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2024-06-01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精选8篇)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篇1

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土地资源的日益紧缺,城市建筑群随之高层化,高层建筑的数量每年成倍增长。高层建筑在一定程度上既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象征,同时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却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难题,值得认真思考、共同研究对策。

近十年来,全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其中,特别重大火灾3起、重大火灾4起、较大火灾24起。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还犹在眼前。2017年6月14日,位于英国伦敦市肯辛顿地区的格伦菲尔居民大楼发生严重火灾(见下图)。这座公寓楼建于1974年,高24层,消防队出警迅速第一辆消防车6 min赶到现场,共出动45辆消防车,200多名消防员参加灭火,24 h后火势才被扑灭,火灾至少造成80人死亡和70人受伤,成为英国自20世纪以来最严重的一起火灾事故。

迄今为止,世界高层建筑的火灾事故数量还在持续上涨,随着高层建筑的年代加深、设

备设施老化、部分消防安全防护材料落后和管理不到位等多种因素下,火灾隐患频发。高层以及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预警和应急响应救援,这个世界性难题的解决已经是刻不容缓。

1、高层建筑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1.1五大安全隐患

1)用电负荷大易发生火灾。

高层建筑自身体积容量大,用电用气负荷大,由电气设备线路老化引发的火灾经常发生,而且这种火灾非常隐蔽不容易及时发现。据统计,近年来因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等引发的高层建筑火灾占总数的 38.2%。英国伦敦“6·14”高层公寓火灾仅仅是4层一房间内老冰箱自燃引发的。

2)建筑内部结构复杂火灾隐患多。

由于高层建筑体量巨大,使用性质不同;另外建筑设计追究美观,通常内部结构复杂,设备繁多,导致火灾隐患多。例如 2008 年 1 月 2 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广场发生火灾,由于建筑内部结构非常复杂,共有1244个摊位,又有连廊互相连通,火灾发生后,扑救难度非常大,过火面积约 6.5万M²。

3)燃气设施的安装设计缺陷、燃气齐聚使用不当、年久老化失修。

城市燃气使用的普及也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问题,燃气工具操作使用的不当、城市燃气管道的老化、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缺乏等都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城市发生了许多的燃气事故。

4)消防设施及其管理不完备。

实际工作中,由于消防设施先天设计或者安装不足,检查检测不到位,很多固定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据统计,目前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约占46%。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确诊真正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有的甚至常年不检查、不测试、不维护。

5)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高层建筑作为城市的发展标志,只追求数量、样子和规模,不注意消防安全。①早期建设过程中,留下了很多“先天性”火灾隐患;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在固定消防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不足;③高层建筑日常管理不到位,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平时的消防检查巡防力度不够,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比较普遍。2015 年以来,全国因电动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引发的较大亡人火灾达到 27起,造成 121 人死亡。

1.2“智慧消防”的普及与应用

这些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如电气泄漏事故、燃气泄漏火灾事故、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导致的火灾事故都是些老大难问题。但是,“智慧消防”随着“十二五”期间消防信息化要求得到大力提倡,逐步实现消防工作管理由传统粗放型向高效、精细化转变,进一步提升火灾预警、灭火救援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智慧消防”利用物联网技术将社会单位进行联网,联网单位的消防设施状态信息、运行情况和相关建筑信息、GIS信息则上传到云平台上,供各级部门、单位进行实时的可视化管理和预警响应处理,有效实现消防设施、管理人员的多级联动。消防物联网的建设将为提高整个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智慧消防”的实现需要三个阶段技术的提升与融合作为支持:(1)数据收集。数据收集阶段应实现对社区基础信息、建筑物人员信息、建筑物信息、消防员及其所用工具信息的全面准确获取,且保证数据资源的联动特性。(2)数据处理。数据处理阶段需要对来源信息进行编译处理和整合,将其转化为可用于行动的知识,同时随着事件的发展及时更新。(3)数据使用。数据使用阶段,应基于分析和预测,向相关单位、消防部门、监管部门传送结果,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

2、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包含三大模块:“智慧消防”、“智慧燃气”、“智慧用电”。

2.1国泰智慧消防综合服务云平台

IOT-GT城市智慧消防物联网监控管理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采用宽带、GPRS及4G移动数据网络等多种联网方式,将分散在城市中各个建筑内部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消防水系统、电气火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联网单位消控室值班监控系统、消防生命通道监控系统、消防巡更系统等建筑消防系统连成网络,从而实现对联网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全面、进程、集中监控管理。

2.1.1建设目标

1)灾情信息实时化。实时获取灾害现场图像、语音和数据,掌握灾情动态 及发展态势。2)作战对象精准化。关联作战对象的地理位置、概况、结构、消防设施和数字化预案,以及周边道路、水源、重大危 险源等信息,为分析研判作战对象提供立体式支撑。3)调度信息精确化。优化基础信息采集维护手段,实现辖区消防队站、多种形式 消防队伍、装备器材、保障物资等信息。

4)作战指挥可视化。掌握调动消防部门所在位置、数量和状态,实现移动式信息推送、一

键式调度和前后方信息交互。

2.1.3智慧消防云服务平台建设效益

对于重点单位和最终用户来说,全面提升建筑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率,提高实时监控能力、快速报警及快速确认火警能力,单位内部多层级监督和管理,有效保障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而对于消防监管部门,能够有效降低各级消防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提升灭火救援单位的协同联动能力,提升火灾救援快速反应和保障能力;对整个消防产业来说,一方面促进消防安全物联网技术标准的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工作的质量,有效控制不断上升的城市消防安全风险。

2.2智慧燃气综合服务云平台

燃气安全管理的三方要素管理者、用户和维护人员这三者通过物联网技术串联在一起,信息化整个管理和运维业务过程,以达到燃气安全实时监控预警、报警信息实时推送、报警器和控制阀联动自动关阀、和日常巡检维护的目的,从而能够解决好高层建筑、商户使用燃气的安全问题。

在燃气行业中,燃气安全的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声光报警,就地关闭阀门。

第二道防线: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报警,远程关闭阀门。第三点防线:运维人员上门,关闭阀门。2.2.1国泰智慧燃气综合管理平台介绍

