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2024-05-15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精选10篇)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篇1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农村教育在“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继续探索农村教育发展的社会政策和条件支持,加快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涉及到管理体制、课程教材、经费投入、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问题,但最根本的是教育思想观念的变革和政策导向的转变。

1.继续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端正农村教育的服务方向,提高“为农服务”的自觉性

农村教育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应当为谁服务?这是困扰农村教育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农村教育就不能得到健康协调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教育存在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弱化了农村教育“为农服务”的功能,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适应我国新世纪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农村教育应牢固确立为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服务的办学思想。一方面要普遍提高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人才;另一方面又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培养大批的农村适用人才,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农村教育投入

“以县为主”主要是指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而不是投入体制,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责任。教育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农村基础教育更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公共服务支出,将农村基础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并优先予以保证。目前,我国正处于劳动密集型经济向技术密集型经济转型的时期,优先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加大中央、省市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不仅有利于稳定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来源,而且有利于基础教育在更大范围和更大区域内均衡发展。

3.积极探索农村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

课程作为教书育人的主要载体,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从一定意义上说,要转变农村教育城市化的取向,关键在于加强农村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建设。农村教育的课程开发与教

材建设问题既是困扰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难点,也是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结合的难点。2003年9月2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农村中小学教育内容的选择、教科书的编写和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要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农村教育课程的开发要适应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需求,从实际出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尤其要关注农村并结合现代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把现代农业技术、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内容纳入到农村课程体系中来,发挥农村学校课程传播农业科技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作用。种植、养殖、园林花卉、农产品加工、温室栽培、机电维修、市场营销、美容理发、烹饪、驾驶、建筑、家政、农业环保、美术摄影、农业经营管理等,都可以而且应当成为农村学校的课程和教学内容。农村学校的课程和教材建设要遵循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全面性,同时结合农村教育的多样性、适应性和实用性,把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加快培养和造就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新型人才,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4.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不断优化农村教育结构,逐步建立具有农村地方特色的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开发农村人

力资源的有效途径。针对我国农业人口素质普遍偏低的状况,必须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对农民实用技术的教育与培训,把教育教学同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尽快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政府应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继续改善农村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重点扶持农业类专业的建设。要不断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体系,积极推广实用生产技术的培训和非农业就业必需技能的培养,通过多种形式为农民在农业生产和非农业转移两个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本身也要逐步提升办学水平、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农村职业教育既要为当地社会生产生活服务,又要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职业分流的需要。总之,要努力促进基础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相融合,逐步实现农村教育的一体化。

5.坚持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摆在突出位置,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千方百计地提高教师的待遇,在广大农村,教师已经成为一个受欢迎且具有吸引力的职业。但与此同时,教师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不高已成为当前突出的问题。必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具体而言,要做到:继续提高教师的工作待遇和

社会地位;依法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村教师的培训工作;继续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农村支教工作;继续做好东、西部地区和城乡之间的教师对口支援工作。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篇2

1 持续增加农业投入

以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为目标, 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投入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每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加大对旱改水的扶持力度, 把扩大水稻种植面积作为调整种植结构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末, 全县水稻种植发展到50万亩以上, 全部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种植模式, 打造出具有饶河特色的水稻品牌。通过预算, 50万亩水稻总产量25万吨, 总产值约6.5亿元;同等面积玉米总产量为20万吨, 总产值约为3.2亿元。同等面积水稻总产值是玉米的两倍, 由此可见, 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是全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二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我县农业的项目投资, 做到建设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 以项目资金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完善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机制, 统筹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

2 发展现代农业产业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 深入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程, 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大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力度, 进一步发挥示范性工程作用, 提升实施水平, 加大推进力度。重点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东北黑蜂基地、特色养殖基地等基地建设, 扩大规模, 完善标准, 提高效益。依托我县生态、口岸优势, 以最优的政策、最佳的环境、最强有力的措施, 培育壮大具有饶河特色的对俄果蔬出口产业发展, 在项目资金、银行贷款、征地审批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加快黑蜂产业园区建设, 改善环境, 完善功能, 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跨越。

3 建立完善补贴政策

坚持“多予不取”原则不动摇。增加补贴范围, 提高补贴标准, 完善补贴办法。大力实施农业生产保险补贴, 深入推进农村家电、农机补贴政策, 开展新的补贴种类, 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工作步伐, 加大对土地流转扶持力度, 以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需求。“十二五”末, 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要达到70万亩以上。

4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增加主导农产品科技投入, 重点增加农业节本增效、产品加工增值、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的投入, 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的投入水平。加快场县共建步伐, 充分发挥地方和周边农场在农机装备、农业科技、动物防检疫、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的资源优势, 促进县域内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5 积极推进农产品认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其它建设项目同步发展, 制定政策,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以“生态、优质、安全”作为发展方向, 对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施行财政补贴, 调整支农资金支出结构, 建立对农产品认证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推动力度, 建立以市场为本, 政府为盾, 各方组织协调, 形成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以龙头企业为主导, 带动中小企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全方位加快对产品认证。

6 全面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

抓好当前的农村工作, 首要的就是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 解决好农村干部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总的来说, 就是应把干部职能和工作方式方法转到服务上来。一是当好引路人。进一步强化对农民信息服务, 帮助农民寻找致富门路, 通过网上招商、网络销售、信息指导, 及时向农民提供市场需求、产销动态、价格行情等方面的信息, 使农民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克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二是当好明白人。新形势下的农村干部不仅要全面掌握新时期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农村工作的管理方法、信息技术、农业科技知识, 工业基本知识, 还要善于让农民掌握科学致富的本领。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培训、进村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 让农民也具有先进生产经营理念和较高的农业科技素质。三是当好经纪人。发挥干部信息灵、联系广、门路多的优势, 积极为农民抓定单、找销路, 帮助农民把产品卖出去, 卖上好价格。四是当好带头人。新时期的农村干部首先要会干、能干, 会富、能富, 才能领导和带领广大群众发家致富。应继续倡导乡村干部直接领办、参办项目, 做给群众看, 带领群众干,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为有项目的干部创造条件, 出台专项政策, 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

