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

2024-07-29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共7篇)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 篇1

Q:反应能Q应等于反应前后体系()之差(以能量为单位); A:总质量

Q:对()的核反应称之为放能反应;对于Q<0称为吸能反应; A:Q>0

Q:对于吸能反应而言,()称为核反应阈能Tth; A:能发生核反应的最小入射粒子动能Ta

Q:为保持动量守恒,入射粒子的动能除了要供给被体系吸收的Q值外,还要提供(),显然,Ta必须()才能发生吸能反应;

A:反应产物的动能;超过Q一定的数值

Q:要使吸能反应能发生,入射粒子在L系中的动能Ta至少(),并定义为反应阈能Tth; A:等于(ma+mA)/ mA×Q

Q:单位时间内()应与()和Ns(单位面积内的靶核数Ns=ns)成正比,N=σINs;σ称为截面,22其物理意义为(),其量给为(),常用单位为(),用b表示,1b=()m=()cm;还有毫巴(mb)和微巴(μb);

A:入射粒子与靶核发生反应数N;I(单位时间的入射粒子数);一个入射粒子入射到单位面

-28-24积内只含有一个靶核的靶子上所发生反应的概率;面积;巴;10;10

Q:对于一定的入射粒子和靶核,往往存在若干反应道,()称为分截面,各种分截面之和称为总截面,它与分截面的关系为(),它表示产生各种反应的()A:各反应道的截面;σt=Σσi;总概率

Q:核反应中的各种截面均与()有关,截面随()变化关系称为激发函数,即σ(E)-E的函数关系;与此函数相应的曲线为;

A:入射粒子的能量;入射粒子能量的;激发曲线

Q:核反应的产额为()与()之比,Y=N/I0;核反应的产额与()、()、()等有关,对靶体,不同深度处的()是不同的;

A:入射粒子在靶体引起的核反应数;入射粒子数;反应截面;靶的厚度;组成;核反应截面

Q:在没有外来粒子轰击下,原子核自行发生裂变的现象;自发裂变的一般表达式为(),在自发裂变的母核与裂变产物间的关系为(),即()守恒;

A:X(Z,A)→Y1(Z1,A1)+Y2(Z2,A2);A= A1+A2;Z=Z1+Z2;粒子数

Q:自发裂变能Qf,s,定义为()Qf,s=TY1(Z1,A1)+TY2(Z2,A2); A:两个裂变产物的动能之和,22Q:由()可以导出:Qf,s= M(Z,A)C-[M(Z1,A1)+M(Z2,A2)]×C;Qf,s =B(Z1,A1)+B(Z2,A2)-B(Z,A),式中B为结合能; A:能量守恒

Q:自发裂变发生的条件(),即()A:Qf,s大于0;两裂变碎片的结合能大于裂变核的结合能;

Q:裂变碎片是很不稳定的原子核,一方面碎片处于(),另一方面它们是(),所以自发裂变核又是一种();

A:较高的激发态;远离β稳定线的丰中子而发射中子;很强的中子源

Q:超钚元素的某些核素如Cm244、Bk249、Cf252、Fm255等()的性质,尤其以Cf252最为突出,1g的Cf252体积甚小于(),而每秒可发射()个中子;

3A:自发裂变; 1cm;2.31E12

Q:当具有()的某粒子a轰击靶核A时,形成的复合核发生裂变,其过程记为A(a,f1)f2表示裂变,其中f1,f2代表()A:一定能量;裂变的裂变碎片;

Q:当形成复合核时,复合核一般处于()态,其()时,那么核裂变就会立即发生;

*A:激发;激发能E超过它的裂变位垒高度Eb

Q:诱发裂变中,()是最重要也是研究最多的诱发裂变; A:中子诱发裂变;

Q:诱发裂变的一般表达式为()*A:n+X(Z,A)→X(Z,A+1)→Y1(Z1,A1)+Y2(Z2,A2);

Q:一般假定靶核是静止的,中子的动能为Tn;根据复合核激发能和裂变势垒的相对大小,可以分为()和()两种情况; A:热中子核裂变;阈能核裂变

Q:裂变后现象是指裂变碎片的()及其(),如碎片的()、()、()、()等; A:各种性质;随后的衰变过程及产物;质量;能量;释放的中子;γ射线

Q:原子核裂变后产生两个质量不同的碎片,它们受到()排斥而飞离出去,使得裂变释放的能量大部分转化成碎片的(),这两个碎片称为初级碎片; A:库仑;动能

Q:初级碎片是很不稳定的原子核,一方面是由于碎片具有很高的激发能,另一方面它们是远A:离β稳定线的丰中子核,因而能直接发射中子(通常发射()个中子); 1~3 Q:发射中子后的碎片的激发能小于核子的平均结合能(8MeV)不足以发射核子,主要以()的形式退激; 发射γ光子

Q:在上述过程中发射的中子和γ光子是在裂变后小于()的短时间内完成的,称为瞬发中子和瞬发γ光子;

-16A:10s

Q:发射中子后的碎片称为()A:次级碎片或称裂变的初级产物;

Q:发射γ光子后初级产物仍是(),经过多次β衰变链,最后转变成()A:丰中子核;稳定的核素;

Q:β衰变的半衰期一般是大于()s,相对于瞬发裂变中子和γ射线,这是慢过程;

-2A:10

Q:在连续β衰变过程中有些核素可能具有较高的激发能,其激发能超过中子结合能就有可能发射中子,这时发射的中子称为缓发中子(其产额占裂变中子数的()左右); A:1%

Q:在二分裂情况下,碎片Y1、Y2的质量分布有两种情况()和(); A:对称裂变;非对称裂变

Q:对()的核素,质量对称为概率最大,称为对称裂变;()的核素其自发裂变和低激发能诱发裂变的碎片质量分布是非对称的,称为非对称裂变,随激发能的提高,非对称裂变向对称裂变过滤;

A:Z≤84和Z≥100;90≤Z≤98

Q:对于质量数在228~255的锕系元素,如铀233、钚239、锎252的非对称裂变后的碎片质量均有AH约为(),而且AH、AL互补,这说明AH=140的核特别容易形成,这是壳效应引起的; A:140

Q:核裂变重碎片的质量平均数在AH≈140几乎不变,而轻碎片的则随()而改变; A:裂变核

Q:裂变中子包含()和()(约点总数的1%)两部分; A:瞬发中子;缓发中子

Q:辐射源按其产生来源分为()和();其中天然辐射对人类的照射占总剂量的()以上;其次是医学辐射,约占总剂量的(); A:天然辐射源;人工辐射源;90%;4%

Q:目前广泛应用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基本上都是由()和()生产的,其基本原理是由反应堆产生的()和由加速器产生的()和()相互作用,通过(n,f)、(p,n)、(d,n)等各种核反应行到所需要的放射性同位素;

A:反应堆;加速器;中子;带电粒子;靶材料

Q: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在()、()、()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A:医学;工业;农业和食品加工

Q: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中,必须遵循(),首先确定应用的(),其次在进行辐射防护时要控制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周围公众的照射剂量(),实现辐射防护(); A:辐射防护“三原则”;正当性;尽可能低;最优化

Q:在使用密封源时,重点防护(),特别要加强放射源的()管理,防止(); A:外照射;安全;丢失被盗

Q:使用非密封源时,要防止()和(),要设置有效的(); A:放射性物质泼洒造成表面污染;内照射;放射性“三废”处理设施

Q:使用放射性装置时,要根据不同类型的装置产生的污染源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特别要设置确实可靠的(),防止人员误照射; A:安全连锁装置

Q:核燃料循环设施与核反应堆的基本工作原理包括()、()、()、()、()、()、()的基本知识;

A:铀矿勘探、开采与加工;铀化合物的转化;浓缩(富集)铀的生产;核燃料元(组)件制造;乏燃料储存、运输与后处理;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设施退役;核燃料加工、处理设计的核临界安全控制

Q:辐射源是可以通过发射()或释放()而引起()的一切()或(); A:电离辐射;放射性物质;辐射照射;物质;实体

Q:从辐射源的来源分为()和()两种; A:天然辐射源;人工辐射源

Q:天然辐射源主要来自()、()和(); A:宇宙射线;宇生放射性核素;原生放射性核素

Q:宇生放射性核素约()种,其中氚

3、碳

14、铍7和钠22的贡献较大; A:20

Q:原生放射性核素分为两类:一类是();另一类是(),如钾40,Rb87等;

A:主要以铀系(以铀238为母核的放射性)、锕—铀系系(以铀235为母核的放射性)和钍系(以钍232为母核的放射性)三个系的一些核素;无衰变系列的长寿命放射性核素

Q:原生放射性核素广泛存在于地球的岩石、土壤、江河、湖海中,这些元素的浓度和分布随()不同而变化,其中,()的活度浓度最高; A:岩石构造的类型;花岗岩

Q:土壤和岩石中所含的铀、钍、钾等元素,以()的活度浓度最高; A:钾40

Q:人工辐射源主要有()、()和();

A: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的辐射源;核试验落下灰;

Q:反应堆正常运行时的主要辐射源是()和(); A:γ辐射源;中子源;

Q:铀235每次裂变大约有()的γ能量在衰变一秒后由裂变产物放出,其中四分之三以上的能量在()内放出,γ射线能量大部分在()以下,平均是()。A:6.65MeV;1000秒;2MeV;0.7MeV

Q:裂变中子具有分布很宽的能量,从()一直到(),峰值位于(),平均能量约();反应堆的()相当大,是一个()中子源;

A:eV级;18MeV;0.8MeV;2MeV;活性区(堆芯);体积;

Q:裂变产物衰变时放出的中子,每次裂变放出的缓发中子只有(),而且能量较低; A:0.0158;

Q:不论是堆内的辐射场还是堆外的引出束,都是γ射线和中子的混合场,不仅()高,()也高,中子场往往又是()、()与()的混合场。A:中子注量;γ辐射剂量;快中子;共振中子;热中子;

