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状况调研报告

2024-05-17

治安管理处罚法状况调研报告(共8篇)

治安管理处罚法状况调研报告 篇1

为进一步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我们从12月20日开始,分别到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听取法制、治安科和各基层派出所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汇报。同时还深入到白云、葭沚、洪家、下陈、章安等街道开展了座谈调研,广泛征求街道分管领导、人大工委、政法办、司法所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又召开了工

商、环保、文化、卫生、司法、民政、安监、法制、电信等二十多个相关部门座谈会,各部门就如何加强配合以及在贯彻执行中涉及许多技术性操作问题提出了很好意见和建议,为我区今后全面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区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取得的成绩

经过调查,我们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一年多来,区政府及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是认真的。在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强化治安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人民警察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安定,为建设“两个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由分局统一购买治安管理处罚法单行本和释义,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全体民警认真自学;分局精心编制考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在参加**市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试、知识竞赛以及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考试中,开发区分局获得第一名;组织收看电视讲座,邀请上级法律专家专题辅导;举办派出所兼职法制员、治安民警培训班,以民警亲自办的案,亲手组的卷为教材,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整改纠正。同时还利用局网站主页开辟专栏,引导讨论,有力地推动了民警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组织民警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根据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在报纸上刊登有奖竞猜题,在**电视3台开辟了《警民连线》法制栏目,及时报道违法典型案例,并派法律专家到广播电台开展法制讲座。同时,还利用“五五”普法教育这个载体,联合普法办、街道、法院等部门,在**电影院广场、中山广场、商业街、市民广场开展法律咨询8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0余份,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强化治安管理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一是全力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了反“三车”、“黑

车断油”、“三电”及禁赌、危险物品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正常性的治安监管,区公安分局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在全市作了经验介绍。2006年3月以来,两分局共受理治安案件23033起,办结12809起,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全力开展维稳工作。作为主城区的公安机关,两分局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将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一年来,共接待、受理群众信访案件44起,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率达97.7%,停访息诉率达95.5%,十七大期间实现了“零进京”上访目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51起,妥善处置了群体性事件48起。同时还积极做好节假日、重大节日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无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三是全力推进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到目前止,在全区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共安装视频监控点86处,新建监控点385处,其中向街面延伸13个监控头。社区农村警务建设不断推进。全区已建社区警务室31个、农村警务室19个,区公安分局农村警务建设得到公安部和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10月27日晚,中央新闻联播节目中作了专题播放。接处警工作不断创新。区公安分局建立接处中心,全天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安排4组警力直接在街面实行动态接警,再根据职能分工或属地管理原则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或派出所处理;开发区公安分局也科学调整勤务机制,建立起以8辆摩托车和2辆电瓶车在“面”上控、“线”上防的巡防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一方面,要求民警做到“四个能够”。即能够熟知常用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够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够按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和整理卷宗,杜绝执法粗糙;能够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杜绝执法用语不规范。另一方面,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两分局还先后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办法》、《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案件主办民警制度》、《案件五级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如区公安分局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由法制部门对每起治安案件审查把关,实行每月一次执法质量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开发区公安分局为严格落实案件倒查制度,法制部门针对检查审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会同督察部门对有关案件主办人员和办理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戒勉谈话、督察记分等,对那些严重

不作为、滥用职权造成后果的予以纪律处分。据了解,自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就治安案件裁决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区公安分局有5起(全部维持),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16.67%;开发区公安分局只

有1起(最终以申请人撤诉而终结);提起行政诉讼的区公安分局有2起(法院判决维持原裁决),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50%,开发区公安分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民警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明显增强。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去年全市公安系统“三考”活动中,取得了第一的成绩,区公安分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两分局和广大民警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条例相比,扩大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增加了处罚的种类,大幅调整了罚款处罚的幅度,明确了公安机关及民警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广大民警知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但从调查情况看,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实效性有待进一步的增强;广大群众对哪些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到什么惩罚知之甚少;一些部门单位的治安保卫人员、许多部门和镇、街道的同志以及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也都不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农村的宣传教育还存在不少盲区。

(二)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有待转变,“四种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条例相比,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调查情况看,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及时取证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民警在处警时不取证先调解,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邻里纠纷案件中过分依赖调解手段,待调解不成想取证时,有些证据却无法取得,导致案件不能及时了结。二是时限意识还不够强。少数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时,有超过法定期限的现象,对一些需要延长期限的案件,也没有按照规定报批。三是程序意识还不够强。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如在制作笔录时有时没有全部告知被询问人权利,告知送达不够规范等。四是人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在传唤、询问、检查治安处罚当事人时,有时存在侵害治安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象。

(三)民警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情节严重”、“情节轻微”、“赌资较大”等没有做统一的具体规定,而地方立法机关又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导致公安机关在具体办案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同的办案民警对情节相同的案件在处理上会有很大的差别;也有同一办案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对存在同样性质、情节的违法行为出现多种处罚结果的情况;有些案件取证手段简单、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审查不细,影响了严格执法的整体效果;一些民

警法制意识淡薄,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处罚显失公平,造成当事人不服。

(四)基层治安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还不能适应动态环境的需要。未能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目标,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突出,外来人口犯罪在整个犯罪比例中仍然占到70%左右。二是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我区有大量的出租房屋没有登记,即使登记的出租房屋,对承租人的登记也不够全面、规范,有些只登记了姓名,没有登记身份证号和地址;对房东缺乏有效的管理,没有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三是技防投入严重不足。在社区街道、居民区的重要路段、重点部位、部分网吧、废旧物品收购点、宾馆等无力安装监控设施。四是特种行业、网吧等公复场所的管理难以到位。网吧、宾馆、酒吧等一些娱乐场所是违法犯罪的多发地,但其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形不成打击的合力。

