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论文

2024-09-12

项目合同论文(通用8篇)

项目合同论文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2)工作进度:_________(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2)工作进度:_________(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3)使用方式: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3)使用方式:_________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来源: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1.履行期限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_________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项目合同论文 篇2

一、国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中国承包企业虽参与国际业务已有多年, 但长期处于市场的边缘。直到近年, 借助国家战略的“东风”, 国际业务才得以大规模扩张并形成全球竞争力。短时间内的井喷式增长, 众多国内企业一拥而上, 必然导致资源调配、管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前后方信息沟通不畅, 缺乏有效的管控和支持手段

国际项目因其远离总部, 且所处位置通讯多有不便, 导致前后方信息沟通效率低下, 给后方的管控和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影响。个别承包商全盘照搬国内项目管理经验, 在国际环境下不能很好适应, 总部对项目合同管理缺乏有效的管控, 项目履约遇到难题时不能及时得到后方支持, 最终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2. 项目履约意识淡薄, 实施计划性不强

各级管理人员对项目合同履约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项目实施前缺乏全面的策划和客观的评估;实施过程中不重视进度计划或对进度管控不力, 遇到问题时“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被动应对, 导致项目工期延误, 面临违约风险。国际项目商务合同和计划工程师配备数量的不足, 也体现了项目履约意识淡薄的问题。

3. 合同风险认识不足, 风险管控不到位

从投标开始直到项目实施全过程, 对项目合同风险缺乏有效的管控和应对。具体体现为:投标决策缺乏全面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筹备期不能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 实施中不能对风险事件进行及时预判和应对;风险管控系统性和目的性不强, 合同管理效率低下。

4. 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 合同索赔支撑资料不足

项目没有进行有效的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资料缺失、不规范;合同信件不能在规定时效范围之内做出回应, 或者随意发信, 缺乏必要的审核程序;合同记录填写不规范、归档混乱, 遇到索赔拿不出有效的支撑资料等。

二、国际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针对国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承包企业应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从责任落实、制度保障和工作机制上保证合同管理各个环节的良好运行, 以杜绝管理漏洞、提高效率, 保证国际项目的良好履约。

1. 责任体系

在国际项目合同管理中, 总部国际业务主管部门是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 负责国际工程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签订以及合同管理工作, 指导和参与合同变更索赔、法律诉讼等工作;实施国际项目的分 (子) 公司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主体, 负责项目资源配置, 在总部统一领导下开展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就项目履约向总部负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部负责合同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就项目履约向总部和分 (子) 公司负责。

2. 制度体系

国际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由总部和项目两个层级组成。国际项目承包商总部层面应建立的主要合同管理制度包括:标前评审、合同风险评估、合同评审交底、合同报表和分析、计量结付、进度监控分析、变更索赔管理、重大合同事项沟通评审、合同档案管理等。项目部应在总部制度框架范围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合同有关制度的细化实施办法, 以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工作机制

首先, 由总部国际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国际项目合同管理支持平台”, 形成前后方协同工作的机制, 以合同文档共享分析、进度监控、索赔变更追踪为基础, 整合后方专家优势力量, 必要时借助外部力量, 为项目提供分析、预警、指导支持。再者, 通过合同管理平台, 推进合同风险管控的系统化工作, 将合同风险管控贯穿于从投标开始的项目全过程, 提高合同管理的目的性和工作效率。通过考核等政策引导, 促使相关人员切实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三、国际项目商务合同管理的具体要求

在国际项目投标、实施准备和实施三个主要阶段, 合同管理工作应达到如下具体要求:

1. 项目投标阶段

投标阶段, 承包商总部要对项目合同条件和实施环境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评价, 组织标前评审和合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最好找有项目所在地经验的专业机构协助, 确保评估的客观性。

2.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

(1) 合同资料移交和交底:合同签约后, 由总部国际业务部门组织, 以会议形式向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部进行合同资料移交和交底。合同交底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重点及难点问题、商务报价简介、主要条款解读、合同谈判焦点问题、项目实施建议等。

