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合作协议

2024-07-13

机动车检测合作协议(共8篇)

机动车检测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检测站院内提供场地负责接待乙方客户进行车辆年审检查。

二、乙方派专人在车辆检测场地内提供服务,负责联系和登记客户信息并协助办理客户的车辆检测,甲方提供支持与方便。

三、甲方需在审车和处理违章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顺利实现客户车辆检测的各项相关服务。

四、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的原则,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透漏协议的内容,不得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五、甲方按照市场优惠价格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甲方按月提供正规服务费发票(附带明细清单)后,乙方向甲方对公账户支付服务费用。

六、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有关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机动车检测合作协议 篇2

两岸《标准检测认验证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分析

在性质上, 两岸《标准检测认验证合作协议》属于类似ECFA的架构协议, 系为两岸针对标准、计量、检验、验证和消费品安全等五大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做出方向性、原则性的规定, 同时制订出未来合作互动的组织安排。具体而言, 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将建立标准、计量、检验、验证认证和消费品安全等五大领域的合作机制。兹简述其具体工作项目如下:

两岸共通标准合作

促进两岸合作制定推动共通标准, 将有助于缩减标准内容差异, 使两岸产业界于设计、生产相关商品时能提前将相关标准资讯纳入考量, 通过产品规格标准的合作, 降低成本与消除贸易障碍, 以活络两岸商品流通与拓展商机, 并协助产业升级。其具体工作项目包括建立标准资讯交流平台, 以及掌握台湾各机构组织所推动的两岸标准沟通管道, 并协调、配合办理两岸共通标准合作事宜, 推动两岸共通标准交流研讨与标准制定相关行动等。

两岸检测验证交流合作

由于台湾高科技产品与检测技术较为成熟, 建立两岸检测验证交流合作将缩小两岸产品检测及验证程序等的差异性, 减少厂商重复检测及验证资源的耗费, 促进两岸双方产品的流通性, 进而为产品品质把关。其具体工作项目包含建立两岸检测验证资讯交流平台, 进行有关技术法规及检测验证资讯交换、推动两岸检测验证交流合作, 以及依据国际符合性评鉴机制的运作原则与要求, 建置两岸商品检验源头管理合作机制, 以建立双方相互之间对产品测试、工厂检查报告及品质管理系统验证证书的信心。

两岸认证合作机制

依国际符合性评鉴架构, 建立两岸试验室认证机构, 特别是台湾的认证基金会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合作管道, 推动商品检测及认验证机制的相互承认, 加强两岸认证技术交流, 使两岸检测报告及验证证书皆能获得双方主管机关或使用者接受, 并增进两岸经贸活动的便捷化。其中具体工作项目, 尚包含建立两岸认证机构交流平台, 以及运用认证机构交流平台, 共同发展具弹性且可减少符合性评鉴成本的认证方式, 进而使得双方所认证的实验室、检验机构及验证机构的报告或证书能够获得彼此承认等。

促进两岸法定计量及量测标准合作

促进两岸法定计量及量测标准交流, 推动法定计量交流及度量衡器测试实验室的相互合作, 协助岛内传统度量衡业者根留台湾, 生产布局中国大陆。此外更整合两岸检测资源, 强化岛内产业发展所需的量测基础建设, 有助于未来中国大陆能基于相同计量基础而直接承认台湾的检测报告。在具体合作事项上, 包含建立计量资讯交流平台、推动两岸法定计量技术交流合作, 以及促进两岸量测标准实验室交流合作, 以增进两岸量测标准的相容性。

