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效能评价

2024-05-16

政府效能评价(精选8篇)

政府效能评价 篇1

一、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乡镇干部是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因此,要切实抓好“乡镇机关干部素质工程”,解决好“不能为”、“不会为”、“乱作为”、“不敢为”的问题,打造一支党性强、办事能力强和为民服务本领高的基层干部队伍。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推行乡镇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在乡镇中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以短期培训为主,定期在干部中开展适应时代需要的政治、业务和实用技术等学习活动,鼓励干部通过多种途径自学,多渠道分层次对乡镇机关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着重提高乡镇干部发展经济、依法行政、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辞职辞退等制度,加大乡镇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要完善和坚持待岗下岗制度。三是合理调整乡镇干部队伍结构。拓宽乡镇干部队伍来源,既要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又要从优秀的村干部中定向选拔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着力解决乡镇机关人才紧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二、切实转变乡镇干部作风。转变乡镇干部作风,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要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对于制度的制定,一是要符合乡镇实际。要发

扬民主,集思广益,开门纳谏,深入调研,以保证制度的民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防止制度虚化、弱化、形式化和口号化。二是要执行到位。对于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制执行,保障制度的强制力。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要奖惩分明,解决制度“落实难”现象。一方面要适当建立奖励机制保障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制度的落实。

三、科学规范乡镇行政行为。一是推行机关标准化建设,合理划分事权。建立机关行为规范的量化标准,将管理职能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到人,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约束从政行为,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事项时,必须按照程序办理,防止工作随意性。建立全程办事代理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机关诚信建设,提高机关公信力,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构建机关信用体系,使诚信成为机关干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四、实行严格考核奖惩。绩效考核是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首先要确保机关效能建设不走过场,必须严把考核关。要根据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推行绩效考核为重点,把考核结

政府效能评价 篇2

今年10月14日,全世界标准化工作者共同围绕“减损耗,增收益——标准提高效率”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显而易见,效率就是以最少的损耗、最低的成本和最小的投入,生产或提供最优质的产品或服务。在当今这个竞争日益激烈且复杂多变的社会中,提高效率的意义非常重大,是帮助各类机构取得成功、实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砝码。

标准是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一致的产物,是最佳实践经验的体现。将这些最佳实践经验,通过标准的形式向各方开放,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分享这些经验,同时使相关组织和人员避免重复性工作,充分利用人力和物力资源,从而显著提高工业生产和商业贸易的效率,实现以更低的损耗快速地为更多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标准是提高效率、增进效益的重要手段。

2 标准化在政府效能建设中的作用

政府效能作为行政管理和现代政府能力的核心,对政府全面有效地履行职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结构以及政府职能的变迁,效能建设越来越多地受到各地方政府的重视。如何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成为了各级政府和理论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标准化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能够为政府效能建设提供创新优化的解决方案,为政府实现规范化管理、全方位提升效能的整体水平提供新思路。

2.1 标准化建设是规范政府运作流程,提升行政效率的重要方式

通过梳理标准化的工作流程、确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制定标准化的操作方法和评价机制,建立全方位的政府标准化管理和操作机制,能够大大提升行政效率。一方面,标准化能够对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从而避免其按照主观意志,过多自由裁量地履行政府职能,还能够改变通过命令和权力强力推行行政的模式。另一方面,通过服务标准化来固化科学的运作模式,能使最佳实践在整个政府服务体系内更容易复制推广、更容易达到相对一致的水平,从而有效降低政府运作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2.2 标准化建设是完善评价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监督的有力保障

政府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全程可控制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标准化程序,对每个环节与细节建立明确具体的工作质量评价标准,能够对行政管理整个流程进行有效监控。并且,通过标准化建设,能够对行政权力的链条进行合理分解,形成权力合理分配、相互连接又相互监督的管理体系,建立透明、公开、量化的公共服务规范,有助于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科学化、标准化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社会、公民和企业对公共权力部门的有效监督。

2.3 标准化是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的有效手段

近几年,我国社会公共需求呈现全面快速增

李涵,杨朔:标准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

长态势,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差距在拉大,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仍较低。标准化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可以对政府公共服务的目标、流程、提供方式等进行规范,建立一整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同时,标准作为利益相关方协调一致的结果,通过广泛吸纳公众参与标准制定过程,有利于满足不同群体享有公共服务的基本需要、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目标与公众期望保持一致,提高服务质量。

3 标准化推动政府效能建设的典型案例

3.1 探索行政服务绩效评价标准化,推动行政服务研究纵深发展

2012年5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现代服务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启动了《行政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技术与标准预研》项目,力求对标准化支撑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评价的相关技术及机制进行研究。