Q:核燃料循环设施包括核燃料()、()、()和()等;在核燃料循环各个工序中,有可能受到各种射线照射,因而在辐射防护上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A:生产;加工;储存;后处理设施;

Q:密封源是密封在包壳里或紧密的固结在覆盖层里并呈()的放射性物质。A:固体形态

Q:密封源的种类很多,按活度的不确定度可分为()、()、()、()等;按用途可分为医疗用、工业照相(探伤)用、核仪表用、射线辐照用、放射性测井用、放射性测量及仪表刻度用等;

A:检查源;工作源;参考源;标准源;

Q:α放射源主要用于()、()和();常用的α放射性核素有()、()、()、()、()和();等;

A:烟雾报警器;静电消除器;放射性避雷器等的离子发生器;210Po;238Pu;239Pu;241Am;235U;238U

Q:常用的α放射源活度一般较低,一般在()Bq A:104~3.7×109

Q:α粒子的能量一般低于(),在空气中的射程小于(),没有外照射的危险;绝大多数α核素属于();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源的()性能,防止将源丢失或被盗;没有使用价值的废源应按规定处理,不能随便拆开或扔掉。A:7MeV;6cm;极毒或高毒核素;密封;

Q:β放射源主要用于()和()β,还可用作放射性测厚仪、皮肤科敷贴器和气相色谱仪的电子捕食器等;常用的β放射性核素有:()等;

β活度测量;能量响应刻度时的参考源和工作源;3H、14C、58C0、60Co、63Ni、A:85Kr、90Sr-90Y、147Pm和204Ti

Q:β射线的穿透能力比同样能量α粒子约强(),能量超过()的β粒子可穿透皮肤表层,故应考虑();

A:100倍;70ke;Vβ外照射的防护

Q:β粒子穿过周围物质量产生(),其()能力比β粒子强得多;在使用时不能忽视()的防护,即使是纯β发射体,也要注意减少轫致辐射的影响。A:轫致辐射;穿透;γ光子

Q:屏蔽β作用应选用()以减少轫致辐射,外面再用()屏蔽轫致辐射和其他γ光子。

A:低原子序数的材料(如塑料、有机玻璃、铝板等);高原子序数的材料

Q:低能光子源是利用()或利用()制成的源的统称;主要用于()等仪表;发射低能光子的常用放射性核素有()等;

A:发射低能γ射线和X射线的放射性核素;β辐射体与靶物质产生的轫致辐射;厚度计、密度计、X射线荧光分析仪;55Fe、57Co、125I、238Pu、241Am、244Cm

Q:低能光子比较容易屏幕,但要注意可能存在的()和(); A:高能γ射线;轫致辐射的影响

Q:由238Pu、241Am等α放射性核素制成的低能光子源,当活度较高时,不能忽略其()和()产生的中子; A:自发裂变;(α,n)反应

Q:低能光子的()相当显著,使用时应考虑对()的防护; A:散射效应;散射 Q:低能光子源常用()密封,()不耐酸碱腐蚀,也不耐水,使用和存放时应保持干燥,防止受潮,以免变质; A:铍窗;铍

Q:γ放射源是使用最多的放射源,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医疗和科研等各个部分;为了获得高剂量率的辐射场,装源量多数在()范围内,大于()的γ辐照装置已不少见; A:3E15~2E16Bq;3E16Bq

Q:活度在()的γ放射源主要用于各种仪表(如料位计、核子秤、密度计等)、工业射线照相和人体内腔医疗; A:E8~2E12Bq

Q:γ射线的贯穿能力很强,使用γ放射源主要防止(); A:外照射

Q:γ源在固定工作场所使用时应利用建筑物的()和()进行屏蔽,使屏蔽墙外人员所受照射低于规定的剂量限值;设置()、()等;源的使用场所若经常变化临时用栏杆、绳子或其他障碍物围起来;活度小于()的γ源,一般可利用时间防护和距离防护,对工作场所外的影响很小;

A:墙;门;可靠的安全连锁装置;设置警告信号和标志;50MBq

Q:利用α粒子与轻元素(如铍)的(α,n)反应或高能γ射线与铍(或氘)的(,n)反应可制成不同能谱的中子源;常用的中子源有()镭等;

A:—铍中子源、镅-铍中子源、钋-铍中子源、钚-铍中子源

Q:利用重核自发裂变产生中子的中子源称为自发裂变中子源,()最合适,应用最多;其中子产额高、体积小、可制成点源,因此应用广泛; A:252Cf中子源

Q:工作场分级: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为甲(大于())、乙()和丙()三个等级;

A:4E9Bq;2E7~4E9;豁免活度~2E7

Q:核素毒性级别修正因子分为极毒、高毒、中毒和低毒四个级别,修正因子分别为()。操作方式有关的因子();

A:10、1、0.1和0.01;从0.001到1000

Q:X射线机产生的X线强度正比于()、()和();

A:靶物质的原子序数Z;电流强度I;电子加速电压(管电压)U的平方

Q:反应堆生产放射性同位素主要包括()、()、()和()A:制靶;反应堆照射;活度测量;分装等步骤;

Q:靶子经反应堆中子照射后,产生的放射性同位素的活度与()、()、()、()、()及()等有关;

A:辐照处的中子注量率;辐照时间;靶核的中子反应截面;靶量;丰度;生成核素的半衰期

Q:在国际上已确定为临床应用的放射性同位素中,加速器生产的有()多种,反应堆生产的有()种 A:40;25

Q:加速器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产额决定于()等;

A:加速器加速粒子能量和整流强度、靶材的靶量和丰度、生成核素的核反应截面、打靶时间和生成核素的半衰期

Q:核燃料循环包括()、()和()等过程,分为()、()和()三大部分; A:燃料加工;核能利用;燃料后处理;前段;核反应堆;后段

Q:按照对乏燃料的管理策略不同,燃料循环基本上有两在模式,也称两大技术路线,及()和()。

A:后处理模式;“一次通过”模式

Q:铀在地壳中分布广泛,其平均含量为(),其总量约为()吨;天然铀的同位素有三种()。自然界大约有种铀矿物;

A:4E-6;4.5E9;238U(99.276%)/235U(0.720%)/234U(0.0056%);200

Q:铀在地壳存在的形式一般以()的形式存在(如沥青铀矿);或以()(如钍、锆、稀土矿物)的结晶格架中;

A:铀矿物;类质同象形式进入其他非铀矿物

Q:钍在地壳中平均含量为(),其总量约为()吨; A:1.2E-5;1.3E10~1.8E10

Q:目前核燃料原料的勘探、开发和应用主要是()资源的开发; 铀矿

Q:铀钍矿的特点有:()、()、()、()。

A: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共生的;具有放射性;射气现象;具有重金属性质

Q:铀、钍矿物及伴生放射性矿开采特点如下:由于具有放射性,在开采过程中应制定();分为()和();必须具备完整的六大系统:();开采流程:()。

A:较为严密的辐射防护措施;露天开采;地下开采;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调度系统和安全生产保障系统;此外还有辐射防护体系和应急救险保障体系等;辐射取样编录、γ测量、采矿设计、凿岩爆破、矿石检查、放射性分选、运输和三废处理;

Q:铀矿加工采用有()从矿石提取铀; A:湿法冶金(用酸法或碱法)

Q: 核燃料组件主要由()、()、()和()组成;核燃料的特点是(),一座1000MW级的压水堆核电机组每年需要补充新燃料约()吨低浓铀;

A:上下管座;格架;控制棒导向管;燃料元件棒;能量高度集中;24

Q:一般燃料组件在反应堆内使用()年的时间; A:3~5

Q:核燃料组件的制造工艺(从低浓UF6开始到燃料组件成品,主要有以下工序):()A:化工转化—制备可烧结UO2粉末;UO2芯块制备;组件零部件制造;燃料元件棒制备;组件组装

Q: 乏燃料的组成是()、()和(); A:原有的组成;裂变产物;锕系产物

Q:后处理的意义是()。

A:充分利用核燃料资源;后处理对核废物的长期安全管理也极为重要。

Q:依据后处理工艺是否涉及水介质可分为()和()两类; A:水法;干法 Q:废物最小化是把放射性废物的量和活度减少到()的水平;包括从核设施设计到退役的各个阶段,减少废物的产生,进行再利用和再循环,对一次废物和二次废物做适当处理等各种措施;

A:合理达到的尽量低;

Q:放射性废物按放射性水平分为()、()、()、()、()。

A:豁免废物;极低放废物;低放废物;中放废物;高放废物;α废物

Q:放射性废物经()、()和()后以两种方式进入终态:一是();另外是()。

A:预处理;处理;整备;大体积废气和废液净化后向大气或水体排放;浓集在小体积中的放射性核素

Q:核设施退役策略分为()三种形式; A:立即拆除、延缓拆除和就地埋葬

Q:放射性废物是一种()源和()源; A:电离辐射;环境污染

Q: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除遵循()的管理要求外,还要遵循()的管理要求,执行(); A:一般有毒有害物质;电离辐射源;辐射防护三原则

Q:放射性废物管理以()方式实行全过程管理,实现(),向环境排出最小化和受照剂量最小化;

A:优化;废物最小化

Q:核临界控制的手段有()

A:几何控制;质量控制;浓度控制;富集度控制;慢化控制;间距控制;毒物控制。

Q:燃料制造过程中的临界安全必须考虑()现象; A:易裂变物质会出现液、气、固三种形态及其不均匀性

Q:为增加乏燃料湿法储存设施的容量,可采取()储存措施: A:乏燃料密集化

Q:应确保乏燃料储存在正常和可信的异常条件下都处于()状态。临界分析时应考虑双偶然事件原则以及会使储存阵列的反应性达到()的参数和条件; A:次临界;最大

Q:通常乏燃料储存阵列的Keff操作限值取();有时也可限定为();但此时各种不确定度、偏差、毒物和应付意外事件的裕量都要(); A:0.90;0.95;降低

Q:乏燃料后处理厂的核临界安全控制一般应符合()原则,应尽可能采用几何控制;对于不能采用几何控制的大型设备则应采用(); A:双重偶然;可溶性或固定的中子毒物控制

