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4-05-14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精选9篇)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1

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推荐,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申报推荐人选。

(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臵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在此表中填写承诺语。单位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推荐上报。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十)申报材料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及市直各主管部门

-1- 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级(不含卫生副高、中小学副高)申报材料由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不要在“呈报部门”栏盖章。

二、呈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评审表》原件1份。

2、《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份(原件)。

注:(1)《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属存档材料,手工填写;

(2)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

3、《一览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3份,A3纸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注:实行网络化申报的需要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一览表。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任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并按装订材料目录格式(附件1)顺序粘贴装订。其中,报送科研成果及奖励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不超过3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上具有验证功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9、任现职以来各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 -2-

复印人)。

10、城市医务人员须呈报《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1份,原《评审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2、根据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情况,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附件2)1份。

1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申报评审时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4、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工作人员申报时,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证明。

15、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呈报部门、申报系列、拟晋升职务、报送材料数量及单位性质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事业单位在组织推荐申报前,要由其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按照岗位情况研究并审查拟申报的系列和数量,填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预申报情况表》。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将审核情况填写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A3纸打印一式3份)中,并在

-3- 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审核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3、符合《滨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滨专字„2005‟58号)规定的高、中级破格申报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一式2份,说明申报人破格申报理由,业内专家评价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情况,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5、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按要求填写表格(一览表须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上报系统生成的《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申报一、二级律师和公证员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另外,申报一、二级公证员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三)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的,还需提交:

1、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2、《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料类别、数量要求

-4-

(四)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五)申报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要附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六)有援藏、援疆、援川、支农支教支医及对口支援基层工作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七)高评委实行网络化评审的系列,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可从http://sdzc.sdeic.gov.cn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查、审核、呈报工作,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四、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臵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填写要与单位公章的名称一致。如××市××县(区)××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市××县(区)××单位”不得填写“××市××县(区)××局”。“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

-5- 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8年,填2008.10/8,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5年,填2008.10/5。

(六)“任现职以来各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最后应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九)“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6-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刊载在其他出版物(论文期刊增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带有HK、LH、TH等后缀的论文期刊,以及其他非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作品或非统一书号的论著,不作为评审依据,不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请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打印查询结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一)“单位意见”栏的填写:

所在单位须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五、材料领取说明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相关材料须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的统一规范表格,请各县(区)、部门(单位)于8月30日前到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管理科(黄河四路、府右街交叉口,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0室)领取。

-7- 附件:

1、《装订材料目录格式》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

3、《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审核表》

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6年8月1日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2

为方便申报职称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填报、整理有关材料,现将有关要求告之如下: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个人材料主要由六部分构成:

一、《长沙理工大学职称推荐表》(25份,限用一张A3纸单面打印,根据个人情况对可对内容、字体大小作适当调整)

推荐表是学校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中的有关表格或原始材料相一致。表中的最高学历(位)必须以相应证书为依据,在读的不能填写;如果申报的是非教学系列职称,可将“近三年主要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评议情况”两栏合并为“近三年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只填主要的;其中“排名”应填写:本人排名/总人数;备注填写论文(著)检索、收录情况及核心期刊等;科研“完成情况”填:在研、已结题或已鉴定。

材料审核人应对申报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结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再将该表复印25份(不要放在材料袋内)交职称科。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者,申报体育、艺术、化学、建筑、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等专业副教授者,申报高级实验师者填写的该表只在本部门推荐、公示时使用,不必交职称科。

二、《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用一张A3纸双面打印,不装订。可用4张A4纸打印好后复印到A3纸上)

注意:①原已转评职称者在“已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资格时间”和“资格证书编号”栏均应填上原职务和现职务(其它表格有相同栏目也如此)。“已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年限从获原资格时间算起。

②“计算机应用能力”栏填“免试、湖南省人事厅中级或人事部合格证”。

③“申报单位意见”由职称科统一填写。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为便于评审通过后装入个人档案,要求贴照片、用16开纸双面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不能用订书针装订)。