课题组分赴东、中、西部多家行政服务中心调研,对国内行政服务机构的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力求从中深挖出行政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的现实需求。在此基础之上,课题组分析提炼出行政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的关键技术,提出了行政服务机构绩效评估的方法,切实开展了行政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相关标准的预研工作,为形成科学可行的标准化解决方案奠定了扎实的研究基础。

该项目将研制出行政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方法,从而实现对行政服务机构绩效水平的量化考核,为未来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评价工具开发和信息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该项研究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政务公开和透明化监督,从而巩固和提升政府的管理、服务能力,满足公众对政府行政服务水平提升的期望。

3.2 研制网上行政服务重要标准,助推“镇江模式”

李涵,杨朔:标准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

再升级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进步,行政服务中心面临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平台这些新型服务窗口的建设问题。如何用标准化的手段解决现有问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现代服务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认真研究讨论、锁定重点,以网上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联合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2012年5月,项目组分赴北京、上海、镇江、泉州、宁波、深圳、成都七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展开实地调研,基于调研数据和反馈信息起草了《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行政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草案,并经多轮研讨现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国家信息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编办以及10多个省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专家代表对标准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该标准对网上行政服务概念的界定、网上行政服务事项种类、服务内容及质量、服务评价、服务评价指标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成功地搭建了标准化的网上行政服务架构。以标准为依据,镇江行政服务中心目前正在同步打造集地理导航、实景实时交互、无障碍技术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服务中心数字大厅,力争在实践中应用标准,用标准指导实践。相信在标准化的带动下,曾经一度因“镇江模式”而享誉全国的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必将再次成为行政服务改革中的焦点,从而进一步提升其行政服务能力、实现“镇江模式”再升级。

3.3 建设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小县城走上国际大舞台

近年来,山东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把标准化引入到行政服务领域成果显著。2010年8月,新泰市被国标委列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一整套程序严密、全面覆盖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体系下设三大支柱体系,由551项标准构成。其中,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打造了高效的行政服务流程,解决了服务过程中因人而异的问题;服务管理标准体系对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关键环节和因素进行管理和控制,从人、财、物等方面为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实施提供了全方位保障;服务工作标准体系明确了中心各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作业要求。三大体系的建立实施,使政府行政行为有了明确的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和全程可控制的行政服务程序,引领了政府管理创新。

新泰市在行政服务标准化方面的成功实践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浙江、广州等多个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监察、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先后来新泰考察学习。新泰市还应邀参加了第三届、第四届国际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交流会议,并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和核心对话,在国内外行政服务领域引起了强烈反响。

4 结语

政府效能评价 篇3

一、 创新工作推动机制,强化执行力建设

在工作的认识和执行上,层层衰减的问题十分突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下面几点出发:一是实施清单式管理。要把清单式管理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以目标定进度。在推行清单式管理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对承担的任务要制定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行动计划,推行“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二是改进和加强督查工作。对纳入清单式管理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全面推行台账式管理,及时发现影响工作落实的问题,督促整改,全程紧逼。市政府各副市长、副秘书长要担负起督导落实的主体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要创新督查工作机制,在促进政府工作落实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理顺、规范部门职能。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部门职能、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合理界定和划分事权,调动各方积极性。市区体制、部门职能理顺确定之后,要在政府网站和各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部门间协同配合长效机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领导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围绕把事情干成、干好,统筹考虑需要的要素条件和关键的时间节点,做好各方面的沟通衔接,主动把工作往前推,配合单位也要站位全局,主动服务,做到高效协同。对于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事项,牵头领导和单位要及时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关键时间节点和各单位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快速推进。

二、 以便民利企为方向,深化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改革

自觉从加快南阳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方便群众出发、从服务对象的便利性需求出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一是清理、规范、公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对全市现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国务院、省政府已经取消或没有明确规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南阳市一律不准设立或保留,不再搞非行政许可审批。对精简后保留下来的事项,办理时间都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1/3以上,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并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开,明确“权力清单”。 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凡是不在公布名录之内的事项,如果发现部门继续实施审批,将严肃查处。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的专项整治,将中介机构工作完成时限、收费标准纳入行政审批管理当中。二是全面进驻、充分授权。以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为依据,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要全部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做到应进必进。探索推动把各个局委涉及行政审批的科室合并到一个科室,然后这个科室整体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让窗口真正成为一个有权开展审批和服务的实体。三是强力推行“联审联批”。实行重大项目“一单清”“一章通”“一费结”的联审联批新机制,对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推进联审联批符合中央、省改革的相关精神,要统一思想,强力推进。各县区要抓紧研究辖区内实施联审联批的具体办法,明年要全面推开。四是建立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关键性问题。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确定一批优秀干部作为重点项目特派服务员,全程代办手续,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碍项目推进、职能部门效率低下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三、 围绕阳光、高效、便民,加快推进电子政务

