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08-02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选10篇)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部:

目前我县已进入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我公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了防汛抗旱领导组,并制定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请你部就以下五个方面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确保施工人员吃好:加强饮用水和饭菜、食品的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疾病的发生。

二、确保施工人员休息好: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和烈日曝晒下作业。

三、确保劳动保护:配备各种劳防用品,准备充足的茶水、盐开水、人丹、霍香正气中等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并加强夏季高温常见疾病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确保施工现场无违章冒险作业:严禁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打赤膊、带伤、带疾病及酒后上岗。

五、确保防汛、防台风、防雷安全

(1)仔细检查外脚手架的连墙件设置情况,不符合的派专人负责整改。

(2)仔细检查施工用电的“TN—S”系统的完好性,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仔细检查塔吊、升降机、脚手架等防雷接地装置,不符合的要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

(4)仔细检查职工宿舍,有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加固处理,以保证职工安全住宿。

安徽方正公司安全科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2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各单位务必深刻认识目前公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要结合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单位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方案,方案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方案科学、措施到位,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夏季高温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加强井口休息室、单身员工宿舍的管理,改善员工休息条件。及时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在井口房、井底车场等地点设立供水站,各区队要在作业现场设立供水点,保证24小时为员工供应饮用水。工会、团委要积极组织女工、家属开展送清凉活动。要确保员工班中餐质量。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防传染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大对不安全人的排查力度。

各基层科(区)要加大对不安全人的排查,强化班前会对员工精神状态确认,对身体有病及休息不好的疲劳人员,要坚决杜绝入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井下设置简易医药箱,配备降压、去热、防暑等急救药品,确保对发生急病的员工能够及时治疗。

3.合理安排生产,杜绝撇钩延点。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生产接替紧张的矿井,要统筹安排,不得在高温季节赶工期。基层科(区)要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优化劳动组合,坚持正规循环作业,有效降低员工连续作业时间。充分利用人员定位系统,每天对井下超时人员进行统计,并送交相关矿领导审查,由分管矿领导组织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防因撇钩延点、疲劳作业引起的各类事故。

4.强化井下现场安全管理。

一要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要加强井下高温地点的管理,采取洒水、调整通风系统等措施进行降温。建立高温预警机制,当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温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停止作业。加强防灭火管理,完善监控系统,加强监测、分析。抓好矿井水情水害排查,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对防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和井上下水文观测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掌握天气及汛情水情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二要进一步强化顶板管理。高温雨季,井下潮湿,要加强巷道顶板巡查,重点加强对三、四岔门及动压影响等巷道的巡查,发现脱皮掉浆等问题的要及时处理。

三要进一步强化机电运输管理。高度重视高压供电线路清障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检查力度。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停电、洪水、强风等异常情况编制切实可

行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要加强压风机房、提升机房、变电所、锅炉房等地面生产车间的降温、防雷、防火安全管理,确保电器设备运转正常。针对潮湿天气电气设备绝缘程度降低的情况,尤其要加强对移动电动工具、电焊焊接、施工现场用电、电器维修等作业的安全用电管理,各类电气设备要按要求装备漏电保护装置。斜巷运输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确保灵敏、可靠。要加强架空乘人车日常维护,乘坐人员行为规范。要加强地面排矸系统管理,防止出现大面积垮落、滑坡。

5.强化室外安全管理。

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作业时间,气温37℃以上时,不得安排人员进行室外作业。有通勤车辆的单位要切实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性能衰减、自燃、爆胎以及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加强通勤车辆保养、维护,严防车辆带病运行,制定通勤车辆在恶劣天气下安全运行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行车安全。

6.抓好雨季“三防”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14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恒源煤电生技„2014‟30号),完善防汛工作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度夏。

三、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研究、分析、解决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每周对井下、地面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积极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停止作业规定。各单位要组织工会群监员、青安岗和协管员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的群监活动。

四、强化值守,严格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及时、畅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司调度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对迟报、漏报、瞒报各类事故和相关事件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结合夏季灾害多、安全事故易发的特点,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夏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XXX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3

各项目部:

据气象预报,我市将进入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目前又正值施工高峰,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汛、防雷击,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夏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措施,排查夏季施工安全隐患,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援救预案,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挥畅通,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地住建局及安监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巡查,组织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开展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夏季施工安全大检查,检查要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坚持对事故隐患“零容忍”;要做到检查一处,过关一处,见底一处,提高一处;对于隐患排查不力、忽视预防、疏于管理、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确保夏季施工安全。