填写时注意

①该表封面上“单位代码”为“43910408”;“分支专业”一定要填写人事处网页上公布的“分

1支专业”上相应的分支专业名称(不是阿拉伯数字代码),此分支专业名称即为材料袋封面上的“申报学科”,今后职称证书上的“专业类别”将以此表为依据,②“基本情况”中的现任职资格“取得方式”填“评审、认定或考试”。

③“学历、学位情况”从中专开始填写。

④“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栏不要为空白。

⑤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的工作业绩”应按重要程度而不是时间顺序填写,可将在研课题也填上。

⑥获奖、论文等栏均可根据本人情况,将版面大小作适当调整。

⑦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时,院(部、处等)是基层单位,应在此栏填上推荐及公示(如“已公示无异议”)意见,呈报单位意见栏由学校填写。申报评审初级职称,教研室、科室是基层单位,院(部、处等)是呈报单位。

四、《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

填写本表时要求一定要写实,不能是自我评价性的语言。“审核人”指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审核。

五、×××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按材料清单要求的顺序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①要求根据本人提供的材料打印目录(如正常申报者可将栏目中的破格材料项删掉),并根据本人提供的材料份数编上页码,以便上级职改部门查阅、审核。

②若现职称为转评而获得,则应提供原职称和现职称2份《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级会计师等还需提供《会计证》等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③外语成绩单等大小不规范的原件须贴在A4空白纸上。

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者要填写好有关免试申请审批表,由职称科审批盖章。

④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者先装订一张空白A4纸,待经人事厅验证后由职称办人员负责粘贴;申报中级职称者则直接填写好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由职称科统一盖章。

⑤考核材料由所在部门统一到人事处人事档案室复印。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考核的,可以补办考核手续,所在单位必须认真签署意见,报人事科审批,但考核结论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外校调入人员,调入前的考核材料以档案已有材料为准,如需到原单位补办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⑥责任卡上“教案材料”仅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职称者填写;“病历材料”仅申报卫生系

列高级职称者填写。

六、×××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分册(按材料清单要求的顺序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①要求根据本人提供的材料打印目录,尽量根据本人提供的材料份数编上页码,以便评委查阅、审核。

②对述职报告数量要求:教师系列、图书系列1份;出版系列、档案系列5份;工程系列中级5份,副高10份;卫生系列、社科系列10份;会计系列25份。份数要求超过1份的系列只装订1份,其余的散放在材料盒内。卫生系列还需提供近5年原始病历各1份。

③“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证书”原则上只提供校级以上部门对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奖励。④ 教改课题证明材料由教务处审核盖章;科研课题证明材料由科技处审核盖章。

⑤凡提供论文(著)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文章、封底及印有刊号的版权页。应在论文(著)原件或复印件的目录处对本人论文位置作明显标记,以便评委查阅、审核。

七、申报材料其他要求

①凡涉及到科研方面的材料必须到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②复印材料必须在复印件正面由本部门两人以上的人审核原件、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加盖部门公章,否则作无效材料处理。

③材料袋封面及袋底标签打印后要牢固粘贴在相应位置。破格申报者应在封面的姓名后注明联系电话。

④代表作原件、大部头著作、教案材料等不装订。

⑤送审材料必须用70g以上A4纸打印或复印(特别要求者除外),个别只能手写的,务必做到字迹工整。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3

2号

部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规范职称评审与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人才评价机制,更好地为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和部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我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专业设臵

经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水利部系统暂设工程、政工、经济、会计、档案、卫生、新闻、出版、翻译、安全等10个专业职称系列,每年评审一次,评审材料截至时间为评审年度的年底,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次年5月前全部结束。对水利部系统没有设臵的评审专业系列,各单位可根据评审资格权限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托评审。

二、关于申报条件中的学历和资历

1、中专学历

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

中专破格评中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后续学历中专破格评中级,须毕业后工作4年(累计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中专破格评副高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

2、专科学历

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级。

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后续学历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并取得助理级资格累计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专科破格申报副高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

后续学历专科破格申报副高级,须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本专业工龄累计20年以上。

3、本科和跨科类双专科学历

本科毕业(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有本科学历且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级。