建立两岸消费商品监督预警机制

建立两岸权责机关对话管道, 推动两岸市场监督合作, 进行消费商品安全资讯交换、不安全消费商品讯息通报及市场监督管理等法规合作, 将有效防止不安全商品输入台湾市场, 落实源头管理, 确保消费者生命财产的安全。其中主要工作项目, 包含推动建立两岸消费商品安全资讯交流平台, 以了解、分析两岸市场监督制度及相关法规、执行单位、分工等资讯, 并安排市场监督人员互访、经验分享、培训、短期研究, 进而建置两岸市场监督资讯共通平台, 以及推动建置两岸不安全消费商品快速通报机制, 藉由双方不安全消费商品资讯通报联络窗口, 就重大突发事件指定紧急联络机关相互通报, 并建置两岸不安全消费商品资讯通报网及建构快速通报协处机制, 并掌握已输入消费商品流向, 进而即时采取停产、下架、召回等相关必要措施。

两岸《标准检测认验证合作协议》的重要性分析

标准、计量、检验、验证和消费品安全这五大领域都是两岸经贸进一步密切互动的关键配套措施。以标准来说, 固然无论是国际或国家标准, 原则上都属自愿采用性质, 但厂商自愿适用标准进行生产后, 便能开发出具有相容性且能够互通的产品, 降低研发与生产成本, 同时也可确保产品的品质与增加产品的价值与流通性。另一方面, 自愿性标准也是许多强制性法规的基础。例如在强制性商品检验制度中, 便常常需要纳入相关标准成为法规的一部份, 作为评估商品是否符合卫生、安全和环境的要求的内容。再如当局采购的规格要求, 也常会引用相关标准作为依据。从这个角度观察, 标准虽然是自愿性质, 但却是确保产品品质、增加产品价值的软基础设施。

虽然目前已有许多国际、国家或产业标准可资依循, 且WTO相关规范也要求应以国际标准为依归, 但对于尚未形成标准的新兴产品, 若能通过各种机制, 引导形成中的标准朝向对自身产业有利的方向发展 (最好包含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权) , 以享有“先行者优势”, 向来为美日等国重要的经贸策略。观诸两岸的产业发展结构, 对于如LED照明、数字电视、TFT液晶面版等尚未形成国际标准的新兴利基产品, 若能通过两岸合作机制, 发展出两岸“共通”标准, 即在同一技术架构下, 仍可就自身产业需求制定可相容、互通的标准, 并先于欧美日韩等国家推动形成国际标准, 则小至两岸经贸, 大至国际市场, 台湾厂商除可在产品销售获取优势外, 且可藉由全球专利授权扩大利益 (使用内含专利的标准时, 仍须取得权利人授权) , 更有助于这些新兴产品通过两岸与全球的强制检验与政府采购。

就产业发展而言, 通过两岸合作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及开发大陆内需市场可协助产业升级, 使台湾产业摆脱过往OEM或ODM的代工型态。两岸可针对尚未形成国际标准且具备合作利基的新兴科技产业进行标准合作, 帮助台湾产业拓展大陆市场, 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链, 进而布局全球、分散风险。但目前台湾产品输往大陆市场时, 由于在检测标准、检测程序、认验证及市场监督等符合性评鉴体系基础架构运作机制上仍存在许多差异, 且各主管机关间也缺乏对话管道, 因而常需重复检验或验证, 平白耗费不少时间与成本。故若能藉由验证认证合作来降低两岸贸易的技术性障碍, 将有助于台湾产品加速拓展大陆庞大内需市场。而在此一过程中, 计量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也可收提高两岸量测技术水准, 进而促进计量产业发展的效果。特别是通过计量技术提升精密仪器的精确度与稳定度, 则是提升检验服务, 以及维持高科技产业品质稳定与可靠的关键。

其次, 近年来各国和地区通过双边合作机制, 强化计量与标准等事项的双边合作的机制, 成为一种常见的发展。如《美国与加拿大计量与标准合作备忘录》、《美日测量合作备忘录》等即为显例;日本也与中国大陆通过中日计量标准合作委员会的架构, 建立起进行定期对话与合作关系;而美国也与中国大陆于2008年签订了《中美关于计量、标准和认证领域合作议定书》。由此可知, 国际间双边计量与标准合作机制的盛行。