(2) 项目初期合同分析:项目合同资料移交后,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主要人员仔细研读合同文件, 结合项目实施条件和特点对主要合同条款逐一进行解读, 分析合同风险点和是否存在变更索赔的可能, 并对主要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 编制《合同分析表》。

3. 项目实施阶段

(1) 项目部合同交底:项目正式开工前, 以及项目实施中合同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 由项目商务经理牵头进行项目部合同交底, 交底范围要涵盖项目班子成员、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作业队管理和技术人员。

(2) 合同结算及支付:项目部及时办理工程量签证、结算和支付。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并定期刷新项目结算细目台帐, 工程设备采购管理部门填制设备采购支付动态表, 并在每月底前报总部。

(3) 合同日常分析

项目履约过程中, 项目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在初期合同分析成果的基础上, 开展日常合同分析预测工作, 提前筹划培养索赔事项。

1) 日常分析应对。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以周为周期, 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合同模块履约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时告知合同管理部门, 对异常情况进行初步甄别。变更索赔事件发生或预计即将发生时, 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会同事件相关部门, 分析研究事件性质、对应合同条款和应对措施, 经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采取应对措施。当涉及重大合同事项时, 项目部在总部指导下采取应对措施。

重大合同事项包括:项目国别突发政治事件, 预计变更造成合同额发生较大变化, 关键线路工程进度滞后较多, 里程碑计划拖期, 业主资金风险事件, 主要资源价格波动, 税务风险等。

2) 项目履约月报。每月底前, 项目部商务经理主持、合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编制项目履约月报, 刷新《项目合同分析表》。

3) 季度分析总结。每季度结束前, 项目商务经理牵头以会议形式进行一次全面的过程履约合同预测分析, 编制项目季度商务合同分析报告并报总部。季度总结分析的主要内容:根据项目进展和实施条件变化情况, 对照合同主要条款逐条分析, 总结评价当期涉及的商务合同事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改进意见;预测下季度履约形势和商务合同工作重点并做出安排部署。

4) 总部后方监控与指导。

(1) 月度分析预警:依据项目部各类报表等, 总部评价项目月度履约状况, 提出项目实施改进建议; (2) 季度总结分析会议:评价项目季度履约状况, 并提出项目实施改进建议; (3) 重大合同事项分析指导:根据事项性质, 总部国际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职能部门、内外部专家, 召开专题评审会, 形成书面指导意见。重大合同事件与工程师或业主的沟通、谈判, 总部视情况提前介入, 确保事件可控。

(4) 变更索赔应对

项目变更索赔分为“事件发生前”和“事件发生后”两个阶段, 由前后方分工协同开展工作。项目部主要偏向于基础工作和具体实施, 总部侧重于总体监控指导和重大变更索赔事项把关、应对。项目部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 重大变更索赔事项采取应对措施前要报总部评审。

(5) 合同文档管理

项目部要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 建立文件的处理与传递程序和分类档案管理制度, 重要合同文件设置专人管理, 确保项目纸质资料原件、PDF镜像文件保存齐全, 以及应对的时效性, 为项目变更、索赔、竣工验收做好准备。项目结付文件, 与合同重大事项有关的与业主、工程师往来函件, 合同文档资料、合同变更等主要合同文档应按月及时向总部报备PDF镜像文件。

(6) 施工日志及施工影像管理

浅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篇3

【摘 要】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不但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施工价格、工期目标、质量目标、义务及责任,而且合同管理是其他项目管理体系的工作指南,对工程项目管理起到了总体控制作用。 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以低价获得中标的成功,然而低价中标成功的背后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竞争。同时因为建筑企业作为承包方往往又处于被动的地位,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常受到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正是因为客观因素的存在及不确定性,施工企业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合同管理意识。没有合同管理就没有管理目标,没有管理目标则没有项目管理体系的形成,当然也就很难实现项目管理的盈利目标,甚至导致项目瘫痪,无法运作。

【关键词】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也不断被重视。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及其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含义:合同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类合同,从条款的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等环节入手进行检查和分析,以期通过一系列科学的合同管理活动,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1)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2)内容庞杂、条款多;(3)合同生命期长。

4.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应对对策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结合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3.规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何红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项目合同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4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产业项目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合作

意向:





