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禁令

2024-05-29

加油站安全禁令(共8篇)

加油站安全禁令 篇1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搞录:

一、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硬岗姆作。1,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钦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瑰场。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插。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末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 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8.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攘洗或拆卸。

二、防火,防焊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要好、有毒、暑宵蚀榆晶人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抽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好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椅、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人生产装置、罐区及县燃易爆区。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焊物辩及化学危险晶。

8.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暑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三、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逮行车、涸后驾车。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3.严禁空挡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载、超阳装载或驾驶室船员。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椅晶。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或私自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9.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带人及超建骑自行车。

四、防止储罐跑曲(料)十条规定

1.按时检尺,定时检查,认真记录。2.油晶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3.油晶收付,核定瀛程,防止冒串。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馨压。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投用。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7.呼吸阀门,定期楦查,防止抽瘪。8.重油加温,不得超标,防止突沸。9.管线用完,及时处理,防止冻疑。

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方可进油(料)。

五、防止中毒宣患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姗%以上,毒害物质桔 [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扬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6.对有毒有害插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8.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井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 F止作业。

六、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辊定

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辖送易憋易犀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厂

2.易燃、易爆瀛体在糖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 样等作业。

3.对易燃、易爆赢体储罐进行测沮、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不准从罐上部收袖,油槽车应采用鹤管蔽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晶。

5.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犀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 织物擦拭设备。

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 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

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辖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 装置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料的投入,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 静电措施。

七、加油站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加油站治安保卫工作,防止抢劫案件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避免员工 伤亡,特作防抢劫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第二条

销售企业加油站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治安保卫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防范 措施。

第三条

销售企业各级粳导必须重视对加抽站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加抽站应制定防抢劫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

箔四条

应和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警后,公安人员能够及时 到达察发现: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手续。

收银处应安装可靠的铁栅栏、防盗门。进人人员应随手关门。应安装在发生异常情况下的声光报警设备。

有条件的营业室应逐步安装24小时监控录像系统。

站内宜设两只现金保险柜或保险箱.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有交接记录和签字

第九条

营业教超过伍百元要随时存人保险柜,现金应在当日及时送交银行或通知银行 上门收取,交银行现金必须由二人同行。

第十条

站内应配置验钞机及油票票样,认真鉴别钱币、油票真伪。

第十一条

加油站与保险柜使用人应签定(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二条

加油站安全禁令 篇2

针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于2011年1月5日对外公布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从安全生产条件、承包商管理、从业人员资格、事故报告等方面提出了中央企业必须坚决禁止的行为, 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禁令》明确规定中央企业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此外,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都被明令禁止

安全加油站 篇3

春节到,放鞭炮。作为公司网管的小马哥却有些郁闷。公司最新消息,今年春节期间要值班待命,确实有点苦命。私下里,小马哥不停祈祷,但愿今年春节,用户那儿一片风平浪静,让他能够欢欢喜喜过个完整的春节。小马哥提醒大家,过节别忘了电脑的安全,千万别中招。

当心你的重要帐号 小心钓鱼网站偷你钱

今年过节要收礼啊,收礼要收很多礼啊。不过小马哥还是要提醒各位,来历不明的礼最好别收,特别是天上掉下的馅儿饼更不能吃。新年时节正是大家腰包最鼓的时候,一些用心叵测的人也早已经把目光贪婪地锁定在你的腰包上。于是网络钓鱼骗子开始动起歪脑筋,仿冒购物网站甚至银行网站(前不久,假冒几大国有银行的事情大家还没忘吧)发出 email 通知或者电子贺卡:“恭喜你中某某大奖”,将你哄到他们早已经准备好的假冒网站,骗取银行信用卡卡号、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呵呵,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不说你也知道了吧?

小马哥叮咛:输入任何重要的个人信息之前,请务必确认网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两种方法可以确认网站的可靠性:一是安装浏览器安全工具,可以侦测到网站是否仿冒;当然,最重要也最彻底的是安装全面防护的网络安全产品。如趋势科技PC-cillin2005具有“反网络钓鱼防护”和“私密资料防护”功能,不仅能有效过滤和封锁网络钓鱼诈骗邮件和行为,而且主动封锁和拦截外送的个人私密资料,实现双重防范,这样您也就可以真正防范网络钓鱼诈骗,保护个人隐私。

新年大礼,漏洞百出?新买的计算机,上网前请装杀毒软件

去年年三十,别人快乐得不行,小马哥却十分抓狂。原来他女朋友单位过年买了几台电脑。几个女孩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电脑接入公司网络,不出20分钟,公司网络竟然瘫痪了。害的小马哥忙了个昏天黑地。只见小马哥女友很无辜又很无知地说:“我哪知道新买的计算机,还要安装和升级防毒软件呀!”小马哥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小马哥叮咛:新计算机买回来以后,别着急上网。请先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Windows Update(找什么呢?在“开始”菜单里呢)系统升级程序升级操作系统,以确保所有的漏洞都被堵住了,再上别的网站。另外,如果计算机已经安装了防毒软件,千万记得要把病毒库升级到最新。