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获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资格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1年,并取得助理级资格累计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5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15年以上。或者双学士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4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9年以上(不含在校脱产读双学士的时间)可申报副高级。

本科毕业,任副高5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

凡取得水利部统一印制的跨科类双专科毕业证明书者,申报副高级资历条件的控制,参照后续学历本科毕业的资历条件要求执行。

4、硕士或研究生班

研究生班毕业见习期满后即可认定为助理级。

获硕士学位,从事技术工作3年,可认定为中级。

研究生班毕业并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后续学历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技术工作1年并累计从事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认定为中级。

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4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4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9年以上(不含在校脱产读研究生的时间)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硕士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3年,取得中级资格5年,本专业工龄累计8年以上(不含在校脱产读研究生的时间)可申报副高级。

获硕士学位,取得副高级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

5、博士学历

获博士学位即可认定为中级。

获博士学位,任中级2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

后续学历博士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获博士学位,取得副高级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即可认定为副高级。

三、学历与资历的破格问题

业绩成果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年限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各单位学历破格人员按照本单位相应级别申报人员总数的15%以内掌握。

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国家星火奖,水利部大禹奖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含)、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银奖(含)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可不受任职资格年限的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主要贡献者指有证书的等额获奖人员)

四、评委会组成

各专业评委会由9-21人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由职改办在各单位推荐人选中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部职改领导小组审定,任期两年;评委会其它成员由职改办每年在评审工作开始前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库入库人数按评委会成员数的3倍设定, 评审专家库名单由职改办掌握,每年调整1/4-1/3。

五、评审结果产生办法

改革过去单一票决制的办法,实行个人申报条件赋分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办法。即以个人申报条件赋分除以总分,加上申报人所得票数除以参加投票的评委总数,两者之和作为申报人的“职称评定综合指数”(P)。将所有申报人的“职称评定综合指数”从高到低排队,按设定的评审通过率划定合格线。具体适用公式是:

P=X/Y+R/S

其中:P为职称评定综合指数;X为个人赋分数;Y为总分数;R为个人得票数;S为参加投票的评委总数。个人申报条件赋分低于60分或个人得票不超过评委数半数的不参加“职称评定综合指数”的计算和排序。

各专业系列当年度评审通过率由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在70%-75%之间商定掌握。

六、关于职称考试

1、申报正高级各系列职称的人员,不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水利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或参加我部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申报副高级及其以下各级各系列职称的人员,除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水利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或参加我部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外,还需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三门考试均须取得合格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3、全国外语考试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部统一组织的外语、计算机、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从发证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为3年。

七、转系列评审

申请平转的人员必须参加申报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申报材料的学历与资历要求同正常申报人员;直接转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除必须满足正常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在拟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资历要求。

八、结构比例控制问题

1、对已列为水利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已改制为企业的单位以及各流域机构所属已完成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取消结构比例控制。

2、从2004年度起,凡批准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单位以及计划在2005年上半年报批人员聘用制改革方案的单位取消结构比例控制。

九、对违纪行为一票否决

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与把关,并对证明材料负责。凡是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伪造学历、假造技术资料,搞学术腐败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由所在单位结合聘期考核,予以解聘或低聘,同时,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十、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

各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保证推荐结果的公平、公正。推荐人选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岗位设臵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推荐材料从形式到内容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实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制度。

十一、其它事项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4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 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任职条件、评审组织和程序按《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陕人发 [2001]69号)、《商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商政人发〔 2006〕 28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商政人发〔 2008〕 1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申请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本科毕业后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15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满 18年以上 ,专科毕业后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满 20年以上,后取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满 25年以上;晋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本科学历工作须满 10年以上,专科学历工作须满 15年以上;晋升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专科学历工作须满 10年以上,中师学历工作须满 20年以上。2009年取得的后取学历,评审当年不得采用。具有本科学历又获得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生班结业的教师,专业工龄可分别放宽 5年、4年。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交教育教学效果评议考核的情况登记表及评议公示结果(见附件 1),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请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按商政人发〔 2005〕 10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申请晋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按商政人发〔 2006〕 12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从 2010年起,晋升中级职称者,市直教师要求取得 3个模块的计算机合格证书。县区及乡镇教师要求取得 2个模块的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