7 加大招商引资上项目力度

促进农村饮水工程持续利用的建议 篇3

1、农村饮水工程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机制落后,工程效益低下

长期以来,农村水利工程沿袭过去“国家建、集体管、农民用”的旧管理体制,建、管、用脱节,责、权、利不清,水利工程集体所有、集体管理与千家万户自主经营、分散用水越来越不适应,经常在水费收缴、水价管理、设施维修等方面发生问题,引起水事纠纷,工程、设备管理松懈,导致工程使用功能退化,工程效益不能正常發挥,一些小型饮水工程由于管理等问题造成运行成本高,因经营者得不到实利,而不愿供水,再次形成群众吃水难的问题,他们甚至以种种理由放松或放弃对工程的管理,最后导致工程失效。

1.2更新、维修资金不足,工程瘫痪。

兴建农村饮水工程主要走的是国家无偿投资、农民少量投工、投料的路子。办起的水利工程除解决人畜饮水外,还考虑了一部分工农业生产和建筑工程的用水,人畜饮水工程被无偿占用或转移,而水费的收取却十分低廉,只有支动力费,有的甚至形成“福利水”、“大锅水”,吃水不花钱,不考虑资金积累。

1.3水源破坏,工程报废

水源破坏是丘陵山区饮水工程无法使用的又一原因。除天旱、无雨自然因素外,水源破坏的主要人为因素有2个方面:A开山采石,破坏了蓄水构造,改变了地表水、地下水的径流、补给、排泄条件,导致河川径流减少,地下水位下降,泉水枯竭,水源枯竭。B由于区域水土流失严重,使部分水源工程淤积,造成水量减少,供水能力减低,工程逐渐失去效益。

2、改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建立统一的协调组织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围绕“安全供水、方便用水”的原则对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引导。按照有利于工程持续利用的原则,采取“明晰所有权,放弃使用权,搞活经营权”的办法,推动农村供水产业的发展与农村供水市场化的进程。同时要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受益主体和工程运行状况。避免出现改变工程建设性质的现象,使饮水解困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并保证其实现可持续利用。

2.2强化管理是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持续利用的关键

(1)建立约束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工程维修、设施养护、安全操作、节约用水、水费计收、水资源保护、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活动。特别要推行管理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2)建立风险机制,实行责任管理。在产权改制中,为了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对工程的管理,要对租赁承包人实行风险抵押。根据承包工程规模大小,要求承包人交纳一定数量的抵押金。租赁承包期满后,如果工程设备管理完好。运行正常,抵押金全部退还;如果工程管理不力,损坏严重,影响正常运转,则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抵押金对那些管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群众不满意的,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抵押金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折旧更新费和大修管理体系。目前农村饮水工程通过运行管理体制的改革,折旧费和大修费有了相应的提取,但主要由村委会管理,实际上是名存实亡,给今后工程更新和大修带来资金短缺的严重后果。针对这种情况,应以县为单元建立更新、大修资金管理协会,统筹管理各工程提取的折旧、大修费,以村建账、全县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作,使农村饮水工程能够持续利用。

2.3必须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一是采取以城带乡,城镇辐射农村。在城镇周边地区,通过对城镇现有自来水管网进行延伸改造,发展农村自来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新建、改建、扩建集中供水工程。对水源便利并且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兴建、扩建、改建适度规模的中心水厂或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后采取联村联户建高位水池等方式进行供水。三是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在山区等人口居住分散的地区,采取引山泉、集蓄雨水、建水池水窖等方式,进行小型集中供水或者分散供水方式。

2.4必须建管结合,确保实效

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篇4

1、继续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支持恩施州争创全国先进州的决定》(鄂发(2010)13号文件),期盼省直各部门出台具体的支持措施,以使我州在“十二五”期间得到超常的发展。

2、出台优惠政策,激活民间资本。要通过政策保障来,引导百姓把自己手中的钱拿出来创业,参与经济建设。目前,许多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大型企业倾斜,对民营企业尚未形成完善的扶持政策。可以借鉴外地的经验,重点在资金融通,税收减免、土地租金优惠和相关土地开发等方面,制定吸引政策,并保持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通过创造宽松有序环境,在招商引资的同时,保护民间投资者的正当权益,鼓励民间自主创业。

3、加强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存在不规范、不健全,特别在乡镇显得尤为突出,要加强民营经济服务体系的建设,才能更好的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好务。

4、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

一是金融机构应进一步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改变“重大、轻小”的传统做法,尽量简化手续,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创新贷款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建立一批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或村镇

银行,可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发起成立,在银监会的管理和监督下,依法开展信贷业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度。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要加大金融信用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同时对企业不诚信经营行为严格约束与严惩。四是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积极主动协调企业生产,想方设法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扶持,下大力气优化企业环境,为企业的生产发展保驾护航;组织同行业企业“抱团取暖”,避免恶性竞争,从整体上提高重点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五是在用电、征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5、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建设,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纵深发展,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新经济形势下的市场竞争。所以,政府要引导民营企业时转变发展模式、发展方式,变粗放为集约,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发展之路。一方面,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加快设备更新,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核心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实行人才引导,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企业家、经营管理者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努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更新用人观念,广纳人才,实施企业人才战略。建立健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篇5