但是,面对目前病毒攻击的快、准、狠,以及蠕虫病毒有洞就钻的特点,你必须选择一个具有主动防御和能够有效侦测系统漏洞相结合的防范策略的产品。像PC-cillin2005这样的产品就具有“系统漏洞侦测”,能检查您计算机上具有重大威胁的Windows系统安全漏洞,避免黑客、网络病毒通过安全弱点入侵攻击,并提供“快速更新”连结,协助您立即修补安全漏洞以有效降低计算机受到攻击或病毒感染的风险。除此之外,它还拥有优质的服务。现在,赶快装一个具有全面防护功能,能够从容应对威胁的安全产品吧!

春节祝福照单全收?放你的鼠标一马吧 别按着鼠标猛击不明链接、图标或附件

所有的春节祝福都是善意的吗?别怪小马哥罗嗦,每年都有病毒披着春节祝福的外衣来欺骗广大兄弟姐妹们的感情。春节电子贺卡、春节祝福电子邮件、屏保、甚至手机下载春节铃声,让很多厚道的朋友们想都不想猛点一通,然后跑到小马哥这儿来诉苦。

也就前些日子,趋势科技全球防毒响应暨技术支持中心—TrendLabs的病毒警报一个接着一个,原来是某种病毒伪装成新年贺卡,以“Re:新年快乐”等为电子邮件主题侵袭用户计算机,恐怖的是,该病毒还能在你的计算机中留下木马等恶意程序,后患无穷。

小马哥叮咛:在打开节日祝福电子邮件之前,务必先打开杀毒软件,做到防患于未然。更为保险的办法是,安装能够全面防堵垃圾邮件,操作使用更简单的防护产品。去试试PC-cillin2005吧,这可是小马哥等待多时的安全产品。它能够有效帮您防堵不请自来的垃圾邮件和网络钓鱼邮件,而且可弹性定义邮件过滤等级。还能够与Outlook完整结合,让您操作更轻松,使用更简便。

除了这些建议之外,小马哥还特别强调:由于混合攻击愈演愈烈,网络威胁手法开始具有社交工程的特点,必须提高警惕,尽早给您的电脑装上具有全面防护功能的安全产品,不要等到事件发生时再后悔莫及,当然亡羊补牢也是为时未晚的。

呵呵,你看什么呢?是不是觉得小马哥很罗嗦?但也是为大家好啊。可别因为你的一时疏忽,而让小马哥这些IT白领在春节假期期间东跑西颠!快给你的电脑装个杀毒软件吧,比如PC-cillin2005啊。春节快到了小马哥真诚地祝福大家:平安过大年!

安全禁令2010.4 篇4

胜油局发〔2010〕154号

关于印发《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

管理局、分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有效规范油田员工生产行为,保障油田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下发〈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细化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石化安〔2010〕62号)要求,特制定《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经胜利油田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代表团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安全环保处联系。

附件:《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有关术语解释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包括物探、钻井、测(录)井、采油(气)、油气集输储运、井下作业、海(水)上、油田建设、电力、供热(水)、石油炼化、交通运输、社区等13个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禁令。

一、物探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穿戴救生衣、道路作业不穿戴反光信号服。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涉爆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起重、临时用电作业。

(五)严禁在炸药存放点、包药点、炮点警戒区使用射频器材。

(六)严禁火工器材运输、储存、使用监护人员擅离岗位。

(七)严禁违反规定采购、运输、使用、贮存、销毁火工器材。

(八)严禁在无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单独进入沙漠、沼泽、森林、滩涂等特殊区域作业。

(九)严禁同船包药和放炮作业、气枪船作业时在吊臂下站立 和涉水作业。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二、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油、试气作业。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甩钻具、起重作业。

(六)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不按规定拆装防喷器。

(七)严禁使用机械摩擦猫头、转盘崩扣、不安装钳尾绳的B型大钳和不按规定配置及使用防碰天车。

(八)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

(九)严禁带动力或未拆气控管线检修设备传动部位。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三、测(录)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临时用电作业。

(四)严禁放射源、火工器材监护人员及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

(五)严禁测(录)井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

(六)严禁测井现场装卸放射源作业不按规定封盖井口。

(七)严禁违反规定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或销毁放射源、火工器材。

(八)严禁不安装防喷器射孔、雷电天气进行电缆射孔作业。

(九)严禁测井电缆运行中维修机械转动设备。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四、采油(气)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点燃加热炉。

