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2024-06-01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精选9篇)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篇1

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决议

(2011年3月15日职工大会通过)

施秉县国有林场职工大会讨论了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大家一致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林场职工的关心和温暖。

会议认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件为国有林场办实事、谋福利的大好事,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遇。我们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要求:

一、落实国家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改造范围和标准,认真核实改造对象,确保不多报、不漏报,将好事做好。

二、坚持各项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职工意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由林场和职工自主修建。根据本场具体情况、职工经济实力和职工意愿,确定异地新建,新建地点:鲤鱼塘,户型面积80平方米。

2、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林场稳定。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要坚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维护职工利益,确保稳定。

3、坚持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行定额补助,地方政府给予适当配套,林场和职工个人合理负担。

三、争取政府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林场领导要多向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汇报,争取政府支持。一是争取配套资金。二是争取优惠政策。参照城市危旧房改造、城市保障住房、廉租房等项目,为危旧房改造争取相同的优惠政策;三是要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财政、税收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一要争取落实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无偿划拨、计划单例等土地优惠政策;二是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实行减半收取。

四、严格工程监管。必须严格把关,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切实加强过程督查,实行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不出问题。让林场职工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

五、争取落实产权。林业局、林场要向房管部门积极争取,协调落实职工房屋产权问题,最大限度地让林场职工从危旧房改造中得到实惠。

六、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强专项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

保资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危旧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禁挪用、挤占、流失、浪费资金等现象发生。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篇2

武义县林场始建于1957年, 经浙江省林业厅批准成立, 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 独立法人, 一级核算, 二级管理, 实行场长负责制, 归口县林业局管辖, 场部设于武义县城。下辖14个林区, 林区分散呈南北分布, 地处偏远, 交通不便, 主要为帽子山林区。全场共有职工169人。经营总面积48248亩, 其中林业用地47479亩, 界定省级生态公益林35277亩, 生态公益林比重达75%, 森林蓄积量13.4万m3, 森林覆盖率93%。2010年, 省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9]135号文件, 下发了浙林计[2010]47号《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武义县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由此开始实施。

2 职工住房的历史与现状

2.1 职工住房的历史

20世纪60、70年代, 为响应国家“消灭荒山, 绿化祖国”的号召, 实施了绿化造林运动, 一批有志青年来到林场, 为了林业生产和护林防火的便利, 在14个林区都建有职工生产生活用房, 主要是砖木、土木结构的简易平房, 配套设施和居住条件都相当落后。后来部分职工移居在百花山林区形成了棚户区, 少数居住在白溪林区和其他林区, 户均住房面积25m2。长期以来, 广大林场职工居住在山区, 以场为家, 为培育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2.2 职工住房的现状

职工住房由于建造年代久远, 房屋简陋, 结构陈旧, 功能不全, 配套设施不足, 有些墙体地面开裂, 房屋漏水现象非常普遍, 现已不能满足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房屋均为平房, 与周边农村农户住房相比明显落后, 与新农村建设极不相称, 俨然是被遗忘的角落, 住房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极不适应。通过调查, 林场危旧房改造对象户数共有125户, 其中:在职职工48户, 退休职工77户。

3 危旧房改造目标与方式

3.1 危旧房改造的目标

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 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根据《武义县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规划, 建设一个占地面积9568m2的职工住宅小区, 新建住房125套, 建筑面积14650m2。确定户型新建标准为3室2厅1卫1厨, 每套建筑面积99.2m2, 户均附属用房18m2。砖混结构6层楼房, 1层为附房, 2~6层为住房。

3.2 危旧房改造的方式

危旧房改造利用林场白溪林区自有土地, 拆除原有的危旧平房, 新建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采取统一规划, 集中建设, 符合条件的职工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除了上级补助款外, 建房资金职工自筹。供地方式为国有划拨, 新建住房产权属职工建房户。