燃气安全智能管理平台,通过利用全球卫星定位、无线通信、燃气报警器、电磁阀或机械手等软硬件技术及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先进的软件技术,整合地理空间数据和燃安全业务数据,实现燃气安全工作中信息采集、报警通知、运维管理、图层定制、作业规划、作业调度、作业监控、数据统计等环节的精细化、智慧化管理。

国泰智慧燃气安全解决方案为物联网技术在燃气安全领域的应用,包括燃气报警器的安全感知、后端大数据处理平台、前端WEB应用以及手机微信公众号四部分。根据行业相关规范,结合行业内丰富经验,并前瞻行业发展趋势,我司制定了行业先进功能架构,包含五大功能模块,17种功能需求。

设备和平台的主要功能如下:  燃气浓度检测  就地声光报警  远程手机报警

 报警后联动关闭燃气阀门 2.2.2智慧燃气平台的应用价值

首先,平台可以有效数据采集,并进行智能分析、报警联动,实现燃气安全状态信息的全方位远程监控和管理,大大降低燃气泄漏火灾事故隐患。其次,针对管理和巡更人员能够对燃气及监控设备进行可视化/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监管。尤为重要的是,实时报警提醒,多种联动应急响应操作很大程度降低了燃气火灾风险。最后报表导出,通过大数据挖据,实现对数据的多维度分析,为整体监管和改善重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 设备能人工自检,上传信息。 远程关阀,手动关阀,手动开阀。 实时数据上传。

 支持远程测试,远程升级。

2.3智慧用电云服务平台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占全国火灾总量的30%以上。部分企业、单位经常忽视对电气线路的检测和对电气设备的规范安装使用,加上用电隐患排查复杂,因此电气安全事故而引发的火灾接连发生。

2.3.1国泰智慧用电云服务平台

“智慧用电”系统对企业用电线路实现了实时监控,在为企业排查隐患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安全生产监管搭建着大数据预警预测平台。国泰云智慧用电系统是物联网技术下“楼层配电箱+”配电室“综合监测的整体解决方案,市通过现场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实时采集并上传电气线路的剩余电流、温度、电流、电压、功率、频率、电镀等安全状态参数,经云平台的综合诊断分析,即使及时发现漏电、过载、短路、三项不平衡、过压、接触不良、温升异常等电气火灾故障隐患。

借助手机、平板、pc等智能终端,随时随地实现对电气火灾故障隐患的透明化监控管

理。当监测路发生异常时,能够迅速的发出报警信息并准确的现实故障点和故障原因,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查证排除隐患,把电气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3.2智慧用电系统平台的效益

高层建筑管理方或直接客户可通过手机和PC端实时监控电气设备的安全状态及参数指标,实现电气设备的透明化检测管理。实时接受监测线路中的漏电、剩余电流、温度变化信息等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绘成动态曲线。诊断异常发生时,确定定位,界面消息和app推送、邮件语音提醒通知用户。上级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平台大数据分析,多维度预测电气安全状态,为用户的电器使用做安全评估、隐患分析、系统优化和能效管理等多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员可以通过app扫码直接连接设备、管理设备、分配设备;还可以利用平台更好的安排设备的管理、维护,完善巡检工作。

3、结语

就高层建筑火灾的防控对策,目前来看,还主要是针对消控设备设施以及管理方和直接责任人的管理。无论“智慧消防”、“智慧燃气”还是“智慧用电”也都是通过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强化对防控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进一步加强火灾报警、事故的预警处理、应急响应和事故隐患的排除工作;以及对具体负责人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和有效多层级的监管。防控高层建筑火灾,已经不仅仅靠人防,更要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加大联网力度,把所有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当然包括燃气、电气监测报警部分的设备全部纳入消防安全综合管理云服务平台中。

详情请关注国泰物联网公众号 联系人方式: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篇2

近年来,建成及投入使用后的超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案例时有发生,众多火灾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对地区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也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面对严峻的火灾形势,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46号)文件,要求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 防安全管 理,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层建筑等四类高危单位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评估。

开展高层商业建筑等类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对于提高建筑或企业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和防范火灾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影响消防安全因素的复杂性,当前仍缺乏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一些消防安全评估方法过于繁杂, 且评估结果随意性较大,不具备广泛推广应用的价值。

为此,首先分析影响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影响因素,构建全面可行的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基于消防安全评估的核心目标出发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系统。同时,结合某超高层商业建筑工程实际,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实践工作,以获得具有推广价值的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体系和方法。

1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超高层建筑内部可燃物质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建筑结构构件和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筑自身的本质火灾危险性,对于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以及事故规模具有重要影响,是评估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要素。

一般情况下,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能够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和高效控制烟气,控制火灾规模和减少火灾危害。 在超高层建筑设计阶段,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是必须开展的工作,也是消防部门对各类建筑进行火灾隐患源头管控的重要途径。建筑防火情况也是衡量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

对于超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由于登高车辆举高有限,一旦发生高楼层 火灾,外部供水 灭火难度 极大。另外,举高车的高程越高,其自身的质量和体积越来越大, 对地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占用地面的空间就越大,难以从外部实施火灾扑救。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更多需要依靠建筑自身消防系统。因此,超高层商业建筑的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有效性对于扑救火灾具有决定性影响,是衡量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

超高层商业建筑内部人员数量众多,建筑消防安全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火灾时保障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逃生。超高层商业建筑内部疏散楼梯的数量、宽度,疏散距离,疏散指示标志等安全疏散设施对于保障突发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超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施配置情况是评估超高层商业建筑的重要因素。

国内外消防工作经验表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于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和控制火灾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建成运营的超高层商业建筑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一般都设有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 若不加强消防管理和维护保养,有些固定消防设施可能出现故障甚至瘫痪,有的消防设施可能被遮挡,不能发挥防火、灭火的作用。

对于超高层建筑高楼层火灾事故,尽管当前采用外部灭火救援难度极大,但火灾扑救时能否获得外部消防力量的作用对于快速指挥疏散被困人员、有效开展灭火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超高层商业建筑的外部灭火救援力量能否及时赶到并有效开展灭火行动对于降低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上述分析,影响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要素主要有超高层建筑本质火灾危险性、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的配置与有效性、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各消防安全影响因素对于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影响呈现出非线性的复杂关系,需要采用复杂巨系统的分析方法研究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问题。