按照南阳市《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政府系统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有效提升政府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政府系统信息互通互用和办公自动化。整合全市政府系统信息资源,尽快建立一个市级信息数据库,推动部门间网络互连互通和上下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联通对接,加快建设满足各地、各部门业务应用需要的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形成各地、各部门技术标准统一、安全高效的协同办公环境,实现网上办公、协同办公。二是建立便捷高效的网上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整合与开发利用,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办事服务,探索推进网上联合办公,逐步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三是积极探索推进网上信访。四是推动行政审批服务网和电子监察网联网运行。五是开发建设电子政务督查系统。对实行清单式管理的重要事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等落实情况实现网上即时发布、实时显示、逾期提醒,使办理进程清晰可见,及时发现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强化过程督查,跟踪问效追责,促进工作落实。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利用政府网站等网络资源,搭建贴近群众、便于查阅、能够实现互动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建立健全公众意见和问题的受理、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创造条件让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

四、严格规范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要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坚持开门决策,让群众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腐败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严格遵守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已重新修订印发,明确了各方面的具体要求,这是全市政府系统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别是新修订的部分,都是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各方面务必严格遵守,市政府领导同志尤其要带好头、做榜样。四是切实做到守信重诺。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百倍珍惜南阳形象、政府形象、个人形象,强化信用意识,对企业、群众和招商引资过程中作出的承诺要建立在深入研究、科学谨慎的前提下,承诺一旦作出,必须不折不扣地兑现到位,绝不允许朝令夕改、言而无信。

五、切实改进作风,勇于担当、用心工作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作风的转变体现到个人能力的提升和推动发展的实践当中。一是勇于担当奋进。组织和人民把我们放到当前的位子上,我们要珍惜岗位,坚决摒弃“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混日子思想,全力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工作。二是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短期行为、反对虚报浮夸。改进会议把关和审批程序,一些常规性的会议能不开就不开,能合并开的就合并开,多开小范围的、解决问题的专题协调会、议事会和现场办公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谋划工作、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上。三是拉高工作标杆。要把南阳发展的要求、服务对象的需要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标准。要养成对标一流的工作习惯,在与先进的比较中找差距、找出路、找办法。要建立“对标化”管理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在全国最先进的地区、最优秀的部门中找学习标杆,动态研究它们推动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结合本市实际运用到发展实践当中。四是做到用心工作。每位领导、政府每个部门、每个地方都要用心工作,对自身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要深入研究,主动谋划;要坚决克服笼统、粗放的工作惯性,统筹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和因素,把工作研究部署的更加深入、细致、具体、周全。五是提高日常化工作水平。各种工作的推进,靠特殊措施或领导高位推进不是真正长期管用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常态化优质服务的意识,在提升日常化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使高标准工作成为一种习惯,把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变成一种常态。

六、强化激励约束措施,确保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以有效的监督、有力的奖惩、鲜明的导向,推动政府效能提升。一是完善监督评议。按照“为谁服务,就让谁参加评议”的原则,真正将工作的评判权和话语权交给群众、交给服务对象,定期组织市民代表、企业家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效能和服务企业、群众情况进行评议评价,结果在媒体公示。丰富、创新“问政面对面”的形式和内容,探索推进更加有效的电视问政模式。新闻单位要密切关注,对中心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察暗访,及时公开。二是强化绩效考评。认真落实科学高效发展绩效评价试行办法,把考评的重点放在部门承担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上,开展“阳光考评”。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提前做好每周、月度重要任务预安排,及时搞好分管工作月度总结;市政府部门每月书面向市政府报告承担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每季度对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和承担的全局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排队,并在媒体上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当前,我们在政府效能和工作落实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行政效能监察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有很大关系。今后,对于影响政府效能、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不管涉及哪一级,不管涉及哪个单位,也不管涉及哪个人,都要动真碰硬,严肃查处。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政府奖惩和行政问责的主要依据,与单位优秀公务员比例升降、干部推荐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实现绩效管理的刚性化,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和舆论氛围。

提升行政效能建设高效政府 篇4

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县级政府工作必须把落实决策、服务群众作为重中之重,不断以落实促发展,以服务亲民心。落实、服务要强化效能意识,把握“民本、法制、有限”三个原则,确保政府勤政、廉洁、和谐、权威,以促进建成高效的政府。