(五)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法的正确实施。从调查情况看,我区现有警力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特别是基层一线派出所,既要承担正常的警务工作,又要做好基础信息采集、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非警务工作,致使警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一线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另外,我区两分局经费等保障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装备不齐,缺乏必要的警用强制、防护装备,不利于应付突发性事件;开发区公安分局及基层办案单位只能临时租用企业用房和民房,以解决办公用房问题。为了维护正常办公和改善办公条件,有些执法单位对查办一些能带来经济收入的案件积极性较高;有的应当罚款并处拘留的而仅作出罚款处理,影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正确实施。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一部法律,也是一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要充分认识正确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性,要把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五五”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普及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公安机关以及执法民警要深刻领会本法的内涵,学好、用好本法,为我区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即增强证据意识,防止取证不及时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期限意识,杜绝超时办案;增强程序意识,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增强人权意识,切实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在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前,要根据**的具体情况,统一、规范确定“情节严重”、“情节轻微”、“赌资较大”等标准,努力减少执法的个体差异性;要严格对“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准确理解立法本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增强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职能,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治安案件,加大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和民爆物品管理,全面清除治安安全隐患;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重点打击盗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网吧、学校周边环境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查处促稳定。同时,要以巩固和深化“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警务室建设,使民警真正深入社区,和村(居)治调组织一起做好外来人口、纠纷调解、排忧解难等工作。加大技防投入,在城区主要街道、居民区出入口、商店内外、单位办公场所安装高清晰监控装置。加强人防措施,不断探索完善警民联防制度和义务治安防范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安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治安管理处罚法是预防减小和遏制犯罪的法律屏障,是公安机关最常用、最适用、最有用、最管用的一部法律,它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办案手段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促进公安机关的素质与现代法治要求接轨,就必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坚持执法为民宗旨,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办案程序。既要防止怕违规不作为,又要防止简单化乱作为,不断提高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努力提高公安干警应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处置混乱局面控制驾驭能力,调处复杂纠纷的判断决断能力。

(五)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安民警执法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一是要扩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条例相比,处罚的种类从73种增加到五大类238种,但仍有一些有一定危害性又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没有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如使用假币、倒卖文物、侵占等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又无法处置。而在实践中,这些使用假币等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又经常发生。二是应尽快制定出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办法。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赌资较大”等没有作具体规定,导致办案民警在具体执法中难以操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调研,尽早制定《浙江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法》,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赌资较大”等作出明确规定。

(六)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为全面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社会治安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状况调研报告 篇2

一、调研目的

本文立足了解天津地区以第三方物流为主的物流业发展现状, 熟悉物流企业和非物流企业人才供求状况;分析企业基本物流岗位的设置、物流岗位的工作职责, 归纳物流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要求和基本素质的要求。通过调研发现, 现行高职院校物流课程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完善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使院校培养和企业需求形成有效对接。

二、调研对象和方法

为了保证调研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调研采取多种方法, 主要有:

1. 重点企业调研法:选取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进行详细深入调研, 走访克运国际物流集团、顺丰速运天津有限公司、华润万家超市天津部分超市等。

2. 网络调研:通过人才招聘网站搜索物流岗位及岗位素质技能资料。

3. 行业企业网站、兄弟院校网站及政府相关网站进行资料搜集。

4. 毕业生就业跟踪:跟踪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三、调研结果分析

1. 物流管理发展现状与前景

(1) 物流管理发展前景广阔

(1) 国家层面2009年, 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指出物流业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制定实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不仅是促进物流业自身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的需要, 也是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与发展、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的需要, 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 地方政府层面天津市政府出台的系列文件:《天津市现代物流发展纲要》 (2001年) 、《天津市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综合政策意见》 (2003年)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年) 》 (2006年) , 加快发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努力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2007年天津市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 (5018亿元) 的8.8%, 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 (2100亿元) 的21%。《天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 2015年天津物流业增加值将达到1900亿元以上, 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

(3) 企业层面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物流管理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物流管理人员进入公司的高级决策层;第三方物流公司兴起, 国外快递公司巨头进入国内。滨海新区综合配套试验区的批准, 吸引大批外资和国内知名企业进驻, 带动物流大发展。

(2) 物流管理发展现状堪忧

(1) 我国物流的发展从改革开放后才起步, 2001年以后才走上发展的快车道, 到目前不过8年, 在理念、实际运作、设施设备、资金、人才等方面面临发展瓶颈。

(2) 规模物流企业较少, 大多数是中小物流企业, 物流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不高;非物流企业对物流管理认识不到位, 物流职能由生产销售等部门执行。到2008年10月, 天津市共有物流及相关企业16141家, 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3696家, 占总数的23%。振华物流、德利得物流、宝运物流、安达集团、天津港散货物流、物流货运中心、中邮物流等七家企业入选全国物流百强。

(3) 物流人才严重匮乏, 物流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不高, 物流从业人员往往身兼数职, 没有物流管理专业的学历教育, 中高层次的物流管理人员更是缺乏。物流管理专业设置几经波折于2001年开始招生, 截止2007年, 天津市共有19所普通高校与职业学校设置物流相关专业, 初步形成了从专科到博士研究生的物流学历教育体系。2006年我市大专院校物流专业的毕业生2704人;2007年为3913人。天津市物流人才严重短缺的局面有所缓解。

2. 物流管理专业人员需求分析

(1) 未来物流人才需求预测

随着国家物流产业调整和振兴政策、天津未来城市规划的出台和滨海新区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批准, 天津市现代物流业面临空前的发展机会。2008年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物流货运中心等12个重点物流项目。发展专业物流公司, 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全国物流百强行列。可以预见, 未来天津市物流产业的发展将成为天津市经济高速增长的主导产业之一, 同时也造就了高职物流管理专业的发展契机, 未来对于物流管理专业人才需求量将是巨大的。

(2) 当前物流人员岗位需求和所在企业性质

(1) 从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 尽管天津市物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但与之不相称的是物流管理专业人才的严重匮乏, 已成为天津市物流发展的瓶颈。天津市1.6万多家物流及相关企业中专门从事物流工作的人员大约占员工总数的五分之一, 51%物流企业中技术员工的比例在20%以下。有90%的企业表示迫切需要物流人才, 需求最为迫切的是中高级物流管理人才, 而需要基层物流操作人员的物流企业仅占6.06%。

(2) 不同企业对于物流岗位的设置是不同的, 岗位名称也花样百出, 有的员工身兼数职, 有的则做的是物流工作而岗位名称和物流无关。总的来说, 物流企业需求岗位数量比较多的依次是:业务员 (货代) 、库管员、物流操作、客服、物流文员、采购员、理货员 (包装员) 、物流信息管理员等。

(3) 物流岗位分布于各类企业中, 除物流企业外, 分布在生产、商业、IT、政府机关等组织或单位。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大型零售、批发企业是物流人才需求最多的地方。

(3) 物流对物流人才的素质和能力要求

通过对30家企业 (包括物流企业和非物流企业) 网络招聘分析, 我们得出以下结果:

(1) 对学历的要求23.3%的企业要求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的学历, 56.7%的企业要求具备专科 (高职) 以上的学历, 20.5%的企业要求具备本科以上的学历。

(2) 对能力素质的要求几乎近80%的企业要求求职者有工作经验或有经验者优先。

a) 60%的企业要求求职者有团队合作精神、良好沟通技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b) 近50%的企业要求求职者计算机操作熟练或会操作相关软件。

c) 有7家企业提到了叉车证或驾驶证。

d) 有6家企业提到了良好英语技能 (口语、写作) 。

e) 有4家企业提到职业资格证书, 报关员证出现3次。

3. 物流管理专业人才供给分析

天津各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招生较多的有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等。综合近年来天津市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就业情况, 几乎所有院校的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率都在90﹪以上, 2010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国际物流系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98.69%, 有用工证明的就业率达到96.07%。其中物流专业共186人,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8.92%, 有用工证明的就业率达到97.31%;报关专业共272人,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8.53%, 有用工证明的就业率达到95.22%。

但是各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对口就业率比较低, 平均不足60%。高职院校物流管理学生就业最多的物流企业为货运代理、商贸物流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过对部分往届毕业学生的调研发现, 学生就业后1年之内有近1/3学生跳槽, 未来职业方向不固定, 对物流职业生涯感到困惑。

四、对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1. 明确专业定位、突出专业特色, 整合专业资源, 加大宣传力度, 保持招生规模, 与企业实施订单培养或针对物流细分市场培养学生在某些行业中的具体应用。

2. 加大学生基本素质和通用能力的培养, 加强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 在所有课程中贯彻沟通、团队、责任意识、吃苦耐劳精神, 加大英语口语会话能力。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认识, 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 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创造优良育人的人文学习环境。

3. 添加物流相关实训设施设备, 让学生能够真正动手操作, 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开拓校外实训基地, 尽可能在学生毕业之前为其创造工作经验。以订单培养为契机, 增加学生就业专业对口率。让学生拿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证书, 有可能的话让学生考取叉车操作证书。

4. 加强对专业教师的培训、派遣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或调研, 加强和行业协会及行业企业的联系, 加强和兄弟院校的交流和资源共享 (例如交通职业学院和滨海职业学院实训设施设备、组织物流技能大赛等) 。

参考文献

[1].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建设方案》, 天津职业大学, 2009年

[2].天津市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建设方案》,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010年

[3].王玲, 李克娜, 龙永芳, 天津物流市场问卷调查报告—供给篇, 【J】《港口经济》2005年第05期

[4].王玲, 李克娜, 龙永芳, 天津物流市场问卷调查报告—需给篇, 【J】《港口经济》2005年第06期

[5].天津泰达人才网, http://www.tedahr.com

城区行政管理体制状况调研报告 篇3

城区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城区管理的机构及其职能体制、领导体制、城区街道的层级管理体制等,其核心是各机构间的职、权、责的配置问题。本调研组通过对我区城区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调研,试图摸清xx城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总结出其运行的特点,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xx城区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一)xx城区行政管理体制概况

xx城区源于原江北县城两路镇。到2008年6月止,xx城区(北部新区除外,下同)主要包括双凤桥、双龙湖、回兴、龙溪、龙山、龙塔6个街道、44个社区居委会。在空间管理上与街道平行的还有空港工业园区、xx市现代农业开发园区、两路工业园区、空港新城等4个开发管委会。xx城区管理实行在区政府领导下的“条块结合”管理模式。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对城区管理行使单项管理职能,开发园区通过土地征用在街道内部分区域实施开发建设及相关行政管理职能,街道对城区管理履行综合性职能,社区居委会履行居民自治职能。我区现行的城区行政管理体制,总体还是适应xx城区发展需要的。

(二)城区行政职能管理机构

1、市、区级职能部门。目前,xx区具有城区管理职能的部门分市政府直属和区政府直属两大类,按其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分工,又大致有11个小类。第一类是城区规划和建设部门。包括区规划分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国土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主要对城区发展规划、建设和土地资源利用实施行政管理。第二类是城区市政环卫部门,即区市政委,主要对城区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综合执法履行管理职能。第三类是城区生态环保部门,包括区园林绿化局、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第四类是城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有区交通管理委员会、区交警支队,主要对城区公交客运、运输、交通秩序进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第五类是城区经济发展管理部门,包括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委、区外经委、区中小企业局,主要承担城区产业发展的规划管理和服务职能。第六类是城区社会事业管理部门,包括区教委、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主要对城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第七类是城区民生管理部门,包括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主要履行城区居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供给等民生民利的管理服务职能。第八类是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包括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信访办,主要负责城区治安稳定、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第九类是城区人口与计生管理部门,包括区计生委、8个城区派出所,主要负责城区人口流动管理与人口生育管理。第十类是市场管理部门,包括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主要对有形商品市场进行行政管理。第十一类是其它管理部门,包括区行管办(含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城区内的7个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城区居民和法人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

2、城区开发建设机构。城区开发建设机构始于1984年底的龙溪开发。开发建设机构根据城区开发建设的需要设立、变更和撤消,是区政府直属的“一级开发、滚动发展、独立核算、自求平衡”的特殊经济开发实体。目前,开发建设机构有空港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两路工业园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各开发建设机构在规划建设区域内,全面行使城区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能。

3、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属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但实际上已履行了基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与管理全面负责。

4、社区居委会。城区6个街道的社区居委会共有44个。社区居委会是城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行使本社区由居民自治的议事、决策、协调、服务和监督等职能。

(三)xx城区行政管理的主要特点

1、纵向三级管理。xx城区行政管理呈三条纵线的三级管理结构体制。第一条是“一个政府三级管理”的综合行政管理纵线。即一个区政府、6个城市街道办事处、44个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履行自己的城市管理职责,形成三级城区综合行政管理纵线。第二条是“一个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专门行业管理纵线。即一个区政府、50余个区级专门职能管理部门及其下设各街道办的站所,三级专业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形成三级城市专门职能管理纵线。第三条是“市级多个行政主管部门三级延伸管理”的城区专门职能管理纵线。即市政府专业管理职能部门(如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总队等)、市政府专业管理职能部门驻xx的分支机构(如xx区国土分局、xx区地税分局、xx区公安分局、交警xx支队等)及其下设各街道的站所,职能三级延伸。“三级纵向管理”形成了“市区共治、条块合管”的城区管理体制。