2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体系构建

影响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因素众多,且各影响因素对于消防安全水平的影响关系为复杂的非线性关系,无法用常规的经典数学理论表达其函数关系。为此, 借鉴针对复杂巨系统的分析评估方法,采用基于指标体系的综合消防安全评估体系以实现客观评估超高层商业建筑的消防安全,如图1所示。基于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构建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并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针对各个评估指标,结合评估建筑的实际情况,开展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定性定量分析,为消防安全单指标评定提供基础。在开展单指标评定的基础上,采用综合评估方法综合评定超高层商业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

3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实践

某超高层商业建筑是由高度为450m的主楼和裙楼组成的超大型综合性商务金融中心大厦,建筑内部功能区域包括了甲级写字楼、超豪华酒店并配备相应的餐饮、 商场、观光、健身、娱乐及其他公共设施,其功能划分如图2所示。采用构建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体系对该超高层商业建筑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以验证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体系的可行性,并为今后开展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提供实际经验。

3.1火灾危险源辨识与消防安全检查

火灾危险源与隐患辨识是消防安全评估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对评估大厦的办公写字楼、酒店及商业区域三个区域具有的典型火灾危险性进行分析。办公区整层面积2 200~2 500m2,办公标准层将核心筒集中于三角形的中心,周边环绕走廊,采用单边式布局设置办公室,如图3所示。办公室内的主要的功能分区为半封闭式办公室、开放式办公室。其基本组成主要为隔断分隔的办公桌椅和其他办公家具。

办公空间内部主要包含了办公室用房、会议室及附属用房等。根据现场调研,办公空间内的主要可燃物有办公家具、窗帘、地毯、纸质文件档案、装修材料、电器设备等。大厦内部酒店 位于36~64层,整个酒店 共设立445间客房,其中总统套房2间。现场调研结果显示,大厦酒店区火灾危险源主要位于前厅及大堂、客房(总统套房和标准间)、餐厅、咖啡厅及吧室、厨房、会议(多功能厅)、康乐设施(水疗设施,游泳池)等。

现代化的酒店、宾馆摒弃了以往以客房为主的单一经营方式,将客房、餐饮、咖啡厅、会议中心等集于一体, 向多功能方向发展。酒店通常采用开放式的经营管理, 具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楼房层数多、各项饮食娱乐配套设施齐全、客房数量多、装修豪华等特点。酒店内的电气线路、厨房、高低压配电房、锅炉房、发电机房、油库等内部的大量设施,由于管理维护不足,可能处于不安全状态,容易引发火灾。酒店客人的不安全行为,如卧床吸烟等,也会增加火灾发生几率。酒店内装修豪华,火灾荷载较多,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容易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消除火灾隐患是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评估小组的巡检查,发现了大厦内的火灾隐患,作为后续消防安全评估单指标评定的重要依据。

3.2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与指标评定

根据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结合评估大厦火灾危险性分析和超高层建筑办公、酒店、 商业区域常见火灾隐患,建立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建筑本质火灾危险性、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人员安全疏散、外部救援力量和消防安全管理。

建筑防火部分主要包括:建筑之间防火间距、建筑的消防车道、建筑的登高面和登高场地、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防烟分区划分、部分区域的防火分隔、建筑内外部装修和电气线路设备等因素。

火灾危险源包括:主要功能区的可燃物质类型与数量,电气线路 的铺设方 式、线路有无 破损、老化,柴油存储,锅炉房等。

消防设施部分主要包括:灭火设施(室内外消火栓、 水喷淋、其他灭火设 施和灭火 器),消防给水,防排烟系 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设备情况以及消防电源等因素。

安全疏散部分主要包括:疏散用门的设置情况、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间、避难层、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电梯等因素。

消防外部灭火救援力量可以认为是一种火灾后果控制手段,也与火灾风险有一定联系。如其他因素相同,与消防站相邻的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要小 于距消防 站30 km的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因此,也应把外部救援力量纳入评估因素中。

消防安全管理部分需要包含的因素较多,主要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的建设与职责的明确,消防法律文书和消防档案情况,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情况,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建筑防火设施管理情况,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设施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管理情况,用电用火管理情况,消防重点部位和可燃物库房管理情况。

构建了图4所示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和层次结构模型。层次结构模型的目标层为A消防安全水平。目标层下由二级指标B1~B6组成。每个二级指标又由若干项三级指标组成,每个三级指标又由若干打分项构成。 指标体系权重由相关领域专家打分的方式确定。在专家打分的基础上,参考其他评估体系、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对专家打分确定的权重进行验证。

3.3开展定量评估计算

针对大厦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及现场情况,确定各建筑所含评价单元的内容。应用各评价单元的检查表,对照检查打分细则,对B1建筑防火、B2火灾危险源、 B3消防设施、B4人员安全疏散、B5外部救援力量和B6消防安全管理所含内容进行检查。评估计算时采用加权综合评分法,第i个城市区域的消防安全综合评分Zi如式 (1)所示。

式中:Pij为第j个指标的评分值;wj为第j个指标的权重值。

同时,各评价单位均可按式(1)确定子系统的综合评分,确定各级指标的优劣程度。通过检查表采集数据,将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通过打分表转换为各个打分项的分值。打分项得分加权综合计算后获得该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得分。消防安全评估得分越高该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越高,火灾风险越低。所有打分项得分求和即可得到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评估得分。打分项基本上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对应,所以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评估得分就能表征建筑物消防安全水平的高低。

3.4评估结果分析

根据评估流程和方法得到了各区域的评估得分,大厦的办公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得分为85.44分,酒店区域评估得分为84.67分,商场区域评估得分为78.61分。

以酒店区域为例,可分析不同二级指标的消防安全水平高低,如表1所示。B1建筑防火指标得分为81.64分,低于办公区域,影响得分的主要因素是酒店部分的消防分控室设于37夹层,没有设于建筑首层;在酒店的消防前室中存有可 燃物。B6消防安全 管理得分 为80.83分 ,影响得分的事项有:酒店地下室部分设有员工宿舍;酒店部分区域因装修原因,防火门被拆除;酒店SPA区8层9层之间是通过开敞楼梯相连通的;部分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练。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也成为酒店改进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的工作方向。

