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4-06-23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12篇)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好本镇辖区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我镇迅速贯彻落实市相关会议精神,以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为手段,以抓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减少隐患,有效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镇社会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采取数项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我镇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领导组织到位。

成立了桥头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企管站、派出所、综治办、劳保所、安全办、文卫科、农机、广电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具体办公。同时召开全镇企业法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各村支书、各经营场所负责人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行机关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一岗双职制度,责任具体到人。

二、舆论宣传到位

颁发了《xx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资源进行大力宣传,张贴标语100多张,悬挂横幅2条。成立了农村安全协管员队伍,聘请8名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为安全协管员,明确职责,深入各村、单位进行实地宣传,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我镇由安全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企管站、工会、劳保所等部门分两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3大检查,检查生产企业41家,烟花爆竹经营场所32家,浴室12家,大型超市3家,网吧1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 余处,现已整改 处,隐患整改率 以上。在深入排查过程中,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服从整改要求的企业或经营户,视其情况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狠抓落实,决不漏查一处。

四、隐患回访到位

针对前期查出的限期整改的隐患,我们及时按期进行回访,通过回访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跟踪一处,完结一处。目前限期整改的隐患都己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8%,对新发现的隐患继续跟踪督查。

五、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跟踪落实整改”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各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凡领导不力,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被上级查出问题的,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一段时间里,我镇将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把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创出特色。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2

福建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务院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自4月23日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宣传广泛深入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共编印《工作快报》35期;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手册》2万册;省政府安办联合中央驻闽及省主要新闻媒体,组成18人的“海西安全发展行”新闻采访团,分赴泉州、厦门、漳州等市进行宣传采访报道。推广经验做法。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安全与健康》杂志等报刊杂志均对我省百日督查活动作了专题或系列报道。共发稿件68篇;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共组织安全咨询活动18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858000多份;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00多场;接受培训学习52000多人次;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7000多期;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宣传报道2110多篇,出动安全宣传车700多台次;张贴宣传标语412500多张,安全图片巡回展览12635套/次,悬挂横幅15200条;组织收看各类VCD安全教育片1965场,接受教育153200多人次;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近10万余人;各类安全演习活动3万余人;各类岗位安全练兵活动12万余人;发送安全短信95万多条。

二、督查行动全面细致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5月7日-16日、6月11日-13日和7月29-8月5日。省政府分三次组织22个督查组。由省政府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9个设区市和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了9个设区市、70个县(市、区)、71个市直县直部门、75个乡镇街道和234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658条隐患和问题,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23项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据统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组织综合督查1143次。查出隐患和问题64780条,已整改56274条,整改率87%;专项督查6350次,查出隐患和问题44392条,已整改42176条,整改率95%。

三、挂牌督办措施落实

省政府安办对督查中发现的23家重大隐患单位,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省安监局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2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完成整改12家;全省消防部门提请各级政府对63家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据统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发现256个重大隐患,全部列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实现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100%的目标。到7月31日为止。全省256个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83个,其余173家全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落实整改资金15148万元。

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各类企业共排查隐患127903条,已整改116693条,整改率为92.6%,查出重大隐患977条,已整改销号662条,整改率为67.8%。其中全省337处煤矿矿井累计自查隐患6939项。已整改6831项,整改率98.5%;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项。已整改销号1项,整改率为50%。全省有关部门掌握非法建设308个,已取缔231个。正在打击77个;掌握非法生产915个,已取缔884个,正在打击31个;掌握非法经营35906个,已取缔35836个,正在打击70个。

五、基层基础建设加强

目前,全省九个设区市安监局和85%的县级安监局均已升格。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共下达人员编制603名,已到位417名;全省有392个乡镇街道设置了安全监管机构,725个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共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366名;省编委-批准成立了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省级和福州、漳州、泉州、三明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

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今年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213起,同比减少3123起,下降20.4%;死亡2016人,减少292人,下降12.2%;受伤11370人,减少3197人,下降21.9%;直接经济损失11337万元。减少739万元,下降6.1%。全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0起,死亡160人。同比减少17起、53人。分别下降29.8%和24.9%。其中5-7月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22起。同比减少1482起。下降24.3%:死亡804人,减少261人,下降24.5%;受伤4432人。减少1632人,下降26.9%;直接经济损失4959万元,减少1036万元,下降17.3%。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3

一、督查目的通过深入持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盛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督查时间:4月下旬至7月底。

(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督查。

(三)督查内容: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光政安 4号文件和光政安办7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信息报送情况等,规划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督查分工

(一)综合督查。由乡安办牵头,会同乡政府督查室、乡纪检等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行政村(场)、各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二)专项督查。由乡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督查。