一、坚持励精图治,建设勤政政府

政府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千

变万化,作为政府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保持精力旺盛,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应对每一天的工作,做到勤政为民。勤学习。多抽时间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把握时事动向,熟知政策走向,紧跟时代步伐,永葆先进思想、高尚灵魂;勤调研。经常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熟悉民情,了解群众所需、所怨、所急、所盼,了解各级政策的落实情况,便于更有针对性地决策,也能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勤思考。利用空闲时间,静心想想各阶段工作的利弊,想想做人处事的得失,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到深思远虑,惩前毖后;勤理政。学会把自己从日常应酬中解脱出来,精力用在干事情、谋发展上。对于定了的事要马上办,未办完的事继续办,当天的事当天办,多抽时间处理政务,特别是群众有意见、部门有反映、基层有困难的事,一定要迅速办理,从快解决,及时答复。只有坚持“四勤”,做到眼急、手快,行动及时,思维敏捷,反应迅速,就能时刻保证信息灵通、政治敏锐、观点独到、见解全面,工作自然得心应手。

二、坚持严格自律,建设廉洁政府

县级政府介于宏观与具体的结合部,其行政行为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关乎党和国家形象,影响执政环境、执政基础。又时刻面临着各种考验,因此,要特别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要严于律己。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常思贪欲之害,事事严格要求,时刻把党纪国法牢记心间,明察秋毫辩是非,明镜高悬持真理。任何时候都要清楚手中权利是谁给的,自己的过去是什么样的,自己今天又是怎么来的,始终以对群众的浓厚感情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不给腐败留任何可乘之机;要依法行政。政府由法律产生、受法律控制、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建设法制政府是政府工作加速提效的根本,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政府官员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不能为情所困,为名所累,为利所迫;要阳光行政。坚持最大限度的政务公开,把最容易引起腐败,最让广大群众怀疑,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用多种形式公开出来,尊重群众的知晓权,增强社会的有效监督。这样为干部办事赢得了信任,为负责领导赢得了清白。同时,要通过职位说明确定工作职责,通过制度明确工作目标,通过控制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行为显失公正,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政府服务。还要强化纪检监察的保驾作用,畅通信访渠道接受来信来访,加大警示训诫力度,维护干事创业,及时纠错预防,严惩腐败犯罪,共同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强化联系协调,建设和谐政府

关系和谐融洽,便于开展工作,特别能减少协调成本,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县级政府机关由于其地位和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更应加强协调联系,注重和谐关系。与党委和谐。要绝对服从党委领导,尊重党委意图,维护党委权威,重大事项多请示,关键问题勤汇报,以便党委科学决策、总揽全局;与人大、政协和谐。要坦诚接受人大依法监督,重视代表视察,全面报告政府工作,及时办理代表议案,以扎实的工作对人大负责。要为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支持政协委员视察,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对于政府的重大工作及时向政协通气,以广泛征求意见,虚心接受建议;与基层、部门和谐。要支持政府各组成部门和基层政府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尊重自主创新,保证经费供给。同时要重视行政监督和行政复议,维护基层政府和部门高效运转;与司法部门和谐。要维护司法公正,支持司法独立,不干预,不制肘;与民众和谐。要有为民心、爱心情、亲民力,以人民诉求为工作导向,以公众需求决定服务内容,以公众满意衡量政策成效,尊重民意,便民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四、强化检查落实,建设权威政府

政府的权威应体现在群众信任、支持、拥护上,需要多行利民之举,多办惠民之事,把党和政府的亲民、富民之策落到实处。因此,要加大督促检查。以确护政令畅通,保证部门和基层执行政策不打折扣,加快发展不遗余力。要重视行政推动。在群众素质普遍不高,干部思想不够成熟,工作环境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对于一项惠及多数人切身利益,但存在诸多困难的问题,如实施改革,发展产业等,要会在做好思想动员,确保大局稳定的前提下,利用行政推动来促进工作,要看主流、顾大局,不能缩手缩脚,畏首畏尾;要钢化行政考核。用完善细化的考核指标量化工作,操作中严肃认真,客观实际,严禁徇私舞弊,严防利益交换,力求公平、公正。同时还要看原量论变量,看条件比成绩,纵

横联系,前后比较,确保考出成绩,核准水平;要加大行政奖惩。重视对考核检查结果的分析利用,对进步明显、成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论功行赏,敢于在工作实践中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对碌碌无为,不思上进,只求太平的干部要果断采取措施。特别要把工作成绩与干部升降去留紧密联系,把干部绩效提供给党委,建议不干事的人让,干不了事的人下,能干事的人上,以增

强干部的危机感。

农业局效能政府建设措施 篇5

近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效能政府建设的决策与部署,县农业局在吃透上级精神上下功夫,在结合业务工作上做文章,在确保取得实效上抓落实,狠抓六条措施推行行政绩效管理等四项制度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县直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的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是大力宣传,统一思想。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农业信息网站、《XX农业信息》、专栏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是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局机关实施四项制度的目标、步骤、办法和措施。