Q:核反应堆是一种综合的技术装置,用来实现重元素的()反应; A:可控自持链式

Q:核反应堆由()堆等组成;

A:芯、冷却剂系统、慢化剂系统、控制与保护系统、屏蔽系统、辐射监测系统

Q: 核反应堆系统内中子的消失率为()加上(); A:系统内中子的吸收率;系统内中子的泄漏率

Q:K=1,链式反应过程处于();若K<1,反应堆的状态称为();若K>1,这种状态为(); A:稳定状态;次临界状态;超临界状态

Q:有效增殖系数K与()有关,同时也与()有关;

A:堆芯系统的材料成份和结构(如易裂变核素的富集度、燃料—慢化剂的比例等);堆的尺寸和形状

Q:一个铀235核裂变可以释放出()的能量,相当()J。因此1MW的功率相当于每秒钟有()个铀235核裂变,每日有()个铀235裂变。相当于()g铀235,这就是说反应堆每发出1MWd的能量需要()g铀235裂变。A:200MeV;3.2E-11;3.12E16;2.70E21;1.05;1.05

Q:考虑到在裂变的同时必要有一部分铀235由于发生(n,γ)反应而浪费掉(对铀235其σf=583靶,σr=101靶)因此发出1MWd的能量实际上需要消防的铀235为1.05g(σf+σr)/σf≈()g A:1.23

Q:有两个因素影响着核燃料的燃耗浓度:(),在元件尚剩不少铀235(心脏运行中生成的钚239)时就不得不换料:

A:第一随着可裂变核的消耗反应堆的有效增殖系数K有效会不断下降,当降到1以下时,堆就不能达到临界了,当然也不能再燃烧了;第二,反应堆运行时燃料元件处于高温、高压、强中子车照条件下,元件包壳会受到一定操作。为防止包壳破损导致的放射性进入冷却剂,燃料元件在堆中放置的时间是受到严格控制的。

Q:核燃料燃烧的充分程度常采用()这一物理量来衡量。A:燃耗深度

Q:为了描述各类反应堆在核燃料转换方面的能力,引入一个称为转化比的量,大多数现代轻水堆的转化比约为(),高温气冷堆具有较高的转化比,为(),因此有时被称为()。A:0.6;0.8;先进转化堆

Q:以钚239作为燃料的快中子反应堆具有非常优良有增殖性能,其增殖比可以达到(),主要堆型是采用()作为冷却剂的()。A:1.2;液态金属钠;钠冷快堆

Q:对于同等体积的堆、()形的中子泄漏最小、()次之、()中子泄漏最大; A:球;圆柱;长方体堆

Q:根据最佳体积和加工制造方面的原因,反应堆实际上采用球形的不多,多数是采用圆柱形的。

Q:圆柱形均匀堆的热中子注量率分布:在高度方向上为()分布、半径方向上为()分布; A:余弦;零阶贝塞尔函数

Q:堆芯内的体积释热率空间分布是随()而变化的,在对堆芯做较详细分析时,堆芯体积释热率分布或者中子注量率分布随寿期的变化应由反应堆物理计算得到。A:燃料寿期;

Q:裂变核反应率密度的强弱取决于()A:堆内中子注量率的水平;

Q:中子注量率分布的展平方法()

堆芯径向分区装载;合理布置控制棒;引入合理公布的可燃毒物

Q:以发电为目的的核能动力领域,世界上应用比较普遍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主要有()五种堆型。

A:压水堆(PWR)、沸水堆(BWR)、重水堆(PHWR)、高温气冷堆(HTGR)和快中子堆(LMFBR)

Q:核反应堆的基本特征有()以及该种堆型的主要特点等。

A:燃料形态、燃料富集度、中子能谱、慢化剂、冷却剂、燃料组件设计、堆芯设计、热力循环回路

Q:压水堆核电站采用以()作核燃料,燃料芯块中铀235的富集度约();核燃料是高温烧结的()芯块,将其封装在细长的锆合金包壳管中构成燃料元件,这些燃料元件以矩形点阵排列为燃料组件,组件横断面边长约()cm,长约()m。几百个组件拼装成压水堆堆芯。堆芯宏观上为圆柱形;

A:稍加浓铀;3%;圆柱形二氧化铀陶瓷燃料;20;3

Q:压水堆的冷却剂是(),其不仅作为中子的慢化剂同时也用作冷却剂; 轻水(价格便宜且有优良的热传输性能)

Q:压水堆是一种使冷却剂处于()状态的轻水堆,压水堆冷却剂入口水温一般在()℃左右,出口水温()℃左右,堆内压力(),如大亚湾。A:高压;290;330;15.5MPa

Q:()是分隔冷却剂回路和二回路的关键设备; A:蒸汽发生器

Q:在已建、在建和将建的核电站中压水堆占()左右。压水堆核电站最显著的特点是:();();主要缺点是()()

A:64%;结构紧凑、堆芯的功率密度大;经济上基建费用低、建设周期短;主要缺点之一:必须采用高压的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制作难度和制作费用高);主要缺点之二:必须采用一定富集度的核燃料

Q:沸水堆与()同属于轻水堆家族,都使用()作慢化剂和冷却剂、()作燃料,燃料形态均为(),外包锆合金包壳;堆芯内共有约()个燃料组件,每个组件为()正方排列,其中含有()是燃料元件和()根空的中央棒(水棒);

A:压水堆;轻水;低富集度铀;二氧化铀陶瓷芯块;800;8×8;62;2

Q:与压水堆核电站相比,沸水堆核电站还有()、()()三个不同的特点:

A:直接循环;工作压力可以降低;堆芯出现空泡。

Q:与压水堆核电站相比,沸水堆核电站的主要缺点是():

A:辐射防护和废物处理较复杂;功率密度比压水堆小;

Q:重水堆是指用重水(D2O)作()的反应堆;重水堆燃料元件的芯块也与压水堆类似,是(),这种芯块也是放在密封的外径约为()mm长约()mm的锆合金包壳管内构成棒状元件;由()到()是数目不等的燃料元件棒组成长约()mm、外径()mm左右的燃料棒束组件;

A:慢化剂;烧结的二氧化铀的短圆柱形陶瓷瓷块;十几;500;19;43;500;100

Q:重水堆反应堆堆芯是由几百根装燃料棒束组件的压力管排列而成;压力管()放置,管内有()束燃料组件,构成水平方向尺度达()m的活性区; A:水平;12;6

Q:重水堆核电站的特点是()

A:中子经济性好可以采用天然铀作为核燃料;比轻水堆更节约天然铀;可以不停堆更换核燃料;重水堆的功率密度低;轻水堆失水事故的后果可能比重水堆严重

Q:高温气冷堆用()作为冷却剂的反应堆;其特点:不会发生();但气体的密度低,导热能力差,循环时消耗的功率大;为了提高气体的密度及导热能力,也需要(); A:气体;相变;加压

Q:快中子堆是堆芯中核燃料裂变反应主要由平均能量为()以上的快中子引起的反应堆;一般采用(),将二氧化铀与二氧化钚混合燃料加工成圆柱状芯块,装入到直径约为()mm的不锈钢包壳内,构成燃料元件细棒;

A:0.1MeV;氧化铀和氧化钚混合燃料(或采用碳化铀—碳化钚混合物);6

Q:快堆堆芯与一般的热中子堆堆芯不同,它分为()和()两部分。燃料区;增殖再生区

Q:快堆中的冷却剂主要有两种:()或()A:液态金属钠;氦气(分为钠冷快堆和气冷快堆)

Q:核岛四大部件:()、()、()和()。

A:堆芯;蒸汽发生器;稳压器;主泵(在核岛中的系统设备主要有压水堆本体、一回路系统以及为支持一回路系统正常运行和保证反应堆安全而设备的辅助系统);

Q:()实质上是二回路与三回路之间的热交换器;三回路是一个()回路; A:冷凝器;开式;

Q:在冷凝器里三回路的水与二回路的水也是互不接触的,只是通过()传递热量; A:冷凝器的管壁

Q:二回路系统的主要功能是()。

A:将蒸汽发生器产生的饱和蒸汽供汽轮机组做功发电和供电站其他辅助设备使用;

Q:保证反应堆和一回路系统正常运行的系统有():

A: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主循环泵轴密封水系统;

Q:为核电站一回路系统在运行和停堆时提供必要冷却的系统有:(); A:设备冷却水系统、停堆冷却系统

Q:在发生重大失水事故时保证核电站反应堆及主厂房安全的系统有():; A:安全注射系统、安全壳喷洒系统

Q:控制和处理放射性物质,减少对自然环境放射性排放的系统有:();

A:疏排水系统、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废气净化处理系统、废物处理系统、硼回收系统、取样分析系统

Q:一回路其他辅助系统():;

A:补给水系统、乏燃料冷却及净化去污清洗系统等

Q:二回路辅助系统():。

A:主蒸汽排放系统、蒸汽再热及抽汽系统、凝结水给水系统、事故给水系统、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润滑油系统及循环冷却水系统等等

Q:核动力厂厂址选择的主要目的是(),同时也应考虑();

A: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放射性事故释放所引起的过量辐射影响;核动力厂正常的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Q:核安全基本原则涉及()、()及()原则; A:管理责任;纵深防御;若干基本技术

Q:()应当对核设施的安全负有全面的最终责任,不因有设计方、供货方、合同方和监管方的存在而减轻其责任;

A:营运单位

Q:根据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第60号报告,辐射防护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A:辐射实践的正当性;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剂量限值和剂量约束;

Q:纵深防御的三个目标()