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由派出所牵头;

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督查由公路站牵头;

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督查由乡安监办牵头;

建筑安全督查由乡建设站牵头;

病险水库、水利工程督查由乡水工站牵头;

农机安全由农机站牵头;

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由乡安监办牵头;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民爆器材和乡属各重点企业安全督查由乡派出所牵头

地质灾害安全督查由国土资源所牵头;

学校安全督查由乡中学、中心小学牵头;

电力行业安全督查由乡供电所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行政村(场)、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行政村(场)、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对此项工作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督查效果差的,要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4

川安办函„2008‟19号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迎检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乐山、南充、广安、达州、广元市和凉山州人民政府:

2008年6月5日—6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督查组将对我省及你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请认真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督查日程安排 2.督查的内容 3.督查组人员名单

二○○八年六月四日

抄送:相关市(州)安监局。附件1:

督查日程安排

6月6日上午11:00乘机到攀枝花;下午3:00听攀枝花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6月7至8日上午:盐边县检查尾矿库; 6月8日下午:到攀钢集团矿业公司检查;

6月9日上午乘车至凉山州会理县;下午检查尾矿库;

6月10日上午在会理县继续检查尾矿库;下午3:00乘车到西昌; 6月11日上午检查凉山州泸沽铁矿(地下矿山);下午3:00听凉山州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6月12日上午由西昌乘机回成都;下午到乐山;

6月13日上午听乐山市政府汇报,召开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由乐山市做好参会人员准备;下午检查大为石膏矿;

6月14日上午检查旅游安全;下午回成都;

6月15日至17日上午检查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庆钻探公司)龙岗气田和广安气田;

6月18日至20日检查中石化川气东送建设工程指挥部广元元坝气田和达州普光气田。附件2

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综合内容

1.各地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意见,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以及对2007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中把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与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相结合的情况。

6.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7号),建立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救援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情况,以及建立当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情况。

7.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案制定情况。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情况。

8.督促和指导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以及改善装备,开展预防性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二、专项内容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开展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4.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5.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以及在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6.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7.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9.企业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10.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石油天然气:

1.防井喷失控。井场安全距离,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和使用,起、下钻操作,压井材料储备,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井涌、溢流的处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2.防硫化氢中毒。含硫油气井的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井控装置、井下工具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和人员防护设备的配套,点火程序的制定和点火器材的配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3.重大基础设施的防火、防爆。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油气处理站场、天然气净化厂、油库群和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防火间距的设计,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泄露监测系统和防雷防静电装置的配套,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以及管道占压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规程、标准的要求。

4.安全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审核,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放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演练等方面,是否达到要求。

5.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和整改、除险加固情况;尚未消除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应急管理制度的情况。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尤其是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与相关应急预案是否有效衔接。

3.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通信保障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队伍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开展经常性训练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和加强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情况。

5.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附件3:

督查组人员名单

长:周彬(总局监管一司副司长)成员:甄小丰(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处长)

刁红兵(总局协调司主任科员)梁成钢(总局监管一司科员)李振平(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工程师)刘小林(长沙矿山研究所高工)

曙(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程潮铁矿高工)刘谋春(中化建矿业公司高工)

郭景洲(中国石化胜利油田集输总厂高工)

雷岳彬(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巡视组高工)牛世广(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高工)

四川省安监局陪同人员名单

苏国超

四川省安监局 副局长 黄志文

四川省安监局 正处级监察专员 谢述奎

四川省安监局 副处级监察专员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5

一、召开会议,统一认识,落实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

为了解决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和各个部门有各个部门的工作的重要,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不是哪一个部门事,必须要齐抓共管才有效果,只有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才能做好该项目工作。

二是于9月23日召开各企业、村(街)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以及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上就进一步推进落实“隐患治理年、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各项工作。会上传达了县9月14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安全生产工作,**书记作具体安排:一要总结成绩,找出问题;二要警钟长鸣,时时提高警惕;三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四要强化措施,将措施落室实处;五要抓好当前,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抓好百日督查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月以及迎接国家安全局来我省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周密部署,措施落到实处的具体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动员会的召开,使全镇上下达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纪律严明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开展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和部署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镇政府成立领导组,由**副书记任组长,人武部长任副组长,经发办、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交管站、电管站、土管所、农综中心、社会事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就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进行明确分工,按分工的职能,进行具体落实,经发办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竹编工艺、针织服装等工业企业,派出所负责打击非法生产炮竹户、工商所负责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烟花炮竹、油漆、农药等危险化学品。交管站负责道路交通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综治办、两中心等单位负责建筑施工、超市、网吧、学校、医院、饭店等单位。由于成立了组织并进行部署,对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起了一定工作效果。

