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4-07-01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共20篇)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观澜街道龙湖山庄私家别墅业主因修整边坡、挖掘地窖导致土层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事故原因。为确保我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形势稳定,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请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辖区实际和当前全区开展的各项专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当前强降温天气不仅给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也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认真排查,确保安全。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从构建和谐、平安宝安的高度,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及时排除各类隐患。一要组织力量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二要做好小区内防坍塌、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各项措施,严防狂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综治等部门工作检查,有效遏制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故的发生。1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通过张贴挂图、挂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住户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使用其具备自救互救、迅速逃生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二是业主委员会要定期学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尽职管理,听取业主提出的小区安全维护意见和建议,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城市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督促其依法定程序先报批后施工,尽力杜绝安全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值班,畅通信息。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坚守岗位,全面掌握小区安全动态,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值班人员要到岗尽责,保证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对故意瞒报、缓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宝安区住宅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2

安监总应急[2008]62号

通知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有关中央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精神,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生产工艺特点和隐患分布情况,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资, 确保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尚未建立或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具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及时整改, 制定措施和预案, 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 检验预案, 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协调机制, 增强企业内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锻炼队伍, 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改进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水平, 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3

各市(州)农委:

为推动食品整顿工作开展,省政府日前发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66号),从2010年6月份开始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做好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生产基地的生产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和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指导投入品的科学使用,严查在农产品生产中违规滥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利用有效手段开展农产品上市前农残监测,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执法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流通监管力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66号)相关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落实专人,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等投入品流通市场逐户排查工作,加大检查频次,严查高毒违禁农药经营行为,争取无一遗漏,杜绝死角。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三、加强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4

沪房地资物[2007]332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物业管理企业:

汛期来临,本市将进入台风、暴雨、高温天气的多发期。根据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应对各种极端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影响,及时解决汛期居民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险、漏、堵等急、难、愁问题,不断提高房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做好今年汛期本市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各单位负责人是做好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防汛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一是对上海汛情的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二是对今年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要充分估计;三是对防汛工作的艰巨性要充分把握;四是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抗灾能力要精心准备。要广泛动员全行业干部和从业人员,尽最大力量,努力做好今年汛期的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预案,强化落实,保持房屋和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各单位特别是中心城区单位要修订和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停电、水患、房屋危险、治安突发事件等各项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本市中心城区重点积水监控区域及积水应急救助一览表详见附件。

1、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6月底前,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特别是对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在7月中旬前,要结合所管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地下车库暴雨进水、小区突发性水淹、房屋出现结构危险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应急有预案、处置有措施。

2、物业管理企业要强化小区经理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对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扎实做好房屋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检查和考核的管理制度。

(1)加强对住宅小区水箱、水池的清洗和管理。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组织力量,尽快完成上半年对所管理住宅小区水箱的清洗工作。小区经理负责对清洗的水箱进行检查,并加盖上锁。

(2)加强对上水管的维修和下水管道的疏通。物业管理企业近期要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完成对小区内上下水管道的全面检查,发现供水不畅或水管结垢严重等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对小区各类下水管道、窨井进行疏通和清淤,对损坏的窨井盖进行调换,保持管道流水畅通。要对屋面、天沟、斜沟等部位进行杂物和垃圾的清除,防止排水通道堵塞。

(3)加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对薄弱环节的限期整改。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停车管理,确保管理区域道路畅通。要落实专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和电控防盗门等必须保持正常状态。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如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整改。对高大树木,要加强防护、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台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对预警、预报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使用人),帮助业主(使用人)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

3、各区县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要以“全天候、全覆盖、叫得应”为目标,提高应急抢修快速处置能力。要充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及时排险,为今年汛期的防灾减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践诺守约,责任到人,不断改善和提高行业形象

各房地行政管理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要努力和自觉践行房地系统物业管理行业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1、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的作用。各物业管理企业及小区经理要按照沪房地资物[2006]202号文要求,及时维护和更新“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要确保报修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要有专人接听,并记录完整,及时处置,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其余时间要设置录音电话。

2、高度重视“夏令热线”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落实人员收听、收看、收录有关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信息,认真及时解决市民在“夏令热线”中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要重视对业主报修的受理、修理质量和服务回访制度的检查,发现被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的重复投诉或多次修理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四、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做好汛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是确保物业正常使用的重要条件,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行业和政府的形象,要强化对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落实。

1、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措施到位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执行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和帮助小区经理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

各区县房地局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对在处理投诉中责任心不强、办事推诿拖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2、收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扩大宣传

各区县房地局要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感

2人事迹、经验做法要进行收集和扩大宣传。

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把经核实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对企业和小区经理的表扬、投诉的典型案例记入企业和小区经理的信用档案。各区县房地局要把汛期和“夏令热线”期间的媒体反映、城建“12319”和市局 “962121”的报修、监督等电话以及本区县的报修、投诉电话的受理和处置情况,定期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

附件:本市中心城区重点积水监控区域及积水应急救助一览表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5

公司各单位、部门: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持续升高,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夏季相关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高温防暑降温工作。

1、车间对未配有通风设施的区域进行梳理报告增加,同时检查原有通风设施的有效性。

2、党政办配备防暑药品,车间及时进行领用并做好药品的使用要求。

3、各部门要清楚公司中暑应急预案流程,确保中暑员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工作。

二、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1、生产部门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避免员工因高温而不使用劳保用品、不规范着装的现象发生。