事实上, 在检验与认验证合作方面, 通过双边 (如相互承认协定) , 以及与区域合作机制 (如APEC的电信相互承认机制) 等安排, 早已为国际间认为具有弹性且可减少符合性评鉴成本的方式。例如台湾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签署相互承认协定, 相互承认强制性领域的电机电子产品符合性评鉴结果 (测试报告和证书) ;与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 (CPSC) 签署备忘录, 进行不安全产品资讯交换;并分别与若干国家签署一般性合作协议/备忘录, 交换分享相关经验与资讯, 并进行技术交流, 均属于通过双边协定降低不必要成本, 促进贸易的例子。

最后, 在消费安全方面, 近年来中国大陆不安全消费商品问题严重, 往往造成消费者的恐慌与不安, 并持续引发消费者心理恐慌的连锁效应。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 为避免再度发生不安全消费商品流通造成民众恐慌等类似事件, 确有必要推动两岸消费商品安全合作。除了一方面加强外贸商品管制及市场抽查等措施外, 两岸如能建立起市场监督法规合作机制, 促进不安全消费商品讯息交流, 以落实源头管理, 将可有效降低不安全产品危害事件的发生。事实上, 欧盟与中国大陆在2006年便已建立类似合作机制 (也即欧盟消费商品快速警示系统, 简称RAPEX-China制度) 。在RAPEX-China机制下, 双方除资讯交换外, 中国大陆尚将依据欧盟的通报案件进行调查, 追踪其境内不安全商品来源, 并自出口端即采取如强化出口检验与限制出口等必要预防措施。

此外, 大陆相关强制性检测验证法规、制度比台湾繁复, 权责分工及执行方式也有所不同, 两岸如能建立商品资讯交流平台, 进行双方消费商品安全有关法规、行政措施及不安全商品资讯交换, 将可更加了解相关不安全消费商品处理机制, 使双方能即时采取加强检验措施。

依据前述分析, 倘若两岸能在标准、计量、检验、验证认证、消费品安全领域进行双边合作, 不仅将可强化双方对彼此法规制度的了解, 也可有效回应产业需求, 也建构消费商品安全合作的机制。特别是任何经贸互动关系原本就是利弊互见的发展, 而除产业利益外, 消费者权益的确保, 更是必须纳入考量的因素。因此, 两岸除了市场开放外, 还必须通过许多配套措施, 方足以建构一个兴利防弊的经贸关系。就算没有ECFA, 两岸商品在WTO架构下正常互动, 仍然需要建立这样的合作机制, 以消除不必要的贸易成本与障碍, 并为消费者权益把关。

总之, 为进一步落实两岸《标准检测认验证合作协议》的价值, 建议除在推动过程中, 应通过如定期公告技术讨论文件、标准草案、开放参与技术讨论等方式, 强化制订过程中各阶段的透明性, 以强化程序的正当性, 强调产业参与及透明化, 以避免双方因公权力介入引发产业争议外, 合作的范围也应以具有强烈潜在商机与发展潜力的商品为优先考量, 并应以产业界已形成共识的产品, 通过由下而上的方式, 由产业界通过对话机制提出范围, 并宜避免由当局通过由上而下的方式选择, 以维持其中立性, 避免发生“选择赢家”后所生的排挤效果与外界的质疑。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书11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以甲方名义登记注册的车辆需在乙方投保。但对于投保内容甲方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承保甲方的车辆时需给予甲方同比最优惠的价格,根据甲方车辆实际情况,本次承保应为甲方设立单独车队业务,否则甲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甲方投保车辆较多,时间不一,为提高工作效率,当月保费由乙方垫付,等次月中旬甲方给乙方一次结清。

四、乙方同时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乙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甲方提供便利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新车行驶证、营运证安户、年审、车辆过户、购买购置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便利的上门服务。

(二)乙方应针对甲方车辆情况,制定专门的服务计划,设立专人为甲方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现场查勘