4结论

加强建成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超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可以全面提升我国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1)影响超高层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要素主要有超高层建筑本质火灾危险性、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的配置与有效性、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篇3

关键词:高层建筑;自救;消防监督;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8-0000-01

一、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展迅猛,大城市、超大城市不断出现,城市中各种功能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建筑不断涌现。在各种防火条件大体相同的条件下,高层建筑比多层建筑、单层建筑火灾危害性大,并且高度越高,其危害性会相应增大,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高层建筑自救灭火的主要措施

(1)消火栓灭火系统。该系统在我国被作为最基本的灭火设备,在每一个高层建筑中都设置。消火栓系統实施灭火需要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消火栓设备,二是使用消火栓的消防队员,二者缺一不可。灭火时,赶到火场的消防员从墙上消火栓箱内取下水枪及水带,在距火焰约10m的范围内用水枪喷水灭火,以此控制火势,最终扑灭火灾;(2)防火分区系统。防火分区系统的设置在我国几乎和消火栓系统一样普遍。它是采用相应耐火性能的建筑构件或防火分隔物,将建筑物人为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该系统主要由防火墙、板、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防火阀等及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构成。探测装置探测到火情后,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自动关闭,把火势封闭在局部空间内,阻止其蔓延,以有利于消防扑救。防火分区系统本身并不能灭火,必须有其他灭火系统配合才能把火灭掉。否则火势会把该区内可燃物燃尽,或破坏掉分隔物,向其他部分蔓延;(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比较普遍使用的固定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是现代高大建筑不可缺少的消防设施。

三、现阶段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设计图纸不全,消防审核困难

少数地方的建筑设计人员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有关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设计人员只图简便,而各专业设计人员不相互配合协商,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缺图、漏图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极个别的建筑工程仅凭几张设计草图就进行施工。以上各种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二)监督不力,源头关把不严

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严格按程序、规范等把好建审、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例如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未能及时地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面、准确地提出审核意见,甚至对比较简单的诸如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室内消火栓安装位置等问题也提不出意见来,对缺乏主要的消防设施设计图的设计图纸,草率地下发同您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在施工检查中,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不熟悉,对被检查的场所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对一些明显的问题查不出来;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不会使用。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建筑消防监督的力度和作用。

(三)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运行难

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隐瞒工程量,采取低报价投标,造成工程总造价缺口过大,影响了工程质量;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不熟悉,甚至完全不解,不按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安装的技术性错误。例如,没有将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管网最末端,虽然也能测试压力和水流量,但所测得的结果是不准确的;防排烟系统线路错接,造成排风阀送风,送风阀排风;应急照明灯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志标识方向错误;消防水泵电机的连接线相序接错,致使水泵反转;防火卷帘无联动功能和应急操作装置,不能远程控制和应急操作;火灾事故广播不能在控制室强行切换、无选层功能等等。而有些施工安装部门为了索要欠款,竟人为造成消防设施故障,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投入正常运行;有的消防工程公司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一些工程同时分包给几个施工安装部门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从安装调试投入运行起,就无法稳定工作、不断维修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

随着高层建筑的档次和使用功能的提高,建筑防火也越来越复杂,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消防设施的单位一定要取得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的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资质,并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除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外,对施工操作人员也要进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能允许持证上岗。在施工安装中从班组到施工工段都要配备施工安装质量检查人员,对每一项工程、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安装质量都要全面、细致地检查到位,逐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了对施工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督,同时也为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工作多、人员少的矛盾,建议实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

监理制度,开展消防设施安装的质量评定,这样才能确保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制定消防设施质量评定标准,建议出台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严把设计质量关,实行消防设计资格证书制度。

参考文献:

[1]蒋永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手册[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03).

[2]蒋永琨,王世杰.高层建筑物防火设计实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篇4

发布时间:2017-07-10 17:39:10 | 来源:中国网/中国消防在线 | 作者:辛闻

中国网7月10日讯记者今日从公安部获悉,7月至12月,全国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为重点整治内容,将集中查处、曝光重大隐患和消防违法责任人,对发生亡人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高层建筑存在五个消防安全问题

据悉,近十年全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其中,特别重大火灾3起、重大火灾4起、较大火灾24起,形势严峻。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数量多、增长快,火灾防控难度大

全国现有高层建筑(8层以上、超过24米)34.7万幢、百米以上超高层6000余幢,数量均居世界第一。其中,重庆有1.9万幢,北京2万多幢,上海达到3万幢。高层建筑体量庞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危险源多、火灾荷载大,给火灾防控带来严峻挑战。

(二)历史遗留问题突出

一是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我国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初期,使用了约30亿平方米易燃可燃的保温材料,一旦墙体保护层脱落、破损,遇到明火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备。全国23.5万幢高层住宅建筑中,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占到46.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平均完好率不足50%。

三是老旧高层建筑隐患重重。由于高层建筑发展初期没有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现在不少高层建筑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缺少防排烟设施、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等突出问题,甚至采用木质闷顶结构,火灾风险较高。

(三)火险隐患多、疏散不畅通,人员逃生难度大

一是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普遍。一些住宅小区没有环形车道,消防车通道被占用,严重影响灭火救援。

二是用电用气用火管理不规范。不少高层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燃气管线不符合技术标准,居民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因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等引发的高层建筑火灾占总数的38.2%。

三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问题突出。2015年以来,全国因电动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引发的较大亡人火灾达到27起,造成121人死亡。

四是安全疏散通道不畅。不少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间防火门不常闭、楼道内堆放杂物等问题普遍,发生火灾后,本来用于逃生的通道充满有毒烟雾,反而成为夺命的死亡通道。

(四)灭火救援难度大,消防装备不适应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一是灭火手段少。目前,我国配备的举高车大都在50米以下,多数消防水枪、水炮的喷射高度也只有50多米。可以说,50米以上特别是超过100米的楼层发生火灾,除利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外,几乎没有有效的外攻手段。

二是作业面受限。有的灭火作业面被汽车、隔离桩等占用,或者受架空电线、广告牌等影响,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三是破拆和内攻困难。高层建筑外立面多采用钢化玻璃幕墙,而现有强臂破拆车最大工作高度仅18米,超出这一高度只能靠人工,破拆难度大。内攻灭火时,消防员负重登楼超过20层,就无法有效开展救援行动。