2、车间严格落实好班前班后会议,班组长落实好当班生产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检查员工的精神状态,保证安全作业。

3、严禁员工在上班前及上班期间饮酒,任何人员饮酒后,均不得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三、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1、压力容器的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禁超压、超温运行,避免压力温度大幅波动;

2、加强维修作业中气焊、气割等气瓶的管理工作,防止气瓶防震圈不全、暴晒、不同气瓶之间存放及使用间距过小等情况的发生

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1、温度过高会使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维修片区要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电控柜进行维护、保养和监测;做好电控柜的降温、除尘工作,防止触电、电控柜失火等情况的发生。

2、生产场所在使用临时电源时,禁止使用小截面电源线、包扎接头过多(超过3个)、长度较长的电源线

五、防火工作。

1、各部门做好易燃物资的检查与防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请保卫科检查确认公司内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有效性。

3、需动火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及消防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易燃易爆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4、物流中心要对油库做好通风及库内异物的清理工作,油库周边严格禁止点火源,所属部门检查并确认油库的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六、厂区内、外安全行车管理工作。

1、车辆驾驶人员要严禁酒后驾车;

2、驾车过程注意休息,保证精力充沛;在行驶中感到精神疲倦、反应迟钝,要立即停车休息;

3、厂区内机动车辆要严格控制行驶速度,驾驶人员要保证视野开阔并持证上岗。

七、食品卫生工作。

物业公司要对食堂的卫生进行检查,做好食品储存、消毒、灭鼠消蟑的工作,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心理疏导工作

因气温较高,人心容易躁动,员工之间偶会发生矛盾,各部

门,尤其是生产车间需对员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因矛盾得不到解决而发生争执、斗殴。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上述工作要求,防止夏季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6

古政字„2011‟43号

各办(中心、大队),各工作片,各行政村:

目前正值高温和用电高峰时期,因夏季天气多雨,大地湿润,空气潮湿,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天气炎热,人体多汗,衣物潮湿,皮肤电阻降低等原因,造成触电事故高发。为进一步做好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触电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安委会(永安委办[201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人员,迅速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用电大检查。重点检查为:

1、检查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2、检查电工操作资质是否合法,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是否规范。重点是:配电箱做到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相匹配;设备用电做到一闸一机一保险;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可靠等。

4、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是否符合有关规程及规定,是否做到牢固、可靠、合理、整齐,“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

5、检查电力线路是否私拉乱接。

明确责任,严明纪律。联村联企干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切实搞好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落实安全生产整

改指令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估息迁就。对下发的检查表要求逐项填写,表格填写后以片办为单位于7月29日前上交到镇经济发展办。

附件:永康市古山镇用电安全检查登记表。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7

2010年7月14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0]110号) 。通知要求,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建设、生产行为, 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遏制建设项目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 充分认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2)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责任。 (3) 切实查明建设项目地质条件。 (4) 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程序。 (5) 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6) 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8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

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全国统一高考中的文化成绩普遍不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偏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所以在高职院校期间,学校对于他们的管理比较费力。学生公寓,是高职院校学生除了在课堂以外的主要活动场所。学生们在这里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因此,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当前,高职院校部分学生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我交了公寓住宿费用,学校就得给我们提供必需的、方便的服务。如若没有,学生们就私自行动创造“方便”。比如,为了用热水方便,他们私自用电水壶;不想到食堂吃饭,就用微波炉做饭。还有的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把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在明显处;出门不上锁;晚上睡觉图凉快喜欢开着窗户。他们殊不知为了自己一时的方便,会给学校和大家带来多大的安全隐患。

思想认识上的麻痹大意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源。学校一定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一是全方位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电台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络开展宣传,同时通过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在课堂上宣传公寓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让每个学生意识到安全隐患的危害大于虎,明白公寓的安全责任重于山。二是开会要求。经常性地召开公寓安全教育会议,让学生们在大脑中长绷“安全”这根弦。比如可以召开院校、系、班级等不同层面的会议,也可以组织宿舍为单位的安全教育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可以定为学期初、学期中,或者不定期地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三是模拟演练。邀请消防部门到院校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模拟演练,邀请治安部门到院校开展防盗安全模拟演练,让学生们亲身感受到公寓发生火灾、盗窃的可怕后果,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让学生们在实践演练当中得到锻炼,真正提高他们在防火、防盗方面的实际技能,切实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四是发挥宿舍长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宿舍长们参加公寓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和宿舍财物安全大评比活动,对成绩优异的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从而进一步激发宿舍长的工作热情,发挥出宿舍长的“领头羊”作用。

二、提高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目前,高职院校公寓管理人员多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他们的工作热情高涨,但是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一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可以通过岗前知识培训、政治考察的方式选拔任用管理人员,让那些懂安全基础知识、会操作消防设施、能开展危险自救的人员上岗。加大对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考核培训,通过考核培训促使他们时刻把公寓内安全、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放在心中的重要位置。二是讲究工作方法。在日常管理中,公寓管理人员既要坚持原则,也要注意工作的方式。一方面要耐心。高职院校部分学生平时不重视公寓安全管理,他们认为院校天天讲安全、日日抓管理,有点儿小题大做,甚至还出现了逆反心理。但是一旦公寓内部发生在安全事故,他们却将责任全部推到院校及公寓管理人员身上。这就要求公寓管理人员能够忍辱负重、心胸豁达,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细心。公寓管理人员要注意平时多与学生交流、沟通,通过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揣摩出他们的心理变化,发现他们的情绪异常,把学生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日常安全检查。要想安全保险,就得多瞧一眼,多查一遍。一要查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或锁好;二要查人员,检查有无外来人员;三要查消防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四要查公共设施,检查水房、厕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比如对于破损、不能用的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对于生病、不能上课的学生要及时送到学校医务室或者与辅导员联系;对于私自用电水壶、微波炉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四是加大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力度。要严格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会客的时间。