2、横向块块负责。从横向看,xx城区行政管理空间按街道、开发建设机构辖区切块,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机构在各自的“领地”里按其职能实施行政管理。在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有为开发机构提供征地拆迁、社会稳定等工作服务的责任。按照“属地原则”,街道办事处和开发机构对辖区内城区管理,应当负起全面责任。

3、纵横条条主导。城区行政管理,市、区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握有“人、事、财”权,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均处于支配地位,理直气壮地通过上收机构和人员,下放事权和责任,使块块服从其“领导”。街道和开发机构面对法律地位的缺失,仍然以主人翁的姿态对“条条”进行“协调”,以“责任人”的身份承担起“条条”应当尽的义务和责任。这是xx城区管理体制的实质特点。

二、城区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行政管理职责不够细化,落实到位有一定难度

xx城区管理中“市区共治,条块合管”这一体制特色,在实践中暴露出不少弊端。问题的症结主要是市政府对xx城区管理的职权与责任,职责虽然明确,但是落实到位仍然存在差距;区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开发机构管理城区的职权与责任;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开发机构、社区居委会在城区管理中的权责也需进一步界定。在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职权与责任关系方面,如城区湖库管理、住宅装修、油烟排放等等,存在共管又不管或难管的领域,解决问题时执行到位有困难。在“条块结合”的结合部,工作责任细化不够。由于城区行政管理职责的划分不够精细和准确,互为前置条件,上级代替下级,块块条条推诿扯皮,无所适从的现象就难免随时发生。

(二)条条之间缺乏统筹协调

在我区,市、区主管部门之间还存在纵向职能独立、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现象,说起来齐抓共管,做起来扯皮推诿,使城市整体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如双龙湖公园的建设管理问题,公园建设由区城建委负责,园林绿化由区园林局负责,水面管理由区农机水利局负责,水体污染监测由区环保局负责,污染物排放设施及各种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管理由区市政委负责。而区环保局一旦监测到污水水质超标,究竟由谁来牵头处理?环境监测排污费的收取由区环保部门负责,而城市排污基础设施却属于市政部门管理,超标污水会对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造成严重损坏,这就形成了“收费的无力管理”、“管理的无权收费”的现象。公园排污设施建设又由市政部门立项,建委负责建设,互相牵制。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交通执法与交警执法、工商执法与药品食品监督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文化市场执法等多个方面。有些事情好像多部门谁都可以管,但谁牵头就谁组织,谁就要出钱、出人、出车、出力,部门经费又是财政包干使用,结果谁也不愿牵头,谁都不愿管。

(三)条块管理权责不对称

“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这是城区行政管理中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开发机构关系的现实写照。条条管理点多面广,鞭长莫及,不得不依靠块块发挥作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理念,我区把城区行政管理的大部份责任放到了街道和开发机构,有的甚至放到了社区居委会,但是,管理权限和管理经费却没有随之下放。有权的不管事,管事的没有权,有钱的不管事,管事的没有钱,让街道、开发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感到十分无奈。

(四)行政管理手段单一

在城区管理的运作中,目前我区的行政管理手段还比较单一。各相关职能部门比较习性于依靠行政命令、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行政手段来进行管理,缺少更加灵活、更加优惠的产业政策,缺少市场化运作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出市场的调控功能。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将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的职能集于一身,缺少科学的监督控制机制,这样就很难确保以公众利益为主的政府目标的实现,从而导致许多本来应该通过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市民群众自己来解决的问题,仍然由政府出面包揽,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集中到了政府。比如在环卫作业、绿化养护或其他管护作业方面,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实行企业化运作、社会化服务,导致其服务能力和利用率较低。

(五)行政管理信息公开不够

现代城市管理必须坚持信息及时公开。公开城区管理信息,是城区政府的法定责任,也是依靠社会组织和市民有效参与城区管理和监督的前提。目前,我区在xx广场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对城区管理信息公开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从今年上半年发生的松树桥中学女生死亡事件处理等问题看,行政管理信息公开仍是政府一大软肋。

三、加强城区行政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理清城区行政管理职能

城区行政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政事(政企、政社)分开、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管理精细的原则,及时清理和界定各个管理机构的职能。一是应明确界定xx市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街道和园区三个层面的城区管理职能,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用法律或政策形式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具体事权和责任,防止任何层级盲目运用行政资源进行非科学决策而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二是按照“大部门体制”改革精神,及时调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建议区政府设立xx区城区工作管理委员会,加强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把相应职能部门合并。城区工业经济部门、商业经济部门、农业经济部门等等,可以分别逐步合并。城区湖库管理、市场管理、执法管理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的重点事项,建议归并给一个最能履行其职能的部门统一管理。三是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把可以交给中介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各种自治组织去做的事项,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并及时精简这一部分职能。

(二)加大简政扩权力度

加强xx城区行政管理,必须在市、区两个层面的简政扩权上下功夫。一是要积极向xx市人民政府反映和请示,把有利于xx城区管理的工商、税务、国土、质监、药监等市级分字号部门下放给区县管理。二是区政府要主动向街道放权,进一步增强街道办事处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将区级部门在街道设置的站所队下放街道管理;将街道中小学归还街道管理;加大向街道进行行政审批委托和行政执法委托力度,从而彻底改变街道办事处是各个职能部门的“突击队”、“保洁队”、“群众工作队”的形象,确保街道在城区管理中真正肩负起属地管理的责任。建议成立街道城管综合执法队。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部分执法权转移或委托给街道城管综合执法队,减少区级部门执法队伍人数,充实街道执法队伍。区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行使专业执法权,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队行使简易执法或程序执法权,部门专业执法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街道的执法工作,即对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园林绿化违法行为、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无照经营行为、损坏或侵占道路桥梁违法行为等进行简易查处,填补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执法管理空白。