四是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根据《XX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和农业局各站所职能,把四项制度的实施责任分解到了局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避免了责任过于集中,导致“抓不了,也抓不好”的问题。

五是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实施四项制度与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工作相结合、与整顿机关作风相结合、与提高农 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通过实施四项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政府效能评价 篇6

——南江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思考

中共南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长云

四川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南江正处在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时刻,如何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促进南江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强化三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机关干部作风不正必然导致机关效能不高。按照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作风建设,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公仆意识。各级机关干部必须放下“官架子”,时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都满腔热情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办人民群众之所盼,多办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实事。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从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小事做起,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立足于“懂全局、管本行”,各级机关干部在自觉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自觉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协同,相互理解、积极配合,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相掣肘、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的内耗现象。加强学习,多读书、勤看报、常上网,了解信息,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着力点,时刻心中装大局,工作看大局,言行护大局。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人性化管理,使每一个工作环节的服务更加周密细致,大力发扬“亟待解决的问题马上办、老大难问题迎难而上主动办、基层反映的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实际上门办、对不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创新思维灵活办、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不违反保密规定公开透明办”的“五办”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精简会议、精简文件、强化机关考勤纪律,让干部有更多的精力来谋划发展、推动工作、服务群众,为南江“融入成西经济圈、打造川陕后花园”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以真挚的感情和良好的服务吸引客商、留住客商。

二、突出三大重点,推进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好政务服务中心,打造网上审批平台,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和核心内容。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键是简政放权。按照从简原则,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做到应清则清,应减则减,能放则放。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予以明确并统一公示。着力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总体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建立“绿色通道”。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把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39个单位40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对拒不纳入的,严格执行县委制定的“先摘帽子,再进大厅”的“问责”制度,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规划和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司法局等19 个部门成立行政审批股,变一个部门多个科室审批为一个科室集中审批,并整体前移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到位,变窗口“受理”为窗口“办理”;并在服务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等方面的内容,实行AB岗零缺位工作制,避免空岗、缺岗,树立“效率比笑脸更重要”的服务理念。

三是完善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充分发挥已成功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把群众办事较多、业务量较大、关系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作为监控的重点,将每一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环节都纳入“电子眼”的视线,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开展现场监控、在线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决策辅助,使行政审批更加透

明公开。通过行政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视频监控点和相关网络,进行远程视频图像监控,实现对服务大厅以及公务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

三、完善三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激励的长效机制,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根本保证。

一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以前到机关办事,向工作人员问路,对方告诉你一个房间号,让你自己去问,至于你要办理的事情该哪个处室负责,该找谁办理,绝大多数被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是不会主动“多事”的。实行首问责任制后,首问责任人必须一“问”到底,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热情、以礼待人、文明用语,仔细耐心地接受问询,并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当场登记。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符合条件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办结时间;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如果承办人不在岗,首问责任人要代为接收、转交办理事项,并负责跟踪办理。二是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各行政机关对受理事项要承诺办结或者答复的时限,并在法定期限或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办理对象。凡对下级机关或个人请示的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行政机关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并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一件事情涉及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县委、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每个部门的办理时限,有效避免各部门间彼此推诿、互相扯皮,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责任明晰、尽职尽责、违者必究、违法必究”的要求,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实行机关首长问责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追究该行政机关及机关首长、分管领导、岗位责任人的责任。其次,实行行政监察问责制。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效能督办室、行政效能监控管理室三个股室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机制,重点监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许可)等,杜绝幕后操作、幕后交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第三,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

四、开展三大建设,实现标本兼治

效能建设领域广泛,内容丰富,要实现标本兼治,必须坚持抓点带面,连点成线,连线成面,通过重点问题的解决和难点问题的突破,来实现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大力弘扬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工作作风。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肩挑”制度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制度,大胆选拔使用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着力打造团结和谐的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服务大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清理审核职权,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制定职权流程图,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实现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与全程监督相结合,有效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要采用政务公开走廊、电子幕墙、办事指南、咨询台、咨询电话等形式,最大范围地让社会各界了解本单位的办理程序,广泛接受监督,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政府效能评价 篇7

关键词:政府审计效能,公共受托责任,审计发展策略

从公共受托责任的终极委托代理关系来看, 公众是终极委托人, 政府则是终极受托人。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不同于企业的经营受托责任, 它源于民主社会制度的建立, 政府会计和政府审计是解除政府对公共资源受托责任的关键所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存在对政府审计产生了需求, 即政府审计存在的价值在于受托责任关系, 并伴随着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而发展, 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产生、维系和发展实施的一种经济监督、鉴证和评价。无论政府审计的受托责任来源于立法还是行政机构或者源于人民大众, 其职责是受托履行提供公共审计服务义务。可见, 政府审计机关本身也是受托责任方, 亦应有效地使用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发挥审计职能。故而, 有必要从审计效能的视角, 衡量审计工作水准。