(五)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规作业、擅离岗位。

(六)严禁不停机进行抽油机维修、保养作业。

(七)严禁不使用绝缘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

(八)严禁带高温、高压检维修设备设施。

(九)严禁不佩戴安全防护器具进行含硫化氢井操作。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五、油气集输储运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及操作锅炉、压力容器。

(五)严禁违反规定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六)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规作业或擅离岗位。

(七)严禁违反规定排放油气、用易燃易挥发溶剂擦拭设备。

(八)严禁恶劣天气上罐、塔等装置进行登高作业。

(九)严禁不按指令切换工艺流程、启停设备及擅自停用安全连锁保护装置和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六、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井架。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司钻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五)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

(六)严禁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

(七)严禁试油、试气作业不按程序验收。

(八)严禁使用无防碰天车的通井机、修井机,上下井架不使用防坠落器。

(九)严禁违反规程进行抽油机操作。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七、海(水)上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捕捞、游泳。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海(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三)严禁未接受安全救生培训的人员出海作业。

(四)严禁未经许可进行大型设施拖带、滩海陆岸井架整拖、安全作业区抛锚、释放救生(助)艇、热工、临时用电、舷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五)严禁使用摩托艇、渔船接送平台人员换班,私自乘驾交通工具进出滩海陆岸通井路。

(六)严禁对油轮实施灌舱作业、使用非防爆器具观测油舱。

(七)严禁船舶靠泊码头或海上油气生产作业设施不按规定搭设跳板、安全网。

(八)严禁违反规定强行出海作业、不执行应急撤离指令。

(九)严禁无守护船从事海上无人值守平台检维修。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八、油田建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试压作业。

(五)严禁在不告知、不设置警戒线的情况下进行放射性探伤作业。

(六)严禁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七)严禁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八)严禁将施工项目承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人员。

(九)严禁擅自制作、使用自制吊装器具,使用不合格的吊篮进行高处作业。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九、电力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恶劣天气高处作业。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作业。

(五)严禁无有效票证、无监护进行进网电气作业。

(六)严禁擅自投、停设备联锁保护装置。

(七)严禁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器具、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

(八)严禁带负荷操作刀闸、带接地线合闸、带电挂接地线和作业前不验电。

(九)严禁在工作用的自动控制操作系统(如DCS/ESD操作系统)中私自安装软件或使用个人存储设备。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十、供热(水)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锅炉、电气、电气焊、起重、场(厂)驾作业。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试压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加氯作业。

(六)严禁启用安全附件不全、失效的锅炉。

(七)严禁点炉前不按操作规程通风。

(八)严禁锅炉超温超压运行。

(九)严禁蒸汽锅炉在水位不明的情况下补水。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十一、石油炼化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三)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锅炉、电气、电气焊、起重作业。

(五)严禁违反规定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六)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和油品、液态烃脱水(液)(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擅离岗位。

(七)严禁不按规定处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

(八)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拆除、停用安全连锁保护装置和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九)严禁擦洗或拆卸运行设备转动部件。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十二、交通运输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无证或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重超速、强超抢会。

(二)严禁无企业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务用车、未经审批出长途车。

(三)严禁不系安全带驾驶、乘坐公务用车。

(四)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防静电措施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五)严禁车辆严重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违规装运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违规行驶、停放、搭乘人员。

(七)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驾驶员擅离岗位。

(八)严禁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各类油品、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

(九)严禁违反“十不吊”规定进行起重作业和使用场内机动车辆违规载人行驶或载人作业。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十三、社区系统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锅炉、电气、电气焊、起重、场(厂)驾作业。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六)严禁道路作业、消(杀)毒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七)严禁违反规定储存、发放、使用、处置有毒有害物品。

(八)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

(九)严禁违反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附件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有关术语解释

一、物探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域是指炸药库、雷管库、油库、液化气站、油气泵站、化工厂、炼油厂等危险场所及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五)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六)本禁令中的火工器材是指引爆器具(雷管)和炸药。

(七)本禁令中的监护措施是指安全防范、人身防护、应急救护、信息通讯等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八)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6.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7.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二、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除指定吸烟区之外的所有钻井施工作业井场区域。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用火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五)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油罐、机器、方井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六)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七)本禁令中的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八)本禁令中的井控坐岗人员是指生产井钻开油气层前200米至完井和探井全井生产期间负责观察钻井液性能及液量变化的人员。

(九)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井喷失控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6.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8.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9.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10.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三、测(录)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域是指施工井场禁烟区、档案室、测井车操作室、火工品库、加油站、仪修工房、车库、库房、计算机机房及其他禁止烟火的场所;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