五、根据有关规定,2009年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有一年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申报晋升中学和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有两年(含两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经历。

六、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评审条件、办法、程序和公办学校教师一致。对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教师,需要评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回原学校(单位)按有关规定评审,在民办学校任教期间可视为在岗。民办学校教师中的社会聘用人员评职时,必须提供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示的人事关系代理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书。

七、凡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八、2009年,凡申请晋升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按照新设岗方案,重新核定岗位,占用本单位空岗。

九、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对其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方可申报(《登记表》内容要如实填写近5年考核情况)。从 2010年起,凡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任职期间必须有 1年以上(含 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方可定为优秀。

十、凡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课时量统计表》(附近三年学校课程安排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意见。

十一、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中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城区省、市标准化高中,职业中学和市、县区教研室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组织在 8月中下旬安排公开课(或示范课),具体时间待后通知,符合免讲条件的人员可不参加公开课。其它类型职称申报人员公开课由县区教育、人事部门组织安排。

十二、要严格按照评审推荐程序做好评审推荐工作。个人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客观、公正、准确。各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时,必须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理论水平结合起来全面考察,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业绩等材料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将公示结果在《评审表》上注明。基层单位、县区所填意见须注明《评审表》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的所有推荐评审材料,务于 2009年 9月 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所有证件材料时间截至 2009年 8月底。

十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 2006〕 230号)和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商教职改(2003)5号文件执行。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上缴评审费。

十四、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县区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要认真执行政策,正确掌握标准,要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推荐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个人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教师职称资格的,除取消其教师职称资格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申报材料的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袋中应装下列资料(其中

(二)——

(十)项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个人基本情况:

1、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参评条件的学历证(后取学历者需提供本人第一学历)。

4、职称(职务)证书。

5、聘任文件或聘任书。

6、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

7、继续教育合格证。以上证件复印后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并由复印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二份上报,一份装入本人材料袋,一份粘贴到《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第 13页,原件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现场审核后退回。

(二)《专业技术人员空岗审核表》原件。

(三)讲课情况登记表原件。

(四)教育教学效果评议情况登记表原件。

(五)申报人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出示的基层任教工作经历。

(六)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课时量统计表(附近三年学校课程安排表)。

(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基层学校(乡镇)范围内公示情况说明(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八)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证书、教学能手(优质课执教者)等各类获奖证书、著作、本专业论文及能代表本人工作成绩和水平的主要材料复印件(原件装材料袋)。

(九)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十)个人晋职申请一份。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一份(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十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中级资格一式三份、高级资格一式四份。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签名并盖章。

县区教育部门、市直教育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推荐晋升教师职务人员的报告(一式 5份)。

(二)《商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一式 30份。

县区教育部门要将职称资格申报人员讲课的成绩和学校(单位)类型等相关内容认真填入《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申报参评人员名册》要存入 Excel格式 U盘(或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sljszg@163.com)。

个人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 60克以上 A4纸复印或撰写,并按申报材料顺序要求装订成册,一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按市上统一要求的格式打印。市上文件未作要求的材料,县区审核时一律去掉,不要上报。《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由县区(单位)统一用 60克以上 A3纸速印,不装订。

以上内容可登录 “商洛人才网(网址: http://sxslrc.com)”和 “商洛教育网(网址: http://)”查询。评委会评审结果将在该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318307

市教育局人事科

2317722

商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商洛市教育局职改领导小组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5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1、封面: 单位:填写现工作单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具

备的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任职资格:填写要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

2、填表内容:

a.本表1-7页要求申报个人填写,初次申报职称者在填写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时只填写第四页内容。

b.本表第9页“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由申报人聘任单位人事部门详细填写申报人任现职来每个的考核结果和任现职期间有关贡献事迹;

c.“基层单位意见”栏,由聘任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被推荐人现实表现、公示情况及同意晋升的意见,需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公章。d.呈报单位意见栏,由主管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填写,注明是否同意晋升意见,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封面: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考核鉴定:由聘任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备注:申报人需将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填写在评审表的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处或将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贴在此处。