(五)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风险高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认识上有偏差。不少地方把高楼大厦作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形象和标志,片面追求数量、规模和形象,致使越建越多、越建越高,由此产生的城市公共消防安全风险急剧攀升。

二是相关部门监管合力不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多个部门,但不少部门存在模糊认识,在推动高层建筑快速发展时,没有将消防安全一并纳入统筹考虑,建筑设防标准低,源头把关不严格,导致遗留不少“先天性”隐患。

三是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大部分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缺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在消防设施方面不舍得投入,日常防火巡查检查不到位,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

重点整治三个方面

(一)重点整治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问题

目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要求,高层建筑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这次综合治理,各地要全面摸排、彻底摸清外保温材料的情况底数,区分轻重缓急,逐幢制定整改计划,分类施策开展整治。对于新建工程和节能改造工程,要坚决执行现行规范标准,绝不允许降低标准、弄虚作假。发现违规安装的,要坚决依法上限处罚,立即组织拆除,并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对于既有的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和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实施综合改造,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现行规范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看护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二)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问题 要区分三类不同高层建筑,分类实施整治。

对高层公共建筑:一是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合格的张贴标识,不合格的要配齐配全,擅自拆除停用的必须立即整改。二是50米以上的必须保证消防供水,确保安全疏散。三是消防设施设备要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

对高层住宅建筑:一是对室内消火栓进行全面检查,配齐水带、水枪,确保供水压力。二是清理疏散通道,保证防火防烟和应急照明设施完好。三是在老旧高层住宅推广安装应急广播、简易喷淋、感烟报警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

对大型商贸综合体:一是明确消防设施维保管理职责,定期联动测试,确保完好有效。二是在建筑外墙设置灭火救援窗和排烟窗,拆除广告牌等遮挡物。三是设有多个消防控制室的,要建立可靠快捷的协防机制。

(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负责日常消防管理。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逐幢明确“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外保温系统防火管理等职责。高层公共建筑要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明确具体的职责任务,负责本单位、本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多产权、多租户的,要建立统一的消防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解决消防安全重点事项。

二是加强常态化、规范化消防管理。高层建筑应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使用管理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加强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定期委托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严格管控电源、气源、火源。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要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并对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进行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四是建强微型消防站。每幢高层公共建筑、每个高层住宅小区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装备器材,做到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1、高层建筑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对外墙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的,要及时修缮。

2、严禁在高层建筑外墙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要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高层建筑要按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齐全好用;防火门要常闭。

4、进入高层建筑内,请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避难层所在位置;遇到火情,迅速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有序逃生,不可贪恋钱财,不要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5、高层建筑疏散楼梯、走道严禁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6、社区管委会、高层建筑物业单位要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高层建筑居民住户要制定家庭防火和火场逃生计划,备齐毛巾、防毒面罩等器材,熟记逃生路线,实地勘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

为认真汲取“7.28”迈皋桥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四、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监管。督促村企业和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属地企业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灭火救援。指导属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园区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企业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属地企业和部门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园区企业:要督促企业职工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车间、库房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园区协调小组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示范区安监局牵头,园区党工委书记朱晓文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园区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李正清于怀亚嵇明来

成员:沈海霞孟炳才朱从茂吴阳

(二)严格督导检查。园区协调小组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片区和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企业,园区协调小组将派出专人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片区片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工作人员和属地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3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xx〕63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xx〕24号)精神,按照县政府5月25日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议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少部分高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停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师生要杜绝购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黑板报、标语、QQ群、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校园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师生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校园保安人员要24小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发动师生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学校排查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校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校园内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各校要督促电动自行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等重点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安全稳定目标考核。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统一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充电。教育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购买使用、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将电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保办313室),每月3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孙超、于班,电话:87800726、87800728,邮箱:XXX@126.com。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4

一、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办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

1、无厂房、宿舍、办公场所“三合一”现象。

2、无电器线路、设施混乱老化等现象。

3、生产场所规范整洁;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宽度足够,并保持畅通;防火分区符合相关标准。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烟、禁火标志;电线敷设和电器使用规范。

5、建筑结构与生产性质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独立储放。

6、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员工会操作使用。

二、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辖区内印刷企业实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如实填写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6月18日前上报办事处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业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6月25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印刷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治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办事处印刷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党政办、安办、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事处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各村(村)、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对我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三合一”现象,印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利用展板、会议、宣传单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知识及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宣传通报,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健全机制,纳入考核。要认真吸取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发现举报等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5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委办《20xx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xx〕3号)和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让军任副组长,县局督察、治安、刑侦、经侦、政工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开展排查,特别是夜间错时检查。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开展联合检查。积极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协同联动,集中警力联合开展检查,确保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贯公安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严查严处电动车违法违章行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清理;凡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凡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一律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凡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的,一律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综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的集中充电点或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积极联合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在居民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健全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源头管控。

四、工作职责

督察大队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警务督察内容,每月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通报督察情况。

治安大队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治安巡逻检查内容,协助消防大队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执行关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推动保安队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刑侦大队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刑事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调查。

巡特警大队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以及小区、居民楼院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现象的劝解搬离工作。

政工室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的曝光活动。

消防大队要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部署、调度推进,并认真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救援工作,要指导派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城区大型小区和社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建立档案。

派出所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要在每个居民楼栋张贴电动车停放告知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督促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辖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逐人逐车登记建立档案并报消防大队备案。

其他警种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部署的一个全国性的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驻点联系,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要主动联合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网格化排查。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动本部门、本警种全员参战,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以及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宣传海报,大力普及电动车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整治期间,要组织开展进楼入户式宣传提示,集中曝光电动车火灾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会,全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落实每个星期开放一次消防队站、每周半天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传车进辖区、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点将《通告》内容纳入面对面宣告内容,督促工作对象自觉遵守《通告》内容。

(四)强化督导。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通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责。对火灾多发的区域,县局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7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8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xx〕33号)精神,经开发区领导同意,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企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江苏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园区企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前)。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使用管理环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企业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制止和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印发由省消防总队、住建厅、质监局负责制定出台的我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见附件1)。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规划建设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和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安监、派出所、经发等部门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

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制止并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和处置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为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活动有效开展,经研究,按照开发区机关干部驻点包保责任企业的人员分工(见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业和小区内部电动自行车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园区成立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占兵任组长,管委会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安监局办公室。