裴长洪谢 谦

2008年07月14日13:26来源:《西安日报》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我国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的30年。在这30年里,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力量”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社会财富、优化产业结构、吸纳就业人口、实现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家族化现象严重,管理不科学。家族经营制是我国民营企业采取的一种较普遍的形式,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中70%以上是家族企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不仅资本有限,而且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也极度匮乏。在这种情况下,家族经营的灵活机制和亲情凝聚力正好可弥补这些不足。但是,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家族经营制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也积极地采用了公司制的治理结构,但从其内部运营过程来看,仍没有摆脱家族式管理。因为民营企业的股权大多绝对集中于家族,企业资产与家族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完全由家族成员按非市场原则共同负担。

——民营企业很难进入垄断行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已有一些垄断行业对非公有制经济开放,但由于行政性垄断尚未完全破除,自然垄断行业呈现出一种“半行政、半市场化”的体制特征,距有效竞争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垄断行业市场准入问题仍是影响和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电信、铁路、航空、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基本都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其投资规模巨大、回收期较长,因此初始投资基本都来自于国有资本,加之民营企

业寻找项目大多存在“短平快”现象,使得民营企业很难进入该行业。民营企业在融资等方面较之非民营企业存在着更多的障碍,尚未取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瓶颈”。

——缺乏核心竞争力,制约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具有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特点,形成了国有企业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民营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拥有较强的竞争力,从而使民营企业创业成功。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既有来自国有企业的竞争,更有来自跨国公司的竞争。民营企业的各种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原有的一些优势正在被新的形势、新的环境逐渐瓦解。因此进一步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在新的发展阶段上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推动民营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转变人才培养观念

家族制企业在其企业管理中存在着种种弊端,这就要求民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机制。首先,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造。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应是控股化和集约化,充分发挥家长式管理模式的灵活高效的优势,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规范分离,并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建立规范而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各方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不断拓展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空间。其次,加强民营企业人力管理。民营企业人才开发和管理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求企业转变人才观念,彻底打破旧有观念;要以企业文化来培养人才,重新树立一种具有稳定性、吸附性的企业文化,提高民营企业主的文化素质和修养;要建立企业人才的发展战略机制,吸引、留住和有效使用人才,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完善民营企业的组织结构。

2.合理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

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平等竞争,其实质是企业拥有平等参与市场和获取资源的机会。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有效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民营企业在继续扩大和加深已进入的市场领域外,加快进入尚未进入的行业和领域,让民间资本充分流动,使其发展能力、活力和潜力进一步迸发。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落实措施,加快消除市场准入障碍,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建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清理和废除不符合《反垄断法》的地方性、部门性法规,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区垄断,实现民营企业与国企、外企平等的政策待遇。此外,还要加强对管制者的管制。

3.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篇6

【摘要】: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民生乃至整个社会环境都很重要,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还在进程中,有待完善。本文从原则、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提出几点意见。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发展

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越来越重要,他们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中具有大企业无法代替的作用。对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改革成本低,操作便利、社会震荡小、新机制引入快。他们数量大、就业容量广阔,这些,都使中小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切实保障和微观基础。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还在行程中,很不完善。因此,如何在财税政策建设层面上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对于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并发挥其应有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从政策层面上提出几点建议: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税政策的原则

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必须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国家发展规划两者的特点,实现二者的互补。自2003年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来,政府制定发布多个文件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积极发展。所以,制定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应当充分遵循国务院几个纲领性文件的精神。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原则。从经济内涵来说,国民经济的持续均衡增长要求建立在经济速度增长和经济质量提高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以国家为主体的财力分配的需要,又不至于损坏未来需要,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体系有利于经济、政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新时期的社会环境下,改善民生是中小企业发展担负的重要任务之一,而民生的改善是以可持续发展为首要原则的。

2、公平原则。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长期问题就是公平问题。大企业之所以对比中小企业有优势,是因为无论是从国家政策层面还是微观经济主体方面,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长期存在不公平。财税是一种经济杠杆,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作用。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层含义,横向公平是指政策和制度规定应对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同公司类型企业也应一视同仁;纵向公平,是指应根据量能负担的原则,考虑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盈利水平的不同,实行差别税率等。

3、促进产业升级原则。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是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产业亟待升级调整。因而我国现阶段利用财税手段扶持中小企业时,一定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包括:(1)、结合产业调整方向,对现代服务业的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存进第三产业的升级。(2)结合国家的发展战略,确定财税政策扶持的重点,对待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就业型等中小企业,以及贫困地区的特色中小企业应是我国财税扶持的重点。

4、便于征管的原则。无论从管理层面还是服务层面,方便,是纳税主体与客体的共同要求。而方便快捷的征管体系的建立,对减轻中小企业的纳税负担,提升整个税收水平都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站在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应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相一致的角度,我国近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应着眼于:

1、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财政鼓励政策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如通过各级财政部门设立企业创新基金,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通过市场手段将科研部门、大学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以适当优惠的价格销售给中小企业;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开发中心等。

2、把补贴政策与促进就业政策结合起来。

自2009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依然存在,而这其中,就业问题因其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地位,成为我国政府要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中小企业是吸纳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制定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时,应该把促进就业政策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1)、建立长期的中小企业招募员工(尤其是失业、下岗工人)的财政补贴机制。(2)、对雇佣残疾人、智障人士等的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3)、在制定财政补贴政策时要兼顾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用人公平。

3、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由于资金有限、技术限制、以及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中小企业无法依靠自身建立起为他们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而在我国政府的财政支持中,一直以直接的财政补贴

为主。因此,政府有必要担负起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责任。将每年下发的部分财政补贴用在构建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而在服务内容方面应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是人力资源和管理培训服务;二是市场拓展服务、商品供求、原材料价格等方面商情信息的免费提供;三是政策援助服务,各种专项政策的及时传递、咨询,无偿或低价的法律援助,企业的创业辅导等。