公司勘察人员接到报案调度后,立刻联系客户,无特殊情况,城区内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城区外偏远地域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省内外其它事故现场,将通过乙方服务专线电话,委托当地中支机构赶

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财产损失过大或根据甲方要求,公司可派专员前往查勘。

2.定损定责

机动车险:对于常见车型的车辆损失,在1天内确定损失金额;对于特殊、稀缺或稀有车型,将会与甲方共同协商、以最快的时间确定损失金额。

3.异地出险“双代”服务

甲方车辆或人员无论在全国何地出险,都可以及时得到事故发生地乙方提供的代查代定损服务。

4.医疗跟踪服务

对于济宁市辖区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车辆导致的第三者人员伤亡的事故,乙方要派专职医疗跟踪人员关注受伤人员治疗的每一步,给被保险人提供详细的医疗指导,避免或减少被保险人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

5.赔款支付时限

一万(含)元以下的赔款,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一天内完成结案。

一万—5万(含)元以内的赔案,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3天内完成结案。

5万—10万(含)元以内的赔案,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7天内完成结案。

10万元以上的赔案,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10天内完

成结案。

6.预约赔款

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依据甲方需求,乙方须预付赔款,预付金额应达到估计赔款的60%左右。

7.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

乙方将面向被保险人车辆提供全国救援服务范围内的免费非事故车辆救援服务,包括免费接电、送油、加水、更换轮胎、现场抢修、拖车牵引、吊装救援等七项救援服务,且在保单有效期内不限使用次数。这项救援服务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付给甲方。此服务仅限济宁市中区。

(三)乙方应设立专门的理赔服务小组,负责专门处理甲方车辆的交通事故。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工作人员应在事故发生的半小时内达到事故现场,配合、指导甲方工作人员全程处理交通事故,直至甲方车辆理赔完毕。

(四)乙方工作人员在处理甲方车辆交通事故时,应本着尽职、尽责的原则处理。若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甲方存在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乙方在处理甲方车辆理赔工作时,应在合法、合理的原则,尽最大可能的保证甲方的利益。

四、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透漏协议的内容,不得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利单方解除本合同。无论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在乙方处已购买保险的甲方车辆的保险责任。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机动车检测合作协议 篇4

(三方协议)

甲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 乙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或修理厂实际名称)丙方:被保险人

经三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乙方和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服务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将在甲方公司承保的受损车辆在乙方维修(事故号:***************;被保险人:***********;车牌号:******;核定应赔付赔款金额:******),丙方授权乙方代办理赔服务,丙方授权甲方将依据保险合同核定的应赔付给丙方的赔款作为购买维修服务费用,划至乙方账户。

二、乙方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票发票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身份证明、车辆维修清单及被保险人出具的委托维修企业代办理赔的授权书、身份证等证件。

三、乙方应按照《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将事故车辆修复完好,保证维修质量并进行后续保修,承担因维

修质量给丙方造成损失。

四、本协议为三方协议,为三方自愿协商之结果,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三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本协议一经签署,不得违约,否则应承担违约所产生的后果。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后生效(如协议方为单位需盖章),协议三方应以此为据,履行协议。

六、本协议书为试行版本,若后期行业出台标准版本,以行业版本为准。

甲方: 年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 篇5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方持有机动车牌照(车牌号为:京),意欲长期出租,乙方有意长期承租此机动车牌照,为此,双方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须保证其持有的机动车牌照(车牌号为:京)为其本人合法持有,并保证该牌照相关手续齐全有效,无任何未经处理、结案的交通违规或涉案记录。若因甲方隐瞒相关问题或提供虚假资料而导致乙方产生相关损失的,甲方须向乙方作出双倍赔偿。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使用甲方名义购买机动车辆,并在此车辆上使用上述牌照。甲方须积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等一切购车和上牌的所需证件、资料,全面配合乙方办理购车上牌各项事宜。