(二)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三)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火工品库、加油站、档案室、材料库房等危险场所内进行的用火作业;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常运行的电路上连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四)本禁令中的放射源、火工器材监护人员及井控坐岗人员是指护源工、护炮工、井口工作人员及特殊施工现场临时指定人员。

(五)本禁令中的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的测井作业是指欠平衡测井、负压测井不安装井口防喷装置。

(六)本禁令中的测井现场装卸放射源作业不按规定封盖井口是指在井口装卸放射源时未按规定使用井口盖板和封布封盖井口。

(七)本禁令中的严禁违反规定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或销毁放射源、火工器材是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规程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和火工器材;超限量销毁雷管、传爆管;不按规定办理火工器材销毁和移交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放射源报废手续擅自处理放射源。

(八)本禁令中的不安装防喷器进行射孔作业是指有电缆、无电缆射孔作业及生产井射孔前的校深作业不安装防喷器。

(九)本禁令中的机械转动设备是指马丁代克、电缆滚筒、地滑轮、运行中的电缆、液压传动系统。

(十)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井喷失控事故; 3.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7.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8.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四、采油(气)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适用于采油队、采气队、注水队、注聚队、注汽队、测试队等队种。

(二)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油(气)井井口标准井场范围之内的区域、油井计量间、化验室等禁止烟火的场所。

(三)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四)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五)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六)本禁令中的油气装卸人员是指从事单井拉油管理和边远井(站)管理等有关人员。

(七)本禁令中的严禁不停抽油机从事检维修作业包括示功图测试操作中的测试仪器安装和摘除操作。

(八)本禁令中的不使用绝缘防护器具是指不按规定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使用零克棒等绝缘防护器具。

(九)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井喷失控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6.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8.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9.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10.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五、油气集输储运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域是指所有油气站库及其他存在易燃易爆风险、严禁烟火的作业场所。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五)本禁令中的油气装卸人员是指从事原油、液化气、轻质油、成品油以及天然气装卸或充装的作业人员。

(六)本禁令中的严禁违反规定排放油气是指严禁违反规定排放原油、液化气、轻质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化验残液、含油污水等易燃易爆物质。

(七)本禁令中的指令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上级为指挥生产运行向下级发出的指示、号令,或在应急情况下企业规章制度中对工艺流程切换或设备启停等所做出的规定。

(八)本禁令中的易燃易挥发溶剂是指在常温下容易挥发并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如汽油、轻质油、乙醇、苯等有机化合物。

(九)本禁令中的恶劣天气是指6级以上(含6级)风力、暴雨、雷电等天气。

(十)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5.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8.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9.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六、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二)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三)本禁令中的违章拆立井架是指在风力超过6级、暴雨、雷电和浓雾天气情况下拆立井架等严重违章行为。

(四)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

(五)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六)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七)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八)本禁令中的负责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是指现场指定的负责观察和记录井口溢流及修井液液面变化的值班人员。

(九)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井喷失控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6.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8.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9.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10.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七、海(水)上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除指定吸烟区以外的其他任何区域。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捕捞是指在浅海石油设施上或滩海陆岸设施上用鱼钩、网具等方式捕捞鱼类或海洋生物的活动。

(四)本禁令中的海(水)上作业是指出海作业人员乘坐吊笼上下平台、舷(滩海陆岸平台挡浪墙)外作业、船舶带缆、无防护设施的舷边作业、座底式钻井平台沉垫作业或巡检、在井口小平台等临海场所作业、海上施工临时平台搭设以及桩管切割、组对和焊接等作业。

(五)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六)本禁令中的按照规定穿戴救生衣的活动是指本规定中“海(水)上作业”的作业活动。

(七)本禁令中的安全救生培训是指按照《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SY6345-2008)》的要求对长期出海人员、短期出海人员、临时出海人员、乘直升机人员和船员进行的安全培训。

(八)本禁令中的平台拖航、大型设施的拖带属于海事部门的许可范围。其中航程超过100海里的平台拖航及大型设施拖带报油田安全环保处备案;小于100海里的平台拖航、大型设施的拖带由二级单位安全环保科备案。

(九)本禁令中的安全作业区抛锚是指船舶为了锚泊的需要,在油田登记的安全作业区内进行的抛锚作业。

(十)本禁令中的舷外作业指在水线(空载水线)以上的海上平台(船体)外部进行工作。

(十一)本禁令中的热工作业是指在海洋石油设施上或滩海陆岸设施上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十二)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十三)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舱、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十四)本禁令中的私自乘驾交通工具进出滩海陆岸通井路是指未经滩海陆岸管理人员登记、安全教育,私自驾驶私家车及其他不符合人员安全乘坐条件的公用车辆进入滩海陆岸的情形。