A:补偿或纠正设备故障或人员差错;维持屏障本身的有效性并防止故障传播到全厂;在屏障本身的有效性不能完全保持时,保护从业人员、公众和环境不致受到辐射伤害;

Q:纵深防御的两个策略()

A:预防事故发生;在一旦事故发生时,限制其后果,并防止它向更严重的情况进展;

Q:纵深防御在核动力厂设计中的基本实施办法()A:预防;检测;保护;包容;应急

Q:为了履行保证公众健康和安全的责任,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遵循()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核设施质量保证大纲,并报()审核;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安全法规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国家核安全部门

Q:质量保证大纲包括()、()。

A:核设施的质量保证总大纲;每一种工作(单位)的质量保证(分)大纲;

Q:辐射防护目标是保证在所有运行状态下辐射照射或由于任何计划排放的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保证减轻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A:低于规定限值并且合理可靠尽量低

Q:1999年IAEA核安全顾问组发表的报告(INSAG-12)中提出的核电厂运行安全目标是:堆芯熔化率:()/堆年(对已运行的核电厂)和()/堆年(对将来的核电厂);大量放射性释放概率为:()/堆年(对已运行的核电厂)和()/堆年(对将来的核电厂)A:10-4;10-5;10-5;10-6

Q:2002年5月我国核安全局发表的政策声明《新建核电厂设计中几个重要安全问题的技术政策》中提出新建核电厂的安全目标是:堆芯熔化率:()/堆年;大量放射性释放概率为:()/堆年。A:10-5;10-6

Q:风险的大小既与()有关,也与()有关;在数量概念上就是()与()的乘积; A:发生危害事件的频率;发生危害事件的后果;频率;后果

Q:风险分析方法通常采用()分析方法和()分析方法: A:事件树;故障树

Q:核电厂概率安全分析(PSA)有三个级别:Level 1();Level 2();Level 3()。A:堆芯严重损伤的概率分析;大量放射性向环境释放的概率分析;产生重大后果(生命、健康、环境和财产)的概率分析。

Q:安全文化的实质是()

A:价值观、标准、道德和可接受行为的规范的统一体;

Q:安全文化特性是()、()、()。A:安全第一的思想; 主动精神; 有形导出

Q:安全文化是基本的管理原则,由()和()这两个主要方面组成; A:体制;个人的响应

Q:核安全的实现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另一个是()。A:政策和管理方面的承诺与能力;每个人本身的承诺与能力

Q:营运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六个组成部分。A:政策、组织、计划和实施、衡量绩效、审查与监管

Q:为了使核安全文化更加奏效,核安全文化的要求是按照不同层次的每个人的响应这样一种方式展开的,具体分为()三个层次;各个层次的每个人都要真正树立()的观念,A:决策层、管理层和基层;“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Q:1996年IAEA发布和实施了();

A: “单位安全文化自我评价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文件评价组导则”(ASCOT导则)

Q:安全文化评价可有三种方式:(); 在三种评价方式中是最规范的;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 篇2

关键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混合监管模式

1 引言

执业资格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人才评价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通行做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部分行业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探索施行执业资格制度。截至目前,已建立起了三十多项执业资格制度。

2002年以后,我国开始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既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潮流,又为改善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对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但对于这样一个目前由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在这一职业刚刚诞生之初,显然离不开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通过执业资格的认定或经营的许可,采取一定的监管手段来规范参与者的行为。探索如何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就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2 国际通行安全工程师监督管理模式

注册师行业管理通常包括执业资格认定、行业准入、规则制定、业务监管、违规处罚等各项内容。这些职责在政府和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不同分工,以及政府不同的介入方式和介入程度,构成了不同的行业监管模式。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督管理模式主要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两种。此外,在借鉴其它行业注册师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独立监管模式正逐步发展成为第三种模式。

(1)行业自律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政府授权的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其它组织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在微观层面上对市场的运作进行干预。注册安全师行业管理微观层面的事务均由本行业通过其行业组织来实施控制,政府一般不加干预。这一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美国是执业资格制度发展较早并且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早在1911年就成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建立并实施了执业资格制度。在美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委员会(简称BCSP)是对安全执业人员进行注册的管理机构,1969年在伊利诺伊州成立,为非赢利性组织,负责制定安全执业人员的执业标准,并且根据工作背景以及行业标准,为公司、政府部门、个人和私营组织提供服务认证。BCSP的主要工作范畴包括:对安全工程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评,组织考试并且向通过考试的安全执业人员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行业自律模式的优点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可以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监管效率;其次,可以减少政府干预,增强行业工作的独立性,有利于增强行业的社会信用程度;再次,采用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执业模式有利于减少垄断,有利于公平竞争,从而提高工作水平,带动行业发展。其缺点在于行业自律仅仅是行业内部自我监督,没有充分的外部监管力量,这使得行业协会能否充分代表公众利益遭到质疑。同时,行业自律体制的约束力不足,所制定的规则对行业成员的约束力可能弱化;其权威性常低于政府监管模式,惩戒措施的威慑力有限。

(2)政府对经济社会活动的直接监管成为不少国家的选择,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管理也不例外。在政府监管模式下,政府制定并颁布详尽的法律、法规,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地位、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规范做出明确的规定,政府与行业协会配合密切,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和工作质量监督中起主导作用。政府的监管是强制性的,其目的是促使执业人员达到行业规范的最低要求,减少或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政府监管模式在国外以新加坡为代表。1973年,新加坡第一部关于作业场所安全、健康的法律——《工厂法令》经过修订,正式改名为《工厂法》,该法明确要求工厂应聘用的安全工程师的基本素质和规格。1975年12月新加坡政府又发布了《安全工程师资格和培训条例》,对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的应满足的具体条件做出了规定;劳动部还颁布了补充条例,要求一些特殊行业的工厂必须聘用专职的安全工程师,并聘请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对安全工程师进行培训。因此,新加坡的行业监管是政府主导,对该行业施行全面监督管理。

政府监管模式优点之一是权威性,这一特征使政府在纠正市场缺陷方面具有某些明显优势。采用该模式,有利于国家对执业市场的管理以及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提供直接、可靠的信息,促进行业的稳健发展。该模式的缺点在于政府监管缺乏适应性和灵活性,管制效率不高。

(3)独立监管模式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出现的一种新的监管趋向。所谓独立监管,是指监管机构既独立于行业本身,又独立于政府部门,处于超然独立地位的第三方所实施的管理。在注册师职业中最先实行独立监管模式的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受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的重要影响,依据萨班斯法案,2002年7月成立了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全权负责对上市公司审计职业的监管。受此影响,各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都在不同程度地借鉴这一独立监管思路,以期改善和强化对安全工程师职业的监管。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监管服务更加符合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要求,能够实现更高的监管效率;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一优势还没有完全显示出来。同时,作为独立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资金来源、职业立场等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也将对其独立性发生微妙的影响,是这一模式遭遇社会公众置疑的主要原因。

3 国外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管模式的启示

多数发达国家目前都实行了严格、规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其行业监管模式正处于不断变化和探索之中,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他们的实践表明,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下执业资格制度能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对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正面作用。当然,行业自律模式仍需政府的管理,但政府的监管主要是通过立法手段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具体事务、日常管理等授权行业协会或职业团体进行管理。这种模式较大程度保留了政府的权威性和行业的高效性,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现行的主要监管模式。相反,单纯的政府监管模式则由于其监管效率的不利影响目前已非主流;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体系则由于其专业性和独立性的优势有可能成为未来行业监管的发展趋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任何一种监管模式都有其利弊,有其存在的特定社会环境。市场竞争机制为经济主体带来的创新能力和效率是政府决策机制所不能比拟的,而政府拥有的强制力又是弥补市场机制失灵的有效工具,独立监管模式则需要生长在在一个成熟的、经济发展水平很高的社会环境下,其实现的难度也很大。因此某种监管模式的出现,会逐渐吸收其他模式的优点而不断被加以改造,从而形成基于某种现实环境下的合理监管模式。其历史演进或该制度的变迁,即各种监管模式在时间、空间上没有既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等级、层次的高低之分。通常,一个国家实施何种监管模式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形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因素等。任何一种监管模式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独立机构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只不过在不同模式下,各监管事项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职能分配不同,各监管主体在监管体系中的地位、角色和作用也各有微妙的差异。

4 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我国自2002年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以来,正在逐步完善其行业监管制度体系。2002年9月,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颁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认定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正式启动。2003年8月,人事部和国家安监局又颁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确定了具体的考试办法和考试科目;2006年12月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颁布,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要求。

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我国刚刚兴起,尚未步入正轨,还存在各种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不足,且存在地区与行业分布严重不均的现象;二是各级注册管理机构力量薄弱,行业自律组织尚未建立,政府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三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法律制度不完善,现有制度的法律效力较低,配套规章和政策措施不健全;四是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制度、注册管理制度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5 混合监管模式——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管模式的现实选择

我们国家现在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在这种背景下,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监管就必须坚持循序渐进与逐步完善相结合、国际经验借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理论可行性和实践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如果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仅仅实行以上所述的某一种单一监管模式,很难适应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种平衡监管模式,在此暂且称其为“混合监管模式”。

独立监管模式主导的体制下,对于微观层面管理事务的监管,一般能有效避免行业协会偏袒注册安全工程师,也有利于克服一些政府官员的“寻租”弊端。与行业自律模式相比,独立监管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与政府监管模式相比,该模式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高效性。由于其不存在政府各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减少了官僚主义、腐败行为等降低监管效率的缺陷,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上具有优越性。但独立监管的监管体系设立及执行过程有难度,其设立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智力支持和政策支持,这无疑又提高了监管成本;独立的第三方能做到形式、实质的独立也非易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委托代理链条的关系是否会削弱原始委托人的利益诉求,增加监管方自身的利益需求,从而偏离独立监管机构的设立初衷,都有待实践检验。因此,独立监管模式目前还不能作为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管模式的最佳抉择,它只能作为我国未来探索的管制方式之一。相对而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管模式应当在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不同时期,采取具有不同内涵的混合监管模式。