(二)强化部门协作。管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派出所、经发、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开发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开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园区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A213室);从7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9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1、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0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

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

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1

20xx年以来,龙岩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岩教综〔20xx〕163号)及《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7月开始,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清理学校建筑物内或其他重点场所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情况,提升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有否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按规停放、违规充电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火灾后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认真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数量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建立底数台账;要全面摸排停放违规占用消防车道、楼梯间或门厅、图书馆、宿舍楼等共用通道、违规拉线充电、违规长时过充以及充电场所未配备灭火设备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需求量大的.学校建议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具体标准参考《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二)严格督查问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学校思想不重视、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宣传不力、停放场所设置不规范、违停违充问题排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导致发生校园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情况报送。请各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的纸质盖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局安监办邮箱(XXX@126.com)。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2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小组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3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根据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4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单位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xx〕24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xx〕20号)等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六、实施标准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XXX@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5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13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时间

6月开始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各派出所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区安委会将牵头组织对本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区政府20xx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市场入口关,集中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等部门报告。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要依法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区广电中心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播出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节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篇6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灭火器安装设置前,施工人员要对安装条件进行检查,重点对照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灭火器配置标准、设置要求(其配置标准、设置要求详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三篇第十四章相关内容)等,检查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材料表等)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施工现场灭火器安装配置的基本条件等。施工中,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要求,组织产品到场后的现场检查、安装设置和竣工验收。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现场检查

灭火器购置进场后,首先对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等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等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安装设置。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符合市场准入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维修说明;核查产品与市场准入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2.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与到场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进行一致性核对。

3.合格判定标准

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1)各类型、各规格型号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的质量保证文件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具有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型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校核其质量保证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误、无涂改。

(2)每具灭火器及其挂钩、托架等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均有对应的出厂合格证。

(3)到场灭火器、灭火器箱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厂址等与其型式检验报告相一致。

(4)到场灭火器箱、灭火器及其配件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等与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检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一致。

(5)每具灭火器及其附件均有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包括灭火器及其附件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说明、警告和提示;并有灭火器维修、再充装时阅读生产厂家维修手册的提示。

(二)灭火器箱现场质量检查

1.外观标志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箱标志、铭牌、使用说明标识以及翻盖式灭火器箱开启标识。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外观标志内容,采用直尺测量文字标识尺寸。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外观标志检查判定为合格:

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①单体类灭火器箱正面标注有中文“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的标识;自救呼吸器组合类灭火器箱正面标注有中文“自救呼吸器”和英文“Respirator for self-rescue”,并在下方标注有中文“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的标识;消火栓箱组合类灭火器箱分别在消火栓箱、灭火器箱正面标注有中文“消火栓”和英文“Fire hydrant”、“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的标识;标识字体醒目、均匀、完整。

②采用直尺测量字体尺寸,不得小于30mm×60mm(宽×高)。

③灭火器箱正面粘贴发光标识。

④灭火器箱的正面右下角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或者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等。

⑤翻盖式灭火器箱在翻盖上标注有开启方向的标示。

2.灭火器箱外观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箱机械加工质量、配件及零部件安装质量及其公差等。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灭火器箱机械加工质量,采用直尺、游标卡尺等测量零部件装配公差。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外观质量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箱各表面无凹凸不平,箱体无烧穿、焊瘤、毛刺、铆印,冲压件表面无折皱等明显的机械加工缺陷。

②灭火器箱箱体无歪斜、翘曲等变形,置地型灭火器箱在水平地面上无倾斜、摇晃等现象。

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③不耐腐蚀金属材料制造的灭火器箱表面防腐涂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留痕、龟裂、气泡、划痕、碰伤、剥落和锈迹等缺陷。

④开门式灭火器箱的箱门关闭到位后,与四周框面平齐,与箱框之间的间隙均匀平直,不影响箱门开启。经游标卡尺实测检查,其箱门平面度公差不大于2mm,灭火器箱正面的零部件凸出箱门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5mm,其他各面零部件凸出其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0mm;经塞尺实测检查,门与框最大间隙不超过2.5mm。

⑤经游标卡尺实测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箱盖在正面凸出不超过20mm,在侧面不超过45mm,且均不小于15mm。

3.箱体结构及箱门(盖)开启性能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结构、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结构及其开启性能。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结构、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结构和开启性能,在箱门、箱盖垂直方向采用测力计测量其开启力度,采用量角器测力其开启角度。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体结构及箱门性能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翻盖式灭火器箱正面的上挡板在箱盖打开后能够翻转下落。

②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设有箱门关紧装置,且无锁具。

③灭火器箱箱门、箱盖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

④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5°,箱盖开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启角度不小于100°。1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点:建筑灭火器配置安装设置 [ 9月16日 ](三)灭火器及其附件到场质量检查

1.外观标志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发光标志,铭牌、永久性钢印标识的内容,警示说明等。

(2)检查方法:在黑暗的环境中目测检查灭火器发光标志,目测检查灭火器铭牌、钢印标识、警示说明等。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外观标志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上的发光标识,无明显缺陷和损伤,能够在黑暗中显示灭火器位置。

②经检查,灭火器认证标志、铭牌的主要内容齐全,包括灭火器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种类,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使用温度,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压力),制造企业名称,使用方法,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贴花端正平服、不脱落,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褶、气泡等缺陷。

③灭火器底圈或者颈圈等不受压位置的水压试验压力和生产日期等永久性钢印标识、钢印打制的生产连续序号等清晰。

④二氧化碳灭火器在瓶体肩部打制的钢印清晰,排列整齐,呈扇面状排列,钢印标记标注内容齐全。

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⑤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表盘有灭火剂适用标识(如,干粉灭火剂用“F”表示,水基型灭火剂用“S”表示,洁净气体灭火剂用“J”表示等);指示器红区、黄区范围分别标有“再充装”、“超充装”的字样。

⑥推车式灭火器采用旋转式喷射枪的,其枪体上标注有指示开启方法的永久性标识。

2.外观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机械加工、外表涂层、贴花等质量。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外表涂层、电镀件表面。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及其附件外观质量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筒体及其挂钩、托架等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②灭火器及其挂钩、托架等外表涂层色泽均匀,无龟裂、明显流痕、气泡、划痕、碰伤等缺陷;灭火器的电镀件表面无气泡、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

