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周末月考和上课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4-08-28

学生周末月考和上课致家长的一封信

学生周末月考和上课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遵县教科人{2013}6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于2013年12月14日由我校承办松林镇、毛石镇、沙湾镇初中组个别学科教师教学交流活动,经学校12月9日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教师交流活动由我校(75、76、85、86、91、92、93)七个班的走读学生参加12月14日上午(8点——12点)的听课活动;为了抓好我校第三次月考工作,不影响其他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根据学生自愿申请,经我校12月9日行政会议决定(75、76、85、86、91、92、93)七个班的第三次月考定于2013年12月21日—22日(星期六晚自习、星期日全天,学生星期六(12月21日)下午返校)举行,为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松林中学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共同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与家长应当共同做好对学生周末月考和上课期间的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并且紧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长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3、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教给学生一些安全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学生远离各种危险环境,不参加各种危险活动。

4、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门卫制度》(进出凭班主任签写的假条和出入证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电制度》(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交通安全制度》和《不准私自下水洗澡》等制度。若学生不听从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全部责任。

5、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出具请假条,学生上学或放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

6、学生在校期间,有事请假,必须具备请假条,经老师签字、学校同意后方可准假,凡伪造签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谎的方式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7、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时不乘坐“五小”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机械车)和“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经营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在此期间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8、家长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霉烂、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严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规定》,禁止夜不归宿、赌博、点蜡烛、私拉乱接等违规违纪行为。

10、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防雷击、防震等知识。

11、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严禁私自下水游泳。

12、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周末月考和上课期间。

松林中学级班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上一篇:XX年乡镇工业经济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打算下一篇:回忆回不去的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