三、完善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的健全,是开展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一是责任制度。院校要与保卫处、学生处及班级签订安全教育责任状,把安全教育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二是检查制度。内容包括:检查学生是否违规用电,是否有外来人员留宿公寓;检查公寓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尽职尽责;检查公寓公共设施及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备,能否正常运用。检查结束后,要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于安全工作开展好的要报出表扬,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工作落后的宿舍要提出批评。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如实向院校汇报。三是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制度。高职院校学生多为90后,他们血气方刚,经常为了哥们义气冲动,容易酿成群体性突发事件。安全源于警惕,院校要未雨绸缪,及早建立预警处置机制,以便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四是值班制度。要设立一部专门值班电话, 24小时开通,一旦有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及时报告;要建立公寓安全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安全管理工作每天一报告、无事故也要“零”报告,以便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安全管理信息,确保院校及公寓平安无事。

参考文献:

[1]李常.高职院校学生公寓危机管理研究与思考[J].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

[2]刘祎.关于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公寓管理的思考[J].当代职业教育,2011(5).

[3]胡元庆,杨涛,沈淑梅.浅谈高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S1).

[4]罗一翔. 浅谈如何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J].广西大学学报, 2003( 1) : 81-82.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9

2011年7月24日凌晨3点20分左右,中交一航局兰渝铁路建设指挥部隧道施工民工赵天忠驾驶一辆时风牌自卸三轮车搭乘民工等14人下班返回距隧道出口400米处的工棚,当行驶至隧道出口297米处时翻于右侧斜高4.7米的弃碴场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在医院抢救中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车辆翻覆事故。为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建设和社会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希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不懈地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第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专人负责。

二、严格制度,坚决贯彻

要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现场管理,严格达到各项要求。

1、生产安全方面,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危险工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培训持证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应急预案,严格禁止“三违作业”,即“违章作业规程,违章劳动纪

律,违章指挥”。

2、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要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附件要按期校验,并确保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按规定定期开展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要持有效作业证书上岗,规范运行记录。

3、车辆方面,要加强检修,消除隐患,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装卸车辆要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自查,消除隐患各单位从接到通知之日起,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及时发现问题并坚决整改处置,确保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近期,我办还将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将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0

文件

固始县陈集15MW马堽12MW胡族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HQ1188(HQ1189、HQ1190)M-0Z5-2021-018

关于加强年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标段施工单位:

时值年末岁尾,已全面进入冬季施工阶段,是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同时项目目前已进入攻坚收尾阶段,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各标段施工单位在抓工期、促进度的同时,必须针对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保证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全面、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改到位。最后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应急救援机械和物资到位。

尤其是针对现场吊装区域作业面和带电区域作业面,相关施工单位更要引起重视,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区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区域周围显眼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同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

临近元旦和春节,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依然较大,各标段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着力构建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工。

固始县陈集15MW马堽12MW胡族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021年12月30日

抄送:固始县风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1

2011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已经批复下拨(吉财乡指〔2011〕701号),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2011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11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乡指〔2011〕701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期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一是坚持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经得起检查和审查。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要求,专项资金和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不准暗箱操作。四是建档立卷。对于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四、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已列入第一批省级投入专项绩效科目,按相关要求,省里将统一安排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凡是不按規定使用或出现违规、违纪的,省里绩效评价直接计为零分。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明确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审核验收及监督检查,因此,各级新农村建设机构要切实肩负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重点解决虚报瞒报、骗取补助、挥霍浪费、截留挪用、克扣贪污项目资金等问题。对于领导重视不到位、工作组织不到位,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削减下一个年度的专项资金扶持规模。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于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或者假报瞒报的,将给予严厉批评。对于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2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年11月2日2时6分,贵州省金沙县黄水坝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该事故地点为+816 m水平K8煤层108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08年鉴定为无突出危险的区域(已另作处理)。该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鉴定工作。各鉴定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每个鉴定机构要确定1名负责人为突出鉴定报告的唯一审批签字人,并于2013年11月底前将本机构鉴定报告授权审批签字人名单分别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备案,对未按期备案的鉴定机构,要依法暂停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活动。

二、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突出鉴定报告审批工作。凡经鉴定机构鉴定为非突出的矿井,要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其鉴定程序、方法、结论等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应派员到现场复核有关情况。

三、各鉴定机构要对2008年以来开展的鉴定报告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于2013年12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总结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联合组织检查组,针对鉴定机构资质能力、人员仪器配备、内部管理制度、鉴定及内审程序、矿井鉴定报告等进行专项检查。

四、从2014年起,所有鉴定机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年度自检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五、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对出具鉴定报告的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如果发现问题,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013年11月21日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3

各校(园):

根据近期县局及学区(十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各校(园)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门卫值班等制度。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及时检查了解寄宿制学生生活情况。对学生(幼儿)早上学生到校、中午到校、下午放学回家途中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教学区、实验室、运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校(园)要按照会议内容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要紧紧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等为重点,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对学校营养餐加工室、食品卫生、校外小卖部、实验室、楼道、操场、活动场所、体育用品、新建(维修)项目建设,校园内给水供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体育器材设备、校园监控设施等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校(园)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学生的不同年龄段,科学合理的选用教材,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灾害天气、火灾防范、防溺水及防踩踏事故、防人身伤害等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实效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联系。