(三)强化街道对城区建设工作的参与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街道参与城市规划制度。街道要与规划部门协调配合,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对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最大限度地从规划上完善现代城市的功能,从规划上提升xx大都市的形象,从规划上提升xx大城市的文化品味,从规划上体现出城市文明的意识和需求;要参与拟定城区开发建设计划,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应有全面的了解和建议,尤其对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重点建筑等应有建议权。二是建立开发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的协调工作机制。我区城区开发建设主要由开发机构实施,建成后把城市管理权又移交给区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城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可建立开发建设以开发机构为主,社会事务管理交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的管理体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点是为开发建设服务,应建立长期的开发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经常性沟通、交流、协作、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四)切实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一是要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在城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将社区居委会的阵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由开发建设机构建设并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使用。要理顺社区居委会管理体制,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社区工作,切实防止社区居委会过度行政化倾向。尤其要防止区级主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将职责内工作任务下交给社区居委会,并加以检查考核的作法。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引导社区居委会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业”上探索创新,发挥社区联系居民的纽带作用,把老百姓的矛盾解决在社区,构建和谐社区,努力夯实xx城区管理的组织基础、社会基础和工作基础。二是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的氛围。强化社区志愿者组织建设,建立志愿者注册、档案、常规服务、活动计划、培训等一系列制度,稳定和壮大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参与社区居委会建设和管理的作用,共同为社区居委会建设贡献力量。三是要加强物管公司的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的培育,切实发挥其在居民小区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引入市场机制

要与市场经济充分衔接,发挥市场的调控功能,提高城区管理中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水平。比如城区绿化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就是做好规划、提出要求和标准,然后进行指导、验收、监督,而具体的绿化工程和管理工作则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定建设及管理单位。城市清扫保洁工作也可不再由市政委一包到底,完全可以下放街道社区,通过市场招投标,交由专门的保洁公司来打理。

(六)依法实现信息公开

对城区教育、水电气供应、环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交通、市政设施的改造、新城规划建设等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信息时,要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区政府要强化监督和保障信息公开的措施,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区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对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重视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物业管理状况调查报告 篇4

一、我镇小区楼盘及物业管理现状

我镇目前成型的小区共有12个,包括2个高层小区(光亮·阳光佳苑、巨鑫雅苑)、1个集资房小区(祥瑞花园)、9个商品房小区,分属7个开发单位;共有已售、待售住房近4000套(幢)。

我镇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2005年开始起步,经过10年的探索发展,物业管理逐步深入民心。通过实施物业管理,居民的居住环境变得更加整洁,城市形象也得到了较大改观。物业管理已成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但由于受管理权限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我镇的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较为复杂,总的来看,我镇业管理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是旧小区传统旧体制的物业管理模式。由于这类小区修建当初开发商没有与正式物管公司签订合约,只是制定物管工作人员,必定会造成物管人员的消极怠工,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再加上这些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意识比较薄弱,物业交费率很低,规范化的物业管理难度较大,基本上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模式,只是形式上的请1-2个人即当保安,又做清洁。如:春夏秋冬四院等住宅小区,在进行物业管理时,只能实行基本服务(如简单的保洁和维修等项目)和低收费。05年后修建的12个小区中,到目前为止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只有祥瑞花园1个小区。二是新建商品住宅小区较规范的物业管理模式。新建的住宅小区由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较好,没有城市街道穿过,相对独立集中,再加上前期物业开展较好,收费水平和收费率也较高,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基本能够维持正常。如光亮·阳光佳苑(重庆光亮禾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巨鑫雅苑(重庆和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住宅小区。但另一方面,这些由开发企业建设的住宅小区为新建小区,接房率70%左右,但有的老百姓买房不光为了住,也有作为投资的,所以入住率只有40%左右,虽然说空关房按规定连续六 个月无人居住可按70%收取物管费,但由于与业主联系不上,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难度较大。物管公司虽然也试图通过发文书通知、打电话通知、请人转告等形式催缴,但绝大部分业主根本不予理睬,普遍抱有“我不住就可以不交管理服务费”的错误思想,致使这些新建小区的物管收费率非常低,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二、小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情况

为了使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镇得小区得到有效宣传,使物业企业成为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主体,我镇采取以点带面,利用国庆、中秋及普法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横幅、报纸、宣传单,由政府牵头、物业公司联合举办“构建和谐小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物业服务知识竞赛活动、物业服务进百家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近一年来,发送宣传资料近1.5万份,举办了以“ 构建和谐小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首届物业服务知识竞赛,通过开展这些宣传活动,对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落实物管法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情况

我镇小区起步较晚,12个小区只有祥瑞花园小区由业主投票,组成了业主委员会,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财务1人,委员5个,基本上每1-2年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共同探讨本小区物业管理情况;2个高层小区(阳光佳苑、巨鑫雅苑)于2014年8月份交房,目前入住的业主还没有达到80%,所以还没有形成业主委员会,不过正在前期的筹备当中;起于小区都没有业主委员会。

四、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数量及经营情况

目前,我镇共有2家正规物业管理公司,分别是重庆光亮禾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光亮·阳光佳苑小区)和重庆和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 2 责巨鑫雅苑小区),其中禾顺物业管理公司是重庆光亮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司财政能得到保障,但因目前小区入住率不足80%,加上小区有17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和宜物业公司是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的合同,同样由于入住率不足80%,加上小区6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

五、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目前2个高层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已经进入正规化,能保障好小区内的清洁卫生、庭院看护等,基本能协调好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能提供一个较好的小区生活环境。

六、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取及管理使用情况

目前我镇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祥瑞花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统一收取,交业主委员会财政保管,支付保安和清洁的工资,物管费用和工资基本持平;2个高层小区由物业管理同意按重庆市物业局的价格统一收取,交到公司财政,公司财政再同意支付员工工资和其他维修费用等,现在是一个入不敷出的情况;剩下的小区物业费用由社区工作人员收取(基本收不全),用于支付小区保安、清洁工的工资,同样也是基本持平。

七、我镇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比较混乱。

全镇12个小区中,只有祥瑞花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2个高层小区为新建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剩下的9个小区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是因为此类小区自2005年建成以后,小区开始引进物业管理模式,由开发商制定物业管理人员来管理物业,但由于物业管理人员自身素养的偏低,是的无关于业主的矛盾纠纷越来越严重,对提供的服务越来越不满意,最终开发商撤下所有的物业管理人员,由业主自行管理。目前9个小区基本上都是由业主选1-2个人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即为小区的清洁工,又为小区的保安,只负责小区的清洁卫生、看家护院,对小区的民事纠纷、工程维修基本都交给社区或者镇政府,增加了社区的工作量,反过来问题没有解决好,业主还不满意。业主意识较差,物业管理得不到群众支持。

2、部分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难。

12个小区,除了2个高层电梯小区物业费收取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外,其余10个小区物业费基本上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100平方以上收取300元每年,不足100平方的收取280元每年。由于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管费,也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自身市民意识不强,“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比较死板,比如说有的小区业主开始交了物管费,但是由于某些业主没有交导致心里不平衡,或者说自己过分要求得到更多的服务而没有提供,继而开始不交物管费;有的是口头说交,但没有实际行动。