三、本协议生效后,上述所购机动车的所有权及上述牌照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但乙方无权将上述车牌转租或出售给第三方,如乙方不想使用此车牌,对此车牌的处置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对上述车牌、车辆采取报丢失、报盗抢或封号等一切权力行为,否则示为违约。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双倍赔偿。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须长期提供其本人身份证给乙方,以供乙方在租赁过程中办理与上述车牌、车辆相关事宜。乙方保证对其持有的甲方身份证不做他用,否则示为违约,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双倍赔偿。

六、乙方在使用上述车牌、车辆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及与第三方产生法律纠纷,所有责任皆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限:永久,或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终止本协议后为止。

八、整期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在本协议生效及甲方交付车牌与上述相关证件后天内,乙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同时开具等额收据给乙方。

九、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产生难以协商的矛盾,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担保人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并从双方签字后即始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担保人: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浅析如何做好机动车安全检测 篇6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 私家汽车迅猛增长, 国家不断调整机动车管理的理念和做法,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新举措。机动车检验工作是交通部中的重要工作, 对于交通运输的安全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 机动车安全检测的意义

做好机动车辆的检验工作, 是确保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应该加强对机动车的检验工作,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促进我国工业运输行业的安全水平。目前, 应该改善我国机动车辆的管理现状, 加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质量, 从而降低机动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确保各项生产的安全运行, 使机动车辆检验工作步入正规化, 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由于机动车的种类较多, 所以技术性能也千差万别, 为了确保机动车行驶的安全性, 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在机动车数量不断提升的形势下, 安全性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近年来, 从事运营的机动车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与机动车的检验工作有一定的关系。为了确保机动车的安全性, 交通部规定机动车需要定期进行综合性能检验, 对汽车的安全性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查, 从而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且及时处理。

经过整体修订, 于2014年推出了《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 (GB21861-2014) 。标准修订突出了重点车辆、强化了校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要求, 优化了非营运轿车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项目。新标准是检验机动车安全性能的重要技术指标, 它在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强化机动车检测质量、保障车辆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修订后的标准, 进一步细化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 明确了检验要求, 既有利于安检机构的检验, 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安检机构的监督。如新增加对机动车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核载人数等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表, 将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摩托车、三轮车三大类在各工位最少检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保证了机动车的检测质量。新标准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更加细化,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明确了检验结果的评判界限只有合格与不合格。此外, 新标准提高了安检机构自动化检验程度, 具有较强的先进性, 如标准的修订明确了机动车外廓尺寸等重点项目自动化检验的要求, 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科学、准确、高效、先进。

2 机动车安全检测中的问题

2.1 记录与报告管理混乱

所有机构都建立有记录和报告的管理程序。但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记录不规范, 检测报告未审核。个别机构记录为了应付监督检查, 事后补编记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缺少客观、真实的记录证据。

2.2 检测仪器设备的问题

检测站设备系统没有统一性, 不同检测站的设备配置和控制系统各不相同, 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测造成一定的困难。大部分机构的主要检测设备均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建立了设备管理程序, 检测设备满足自动化管理的要求。但因部分机构的设备得不到定期的维护校准, 存在对使用频率高的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差等问题, 有机构不按规定定期校准设备, 设备漂移严重, 导致设备状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2.3 质量管理体系与实际工作脱节

虽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并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 但因机构规模小且多为家族企业, 若机构负责人法律意识、质量管理意识淡薄, 缺少能够较好的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质量负责人, 不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执行, 不少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设置与实际工作不相符, 内部质量管理混乱。体系运行内部审核发现不了问题, 管理评审输入项不全, 与实际工作不相关甚至请外部人员编补资料应付监督检查, 质量监督无记录或记录流于形式, 没能起到保证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持续改进的作用。

2.4 检测站宣传问题

机动车检测站在宣传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 很多人对检测站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认为交通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与公安机关的车辆安全检测是相同的, 对机动车安全检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也不能理解机动车检测的重要意义。