4、运用财政手段支持中小企业金融体系的形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缺乏发展资金一直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而缺乏资金支持又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短期支撑与长期发展。因此,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经营、还贷特点的金融体系在新时期的经济环境中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刚刚过去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支持金融的发展也是改革内容的一大亮点。那么,政府应抓住这个机会,运用财政手段支持中小企业金融体系的形成。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转变思想,从政策层面使银行体系给予中小企业足够的重视;(2)、把财政资金切实用在中小企业标准的甄别建立,以及研究中小企业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上;(3)建立创新机制,鼓励金融系统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而金融业通过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能共享中小企业的发展成果。

5、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

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非常庞大,而长期以来,政府采购却对大企业情有独钟,如果中小企业能够参与到这一市场中,那么对其发展将及其有利,同时政府再在政策层面给予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方面给予生产支持,那么中小企业与政府在政府采购上将互惠互利。对此,我们应当立足于国情,合理借鉴国外做法,对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政策倾斜,通过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方面的建议

1、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体原则

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它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中小企业的重要的作用及其发展劣势,本着量能课税的原则,国家近年来不断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创业,帮助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中小企业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本着这样的思想原则,国家应进一步加强税收体制改革,给予中小企业更大幅度的优惠,借助优惠的税收政策,使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制定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研发的投资力度,提高小规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企业核心技术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税收征管,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自身水平;引导企业合理扩大规模,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深化所得税进一步改革,充分发挥其规范经济功能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给予了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尤其降低小微企业的征收率为20%,从根本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小微企业门槛较高,加之所得税严格征收严格的管理方式使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低。逐步提高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制中的地位,规范税企所得税征纳方式,从税基、税率、征税税额等方面都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优惠,同时,在新企业所得税法深入实施的过程中还应注意其特殊的征收管理方式,注意所得税适用性,充分发挥其调节经济的只能,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支持。

3、完善现行增值税制,降低中小企业税负

(1).降低中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率。中小企业基本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虽然低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17%,但中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只能根据销售情况按照征收率征收,实际税负甚至有可能高于一般纳税人,在实际生产过程过,往往利润率较低,税收负担很重,国家对这类中小企业,尤其无建账能力,规模较小,利润率较低的小微企业应进一步调低增值税征收率,减轻其税收负担,并积极引导,合理规范,将其逐步引入到正常的纳税轨道上。

(2).2009年国家增值税转型,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过度,固定资产可抵扣,中小企业应抓住此次增值税“转型”的有利时机,利用好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例如加速折旧、投资设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放宽费用列支、再投资退税等政策,降低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成本。

(3).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国家税收部门应向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积极提供对口性或上门性辅导,引导中小企业纳税人规范账务制度,按时合法纳税。

4、健全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为中小企业营造和谐的纳税环境

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应完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进征收方式,保证税收征收环节的严密性,倡导定期定额征收的中小企业改为查账征收的征收方式,以规范纳税人建立合理会计账务制度。同时税务部门要根据实地核查,务实求实的原则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和纳税定额,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5、变费为税,建立全面均衡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篇7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知网查阅有关农村体育发展的论文151篇, 其中包括硕士论文17篇, 这些文章可归为以下几类:我国农村体育发展现状的相关研究, 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借鉴。

1.2 问卷调查法

主要以粤西湛江、茂名、高州、信宜、化州等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进行实地考察, 了解地区乡镇、村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事业经费投入等情况, 发放问卷调查了村民体育健身锻炼情况, 掌握了材料。发放调查问卷500份, 每个城市100份。

1.3 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所得数据, 运用Excel、SPSS18.0软件, 对调查数据进一步统计分析。

2 粤西地区农村体育发展现状

2.1 场地设施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3.42%的乡镇有体育场馆, 8.7%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但与此同时, 体育场所被挪用占用的现象多, 大部分乡镇农村的体育设施老化陈旧, 体育器材种类少, 许多乡镇所属学校的体育场地, 平时通常都不对外开放, 仅限于学校自用。村委、乡镇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所有的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台等, 也仅限于其单位使用, 绝大多数都不对外开放。农村学校的体育器材也严重不足。农村体育教育发展不容乐观。

2.2 组织与管理情况

粤西地区很多农村没有专门管理组织体育活动的人员, 更谈不上体育发展的管理水平。没有体育专职管理人员、体育管理水平较低已成为当前制约粤西地区农村体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没有相应的组织管理者, 使农村体育活动成了盲点。本次调查中75%的被访者回答所在农村是否有组织体育活动时, 答案为“不清楚”或者“没有”。

2.3 体育经费情况

体育经费严重不足, 已成为制约粤西地区农村体育发展的瓶颈。

对于体育经费是否充足的问题, 90%以上的人认为体育经费严重不足, 不到9%的受调查者认为, 体育经费基本足够, 另外96%的受调查者认为, 缺乏经费是农村开展体育活动面临的最大困难。

3 促进粤西地区农村体育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3.1 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增加体育场地

借鉴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做法, 在乡村中心增建简易的体育运动器材;或利用好各乡村小学, 对由于计划生育致乡村学校学生数减少而腾出的课室, 进行维修改装, 将其作为乒乓球室、棋艺室等, 制定管理制度适时对农民群众开放使用。

3.2 加大政府对体育的投入力度

要让政府部门了解体育运动与农民身体健康和精神文明生活的的重要关系, 促使政府重视农村体育的发展, 并成立体育管理的专门行政部门, 并突出其服务农村体育发展的职能。政府还应加大对体育发展的经费投入, 增加体育设施。政府还可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 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各项体育活动与竞赛。