短期内应该采用政府监管为主导,逐步引入相应程度的行业内部自我管制的方式,建立起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监管模式。从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历史很短,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发展的初期,国家直接领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制度等方面给予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发展以大力支持是很有必要的。随着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市场化的逐步扩大,现有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必将会应运而生。当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发展具备一定的规模,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健全时,应逐步赋予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协会更大的自律职能。行业监管模式可由原来政府直接监管转变为政府为主导,行业自律作为辅助的模式;即政府更多地授权给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这样既能发挥政府管制的权威性又能吸取自律监管模式的一些优点。

从中期来看,随着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协会的发展与完善,如果行业协会能恪尽职守,在内部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监管机制且有效运行,政府监管就可以弱化。因为当自律机制发生作用时,社会治理成本最低;此时就形成了行业自律为主导的混合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执业者有更宽松的执业环境,比在行政强制下的效率更高,能很好地实现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均衡。由于行业协会的群众性、民间性和服务性的本质特点,以及行业协会服务于会员的目的,作为监管者主体的行业协会,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利益的代言人。但行业协会集“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等相互制约的职能于一身,注定了行业协会处于角色分裂之中,完成其规定的职能也将受到限制。基于以上判断,笔者不主张任何时期内实行所谓的纯粹的行业自律监管模式,而只能是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主导,辅以政府监管来监督行业协会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

以上分析表明,在进行监管模式选择时,既要考虑政府管制的必要性,还要考虑到微现管制的可能缺陷;既要充分考虑行业协会的作用,又要考虑到其作为行业利益代表的本质。任何强调政府职能极端化或者行业协会极端化的思想都可能带来危害,都可能是“过犹不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更进一步发展,资源供给更加充足,法律制度日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发展趋于成熟,我们将可以建立以独立管制为主的混合监管模式,从而实现监管成本最低化、资源配置最优化和公众利益最大化的监管目标。

总之,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管模式的选择应该与各国的具体国情相适应,监管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动态选择的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发展,我们应不断进行变革和创新,寻求一个灵活的,适应未来发展的有效的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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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成.发达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概况.当代矿工,2004,(12):10~12

[3]沈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兰州商学院学报.2005,(5):95~99

[4]樊晶光.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定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探讨.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6):50~53

[5]Nuno Garoupa.Regulation of Professions in US and Europe:A Comparative Analysis.SSRN-id640502,2005.http://www.ssrn.com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 篇3

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是全面贯彻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规范安全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实行,既反映了我们广大安全管理人员的迫切心愿,也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1.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应该说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正在朝好的方向转化。但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全国事故伤亡总量仍然很大,而且是居高不下;第二,尽管特大事故有所减少,但发生频率依然很高,影响也很坏;第三,大量的事故隐患没有整改;第四,在各类伤亡事故当中,70%的事故是发生在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中。

前些年,广东省深圳市和东南沿海一些省份,在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注册安全主任制度。这个制度着重解决了市场经济中一些中小企业安全工作无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对这些地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加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必然。

2.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稳定和加强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需要

目前我国安全基础薄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缺乏具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技术人员队伍。在国外,只有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多年的工程师,积累了相当经验以后,才能当安全工程师。而我们的安全管理队伍存在着年龄、知识老化和不适应的问题,有些企业的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或无知,把一些老弱病残的人安排去搞安全,再加上多年来对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缺乏一套稳定和加强的制度,致使这支队伍从年龄结构上看存在中青年人少,老年人多;从知识结构上看,层次高的人少,中、初级的人员多;从知识类型上看,复合型的人才少,单一型的人才多等现象,很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技术性和综合性强的需要。所以,我们急需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这3个环节,加强、加快这支队伍的建设。

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是动态的。获得了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不是终身的。随着现代化建设和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问题层出不穷,新的技术和新的设施、设备也不断地出现,注册安全工程师还需要不断地继续学习,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安全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通过相关的法规、规章,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义务、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就可以使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3.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贯彻《安全生产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法》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需求的一个重要措施。努力造就数以万计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人才队伍,已经成为新世纪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的一项战略任务。

二、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情况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1998年国家经贸委人事司和安全生产局在原国家劳动部对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评审的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与国际化的标准接轨而提出的。200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国家局积极配合人事部开展了一系列论证工作和调查研究,学习并借鉴了国外经验,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

2002年3月,国家局在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领导和安全工程方面的专家参加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专家论证会基础上,颁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同时出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开始启动,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岗位的准入制度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领域人才社会化评价工作开始与国际接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将对我国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发挥重要作用。

2003年8月,人事部和国家安监局又出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确定了具体的考试办法和考试科目。2004年5月,国家安监局又以局1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要求。

2.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是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开端,也是为将来各省(市、区)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经过半年紧张、有序的工作,全国共有1620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认定。它标志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开始启动,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岗位准入控制制度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领域人才社会化评价工作开始与国际接轨。

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写发布

为了尽快在全国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工作进度的安排,在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同时,自2003年3月初,开展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形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送审稿。

2004年2月20日,国家安监局与人事部专技司在北京召开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专家审定会,审议通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6月初人事部考试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99号)。国家安监局正式颁布考试大纲,同时发文给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出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人事部、国家安监局联合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精神,在2003年底完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年初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各科目几十名专家,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的编写框架,历经半年时间的多次征集、修改,完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辅导教材的编写、审核和文字整理工作,并与5月16日~17日在京召开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审定会议,会议通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根据人事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国家安监局2004年工作重点,围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认真贯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精神,下一步将稳步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努力抓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基础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体系,协调人事部、中央企业及各相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第一次全国考试工作和首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有:

第一,围绕国家安监局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各项宣传工作。

第二,突出围绕重实用、重业绩、重考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指导思想,深入不同类别企业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把握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的特点,做好专项调研工作。

第三,配合人事部做好全国第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做好执业资格考试前报名的组织工作及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等相关的资格审定政策制定工作;完成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审定、考试命题和审题等工作;完成首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和考试题库的基础建设;完成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巡考阅卷、核实证书和发放等工作。

第四,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抓住稳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队伍的人才工作机遇,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学习国际通行办法,开展国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学习交流,做好国际执业资格互认的基础性工作。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 篇4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0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4〕14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发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以下简称注册办)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第三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办申请注册登记后,才能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四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应在一个有核安全专业工作的单位执业。

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五条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三)经单位考核同意。

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以及再次注册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培训合格的证明。

第六条 申请首次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核安全工程师首次注册申请表(表1);

(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5张;

(五)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培训合格的证明。

第七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持证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注册办申请办理再次注册登记手续。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未办理再次注册登记的,其执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直至持证人到注册办办理再次注册登记手续,其执业资格证书可以恢复生效。

第八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再次注册申请表(表2);

(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两次注册之间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培训合格的证明。

第三章 注册管理

第九条 注册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 注册办办理注册时,在《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目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颁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注册证》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变换工作单位,本人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注册办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变更申请表”(表3)。

第十二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注销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在核安全等业务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

(三)受刑事处罚;

(四)脱离核安全相应岗位连续满1年。

第十三条 注册注销手续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注销登记表”((表4))。注册办经核实后办理注册注销手续,其《注册证》失效。

第十四条 对未按要求本办法规定提出注册注销申请的单位,注册办应予以督促他们提出。经督促后该单位仍不提出的,注册办可直接办理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注销手续。

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注销,由注册办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批准注册注销的,由注册办收回《注册证》,注册注销登记表存入本人专门档案。

第十五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册注销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在接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申请复议。

第十六条 注册办每年将注册和注销情况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注册办复查并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违反有关核安全管理规定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可以对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执业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注册办的工作人员,在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已在关键岗位上工作,但尚未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关键岗位名录颁布后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必须调离关键岗位。

核安全关键岗位名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另行颁布。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提供的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培训合格的证明应符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的要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另行颁布。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试题1 篇5

法律法规

1、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2、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3、核设施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4、国家核安全局在审批核设施建造申请书及运行申请书的过程中,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核设施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询意见。

5、发给《操纵员执照》的条件

6、核设施的迁移、转让或退役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7、申请《核电厂建造许可证》需提交《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建造许可证件颁发前一个月)

8、申请《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需提交核电厂操纵人员合格证明(首次装料前一个月)、《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计划》(首次装料前六个月)

9、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者必须通过核电厂主管部门的取照考核,核电厂主管部门在取照考核前制定考核标准。

10、国家核安全局负责组织由局实施的例行核安全检查和非例行核安全检查

11、营运单位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以公函形式向所在地区监督站递交前一年的核电厂总结报告

12、运行阶段月报告的内容,营运单位必须以公函形式报告

13、重要活动通告:在核电厂进行下列活动时,营运单位必须提前7天以有效方式通告到所在地区监督站或国家核安全局。

14、口头通告的内容包括核电厂名称、机组编号、事件名称、发生时间、报告准则、出问题的部件设备或构筑物及其供货商制造厂或施工单位工程承包单位、摘要、报告人。

15、营运单位必须以公函形式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

监督站递事件交报告。如果截止日期事件没有处理完,以后还需提交“补充报告”。

16、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建立核材料的实物盘存制度,其基本要求是: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严格的实物盘存。

17、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建立原始记录与报告制度,其基本要求是:1核材料帐目的原始记录要求清楚、正确、系统和完整,至少保存五年;2帐目管理要系统、准确、及时,各单位按其特点,建立统计记录格式、统计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要有专职的核材料统计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3许可证持有单位,向办公室提交核材料帐目与衡算报告

18、一级核材料部位设武装警卫,出入人员使用专门证件,严格控制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由本单位人员陪同;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19、固定场所的技术防范设施:1一级核材料的场所、部位应装设报警、监视等技术防范装置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2二级核材料的场所,其重要部位应装设报警或监视等技术防范装置;3无论采用哪一种技术防范措施,都应使之对非法侵入行为发出快速警报。20、核电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21、核电厂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工作。