一、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优越性分析

(一) 宪法明确政府审计的法律地位, 明晰审计法定职责

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构,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审计的特殊监督地位。将政府审计的设置与职责列入宪法, 关键在于政府审计监督的对象是政府财政收支, 直接满足了代议机构财政监督职能的需要, 实质上起到了对政府行政权的限制与制约作用, 从而使审计制度带有政治监督色彩, 增强审计权威性。

(二) 政府领导直接抓审计工作, 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在现行的行政型审计体制中, 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 直接接受政府的领导, 其审计工作与政府工作紧密联系, 成为政府监督、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同一个政治组织框架内, 政府审计机关行驶监督权, 接受政府领导的指示执行相关任务, 从而可扫清部分行政障碍, 加快审计工作进程,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为审计任务的完成, 提供一个便利的平台。同时, 在执行具体审计任务事项时, 针对审计工作中的难点或者瓶颈, 均可以借助上级政府领导的力量得以解决, 又由于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行政政府拥有强势地位和丰富资源, 因此审计效率比较高。

(三) 政府审计机关拥有行政处理权, 提高了工作威慑力

审计处罚权是指作为审计法律关系主体的政府审计机关有权对违反国家审计法和财政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罚。我国《审计法》第45条、46条规定:对本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 、下级政府以及被审计单位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 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处理措施。审计法对处罚权的赋予, 使政府审计机关集行政权与司法权于一身, 从而可以对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经济行为进行处罚, 提高审计机关的威慑力, 抑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我国政府审计效能存在的问题

(一) 法律上和财务上的独立性缺乏, 限制审计职能的履行和审计效果

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取决于独立性, 而独立性的首要关键点在于审计机关的独立。就政府审计而言, 若“审财政就是审政府”, 审计机关与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单位又都是在同一行政序列之下, 那么“审计人与被审计人在组织关系上就存在紧密关联关系”, 其独立性必然受到削弱。

尽管审计的地位在《宪法》中得到确认, 但是, 从严格意义上判断, 如今的政府审计独立性无论是实质上还是形式上均不绝对独立, 只是相对独立而已。形式上, 政府审计机关与预算执行单位同属行政序列, 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而实质上, 政府作为审计委托人, 委托审计机关配合相关政府机构监管国企和金融部门, 配合政府工作的执行, 尽管此需求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但是, 纳税人与人大也作为审计委托人要求审计机关审查财政预算, 而审计机关却又要受制于政府这个人大监督对象, 那么, 独立性缺乏问题则由于行政型体制的局限性逐步深化, 并严重影响审计监督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因此, 《宪法》本身就在某种程度上限制着审计的独立性, 也制约着改革审计体制的潜在动力, 修宪必然成为获得审计独立性的关键突破口。

经济上的独立性是确保审计独立性的另一重要方面。当前, 审计经费困扰审计监督的有效履行, 特别是政府和财政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同时又是主管财政预算分配和执行的“老板”, 很容易对审计机关独立履行职责形成有形或无形的压力与制约, 严重限制审计职能的发挥和审计效果的提高。

(二) 政府审计工作只针对财务层面, 对非财务层面关注度不够

中国政府审计机关成立以来, 始终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重点, 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政府工作为中心, 全面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 具体包括: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社会保障审计、计算机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外资运用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审计工作的执行, 很好地完成了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安全的任务, 但是, 审计工作力量集中针对于经济层面 (如预算执行) , 而却忽视了其他层面的审计关注度, 比如,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 导致审计工作面存在盲区, 未能充分发挥审计所特有的功能。

(三) 政府审计信息公告与互动较少, 限制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与监督权

尽管《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对审计公告制度作了原则性的界定, 但只是为审计公告制度的出台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审计公告制度属于部门规章, 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明显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属于低层次的立法。其层次低决定了审计公告制度有浓厚的政策性, 约束力较差, 弹性大, 难以执行, 法律所具备的本质特征尤显不足。近年来, 审计机关实行审计公告制度,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 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及商业机密的一律向社会公告和披露审计情况, 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 问责机制没有同步到位, 有责不问、有责不查、有责不究、有责不罚的情况还普遍存在, 不能形成问责合力。而且, 有些审计结果仅在被审单位或与之相关联的政府部门内部通报, 这不仅损害了政府审计的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侵犯了社会公众对公共权力信息的知情权, 还会于无形中侵犯社会公众权益, 降低审计工作的社会效能。另外, 信息透明度严重缺乏, 将造成政府审计监督体系的局部失效, 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削弱政府的执政能力, 进而产生信用危机。