一、项目内容简介

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经我司分析以下:

此产品开发的模具费:人民币32000元(寿命为500KK)开模时间为

20天;

冲压加工费:2000元/吨(损耗为1.5%);

加工产能400公斤/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产品模具设计、开发;

2、甲方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保质保量并按时交给乙方使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注,负责开发模具资金落实到位给甲方;



2、乙方根据项目产品的实际需要,保证原材料按时到位及产品加工费按时

付给甲方;



3、在项目正式确定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四、其它事宜



1、协议确认后起如一年内生产达到60吨产品则退回一半的模具费,模具

所有权属甲方,如一年内生产末达到60吨则模具费全部由乙方担当; 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作全面的约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项目合同书 篇5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乙方决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_____厂,为使本项目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决定__________投资_____万元接转_____厂。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条 项目投入资金全部由乙方自筹。

第四条 甲方承诺乙方在投资开发中,全面享受_____人民政府、_____人民政府和_____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全部优惠政策。

第五条 乙方建厂后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水、电、通讯、消防治安及其它有关手续。

第七条 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项目筹建期间的有关手续办理。

第八条 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若发生民事纠纷,甲方应给予协调,必要时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办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和运营,如出现法律纠纷和生产事故,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在建设或投产过程中的其它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项目开发合同 篇6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开发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开发合同 篇1

深圳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房产项目开发过程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公司所属房产开发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要求乙方指派熟悉房地产行业且擅长代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律师负责甲方项目的法律服务,以确保和维护甲方在整个项目销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 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阶段提供下述非诉讼法律服务:

(一)商品房销售阶段

1、审查待售商品房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必要时将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等宣传资料,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3、提供预售和现售的法律服务,参与大宗购房谈判。

4、协助委托人监督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履行,调解处理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

5、参与委托人与有关银行的谈判,起草或修改委托人和银行的合作贷款协议。如有资金监管协议,则同时起草或审查该协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6、审查、修改项目预、销售及租赁的有关法律文件:

A:协助委托人审查、修改《购房须知》、《楼宇认购书》、《商品房预(现)售合同》补充条款、《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B:接受因上述法律文书而产生的法律问题咨询;

8、负责与公正处的联络,并使本所起草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涉外法律文书得到公正处的认可;

9、根据购房业主的要求,出具与该项目的预销售、租赁有关的见证和法律意见书(费用由购房业主和承租人承担);

10、经委托人指定由本所律师代为办理下列事宜(费用由购房业主和承租人承担);

A:代为审查办理购房业主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手续及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B:代为办理该项目涉外预、销售合同公正手续;

C:代为申领购房业主的〈房地产权证〉

D: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二)、交付验房阶段律师服务

1、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交接单》;

3、审查修改《入住手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4、协助解决委托人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出现的问题。根据按揭业主办理他项权证,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及时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

5、协助调解处理项目完成后工程结算产生的争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三)为委托人提供的动态跟踪法律服务

1、及时向委托人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必要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2、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内容,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报酬中。

三、法律服务报酬与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以上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万元。

2、支付的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第一期:自签约之日七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期:年 月 日之前,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万元;

四、本合同第一条注明由业主或银行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另行计算,由乙方向业主或银行收取。

五、乙方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务的各项法律关系,如因争议导致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可代表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经律师审

查修改后的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特殊情况下除外)如因工作疏漏或失误致使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需要,按乙方的要求

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并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约定的法律服务时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____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融商诚达律师所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 月 日

项目开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整合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 ”

二、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唯一指定广告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 ”房地产项目广告的全程整体推广策略、创作、实施建议、制作执行及产品监管等服务。(具体事项见合同附件)

三、工作时间:自合同签定日起至 年。

四、服务费用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期间乙方的广告整合推广服务费为用为

万元/月,共十二个月,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用,即 万元/月。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以确保乙方准确地

掌握有关设计要素;

2、合同签署后,乙方迅速组建项目小组和拟定该项目的工作进程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3、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工作例会及举

行项目分析会,由发展商组织安排每月最少一次工作沟通会,参会人员:项目小组成员(以具体会议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出席);

