继续实行每天都有一名党政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制度。接待日的时间、地点和接访领导要提前公布于众。切实把领导接待日变成解决信访问题工

作日。

3、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访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解决本地发生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研究信访工作。信访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信访部门负责提交重大疑难信访件,并对联席会议作出的处理意见进行督查督办。

4、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对所包案件要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回访、包稳定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停访息诉上下功夫。对所包案件,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调查处理,亲自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处理意见落实。

5、推行“干部代访”制度。对超越职能和权限不能在本级解决的信访问题,或需由上级部门解决,或需要咨询的问题,由包案领导或其他包案责任人代替群众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乡级受理由乡级代访,以尽量减少群众越级上访。

6、建立信访督查通报制度。坚持定期督查、重点督查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及办理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信访部门要及时提出追究责任建议,乡党委、乡政府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对党委、政府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落实。

7、落实领导现场劝返制度。对发生5人以上越级集体上访的,有关乡镇的党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到现场接待群众,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劝返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到县集体上访的,包案领导1小时以内必须赶到现场。到县集体上访30人以下由乡和单位分管领导到现场接待劝返,到县集体上访30以上的由乡和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接待劝返;赴市集体上访的,包案领导2小时以内必须赶到现场。赴市集体上访10人以下由有关乡镇和单位分管领导到现场接待劝返,赴市集体上访10以上的由乡和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接待劝返;发生5人以上赴京、省集体上访的,乡和单位主要领导同志随时到京、省接访劝返。

五、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建设

1、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力量。目前,各乡镇信访工作人员普遍不足,力量薄弱,必须尽快充实和加强。乡党委、政府要在党政办公室内设信访办公室,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配备1--2名信访工作人员。各行政村要有一名村委副主任或治安主任兼任信访调处员,以自然村为单位聘请若干名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代表为信访调处员和信访信息员。

2、保证信访工作经费。信访部门正常办公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按辖区人口每人不低于0.3元的标准核定并拨付,特殊情况经费给予特殊保障。

3、改善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按照方便信访人和有利于信访工作开展的原则,加强信访部门建设,改善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

4、乡镇党委、政府要整合信访工作力量。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整合综治、公安、土地、民政、司法等基层信访稳定工作资源,以乡镇信访办为主,抽出专人联合办公,对上访群众统一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内部分流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实行联合办案,以进一步方便上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每月要召开一次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重点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2、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具体抓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认真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党政领导同志要对分管部门、分管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抓好信访工作。

3、严格信访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完善科学的信访工作评价体系,把信访问题的发生率、就地化解率和越级上访率作为基层信访工作的基本标准,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对信访工作目标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并作为提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信访问题突出、信访工作被动落后的村委和部门分别实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在重点管理期间,单位不得评先,各村委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人,信访工作的情况要与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的待遇挂钩,奖优罚劣。对在信访中工作失职、渎职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要按照《信访条例》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责任。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5

文件

中共岷县教体局工作委员会

岷教体党工委发(2011)16号

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支部:

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深化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新方法和新途径,实现组织强功能、教师强素质、党员强意识的目的,按照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县中小学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

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为重点,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中小学党建工作方法,努力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实施教育兴县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的目标、职责和任务

1、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的工作目标:一是领导班子好。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职工拥护的领导干部队伍。二是党员队伍好。培养一支理想信仰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三是工作机制好。形成一系列与建设教育兴县相适应的有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四是发展业绩好。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促进全县教育科学发展。五是群众反映好。建设能够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中小学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贯穿始终,围绕教育教学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支持教代会开展工作;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三、加强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的方法途径

1、扩大中小学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中小学校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必须尽快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的,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可与邻近学校或其他单位成立联合支部;所有中学、(包括普通高上、独立初中、中等职业学校、九年制学校)党组织组建率要达到100%,小学党组织组建率要达到60%以上。