4 危旧房改造的运行模式

4.1 建立危旧房改造工作机构

林场作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制定了《武义县林场职工住房建设与分配方案》, 成立了危旧房改造实施工作小组。下设政策处理、工程质量监管、财务监管小组, 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构成。政策处理小组负责工程前期政策宣传, 土地、房屋、青苗等的政策处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管小组负责项目的报批、上级政策落实和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管工作;财务监管小组负责工程款的收支监督工作。设立危旧房改造银行资金专户, 定期公布信息, 做到公开透明, 接受职工监督。

4.2 统一规划集中建设

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委托武义县建筑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 工程预算单位为浙江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危旧房改造施工工程和工程质量监理均通过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 施工工程由浙江恒瑞建设有限公司承标, 工程监理由武义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标。确保了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住房结构、外观一致, 质量可靠, 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4.3 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方式

按照县林场危旧房改造投资计划, 建设住房125套, 合计建筑面积14650m2。计划投资1565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1万元/户, 计125万元;省级补助1万元/户, 计12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0.5万元/人, 计84.5万元;职工自筹资金1230.5万元。

4.4 建房款计算及交纳办法

4.4.1 建房款计算方法

建房款交纳分为二部分, 抽签选房之前为预交款, 之后为结算款。预交款计算时, 建筑面积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设计面积为基准, 暂按1000元/m2估算, 预交款每户为10万元 (不包括上级补助款) 。结算款计算时, 建筑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测量报告为准, 以决算的工程成本价为建房投资总额, 按照规定程序, 参考属地有关楼层差价, 确定各套住房价格和附属房价格。

4.4.2 建房款交纳方式

建房款交纳, 采用先预交房款后开工建设的方式进行。

(1) 预交款。预交款交纳时间截止日为2010年11月30日。没有在截止日前交清预交款的, 视为自动放弃危旧房改造权利。在截止日前交清预交款的, 与林场签订购房协议。

(2) 结算款。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房屋价格评估核定, 职工抽签选房后, 在1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多找少补。

所有购房款一律交入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银行资金专户, 交款人凭银行交款凭证到场财务室开取收据。

4.4.3 住房分配程序

工程竣工决算房屋定价后, 进行住房抽签分配。采用二轮抽签办法, 第一轮抽签确定各户顺序号, 第二轮按照各户顺序号先后次序抽签确定各户套房的楼栋、单元、楼层和房号。各单元的附属用房配套给本单元住户, 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各户附属用房。各户抽签确定住房后, 必须交清结算款, 方能领取所签房屋钥匙, 在抽签后一个月内未交清结算款的, 所签房屋由林场收回处理, 并在分房工作完毕后退还职工预交款, 不计利息。

4.5 危旧房改造的成效分析

武义县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于2012年10月竣工。危旧房改造新建小区命名为“武林家园”。工程各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工程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进展情况公开透明, 真正做到了让职工放心。125套住房已全部落实到户, 确实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惠民工程, 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危旧房的改造建设, 既改善了职工居住条件, 解决了林场职工住房困难, 减轻了职工负担, 又形成了职工集中居住区, 密切了职工关系, 提升了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凝聚力, 激发了广大职工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维护了林场社会的和谐稳定, 促进了林场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 危旧房改造改变了林场住房的落后面貌, 优化了生活环境, 提升了武义城市形象, 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对实践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5 危旧房改造存在的问题

5.1 政策优惠工作难度较大

虽然危旧房改造有诸多优惠政策, 但由于有些工作人员政策不清楚, 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工作难度较大。

5.2 相关配套设施费用高

由于林场危旧房改造用地为林场自有土地, 位于县城郊区, 离村镇生活区较远, 配套设施不齐全, 供电、供水、通讯、电视等设施配套资金负担较大。

5.3 建筑成本上涨

随着建筑材料价格上涨, 同时劳动力价格上扬, 建房成本增加。使建设进度放缓, 工期任务加重。

5.4 资金筹措困难

林场职工原本以场为家, 长期工作生活在生产一线, 工资收入不高, 其他收入几乎没有, 家庭经济条件差的不少, 筹措改造资金比较困难。

6 对策与建议

6.1 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是危旧房改造顺利进行的保障, 政府要成立林业、发改、建设、财政、国土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加强领导, 以确保危旧房改造各项政策的落实。