3.3 大力推动传统体育项目, 积极开发新兴体育项目

粤西地区的足球运动群众基础比较好, 要发挥好自己的传统优势项目, 多组织群众足球比赛, 也要多从其他城市引进一些趣味性较强、设施要求不高、运动难度不高的运动项目, 如毽球、滑轮、太极拳、健美操等。

3.4 有计划地培养农村体育管理骨干

粤西农村地区长期以来, 没有服务体育、管理体育的干部骨干队伍, 所以必须尽快建立一支专职的队伍, 或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 选拔有体育特长, 懂体育专业的科班人员, 牵头组织, 成立协会、分协会,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教育、体育竞赛。

3.5 定期组织各种体育赛事

可以根据粤西地区各镇体育运动开展情况, 举办一些当地群众基础较好的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足球比赛、篮球比赛, 以及针对不常参加体育运动的农民设计运动能力要求不高的趣味性比赛。定期的比赛有利于促进农民平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并让农民在比赛中相互学习交流体育运动知识。

3.6 建全体育法制, 促进体育事业良性发展

当前粤西地区的农村体育,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 已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国家近年来制定了《全民健身计划刚要》、《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粤西地区当地政府也应与时俱进, 因地制宜, 加强农村体育法制建设, 制定适合于地方农村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 如:组织管理农村体育、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培训农村体育骨干以及体育产业发展相关的问题等的立法, 使农村体育工作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向着制度化、普及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体育活动具有增强体质、娱乐身心、促进友好交流等作用, 这是农村农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目的和追求, 而这正好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一致。

为了更好地在粤西农村开展好全民健身运动, 进一步推动粤西农村体育的发展, 政府部门要因人、因地、因时, 充分利用农闲季节或传统节日, 大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或体育竞赛, 积极通过各种途径, 如组织举办体育运动知识讲座、体育比赛活动等形式, 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转变农民参与体育健身的观念, 积极开发粤西地区特色的体育资源, 努力优化发展粤西农村体育事业的社会环境, 营造体育文化氛围, 让体育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使粤西农村体育事业向着科学化、社会化的方向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则珊, 卢元镇.群众体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1990.

[2]顾渊彦, 李明.21世纪中国社区体育[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004.

[3]李兴华, 张楠.21世纪中国农村体育的发展[J].西昌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5 (1) .

[4]俞继英.农民体育指导[M].人民体育出版社, 2001.

[5]张新光.论中国地方政府基层改革与农村管理体制创新[J].中州学刊, 2006 (1) :11-14.

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篇8

一、中小微型企业自身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要素依赖。长期以来我国生产要素价格低廉,中小微型企业习惯以低价战略赢得利润。但近年来原材料、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劳动者工资也水涨船高,而产品销售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不能大幅提高,导致企业利润很难维持,经营陷入困境。

(二)创新不足。中小微型企业本钱小、实力弱,往往不肯在研发创新上投入过多资金,急功近利的倾向较重,仅仅做贴牌或低层次生产,处于生产链的低端,不能摆脱“中国生产”的影子。

(三)管理粗放。从发展历程看,中小微型企业往往带有小作坊式的个体经营的烙印,在形式上具备了一个企业的架构,但在经营决策中容易出现家长式的一言堂、随意性的情况;内部管理粗放,财务制度和用人制度混乱。

(四)缺乏诚信。一些中小微型企业缺乏诚信不仅体现在产品质量和日常经营方面,而且在贷款、纳税时体现得更为明显。一些中小微型企业有多套账目和报表,有些是请专门的所谓“高手”编造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背离。虚假报表不仅严重影响银行、税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也严重影响社会对它的评价。

(五)缺乏人才。由于中小微型企业不能解决人才的落户、职务晋升、子女入学、未来发展等问题,高级人才不愿意仅仅为了一点高工资来工作,即使来了也很难留住,人才的匮乏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不仅严重缺乏高级人才,而且缺乏素质好的一般管理人员。

二、中小微型企业自身健康发展需要苦练内功

(一)“内力”提升。一是突出经营主业。面对复杂的形势,中小微型企业应该稳住心态,做自己最擅长的产品,突出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从追求产品数量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品牌,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二是完善企业制度。中小微型企业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明确角色分工,各司其职,共谋发展,坚决摒弃“一言堂”的家长式管理方式。三是主动转型升级。在战略选择上要与战略新兴产业靠拢;在资源利用上坚持循环、节约;在生产上坚持低排放、高效益;在产品上坚持绿色、无污染。

(二)人才建设。一是培养人才。在采用人才激励等措施引进人才的同时,对本企业现有的管理人员、工人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工人的操作技能,使企业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二是储备人才。在高校中发掘品德优秀的在校生建立自己的人才库,作为企业的后备人才,每年向其提供一定的费用,助其完成学业,待学生学成后为企业服务。

(三)创新发展。中小微型企业应该坚持内涵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一是联合创新。同行业中小微型企业之间可以联合起来搞创新,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共同分享创新成果,实现企业实力的提升,提高在行业内的整体地位。二是产学研结合。与高校、科研院所结成战略联盟,共同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四)融资拓展。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时首先想到银行,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中小企业不能只盯着银行,要拓展融资渠道。一是间接融资。事先要了解银行的放贷政策及放贷倾向,有的放矢主动接触大型商业银行或地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为放贷机构介绍自己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供合格的财务报表,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二是直接融资。到证券市场、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进行融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不能因为怕露富、怕分权、怕分钱而不去上市或不肯引进投资者。

三、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点问题

(一)加强管理职能建设。现在很多省、市成立了中小企业局,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中央层面应该把中小微型企业的管理职能从工信部分离出来,成立中小微型企业局(署),归国务院直接领导,专门负责中小微型企业的管理工作,研究规划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制定利于其发展的政策。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5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但中央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重阻力。一方面是因为各种部门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干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喜欢“垒大户”,多为大企业提供优惠政策,“马太效应”制约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各地政府要努力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使中小微型企业不再遭受“外部人”待遇。