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4-6页时,在工作内容一栏注明申报人的实际课时量。

陕西省社会人才职称评价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6

资格评审材料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推广、科研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2评审未通过的人员,本如无新的业绩,不得再报。

二、申报条件

各申报单位必须在有空缺岗位职数的情况下,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内各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考核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从今年起,农业系统内承认的“相当于大学专科同等学力的中专后继续教育”本专业毕业证书,不再作为申报职称的学历依据)。

1.晋升研究员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或大学普通班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下第3-7条,须具有对应的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1)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

(2)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6)中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或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本条仅限于县、乡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7)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者,但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两项以上三等奖前三位,可破格申报评审:

破专业工作年限者,可比规定年限提前3年申报;破学历者(中专学历的省、市及市辖区域内单位人员),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

3.晋升中级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三)外语及免试条件

参加规定等级全国统一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及免试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模块要求的考试合格证书(科研、工程高级资格5个模块,中级资格4个模块;农业高级资格4个模块、中级资格3个模块)。

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办发„2005‟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学习不少于48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学习不少于 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申报者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供经过复验的继续教育证书。

(六)论文著作要求

参评论文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

发表论文的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

1.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5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

2.副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3.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资格

省、市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县(区)、乡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1万字以上;

⑵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前2名作者1篇;

⑶编写农业技术培训教材,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教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编印成册、公开或内部发行,须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三、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各市、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需由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省农业厅直属单位需提交推荐评审函。

2.•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5)1份,由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汇总表按填报说明(附件1)逐项填写,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近五年•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须附该考核结果文件),单位和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6)一式20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须用 A3纸打印),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用A4纸打印,不超过1000字。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7.破格人员单位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一份,不超过800字。

8.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9.有效期内的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合格证或•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订在复印件左侧上)。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任现职以来获成果奖、工作荣誉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承担的项目等能证明本人水平、能力和贡献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12.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原件2-3篇,字数1000字以上。所发表论文在目录处标注并在杂志中折叠以便查找,论文不需提供复印件;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报纸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按申报材料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

2.报送的奖励、论著、工作业绩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不允许出现任现职以前的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字迹、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3.附件材料1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论文、著作、评审简表、•考核登记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报送材料内容中第5-11条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表及页码,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由各市农业和职改部门审核后,在封面、目录页加盖公章确认。

4.报送材料一人一袋(牛皮纸质档案袋),材料袋正面须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3),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4),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打印纸条注明地市、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正常申报或破格。

四、其他事项

(一)各基层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准确、公正、客观地评价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切实将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农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

(二)在推荐过程中须坚持职称政策公开、空缺岗位职数公开、申报晋升人员名单和业绩材料公开。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要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公示情况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四)申报人员和基层单位要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表格及附件材料,可在陕西农业信息网(网址:)“省农业厅重要通知”栏下载。

(六)评审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高级资格400元/人,中级资格200元/人。

(七)晋升高级资格,须参加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3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各单位要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及时报送评审材料,愈期不予受理。

地点:西安市习武园27号省农业厅人事处。

附件:1.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附件及有关表格.rar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

3.评审材料目录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7

2011-03-16 来源: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网 点击:3789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湘职改〔2002〕2号)和原省建设厅、原省人事厅《关于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业务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人教〔2002〕107号)精神,现将2011我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集中在长沙举行。

(二)专业设置: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设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专业实务。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和主观性试题,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100分。参考人员可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阅“考试大纲”和考试成绩。

(四)具体考务工作委托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凡2011年申报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于2011年4月20 日至5月5日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在网上填写《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中有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数码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证件专用),并打印出网上填报好的考试报名表,交所在单位汇总。

(二)考试报名。2011年 5月13 日前,市州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报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职改办;省直报考人员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所有报考人员需另交与上传网上一致的免冠彩照两张。

(三)打印准考证。2011年 6月10日至6月18日,参考人员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其它