2、注重中小学党员队伍建设。要重视做好中小学校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在教学一线骨干教师、优秀年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优秀群体中发展党员,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要加大力度把优秀的党员教师选拔到党员空白的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增强党组织在中小学的凝聚力和感召力。通过积极发展、调整交流、优先招考党员教师等措施,到2011年底前,争取凡有5名以上教职工的学校能够有1名以上的党员教职工,逐步消除党员空白学校。要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学校认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结构,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3、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争一流教育质量、创群众满意学校”竞赛活动,在广大教师中开展争做教学能手竞赛活动,通过创先争优竞赛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要结合每学年开展的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对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水平进行排名。对排名前列的学校要大力表彰奖励,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典型推介会等方式,宣传推广好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对排名后5位的学校,教体局要列为重点帮促对象,确立帮促领导和帮促股室,集中进行督促提升。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县各级中小学要广泛开展教师向嘉峪关市酒钢三中教师闫桂珍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闫桂珍同志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的优秀品质。把师德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铸师魂、树师德、强师能,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学先进、找不足,谈认识、定承诺,创先进、争优秀,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师风端正、素质过硬的优秀教师队伍。

5、加强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使学校领导班子的结构和整体素质与学校发展相适应,提高领导班子引领发展、凝聚力量、服务师生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创新基层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

6、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坚持早发现、早培养,建立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注重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考察,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搭建优秀年轻干部发展成长的平台。从中层干部、支部书记、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育教学骨干中培养后备力量。注重选拔、配备一定比例的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行中层干部任期制。

7、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注重质量,优化结构,重视在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健全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教师的“双培养”机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审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课、党员一岗双责等主题活动,创新党员实践锻炼方式。推广党员承诺制,坚持党员定期分析评议制度,发挥党员在师德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设立党支部(党总支)的中小学要明确纪检委员。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收费高、个别学校违规收费、违规办班等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把规范学校收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9、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办好学校。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大教代会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改进民主评议干部工

作。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都要向师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党建带团建,办好青年学生党校、少年团校,积极引导青年学生知党爱党追求党。领导和指导妇委会、学生会、少年队的工作。支持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与民主管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四、加强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中小学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县委组织部要把中小学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全县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建立中小学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研究中小学基层党的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抓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情况,列入教育部门党组织的考核内容。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委述职,按受考评。对不认真履行管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织书记的责任。

2、保障基层党的建设的经费。各中小学要将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基层组织党建阵地、设施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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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6

关于实行磨子潭镇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代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我镇纪检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有效的维护广大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在方便干部群众信访的基础上,实行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代理制度。

一、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信访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总要求,进一步

创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降低信访成本,提高信访效能,把作做深、做实、做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代理制度,把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队伍扩充到基层,把纪检信访工作的网络延伸到各村民小组,及时掌握基层干部群众的诉求,从基层群众、弱势群体,最盼、最忧、最急的问题下入手,代理干部群众,向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信访诉求。并经过两年的努力,使基层干部群众、弱势群体的信访诉求,60%以上的能通过信访代理方式解决,从而有效地减少干部群众非正常上访、超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

三、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1.镇政府设立纪检监察信访代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群众共工作站,其成员由纪委班子成员组成。

2.各村设立信访代理工作站,设1—2名信访代理员。各村民小组设立代理信息员。

四、信访代理员资格

代理员要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身体健康,热心为群众办事,并负责代理本村群众的信访事项。代理员主要是:

1.纪委班子成员。

2.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大学生“村官”。

3.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信访代理员工作职责

1.接受信访人的委托,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规定的权力、义务代理信访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诉求或进行举报。

2.依据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参与有关纪检监察信访代理事项的协调处理。

4.及时转达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

六、信访代理范围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信访代理的范围是: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诉求。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5.其他要求代理的相关事项。

对已有终结意见的,依法应当通过申诉、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代理,但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七、信访代理程序

代理群众信访事项,要有信访人的书面委托,由信访代

理员到有权办理信访事项的机关逐级办理。信访代理程序主要包括:

1.信访事项委托。信访人请人代理信访事项时,需向信访代理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与信访代理员签订《纪检监察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由代理员代信访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并承诺在此期间不再信访。

2.信访事项代理。信访事项代理实行逐级代理原则。村级信访代理员与信访人签订《纪检监察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后,向镇有关部门反映问题,镇有关部门有权处理的,村级代理员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给信访人;

镇无权解决的,指定镇级信访代理员代理。镇代理员与村代理员签订《纪检监察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后,再由镇信访代理员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信访诉求。

特殊情况下,经镇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也可由信访人直接委托乡镇信访代理员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信访诉求。

3.信访事项代理反馈。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代理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就处理结果,信访代理员要填写《纪检监察信访事项代理终结报告书》明确告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并依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受理,信访代理员要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力求息诉罢访。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布置。各村要把建立信访代理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对群众信访代理事项不能推诿,一旦出现不及时接待和不认真处理、造