6.2 落实优惠政策

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浙政发 (2010) 1号文件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精神, 加强工作人员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政策的宣传了解, 加快审批进度, 将危旧房改造各项审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6.3 完善配套设施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地点为林场职工的棚户区, 原来的配套设施几乎没有到达, 因此, 要完善危旧房改造用地周边配套设施,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和有线电视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落实减免优惠政策。

6.4 加大资金扶持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积极帮助林场困难职工筹措改造资金, 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银行、公积金管理等金融机构要给予相应的信贷支持。

6.5 加强项目管理

危旧房改造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发扬民主, 尊重职工意愿, 发挥政策处理、工程质量监管、财务监管小组的作用, 建立有关制度, 做好住房建设、分配和住宅小区管理工作。

6.6 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宣传中央及各级政府加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意义, 促进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 落实相关政策, 引导林场职工提高认识, 积极配合。同时, 妥善处理和化解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确保国有林场社会和谐稳定。

摘要:根据国家林业局,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若干文件精神, 针对武义县林场职工住房历史与现状, 阐明了林场危旧房改造的目标、实施模式和落实机制, 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林场,危旧房,改造,探讨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林计发[2009]135号) [R].北京:国家林业局, 2009.

[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08]32号) [R].杭州: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8.

[3]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10]1号) [R].杭州: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8.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篇3

克服困难、迎头赶上、全面抓好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工作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项惠及林业职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林业职工的关心关怀。自该项目下达以来,我们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充分尊重林场职工意愿,严格工作程序纪律,稳步推进国家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效果。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审批等准备工作。县政府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十分积极主动,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领导、督查和考核,明确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配合下,由林场具体实施,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纪律。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县政府牵头,多次召开了由发改、监察、农林、城乡住房建设、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园林、林场等部门参加的调度会、现场会、推进会,协调研究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各种手续的审批上给予了支持配合。县发改委批复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环保局批准了环境评估报告;县规划局批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红线图;房屋整体规划平面图及 1

接点的平面图、鸟瞰图,已开过专家论证会一致通过。

二是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统一思想,创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林场采取召开会议、公告公示、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调研,机关、工区管理人员、离退休老同志、包地职工等分组分层次召开座谈会,深刻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精神上来,为顺利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三是尊重职工意愿,充分依靠群众,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真正把这一惠民的工程办好,让尽可能多的职工舒心满意,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一切为了职工、一切依靠职工、一切让职工作主、一切让职工满意的工作方式方法,我们的做法就是尽量少管或不管,一切都让职工当家作主。在改造方式、项目选址、房屋规划设计、评估拆迁、房屋建设等每个环节都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同意,让他们全程参与,阳光操作,得到了全体职工的拥护支持,使这一涉及每个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深入人心,合谐稳定。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由于林场原报方案与全县的整体长远规划不一致,通过我们多次调查研究,项目建设方案要作一定的修改,这也是该项目至今没有完成落后其他县市的主要原因,经过慎重研究,计划将作如下修改,请上级批准通过。

一是重新选址。我们将原建设地点林场月季园改至现职工家属院,拆旧建新,这样就符合规划和有关政策。

二是修改房型。将原设计的每户2层楼房的独院改为五

层楼的套房,这样即可节约很多土地。

三是重新办理各种手续。由于方案变化,规划、环保、发改、国土等部门的手续都需要重新再办。

四是充分尊重职工意愿。根据林场职工居住分散和危旧房改造政策,我们让职工自己选择改造方式,即场部统建、居住地自建和居住地维修,目前,据统计每种方式都不少,这一点我们认为由于场占线长达28.5公里,职工居住分散,加之场工资一直发不上,职工比较困难,不能一刀切,各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何种方式都可以。原方案273户有246户在场部新建,由于方案变化,现在有约150户在场部新建,其余都要求在现住址自建或维修。现在的问题是,场部统建的好进行,而对在现居住地自建新房和维修旧房的如何验收、补贴等怎样解决。经过研究讨论,我们计划采取成立专门班子,根据职工本人申请、事前查看、峻工验收,最后由审计部门出具报告,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予以补贴,最后整理归档的方式进行。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机遇难求、民意所在的一项崭新工作,我们深感时间紧迫、责任重大,不容丝毫的迟疑和懈怠。目前我们的进度已落后其他县市,因此下一步我们将在各级部门的指导下,加强领导,克服困难,迎头赶上,切实抓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开工建设工作。力争按照省提出的2010年任务9月底前开工,年底前主体完工的时间要求,圆满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