(一)报请省职改办批准后,考试合格分数线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并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量化指标。2010年考试合格人员成绩2011年仍然有效。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8

各直属公司、矿山,机关各部室:

根据冀职改办字[2014]122号《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司20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依据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2007年修订印发的部分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以及《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公司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评审原则

充分体现“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认真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数量控制、提高质量”的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原则;真正突出“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的工作重点;

关于开展20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努力完善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依据,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科学评价机制;切实健全以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1、申报推荐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推荐类别应与本岗位设臵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一致。

2、到现岗位不满一年,且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岗位专业技术工作不相近者,不可申报推荐现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推荐:

(1)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2)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3)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4)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5)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二)条件

1、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基本条件是:(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4)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在校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具体条件,请参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3、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取得的学历,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按下列条件掌握:

(1)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以上。

4、相近专业转系列改评及晋升的申报评审条件是:因工作需要,相近专业转系列申报改评相同级别任职资格,须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改评后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累计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累计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且符合本专业相应档次的申报评审条件。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建立组织。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推荐与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个人申请。根据省职改办制定印发的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和本通知等规定,个人自愿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一),并打印填写《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二,A4纸正反面),经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后,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和相关规定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申报推荐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评议。单位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织申报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简述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考核小组 4

对个人填写的《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中内容的真实性认定无误后,根据申报人员的具体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申报推荐工作原则,对申报人员逐人进行量化赋分,填写《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表》(附件三),对申报人员逐人认真进行考核评议。

(四)确定人选。单位根据政策规定和考核小组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的考核评议情况以及量化赋分后的综合排名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合理、择优的原则,由单位党政联席会确定最终推荐结果,向所有申报人员进行通报,并在《一览表》第8项签署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推荐结果公示

(一)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和《关于印发〈二00六年全省职改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6]79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起各基层单位须建立“申报评审材料审核责任制”,明确规定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领导对申报人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以确保申报评审材料的真实可靠,并要求“进一步落实申报材料公示制”,规定各基层单位必须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文件规定切实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公示工作。

(二)如发现在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未经公示、暗箱操作等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冀人发[2003]86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如确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允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抓好申报推荐过程的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准参评。经公示申报材料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单位在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基层单位意见”栏中认真填写公示结果。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组卷要求

公示后经单位确定推荐的申报人员,要严格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并组卷。

(一)申报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一)(此表“基层推荐单位承诺”项除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外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附件四)(卷内按目录顺序装订空白表,由公司职改办统一量化评分排名后填写)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附件五)

5、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附件六)

6、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复印件

7、单位局域网申报推荐公示首页和本人页页面的打印截图或照片(卷内按目录顺序装订两页空白A4,待公司审核后由职改办统一公示、截图、粘贴于卷内)

8、学历、资历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七)(对申报人员的所有学历,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http:///xlcx/)进行验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组卷,一份放于原件材料袋中;如学信网无查询结果或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组卷,一份放于原件材料袋中;省内硕士、博士研究生,只有学位无学历的均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位认证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组卷,一份放于原件材料袋中)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4)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5)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外语、计算机能力

(1)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附件八)原件)(一份用于组卷,三份(中职二份)粘贴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8页中)和用人部门(单位)盖章的查询证明(一份用于组卷,“评审表”内不用粘贴。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查询”进行合格证书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附件九)原件)(一份用于组卷,三份(中职二份)粘贴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8页中)和用人部门(单位)盖章的查询证明(一份用于组卷,“评审表”内不用粘贴。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查询”进行合格证书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

10、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1)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十)(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2)任现职以来考核表复印件(正常晋升人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每年一份,中级至少提供近四年考核,高级至少提供近五年考核。)

(3)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原件(4)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5)其它材料,如多,序号顺延

11、业绩成果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本专业业绩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在公司申报并获奖的成果证书请将复印件拿到颁发部门盖章、签字确认有效性。①管理成果由公司企管部盖章、签字;②科技进步奖由设计院盖章、签字;③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奖项,请提供此奖项科研立项、结项及科研成果鉴定复印件,效益证明原件)