征收的物管费用,有物管公司的直接上交物管公司,物管人员的工资统一由物管公司发放,2个高层小区目前的经营情况基本上都是公司要倒贴,像阳光佳苑,17个物业管理人员每年的工资发放达到30多万,而物管费全额收取才有24万多,资金缺口近8、9万元,其他如小区内水电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也由物管公司缴纳。没有正式物管公司的,像祥瑞花园小区有业主委员会,费用由委员会统一支付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剩余的作为小区内的维修费用;其他小区的物管费,能收上来的交由社区管理,然后按时给保安或者清洁工发放工资,有的小区也会楚翔缴纳的物管费用不够支付保安或者清洁工工资的现象,导致小区无物管。

3、集资房小区成政府包袱。

某些小区(如祥瑞花园小区)开始修建的时候为集资房,业主没有购 买大修基金,目前房屋因工程质量问题,外墙脱落、房屋漏水、消防管道破损等修葺的资金没有着落,实际上成了政府的包袱。

4、规划超前性不够,车位配备普遍不足。

由于开发时间较早,规划超前性不够,业主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私家车的人员越来越多,导致镇内大部分小区车位配备不足。12个小区除了2个高层电梯小区有自己的地下停车位,其余十个小区都没有统一的小区车位,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甚至有的车子停到了小区周边的公路上,增加了城市管理的任务。

八、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业主市民意识不强,业委会难成立。

业主自身市民意识不强,是各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部分农民“洗脚上田”,在掘到“第一桶金”后在镇里的小区置业,变成了“业主”。但其固有的一些小农意识并没有因为成为“业主”而被抛却,比如擅改房屋结构、私拉乱接电线、乱养猫狗宠物等;对物业管理则爱理不理,一不高兴就拖欠物业管理费,或到管理处大吵大闹,严重的就堵塞小区门口。“物业是服务,花钱买服务”的共识还没有成熟或者理解得比较死板。但这些业主却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与物业管理公司平等沟通的意识。

2、历史遗留问题未有效解决,多方矛盾纠缠不清。

许多小区当时开发商出售房屋的时候并没有要求购房者购买大修基金,现在开发商房子修好之后,指定的物业管理人员也没有继续做下去,业主选定的保安兼清洁工又只负责小区的清洁卫生、看家护院,对小区内的工程方面的问题,开发商拿已过保修期的借口来搪塞,不予修补;没有大修基金,像外墙脱落,外墙漏水等现象业主也很难自行筹集资金进行修 补,寻求政府的帮助,政府也只能从中磋商,必然导致纠纷越来越深,矛盾越积越多。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由谁出尚难确定,形成潜在的纠纷起因。

九、物业管理服务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引导和监督,推动组建业主委员会。

针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我镇国土部门积极协调区房管部门加强对广大业主的引导,推动全镇符合条件的小区楼盘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形成业主共识,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利益。

2、加强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收支和公共收益分配审核、监管。

国家、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都规定了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的收支管理办法,以及公共收益的分配原则。待组建业主委员会后,应加强对这些收支的审核、监管。条件成熟的,可以借鉴全镇现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尝试引进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分配。

3、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由镇政府出台对全镇小区停车问题的改善方案,一方面明确新开发楼盘要科学规划,车位配置要适度超前;另一方面规划在楼盘集中区的适当位置建设公共停车场,以市场化手段解决停车难问题;第三,加强管理,禁止路边乱停乱放,维护市容整洁,确保车辆存放安全。

4、加强宣传,提高业主市民意识。

居住在现代化的小区楼盘中,业主就成为了现代城镇中的一员。业主不但要从身份上实现从农民向居民的转变,而且要实现从“小农意识”向“市民意识”的提升。这里的市民意识包括:积极推行代管制,即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进行管理,实现主业民主权利;积极提升社区意识,即对异质人口聚居的城市新社区和对所居住城市的认同、期盼及参与意识;积极培养公共意识,即对社区公共空间和场所秩序、安全的认同、维护意识;努力增强法制意识,即依法处理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及其他业主的关系,不采取违法手段以求合法诉求的实现。

治安管理处罚法状况调研报告 篇5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不明确。就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它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什么,不仅是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不清楚,就连公司的总经理或董事长也不清楚,更不能把财务基本目标、财务战略或策略、财务政策与制度、财务方法与措施、绩效评价标准等有关各方面的关系合乎逻辑地联系起来。由于中小民营企业脱胎于家族制企业,他们的脑海中只有利润最大化的概念,从而限制了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

(二)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没有摆正。财务管理完全服从于企业管理的决策,在企业管理中处于从属地位,便显得无能为力。

(三)财务管理人员缺乏战略眼光。从目前的民营企业来看,企业的总经理或董事长大多数是从以前的家族制企业的业主发展过来的,不仅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而且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因此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和定量分析,导致企业的决策随意化和个人化,从而没能把财务管理放在企业战略的系统中来进行考虑。

(四)企业负责人对财务管理认识不到位。民营企业大多数属于家族制企业,即使那些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公司的企业,由于沿用原有的产权理论,该产权理论和制度仍然维护“业主产权论”,忽视了人力资本对公司发展的重大作用,因此加剧了股东、经营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民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企业财务管理应以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作为主要目标。有了明确的目标,企业才能制定规范的财务政策和制度,才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评价标准,以确保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在转变财务管理观念的前提下,把注意力集中到实施战略财务管理上。目前,好多民营企业中的财务部门人员是由企业主的家属或亲戚组成的,他们疏于更新知识,财务管理的职能发挥很有限。因此,民营企业要积极吸纳外部优秀的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向财务人员灌输现代财务战略管理理论。而财务战略则强调联系的观点,注重财务管理与环境,战略和其他职能领域的相互作用,从而有助于全方位发挥财务的管理作用,为企业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状况调研报告 篇6