根据各校(园)内、外安全学习生活的特殊性,各校(园)要专题针对学生安全工作采取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良好的家校沟通联系,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关注孩子的日常饮食卫生,注重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各校(园)要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综治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学校大门、围墙、施工工地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环境进行排查,开展学生上下学途中、离家返校路途乘坐交通工具进行排查,严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上下学,避免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形成严密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校(园)要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真正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校(园)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地震疏散、火灾逃生等各类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严防各类事故的扩大及次生伤害的发生。

七、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

星火学区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科: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及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开展,全面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5月18日学校办公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下一步我校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的分析和研判

近期我区先后发生多起学校安全事件,校园安全管理面临着新的严峻形势。各处室、各科一定引起高度重视,要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本部门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及培训工作计划;要进一步强化处室主任、科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并按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与所有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网格化管理下沉到最小网格,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工作“有人巡、有人问、有人管”,不断健全“横到边,竖到底,责任到人”的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做好学生宣传教育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处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宣传栏、“1530”安全教育等方式,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青岛市安全教育平台,重点开展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拥挤踩踏等主题教育,并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二)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生处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学校为主阵地,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努力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通过宣传栏、警示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制教育全过程,有机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并与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正确的是非观。教育学生严于律己,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不骂人,不打架,远离刀具、爆炸品等危险物品,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导处、学生处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4‟42号)要求,健全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和教研机构。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坚持教育和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坚持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大力开展心理问题的教育、宣传和预防工作,以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为主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辅导室的作用,有效解决中小学生心理困扰和心理障碍,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班主任要与其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对极少数有严重心理障碍和疾病的学生群体,要及时督促家长带学生到专业医院进行诊治。避免因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到位而发生校园安全事件。

三、强化重要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大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防控力度。入夏以来,青岛地区已经发生几起溺水事故。一定要引以为戒,学生处、总务处要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3‟10号)要求,继续加大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并通过“应急演练、观看警示片、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将教育部“六不一会”要求落到实处,特别要教育学生发现落水者要科学施救,严禁私自盲目救援。总务处要积极协调并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学校周边危险水源的巡防和管控工作,合力形成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无缝隙安全监管,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二)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学生处要结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不要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要求班主任通过家长会、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告知家长学生乘坐黑车、农用车或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的危害,提醒家长认真履行学生上学前、放学后的安全监护责任。上下学期间,要积极协调当地交警部门认真落实“一校一车一警”制度,对存在在校园周边的交通拥堵、车辆乱停放等现象,要及时协调交警部门进行疏导。

(三)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夏季是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总务处要用最严厉管理和处罚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清洁清理到位:要定期对学校食堂、超市、饮用水设备开展专门的清洁、清理活动,彻底清理过期、霉变食品及原料,及时更换水炉滤芯;二是学习培训到位:要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培训,学习《青岛市黄岛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制度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干部教师和家长陪餐制度,搞好食品信息公示,严把原料进货关、食品加工关、留样关等七关,努力提高饭菜质量。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进入夏季,总务处要组织专门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对校舍、消防、饮食、用电、体育器材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逐一梳理、分解责任、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明显隐患的设施要立即停用和维修;对校园门口存在占道经营的个体摊点、浮游商贩和运载学生的无营运资质车辆等要及时向当地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部门举报。

(五)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处室、各科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重点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班主任要进一步加强对班级的精细化管理,善于洞察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信息,并随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避免因矛盾升级而造成校园安全事件。对个别学生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积极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学生思想、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进行法律、道德、心理等多方面的辅导,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六)提高校园安保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总务处要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4‟103号)要求,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日志》,规范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和学校安全工作值班制度,要确保安保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学生处、总务处要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全面提升新学期校园安全防范水平,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七)做好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防范工作。学生处要严格贯彻落实青教处函„2015‟28号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的控制和管理工作,严禁超员进入和超负荷运行,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八)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力度。总务处要认真调研校园及周边整体治安状况和环境卫生状况,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做到“无漏洞、无死角”。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校园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学生处、总务处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把应急疏散演练当作校园安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同时,要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演练方案,切实增强学生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突发事故应对能力、降低安全事故危害和伤亡。

五、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确保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教职工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途径,及时有效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望各处室、各科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5月18日学校办公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不出任何问题,出现责任事故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进行问责。

区局近期将安排督导组到各基层单位对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区教育系统内予以通报。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5

一、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生活垃圾 (含污泥) 焚烧发电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

二、城市生活垃圾 (含污泥) 发电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垃圾焚烧炉建设及其运行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使用的垃圾数量及品质必须有保证。

现阶段, 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 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国家鼓励对常规火电项目进行掺烧生物质的技术改造, 当生物质掺烧量按照质量换算低于80%时, 应按照常规火电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充分结合当地特点和优势, 合理规划和布局, 防止盲目布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或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规划等) 为基础, 确定合理的布局及建设规模;秸秆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布置在农作物相对集中地区, 要充分考虑秸秆产量和合理的运输范围;林木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布置在重点林区;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厂址应与垃圾填埋场统筹规划;沼气发电项目要与大型畜禽养殖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在采暖地区县级城镇周围建设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应尽量结合城镇集中供热, 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