(三)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在推动大型股份制银行开展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以及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的同时,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应考虑多批准成立一些地方小额贷款公司,推动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的设立,以提高小金融机构覆盖率,解决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形成大银行对大企业、小银行对小企业的机制,避免“大棒打蚊子”。这些小的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就是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可以利用熟人社会弥补大银行与中小微型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应该积极为银行和中小微型企业牵线搭桥;引进风投、创投或股权私募基金等,建立股权交易中心,为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铺平道路;对有上市资格的企业进行上市指导和政策支持。

四、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建议

(一)税收政策。一是完善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标准降低后,很多中小微型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具有了增值税开票权,能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但由于中小微型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很多采购行为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抵扣额小于应该抵扣额;中小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3%的征收率也较高。建议降低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对中小微型企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业和服务业发票参照以前运输业发票的抵扣做法提高其抵扣比例。二是改进所得税政策。尽管中央出台了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的政策,但中小微型企业在申请纳税优惠时非常困难,甚至申请不下来。很多地方税务机关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仍以定率或定额为主,使中小微型企业实际税负很重。因此应该继续降低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比例,放宽政策。如,为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加大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对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三是营业税政策。中央决定2012年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的不合理问题,但实际情况是服务型中小微型企业很多时候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使得进项税额抵扣困难,可能会导致中小微型企业的负担增加。因此建议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面推广要慎重,或者有更加完善的衔接办法。

(二)金融政策。一是信贷规模。央行应该扩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信贷规模,通过扩大贷款规模和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在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例,并适度提高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容忍度来提高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操作政策。金融管理部门应该抓紧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时知识产权抵押的政策,要研究扩大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担保物范围;研究政府创建的专业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政策和倾斜政策;规范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降低担保公司的盈利水平;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不能成为纯盈利的企业,不能成为中小微型企业寻求担保的“鸡肋”。

(三)用工政策。一是待遇政策。解决农民工关心的户口、保险、子女入学、就业、住房等问题,使农民工和城里人、正式工享有同样的待遇。有些农民工担心就业的稳定性不愿意迁移户口,可以考虑在保留农村土地的情况下解决这些问题。二是培训政策。将中小企业职工的培训问题列入政府的工作日程,在政府承担主要资金、企业和个人少出一点的情况下,建立三方出资的培训基金,让职工素质得到提升。

(四)土地政策。一是倾斜政策。各级政府在控制土地指标的情况下,对于项目大、影响广的科技创新型中小微型企业在用地上应该给予倾斜,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适当增加用地指标,并且解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方便企业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以利于中小微型企业盘活资金,有效融资。二是土地有限度流转。企业经营所占用的土地,实际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补偿款,只是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不能抵押、买卖使用权。允许这部分土地使用权有限度流转,可以增加企业担保物范围,为企业盘活这部分资金。

(中国经济时报)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篇9

——民进吉林省委员会

一、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状况

(一)老年人口和入住状况

据省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我省总人口274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37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7%。按城乡分:城镇老年人口176万人(占46.9%),农村老年人口199万人(占53.1%);按年龄分:65岁以上230万人(占老年人口61.4%),占总人口8.38%(全国平均8.9%),80岁以上64.6万人(占老年人口17.2%);按困难程度分:全省共有困难老年人口158.43万人,其中城市“三无”老人1.53万人、农村“五保”老人11.9万人、优抚对象8万人、低保户51万人;失能老人30万人、空巢老人56万人。

全省城镇办公养老机构接受老年人0.75万人,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2.4万人,占成城市老年人口的17.9%;农村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3.3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16.6%。

(二)养老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608个,拥有床位10.35万张。按所有制性质分:公办养老机构658个(占41%),拥有床位7.3万张(占70.5%);民办养老机构950个(占59%),拥有床位3.05万张(占29.5%);按城乡分:城镇养老机构984个(占61%),拥有床位3.95万张(占38%);农村养老机构624个(占39%),拥有床位6.4万张(占62%);城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2张,农村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张。全省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8张。

(三)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农村村屯养老大院建设情况

目前,全省城市共有社区1464个,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有1197个(还有267个未建成),占总数的82%;农村建制村9332个,已建成1430个农村养老大院,占总数的15.3%。

(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情况

我省各类养老机构中有养老护理员4100名,其中公办730名,民办3370名,护理员与养老人员比为1:7.7。全省参加培训并领取培训证书的护理员仅210名,约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5%左右。

无论是从我省老龄化程度和发展趋势看,还是从老年人养老需求看,我省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紧迫,供需矛盾逐渐显现。尽管政府相继出台扶持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与法规,而且政府介入力度也明显增强,但全省发展很不平衡,还没有形成格局,还应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二、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机构养老数量太少,条件太差

目前,我省有1608个养老机构,但300张床位以上的只有25个,仅占1.6%(其中500张床位以上的全省仅有9家,只占0.6%),100张床位以下的1276个,占79%(50张床位以下的有778个,占48.4%),距离寻求机构养老的老人增长趋势相差甚远。而且,许多城市(民办)养老机构,特别是一些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非法养老机构收养对象 绝大多数为低收入无自理能力或半自理能力老人,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仅能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住养老人生活质量较低,而且机构中护理员绝大多数为进城务工人员及城镇下岗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缺乏专业的素质和技能,致使服务质量低,特别是非法存在的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小,基础设施差,服务质量低,安全隐患多。