成严重过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加强指导,确保落实。镇纪委要经常深入各村进行指导、监察,及时了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代理制度扎实有效的开展。

3.加强联系,巩固成效。信访事项代理员落实后,各单位要加强同信访代理员的联系,经常倾听他们预警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开创我镇的信访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磨子潭镇纪委检查委员会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7

中共孙祖镇委

孙祖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我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目标要求。经过一年的努力,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在农村基本形成;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权建设明显加强;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解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意

1、突出教育重点。以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着力加强“五个方面”的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增强群众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科学发展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党章和党纪条规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守规律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丰富教育形式。针村干部的不同特点,因人、分层、分类施教。采取干部轮训、主题教育、讲党课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利用电视、报刊、广播、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进行普遍宣传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抓好警示教育,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以案说纪说法。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书籍、报刊和电教片等配发到农村基层。有条件的村可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一条街,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

3、落实教育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分级负责制,以镇党校为主阵地,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轮训。

三、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要经过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高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通过包村联户、结对帮扶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乡、村便民服务代理平台,在不增加农民负担前提下,实行“一站式”、“全程式”代办服务。

3、健全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制度延伸到农村基层,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逐步推进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具体政策和制度,防止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拉票贿选、宗族势力干扰和其他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问题的发生。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4、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乡镇部门办事公开。学校、医院、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要规范办事公开,明确办事收费项目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编制村务公开目录,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他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价、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明细账目必须及时逐项逐笔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布。乡镇要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

5、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纪发[2006]22号)要求,健全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开立、票据使用、现金收支、会计档案、债权债务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农村会计聘任制、委派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防止新的债务发生,积极探索化解历史债务的有效方式,决不能把乡村债务分摊到农民身上。以村为单位建立资产台帐,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乡镇集体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农村“四荒”、水面、林地等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承包和招标制度。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混乱的乡镇、村,及时进行清理和规范。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强化对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要求,重点监督检查镇委、镇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坚决制止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制止盲目攀比、强求一律、脱离实际、超越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行为。

2、强化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新农村建设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直补、良种推广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柴油补贴等,结合实施“沂蒙惠农一卡通”工程,逐项直接兑现落实到农户。按照有关规定和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对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支农项目和资金,实行公示制。加强对各项支农资金的管理,做到专帐核算、保障管理、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涉及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的,要严格实行工程投标制和政府采购。要严格执行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经费补助的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倾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上学和生活等问题。落实好农村公共卫生政策,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强化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随意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行土地流转和截流转收益金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转帐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进一步通常信访举报渠道,妥善处理农村基层利益关系和矛盾,坚持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不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农村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和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对十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形成跟踪监督机制,做到见见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查处。

5、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支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违法生育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赌博、腐化堕落等案件。综合运用法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和惩处相结合。针对基层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制

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对非党员、非国家公务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法律贵制度行为的处理办法。

五、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1、纪检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乡镇纪委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任务,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级可探索纪检员、监督委员会等。

2、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2012年3月10日

加强镇基层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8

工委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xx区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关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区委办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关工委工作不断拓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各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从构建和谐打古的全局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

二、明确目标任务,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标准是:“领导班子建设好、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好、老同志发挥作用好、活动经常效果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为切实开展创建工作,全镇17个村1个社区、4所学校(含镇中心幼儿园),于2016年12月前全镇全部建成“六好”基层关工委。分步实施情况:2014年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村(社区)、学校是:丹桂村、白云村、紫薇村、独树村、黄桷村、双桂村、打古社区、打古中学、打古中心校、打古幼儿园、百合小学;2015年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村(社区)单位:古纯村、会龙村、徐家村、杜家村、松林村;2016年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村(社区)单位:普照村、云回村、银马村、龙古村、新阳村、兴莲村。

三、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各创建村(社区)、学校,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典型引路,贴近实际贴进青少年,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建立完善关工委组织,推进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特别是今年列入创建的村(社区)学校,要进一步落实责任,针对考核评分内容,逐项落实,确保创建成功。其余单位要做好相关日常工作,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力度。村(社区)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由党支(总)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和老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委员由村、社干部、离退休的老同志组成。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关工委组织。各创建单位要落实1名负责具体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建立健全进退有序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积极开展关爱活动。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建立完善网吧监管、野泳劝导、心理疏导、校外辅导、护路引导等“五老”志愿服务队。积极向广大青少年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梦、我的梦”、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主流思想。对失足、失管、失学,失亲、失依等特殊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关爱,帮助其解决心理、生活等困难和问题,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创新活动内容。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要创新募捐渠道,做强关爱基金,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成功人士爱心捐助,推进关心下一代慈善事业的发展。