3 机动车安全检测措施分析

3.1 提高机动车制动性能检验质量

制动性能对于机动车的安全性尤为重要, 在机动车行驶的过程中, 制动性能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安全性, 所以需要加强对制动性能的检验工作。在制动性能检验工作中, 对于车辆各个零部件的运行状况进行详细的检查,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 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货车的灯光检验, 可以定期更换灯泡, 使其照明强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确保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3.2 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 所以前置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环保检测是为了有效控制尾气排放,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力度, 增加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 从而降低尾气排放所造成的污染。

3.3 加强机动车所用材料以及外观尺寸的控制

由于营运车辆的数量较多, 并且长期从事道路运输工作, 所以对于安全性有较高的要求。为了确保机动车各方面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应该严格控制车辆的外观尺寸以及所使用的材料, 严格机动车外观尺寸检测不准尺寸超差的车辆通过检测, 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对于车辆所用的材料一定要严格控制, 在质量上有所保障, 避免短期内标志脱落, 并且要考虑到安全标识、标志在夜间的使用效果, 确保机动车行驶中的安全性。对于车辆的日常使用, 一定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可以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并且可以降低维修成本, 提高机动车的安全性。

3.4 优化机动车检测监管平台

根据日常现场监管发现的机构资质过期仍在检测、故意修改车辆信息, 人员无证上岗操作, 设备检定/校准过期仍在使用, 采样系统漏气, 传感器失效等情况, 在监管平台中增加机构资质日期信息, 将车辆信息与判定限值关联, 在软件中增加设备和人员的唯一标识, 设备检定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等信息, 在软件中增加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 自动审核检测数据。及时通过数据审核实现对违规机构锁线停止车检、防止标准限值调用错误、自动识别错误数据等功能。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平台, 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自动全过程监督, 可以大大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促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有力的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3.5 加强机动车检测管理

检验出现否决项不合格的情形时, 检验员应继续进行其他线外检验项目的检验。不合格项不会影响仪器设备检验结果的, 还应进行线内检验。车辆外观检查和底盘动态检验过程中, 如发现其他不符合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形, 检验员应在人工检验记录单备注栏内记录不符合现象。车辆上线检验前, 应对检测设备/仪器进行检查, 保证其工作正常。各项线内检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7258相关条款规定。送检机动车所有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均合格的, 评判结论为合格。送检机动车检验项目中, 所有否决项的检验结果均合格,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建议维护项小于等于6项的, 评判结论为合格 (建议维护) 。送检机动车检验项目中, 有任一否决项的检验结果不合格, 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建议维护项多于6项的, 评判结果为不合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完毕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签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机动车相关技术不断及进步, 与此同时, 机动车安全检测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 在进行机动车安全检测的过程中, 需要针对其中的问题, 不断寻找解决措施, 进而提高机动车检测的质量和效率, 以更好的确保保证机动车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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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柏正, 孔万杭.解读GB2186新标准:客、货汽车检验有何新要求[J].商用汽车, 2015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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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本着公平购买,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牌型号的机动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

二、本车经双方商定售价为元,大写元整。

三、该车在年月日前的一切交通事故和经济纠纷、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如乙方暂未过户,由甲方交车之日起,乙方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费用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时分

车辆买卖协议书

甲方:(简称出售方)

乙方:(简称购车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车牌为车型为车架

号,发动机号车身颜色燃

料原车主属的车出售给乙方,售价为元,大写:。

二、双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之日起年月日。以

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该车的有关经济责任和交通事故,由甲方全

部负责。以后一切费用及经济责任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

字生效,车辆过户费用由甲乙双主各付50%,甲方协助一切手续,此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及该车手续由甲、乙双方自己审核,审核

正确后,方可成交。

四、该车手续、现金当面点清。

五、备注: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

汽车买卖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一、经甲、乙双方在对车况,车价无异议情况下决定,甲方现将

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的型车以总价大写。卖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