22、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由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机构制定,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送国务院核安全部门审评并报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备案。

23、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不得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关键工艺环节分包给其他单位。

24、辐射安全许可证 的有效期为5年

25、进口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应当具有原出口方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

26、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不得和易燃易爆等放在一起

27、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28、发生辐射事故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同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特殊情况下,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并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这个在案例分析中需要应用。

29、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具体措施 30、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31、含人工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大于0.5μCi/kg,或含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大于2μCi/kg的污染物,应作为放射性废物看待;

32、在环境中处置放射性废物时,对公众中任一成员造成的年有效剂量当量不应超过0.25 mSv/h

33、豁免要求:符合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中所规定的豁免要求;符合审管部门根据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的豁免准则所确定的豁免水平。对于尚未被证明为正当的实践不应予以豁免。

34、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4年方可报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35、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 篇6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参加考试人员对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核安全重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与核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国际公约与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等内容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使参加考试人员进一步树立风险意识,增强核安全法律观念。本科目是从事核安全审评、辐射环境监测和其它与核安全密切相关工作人员必备 的法律知识。考试内容

一、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1.了解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熟悉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各个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

3.掌握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各个层次的制定、发布部门和法律地位。

二、核安全的重要法律和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3第6号令发布)了解总则; 熟悉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铀(钍)矿和伴生放射 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

掌握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及附则中给出的用语含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了解总则和处罚基本原则; 熟悉核安全监督任务; 掌握监督管理职责、安全许可证制度及附则中给出的用语含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了解许可证持有单位及其上级领导部门的责任;

熟悉总则中的核材料管制范围、监督管理职责;

掌握核材料管制办法及附则中给出的用语含义。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第124号令发布)了解总则和处罚的基本原则; 熟悉应急准备、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措施; ——17

掌握应急机构及其职责、附则中给出的用语含义。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2005第449号令)了解总则; 熟悉有关法律责任; 掌握许可和备案、安全和防护、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及附则中给出的用语含义。6.《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2007第500号令发布)了解总则、标准和许可的重要内容; 熟悉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的要求;

熟悉民用核设备进出口及监督检查的规定及要求;

了解违法的处理意见。7.《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9第562号令发布)了解总则的重要内容;

熟悉放射性物品运输时对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的要求;

熟悉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具体规定及检查要求;

了解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法律责任。8.《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国务院2011第612号令发布)

了解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熟悉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宗旨,掌握对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贮存、放射性废物的 处置的主要规定。

三、核安全部门规章 1.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 1.1 通用系列规章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熟悉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 HAF001/01-1993 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颁发的各项要求。的申请和颁发 熟悉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理程序的各项要求。HAF001/01/01-1993 细则之一附件一——核电厂操纵人 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 熟悉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的各项要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HAF001/02-1995 求。细则之二——核设施的安全监督 熟悉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的各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项要求。HAF001/02/01-1995 细则之二附件一——核电厂营运单

位报告制度 熟悉研究堆营运单位报告制度的各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项要求。HAF001/02/02-1995 细则之二附件二——研究堆营运单 位报告制度 熟悉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报告制度的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各项要求。HAF001/02/03-1995 细则之二附件三——核燃料循环设

施的报告制度 熟悉研究堆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颁发的各项要求。HAF001/03-2006 细则之三——研究堆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规定 —— 18

核动力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熟悉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 HAF002/01-1998 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应急响应的各项要求。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HAF003-1991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了解核安全质量保证的基本要求 1.2 核动力厂系列规章

了解核电厂厂址选择与安全评价的 HAF101-1991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基本要求。HAF102-2004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了解核动力厂设计的基本要求

HAF103-2004 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 了解核动力厂运行的基本要求 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核了解基本内容 HAF103/01-1994 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1.3 研究堆系列规章 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 HAF201-1995 了解基本内容

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 HAF202-1995 了解基本内容 1.4 非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规章

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规定 HAF301-1993 了解基本内容 2.核材料管制 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 HAF501/01-1990 熟悉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的各 项要求。3.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

熟悉基本情况和基本结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 HAF601-2007 掌握前四章 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了解基本情况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HAF602-2007 管理规定 了解基本情况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 HAF603-2007 格管理规定 熟悉基本情况和基本结构。HAF604-2007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 掌握第一章和第四章 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 了解办法的基本内容 HAF701-2010,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2010第11号令 关于发布《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了解分类和名录的基本要求 环保部2010第(试行)的公告 31号公告 5.核技术利用监督管理 HAF801-2005,熟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许可证的申请与(环保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 颁发的要求; 掌握第四章监督管理的规定。2005第31号管理办法

令)环保部2008第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3号令 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19

了解第四章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 物品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 HAF802-20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熟悉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第三章人员环保部2011第 护管理办法 安全和防护的要求; 18号令 掌握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应急报告与

处理的规定。了解制定本名录的目的;熟悉本名录所称

环境敏感区所包括的区域; 掌握本名录第W项“核与辐射”中第6条环保部2008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至第14条的规定,确定相应建设项目环境2号令 录 影响评价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及栏目中环境敏感区含义。了解非密封源分类; 环保总局2005 熟悉常用放射源分类表; 放射源分类办法 第62号公告 掌握放射源分类原则。了解制定本办法的依据; 环保总局2006 熟悉常用射线装置分类表; 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第26号公告 掌握射线装置分类原则。6.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HAF401-1997 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 7.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暂无条例)环保局令1997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了解办法的基本内容 第18号

四、核安全重要标准与管理文件

了解第五章附则的基本内容; 人发〔2002〕106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熟悉第二章考试、第三章注册的基本要求; 号 暂行规定 掌握第一章总则、第四章职责的基本规定。国核安发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关键熟悉名录内容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领[2010]25号 岗位名录(第一批)域划分 了解目录的基本内容 国核安发 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2007]168号

了解一般要求; 熟悉对实践的主要要求、对干预的主要要

求的基本内容;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掌握定义、职业照射的控制、医疗照射的 GB18871-2002 标准 控制、公众照射的控制、潜在照射的控制—源的要求、应急照射情况的干预和持续

照射情况的干预的基本规定。了解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总则、事故工况下的辐射防护要求、核动力厂放射性固GB6249-2011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体废物管理及退役要求。—— 20

熟悉核动力厂运行状态下的剂量约束值和 排放控制值、厂址选择要求。掌握流出物排放管理、流出物监测和辐射 环境监测。了解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放射性活度限值和

材料限制与试验程序。熟悉放射性物质运输一般原则、对放射性GB11806-2004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物质以及包装和货包的要求。掌握放射性物质运输的审批和管理要求。

了解放射源编码规则; 环发[2004]118 熟悉常见放射源分类简表; 放射源编码规则

掌握常见放射源数据简表。了解本通知附件1.辐射事故初始通知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环发[2006]145和 附件5.辐射事故后续通知表; 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熟悉本通知附件4.辐射事故分级; 号 的通知 掌握本通知的有关事项。熟悉放射性气载废物、液体废物和固体废 GB9133-1995

物的分级,掌握豁免废物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的限值。了解核燃料循环各设施放射性流出物归一 化排放量限值适用范围。熟悉核燃料循环各设施放射性流出物归一核燃料循环放射性流出物归一化 GB13695-92 化排放量限值。排放量管理限值 掌握核燃料循环各设施放射性流出物归一

化排放量确定的方法。了解该规定 GB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五、国际公约与相关文件 1.《核安全公约》 了解序言,第1章目的和适用范围,第2章中履约措施、提交报告、已有的核设施,第3章中审议会议、时间表、程序安排、特别会议、出席会议、简要报告,第4章等各章节的 基本内容; 熟悉第1章中定义,第2章中立法和监管框架、监管机构、许可证持有者的责任、安全优先、人的因素、质量保证、安全的评价和核实、辐射防护、选址、设计和建造、运行,第3章中保密等各章节的基本规定。

2.《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了解序言,第1章中目标和适用范围,第2章中已存在的核设施,第3章中已存在的设施和以往的实践,第4章中履约协议,第6章中筹备会议、审议会议、特别会议、提交报告、出席会议、简要报告,第7章等各章节的基本内容; 熟悉第1章中定义,第2章中一般安全要求、拟建设施的选址、设施的设计和建造、设施的安全评价、设施的运行、乏燃料的处置,第3章中一般安全要求、拟建设施的选址、设 ——21

施的设计和建设、设施的安全评价、设施的运行、关闭后的制度化措施,第4章中立法和监管框架、监管机构、许可证持有者的责任、质量保证、运行辐射防护、应急准备和退役,第5章中超越国界运输和废密封源,第6章中保密等各章节的基本规定。

3.《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 了解第12条生效、第13条暂时适用、第14条修正、第15条退约、第16条保存人、第17条作准文本及经核证的副本等各条款的基本内容; 熟悉第1条适用范围、第2条通报和情报、第3条其他核事故、第4条机构的职责、第5条应提供的情报、第6条协商、第7条主管当局和联络点、第8条地缔约国的援助、第9条双边和多边协定、第10条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第11条争端的解决(除第2款)等各 条款的基本规定。

4.《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 了解第7条费用的偿还、第9条人员设备和财物的过境、第12条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第14条生产、第15条暂适用、第16条修正、第17条退约、第18条保存人、第19 条作准文本及经核证的副本等各条款的基本内容; 熟悉第1条一般条款、第2条援助的提供、第3条对援助的指导和管理、第4条主管当局和联络点、第5条机构的职责、第6条机密与公布情况、第8条特权豁免和便利、第10条索赔和补偿(除第2款)、第11条援助的终止、第13条争端的解决(除第2款)等各条款 的基本规定。5.《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 了解第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条,附件一和 附件二等各条款的基本内容; 熟悉第1、2、3、4、5、6、7、17(除第2款)条等各条款的基本规定。