一、中小企业数量众多, 有力推动鄂州经济的快速增长

为了促进鄂州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鄂州市政府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保障, 并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支持体系。2006年~2010年, 鄂州平均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发展。此外, 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综合素质, 鄂州市政府实施中小企业扶持工程, 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主, 兼顾对创业者、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同时, 开通了鄂州企业网, 为近100户企业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了7个市级创业基地, 为创业者提供厂房、信息、咨询以及融资担保等服务;初步建立了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各商业银行从中优选了20多个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在鄂州市各项优惠政策带动下, 截至2010年, 鄂州中小企业共有5895个, 占鄂州市企业总数的90.1%, 中小企业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全市GDP45%左右, 同时上缴税款占地方财政收入40%以上, 为社会提供了70%的城镇就业机会。此外鄂州50%以上专利、70%以上技术创新, 以及75%以上产品开发均由中小企业完成。截至2010年, 鄂州中小工业企业中, 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5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26.3%,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 实现利税29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38.2%, 其中利润22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36.27%, 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56.5%。中小企业出口总值0.7亿元, 占全市出口总值71.3%, 成为我市出口创汇主要力量。

二、依托资源优势, 发展特色产业

鄂州的各种自然资源较为丰富, 因此, 鄂州的中小企业围绕自身的资源优势, 抢占市场先机, 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立足煤炭资源优势。鄂州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 现已探明累计煤炭资源储量4204万吨, 保有煤炭资源储量55.9万吨。特别是汀祖煤炭资源在总量、丰度、质量、开发条件等方面均可以与全省几大富煤地区相媲美。因此, 鄂州立足本地, 发展了一批煤炭、碳素、焦化等企业。二是立足于产品传统优势, 拓宽新领域。鄂州市中小企业的产品由传统的钢材、水泥、机械等有限领域, 逐步拓展到新兴建材、精密模具、电子信息、食品、泵业等60多个品种、500多个系列, 产品结构优化, 组合互补效应已经形成, 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已经实现质的跨跃。三是立足于梁子湖区的农业优势, 发展了一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截至2010年, 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6家, 增长31%, 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8亿元, 同比增长15%,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了35%以上, 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化组织发展到32个, 比上年增长

19%。

现在, 鄂州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定位为规模化、科技化、集团化、全球化, 其中, 以燕矶金刚石最为明显, 其品牌已成为中国金刚石产业第一品牌, 成为中国销量最大的金刚石工具产品, 入选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金刚石工具品牌。

三、企业国际化发展程度不高, 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

根据英国巴斯大学工商管理学专家盖斯顿博士针对鄂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现状调查显示, 鄂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程度不高, 这主要表现在资金筹措、企业经营业绩方面与西方国家差距较大。在资金筹措方面, 鄂州企业的资金55%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 高于西方国家平均30%的比例。在企业经营业绩方面, 鄂州40%以上企业利润在下降或维持现状, 远高于西方国家平均5%的比例;60%左右企业利润在增加, 低于西方国家平均95%的比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状况调研报告 篇7

面对突发事件的挑战,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掌握我县应急管理资源状况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我办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工作现状

(一)应急预案基本完善。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共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xxx余件次,县政府在xxxx年组织修订了xx县总体应急预案x个,县专项应急预案xx个,各镇办、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xx个。形成了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为应对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预警能力有效提升。

进一步完善了县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了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在主汛期和森林防火期来临之前,及时排查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尾矿库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重点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大大提升了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

(三)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建立了县、镇(办)政府联动应急值班网络,严格执行xx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领导指示传达及时。近年来,先后成功处置了xx镇中心校部分学生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事件、多起农民工讨薪等应急事件xx余起,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降低了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联动机制初步形成。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县上成立了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部门、镇办积极开展救助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县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森林火灾、防汛抢险、地质灾害紧急撤离避险、学校火灾事故、消防演练及器材展示、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等实战演练活动xx余场(次)。

(五)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县先后创建了x个“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xx县城区第三幼儿园)和x个“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xx县城区第三小学、xx县公安消防大队、xx县xx街道办事处)。xx街办正在申报省级应急示范点,目前各项创建任务已完成并通过初验。

二、存在问题

(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全县应急管理“一案三制”的工作格局虽已基本形成,但九个镇办和相关应急部门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某些镇办没有日常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有的部门还未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全县应急联动响应机制不够灵活,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有的部门之间联动运行不充分,还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二)演练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这些年全县各种应急演练也搞过很多次,但许多演练都只限于日常容易见到的普通突发事件,对一些无法预知的和复杂的突发事件没有演练到,从而影响了现实中事件的处置效率;有的演练只注重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救援工作,忽视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演练,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协作没有做到无缝对接。

(三)救援能力急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分布在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森林防火等少数部门或企业,既没有形成完整的应对和防范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除了救援力量薄弱外,救援能力也不够专业,大部分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应急救援技能不足,不能满足复杂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需要。同时,整体救援装备水平不高,特别是矿山救援、消防救援、危化品处置等需要的特种设备和装备不足,不能很好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四)应急值守再需进一步强化。

个别单位对应急值守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值班安排不合理、请销假手续不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等现象。有的单位值班人员不在岗、电话无人接听,严重影响了信息的上传下达,阻碍了政令畅通。有的单位,主要领导请假不履行手续,说走就走,有的领导虽然履行了请假手续,却逾期不归,严重影响了整个单位的整体风气。有的单位缺乏敏锐意识,有时存在将一些自认为达不到上报标准的突发事件不进行上报的情况。有的事件虽然上报了,但往往只注重现场处置,忽视随同报告,影响了突发事件信息的时效性。

(五)隐患排查仍需进一步深入。

一些干部认为突发事件无法预知,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就行了,因此降低了对安全隐患排查的标准和要求,使得排查工作走了形式,未达到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问题的目的。例如xxxx年发生的我县xx镇中心校部分学生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事件,当时有xx名学生疑似有发热症状,县政府及时、准确、果断作出响应,才将事件的损害度降到最低。若平时隐患排查做得好、做的经常、做的细致,及时发现自备水源遭污染,及时更换水箱、水源,该事件是完全能避免的。由此可见,平时隐患的排查很重要,切不能忽视。

三、措施建议

(一)建体制,提供环境保障。

结合县上实际,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任务。县应急办要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综合协调本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预、救”四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各成员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应急工作,负责上报应急信息、参与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突发事件的演练;各镇办也要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镇办的应急值守和各种应急事件的处理和上报,为本辖区的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二)建队伍,提供人员保障。

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由重点领域专家学者或实践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参谋、智囊作用,提高应急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要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的高素质救援队伍,加强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卫生与食品安全等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要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和管理。要加强应急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应急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送的流程和规定,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高效快捷,为处置突发事件赢得时间。