一是抓紧做好重新选址、手续审批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林场计划在场部家属院拆旧建新,重新规划并办理有关手续,这个方案已得到县有关部门认可,手续将很快办理齐备,目前已开始着手评估、丈量、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由于危旧房改造直接涉及林场职工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职工比较敏感多虑,因此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各种利益诉求,制定维稳工作预案,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平稳推进,切实维护林场稳定和谐,办成“民心工程”。

三是抓好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多方筹措资金,尽可能减轻职工负担,办成“惠民工程”。

四是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时间服从进度,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切实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工程施工质量关,提高工程建设优良率,使职工住的安心、舒心,办成“优质工程”。

五是做好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预决算制、竣工验收制、项目操作、规范运行。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篇4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位于河东组团),占地面积20亩,东西向最长83M,南北向长61.5M。该工程平场分项工程于2010年5月9日动工,于2010年5月28日暂告一段落。2010年5月29日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历时15天,于2010年6月13日结束岩土工程勘察外业任务。

一.岩土工程勘察外业施工基本情况

该分项工程由重庆市

勘察设计院负责施工,工程现场技术负责人李工,实物勘察队由张玉林队长等4人组成,钻孔机械两台,抽水泵两台。

勘察设计院于5月28日下午现场测绘确定了勘探孔点位,点位呈网格状平面布置共计38个点,其中最东向2个点最南向2个点(共4点)分布在红线外,5月29日开始勘探施工作业。至6月13日施工结束止,实际工期历时15天,其中晴天

天,阴雨天

天;实际钻孔36个,(28号孔29号孔在红线外勘探方取消),勘探孔总长600M,其中回填土原生土长

M,占总长%,强风化砂岩长

M,占总长%,中风化砂岩长

M,占总长%。最深勘探孔

号孔深

M,最浅勘探孔

号孔深

M。中风化砂岩最大钻入深度为

号孔

M,最小钻入深度为

号孔

M,36个孔中风化砂岩平均钻入深度为

M。

在整个岩土工程勘察外业施工中,我们始终要求勘察方提高安全作业意识,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作业,提醒勘探方按照有关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施工。该危旧房改造工程于6月13日安全顺利地完成了岩土工程勘察外业任务。

二. 存在的问题

1.施工现场初期勘探方没有现场技术人员,没有作业图纸。

2.勘探孔有4个点位在红线范围外,其中最东面红线外有两点(),最南面红线外有两点(),问勘探方说是考虑到场地边坡处理问题,从现场看最东面无需考虑边坡处理。

3.勘探一般性孔与控制性孔不分,体现在施工初期尤为明显。勘探孔深度没有与施工现场实际地形地貌相结合,没有考虑进平场完成后整平地面标高等因素,导致施工作业现场高位置与低位置钻孔深度没有区别。4.12,13,11实际勘探孔点位与设计勘探孔点位平面坐标变动性大。

汇报人: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篇5

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

报送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情况的通知

有关市、州林业局(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关于报送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情况的通知》(林场场字〔2011〕1号)要求,现就报送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

各地认真总结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形成情况清楚、数据准确、简明扼要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一)工程进度。立项、初步设计编制及报批、招投标、开工竣工、投资完成等情况。

(二)主要工作。工程管理措施、优惠政策落实、基础设施配套、产权政策落实、以及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问题解决等情况。

(三)建设成效和经验。

(四)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五)对策措施和建议。

二、填写调查表

请各地认真填写《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调查表》,不得无故漏项或缺项。

三、时间要求

请于1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和《调查表》的电子文档发至ychj201@126.com,书面材料于2月15日前寄至省林业厅造林处。