(四)各创建村(社区)学校,要建立例会制度,要有办公场所,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落实。

(五)多措并举,务求实效。要积极部署,精心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六好基层关心创建活动。

广安镇消防工作发展实施意见 篇9

广安镇消防工作发展实施意见

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使我市的消防工作发展

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沿着良性健康的渠道发展,与我镇的经济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相一致、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及我市建设小康社会对消防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紧紧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我市“提前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防部队的装备水平,增强抗御火灾和社会性抢险救灾能力,大力消除火灾隐患,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控制一般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障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我镇的消防工作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提前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排头兵”这一奋斗目标,以认真贯彻《消防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镇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为重点。经过不懈努力,达到领导有力,消防法制健全,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消防意识增强,火灾隐患减少,防火水平提高,消防环境良好,技术装备优良,组织机构建设过硬的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全镇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各村委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火灾预防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列入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研究和解决本村、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将消防工作责任书纳入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6l号令),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从建章立制入手,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使其真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人在消防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意识,改变过去消防工作仅靠公安消防部门单打一的旧局面,努力建立和完善单位消防工作隐患自查,问题自改,责任自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消防工作新体制。

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要对自己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坚决杜绝各种违反消防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每年年终,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检查考评组,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消防工作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成绩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二)完善基层防火组织,配备消防设施,做好群防群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村由村书记为主任、村主任为副主任,各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义务消防组织的能动作用,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制度,杜绝恶意纵火行为。同时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可以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消防的积极性,以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

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力度。在夏秋收获季节安排专人深入农户家中、麦场等环境复杂的防火重点部位进行筛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使群众掌握基本灭火方法以及火场逃生的自救常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农民群众自防自救的能力。在麦场附近配备必要的消防栓的消防设备,有条件的村应在防火重点区域修建水塔,提供消防取水的方便条件。教育农民群众不在麦场、堆垛等火灾易发区域吸烟,避免疏忽造成火灾的发生。同时避免农机设备在无防火措施的情况下进入麦场等火灾易发区,有效杜绝由于过失造成的火灾事故。

(三)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各村、各单位要对辖区较突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排队,加强监督检查,大力运用法律的、科学的、技术的和行政等多种手段,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建筑工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争取在三年内由主管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整改,使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加大各种火灾隐患的整改力

度,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及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经责令不予改正的,要严格依法追究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对因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政府将同时依《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

生火灾事故的村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领导的社会治安领导责任。

(四)积极推进镇区消防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社会化是新形势下消防立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则。认真贯彻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镇区消防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我镇抵御火灾的整体功能,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我镇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务。

镇区消防工作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加强镇区消防工作建设,是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有效途径。立足现有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有效实行群防群治。

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镇党委、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镇区消防安全工作。

对镇域内的消防工作,要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监督,公安消防部门指导,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落实,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路子。镇域内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要按“谁建设、谁使用、谁投资”的原则,对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进行建设和管理,并建立起我镇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消防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抓好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每个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履行职责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以《消防法》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为重点的消防宣传活动。镇教委要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促成全镇大消防的良好局面。

三、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行动,重视和做好消防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落实本《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在经费、装备等方面提供保障,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使消防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消防工作,关心消防建设,抓好责任落实。镇经委、农机站及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凡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消防布局、消防车通道、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乡镇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必须有公安消防部门参加,把好规划和设计方案审批关,对于没有公共消防设施或公共消防设施内容不完善和建筑消防设计不合理的不予审批。

xx镇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篇10

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集任务,再创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坚决执行征兵命令,坚持以确保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规范程序,改进作风,严肃纪律,实现“二无一高”目标,即:无违规违纪、无退换兵、高素质兵员比例高,确保今冬兵员征集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在镇党委、政府、人武部统一领导下,成立了镇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具体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从组织上强化对征兵工作的领导,保证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工作步骤

我镇今年冬季征兵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10月10日开始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整个工作分为组织准备、组织实施、定兵起运、总结收尾4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准备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