(十五)本禁令中的灌舱作业是指油轮在单井拉油生产、平台过驳、卸油、试油、洗井、扫线等生产过程中油气管线未通过甲板流程而直接将管线插入油舱进行的作业。

(十六)本禁令中的强行出海作业是指在以下情况下擅自安排的船舶出航作业:

1.当气象预报有风力为蒲氏6级及以上,风向、风力危及船舶安全航行的大风警报时,其中埕岛海域、垦东海域、青东海域风向为北风、西北风、东风、东北风的大风警报时;渤海北部、曹妃甸、辽东湾海域风向为南风、西南风的大风警报时;

2.海事部门禁止船舶出航时;

3.因暴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导致海上能见度不良时。(十七)本禁令中的严禁无守护船从事海上无人值守平台检维修是指严禁在无船舶(应急守护船、交通值班船、工程船)守护的情况下,进行海上无人值守平台巡检及维护工作。

(十八)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井喷失控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6.重大责任水上交通事故; 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8.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9.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八、油田建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所有存在易燃易爆风险、严禁烟火的施工作业场所。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五)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六)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七)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八)本禁令中的火工器材是指引爆器具(雷管)和炸药。

(九)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5.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8.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9.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九、电力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所有存在易燃易爆风险、严禁烟火的施工作业场所。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恶劣天气是指6级(含6级)以上风力、雷电、暴雨等天气。

(五)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六)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七)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八)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九)本禁令中的有效票证是指国家有关电气规程中所要求的电气作业过程中的操作票、工作票、带电作业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等票证。

(十)本禁令中的进网电气作业是指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

(十一)本禁令中的绝缘工器具和防护用具是指国家有关电气规程中所要求使用的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隔板等绝缘工器具和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十二)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十、供热(水)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所有存在易燃易爆风险、严禁烟火的施工作业场所。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水上作业是指在水库、沉砂池等水域进行的作业。

(五)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六)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七)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八)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九)本禁令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是指:可能存在或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和芳香烃类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如: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污水池、垃圾堆放场、垃圾处理场、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电信井、窨井、地窖、化粪池、沼气池、发酵池、炼油池、腌制池、酒糟池、纸浆池、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管道焊接作业场所等长期不用的设施、密闭、半密闭或通风不畅的场所。

(十)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5.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8.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9.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十一、石油炼化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石油炼化企业围墙所封闭的区 域。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五)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六)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七)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八)本禁令中的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是指从事原油、轻质油、成品油、半成品油及液化气装卸或充装的作业人员。

(九)本禁令中的生产区域是指生产装置区、罐区及配套辅助区域。

(十)本禁令中的易燃易爆区域是指生产装置区、罐区、油品装卸区等可能产生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

(十一)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5.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8.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9.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十二、交通运输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气站库及其他禁止烟火的场所。

(二)本禁令中的无证驾驶是指未持有合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件驾驶车辆。

(三)本禁令中的严重超速是指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驾驶行为。

(四)本禁令中的严重超员是指超过行驶证额定乘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

(五)本禁令中的严重超载是指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

(六)本禁令中的疲劳驾驶是指驾驶员在精力和体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

(七)本禁令中的违规装运危险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其他车辆违规捎带、搭载危险化学品。

(八)本禁令中的车辆是指包括厂内机动车、农用机动车在内的所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车辆。

(九)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7.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8.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十三、社区系统安全生产禁令

(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所有存在易燃易爆风险、严禁烟火的施工作业场所。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水上作业是指在水库、公园内人工湖等水域进行的作业。

(五)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格证件。

(六)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七)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化粪池、污水池、阀门井、涵洞、检查井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八)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九)本禁令中的破土作业是指在施工作业区域内开挖、掘进、打桩等各种动土作业。

(十)本禁令中的道路作业是指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保洁、路面维修等作业。

(十一)本禁令中的消杀毒作业是指对垃圾处理场、中转站、厕所、垃圾箱等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和对树木、草坪等绿化植物进行喷药杀虫等作业。

(十二)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5.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8.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9.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主题词:安全 生产 禁令 通知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篇5

(根据视频内容整理)

检修时的安全措施包括:

1、明确检修任务的要求,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2、进行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检修用的工具、设备、零件、材料和各种防护用品,保险用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安全要求。

4、按时办理各种检修作业票证。

5、进入检修现场后,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检修过程中,随时注意设备和环境情况是否有变化,遇到有危险的新情况时,要立即停止检修。

7、检修时必须认真负责,保证质量,检修完工交付使用时,应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生产区内的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进入容器、设备等受限空间作业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篇6

一、进入装置区安全须知:

1.1

未经准许、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准进入装置区;

1.2

车辆进入装置区须装阻火器、进生产区须办票证;

1.3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不准进行施工和作业;

1.4

不准乱动生产区内任何设备、设施和化学品;