四、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除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外, 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报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在审批后三个月内, 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在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工作中, 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切实做好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选址和论证工作。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区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

(二) 做好污染预防、厂址周边环境保护和规划控制工作, 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 明确合理的防护距离要求, 防止对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三) 结合现状, 明确措施, 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引进国外设备的, 污染物排放限值应不低于引进国同类设备的排放限值。

(四) 采用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作为原燃料的生物质发电项目,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必须考虑原燃料收集、运输、贮存环节的环境影响。

(五)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必须考虑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影响, 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6

一、加强对境外影视剧引进立项和审批管理

(一)总局每年分兩次受理各引进单位的立项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的1日至10日。各引进单位在立项申请时,应认真填写《引进剧立项规划申报表》,并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

(二)立项通过的境外影视剧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局报审,按规定提交引进合同(中外文)、版权证明(中外文)、供片机构资质证明等材料,认真填写《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并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

(三)为提高引进节目质量,扩大高清节目源,应优先引进高清版本的境外影视剧;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

(四)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认真履行初审的管理职责,严格把握导向和格调,从立项环节开始加强对题材和内容的审查,不得引进涉案题材和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境外影视剧。

(五)境外影视剧列入立项规划后因故不能报审或报审后内容未能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同一产地、同一题材的节目一次。

二、加强引进剧续约后再次发行的审批管理

(一)经总局批准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在《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过期后,由具有引进资格的单位重新与版权方签署引进合同和版权授权书,经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总局批准,方可再次发行。

(二)申报续约后再次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应按规定提交引进合同(中外文)、版权证明(中外文)、供片机构的资质证明等材料,认真填写《续约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对内容重新进行审查,并出具内容审查同意书,报总局审批。

(三)总局根据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上报的续约引进申请和内容审查意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审批。对批准再次发行的境外影视剧,重新颁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三、加强引进剧播出管理

(一)各级播出机构要严格按照总局规定,在播出境外影视剧时认真审核相关手续和批准文件,并在片头标明发行许可证编号。

(二)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各级电视台申报并获得总局批准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必须在本台首播,首播之后才可以再次发行在其他电视频道播出。

(四)各电视频道不得以栏目短剧或介绍境外影视剧的形式变相完整播出未经广电总局审批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每期栏目中插播境外影视剧的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累计使用境外影视剧片段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介绍境外影视剧的资讯类栏目,使用境外影视剧片段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五)进一步加强境外影视剧播出国别比例的管理,避免个别电视频道在一段时期内集中播出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影视剧。

(六)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电视频道播出境外影视剧的监管,加大对违规频道的处罚力度。如发现违规情况,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对违规播出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完成后180日内再次出现违规播出行为的机构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同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总局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广发社字〔1995〕547号)和《关于加强地方电视台重播境外电视剧管理的通知》(广发社字〔1999〕489号)同时废止。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7

关于加强秋冬季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部,华北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能源公司,国网信通公司,中国电科院,安能公司:

为贯彻公司近期关于高度重视安全稳定与优质服务工作要求,加强秋冬季基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基建安全稳定局面,结合年度基建重点工作安排,就加强年底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基建安全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四季度工作会议部署和刘总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四季度基建安全形势和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细化工作组织安排,全面落实业主、施工、监理各单位的安

全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切实做好秋冬季基建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现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监督,做好防坠落、防风、防火、防冻、防中毒工作,努力消除四季度由于建设任务繁重、投产集中和冬季施工可能引发的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重大风险作业管控力度

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对重大风险作业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对危险、重要作业的现场安全监控力度,合理安排停电施工时间,切实落实近电作业、交叉跨越、大型设备吊装、高边坡施工、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等防止坍塌坠落事故的专项措施,高度重视工程承包与分包、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与使用、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对境外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恶性事故,确保全年基建安全稳定局面。

四、防止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件

各单位要加强改扩建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运行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误碰带电设备事件;加强对交叉跨越施工、临近带电线路施工的施工方案审查和现场监督,防止因施工引起线路跳闸;严格执行停电施工计划与调试试运期间的调度方案,加强工程投运前后基建与生产— 2 —

之间的协调配合,防止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件。

五、做好基建安全专项活动总结评价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关于印发“三抓一巩固”基建安全主题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227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解决的问题,按照文件所附的评价细则,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评价结果报告公司基建部。

六、开展基建安全质量检查和交叉督查活动

各省(市、区)公司及相关直属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本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基层单位和各在建工程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质量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将组织各分部开展区域间交叉督查,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基建 安全 管理 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8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

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有关人防法律法规规定和省、苏州市民防局要求,市人防办将对我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作全面检查,进一步排查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以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切实加强迎世博期间我市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方法

(一)自查阶段(1月10日至2月10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人防工程维护安全要求,认真落实自查,市人防办将同时组织抽查。

(二)检查阶段(2月20日至4月15日):在自查抽查基础上,市人防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

情况组织重点检查。

(三)整改阶段(4月25日前):市人防办将检查情况通报各有关单位。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落实整改,年底前应全面达到安全管理要求;汛期来临前,必须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对存在重大问题或者拒不整改的单位,将按照人防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内容

(一)管理制度完善

1.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出入口及内部通道标志标识清楚,能够满足进、出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需要。

2.建立重大灾害或事故报告制度,遇重大灾害或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有应急措施。