二、突出重点,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各项目部要根据夏季高温季节的特点,制订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组织排查夏季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井架)、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民工生活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情况,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重大隐患目录和“一患一档”,并落实责任人跟踪落实整改,确保夏季施工安全。项目部应以月报形式向工程所在地安监机构报告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项目部应制订夏季施工安全和隐患排查措施并向当地安监机构报告。

三、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

各项目部要落实和完善各项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夏季高温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作业时间应避免烈日高温,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并停止室外作业。工地生活临时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要保证一线作业人员有良好的休息。施工企业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噪声扰民。工地现场应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工地食堂应采购新鲜蔬菜和食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灭蝇防虫,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做好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工作。

四、开展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公司组织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危险较大和容易引发重大影响事故隐患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规定要求整改,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要严肃查处。安全大检查要做到“严、实、细”,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力争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查出的隐患100%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00%落实到责任人。

五、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

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夏季高温季节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夏季高温季节的值班工作,公布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值班电话,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并及时处置,保障信息渠道通畅。

苏州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4

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校园安全工作大

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学校:

夏季来临,高温、雷电、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性安全事故频发,给校园安全带来很多的不利因素。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安〔2017〕10号)的要求,结合全系统实际,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做好夏季和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武汉市平安校园常规工作管理手册》等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㈠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㈡范围: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检查人员及方式

㈠检查人员:街镇政府分管领导、街镇综治办、安办、安质监执法中队、派出所(治安、消防和交巡)、市场监督管理所(食药监所)和教育总支等部门人员组成。

㈡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

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检查记载表》逐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当场认定,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教育总支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一份)。

2.现场督办

一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二是按《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的时限开展回头看,现场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复印件各上报教育局一份)。

3.印发通报

检查结束后,局属单位学校印发2016~2017学年度第四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检查情况通报上报教育局一份)。

四、检查主要内容

㈠安全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出台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或通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指定1名中层以上的干部担任安全工作联络员。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本学年《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分解责任到人的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情况。

4.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㈡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 1.校舍主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围墙、厕所、车棚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楼梯、走廊、门窗、护栏、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校内的各类悬挂物一定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拆除或进行加固,切实做好防大风、暴雨的准备工作。

4.校园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加强在建工地管理。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经常对基建工程进行督查,主动联系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工作条件,杜绝疲劳作业;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各类施工机械的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始终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要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坚决做到持证上岗。㈢食品卫生安全

1.《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索证、留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2.食堂设备、餐具、水源、食品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3.食堂烟道油垢是否及时清除,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是否定期检查、更换,气体钢瓶是否与明火隔离摆放。

4.学校是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㈣消防安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3.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4.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5.是否制定了消防应急疏散预案。㈤宿舍安全

1.住校生管理是否坚持校领导带班制和中层干部值班制,定时巡查和值班记录是否齐全。

2.宿舍楼内是否配有外线电话(报警装臵)、不间断电源、应急灯、灭火器等,宿舍楼插座电路是否与照明电路分设,插座电路应定时供电。

3.是否制定学生宿舍专项管理制度,在点名、出入、防窃、用电、作息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管理规定。㈥交通安全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尤其是向学生、家长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落实情况;不准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的落实情况

2.上学、放学时间段学生进出校门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3.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4.加强学校接送车辆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天气特点,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醒,限速行驶,严禁超载;特殊情况下学校可适当调整上学和放学时间,保障接送车辆安全运行。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学校领导应果断采取调课等应急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㈦防溺水安全

1.是否一一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各项要求。

2.校园内的沟塘边有无设臵防溺水警示牌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3.对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途中经过的河塘路段要书面提请街镇政府设臵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五、工作要求

㈠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局属单位学校要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抓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大检查组织领导。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局属单位学校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校园安全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㈢加强督导,严格问责

区教育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㈣强化值守,落实责任

遇有特殊天气状况,局属单位学校领导要进行带班值班,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5

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天气阶段,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防暑降温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工健康、生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安全运转,现就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单位的生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对防暑降温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规定,以对本单位职工的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及时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的劳动保护政策,切实改善劳动环境,加强对生活、后勤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要抓好职工集体宿舍管理,改善职工休息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的实际,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锅炉、配电房、各类压力容器、易爆危险品仓库等危险部位,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建筑施工工地等生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排查,查出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保障安全。