1.5

不准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品;

1.6

不准私自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装置区;

1.7

不准在易燃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1.8

不准穿铁钉鞋和易起静电服装进易爆区。

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2.1

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2.2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

2.3

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2.4

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2.5

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6

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2.7

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2.8

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严禁破土施工;

2.9

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2.10

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三、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3.1

严禁在装置区内吸烟,严禁私自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装置区;

3.2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在装置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3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3.4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3.5

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3.6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3.7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它化学危险品;

3.8

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3.9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3.10

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四、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4.1

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4.2

严禁无证开车、非专职司机驾驶车辆,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4.3

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4

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4.5

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4.6

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4.7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4.8

严禁装卸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辆违规装卸;

4.9

严禁危险品拉运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违章作业;

4.10严禁危险化学品拉运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五、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5.1

在有中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必须指派监护人;

5.2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5.3

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5.4

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5

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订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6

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采取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5.7

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5.8

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校验,保持完好;

5.9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5.10

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检修现场的“五十个不准”:

6.1

容器内的爆炸分析不合格不动火;

6.2

容器内的氧含量不合格不动火;

6.3

盛装危险品的储罐不经处理合格后不准进入;

6.4

下水井、污水池、隔油池不经处理不准擅自进入;

6.5

凡是进塔、炉、容器、井、池没有作业票不准进入施工;

6.6

凡是进塔、炉、容器、井、池没有人监护不准进入施工;

6.7

凡是进塔、炉、容器、井、不准使用24V以上的工作灯,潮湿严重的地方应使用12V工作灯;

6.8

电器作业不办理工作票不准作业;

6.9

用蒸汽、风作为动力的设备,要切断汽、风源,否则不准作业;

6.10

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不准破土动工;

6.11

转动设备检修未办理工作票,不准作业;

6.12

不经装置有关人员同意,不准私开、闭阀门,乱动各种仪器、机械、电器设备;水、电、汽、风等,6.13

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停工;

6.14

不准在电器设施上、变压器上、设备上等地方休息;

6.15

不系安全带不准高空作业;

6.16

不准从高处往下抛扔物体;

6.17

起吊重物时没有起吊方案不准起吊;

6.18

高空作业时,遇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施工;

6.19

起吊器具未经专人检查不准使用;

6.20

起吊重物时,重物下不准有人作业;

6.21

起吊重物时,不准现场围观;

6.22

起吊的绳索不准系在管线上和容器的支座或基础上;

6.23班前会不进行安全讲话,不布置安全工作,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6.24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6.25

有高血压病者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6.26

有癫痫病、心脏病的人,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6.27

不穿“劳保”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6.28

上岗前喝酒、在岗喝酒不准进入检修;

6.29

无火票不准动火;

6.30

监火人不准离开动火区域;

6.31

没有灭火措施不准动火;

6.32

装置内下水井、地漏不封不准动火;

6.33

动火措施不全、不落实,不准动火;

6.34

不准在下水井、池上、地漏旁动火;

6.35

不准把电焊把线搭在钢丝绳上;

6.36

不准随意拆装盲板,不经专人同意不准更换盲板位置和盲板号;

6.37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

6.38

检修现场不准随地乱倒石灰渣等垃圾堵塞交通;

6.39

关键设备和重要部门,加强保卫,不准非检修人员随便进入;

6.40

新工人初次检修不准单独作业;

6.41

材料、拆除的设备管线、阀门等不准堆放在路上;

6.42

不准随意向下水井地漏内排放渣油、污油;

6.43

不准在容器内、井、池内吸烟;

6.44

不准用石棉垫、薄铁皮作盲板;

6.45

不准把工具放在容器内或把工具塞进管道中;

6.46

不准随意“代材”,如需“代材”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6.47

不准随意更改技措项目;

6.48

不准随便更改容器试验压力、安全阀定压压力;

6.49不准随便破坏公共建筑、道路、装置地面;

6.50

无证司机不准驾车进入检修现场。

6.1

容器内的爆炸分析不合格不动火;

6.2

容器内的氧含量不合格不动火;

6.3

盛装危险品的储罐不经处理合格后不准进入;

6.4

下水井、污水池、隔油池不经处理不准擅自进入;

6.5

凡是进塔、炉、容器、井、池没有作业票不准进入施工;

6.6

凡是进塔、炉、容器、井、池没有人监护不准进入施工;

6.7

凡是进塔、炉、容器、井、不准使用24V以上的工作灯,潮湿严重的地方应使用12V工作灯;

6.8

电器作业不办理工作票不准作业;

6.9

用蒸汽、风作为动力的设备,要切断汽、风源,否则不准作业;

6.10

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不准破土动工;

6.11

转动设备检修未办理工作票,不准作业;