三、制订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为了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做的扎实有效,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制订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2009]51号文件下发各村(街)、各企事业单位,明确了目标、行业、内容及其他具体工作,并要求各单位: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组织,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到现场,开展督查;二要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力度;三要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做到全面发动,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并在督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为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只有开展督查工作力度,才有效果。结合“五一”和“宣传月”活动,镇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于9月25日、10月9日开展督查行动工作。这次督查的方法是: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通过督查行动,大部分企业单位能认真依据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及企业实行制定,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岗位作业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等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有检查,有整改,有结果。

但在督查中仍发现少数单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有:

一是意识有、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安全投入不足,配套设施不全和未参加工伤保险;三是组织机构不够健全,50人以上职工未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是少数单位制度不够健全、职工意识差;五是少数单位上岗、转岗未进行岗前培训;六是少数锅炉或锅炉工未有定期检验或定期培训上岗持证。

针对督查发现的不同程度存在的隐患问题,督查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督查结束,督查组成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及整改

方案并要求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和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中整改到位,绝不留隐患存在,保证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前进。

以上是我镇这次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所做的工作,但与兄弟单位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定在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好!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6

《通知》确定了此次督导检查主要涉及到的三方面内容: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是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有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否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根据《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要求,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组织开展了“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岗位标兵的申报、推荐工作;是否加强了“平安农机”宣传教育,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是否通过“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优化了监理业务流程,规范了便民服务措施,提高了农机监理“为农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建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并很好地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结合重要农时安全检查和农机检审等活动,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合作社、维修点、设施大棚和其它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深化了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路面动态管理联动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等,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了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否开展了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据悉,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将在10月底前结束。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7

云霄县交通局开展交通行业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局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漳州市交通局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漳交办明电[2008]31号)的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

二、督查形式

为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

方海赐局长为组长,黄志义、高清忠、张云、吴文贤副局长,吴进福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综合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安保股负责。督查工作采取交通行业企业自查与交通管理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县交通行业企业必须按照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交安[2008]5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08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2、各单位贯彻落实(云交安[2008]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3、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5、打击非法建设、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6、交通行业企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新建、改造、扩建项目“三同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专项督查的内容:公路、内河交通、交通运输,特别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方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实际,现场督查;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边整边改;反馈意见,分级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运管所、地方海事、工程股要制定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把专项行动部署、工作方案落实到基层、企业。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行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既要全面发动,督促行业和企业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发、安全生产形式严峻的道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内河交通、各类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安全事故降下来。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张贴标贴、悬挂横幅等形式,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的开展,加大对交通行业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我局举报电话:8532360、8523909。

(五)建立督查机制。我局将结合市局组织每月一次督查活动开展对各企业专项行动的督查。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特别是由于隐患排查不力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要予以严肃处理。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设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专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并于7月18日前上报百日督查行动的总结报告。

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8

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督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推动公司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隐患,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的开展情况;

2、组织开展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3、指导基层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反“三违”活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登记,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 4、完善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情况;

5、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有关部门落实压力容器、锅炉使用登记情况。落实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使用登记、整治、监控情况。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6、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1-

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7、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8、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9、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0、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11、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12、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13、安全管理基础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开展操作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企业相关从业人员资质情况;作业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情况;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落实情况。

14、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联锁管理等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情况;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情况。

三、督查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百日督查行动分自查和督查两阶段。

自查阶段为:2008年4月下旬至6月20日。各部门车间在本部门范围内开展危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每家开展检查工作,做到检查率100%,各部门根据排查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完成前的防范措施。督查组对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档案的建立和隐患整改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阶段为:2008年6月20日至7月底。公司安委会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开展检查自查的情况进行督查。联合督查组要全面听取各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

2、各单位各部门在督查过程中要要着眼于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意发现安全监管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各部门在督查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公司安委办。