四、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对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的应急处理能力,尤其要对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水电服务机构应做好水电线路检修,及时排除故障,消除隐患,确保高温期间全场职工生活和企业生产用电用水不受影响。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6

------------------

财农[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和支农投入的不断增加,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七年增产,粮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粮食生产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冬小麦主产区旱情持续发展,农民种粮效益下降,一些地方出现放松粮食生产的倾向,保持粮食继续增产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夺取“十二五”开局之年夏粮丰收,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做好财政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财政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

去年10月以来,华北、黄淮等冬小麦主产区旱情持续发展,抗旱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冬小麦陆续进入返青期,小麦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全力支持抗旱保春耕和粮食生产,努力夺取夏粮丰收,对保持全年粮食稳定增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管理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月9日上午,国务院召开第143次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粮食生产形势,在近期已出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又制订了十项重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2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具体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好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有关工作。

二、及时拨付农业补贴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春耕生产

中央财政已经预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四项补贴资金,各地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力争在春耕前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黑龙江、吉林和辽宁3省要从中央财政已拨付的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集中使用资金中安排水稻大棚育秧补助,其中黑龙江省安排1亿元,吉林省和辽宁省各安排5000万元。中央财政预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安排补贴冬小麦主产区农民购置抗旱急需的水泵、喷灌机械设备以及其他抗旱节水机具。认真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理赔进度,积极支持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恢复农业再生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进一步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加大奖励力度。

三、积极支持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粮食生产保障能力

扩大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范围,实施冬小麦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补助标准均为每亩10元。中央财政提前拨付的受旱6省抗旱浇水补助资金,要直接兑现到农户,确保返青前,每亩受旱小麦普浇一次返青水,没有水浇条件的麦田进行镇压划锄,减少灾害损失。对于新增安排的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返青拔节施肥补助,中央财政正抓紧研究下达,各地也要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落实好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西南西北玉米覆膜种植补助资金。落实好县级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补助政策,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移动灌溉设备、移动喷滴灌节水设备、输水软管、简易净水设备等抗旱设备。

四、大力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受旱严重地区倾斜,积极支持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治理项目,着力支持各地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坚持连片推进,适当提高亩均建设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建管机制,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政府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比例和中央财政占政府奖补资金的比例。安排中央基建投资,用于受灾严重或较严重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促进缓解旱情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影响。

五、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保障受灾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各地要切实做好旱灾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对受旱灾影响较重地区,要及时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对达到国家应急响应标准的受灾省份,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及时转拨中央财政已经下达的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并在分配资金时向旱灾严重地区倾斜,有效解决受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问题。要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及时按月发放给农村低保对象,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六、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抓好资金的跟踪问效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需要。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采取公示制,利用“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密切跟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今年,我部将组织对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县级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财政部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7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切实做好工业和通信业2011年元旦 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民爆行政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业和通信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现就加强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职责,切实加强对工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业安全生产指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和201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关于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管理,督促工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危险源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加强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指导企业认真整改,支持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改造。

二、强化对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通信运营和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通信企业切实加强通信机房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同时做好网络、设备设施和线路巡查工作,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通信线路畅通。要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建设工程单位的安全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三、认真抓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民爆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民爆生产企业均衡生产,节日和“两会”期间,原则上不安排生产,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生产的,必须经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杜绝抢任务、突击生产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严厉打击和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的行为。督促各民爆企业统筹做好停工安排、设备保养维护、危险品仓库安全保卫等工作,同时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

四、全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有关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要制定和完善节日和“两会”期间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落实机构和人员,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报告、救援、处置。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要做好职工节日出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高校

要加强对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严格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节日和“两会”期间,各有关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8

作者: 来源: 日期: 2009-06-26 浏览次数:

126

武建〔2009〕126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天气进入夏季,又正值施工高峰期。夏季气温高,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多,是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

时期。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9]13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文[2009]100号)等有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夏季施工特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把做好夏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针对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方案,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暑等措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二、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要突出重点,对建设工程事故多发环节予以严密监控,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技术指导。同时,要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紧密沟通配合,搞好部门联动,及时掌握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各企业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颁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组织企业及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在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积极对照新办法开展对所属施工现场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一)加强对深基坑的管理。夏季雨水多,极易造成深基坑积水和基坑支护坍塌。所有深基坑必须制定专项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支护施工。做好日常观测记录,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严格落实《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8]142号)的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起重机械安拆、使用安全。重点做好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的要求,尤其要做好配电箱、用电设备的防雨措施,接地装置的设置,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试验,配电线路、设施的日常检查等工作。