(二)维护管理到位

1.工程内部及周边排水设施运行良好,排水通道顺畅,管网保温防冻措施有效;能够防止冰冻灾害。

2.落实出入口及周边道路防滑措施,防滑、清扫工具等物资准备到位,能够防止人员摔伤和引发车辆事故。

3.人防设备设施维护良好,无人为损坏现象。4.人防工程实际使用与核定范围一致。

5.禁止在人防工程内部生产、储存危险物品或者鸣放烟花爆竹;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危险性和不安全的作业。

三、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各单位要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安全检查工作。

2.工作扎实,不留死角。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自查和迎接检查工作,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抓落实,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3.规范管理,持续保持。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自查记录并存档备案,要持续保持维护管理成果,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和规范化,切实把我市人防工程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人防工程自查检查评定要点

二O一O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人防工程 安全管理 通知

抄报:苏州市民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安监委。

抄送:市国资办,开发区规建局,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建局。昆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0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

人防工程自查检查评定要点

一、维护管理制度

(一)优良

1.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完善齐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落实;

2.有专(兼)职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已列入工作目标;

3.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合格

1.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基本落实;

2.有专(兼)职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并列入工作目标;

3.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火灾应急预案,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不合格

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

二、工程主体维护

(一)优良

1.结构完好;

2.内部环境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3.工程内外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无倒灌。

(二)合格

1.结构完好;

2.内部环境整洁,基本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3.工程内外排水基本畅通,地面无积水。

(三)不合格

1.主体结构损坏;

2.内部环境差,渗漏水严重,空气和饮用水达不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3.工程内外排水不畅通,地面积水严重。

三、防护设施维护

(一)优良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等完好无缺,胶条完好,密闭性能好,油漆层完好,金属件无锈蚀,启闭灵活轻便,各种零部件完整无缺,保持清洁。扩散(活门)室、通道、功能房间内无杂物。

(二)合格

各种门扇基本完好无缺,胶条完好、密闭性能好、油漆层基

本完好、金属件无严重锈蚀,启闭轻便;扩散(活门)室、通道、功能房间内无杂物。

(三)不合格

防护设施年久失修,胶条脱落,金属件严重锈蚀,启闭不便;扩散(活门)室、通道、功能房间内放杂物。

四、工程设备维护

(一)给排水

1.优良

(1)管道畅通,冲洗阀、消防栓等各种阀门启闭灵活,无锈蚀;

(2)消防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3)卫生设备清洁,无破损;

(4)排水构筑物(污水集水池、防爆化粪池、排水防爆波井)管道畅通、无渗漏,沉积物定期清掏;

(5)水泵及其动力设备能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保养维修,清洁干燥无锈蚀,其性能保持良好状态。

2.合格

(1)管道畅通,冲洗阀、消防栓等各种阀门启闭灵活;

(2)消防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正常;

(3)水泵及其动力设备能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保养维修,其性能基本保持良好状态。

3.不合格

(1)管道漏水严重,冲洗阀、消防栓等各种阀门启闭不灵活;

(2)消防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3)水泵及动力设备保养维修不及时,不能正常工作。

(二)通风空调

1.优良

(1)设备保持整洁、干燥,外壳及各种配件漆面良好,无锈蚀,各种橡胶件无老化。密闭阀、自动排气阀等各种阀门无锈蚀,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2)风机启动灵敏,工作正常,机身及部件清洁干燥;

(3)除湿设备工作正常,效果良好;

(4)进、排(烟)风口保持干燥清洁,无杂物;

(5)能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

2.合格

(1)设备保持整洁,漆面良好,金属部件无锈蚀,橡胶件基本无老化;

(2)各种阀门无锈蚀,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3)通风、除湿等设备工作正常;

(4)基本能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

3.不合格

(1)设备长年失修,金属部件严重锈蚀,橡胶件老化;

(2)阀门开启不灵活,关闭不严密;

(3)未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

(三)供电及照明

1.优良

(1)设备工作正常,性能良好;

(2)照明设备固定牢固无松动、清洁,工程内无任意接线用电,应急照明设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3)火灾报警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4)能按规程操作和维护。

2.合格

(1)能做到安全用电,按规程操作;

(2)工程内无任意接线用电,应急照明设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3)火灾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3.不合格

(1)用电混乱,任意接线安装设备;

(2)应急照明设备配备数量不足;

(3)火灾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注:

1、未经批准审定,人防工程内部不得有人员住宿、升火做饭;

2、不得储存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中。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19

关键词:树木,采挖,移植,管理

2013年11月15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 要求全国各地加强对大树的保护, 这说明大树已经成为稀有资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随着城市建设的日益扩张, 原有的地段地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原有的植被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是高楼林立, 一些城市建设者为了点缀城市, 增加绿色亮点, 大量的移植大树, 甚至将古树移进城, 搞集约绿化, 集约装点, 费工又耗资。

1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反奢侈之风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提出了“八项规定”, 其中就提出了反奢侈之风, 明确规定会议室不准摆鲜花等, 摆鲜花要开会, 不摆鲜花也要开会, 摆不摆鲜花与开会效果没有因果关系。同理, 在城市建设绿化中, 有大树要绿化, 无大树还是要绿化城市, 全部是大树未必比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效果更好。现在城市绿化进入立体绿化时代, 即地面、墙体和房顶全方位绿化, 强调的是乔、灌、草搭配, 一味地追求栽植大树, 既单调、又落后, 缺乏新时代的绿化气息。为此, 建议有些地方执政者要转换观念, 转变思路, 让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在城市绿化中发挥其作用。