联系人:造林绿化管理处 杨朝俊 联系电话:028-83224556

附件:2010年国月林场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调查表

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篇6

1、建立组织机构。凉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凉城县发展改 革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由凉城县人民政府县长任 组长,各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扩大 内需协调领导机构。

2、加强协调配合。在凉城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凉城县发展改

革委负责牵头和综合协调,依靠各有关部门共 同做好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尽 快到位并实施。

3、实行公开操作。项目的安排按照公开、透明、有效 的原则,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共同研究,确保投资和项目安 排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4、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投向、安排原 则、有关标准、建设程序等要求用好管好建设资金。对项目
3

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 7 章 项目建设进度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 1 年,即 2009 年(不包括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主要完成可研编制、规划设计等工作,其余工作全 部在 2009 年完成,能提前开工的项目尽可能提前开工。

第 8 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 2302 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新增 1000 亿元中央投资,其中场部办公室危房改造投资 1248 万元,林 场职工危房改造投资 1054 万元。具体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如下表。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2 合计 项目名称 场部办公室危房 改造 林场职工危房改 造 合计 单位平方 米平方 米 单价 0.12 0.09 数量 10400 11710 22110 金额 1248 1054 2302 资金筹措 中央 地方 1248 105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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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效益分析与评价

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国有林场办公和职工住房条 件,为林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并会积极促进国有林 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项目的落实,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既有利于拉动当前 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投资,又积极拉动消费。同时项目的实施在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县的 影响,确保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从长期来 讲,对社会总体来讲,能形成大量的优质资产,对国民经济 长远发展关系重大。总之,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 较明显。

第 10 章 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凉城县林业局在凉城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集 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下,带领蛮汉山林场和岱海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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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切实 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严防截留、滞 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 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各建 设单位将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投 资效益。新增中央投资来源于人民,我们将以对国家、对人 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这笔投资。以完 成高质量的项目为最终目标,使每一个项目都能经得起历史 的检验。

危旧房改造自查方案 篇7

1.综合自查工作组:

组长:杨静,负责自查全面工作。

副组长:郑开安,组织实施社保基金及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资金的自查工作。马咸恩,组织实施就业专项资金的自查工作。

龚虹入,组织实施社保资金的抽查及现场监督检查。

成员:冉晓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资金的自查。

张映武张小年何纪兰张萍,具体负责对社保资金自查工作的指导、方案制定、抽查及现场监督检查,综合自查报告的编制、自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2.分项工作组:

(1)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负责本单位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的自查及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应有的审核资料的提供:

组长:马咸恩,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领导。

副组长:罗炳龙,组织实施对本单位使用就业专项资金自查及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应有的资料提供。组织实施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自查。

成员:胡仕刚陈晓文蔡红兵肖天强毛二马梅雪杜纯国,具体负责相关自查工作。

(2)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自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发放情况进行自查:

组长:郑开安,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领导。

副组长:王永明,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实施。

成员:谯俊王强何永华何廷辽孙凤琼陈湖,具体负责相关自查工作。

(3)医疗保险基金自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发放(报销)情况进行自查:

组长:岳丹,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领导。

副组长:马巍,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实施。

成员:张仕仁李晓包丽云,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自查工作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发放情况进行自查:

组长:金泓君,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领导。

副组长:李述武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实施。

成员:史册王术平李庆兰,具体负责相关自查工作。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自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发放情况进行自查:

组长:龚虹入,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领导。

副组长:赵文,负责该分项工作自查的组织实施。

成员:周光明余依耘赵爽孙华张健苏梅,具体负责相关自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各工作组、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自查工作中,要把握住关键,突出重点,就是突出对个人补助补贴的重点清查。

(三)加强抽查及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人社局综合工作组将组织专人在自查的同时进行电话随机抽查及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隐瞒事实,拒不整改,蒙混过关,不予上