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9

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县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于2008年7月7日至11日对景谷乡、民乐镇、正兴镇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刀文学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张磊、建设局赵坚、水务局山中、环保局李明安、景谷供电有限公司李明、安监局胡明等组成,开展督查检查工作。7月7日,督查组在景谷乡进行督查检查,上午听取了乡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中午实地对景谷河水库大坝、景兴红砖厂、景谷乡中学、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下午督查组向景谷乡党委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8日至9日,督查组在民乐镇进行督查检查,8日上午听取了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和重点企业情况介绍,并与企业进行了座谈,8日下午至9日上午督查组分头对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景谷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及尾矿库、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9日下午督查组向民乐镇政府和重点企业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10日至11日,督查组在正兴镇进行督查检查,10日上午听取了镇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督查组对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通达碎石厂、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集镇建筑工地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11日下午督查组向正兴镇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召开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督查检查工作中,通过查阅乡(镇)政府的工作制度、相关文件、资料、记录台帐,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全面了解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出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督促乡(镇)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景谷乡:1.乡人民政府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不具体;工作台帐不全,安全生产工作材料有所欠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不具体。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工作中缺少建筑施工、学校安全、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等内容。3.乡供电所办公楼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安装防护网、安全网,施工场地无隔离围墙等设施,提升设备不符合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议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立即进行整改。4.景谷河水库大坝闸阀未按规定进行检修,建议由水务、供电两部门协调解决。5.景谷乡中学存在危房(已停止使用),教师住房的供电线路、电话线、闭路线等交叉混乱,部分供电线路老化,建议由学校、供电、电信、广播等单位协调落实整改。

(二)民乐镇:1.镇人民政府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无镇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台帐不够齐全。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集镇9个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等问题,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①露天采场废土废渣排放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虽采取了措施但效果不好,使下游水库淤积。②林志选厂尾矿库的排渗管道有直接排放尾矿沙、水现象,排渗设施运行达不到要求。③1260北部1号斜井的通风井及第二个安全出口未贯通,未形成通风系统,回风不足,矿井内使用的风筒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更换,易燃、易损,多处漏风,风筒布设不规范,需重新布设通风管道。④1260北部1号斜井、南部2号斜井均未安装防跑车装置,现处在安装矿井设备阶段,在防跑车装置未安装之前,严禁进行斜井提升运输。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①二十八矿点无探矿工程施工设计及图纸,矿井开拓工程不规范,高度不够,敲帮问顶不足,矿井为独头掘进,应尽快贯通形成第二个安全出口。②该矿点有老洞采空区积水,应加强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监测防止矿井透水。③各矿井通风系统的风筒设置不够规范,未实行连续供风,3号竖井与平巷供风形成90度转角,风阻过大,风筒延伸不够,4号竖井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风机与风筒接口不规范,接口过小。④3号竖井边帮未背实,应加强维护,井口设置不规范,卷扬机挂钩无安全锁扣装置。⑤竖井爬梯布设不规范,部分需进行更换,安全绳的上下控制不完善。⑥3号竖井内供电线路、各种管线布置不规范,照明线路接头、灯头多处裸露,接线接头不规范。⑦4号竖井未采取防洪措施,电器开关无避雨设施。⑧矿点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书,未实行跟班作业。⑨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号竖井内工人在施工现场抽烟。⑩浮选厂尾矿库有向外直接排放尾矿沙、尾矿水现象,无排渗设施。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其它:白象选厂未对堆矿进行覆盖防雨措施不足,配电变压器应采取隔离措施;林志选厂10千伏线路对地距离变低,应加强管理和线路巡查;民乐镇有9家小采石场,现在采4家,有1家采石场持有采矿许可证,凡无证开采的由国土部门下发停工通知。

(三)正兴镇:1.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不全,工作台帐未进行分类管理。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临街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较多,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施工用电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金泉矿业):①探矿洞井口场地不平整,各种物料堆放混乱;②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无出入井人员登记台帐;③探矿井无排水设施,应完善防排水系统;④井口、井内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井内照明未安装低压变压器,没有达到36伏安全电压要求;⑤鼓风机安装位置距井口太近,功率不够,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应使用阻燃风筒,布设不规范,延伸不够,供风不足;⑥井内巷道架箱不足,部分箱木架设不规范,应加强修箱维护。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项目部):①各探矿洞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未进行出入井登记;②电力供应不足,影响了风机正常开启,矿洞内未实行连续供风,时停时开;③矿洞内空气混浊,回风不足,部分通风管道开裂,漏风严重;④矿洞内采用拖拉机运输,车辆排气管未安装净化装置,废气未经过滤直接排放在洞内。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正兴镇通达碎石厂:1.该石厂王宏负责的采点边坡过高、过陡;2.刘宗兴负责的采点边坡超高、超陡,有浮石、危石,底部存在掏采现象。3.石厂各采点均未分台阶开采,没有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进行开采。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县督查组还对该石厂帕庄河两个采点存在的影响旅游规划、村民生产生活,造成环境破坏、阻塞河道,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两个采点立即停产,镇政府应尽快上报有关处理意见。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0

专项行动”的自查报告

市建委领导:

我公司开发的重庆轩和苑一期工程、二期建筑面积60300㎡,分A、B、C三个单元,A单元31/-2层、B单元16/-2层、C单元25/1层。A单元主体进入81m施工并穿叉砌体施工。B单元、C主体和砌体工程全部结束,已进入全面抹灰阶段。本工程从2008年5底开工以来各参建方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制定和建立健全一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作“治理隐患,预防事故”进行教育检查,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主管经理与全体管理人员,鉴定了与各自相关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并督促落实,完善了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施工单位进场前及时提供地下网图,避免乱开挖现象。

三、合理确定工期和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整个项目施工工期

比常规施工约有延后,不存在压缩施工工期情况。分别支付金额为一期136170.63,二期68705.33元,支付日期都是2008.5.25(开工前)。

四、工程部建立和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坚持在每月的例

会上由公司主管经理为组长,工程部总工、现场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师对现场的安全隐患、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定时间、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并

坚持复查至合格为止。“五一”节前工程部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了排除和治理,特别是汛期来临时节,对整个施工现场 的排水沟进行疏通,无一灾情隐患存在。

三、工程开工时,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资

料齐全。工程部审核定了完整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一整套施工方案,重点审核相关安全措施方案。

四、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对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卸料平台等对照施工方案进行检查。

通过重庆市建委“重建发[2009]75号”、“重建发[2009]76号”文件的学习深刻体会到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将切实作好下一步的安全管理工作。

重庆轩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08]64号)要求,结合我省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关于印发2008年江西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33号)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深化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二、督查范围

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监管业务科室、安环部和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是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比较集中的市、县(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08]64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江西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33号)的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

(三)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的情况。

(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

— 1 — 山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7]335号)、•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84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91号)的情况。

(五)非煤地下矿山水害、采空区、自然灾害以及冶金、有色和建材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尾矿库、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采掘施工及地质勘探作业队伍专项整治情况。

(六)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情况。

(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从5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

(一)从现在起至5月底,各设区市安监局、有关省属经济组织根据(赣府厅字[2008]64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研究制订和下发本地区、本单位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并于5月底以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二)从5月初开始至6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各设区市安监局、有关省属经济组织组成由负责同志带队、专业技术干部和专家参加的综合或专项督查组,分赴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的督查不少于1/3,县(市、区)对所辖乡镇的督查不少于1/3。每个督查组在基层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40天。

(三)从7月初至7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进行重点专项督查的同时,省安监局组成由处级干部带队,专业技术干部和专家参加的督查组,分赴11个设区市和重点行业领域,对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及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组成人员和时间另行安排。

(四)从7月底至8月初,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进行总结,逐级汇总上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8月10日以前报省监局监管一处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隐患治理年”及省安监局确定的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年”活动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作业规程、图纸、报表台账等资料。

(三)深入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进行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集中督查。

(四)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二)深入细致做好督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类别、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三)营造督查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搞好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及时曝光,促进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确保奥运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完善一个链条、健全两项制度、强化两个体系、构

建一个网络”这个工作重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进一步督促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业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反应工作,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获证企业和产品不出问题,确保生产加工食品不出现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确保供奥运食品不出任何质量问题和奥运期间生产加工食品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基础工作

1、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再摸底、再调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档案,对于产品可能销往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的企业,要特别引起关注,各县(市、区)局在5月30日前务必将相关企业名单上报市局食品科。

2、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系统的资料,特别是监管信息、回访信息、抽查信息的录入以及影像档案采集,全面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务必加快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监管网络建设进程,通过设在市局食品科的电子终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实施有效的实时监控和指导,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证后自律,确保产品质量,首批166家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确保在上半年安装完毕。

3、对现做现卖的摊点重新进行普查和建档,全面纳入监管范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

1、继续保持专项整治的态势和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黑窝点”、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重点检查容易导致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点行业(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行业)、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区域)、重点企业(小企业、小作坊等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继续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不能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卫生要求的部分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4、对于巡查、回访、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各县(市、区)局必须加强对本辖区内产品可能销往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的生产企业的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79号令”的规定组织生产,市局食品科将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强后台保障

1、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预警,促进关口前移,积极预防和避免新的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出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指挥、综合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

2、制定《赣州市奥运会期间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方案》,全力保障奥运会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

3、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局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级局应对辖区内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全部食品小作坊重点区域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肃对待。要以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这次行动作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奥运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进行统筹安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小作坊主切实履行对质量安全负首责的职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督查行动既要全面,做到排查隐患不留死角,整治问题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针对风险高、隐患多、影响大的食品生产行业和区域进行检查整治。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确定巡查频次,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巡查一次。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5月份的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和新闻报道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举报弄虚作假作为,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处理问题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暴光和批评。

4、上报信息,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局每周应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局食品科,并于8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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