三、该车的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电子眼)民事及

刑事责任以成交之日为界,之前由甲方承担,之后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该车能正常过户,且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等过户手

续并协助乙方办理(如:行驶证过户、养路费过户、保险手续等),不

能以任何理由推迟办理该车的过户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五、该车如有冻结(单重或多重)情况不能过户,甲方应将该车的冻结情况详细告知乙方,否则视为欺诈,乙方有权收回全部购车款,且追究该车在成交过程中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并付给甲方的占用金。

六、甲方现将该车

交于乙方。

七、甲方保证该车的费用和手续都在有效期内。

八、以上约定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付给对方(按

该车总成交价为准)25%的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

甲方(卖车方):

乙方(购车方):

甲方自愿将号两轮摩托车一辆,于年月日卖给乙方使用,本着诚实、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原则,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该车价款:大写:元整,小写:元。

二、甲方保证该车合法,手续齐全有效、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管档案相符,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车辆不能转籍、过户,违约方必须全款退车,并赔偿相关损失费用。

三、该车交车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如法院冻结、银行抵押车辆)、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负责;交车后的一切经济纠纷、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等则由乙方自负。

四、该车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应提供过户的一切手续。(注:如该车不过户,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8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机动车转让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就下机动车辆的买卖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资料: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驾驶位置: 座

车身颜色: 色 使用燃料: 汽油

二、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资料与车管所档案相符。

三、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备件:

A、行驶证:□正本 □副本 B、购置附加税:□收据 □完税证明

C、原车:□有 □ 无 D、机动车登记证书:□有 □无

E、养路费: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F、车船税: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G、钥匙 套 H、备用工具:□备胎 □千斤顶

1、其他:

四、成交价:

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办理提车手续。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人民币(大写)购车款 元(¥)。

六、甲方保证在办理该车辆过户手续时的证件齐全,各类规费、保险有效。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车的全部过户手续,并配合出具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上述车辆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十二、如果本协议第十一条补充条款资料与其它条款资料不符,则按补充条款执行。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心得体会范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自愿原则,经协议就机动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甲方所有的车牌号为 牌轿车,车架号为:.二、付款方式

1、转让价 元(小写: 元)。

2、该车目前尚欠贷款 元(小写: 元),该款由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后即取得该车辆所有权;

3、乙方负责在两年内按甲方购车时的中国银行汽车分期贷款的要求按期将贷款还清。

三、车辆过户

乙方在将贷款还清后办理所购车辆过户手续,甲方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车辆交接

1、甲方于20xx年 月 日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并于当日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对车辆进行交接,签收交接单;

2、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

3、在交接之前涉及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交接之后涉及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车辆灭失等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收车辆后表示对车辆的车况性能等表示认可,今后不得对此再向甲方提出异议;

5、乙方接收车辆后第一个月需打入相当月两个月贷款的金额进入车贷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在乙方清偿贷款后能够依法办理车辆过户;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4、乙方应及时按期归还该车辆的银行贷款,若因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滞纳金、催收费用、年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致使车辆无法过户的,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约定,应当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定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拒绝接收车辆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定金不退还或者由乙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甲方(售车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为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____________(大写),小写__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包括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4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大写人币:),小写:。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日起)所发生的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甲方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再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五洋WY125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五洋WY125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号码:豫C , 发动机号:9433333,车架号:4066668)一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三、该车乙方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乙方负责办理转户手续。

四、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洛阳市涧西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 乙方:

二○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6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签定时间: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7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20xx年1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双方约定于20xx年___月

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_______(___ 方)承担,由_______(___ 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_______(___ 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___月

日,时间: : :,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8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万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于__年___月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

__年___月__日,时间: : :,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力帆轻型自卸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 轻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辆转让给乙方,该车检验合格至 年 月,该车投保于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保险到期日至 年 月 日。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准。

三、该车乙方在下次车辆检验时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乙方负责办理转户手续,通知甲方并予以协助。

四、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包括并不限于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鹤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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