报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六、工作要求

(一)对此次社保资金的自查要高度重视。社保资金使用管理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政策性强,群众的关注度高,是全社会都高度重视的热点工作,因此,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扎实开展自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在2013年7月2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自留一份备查)于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各分项工作组要对享受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抽查,抽查面乡镇要达到10%,人员达到1%。

自查工作联系人:张映武,电话***,张萍,电话***,电子文档传送QQ:515995382。

1.使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报送资料

(1)资金分配文件、财政划拨资金凭证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2)2012年、2013年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对应人员花名册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3)符合公益性岗位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享受条件人员信息表。

2、职业培训补贴(含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报送资料

(1)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补贴申报表并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培训专业、联系电话);

(2)资金分配文件、财政划拨资金凭证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3.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报送资料

(1)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安排文件;

(2)财政划拨资金凭证;

(3)困难生活补助发放凭证。

4、社保基金自查工作应报送资料

(1)资金划拨凭证;

(2)社保基金发放分项目汇总表;

(3)抽查人员信息表。

漳州市龙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294号)和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劳社〔2011〕227号)文件要求,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主要目的通过对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就业政策落实,加强和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深入排查资金“立项、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好“校验、核查、公示”三道关,坚决查处和纠正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专款专用,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认真查摆纠正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资金规范管理和有效运作,确保各项就业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人社部发〔2011〕103号文件要求,结合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的九省市的审计情况,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2010年就业专项资金中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各项台帐的管理、资金支付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㈠是否存在着超出就业资金使用范围违规使用就业资金情况。如是否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是否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交通工具购置等各项基本建设支出;是否将就业资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或委托理财等。

㈡是否存在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采用虚报台帐,编制人数、虚报人数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如:培训机构通过虚报课时,伪造培训证明和身份证明,虚报冒领、重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非定点培训机构和不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和领取补贴;职业介绍机构重复申报或编制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等。

㈢是否存在向不符合就业和创业条件的人员违规支付补贴资金的情况。如:向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资金等。

㈣是否存在主管机构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如:主管机构以联合办学和委托培训等方式,按比例分成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等。

㈤是否存在财政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截留资金的情况。如:区财政未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将省级补助资金用于需地方财政承担的支出;相关部门存在资金执行进度缓慢,截留资金的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将采取自查自纠、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今年10月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自查自纠、迎接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成立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2010年各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应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在11月5日前上报市劳动保障局。

第二阶段:迎接检查阶段。时间为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针对检查内容、要求,做好系统全面迎接检查工作。汇报、台帐、资料(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现场询问等全面准备充分到位。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时间为12月上旬至12月底,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抓好自查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㈡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成立相应的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督促、检查和指导所辖区域开展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㈢认真总结,提高监管水平。要通过此次检查,全面了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从中不断总结经验,不仅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还要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日常督查机制,使此次检查工作真正起到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作用。

联系人:曾兆东

联系电话:0596-6101029,6101030(传真)

杜国军危旧房改造体会 篇8

危旧房改造工作是我区今年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惠民工程

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头等大事,是开启我区新城建设美好未来的开篇之笔、奠基之作,拉开了我区城市建设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序幕。实施危旧房征收改造工程,是抢抓机遇、建设新型城市的战略之举,是审时度势、科学施策、主动出击的英雄之举。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是打造环境、彻底改变城区落后现状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力度,但相比周边县区,我区在城市品位、建设档次、服务功能等诸多方面仍有较大差距,震后危旧平房没有改观,加快提升城市品位,完善人居功能,从根本上彻底改变我区相对落后的城市面貌尤为迫切。为什么我区危旧房改造到现在才实施,原因主要是:我区原为芦台农场改制成立的经济开发区,很多体制都没有完全理顺,面临很多问题;国有企业负债累累、面临破产,农场经济步履维艰;广大干部群众国有集体思维模式牢固,胆子小、放不开,小富即安、眼光短浅,固步自封、不求进步,成为限制我区发展的根本原因。现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群众干部共同努力,我区体制改革取得关键性突破,为危旧房改造提供了制度保障;经济迅猛发展,两大园区初具规模,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危旧房改造提供物质保障; 2月8号召开的“全区工作暨解放思 1