4、双方须积极配合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

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乙方指定AE对项目合同内容的时间、具体每阶段服务内容、质量进行把控,策略、创意、平面、文案由乙方指定人员各司其职,具体项目服务内容甲方可根据需要进行一对一的专业交流,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沟通平台,便于项目顺利实施;

5、项目进行过程中未涉及内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双方另签单项工作

合同予以确认;

6、代理期间双方各项行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地方法规的规定;

7、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付款,以便乙方顺利开展项目工作;甲方结清应付工作费用后,甲方即时拥有所有创作的版权,在不影响甲方形象及利益的前提并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拥有所提供方案在非项目推广渠道的使用权(即公司简介、广告评比参选及乙方宣传自身的宣传物料);

8、乙方承诺工作期间严守甲方经营机密,恪守应有的职业道德。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容,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发包工作,如需变更内容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由于时间延缓,阻碍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相应的赔偿。

2、双方便于合同内容沟通及调整预留相应长的时间为前提,乙方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内容时间表,提前三天交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视具体情况而定。

3、在乙方如期履行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协议中的付款办法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提出相应的赔偿。

4、如有其它因素甲乙双方需终止合同,需由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方可终止。

八、其它事宜:

1、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双方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项目开发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公司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北京________公司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qq.com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省(市)____市、县(区)

签订日期: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手联手一期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注册:个人和公司

2.______________楼盘商城展示

3.个人中心

4.后台管理

5.详细功能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日内向甲方提交开发计划表。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开发周期日程

2.开发人员

3.开发所需的资料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乙方基于自主研发的MobTop OS 云架构系统建设开发框架;

2.乙方建设软件数据库表;

3.产品的后台开发;

4.产品前台开发及交互测试

基于软件开发基于乙方自主研发的MobTop OS 云架构系统 V1.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备案好的域名,微信公众号的用户名和密码,阿里云用户名和密码/自主服务器的登录名和密码,如有第三方系统对接,需要提供第三方对接的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及接口程序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域名在软件内测完成后提供,微信公众号用户名密码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阿里云服务器内测完成后提供(乙方提供服务器除外),提供的方式发项目联系人邮箱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的宣传图片和文案及排版样式在正式上线前提供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甲方修改自己账户密码,乙方收到的资料在项目验收单签字后1个月之内删除销毁。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 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1)其中含上线后1年的技术运维

2)6G空间和4MBS的宽带

3)软件开发和授权使用费用

4)1次上门技术指导和培训

5)不限次远程指导和培训

2.开发经费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乙方的开户银行如下

____公司名称:北京________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119________________5131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

1.如甲方需要修改,则甲方须在收到技术服务要求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修改意见(以上双方均须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文件以传真、当面签收、邮递、电子传输加传真确认等有效交付形式均可);如甲方不要求修改,则甲方须对最终确认方案签字确认。如甲方逾期未提出任何意见也为签字确认,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方案予以确认。

2.技术服务需求规格说明一经双方确认,即作为甲方进行初步确认和最终验收的标准。

3.甲方应在验收完成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确认,明确验收结果。如验收不合格,须书面说明明确不合格原因及修改意见,并注明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验收时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验收说明并不视为免除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证明。如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未对乙方进行书面确认也为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项目开始时间约定:在双方完成合同第五.2条款所约定的各自义务后开始计算。自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止,项目的开发时间以甲方签字确认附件或补充协议次日计算开发周期。经双方书面或邮件认可,可以延长或缩短该期限。

第七条 软件验收标准

甲方验收软件时以合同、需求文档附件、测试文档、产品成果进行逐一确认。

第八条 售后服务条款及时间

1.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软件使用人员(人员不限)一次。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

2.乙方在软件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将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功能新增、业务逻辑调整、数据接口更改等另行协商)。一年期满后,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继续维护,需每年向乙方支付总开发费用的2%的维护费,如有版本的升级服务,将另行协商。