6.12

不经装置有关人员同意,不准私开、闭阀门,乱动各种仪器、机械、电器设备;水、电、汽、风等,6.13

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停工;

6.14

不准在电器设施上、变压器上、设备上等地方休息;

6.15

不系安全带不准高空作业;

6.16

不准从高处往下抛扔物体;

6.17

起吊重物时没有起吊方案不准起吊;

6.18

高空作业时,遇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施工;

6.19

起吊器具未经专人检查不准使用;

6.20

起吊重物时,重物下不准有人作业;

6.21

起吊重物时,不准现场围观;

6.22

起吊的绳索不准系在管线上和容器的支座或基础上;

6.23班前会不进行安全讲话,不布置安全工作,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6.24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6.25

有高血压病者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6.26

有癫痫病、心脏病的人,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6.27

不穿“劳保”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6.28

上岗前喝酒、在岗喝酒不准进入检修;

6.29

无火票不准动火;

6.30

监火人不准离开动火区域;

6.31

没有灭火措施不准动火;

6.32

装置内下水井、地漏不封不准动火;

6.33

动火措施不全、不落实,不准动火;

6.34

不准在下水井、池上、地漏旁动火;

6.35

不准把电焊把线搭在钢丝绳上;

6.36

不准随意拆装盲板,不经专人同意不准更换盲板位置和盲板号;

6.37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

6.38

检修现场不准随地乱倒石灰渣等垃圾堵塞交通;

6.39

关键设备和重要部门,加强保卫,不准非检修人员随便进入;

6.40

新工人初次检修不准单独作业;

6.41

材料、拆除的设备管线、阀门等不准堆放在路上;

6.42

不准随意向下水井地漏内排放渣油、污油;

6.43

不准在容器内、井、池内吸烟;

6.44

不准用石棉垫、薄铁皮作盲板;

6.45

不准把工具放在容器内或把工具塞进管道中;

6.46

不准随意“代材”,如需“代材”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6.47

不准随意更改技措项目;

6.48

不准随便更改容器试验压力、安全阀定压压力;

6.49不准随便破坏公共建筑、道路、装置地面;

6.50

加油站的安全防护策略之初探 篇7

1 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1.1 油罐与工艺系统方面的隐患

1.1.1 部分加油站油罐车卸油采用敞开式卸油方式。

1.1.2 按规定来严格规定汽油罐等埋地的要求, 同时, 严禁设在

室内或者是地下到, 但是, 在验收过程中, 还是发现有这些问题的存在。

1.1.3 有些加油站在储罐方面存在超储现象。

1.1.4 对于油罐气管方面, 也是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的, 但是, 有些地方还是没有按照一定的规定来落实这些要求。

1.2 加油站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加油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如:在油枪往塑料桶 (瓶) 加油的时候, 汽油就会产生一定的静电, 塑料桶是电绝缘体, 不能把静电导除。因此, 时间一长, 静电就会积聚起来。当积聚到一定值的时候, 就会造成爆炸的事故发生。这种现象的发生, 在乡镇中的加油站比较常见。因此, 在日常的加油站管理当中, 必须严格按照规定, 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

1.3 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

1.3.1 在加油站中, 没有做防雷、防静电检测与防静电跨接, 也没有设置静电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1.3.2 在加油站工程结束交接时, 相关文件不全或者没有。

在目前, 有些加油站并没有工程的设计。没有建筑安装竣工图文件和资料, 没有采用相当资质级别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施工, 没有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记录.也没有采取防腐措施。

1.3.3 目前, 有些加油站并没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培训, 也有很多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岗前的考核、没有证件就直接上岗。

1.3.4 有些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违章操作, 经检查, 有些加油站工作人员并没有按照规范去操作。

1.4 电气设备与线路的架高没有按照相关的安全规定, 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目前, 有很多的加油站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没有按照规定来架设, 也没有使用防爆的灯具、开关。有部分的加油站虽然在一开始的建设时, 采用了这些防爆电气, 但是, 在后期的管理中, 并没有按照使用要求去使用, 有些还乱接电线导致防爆电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1.5 消防设施及建筑物存在的隐患

1.5.1 在如今的加油站中, 灭火毡及灭火器数量的并不多, 同时摆放的位置不合理。

1.5.2 有些加油站的站房屋和其他的建筑物的耐火度并没有达到相应地标准。门、窗设置的也不合理。

1.5.3 有很大一部分的加油站在没有消防验收就营业。

还有一些加油站只有“消防安全许可证”, 而且那证件也是作废了的, 并没有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

2 对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护对策分析

2.1 把好加油站的设计、审核、建设关

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方面是加强加油站的施工单位的消防技术指导, 让其可以很好地掌握规范。严格依照要求去施工。第二个方面, 消防监督机构要做好设计、审核、建设阶段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预防措施。