想优化发展环境大会”,使全区干部群众更加彻底的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放开包袱,挣脱思想枷锁,奋发向上、大有作为,努力为实现芦台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做贡献。

实施危旧房改造,也是造福百姓、全面提升城区居民生活质

量的迫切需要。我区目前多为震后危旧平房,基础设施条件差,房屋大多破旧不堪,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较差,三十年没多大改观。党工委管委会切实为群众着想,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工程,让广大群众能住上新房,生活在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的新环境中,身心健康、生活幸福。同时,危旧房改造工程对实现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快速提升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城市建设的合理规划、优化管理、优化环境,良好的城市布局与形象,有助于招商引资、产业集聚、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税收的高效累积进一步支撑全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生全面进步,为建设芦台“生态、低碳、智慧、宜居”第四代产业新城,实现全面小康,提高广大群众生活水平提供长足动力。

《芦台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新华路以北区域危旧房改造征收

与补偿安置方案》,是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方借鉴各县区危旧房征收改造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科学合理最人性化的实施方案,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全区人民的利益。不管是征收补偿方式、还是安置方式都以人民利益为先,深入调查、仔细研究,最大可能帮助人民解决搬迁面临的各种问题,体现了我区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惠民拆迁、平安拆迁的宗旨。

在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我坚决支持和服从党工委管委会的英

明决定,把领导对我的关怀和信任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做到坚持加强棚户区改造特别是征地补偿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真正当好宣传员、组织员和服务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和理解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进一步转变作风效能,采取一线工作法,面对面、一对一地做好工作。尤其作为一名信访工作人员,定会竭力维护稳定,详细、细致研究《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关于危旧房改造产生的问题的解决,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迅速启动维稳预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故意惹事生非、煽动上访、干扰正常拆迁秩序的少数重点人员,依法排查,并果断进行处理,确保棚户区改造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到抢时间、争主动、抓进度,确保圆满完成既定任务,向党工委管委会及全区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坚决打好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攻坚战!

杜国军

丰都武平镇危旧房改造工程 篇9

2017年6月20日,重庆永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丰都县武平镇余宗荣、杨庆、林敬华等危旧房改造工程,在施工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我局接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规划局、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国网重庆丰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丰都县武平镇危旧房改造工程“6·20”触电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同时邀请了县检察院参加。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概况

重庆永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16日,公司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龙华;公司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黄金坡住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7年6月20日13时许,在永辉公司承建的丰都县武平镇余家友、杨庆、林敬华等危旧房改造工地,武平镇老街供销社新楼靠近改造后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07号杆的该楼四楼外墙处,作业人员张永召、谭国辉、代国荣、秦大明站立在从该楼屋顶下放(釆用4根钢丝绳通过定滑轮控制悬吊、手动方式)至四楼外飘窗处的吊篮里(4人面对该楼外墙从左至右依次是秦大明、代国荣、谭国辉、张永召)对该楼外墙实施刷涂。大约13时30分许,工人站立的吊篮下放至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07号杆梢10KV皮质绝缘导线处被其阻挡,秦大明伸出左手欲扒开10KV皮质绝缘导线,当其左手刚接触(近)到高压线裸露带电接线端子,他左手放的位置就开始冒火花,伴有‘噗噗噗’的声响,他的右手向上举起,全身颤抖。代国荣、谭国辉、张永召3人见状迅速通过四楼外飘窗跳离吊篮,进入该楼室内。代廷波见此情况立即通过电话请求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丰都县供电分公司龙河供电所对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予以断电,随后将秦大明从吊篮上抢救下来,后经120急救医生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后经丰都公安局鉴定,秦大明符合电击死亡。

(二)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死者基本情况

死者秦大明,男,汉族,48岁,系重庆市双路镇双路村1组,身份证号:***67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三、事故报告情况

2017年6月20日事故发生后,永辉公司项目负责人代

法建筑的安全监管工作仅停留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层面上,没有按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责成强行制止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通知》(丰都府责字〔2017〕第27号)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违法建设行为,也未向县政府或者县规划局汇报整违情况,直至事故发生。