注:对申报人的业绩,要验证申报人提交的在该项目、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等活动中发挥作用的证明,证明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可作为组卷材料提交。对科研成果,要验证申报人提交的完整的课题组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或鉴定证书),证明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可作为组卷材料提交。对奖励证书,要验证申报人提交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课题组报奖的材料,属于集体奖励的项目还要验证申请人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佐证材料。

12、任现职以来的各种综合性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13、论文、著作

(1)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组卷在册时需复印论文所在期刊的封皮(标有期刊性质所在页)、封底、论文所在页的目录以及论文的内容。如是论著则需复印封皮、编者目录、目录以及封底。(论文、论著属于合著的还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2)证明论文、论著出版社合法性的页面截图打印(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3)证明论文、论著合法性的页面截图打印(对提供的论文,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网页的打印页由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

14、《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二)(照片处需单位压盖公章,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处需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两份放于材料袋中,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不装订)

15、《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表》(附件三)一份,不装订

16、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严格按照附件十一填写)三份,不装订

(二)组卷要求

1、材料袋一律使用结实耐用的牛皮纸档案袋并粘贴统一格式的材料袋封面(附件十二)。

2、原件袋内的各种证书类材料要去掉封皮,只装入证书芯。3、除要求散装的材料外,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装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尺寸,按顺序规范左侧装订成册,各项材料间加打印出材料类别的彩色隔页纸,隔页纸右侧规范粘贴口取纸,口取纸标示材料内容简称。申报材料装订册应该有封面(附件十三)、封底、目录(附件十四)和页码,要按照统一要求的格式排版打印,页码一律编写在右下角,且要和目录对应。装订材料要按装订册目录顺序(附件十四)装订。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归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为保证申报材料的整洁,便于审核及评审,要求必须到印刷厂进行裁剪、装订,否则不予接收。

4、各种证书、科研项目(成果)、论著等组卷时使用复印件,5、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对应申报人提交的原件逐页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签写“原件已审核”及日期,同时加盖单位业务专用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并追究部门领导及审核人责任。

六、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关于申报专业的划分

申报专业的划分须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所划分的专业进行。

(二)关于学历的说明

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在校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同或相近,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都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三)关于《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的填写

《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须实事求是地认真打印填写(A4纸正反面)。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条件、破格条件等栏目要认真对照本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的条款简明扼要、完整准确地表述(如业绩成果:何年何月何项目获何部门何奖项几等奖第几完成人;论文著作:何年何月何期刊第几期发表何论文独著或第几作者),内容须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一致。

(四)关于业绩成果奖励证书和综合性荣誉称号证书的组卷 奖励证书系指本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工作所取得的业绩成果,经有关部门表彰、鉴定颁发的证书;综合性荣誉称号证书系指本人任现职以来被授予各类专家、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12

及立功受奖等所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论文论著的获奖证书不属于此类。

(五)关于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的申报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冀人发[2004]27号)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6]72号),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分别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省财政厅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申报评审。申报推荐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的人员,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组入卷中第7、8项材料之间,原件按顺序散装于原件袋内;根据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2]76号),申报评审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申报评审;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统计局《关于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8]19号),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申报评审;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级经济师、13

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1]42号),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申报评审。

(六)关于继续教育作为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的重要内容

继续教育是学历教育后的再学习,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素质、更新知识的重要途径。从2006年起,已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单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予以充分考虑。

(七)关于量化赋分

为规范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各单位必须按公司下发的申报推荐量化赋分标准认真组织评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能推荐。

(八)关于评审答辩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拓宽答辩范围的规定,后取得学历人员和参评人数少的专业都要全部进行答辩,破格申报人员全部答辩,申报各专业高级资格答辩由评委会确定,申报公司有评审权的工程师继续实行全员答辩,答辩分优秀、合格、较差三个档次。

(九)关于年限的截止时间

2014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十)关于政工专业职务改系列评审

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取得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又改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能平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按照“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一)关于评审收费

根据河北钢铁集团规定,申报各级专业职务评审费标准:高级职务380元,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