2.2 定期对加油站防雷, 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

加油站的安全工作是加油站的重中之生, 这不仅要求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对加油站的安全、法律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基础。还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 对加油站里里外外的设施认真检查, 那些没有按照规定架设安全设施应责任期改。使其做到符合规定来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

2.3 提高员工素质, 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以上对加油站火灾原因分析不难看出, 几乎所有的事故原因归根结底都是由于人为违反操作规程而致。所以,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 首先要提高加油站经营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 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定期考核, 使大家了解油品燃烧、流动、挥发、毒性等基本理化性质和火灾产生的基本条件, 熟悉和掌握各项操作的操作规程, 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自觉地遵守制度。

2.4 强化消防监督

要加强消防监督部门对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 采取定期检查, 不定期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 也可以通过公布群众举报热线, 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

2.5 落实责任

要督促加油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 做到单位内部有主管, 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3 小结

总而言之, 加油站可以通过提高员工素质, 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对加油站防雷, 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把好加油站的设计、审核、建设关、落实责任、强化消防监督等方法来解决现存在的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1]邓闰姝, 李小慧, 吴广平.对我国加油站的安全防护策略之初探[J].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9, (4) ;51-53.[1]邓闰姝, 李小慧, 吴广平.对我国加油站的安全防护策略之初探[J].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9, (4) ;51-53.

[2]沈爱华.张小妹.朱止平.浅谈对加油站的安全防护策略分析[J].安全管理, 2010, (14) ;193.[2]沈爱华.张小妹.朱止平.浅谈对加油站的安全防护策略分析[J].安全管理, 2010, (14) ;193.

[3]王东林.陈羡矾.黄芝林.关于加油站的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及防护策略之初探[J].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 (4) ;51-53.[3]王东林.陈羡矾.黄芝林.关于加油站的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及防护策略之初探[J].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 (4) ;51-53.

加油站新规范安全措施浅析 篇8

通过本人对福州地区、泉州地区、宁德地区、莆田地区、龙岩地区等180多家加油站的调研,其中油罐和加油机与站外建(构)筑物和交通线的防火间距不足的加油站有83家,占46%;其中油罐与站外建筑物和交通线的防火间距不足的有68家,占38%;由于新规范对站外的建(构)筑物有着明确分类,因此采取安全措施,在较短时间内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加油站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加油站的调研,浅谈加油站可采取的有效简捷的安全措施。

一、某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油罐区与周边建筑物布置情况如图1。加油站油罐总容量小于60立方米,油罐直径为2.6米,罐间距为0.5米。

根据旧规范该加油站为二级站,油罐与耐火等级二级的建筑物只要保持6米(即大于等于6米,下同)的防火间距(见表二),但新规范则要求保持10米的防火间距(见表三)。

该加油站存在97#油罐与相邻民用建筑防火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方案1 97#汽油罐与柴油罐调罐,这样既保证汽油罐和柴油与建筑物可分别保持10米和7米以上的防火间距(见表三,注1)。

方案2 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防火间距可减少20%的防火间距,也能符合要求(见表三,注2)。

说明:新规范在注重加油站对站外建(构)筑物影响程度的基础上,肯定了采取新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了加油站的安全性。

二、某二级加油站

如图二:该加油站油罐区与周边建筑物布置情况如图2。该加油站油罐总容量小于120立方米,油罐容量各30立方米,油罐直径均为2.6米,罐间距为0.5米。

根据旧规范该加油站油罐与站外建筑物可符合要求(见表二),但新规范则要求汽油罐与站外民用建筑物(二类)保持16米的防火间距。

因此油罐与民用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1、汽油罐与柴油罐调罐,同时采取卸油油气回收系统,这样既可保证柴油罐与站外民用建筑物按规范要求保持11.2米的防火间距,又可使汽油罐与站外建筑物保持12.8米的防火间距。

2、但油罐与站外厂房防火间距问题以如何解决呢?新规范要求油罐与站外的非甲、乙类生产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为16米,因油罐为纵向布置,既使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罐与站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也不足12.8米,若重新布置油罐则时间长花费大,且要停止加油站的运营;本人认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液体地上油罐(总容量51-200)与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防火间距只要保持15米;及《石油库设计规范》五级油库(油罐总容量小于1000立方米)中,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立方米的埋地卧式油罐,与工矿企业的安全一距离为15米。加油站的油品储罐为埋地附设,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其安全性比地上油罐高,因此在采取了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安全措施基础上,采取油罐与加工厂相邻的墙设防火墙的措施,可有效防止加油站卸油时的油气发散和加油站发生火灾、爆炸时对加工厂的影响,也可防止加工厂发生火灾对加油站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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