1.召开征兵初检工作会。

2.深入宣传发动。我们一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征兵宣传工作。在平时征兵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突出抓好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激发广大青年参军报国的爱国热情。要大力开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使广大青年认识到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墙报、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全镇营造一个“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再次掀起“参军热”。

3.调整领导小组,选配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4.落实好参检对象,为保证完成征集任务,提高兵员质量,各单位送检人数不得低于任务数,并要注意多送大中专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复检大中专毕业生必须达到20%,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达到90%。

5.做好参加复检的准备工作。今年县体检站设在县民兵训练基地,实行“封闭式”体检。参检人员须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兵役证、一寸免冠相片三张。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预征对象体格检查。时间为11月1日早上7:00在镇政府大院集合,集合时间不变,各负责人亲自带队送人武部报到,由镇人武部统一送县征兵体检站,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单位要严密组织,按时到位,民兵营(连)长、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复检人员必须带好“三证、一簿、二照”,统一编号,对号复检。适时组织双合格人员进行吸毒、艾滋病检查和心理测试,各单位要密切配合。

2.认真组织政治审查,为确保新兵政治质量,对体检合格青年进行全面的政治审查,今年的政治审查仍然坚持“三级五方”联审,交叉会审制度,在具体操作上继续执行“五个不征集”的规定,即:政治底数,服役态度,现实表现不清的坚决不征,临时异地入伍,代名或更名入伍及有他可疑情况的坚决不征,派出所没有上网联审,所在学校单位没有签署政审意见的坚决不征,本人强烈拒服兵役,并流露出极端顾虑的坚决不征。同时,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是否参加“法轮功”、“香功”、“中功”等功法情况的审查,防止其骨干分子和不能从思想上、行动上划清界限的人混入部队。要保证被征入部队的青年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社会交往、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四清楚”。各单位要认真、周密的调查,认真搞好政审工作,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我镇政审时间安排在11月10日上午9:00时开始(如有变动另行通

知),地点在镇政府四楼小会议室,望各民兵营(连)长、社区(居委会)分管兵役的负责人带好村委会、管理处(社区)公章,及时参加政审。

3.搞好病史调查。病史调查是保证新兵质量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实查清应征青年家庭史和病史。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保证不将隐患带入部队。

4.严把文化年龄关。对征集入伍青年的文化、年龄必须按照征兵命令执行,对假文凭、假年龄者一律淘汰,杜绝假文凭、假年龄。

5.搞好家访工作。对“双合格”青年要全部进行家访,切

实摸清应征青年的思想、现实表现和家庭基本情况,做好思想工作,保证入伍青年安心到部队,同时,配合接兵干部走访。

6.严把推荐关。根据县征兵办要求,镇推荐兵员时间在11月27日前完成。我镇将严格把关,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仍然坚持五个优先,即高中(职中、技校、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优生;革命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优先;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先;具有军地通用技术的优先。

(三)定兵起运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进行入伍前的思想教育,对批准入伍的新兵,各单位要集中组织新兵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国主义的教育,进一步端正入伍动机。

2.组织发放服装。服装由镇人武部统一领取,统一组织发放。

3.认真组织欢送。为表达党和政府以及家乡人民对入伍新兵的关怀,各单位要召开欢送会,组织新兵和家长座谈。

4.保证准时安全起运。新兵起运前各单位要组织点验,清查违禁物品,杜绝携带易燃、易爆物和不健康书刊。同时要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保证新兵能按时起运,并要确保运送新兵途中的安全,准时到达集结地点。

(四)总结收尾阶段(2010年12月25日—12月31日)总结收尾是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

2.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3.搞好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新兵情况。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是直接关系到我军现代化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把征兵工作作为四季度的中心工作来抓,保证圆满完成征集任务。

2.实行廉洁征兵,确保兵员质量,提高透明度,实行社会监督。一是要公开征兵政策,实行社会监督;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县举报电话:4671730,镇举报电话:6843205);三是要严肃纪律,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各级征兵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要自觉执行“八不准”规定和廉洁征兵的有关规定,净化征兵社会环境,决不将一个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确保兵员质量。

3.强化命令意识,加强请示报告。征兵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树立命令意识,加强请示报告,及时反映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军令、政令畅通。

4.密切征接关系,共同完成征集任务。搞好征兵工作,提高兵员质量,征接双方都有共同的责任,目标是一致的,各单位要注意发挥接兵干部的作用,遇有问题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同时,对接兵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要提供方便,多加照顾,共同完成征集任务

濠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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