6.《国际核事件分级使用手册》

熟悉第一部分中评定程序的基本内容;

掌握第一部分中分级的总说明和分级的范围的基本规定。7.了解核与辐射安全有关的重要的国际机构。第二部分《核安全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参加考试人员对核物理、核能与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以及安全文化等方面知识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使参加考试人员从总体上把握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所需要的知识,并能利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本科目是从事核安全审评、核安全监督、民用核设施操纵与运行、核质量保证、辐射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和其它与核安全密切相关工 作人员必备的知识。—— 22

考试内容

一、原子核物理基础 了解原子和原子核的基本性质、原子核的放射性、射线及其与物质相互作用和原子核反 应。

二、核反应堆工程基础 熟悉核裂变及核能的利用、核反应堆的基本工作原理、反应性与反应性的控制、堆内的 释热与传热。

三、核反应堆与核动力厂 了解核反应堆的主要类型、核动力厂使用的其他核反应堆堆型、新型压水反应堆、研究 堆、反应堆及核动力装置的功率控制、核反应堆保护系统。熟悉压水堆核电厂。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基础知识 了解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规范、民用核安全设备常用金属结构材料、主要民用核安全设 备。熟悉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特殊性、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核安全分级要求。

五、非堆核燃料循环设施 了解铀矿开采及其加工、铀化合物的转化、铀浓缩、燃料组件制造、乏燃料及其后处理。

六、核技术利用基础知识 了解核技术利用辐射源、常用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国内外核技术利用的发展状况。熟悉核反应堆和加速器生产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的应用、射线装置的应用。

七、辐射防护基础 熟悉辐射防护的目的与任务、辐射源种类、来源与水平、辐射照射的分类、电离辐射的 生物效应、辐射防护中使用的量及其单位、实践与干预、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了解辐射防护限值、外照射防护与内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辐射防护监测、辐射 防护大纲。

八、IAEA提出的核安全基本原则 了解基本安全原则的提出、基本安全原则的适用范围。熟悉安全目标和基本安全原则。

九、核安全文化 了解核安全文化概述、组织的核安全文化建设、IAEA对单位核安全文化的评价方法。

熟悉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的良好实践。第三部分《核安全专业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参加考试人员了解、熟悉或掌握从事核安全工作必须的业务技能,以提高参加考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目是从事核安全审评、核安全监督、民用核设施操纵与运行、核质量保证、辐射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和其他与核安全密切相关工作人员 必须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23

考试内容

一、核安全监管概论 熟悉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与核安全监管、纵深防御与核安全监管、核安全许可制度。了解 其他一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二、核安全质量保证要求 熟悉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专业术语、质量管理和核电厂质量保证的形成与发展、我国核安全质量保证法规的基本结构。了解我国核设施质量保证导则简介、核设施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保证文件的编制、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和实施。熟悉对质量保证的核安全审评、对 质量保证实施的核安全检查。

三、核设施厂址安全评价 熟悉核电厂厂址安全评价概况。了解核电厂厂址地震危险性评价、气象事件、洪水、厂址评价和地基的岩土工程问题、外部人为事件、放射性流出物是排放评估与人口分布、放射 性废物处置中的厂址问题。

四、核动力厂的设计 熟悉核动力厂设计基本安全要求。了解核动力厂系统设计总体安全要求、堆芯设计安全要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安全要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设计安全要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安全要求、应急动力系统的设计安全要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安全要求、抗震设计安全要求、辐射防护设计安全要求、防火设计安全要求、概率 安全分析及其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五、核动力厂的运行 熟悉运行限值和条件、核动力厂运行的安全管理。了解核动力厂的在役检查和定期试验。

六、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监管 熟悉民用核安全设备及其相关法规文件。了解核安全设备及其资格许可、进口核安全设 备的质量监管、核安全设备活动的监督管要求、核安全设备质量监管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七、非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监督 了解铀矿开采和加工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核燃料 加工、处理设施的临界安全、非核燃料循环装置的其他安全和环境问题。

八、核材料管制与核设施实物保护 了解核材料管制的目的、基本要求和采取的对策、核材料衡算管理、实物保护、核材料 管制的监督检查。

九、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和响应及其监督管理 熟悉核设施、核事故与核事故应急、我国核事故应急管理体制。了解核事故应急状态、应急行动水平及应急响应、核设施应急计划区、核应急设施。熟悉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了 —— 24

解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核设施运营单位应急与响应的监管、辐射事故及应急预案、国际核 与辐射事故分级表。

十、核技术利用的核安全监管 熟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核安全许可管理、常用的放射源或放射性同位素的辐射防护、射线装置应用中的辐射防护问题。了解放射源使用与贮存的监督管理、大型辐照装置辐射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活动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要求和控制措施、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源返回生产厂家或送贮的政策、核技术利用废物贮 存库场址选择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十一、放射性废物和核与辐射设施退役的安全监督管理 了解放射性废物管理指导思想和原则,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和分类,低、中放废物的处理,低、中放和极低放废物的处置,高放废物和α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核设施与辐射设施退役前 期准备,核设施与辐射设施退役的实施,核设施和辐射设施退役的管理。

十二、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了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十三、流出物排放控制 了解流出物的概况、流出物中的污染物种类、流出物的来源、流出物在环境中的转移、弥散途径、控制流出物排放的原则、流出物排放要求和排放准则、流出物监测的基本要求、核动力厂严重事故缓解放射性物质事故排放的措施。

十四、辐射环境监测 熟悉辐射环境监测的概况、环境中放射性的背景情况。了解辐射环境监测的管理、辐射环境监测方法、放射性本底调查与运行监测、人为活动对环境放射性的影响的监测、环境辐 射监测的质量保证。第四部分《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参加考试人员运用核安全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三个科目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通知,即针对核安全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处 理措施等,促使参加考试人员进一步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的执业水平。考试内容

一、《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试题,要求针对核与辐射安全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即除一般描述外,尚需指出其类型、性质、等级、原因、后果、处理和经验反馈等七项内容,如果考试人员认为有必要,也可对本案例发表希望表达的自由发挥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1.类型:案例发生的领域和状态(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等;建造、运行、维修等); 2.性质:人因事件、设备故障、规程缺陷或其组合; ——25

3.等级:按INES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分为0-7级;

4.原因:逻辑关系(可用事件树表达)及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分析; 5.后果:现实后果或潜在后果;

6.处理:预防、纠正或缓解的措施;

7.经验反馈: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及提高安全性的建议等;

8.自由发挥:考试人员对本案例希望表达的其他有关内容。

二、《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试题将与《核安全专业实务》科目相地应,分为以 下七个部分: 1.反应堆工程案例分析; 2.铀(钍)矿与伴生放射性矿案例分析; 3.核燃料加工、处理与放射性物质运输案例分析;

4.核技术应用案例分析; 5.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设施退役案例分析; 6.核设施选址案例分析;

7.质量保证案例分析。

三、对于核安全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时,除需要运用《核安全专业实务》科目和《核安全综合知识》科目的相关知识之外,还需要以《核安全法律法规》科目各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为依据,在法定的框架与范围内进行分析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第五部分 考试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保证核设施安全的主要目的是()a.防止对核设施的人为破坏和防止自然灾害 b.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过量的放射性危害。

c.防止设备毁坏、人员伤亡。d.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体制。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错选、少 选均不得分)国家实行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的核设施安全许可 证件包括()

a.核设施建造许可证; b.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c.核设施操纵员执照; d.核设施生产计划; —— 26

e.其他需要批准的文件。答案:a、b、c、d、e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假如你是一次核设施质量保证监查活动的主监查员,你准备按哪些步骤来进行整个监查 活动? 答案: 1.制定单项监查计划,确定监查范围、监查要求、监查小组成员、需要通知的单位、适

用的文件、日程安排、书面的监查程序或提问单等;

2.在监查前的适当时间,书面通知被监查的单位; 3.与被监查单位(部门)召开监查前会议,宣布监查目的、监查范围、监查方式、监查

日程安排和监查后会议等事项; 4.根据监查提问单或程序进行监查,记录发现的缺陷情况; 5.召开监查会议,提出监查结果和澄清任何误解; 6.编写并发送书面的监查报告,并要求被监查单位(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7.对被监查单位(部门)进行后续跟踪,确认纠正措施的落实。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请根据背景材料,按要求作答)某游泳池反应堆发生了超功率保护停堆事件。现场辐照组操作人员在进行某项操作时,引起控制室出现“1#调节系统超速保护”、“2#调节系统超速保护”警告信号,控制室操纵员进行一系列操作后,发生“功率保护≥120%”,反应堆自动紧急停堆。

经调查分析,弄清楚整个事件发生过程如下: 1.事件发生时,反应堆在满功率下已运行约4个时,可知还没有达到平衡中毒。1#自动棒棒位比较高,约处于290-300mm之间(自动棒工作范围是200-300mm之间)。2.现场辐照组操作人员未按规程要求,在事先未通知控制室操纵员的情况下,进行某项操作,引入一个变化速率超过规定值的较大的负反应性,导致1#调节系统超速保护,随后 2#调节系统超速保护,1#、2#调节系统的功能失效,这时反应堆功率呈下降状态。3.控制室操纵员发现1#自动棒快速提升,棒位较高,立即手动提升补偿棒,试图将1# 自动棒调回到正常工作位置。4.当操纵员发现提升补偿棒不能将1#自动棒调回正常工作位置时,反应堆功率已经上升到接近120%额定功率,操纵员立即按拖动停堆按钮,但此时发生“功率保护≥120%“事 故信号,反应堆自动紧急停闭。

5.事件发生后,对一回路水、烟囱气体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放射性异常升高现象。请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包括类型、性质、等级、原因、后果、处理及经验反馈;如果考试人员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对本案例发表本人希望表达的自由发挥内容。)答案: ——27