(十二)关于对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的外语、计算机要求

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报考中、初级技术资格人员,须按照《条例》规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和省对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要求参加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取得相应的合格证后,方可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2007年起,职称工作申报评审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统一组织实施,不再等待当年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考试成绩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 15

和英语考试根据申报晋升的专业要求,自行选定适当年份参加考试。

(十三)关于申报推荐材料的报送

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推荐材料的同时,须填报《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十五),《登记表》按申报推荐级别、专业分别排序填报,同时提交与《登记表》内容相一致的电子版文件(使用Excel中文电子表格,单元格格式设臵不要改动,发送邮件至公司职改办)。登记表录入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记载录入全称,学制按毕业证书记载录入,学历按经公司认定的“博士”、“研究生”、“大本”、“大普”、“大专”、“中专”、“其他”录入,学位按“博士”、“硕士”、“学士”录入;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申报专业按申报评审条件所划分的专业规范录入,各类时间按6位数录入年月如“2014.07”。

七、时间安排

8月26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推荐材料、公示材料、登记表和电子版文件、评审费等交公司职改办,过期不予受理。

矿业公司职改办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三、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表

四、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六、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七、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验证案例

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十、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一览表

十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

十二、材料袋封面

十三、装订册封面

十四、装订册目录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篇9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117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557号)(见附件一)精神,为做好2011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推荐及申报

(一)各部门应成立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的工作包括: 1.负责组织群众评议,根据群众意见签署部门意见。2.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在职称送审材料上签署意见。

3.负责信息传达,对参评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反映,对省人事厅、教育厅、省级其它相关部门及学校关于职称申报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参评人员传达。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上网下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材料的准备。2.个人申报,请参评人员在12月7日前到人事处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基层部门群众民主评议,教学系部、各部门负责同志审查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校初审资格并张榜公示。

5.申报人员到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人事处和相关系部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盖章。

6.申报人员上交评审材料,并到计财处上交相关评审费用。7.校职改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和参评资格审查。8.学校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9.省教育厅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并报送各系列评委会。

(三)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7天的公示。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公示材料内容为《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见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其中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材料还将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gov.hnedu.cn/cn/gov/)进行公示。

《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请本人在12月19日-21日用A3纸打印3份与申报材料一并上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zk303@126.com。

其它系列的高级以及所有系列的中级公示材料为《任职参评资格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三,不用交《公示表》)。由本人在人事处报名时填报,请注意检查公示的信息表有无错误并及时反馈。

(四)强化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及相关审核部门要对报送签字审核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报送材料明显失实和错漏严重的,省职改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二、材料准备及报送

(一)本的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以“2011年职称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四)中的规定为准,除此之外,申报高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以及中级都必须提交一学年的教案。

(二)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的人员,其评审材料中的《教学考核表》由申报院系负责教学的同志签字,然后交教务处有关同志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请在12月15日前将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教育审核表电子文档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以便报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进行审核,未经省人事厅审核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和参评教师系列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艺术专业职称的对象,须报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见附件五),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k303@126.com。

(五)职称材料递交学校人事处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1日。根据“湘教通[2011]557号”文件,申报对象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及参评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教学、科研业绩等)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根据“湘教职改办字„2010‟2号”文件,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应一次性全部提交。材料送至省教育厅职改办后除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教育厅职改办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

三、评审费用:报送材料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规定的标准缴纳评审费用。费用标准为:中级为230元/人,高级为420元/人。另交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10元用于办证。请申报人员先到人事处取得缴费通知,再到计财处交评审费。

四、参加高、中级职称认定的人员,所填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材料,也必须在本次申报期间同时报送,逾期不报者不能参加本的中、高级职称认定。初级职称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12月份,届时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请将本通知及时下载并迅速传达给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含在外学习进修人员);各部门和申报人员个人应严格按照《2011年湖南科技学院申报高、中级职称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六)的工作安排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因各部门通知不及时、不到位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由各部门或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的职称政策如有调整,以新的通知为准,请相关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

附件一.《关于2011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附件三.《任职参评资格基本信息表》 附件四.“2011年职称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 附件六.《2011年湖南科技学院申报高、中级职称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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