3.对于系统故障,经鉴定是乙方原因的,乙方先通过远程调试解决,远程调试解决不了的,乙方负责到现场进行解决,费用自理;如果经鉴定不是乙方原因的.,乙方仅负责解决故障问题,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4.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果要增加除合同之外的其它功能,开发费用和周期另行商定;如属软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为甲方修正。如甲方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软件功能设计和UI界面设计,则需要在乙方UI界面完全提供并通过甲方确认以后,双方签署《软件功能及UI界面确认书》,在后期研发过程中甲方修改功能和修改UI界面造成乙方工作量加大,则需要另行协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的支付,如果未按时支付乙方开发费用,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对应项目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________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1‰的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发进度进行产品开发,如果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且未能与甲方达成延期交付的书面协议,则自合同约定开发计划的结束日起,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对应项目总金额1‰的违约金。如甲方延长或拒绝验收确认,则此期间不计算违约金,不视为乙方逾期交付。

3.乙方进行软件研发过程中涉及到确认时间的,双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包括不限于(如甲方进行软件功能确认、上线前测试的确认等),除非双方有书面确认的延长的时间说明。

4.本合同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另外补充。双方所签附件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补充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只负责开发软件,甲方具体的使用运营事务与乙方无关,甲方若使用该软件做其他事务,后果由甲方承担。

2.除在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书不能取消,如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无须退还已支付的开发费用,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开发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甲方直接损失。

3.如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

甲方:北京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北京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项目开发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协议诚意金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于活动现场缴纳诚意金________(小写)________(大写)元整;甲方赠送乙方以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业务分成比例为:_____(甲方:乙方);一年之内达到业绩(分成后):___________(大写)时返还全部诚意金;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盟政策如下:

备注:1、赠送项目只为乙方老板使用,不得将此名额用于顾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没收全部诚意金;

2、全返金额的设置为甲方拿出对乙方的特别奖励,该金额为分后业绩;

3、赠送打板、活动赠送、全返金额一年之内有效,合同期内分成比例保持不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项目开发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项目用地性质

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于 年 月 日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土地性质为: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部属于甲方,没有设定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愿意就上述地块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

2、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项目运作过程中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建筑安装总造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民币20xx万元,其中甲方出资1400万元,占总投资的70%,乙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4、甲、乙双方出资时间:

第四条本项目所有的开发、经营手续均由甲方办理和实施。

第五条本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由甲方委派专人负责协调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第六条 结算

本协议存续期间,因该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等前期开发费用及其资金成本,应由甲、乙双方确认全部记入本项目的成本,费用清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二。至该项目开发并销售完毕,结清项目的全部费用后,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承担亏损。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该项目的合作中,应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妥善处理双方合作中的矛盾。

第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中途解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400万元。

2、除本条第1款约定的情形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同体系研究 篇7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工期长、建设风险高、专业系统复杂、对社会影响大等特点,涉及的单位和合同数量多,包括勘察、设计、科研、保险、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材料设备采购等.它是相对独立、有各自经济利益的建设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合同体系来维系。因此,有必要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合同体系进行研究,以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同体系策划的依据

合同体系策划是根据W BS分解出工程项目范围内和实施周期内的全部工作,根据业主确定的承发包模式对每个合同承包范围进行初步划分,构成工程的合同体系。合同体系策划要尽量做到工程项目内容落实到各个合同中后,没有漏项,也没有交叉重叠。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同体系策划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 项目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计、技术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点,涉及已建和在建项目之间、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之间、各系统设计之间、各工点设计之间、系统与工点之间的技术问题和接口处理,包含车站建设、隧道挖掘、轨道铺设、车辆制造、信息通讯等几乎涉及到现代土木工程、信息电子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的所有高新技术领域。

2. 业主对项目的目标要求

任何项目策划都是基于实现项目目标的基础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同体系策划需要从业主对项目的成本控制目标、质量要求目标、进度要求目标和设计效果要求目标等出发,以满足业主的目标需求。

3. 业主的项目管理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管理是基于复杂系统、多种关系、建设与运营并行的管理。业主的融资模式、项目实施策略,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业主在设计和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管理风格、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业主的目标以及目标的确定性,业主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业主对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等决定了其所采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承发包模式,进而对参建单位的数量和合同数量,以及各种合同关系的约定有很大影响。