3.结构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结构以及保险机构、器头(阀门)、压力指示器、喷射软管及喷嘴、推车式灭火器推行机构等装配质量。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灭火器结构及其附件装配质量,采用钢卷尺、直尺等测量其软管、推行装置等部件。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结构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开启机构灵活、性能可靠,不得倒置开启和使用;提把和压把无机械损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伤,表面不得有毛刺、锐边等影响操作的缺陷。

②灭火器器头(阀门)外观完好,无破损,并安装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的铅封(塑料带、线封)完好无损。

③除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外的贮压式灭火器装有压力指示器。经检查,压力指示器的种类与灭火器种类相符,其指针在绿色区域范围内;压力指示器20℃时显示的工作压力值与灭火器标志上标注的20℃的充装压力相同。

④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阀门能够手动开启、自动关闭,其器头设有超压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⑤3kg(L)以上充装量的配有喷射软管,经钢卷尺测量,手提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不得小于400 mm,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和喷射枪)不得小于4m。

⑥手提式灭火器装有间歇喷射机构。除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外的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前端,装有可间歇喷射的喷射枪,设有喷射枪夹持装置,灭火器推行时喷射枪不脱落。

⑦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完好,有足够的通过性能,推行时无卡阻;经直尺实际测量,灭火器整体(轮子除外)最低位置与地面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00 mm。

二、安装设置

灭火器稳固安装在便于取用,且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位置,铭牌朝外,灭火器器头向上,其配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灭火器安装设置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挂钩、托架和发光指示标识等安装。灭火器箱箱体正面或者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设有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识;有视线障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碍的灭火器配置点,在其醒目部位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识。

(一)手提式灭火器安装设置要求

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者挂钩、托架上;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可直接将其放置在地面上,其安装设置按照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实施。

1.灭火器箱的安装

(1)灭火器箱不得被遮挡、上锁或者拴系。

(2)灭火器箱箱门开启方便灵活,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5°,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00°。

(3)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 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 m的要求确定。

2.灭火器挂钩、托架等附件安装

(1)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按45kg计)的静载荷,承载5min后,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2)挂钩、托架按照下列要求安装:

①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②2具及2具以上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可任取其中1具。

(3)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开启方式可从正面看到。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得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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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

推车式灭火器设置在平坦的场地上,不得设置在台阶、坡道等地方,其设置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实施。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和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响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驶移动。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篇7

1 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对于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来说, 由于其特点是产权比较多、使用者比较分散,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新的特点。如整栋建筑的消防设计属于一个整体, 但是每个楼层的经营人员和使用人员都是不同的, 这就造成了安全通道的占用状况等,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

1.1 擅自变更原有建筑结构的使用性质

在城市中, 一些综合楼或者是商业住房两用楼在完成竣工之后, 开发商的任务就已经完成, 产权使用单位就可能存在擅自改变原有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时的使用功能。对于多产权综合建筑来说, 一般情况下所占面积都比较大, 产权人也相对比较多, 各个产权单位进入到这个建筑内的时间也是不同的, 导致这些用户能够随意改变原来建筑的使用性质。有的经营餐饮业, 有的作为办公楼, 有的作为酒店, 还有的作为娱乐场所等等, 不同的营销方式不仅改变了原有消防设施的设置状况, 而且导致安全出口数量的不足, 可疏散的通道比较长或者安全出口设置不合理等潜在问题。此外, 还有的产权单位自作主张进行装修, 使用一些可燃的材料进行分割,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火灾安全的隐患。

1.2 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

在一些多产权综合建筑中的产权人为了进一步增加自身产权的使用面积, 就会把一些杂物或者货物放到建筑物的安全通道中, 甚至有的产权人把之前布置的疏散楼梯进行改装使用, 这就使得安全疏散通道跟消防要求相差甚远。还有一部分多产权综合建筑的火灾报警设施、安全通道标志、应急照明设施等遭到破坏, 无法使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需要每个责任人对自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负责, 但是实际执行的力度却不强, 造成建筑消防系统无人管理的状况。

1.3 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

多产权建筑属于特殊的建筑, 当存在火灾隐患的时候, 需要多个单位进行配合整改,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某个单位的使用, 涉及经济方面的利益, 导致其他产权单位不配合的现象发生, 使得火灾隐患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整改。而且在整改的资金方面, 需要多个产权单位承担, 并不是每个产权人都具备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 导致了有的产权单位不愿意承担整改费用。事实上, 由于多产权综合建筑的特殊性, 产权比较多, 加上没人协调, 在消防部门下发了相关的整改文书的时候, 没有非常明确的产权主体, 在处罚的时候, 多个产权单位又相互推卸责任, 消防执法就不能落到实处。

2 提升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

2.1 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严把改造监督关

对于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擅自变更原有建筑结构的使用性质以及改变消防设施的设置等存在的问题, 各个地区的消防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汇报, 协助多产权综合建筑管理办法的制定, 还可以让地方政府出面协调公安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 针对当地多产权综合性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状况进行仔细的探究, 在国家制定的《消防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 完善当地的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从而对法律法规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补, 进一步确定各个产权单位的责任, 进而改变消防安全管理困难的现状。消防部门要在建筑消防意见书中明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要规定管理要求, 严把监督关。如果要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需要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未经审验合格不能进行改造。在进行“二次装修”的时候, 要签订相应的责任书, 保证装修过程中不会毁坏消防设施。

2.2 强化多产权建筑的主体责任, 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1) 明确各方责任。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同一个建筑物内要对各个消防单位的安全责任给予明确, 要求多产权综合性建筑物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在一起进行协商, 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面证明,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还要对各个产权单位公用的安全通道进行疏通, 要对建筑消防设施以及安全通道等进行统一的管理, 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力度, 可以明确相应的责任人进行管理, 也可以统一委托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2) 强化责任落实。对于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来说, 在明确了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之后, 就要进一步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 减少漏管环节的出现, 需要积极落实责任, 要确保每个责任主体都能履行自己的责任, 在自己负责的区域内切实维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2.3 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整改活动