2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杜绝浪费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切社会活动和建设都要勤俭节约。大树进城, 耗费的投资很大。一株胸径在30 cm以上的大树, 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和外形, 价值少则近万元, 多则几十万元。一株大树绿化面积不足20 m2, 而1万元可绿化草坪300至500 m2, 或小苗绿化200至300 m2, 也可购置大树苗100株以上。大树除了“立竿见影”带来好的视觉效果之外, 其绿化效益和生态功能远不如同等价格下小树和草坪的效果好。

3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保护生态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保护自然、顺应自然、恢复自然, 而一株大树尤其古树是一个地方的靓丽风景。一般一株30 cm以上的风景绿化树种, 大约要生长50年。尽管有的地方进行人工集中栽培繁育, 也需要30年以上。在漫长的生长周期中, 人工培育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建设绿化的需要, 在利益的驱动下, 一些人到野外采挖野生大树, 或在农村购买大树, 甚至将古树也移进城, 造成原生地的生态破坏。一株大树在长达50年的生长周期中, 根系群落能达到30至50 m2, 对当地的水土保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旦移走大树, 留下的空缺难以被其他植物迅速覆盖, 必将造成水土流失。同时, 一株大树就是一把“保护伞”, 庇护着依托大树而生存的动植物, “保护伞”移位后, 这些动植物缺乏保护, 其命运多舛。

4 大树进城实行准入制是保护稀缺资源的需要

不可否认, 绝大多数苗木经营者栽培的大树都是从野外采挖和收购的, 移植在苗圃人工培育几年甚至十几年后出售。俗话说, 人挪活, 树挪死。说明树木对土壤、气温和水分等环境条件有很高的要求, 在人工移植培育中, 一定要遵循自然规律。一些不法投机经营者不懂技术、不遵循自然规律, 在不合理的季节采挖、运输和栽植, 往往造成大树假活一两年后死亡, 实在是让人可惜。大树尽管是可再生资源, 但其生长周期长, 已经成为稀缺资源, 这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篇20

大家知道,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涵盖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设置、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防火防爆、交通安全、防尘防毒、劳动保护用品、现场管理、设备装置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制订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管理等等。其目的是保障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笔者多年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工作。认为近几年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了很大提升;同时认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关键是要控制企业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为有95%以上的事故,都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某一特定状态下交叉触发所致。所以,笔者依据实践经验就此两方面有共性的问题列举几个实例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2、许多企业生产系统、装置中隐瞒着‘物的不安全状态

企业生产或技术系统中隐藏着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该系统或装置本质安全程度不高。本质安全是指采用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系统或设备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至于造成大事故。受当前科技水平限制,在许多领域要完全达到本质安全还不可能,但应该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整体设计、布局、施工或制造以接近这个目标。在未能完全实现本质安全的情况下,采用间接安全技术,为生产设备或系统配置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同时采用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检测报警器、警示、警告标志等,在危险时通过报警、警示提醒作业人员避险,实现安全生产。在工作实践中发现:有些企业的生产系统、设施、装置的本质安全程度不高,有些甚至成为不易整改的安全隐患。

2.1、在总平面布置方面: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或企业生产系统、设施、装置等总平面布置,本应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整体设计、布局。这样,能控制该系统、设施或装置与外界周边如学校、居民区、道路、国防设施的合理距离;同时控制该系统内部车间与车间、与仓库、职工宿舍、锅炉房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万一发生事故,能尽量减少损失,这是本质安全的基本要求。但在平时安全评价实践中发现比较多的现象有:(1)在征地红线内的总平面布置看似合理,但企业为了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把有危险性的储罐或罐区设在靠近红线边上。这样,就对周边的居民区、企业或其他设施安全埋下了隐患。(2)有些企业要在有限的征地范围内容纳下整个生产系统,其办公场所、车间、储罐区、仓库、职工宿舍、锅炉房等设施布置不合理,安全防火距离不够。这些现象,在安全预评价中发现时,通过提出整改建议,可以得到调整改正。但需要指出的是,有相当部分是在现状或专项评价中发现的,是以往建设项目的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很大;而且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未经过安全评价。

2.2、在生产系统装置方面:厂矿机械设备或系统装置是现代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是诱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设备是靠人对其控制进行工作的,但全靠人工控制在一定条件下有时会失误造成事故。从本质安全角度,要求系统装置有较高的自动化水平和安全性能;比如要求许多有可能突然泄漏毒性物质或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工业场所配置连续监测器和自动控制装置,当监测到场所内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温度、压力、液位、流速等超标时,能自动驱动控制装置或切断电源,停止加料或停机;或是自动驱动排风机通风,降低有害物浓度。从检测评价的情况看,目前仍有一部分企业在生产场所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或储罐区未能有效地配置连续监测自动控制装置;对于生产流水线,如使用有毒含苯胶(本应禁用)的制鞋厂,甚至也未配置连续监测自动控制器。目前还有个别老化工厂设备老化,技术改造不到位。更有甚者,有些企业还在违法使用土制锅炉、土制起重机、土制人货电梯。有的企业请设计资质不高的单位设计整个生产系统装置,布局不合理,受力集中。结果造成大事故。

2.3、在供配电方面:在供配电系统中,按规定对于一级用电负荷即如果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用电单位应设置双电源。对于二级用电负荷,用电单位应设置双回路(或专用线路)供电系统。对于三级用电负荷单位,要求其要保证事故处理照明和消防用电。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有一些该配置双电源的一级负荷用电单位,只设双回路供电;有的二级负荷用电单位只设置非专用线的单回路供电。有些三级用电负荷企业,未考虑事故处理照明电源和消防用电源。