4. 当地或全国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力量和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期长,建设与运营并行是常见的现象,如一号线已投入运营,二号线正在建设,三号线进行规划设计等。而且,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贯穿城市商业、文化、娱乐、金融、工业、居民区等,面临各种复杂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论是规划、设计、施工期,或是运营,均必须考虑因设计边界条件改变、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不可抗力等各种主客观因素导致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选择;必须预测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沿线地区振动、噪声、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因此,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同体系中涉及的参建单位应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施工力量和水平。

5. 其他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同体系策划还应考虑工程所处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行为、竞争的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地质、气候、自然、现场条件的确定性等,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等因素。

二、合同体系的协调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要签订几百份各式各样的合同,在项目的合同体系中,相关的同级合同之间,以及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形成一个复杂的合同网络。合同体系应保证工程和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合同之间关系的安排及协调是合同体系策划的重要内容。合同体系的协调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上的协调

各合同只有在技术上协调,才能共同构成符合总目标的工程技术系统。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包括极其复杂的内容,包括几个主合同之间设计标准的一致性,如土建、设备、材料、安装等应有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各专业工程之间,如建筑、结构、水、电、通讯之间应有很好的协调;各合同所定义的专业工程之间,如供应合同与运输合同,土建承包合同和安装合同,安装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之间应有明确的责任界面和合理的搭接。

如南京地铁一号线就采取设计牵头,接口管理服务商负责工程界面管理,业主总体监管的方式。从设计到施工,各单位都要接受接口管理服务商的审查、协调和管理。接口管理服务商由业主委托制定接口管理程序,实施日常协调工作,负责督促、监控工程接口实施,负责审查涉及工程接口范围内任务实施的设计变更,指导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各承包、承建商工程接口任务的实施。在合同中关于各专业工程接口的相关规定都应在合同中明示规范,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奖惩等均受合同约束,以便于项目参与各方的协作。

2. 价格上的协调

在工程项目合同体系策划时必须将项目的总投资分解到各个合同上,作为合同招标和实施控制的依据。

对于业主,价格上的协调主要是控制投资、防止超概算以及将投资分解到各个合同中。由于设计对工程项目造价的影响是最大的。所以,设计合同策划时须针对投资控制在设计合同中设置专门的条款进行约束。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类型、结构和配备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类比性,推行限额设计是比较适宜的。对于设计总体单位,应规定其负责制定经济评价体系,采取方案优化、推行标准化与模块化设计等措施,进行投资控制,确保完成限额设计指标;对于单项设计单位,规定其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专业造价若超限,须有充分的理由,并经过业主及相关部门论证审查通过后纳入阶段总造价,同时按照设计合同有关条款执行惩罚。

3. 时间上的协调

由各个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活动不仅要与项目计划的时间要求一致,而且它们之间时间上要协调,如设计图纸供应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与运输,土建和安装施工,工程交付与运行等之间应合理搭接,使各种工程活动形成一个有序的,有计划的实施过程(见图1)。

如南京地铁一号线承包商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方面,业主负责的设计工作,由业主负责设计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进度协调,督促和保证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实施需要的图纸及相关设计资料;承包商自行实施的设计工作,由承包商全权负责设计与施工的管理。承包商之间的进度协调方面,由总承包商将其他承包商工作的施工周期和施工终始时间合理和恰当地考虑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在进度计划安排完成之后,承包商还需要与相关承包商联系落实各自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以确保工程能在规定的时间竣工。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进度协调方面,对于甲供材料,业主向材料供应商提供材料供应总计划,供应商与供货范围内的各标段承包商复核后,编制供货组织方案。承包商每月定期向业主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下一个月的材料使用计划,再由业主发至材料供应商,承包商按照月度计划提前向材料供应商提出供货要求,明确水泥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供货时间、送达地点、接收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等。

4. 组织上的协调

由于工程合同体系中的各个合同并不是同时签订的,执行时间也不一致,而且常常也不是由—个部门统一管理的,所以它们的协调更为重要。这个协调不仅在签约阶段,而且在合同实施阶段都要重视;不仅是合同内容的协调,而且是职能部门管理过程的协调。如业主对一份供应合同,必须在对技术文件分析后提出供应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供应商询价,或签订意向书;供应时间按总合同施工计划确定;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应与财务人员商量;供应合同签订前或后,应就运输等合同作出安排,并报财务备案,划拨款项;现场应就材料的进场和储存作出安排。这样形成一个有序的管理过程。