(四)加强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管理。重点加强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检查,要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畅通;立杆基础设置垫板和钢底座;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和剪刀撑,确保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

(五)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动火审批及监护制度,尤其是在进行氧焊气割作业时,必须要配备专人监护巡查;作业完毕后必须对现场及时进行清理,防止因火花造成火灾事故。同时,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大职工宿舍、临时工棚、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整改落实到人,确保安全。

三、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杜绝习惯性违章、违规作业的发生。在日常检查、巡查过程中,要加大对盾构的进出洞、重要的吊装、地铁车站深基坑的开挖、矿山法施工的超浅埋段施工等工序及节点施工展开前和开始后等危险性较大的重要工序、节点的检查力度,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要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企业要持续深入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企业及项目实际,针对夏季施工的特点,对照《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五、各企业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施工,减轻劳动强度。凡当日气温达到37℃以上,施工企业在11时至15时不得安排人员进行室外露天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严禁在在建建筑物内住人或者乘凉。同时,要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六、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武汉市建筑施工工地临时食堂卫生管理规定(试行)》(武食安字[2007]7号)的有关规定,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和卫生的生活场所,保证充足、卫生的饮用水供应,切实抓好工地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播性疾病发生。

七、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处置各类建设工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关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9

园区各部门: 时值盛夏,高温、雷电、暴雨、台风、洪涝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为做好夏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结合园区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每位在岗员工都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加强巡检,认真落实;在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规程;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系统设备及管道管理,杜绝装置各设备及压力管道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人员外出巡检时应避免中暑、触电、雷击等现象发生。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对本区域所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确保备用良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关键设备设施、重点生产环节的监控,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各部门安排班组清理好区域内地沟、下水井、地面临时推积物、障碍物,保证水流畅通,以防汛期排水不畅影响生产,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PHSE部加强对各装置检修及开停车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动火、登高、入罐等危险性较大作业。

四、加强雨、污分流管理,各部门对地下废水管道沿线、带污染源的生产装置或贮存区域的地面、地沟沿线、堆放固废区域、地下废液池、污水处理周边、分析采样点等易发生泄(渗)漏的部位,重点

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好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责任到人。

五、强化电气、仪表设施的季节性检查,机动部组织对生产、贮存区域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同时对DCS控制室、仪表机柜间、配电间防水防潮情况、室外仪表接线盒、电缆桥架、电器绝缘等进行检查,确保电仪设备的安全运行,严防发生电气、仪表故障。

六、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节能攻坚,全民行动”的主题,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实施工作,精心操作,认真巡检,消除“跑、冒、滴、漏”现象,降低水、电、汽等能耗。

七、加大“三纪”检查力度,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各部门要严格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管理,严禁连岗、串岗、睡岗、脱岗、疲劳上岗现象发生。

八、夏季高温时段,需要进行室外作业的部门,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PHSE部落实好防暑降温药品,防止人员中暑情况出现;总经办做好厨房、餐厅内的卫生清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同时向生产岗位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食品。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0

关于加强防台风防汛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防台风防汛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蚌应急〔2012〕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台风防汛重要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防台风防汛期间,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全天24小时专业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要在值班地点全天守候、调度,外出必须请假;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值班力量,不得脱岗、断岗,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行、信息渠道畅通。

二、加强雨情、水情、灾情报告

防台风防汛期间,各乡镇及县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台风防汛救灾信息报告工作,自8月10日起,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即每天的10:00、16:00,2次按时向县政府

应急办报告雨情、水情、汛情、灾情,重点突出灾情。其中灾情,由县民政局汇总后,按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各乡镇政府应在每天的9:30、15:30前,上报至县民政局生救办如遇突发人员伤亡、被水围困等事件的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防台风防汛期间的信息报告制度停止执行,另行通知。

三、严肃值班和信息报告纪律

防台风防汛期间,各乡镇政府和县气象、水利、民政、国土、住建、交通、教育、市容、公安、供电、通信、供水等重要部门、重点单位值班人员都要到岗到位,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现象发生;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五外出,通信工具应保持24小时畅通状态。县政府应急办将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时抽查应急值守在岗情况和主要负责人通信畅通状况。对因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不到位或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防台风防汛期间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将作为考核依据。

某某应急管理办公室

上一篇:钳工检修安全规程下一篇:漫游神秘森林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