对于机电设备,按规定应采用三相四线或五线制中性点接地(TN-C或TN-S系统)并设置漏电保护器。工作中发现有的设备接线不规范,金属部分无接零无接地,造成死亡事故:野外施工临时用电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上锁。实际上很多配置不规范。未设开关箱或设了但未上锁,经常发生事故;电力输配电线与广播通讯线路也时有发生因间距不足发生碰接导致人亡事故;经检测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水电站的接地网电阻大大超标;按规定在易燃易爆或因静电放电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场所的电器设备都要用防爆型的。实际情况差距甚大;在许多场所防静电采用跨接等措施不到位。诸如此类不安全状态的现象还很多。

2.4、在消防方面:有的建筑物、厂房属甲级防火范围且应该设置烟雾、温度等感应报警器和自动灭火喷淋装置,但有些企业省掉了自动灭火喷淋装置;有的单位消防设施不全、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或选型不当;有些老企业建筑物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消防通道被占为他用,消防水池未按标准要求建造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要指出的是:有些中小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不申请消防验收;而且仍发现存在“三合一”现象。

2.5、在建筑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方面,也仍存在诸多本质安全程度不足的问题,限于篇幅,不再举例

3、相当部分企业负责人、管理和从业人员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

美国安全管理专家塔兰茨曾经给事故(Accident)下了个定义,认为影响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Factor)有两个:一个是物的不安全因素,一个是人的不安全因素。笔者经学习理解认为:塔兰茨指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且‘人的不安全因素含有两个层次的意思:一个是现场作业人员的不安全因素(行为)即违章或差错,在特定情况下会直接导致事故;另一个是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所

做出的一些无法遏制事故发生的决策、决定导致事故发生,成为发生事故间接的‘人的不安全因素(行为)。笔者就此两个层次‘人的不安全行为列举几个实例如下:

3.1、有些企业领导层只下文在该企业成立“安委会”,而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由企业工会人员兼职或由无资质无经验无专业的下岗人员或保安门卫人员顶数的现象;

3.2、有些企业负责人注重眼前利益,忽视未来发展,对企业生产系统或装置本质安全方面的经费投入不重视。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进行“三同时”评价论证;对生产系统、设施装置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通风排水等防护设施配置不到位;比如:该设喷淋灭火装置未设、灭火器配置不足、该配置而未配置连续监测自动控制装置、对机械设备,如起重机、各种车辆以及带有压力容器的机械,未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保养、项修和大修等,经常发生事故。个别地下矿山虽然配置了通风系统。为了省电,在实际开采作业中没有启动机械通风;

3.3、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和转岗、复工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基础技术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和专项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等,这都十分有助于提高他们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知险识险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能力。工作中发现:有些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找人代替参加培训和考试;相当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培训取证(或取证不全);特别是三级教育,许多承包经营、民营、私企等单位,员工更新频度高,而且大都来自农村,安全意识、素质低。三级教育不到位,新员工还未弄清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就上班。刚上班没几天就发生高处坠落,或进隧道施工被岩石砸死、砸伤,以及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现象甚多。

3.4、道路交通方面,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死亡人数占总数的80%左右。这里面很多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司机违章驾驶。酒后开车,特别是深夜长途长时间开车未按规定设两位司机轮换而过度疲劳开车,常常造成严重事故;运输货车超重、超高、超宽、超长和人货混装等现象仍很严重;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大量的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一部摩托车坐3-4个人,高速行驶,横冲直闯,酿成了许多车祸事故。

3.5、在建筑工地和其他野外作业场所,仍发现存在许多“三违”现象。还有“四口”“五邻边”防护不到位以及安全网铺设不到位现象十分严重。有些场合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合理,比如在有毒性气体的场所应配给防毒性面罩而只配置简单的防尘口罩。还发现一部分员工不愿意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造成砸伤、触电、眼伤、烫伤等事故。特别是由于不佩戴安全带造成高空坠落的死亡事故甚多。

4、对策措施和建议

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的实现目标是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开展安全评价和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是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治本之策。但企业要“增加一些成本,所以,完全依靠企业负责人的自觉行为很难做到位,需要政府和监察监管部门进行强有力的推动。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4.1、这几年,国家安监总局强化了对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对这些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合法性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特别是要求这些企业进行系统的安全评价。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流程、仓储、供配电系统、防火防爆、通风排水和职业危害等方面。这种定性和定量的安全评价(含物理性化学性因素的检测),为每个企业都查出一些本质安全不足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收到很大成效。目前,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延期工作正在进行,建议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工作。

4.2、对企业进行“三同时”安全评价是‘关口前移提高‘预防效度的治本之策?但目前仍然有相当部分具有一定规模且具有相当风险的企业包括:冶金、火电、水电、港口码头、公众聚集场所等未进行安全评价。原因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不够明确。担心几年后这将又成为本质不够安全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这项工作。

4.3、严格考核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强化落实企业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民工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知险识险防范事故的能力。这几年,对农民工的安技教育培训未见到大的效果。

4.4、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按总局11号令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这样,既保证有机构,又保证安管人员有较高的管理能力。

4.5、鼓励企业淘汰旧工艺旧设备,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鼓励企业注重较高层次的安全生产工作诸如:安全科技创新研究、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OSHMS认证等,以促进其基础工作的不断健全完善,并保持长期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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