三、提高政府审计效能的策略

(一) 制定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协调的政府审计发展战略

制定政府审计发展战略, 必须做到着眼未来、切实把握现在的迫切需要。“小变需时, 大变待机”, 变革中国政府审计体制需要各方面变革力量的具备与环境的配合, 立法机关职权的强化和法律法规的变革与完善是重中之重。政府、人民法院、监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审计监督制度是人大监督政府的方式之一, 而现实情况是政府掌握着丰富的人力、财力资源, 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居强势地位, 审计工作亦由政府主导和控制;相应地, 人大专业力量不足, 对财政预算及执行、财政决算的监督处于被动地位, 形成“弱势人大, 强势政府”的局面, 使人大的监督更多是一种形式。因此, 有利于完善人大制度和加强人大立法监督的变革正是改革审计体制的第一步, 而这也是最需要时机的。改革审计体制, 实质上涉及的是变革审计领导体制、变更领导权和机构归属问题, 如今, 改变现行审计领导体制已成共识, 但对未来的审计模式观点并不统一, 有立法论、垂直论、双轨制论、升格论、审计院论等, 此点尤为重要, 因为改革设想不同, 涉及的技术性障碍 (如修宪程度) 也就不同, 更为重要的是相应的应对策略与战略会有本质差别。另外, 改革会更多地涉及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划分, 所以, 改革应做到“柔性”和“温和”, 得到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以渐进、稳妥方式加以推进, 逐步提高审计独立性。

(二) 转变审计理念, 扩大审计职能认知

政府审计是政府经济监督的组成部分, 同时, 审计制度也是宪法制度的一部分, 或者讲是国家政权架构的重要一环。它具有政治制度的一般功能———制约权力, 主要表现为对积极权力的控制与约束, 通过法定的监督与鉴证, 防止权力滥用, 保证公正, 同时, 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 督促行政主体妥善履行职责。因此, 审计机关与审计人员应在明晰政府审计的经济职能的同时, 树立正确的审计政治观, 培养多维视角认识和分析审计问题和现象的能力和方法, 只有这样才能对审计监督本质及审计职能有个清晰、全面的认知, 从而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效能。

(三) 完善审计过程公开制度, 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前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说过“审计不是风暴, 而是透明”。加强阳光工程建设, 明确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使审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特别是审计过程与结果的公开, 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审计的工作关注点, 可以提高审计的社会效用。为了促进审计的公开、公正, 每项重大的审计工作阶段性进展应及时地向社会公众通报;政府审计机构自身也要接受其他机构监督 (比如新闻媒体的监督) , 迫使其自觉地保持独立性, 维护自身形象。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传播媒体或网络技术, 建立一个政府审计信息共享与交流平台, 开发和完善审计统计指标体系, 全方位地向社会介绍、说明审计机关的工作状况;对存在重大违规问题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披露, 调动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以提高审计效果。

参考文献

[1]秦荣生.对我国国家审计发展战略的思考[J].审计研究, 2008, (3) .

[2]刘明辉.高级审计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

[3]石爱中.国家审计的政治思维[J].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3, (11) .

政府效能评价 篇8

关键词:社区;社会组织;效能

服务型政府要求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高效,就是要求政府运转速度快,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管理效益好。要正确发挥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能,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就必须进一步放权给市场,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应权力过分集中,管理理念和职能也不应与社会不相适应,而应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搞好职能分离和转变,积极提升市场的效率,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一、社区社会组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这种新名词的诞生,给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压力加大,行政成本急剧增加,怎样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是目前各级基层政府所热议的话题。加之要改变政府职能,政府必须要从以前的全能政府中解脱出来,而不能再事无巨细地全部都管,主要职能是加强其宏观调控能力,这样,那些从政府脱离出来的管理职能就应当有一个载体来承担,而社会组织就是这样的载体。

二、国外社区社会组织概况

虽说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但并不等于全部由政府统包统揽,有些公共服务是可以由一些社会组织提供的。国外的做法是变社区的直接服务为社区的自服务,在欧美,绝大多数的社区服务都是由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的,因为非营利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政府的服务为无偿性质,而非营业利社会服务组织的服务大多是有偿的,只不过其收入主要用于支付组织的管理费用和雇员的工资,不具营业利性质。

三、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

(一)提供社会化服务,实现了社区多层次的社会需求。

随着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以及需求层次的提高,任何一个政府无论多么的强大都不可能提供所有的服务。而且政府提供的服务往往是大众化的需求。因此有必要让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来实现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充分利用社区阵地,坚持以人为本,分类、分层开展多样化、特色化服务活动,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提供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对社区的服务实效。如广州市目前实行的垃圾分类,社区就有人成立了“分类得”公司,专门上门收集各种分类垃圾,提供便民服务,让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处理日常一些生活垃圾,既缓解了垃圾围城的困境,也让居民生活垃圾得到了利用价值,有了这么一个公司,政府再也不用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居民为垃圾分类变被动接受为积极参与,既为政府解决了一个难题,同时又提高了政府的服务效能。