在强化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要坚持消防宣传工作, 而且要把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由于多产权综合建筑的产权人比较多, 业主的素质参差不齐, 这就需要加大建筑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 要教育他们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让他们不再占用公用通道, 认识到这是一条生命通道。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方面, 既要媒体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报道, 还需要消防部门长期的坚持, 让重视消防安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4 保障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经济是实施一切的前提基础。对于本文的多产权综合性建筑的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保养, 都需要一定的经济财力做后盾。保障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费用可通过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建议多产权综合性建筑单位设立相应的基金, 确保公共设施维护工作, 积极探索基金的征集以及使用的具体方式, 让各个产权单位都发表见解, 集思广益, 达成一致意见, 从而确保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能够正常的进行, 还可以鼓励实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提高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抗击火灾的能力。另一方面, 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 依照章程办事, 不能只求降低成本, 要在多产权综合性建筑设施出现故障的时候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 强化火灾防控能力, 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 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 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成为推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绝对不能忽视其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在提升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问题上, 要因地制宜,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严把改造监督关, 强化多产权建筑的主体责任, 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 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整改活动, 为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而为多产权综合性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做好基本的保障工作。

摘要:对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旨在通过研究为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可参考的意见。

关键词:多产权,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郑波.建筑消防设施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 2011 (17) :18-20.

[2]丁翠彦, 王秀艳.浅谈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通病及解决对策[J].今日科苑, 2008 (12) :52-53.

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措施的探究 篇8

关键词:火灾 高层消防 安全思考

在我国,高层建筑指10层以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高度超过24m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城镇中出现了以商业或办公为主要目的高层建筑。据近年来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火灾数据分析,高层建筑火灾呈明显逐年增多趋势,因此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笔者试图从分析高层建筑火灾特点中总结出几点高层建筑火灾的防治对策。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1.1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特别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

一方面,受气压和风速的影响,高层建筑内空气流动快,空气流动是造成火灾蔓延的重要因素,那些在普通建筑内不易蔓延的小火星在高层建筑内部却可发展成火灾。另一方面,大多数高层建筑都设有多而长的竖向井管如楼梯井、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管道等,一旦室内起火,这些竖直通道的烟囱效应就会使烟火很容易由建筑物的下层蔓延到上层。如1996年11月20日香港九龙嘉利大厦火灾,火由电梯井的底部烧起,由于烟囱效应,火焰迅速蔓延至整个大楼,形成了一场燃烧近21h的大火,火灾中40人死亡、81人受伤、40人失踪,成为香港开埠以来高层建筑火灾燃烧时间最长,死亡人数最多的火灾。

1.2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困难,伤亡惨重

高层建筑内居住的人员多而杂,楼层高,垂直疏散距离长,而高层建筑唯一的疏散设施只有楼梯,因此,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将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实验表明,在一座50层的建筑内通过楼梯将人员全部疏散完毕用了2h零11min;实验同时证明,火灾中烟气在竖直方向上的流动速度是人员疏散速度的100多倍,加上人员疏散又与烟火蔓延方向相反,人们不得不在烟熏和热气流的烘烤中疏散,这就进一步增加了疏散的艰巨性和危险性,被困人群往往因来不及疏散而被烟火熏死或烧死,而且在慌乱中还难免发生摔死、摔伤、跳楼等惨剧。

1.3引起高层建筑火灾的因素多

高层建筑功能复杂,电气化和自动化程度高,用电设备多且用电量大,漏电、短路等故障的几率增加,容易形成点火源。另外,由于居住的人员多,人为因素引发火灾的机率也会相应增多。据调查,因吸烟不慎而引起的火灾是高层建筑火灾最常见的原因。如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就是因外藉宾客吸烟不慎引起的。

2、高层建筑火灾的防治对策

由于高层建筑火灾具有以上特点,高层建筑火灾的防治引起了人们的普遍重视,有专家指出,应把高层建筑火灾作为重要的特殊火灾问题来对待。因此,积极探研高层建筑火灾的防范措施已是当务之急。

2.1把好建筑的防火设计关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并在楼内设置合理的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以防止火灾大面积蔓延。

高层建筑为保证登高消防车灭火操作的要求、防止火势蔓延,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高规》中的要求。同时高层建筑不宜建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房、库房及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为不妨碍登高消防车辆靠近高层建筑,在高层建筑周围架设各种架空线路、埋设电杆以及绿化植树等,应使路面与上空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小于4m,且在供登高消防车作业的一面留出不小于18m的操作地;高层建筑物周围还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15m。当建筑物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高规》中的要求。同时,为防止烟气在竖直方向上的蔓延,在设计中,对电梯井、电缆井、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美国芝加哥John Hancock是一高300m的塔式建筑,在这幢楼的上部套间内至少发生过20次火灾,但没有一次火灾蔓延到套间以外,其主要原因就是防火分隔设计得当,又具有较好的防火安全设备。

2.2保证高层建筑消防用水

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当建筑物的高度超过一定高度时,由于由室外往室内供水非常困难,一般要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采用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往高楼供水。高层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必须始终有满足消防需要的流量和水压,即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为此高层建筑应采用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事实上工程实际中,能做到常高压给水系统的高层建筑几乎没有,一般地,按规定都设置屋顶消防水箱,即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其屋顶消防水箱的储水量,一类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建筑不应小于12m3。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在平时管网内最不利点周围水压和水量不满足灭火需要,需在水房内增设增压泵,在火灾时启动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压力和流量达到灭火时的需求,这种供水方式多用于一类高层建筑(住宅建筑除外)。对于二类高层建筑和一类住宅建筑,其消防给水系统所设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如不能保证顶层消火栓处静水压要求时(检查用消火栓除外),应设气压水罐等增压设施来增压,这种供水方式能时刻保证管网内的水压,可随时启动消防水泵。

2.3积极探研新型智能消防系统

火灾监控系统是一种智能消防系统,近几年来在高层建筑中尤其得到广泛使用。它是由火灾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各类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共同构成的。火灾监控系统有三种基本形式: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根据其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考虑建筑物的规模性质、火灾载荷、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的难易程度、火灾事故的可能后果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系统设计形式,并完成设备配套。火灾监控系统能早期发现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是现代消防不可缺少的安全技术设施。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1

[2]霍然,胡源,李元洲.建筑火災安全工程导论[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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