(二)国网重庆丰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1日,国网重庆丰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丰都县龙河供电所开展例行安全检查,发现武平镇老街供销社(原来为一楼一底旧砖房)拆除重建后与电力线路(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7号杆处)水平距离不足1.5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检人员当即采取了停电措施,要求施工方及时整改并撤除隐患源,经供电部门验收满足安全要求后再复工,并于2017年2月12日给施工方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编号:2017-2-1#),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之相关规定,抄送给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恳请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但武平镇人民政府并没有按要求消除该建筑物,也未反馈相关情况。

(三)丰都县整违办

丰都县整违办只是县政府组建的一个临时机构,没有三定方案来确定其具体应履行的职能职责,根据领导要求负责整违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的整违工作由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去落实。2017年3月2日,按照县政府副县长秦小兵

于乡镇违法建设项目,按照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未将该事故工程纳入监管。因此,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也不知晓该工程是永辉公司承建的,也不知道永辉公司把其公司资质出借给代廷波。

2.对永辉公司的监管情况:每次要求其参加了相关会议;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管理人员参加了丰都县城乡建委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2012年对该公司因出借资质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但由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龙华无心经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渝JZ安许证字[2004]003329-01,有效期:2013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9日)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已于2016年11月20日起自动失效,已无从业资格。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负责人代廷波在组织承建武平镇老街供销社新楼时,不顾原旧楼外墙与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07号杆支撑的10KV/JKLYJ-95线路水平距离较近的事实,擅自在未采取任何安全设计措施的情况下,在原建筑一楼一底的状况下,自行随意提升该建筑建设施工高度,导致该楼4楼及3楼外窗及外墙与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07号杆支撑的10KV/JKLYJ-95线路距离(0.6米)不能满足《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贸然要求秦大明等4名作业人员将作业的吊篮吊挂至该楼4楼外墙与10KV线路之间的狭窄空间,冒险作业是导致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楼时,不顾原旧楼外墙与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07号杆支撑的10KV/JKLYJ-95线路水平距离较近的事实,擅自在未采取任何安全设计措施的情况下,在原建筑一楼一底的状况下,自行随意提升该建筑建设施工高度,导致该楼4楼及3楼外窗及外墙与10KV周茶线茶兴支线07号杆支撑的10KV/JKLYJ-95线路距离(0.6米)不能满足《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贸然要求秦大明等4名作业人员将作业的吊篮吊挂至该楼4楼外墙与10KV线路之间的狭窄空间,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酿成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杨龙华,永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管理不力,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之规定,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丰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二)责任单位 1.永辉公司

(1)既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也未配备取得相应资质的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其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而是安排不具备任何安全管理资质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排不具备资质的人员进行高处特种作业;对其施工作业现场不开展任何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对其施工场所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施

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执法文书上,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该在建违法建筑,对此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丰都县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理。

3.国网重庆丰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重庆丰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丰都县龙河供电所开展例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后,采取了停电措施,给施工方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编号:2017-2-1#),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之相关规定,抄送给了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恳请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但武平镇人民政府并没有按要求消除该建筑物,也未反馈相关情况。调查组认为,国网重庆丰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履职,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4.丰都县整违办

丰都县整违办根据领导要求负责整违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2017年3月2日,丰都县整违办按照县政府副县长秦小兵的指示,安排了县规划局就该违法建筑及时立案查处。2017年3月6日,县整违办、县规划局赴武平镇开展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工作后,就由县规划局具体办理。调查组认为,丰都县整违办已经履职,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5.丰都县规划局

丰都县规划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2017年3月10日,丰都县规划局给余宗荣等13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丰规

为了从此次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的特点,建议如下:

(一)武平镇人民政府应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二是督促有关单位完善该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合法施工;三是采取合法有效措施,解决居民安置房问题。

(二)丰都县规划局应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查处违法建筑,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加大对辖区建筑企业的管理力度,尤其是对违法出借其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将其纳入“黑名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丰都县武平镇危旧房改造工程

“6·20”触电触电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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