(二)社区养老功能尚不完备,人员素质偏低

相比国内一些养老事业发展较快的省市,我省的社区养老只有长春市等少数社区刚刚起步,以照顾老年人午餐或临时托付照看,还有的社区为老人安装了传呼(呼叫)电子设备,在老年人遇到困难时,可以获得必要帮助。但大多数社区此类服务还是空白。即使已经开展此类服务的社区也面临着服务项目单一,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等问题。特别是社区工作人员都是由政府招募的公益岗人员,这些多数是“40、50人员”本身素质不高,工作能力,工作态度都差强人意。而且这些人全部是由区劳动部门招募后分配到社区的,工资由劳动部门支付,社区不能对这些招募人员进行考核,差的不能退,好的不能奖,这种体制,如何能作好服务。

(三)基层政府主管部门难为无米之炊

2001年,省政府1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下发<关于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但由于许多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加之受企业市场化经营行为,地方自身经济利益影响,除长春市外,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在用地、供电、煤气、供暖等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同时,国家民政部于2011年初公布 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划对“优先发展社会服务”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按照规划要求我省如果仅以最低标准建设,政府大概要投入50个亿左右,基层政府已经接到上级一些意见,要求建设一批由政府主导的养老机构。但至今不知道这些投入从哪里来,基层政府又没有这笔资金,所以,形成的难为无米之炊的局面。

(四)吸纳社会力量和民资参与养老服务道路并不畅通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发展是个必然之路。也是政府和有此意愿的企业家的共同想法。但是,我省目前民营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条件差、标准低。多数处于最低端的养老服务领域,其服务的对象都是收入低下、家庭困难而不得不将老人送来的家庭。

如何吸纳企业和个人来参与养老事业,包括建设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机构的运营以及社区服务有多得数不清的障碍。

(1)现有社会养老机构运营艰难

我省目前已经运营的个体、民营养老院所,在开办时都是按照《民办非企业机构》在各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这样的注册方式,可以使这些养老机构免于缴纳各种税收和工商费用,但是要到政府的卫生、消防等部门登记,接受管理和监督。他们可以省略各种税费大约5000元每月,但是各种政府的检查和罚款却往往不能幸免,一些卫生或消防部门,每次检查都要下罚单,少则几百,多则上万。这些政府部门在对待养老企业时绝对不会给任何优惠,更不用说同情了。

(2)参与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无任何政策优惠 首先是我省政府对于养老机构无任何税费优惠政策。我们查阅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的网上文件——吉地税发[2009]158号,文件说,我省目前为止,享受地税优惠的范围仅限于下列:1.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3.协助服务业补贴发放三项。均不含养老事业。

而未来社会对于养老需求的提高,人们会越来越希望到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去度过晚年,那样的养老机构就不能用《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模式,而需要纳入正式的企业模式运作。我省现有的减免税费就应该将养老机构纳入其中。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异地安置式自行到外省养老的老年人医保报销问题仍没有完善的制度设计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退休后选择离开原工作地,到外地养老。既有省内异地养老的,也有在省外异地养老的。

现有的职工医疗报销问题,在老年人中开始凸显。对此,省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在省内异地养老问题已经有一些制度设计,虽然不太方便,但是,对于老人在省内异地养老已经解决了不少问题。对于到外省养老的老人,问题和压力则非常大。日常的门诊看病费用报销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都非常棘手。对于那些卧床和重病的老年人,看病费用报销几乎成了家属的心病。今年,我省已经和海南省签署了两省医疗合作协议,对于到海南养老的老年人解决了一个大问题。而对于其 他省份,何时能有较全面的解决办法,是人民群众的一大期盼。

(六)农村养老举步维艰。

虽然我省近年来对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很大,搭建起了农村福利服务平台,但由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尚未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大部分的农村福利中心运行资金也没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导致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出现了以下问题 : 一是 “应保未保 ” 政策未能全面落实。2002 年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由原来的 “乡统筹、村提留 ” 保障变为转移支付资金解决,虽然明确三年一调整,但从 2002 年至今,多数县(市)用于五保供养部分的转移支付资金一直未作调整,导致每年大约有 4000 多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无法纳入供养范围。二是部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急需集中供养。据调查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因年迈、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分散五保老人急需进入福利中心进行集中供养的人数为 6798 人。但由于经费不足不能将这部分人纳入集中供养。如果强行将这部分人纳入集中供养,势必会占用其他老人的生活费,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会更低。三是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生活费标准偏低。据测算,在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 2700 元中,每年包括采暖、房屋维修、水电和工作工资等费支出为 1215 元,运行费用占45%,真正用于老公生活的费用仅为1485元,平均每人每天生活费用还不足 5 元,加上常用药费,每天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费用仅为 4 元。生活水平极低,远未达到国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规定的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要求。四是农村福利 服务中心运行艰难。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全省只有不到 20% 的福利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其它 80% 的福利中心靠挤占五保老人的生活费用维持运行。

三、推动和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通过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由政府主导,无论是在政策制定还是在资金扶持方面,政府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在我市的老年服务体系建设上,首先要强化政府的行政责任,保证在养老服务事业中的有效制度供给;其次要加强政府的财政责任 ,明确养老服务的经济福利性质,保证必要的公共财政投入;再次是强 化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的监管责任,使我省的社会化养老工作步入良性运行和发展的轨道;四是强化政府在为养老服务中的社会动员和组织领导责任,吸引民间资本和非政府组织的广泛参与,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一是在政府的指导下,依靠专业教育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岗的养老服务人员及管理者进行系统培训。二是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队伍。由于我国社区发展较为滞后,目前社区服务人员多为非专业人员,承担照顾责任的多是老人的子女及部分受过简单培训的人员,而且街道、社区中还基本上没有专业社会工作人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充分发展。因此我们首先应该注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从专业的社 会工作者中选拔优秀人才领导社区老年工作,并引入其他各行业的人员从事社区老年管理工作。同时吸纳更多的热爱老年服务事业的人进入社区为老服务行业,并引入职级考评及专业职务晋升制度,切实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采取积极的、切实可行的政策,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促进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三)建立“医疗护理、生活照顾、精神慰藉一站式”的养老服务模式