三、合同体系的建立

根据合同体系策划的依据,并考虑合同体系协调问题,根据业主W BS和一定的项目管理模式,建立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合同体系示意图(如图2)。

合同是实施工程项目的手段,正确的合同体系策划能保证圆满地履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的各个合同,促使各个合同达到尽可能完美的协调,减少矛盾和争执,顺利地实现项目总目标。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合同体系是十分复杂和不确定的,它反映了项目任务的范围和划分方式;反映了项目所采取的承发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反映了项目的运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组织形式。可以说,合同体系反映了项目的形象,对整个项目管理的运作有很大的影响,业主对合同体系应有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王忠辉,成虎.建筑工程合同体系的协调[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2,(2).

浅谈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监管 篇8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审查机制;监管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预算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据统计,仅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审查各类政府投资项目15万个,审查资金12600亿元,审减不合理支出1110亿元,平均审减率9%。郑州市自2005年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以来,已累计审查各类政府投资项目1416个,审查资金124.98亿元,审减不合理支出19.72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6.93%。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业细致的评审,使财政支出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都得到了明显提高。随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深入,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中也面临一些新难题。

一、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面临的新问题

(一)签订合同合理性的审查问题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常遇到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甚至高出正常价格数倍的问题。这导致在项目结算中,政府须额外支出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的资金。如在对郑州市某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查中,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栏杆按固定价格每米单价560元,但审查中,根据其设计图纸核算每米只有200多元。

作为政府投资监管部门,为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应该对这种问题进行监管。但是,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对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价格合理性进行事后审查的条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部门的行为也必须依法实施,针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这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严重损害委托人-政府利益的的合同,行为作为监管部门究竟应该如何依法处理呢?虽然,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上例中,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利益。从理论上说,应该认为此类合同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可以认定合同无效。但举证恶意串通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作为最终审查拨款的投资监管部门-财政,在审核项目工程结算的工作实践中,基本上不具备可操作性。

(二)工程变更、签证确认的审查问题

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的实践中,我们还经常遇到,项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与监理单位结成利益共同体。在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建设单位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事项管理极不负责,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甚至弄虚作假,重复签证、违规签证,骗取政府资金。如在对某医院工程评审中,约定合同金额为40万元,结算方式为合同价加变更签证,但施工单位在报结算时按据实结算方式报送,送审金额为90万元,评审人员指出与合同约定不符后,施工单位按照所报结算将不符部分全部改为签证,建设单位没有认真核实全部签字确认。

对于这些有异议的变更、签证,投资监管部门在审核项目结算中究竟应该无条件认可,还是应该作进一步核实呢?从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看,针对这种不负责任的项目建设单位,政府投资监管部门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就应该适时对建设单位确认的变更、签证事项的合理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但从对众多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的实践来看,现阶段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中都没有明确约定政府投资监管部门是否要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签证事项的确认。这导致政府投资监管部门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着力点,难以对项目建设单位的代理行为实施强有力的约束。

(三)加强对合同合理性和变更、签证真实性、准确性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

从政府投资工程的性质看,投资监管部门必须参对合同合理性和变更、签证真实性、准确性的监管。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不同,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项目建设单位仅仅是政府授权管理的代理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利益不相同,追求的目标不一致、责任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委托人追求的委托者利益最大化,而代理人追求的是代理人效用最大化。代理人掌握着资源的控制权,但不承担责任,没有风险,而委托人失去了控制权,但最终要承担责任。这往往会产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即代理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可能做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政府和建设单位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也存在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即项目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可能和项目施工单位结成利益共同体。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至于偏离正轨,就必须对其代理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管。正因为如此,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国家不仅制定了严格的建设管理程序,而且规定了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其都有监督管理职责。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签订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事项的确认等代理行为对委托人的利益都用重要影响,作为政府投资监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这些代理行为进行监督是其应尽之责。

从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看,投资监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项目合同和变更、签证事项确认的行为进行监管对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成本十分必要。