一、类型:此事件属研究堆的运行事件。

二、性质:这是一件因人因失误而引发的计划外停堆事件,现场辐照组操作人员和控制 室操纵员均出现了失误。

三、等级:按照INES事件分级标准,属1级事件。

四、原因: 与控制室操纵 员交流失误 现场辐照组操 人因引起 引入的负反应 作人员失误 紧急停堆 性过快过大 控制室操纵员的 诊断和决策失误 事件的直接原因是:(1)现场辐照组操作人员的失误,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和控制室操纵员之间的交 流失误;第二,引入的负反应性过快过大。(2)控制室操纵员的诊断和决策的失误。事件的根本原因是:(1)人的违规。(2)人的培训不够,技术不全面。

五、事件发生后,对一回路水、烟囱气体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放射性异常升高现场,说明堆芯没有受到损坏。但发生了一次计划外的紧急停堆,造成了对于堆芯和相关工艺系统的 一次热冲击。

六、通过此次事件,应采取如下纠正行动:(1)立即向国家核安全局和地区监督站报告,取得相应的监督和指导;(2)加强安全文化教育,当事人和所在班组要对此事进行认真讨论,并在全体工作人 员中通报;(3)为防止现场辐照组操作人员违规,当反应堆没有作好准备而没有得到控制室的允 许时,应不能进行某些现场操作,控制室允许信号应与该操作信号设置联锁保护;(4)控制室应设置安全参数显示功能,便于操纵员即时发现堆芯运行的偏离或越限,能够及时采取缓解和补救措施;(5)加强控制室操纵呐喊培训,使操纵员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在手提升补偿棒之 前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自动棒的情况及功率变化情况。

七、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是:(1)对于某些安全极为重要的要求,除在规章中加以规定外,尚需设置必要时保护联 —— 2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料 篇7

关键词:高校,新设专业,就业工作,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 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国家产业结构不断调整, 许多高校根据国家的需求对原有的产业结构进行了一些调整, 同时新设了不少专业, 为国家建设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新设专业的建设, 在为高等院校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 也给大学生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就业前景不确定, 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 鲜有现成的经验可循, 使得新兴专业就业工作的开展更加复杂。如何根据新设专业的特点提出合理的工作计划, 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保证学生“能就业、易就业、就好业”, 是新设专业的系主任、辅导员和学校各有关部门必须面临的问题。本文以南华大学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核安全工程专业为例, 在分析高校新设专业就业特点的基础上, 结合本专业近年来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 对新设专业就业工作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南华大学核安全工程专业基本情况介绍

核安全工程专业为2011年新增专业, 专业代码081008S, 属于工学大类, 环境与安全类。学制四年,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为国家新批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本科专业, 主要培养具备较深厚的安全科学及技术、辐射防护基础理论知识及扎实的专业技能, 具备终生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的潜能。毕业后能在核电站、核燃料加工及废物处理企业、铀矿山、非铀矿山、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门、工矿企业、研究院所和高等学校等从事核与辐射安全和工业安全工程方面的设计、科研、评价、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新设专业学生就业情况的特点

1. 新设专业社会认可度不高, 高校与企业缺乏交流。

由于新设专业开设时间短、招生规模小、知名度不够高,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业的社会认可度。以南华大学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核安全工程专业为例, 该专业首届学生只招收了一个班, 仅30余人。由于该专业成立不久, 与学校的一些成熟的老牌专业相比, 社会知名度较低, 很多招聘单位并不了解学校有这一专业, 学校和单位缺乏相关信息的沟通, 为就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2. 学生对专业了解程度不够, 导致对自身定位不准。

作为新开设的专业, 与比较成熟、开设时间较长的老专业相比, 由于已毕业生人数较少, 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 常常向高年级的学生询问专业就业情况、工作待遇等诸多的就业相关问题, 而此时新设专业的学生无法从本专业的高年级的学长学姐那里获得相关就业方面的信息与指导, 很多学生对将来从事的工作比较迷茫, 不知道能够从事什么工作, 待遇水平如何, 对自身的定位不准。尽管老师会不断给新设专业的学生介绍工作单位的情况, 做了很多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但是由于先例较少, 学生中存在诸多就业方面的困惑, 甚至有学生会出现碰运气、退缩、犹豫等不正常的心理。

3. 新兴学科的知识结构复杂, 导致学生出现选择恐惧症。

新设专业大多都从一些传统学科专业上发展和分支而来, 体现了专业最新的发展方向并和行业发展紧密联系。有些新设专业将现代高新技术融入传统的学科, 同时实现了多学科的交叉。因此新设专业学生学习的广度都要超过相关传统专业的学生, 在读大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知识结构复杂, 这也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学习压力。以南华大学核安全工程专业为例, 该专业属于安全工程、核工程、辐射防护和铀矿开采等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兴学科, 学生本科期间所学的课程包括安全类的基础课程 (安全学原理、安全系统工程、安全管理学、安全人机工程学、安全检测技术等) , 核工程类课程 (原子核物理、反应堆物理分析、核电厂运行与控制等) , 辐射防护类课程 (辐射剂量学、核辐射安全等) , 铀矿开采类课程 (地质学与铀矿地质、采矿概论) , 所学知识涉及面很广, 该专业学生就业时可以在核电站、核电建设单位、辐射检测站、铀矿等跨度很大的企业间选择自己的就业方向, 由于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工作待遇、生活条件等问题了解不全面, 如何根据自身的意向、能力选择合适的单位, 成为很多学生比较纠结的问题, 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选择恐惧症。

4. 交叉学科与老牌成熟专业竞争时存在一定的劣势。

新设专业大多为交叉学科专业, 虽然交叉学科体现了当今科学技术和工程实际发展的前沿动向, 但是在本科阶段的知识结构中强调了学生所学知识的广度, 由于教学条件和学习时间的限制, 难以保证足够的知识深度。

以南华大学核安全工程专业为例, 该专业主要是核类专业与安全工程两个专业的交叉学科, 在应聘时, 现阶段还难以找到与核安全完全吻合的工作单位和岗位, 于是该专业学生大多选择某一方向就业。例如在核电建设或土建单位应聘时, 需要与安全工程专业竞争;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应聘时, 需要与核工程、核技术、反应堆工程等专业竞争。

5. 新设专业就业工作经验不够, 与用人单位无长期合作关系。

传统老牌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 已经非常成熟, 在就业工作方面积累的大量经验, 与用人单位一般都建立的长期的合作关系, 合作单位往往每年都向该专业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 为老牌专业的就业工作开展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新设专业处在起步阶段, 没有经验可循, 更没有与用人单位的联系, 因此在就业问题上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 多借鉴相关专业的经验, 积累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

三、高校新设专业学生就业情况的对策

1. 确立“双向就业”的思想。

学院充分考虑到福岛核事件的影响和企业接受核安全专业的过程, 不盲目扩大核安全专业的规模和人数, 同时也认识到核安全专业学生都实现在核单位就业不现实, 学院领导研究确立“双向就业”思想———在核单位就业和安全领域就业。安排系主任、就业专干在学生中进行教育和动员, 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 积极开拓核单位就业市场。

学院在与核单位交流过程中, 主动宣传学院核安全专业, 并就核安全专业学生的培养与核单位共同探讨, 争取核单位对核安全专业的了解, 同时通过修订培养计划, 提高核安全专业在核单位的适用性。

3. 多方法全力保障就业。

要为保障核安全专业就业提供许多支持, 全力保障和提高核安全专业学生就业。具体有以下几点: (1) 牢牢把握在核单位的就业机会。针对与核专业相关的企业, 学校学院要高度重视, 对于要招核安全专业学生的岗位, 学院领导和就业专干都分别与前来招聘的单位领导沟通, 要不遗余力地推荐核安全专业学生, 尤其是优秀的学生。 (2) 建立与用人单位的长期联系。学院重视与用人单位的交往, 每年都热情招待前来招聘的用人单位;与在核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联系, 了解各单位招聘计划;主动前去用人单位交流、寄贺卡等, 与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 (3) 提供经费保障学生就业。对于新专业的就业, 学校有必要提供经费支持, 一部分可以用作拓展经费, 一部分可以用作学生就业补助, 发给学生。学院对用人单位来校招聘, 制定了系列周到规范又符合政策的接待程序, 增进与用人单位的感情。

4. 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

核安全专业学生普遍成绩较好, 学院鼓励学生考对口专业院校的研究生, 两年来, 核安全专业考研率达14.2%, 大部分学生读的是与核类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其中罗润、于爱民、马黎三位同学是西安交通大学核类专业硕博连读, 张显生、王远远同学在中国科技大学核类专业学习。

5. 做好重点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实施就业重点帮扶计划, 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重点帮扶工作, 优先安排“双困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双困毕业生”。学院对“双困毕业生”安排一名老师进行一对一帮扶, 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开展心理关怀行动, 对因经济贫困、身体残疾、专业就业困难等原因存在择业心理压力的学生, 组织心理咨询教师开展团体辅导和“一对一”的职业发展咨询辅导活动, 努力改善其就业心态、减轻其就业心理压力。

6. 以教学促进学生就业。

设立新专业的学院要在教学方面下功夫, 务必科学规划新专业的培养计划, 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实训性, 适应社会的需求, 以就业为导向, 坚持边教边改, 保障实验开课课时充分, 提升教学质量, 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目的。

7. 政策支持, 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除执行国家、地方规定的优惠政策外, 学校给予自愿到基层服务的毕业生以下配套优惠政策:凡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湖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 学校也应该在毕业生档案管理、就业手续方面提供政策性保障。再就是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四、结论

总之, 新设专业的就业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工作, 新设专业的建设, 在为高等院校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 也给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在解决新设专业大学生就业的问题上, 不能简单地套用以往的经验, 要准确把握新设专业大学生就业的特点,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只有在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 在相关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不懈努力, 才能不断提高新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促进新设专业的学生能够“能就业、易就业、就好业”, 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刘征.高校新设专业学生教育的探索与实践——以越秀外国语学院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为例[J].教育探索, 201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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