医疗问题是老年人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而且,在肌体日渐衰退的同时,他们的心理抚慰需求也随之增加。因此,无论哪种养老方式都必须重视三项服务内容的供给。政府可以引导社区、养老机构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及时、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一是强制规定规模以上养老机构设立卫生所,在医疗设备、医护人员配备达到相关要求;二是社区医院或社区、养老机构邻近的医院设为定点服务机构,保证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也可以参照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做法将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结合起来,成立养老医疗相结合的服务机构。鉴于我省已与海南省签署了老年人在海南就医的医疗费报销办法,能否将此措施向其他省(市、自治区)延伸,解决异地养老老年人医疗报销的难题。

(四)出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刚性支持

结合我省实际,应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吉林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重点落实政府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推进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 资、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形成多元并存、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同时要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财政扶持力度,对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并投入使用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按入住满1年的老人的占有床位数计算,每年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建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金补贴制度。对床位数达到一定标准的自建或购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租用用房且租期3年(含)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且床位数达到一定标准的,应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对已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满半年老年人实际占有床位数计算全年平均数,每年给予每个床位的运营补贴,所需资金应多渠道筹措。要提高老年困难群体入住机构补贴和逐步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各类养老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供地、地价适当优惠和降低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 ,尽量降低担保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好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补助。各类养老机构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提供有效保障

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彩公益金、鼓励社会投入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建立起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撑体系。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按照国家“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其生活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不断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在落实现有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的基础上,视情逐步扩大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范围,适当提高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并全部实现老人津贴的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大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资金的资助力度。“十二五”期间,我省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积极争取民政部福彩公益金对我省的支持,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领作用。同时,积极引导慈善资源投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六)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按照优质服务和能力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全省养老机构的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抓紧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吉林省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准入、监管、退出机制,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将各类民办养老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使民办养老服务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服务资质、服务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安全卫生等标准。三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走专业化和职业化相结合的道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养 老服务人才队伍。指导各地加强养老队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将养老服务员培训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加大资助和培训的力度。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将养老护理人员纳入职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同时,建立社会工作者制度和大力倡导志愿服务。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篇10

若干建议

今年3月份,我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对当前各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邀请**等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多个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近距离了解当前我区小微企业生存现状和发展难题,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集思广义,初步提出了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几项建议,供区领导决策参考。

一、突出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当前,融资难、资金链紧张是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突出瓶颈。小微企业本身存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薄弱、产品服务单一等特点,决定了其由于抵押担保匮乏、审贷信用不足而融资渠道极窄,只依靠自身经营积累来逐步发展壮大相当缓慢,没有充足的资金后盾可能会丧失发展机遇,面临市场竞争淘汰率高,上下游欠款和民间借贷成为常见的资金运作方式,进而导致流动资金占用和融资成本不断增加,企业经营越发困难。要扶持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有效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是首当其冲的对策。

(一)搭建微型金融平台,开拓小微企业融资主渠道 按照政府助推、探索试点的思路,定位于“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在**的支持和**的配合下,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为主发起人,与**等部分实力较强的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并与现有的**进行担保业务对接,适当降低担保收费、简化担保手续,利用少量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担保服务,通过市场化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此基础上,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发展,通过财政补助、奖励等措施,大力发展规范化小额贷款公司、担保中心、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小型、微型金融商业模式,将微型金融逐步发展为小微企业市场化融资的主渠道。小额贷款公司运转后,可考虑将下岗职工再就业贴息贷款及大学生创业扶持贷款一并纳入到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同时,鼓励多家小微企业自愿组建“信用联盟”,设立联盟内的互助基金,解决一时资金周转问题,进行联盟担保,实现联盟内企业相互扶持、共渡难关、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目的。

(二)协调沟通商业银行,放低小微企业贷款准入门槛 政府出面,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协调和沟通,督促各类银行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小微企业命运,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支持银行通过单列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计划,适当扩大抵押物范围,完善信用保证,简化审批手续等 措施,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优质信贷服务。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探索多家小微企业联合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以财政奖励等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和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达到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平均水平的目标。

二、认真梳理、切实落实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一)梳理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 由税务部门及时梳理和公布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照政策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因为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政策均只惠及部分规模很小的微型企业,梳理和公布的范围应扩大到涵盖所有小微企业所适用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如土地使用税方面,小微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照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政策中的困难减免条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等。

由物价部门认真梳理和落实取消中央和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尤其是落实好自**至**期间对小微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规范涉及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经营服 务性收费。加大对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监督检查的力度,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全力落实上级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各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央和省财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列入省小企业“四项计划”重点项目库,申报省级贷款贴息或无偿补助。

二是不断加大本级财政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财政支持应坚持普惠原则,尽量发挥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以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担保机构分散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风险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量为主要投入方向,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探索资本性、补助性、激励性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子。区级现有的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应向小微企业倾斜,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以预算安排、基金收益和捐赠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相应设立区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等。进一步加大对下岗职工再就业、退伍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大学 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补助力度,充分激发民众创业热情,不断壮大我区小微企业数量规模,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安排不低于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一定比例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并逐年加大比例。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努力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的外部软环境

一是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综合性小微企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成立专门服务机构,对全区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区分规模、行业、存活年限和发展阶段建立小微企业库,实施小微企业培育计划、小微企业管理提升计划。由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邀请成功企业家等开展对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担保融资、项目申报、经营管理、政策咨询、知识产权、招工培训、市场开拓、信息化管理、维权申诉等全方位的无偿服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是通过招标组建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对小微企业在会计法律、人才资源、管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提供质优价惠的服务,对企业进行个案辅导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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