项目合同是确定成本造价的重要因素,合同条款既对招标成果进行了的确认,也对今后可能发生变更、签证、材料价格调整等影响工程造价因素时双方权利、责任的做出了约定,是结算审查的重要依据。合同签订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后期结算的审查。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事项是形成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管理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价格以及市场供求波动大等特点确定了工程施工阶段发生变更、签证事项的多,对工程造价影响大。因此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变更事项的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决定了成本控制的效果。

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面临的新问题的根源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投资监管部门加强对合同合理性和变更、签证真实性、准确性监管是十分必要的。在工作实践中,投资监管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相关投资监管部门参与项目管理的途径和方式。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投资监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什么方式监管,造成对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监督脱节。政府投资监管部门在事后监督中,只有被动的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约束下进行,即使认为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不合理,确认的变更事项以及核定的数量不准确,也无法更改。投资监管部门无法真正发挥对建设单位的监督作用。

造成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政府投资合同中长期不详细约定投资监管部门监督职责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环节中,没有形成一套对建设单位这个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监督审查机制,只是理想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在不受约束的条件下会自觉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合同审查机制,投资监管部门不能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作为政府授权代理人的建设单位在不受约束的条件下,随意扩大代理权限,从而导致政府投资工程失控。从披露的众多政府投资工程“三超”现象以及由此滋生腐败问题中无不说明了这一点。

三、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审查的重要性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监督行为必须依法行使,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通过合同约定,规范投资监管部门的监督行为是政府参与市场活动必须遵循的方式。从本质上说,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监督审查是政府履行出资人权利的重要体现,是投资监管部门应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项目合同是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协议,它约定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的方式和途径。项目参与各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各自的行为。政府投资项目与一般私人投资不同,政府投资项目的真正投资主体——政府和实际行使投资主体权利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是代理关系,项目建设单位的目标和政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因此,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涉及到投资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三方面的关系。合同是各方在市场规则下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工具。所以,政府投资工程的合同条款不仅要体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正当权利,还应当体现投资监管部门的正当权利。而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一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GF-1999-0201)通用示范文本,在合同通用条款中,它仅仅约定了发包方(政府投资工程中的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又不愿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详细约定其他政府投资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导致投资监管部门不能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有效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真正投资主体--政府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难以提高。

本质上,在签订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时,项目建设单位仅仅是政府授权的代理人,政府相关投资监管部门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建设单位行使代理权的合法性、签订合同价款合理性、约定事项的完备性等事项进行事前监督审查,履行出资人权利。但现阶段,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中,既没有对建设单位授权限度做出明确约定,也没有对其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完整进行认可的程序,往往造成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无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查管理是投资监管部门约束项目建设单位行为的必要手段。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践来看,对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行为的监督始终是投资监管部门监督的重点。但由于目前在政府投资管理环节中,缺乏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的事前监督审查机制,同时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也缺乏自我监督的动力,导致现行的监管机制对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的监督失效。

四、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建议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着投资主体“虚置”的问题,为了加强对于政府投资工项目的监管,避免在项目最终结算中发生纠纷,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中,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监督审查机制,增强通过合同条款约束建设单位行为的能力,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条款中不仅要体现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还应明确相关政府投资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参与方式和途径,为其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做到依法行政。

财政部门是政府管理公共资金的职能部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是财政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必须充分履行政府出资人的权利,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事前监督审查的广度和深度。

首先,为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质量,做到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财政部门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投标后,把拟签合同主要条款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财政部门专业人员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对合同的过程管理、治理机制、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和费用索赔等内容的程序、规则、期限等条款进行详尽审查、专业设计,合理确定投资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投资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依据。

其次,由于项目施工周期长,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签订合同不可能将所有风险全部考虑周全,为了便于财政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督,财政部门应要求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约定之外影响造价的因素时,项目建设单位有义务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参与协商,共同确定,否则在项目最终结算审查时,财政部门将不予认可。同时,针对某些合同约定之外发生的有争议的项目,财政部门有权要求相关单位说明其合理性,如不能说明其合理性的,财政部门有权拒付。

参考文献:

[1]尹贻林.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3]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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