(三)重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完善各级应急预案,为应急演练提供依据。按照国家提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要求,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并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论证,不断加以完善,为下一步的应急演练提供指导。其次要提升演练质量,为完善各级预案搭建桥梁。加强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研究,掌握特点和规律,做到演练思想贴近实战,演练场景贴近实地,切实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对应急预案演练所需的物资、设备、人力、技术等方面资源合理整合,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并结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的经验及时完善对应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预案和演练的深度融合。

(四)强值守,筑牢安全屏障。

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值班工作的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领导在岗带班、值守人员xx小时在岗值班,杜绝脱岗、漏岗和顶岗等现象发生。要认真做好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报备工作,严禁不报备、漏报备、迟报备等问题发生。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敏锐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较大突发事件信息x小时内报告,敏感事件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即发即报。对要求核实的信息,要在xx分钟内电话报告核实情况,必要时书面报告。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 篇8

第一部分、该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

1、提高了法律的层级。根据我国立法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见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而且由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基本法,虽然仅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地位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有利于执法,也体现了我国对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视。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将加大治安管理的力度。

2、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执法上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内容。在该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或立法宗旨方面,明确表明该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在治安处罚方面,首先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其次对治安处罚的种类和适用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最后,该法以专章的形式,严格规定处罚程序,制定执行监督机制,从而有效限制公权力的行使,为私权利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体现了法制的统一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衔接,增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性,便于操作执行。

第二部分、对法律条文做以下具体分析

1、总则部分,共计9个条文;分别从该法的立法目的、处罚的对象、适用的效力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处罚程序、原则、主管部门以及治安处罚与其他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等方

面作出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是有关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安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处罚的对象,包括四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在本法第三章对这四类行为作出详细的规定。

第三条、明确处罚程序,并以在本法第四章以专章的形式予以规定。

第四条、效力范围,不仅包括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而且适用于根据国际法确定的拟制地域,即悬挂我国旗帜的船舶和航空器。

第五条、适用原则的规定。通过该条规定,确定了治安处罚的四条基本原则,即过罚相当原则,公开、公证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第六条和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在治安管理的责任和权利。体现权责相一致原则,也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要接受处罚,同时还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2、分则部分。共计四章108条,分别从治安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四个方面作出规定。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与以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在原来三种处罚种类的基础上,增加一种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同时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设定了限期处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处罚。

第十一条,是对查获的违禁品以及作案工具予以收回的规定,以及通过追缴退还被侵害人财物,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以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体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人为本的立法指导思想,对未成年、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人和孕妇、产妇以及哺乳期妇女予以从轻处罚规定,体现了我国对特殊人群的保护以及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重在教育。该法第21条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个规定体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重在教育的精神。该条还规定对70周岁以上的;对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也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年人、妇女、婴儿的权益对四种特殊对象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的处罚,通过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于饮酒造成的违法行为,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与我国刑法、明法通则的规定向一致。而且为了防止醉酒人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该条还赋予行政机关,约束其到酒醒的权利。

第十六条,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因行政拘留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对违法行为人的影响巨大,是一种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因此必须作出严格规定,防止权利无限扩大。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确定过罚相当原则;也体现了该法公平原则。

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在确定过罚相当的原则之下,本法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再次从违法行为的后果、行为人的动机和行为人事后的表现,对行为人的处罚作出不同规定。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本章从四个方面对违法行为作出规定,内容详细、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从本章条款来看,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原来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000元至5000元,一般的处罚是200元。显然十几年过去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变动,200元显然起不到惩戒的作用。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元至5000元处罚外,对其他违法行为罚款的最高数额,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细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处罚。另外在赋予治安拘留处罚权的同时,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拘留1天至15天以下,没有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加以区别。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到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应十分慎重。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分成3个档次,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缩小了行使治安拘留处罚权的自由裁量,避免执法中可能产生的随意性。

具体条文分析: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包括7个法条涉及24种违法行为。23-29 公共秩序与我们大家每个的生活息息相关,就今天的这次活动,也与公共秩序联系密切,而且该法第二十四条作出了处罚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远远不适用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本法从社会现实出发,归纳处24中违法行为,予以明确规定。从而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更容易操作,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处罚自由裁量权。

法轮功案件,第二十七条,侵害计算机行为,第二十九条

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共计十条,30-39 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遇到的安全问题作出了处罚规定。

我们大家的衣食住行都与公共安全有关,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大家所追求的,尤其第三十七条对私拉乱接电线、损毁警示标志和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行为作出规定。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就曾经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张先生从家里楼口出来,像往常一样往外走,没走多远,就掉进了窨井中,致张先生受伤,因此对于这种偷盗窨井盖的行为必须予以处罚。

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十条40-49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容侵犯,这是我国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本节的适格法条,与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故意伤害最、抢夺罪、诈骗罪等罪名相互关联。例如仅仅一个伤害行为,甲和乙在路上遇到丙,甲不由分说与丙互相殴打,乙见状突然持刀将丙杀死,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就要从甲和乙在本案发生之前的共谋来分析,如果甲和乙事前并没有伤害丙的故意,仅仅因为甲与丙之前存在矛盾,就殴打丙,而乙却将并杀死,那么我认为甲的行为构不成犯罪,但是甲的行为毕竟产生了严重后果,可以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如果甲和乙事前有共同预谋要杀死丙,那就是共犯,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

再如侮辱诽谤行为。甲和乙因做生意产生矛盾,甲就在乙的工作地方虚构事实,散步谣言,诋毁乙的名誉,造成乙的名誉受损。问甲的行为如何处罚?对于这个行为,就要看行为后果,如果给乙造成巨大影响,则甲可能构成犯罪,否则可以依据本法第四十二条予以治安处罚。

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27条,50-76 国家机关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就必须制定一定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行为予以约束,从而给大家一个相对自由的活动空间,本节就以27个法条从不同方面作出了规定。包括扰乱政府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倒卖火车票等有价证券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 处罚程序

本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行政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我们都讲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以第四章35个法条予以专门规定。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证据的收集,涉案物品的扣押、保管、处置,传唤的批准权限,涉案场所、人身的检查,以及处罚的告知、听证程序、申请复议、执行等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时间关系这里就不再一一讲述。

第五章 执法监督

我国宪法就规定监督机制,尤其对于公权力的监督,众所周之,绝对的权利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因此本法在赋予行政机关处罚权的同时,也赋予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权,从而加强对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共6条,专门规范民警的办案行为,强化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同时还规定了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禁止的11种行为,如果违反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有关本法计算的依据以及本法的实施日期、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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