(二)整合了社会资源,推动了居民有效参与社区管理。

社区各项设施的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从国外社区建设的实践来看,社区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资助,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由政府提供和维护,有些社区的服务是由政府全资助资金,社区居民可以无偿获得服务,这取决于政府的财力和所奉行的社会政策;二是社会赞助,来源于个人和组织的捐款,主要是一些财团的捐赠和民间的捐赠。

四、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和社会所能够提供的大环境,社会组织是逐步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许多方面仍然需要不断完善。通过对广州市越秀区部分社区进行实地走访,发现目前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府行政色彩较浓,社会组织独立性不足。

社会组织中早期有一些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的,如居民委员会,他们应该是社区的自治组织,为社区进行自主服务和治理的载体,但实际上这些组织带有很浓厚的政府色彩,仍然承担着大量的行政化职能,以换取政府提供的社区发展所需的资源,政府在社区中仍处于主导地位。

(二)社区社会组织获取资源的能力不足

首先是活动经费不足,由于社区社会组织是自发形成的,没有专门的经费来源,主要还是靠其自身的收入维持,很少有企业和社会损赠,严重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一部分社会组织成立初的运作经费由政府提供,在成立后的发展中自筹资金的能力有限,大多数日常、活动开支仍由政府补贴。

(三)社区社会组织不能满足社区服务需求,社会地位不高。

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不高,主要表现在在居民中被赞成、被承认和认可度不足。在我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是主要还是以双重管理和非营利性的原则,在法律层面是合法化了,但社会的认同方面却得不到居民群众的认同。由于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正处于初级阶段,起点较低、队伍不稳定,居民急需的社会公益类、服务类组织总量不足,尚不能够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五、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建议及对策

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是个渐近的过程,也是个系统工程,只能一步一个脚印,要通过不断地培育和完善才能得到健康良性发展。具体建议和对策如下:

(一)、转变政府观念,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政府应放权让社区社会组织大胆去做,只要是为居民生活的需求所服务并非营利性的组织,都应当鼓励存在和发展,政府只着重考虑全面,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促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并负责好宏观调控,社会组织是具体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提供社区服务方面,政府与社会组织应分工明确,社会组织按政府制定的社会政策向市民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并且向政府反映市民的服务需求和意见,同时政府可以考虑与社会组织建立起伙伴合作关系。首先,政府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的需要,明确不同时期社会组织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制定相应计划。同时,也可以根据社区发展的需要,提出社区工作的目标及实施方针和政策。其次,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或者对社区公共服务实行委托和购买,社会组织通过竞争投标的办法获得承办权,并由中标机构进行运作,政府负责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其大部分装修费用并监察其服务表现。第三是由于社会组织都是一些非营利性的,所以政府在税收方面可以进行减免。

(二)、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因为社区居民是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没有居民,社会组织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要广泛发展群众参与,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大力宣传和教育,营造氛围,让社区居民家喻户晓,让群众知道是为他们的切身利益服务的好事,也是每个居民必须应尽的义务,这样社区居民才会乐于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只要大家参与了,社区社会组织就可以发挥他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管。对于那些铺张浪费和以谋利为目的的组织,要坚决加以遏制,并增加社会组织的服务透明度,让群众加以监督。

(三)、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

社会组织是由不同的个体组成,每个成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该组织为社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好坏和人们对该组织的满意度,所以对社区组织进行教育培训很有必要。各社区就应成立社区教育服务机构,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谁都可以去学,你想学什么就会有人教你,该组织最好是由政府部门来组织实施,而且是免费的。由于社会组织是为社区各个年龄和各种职业和没有职业的居民提供服务,所以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也应根据居民不同需要组织安排。在美国,一般人没有读过正规大学,但他会有一个社区学院的文凭,居民并不是为了一张文凭而去参加培训,而是为了提高某种技能和增加就业机会。如:学会主持家务,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个人素养等等。因为这些知识是与居民日常生活所息息相关的,而在普通学校是学不到的,所以很多居民都乐意学,包括在校学生。甚至有的国家政府对参与社区服务还带有一种强制性,如芝加哥市,政府要求高中毕业前必须做够累计60小时的社区服务工作,否则不颁发毕业证书。这就要求在校学生,在做社区服务工作前,你也必须参加社区培训,否则是做不好社区服务工作的。(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姜德琪.《关于构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平台的思考》.《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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