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2024-08-30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共9篇)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保持先进性、增强凝聚力,提高服务水平、巩固执政基础”这一主题,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破解难题,勇当先锋”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把“建设年”活动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具体目标任务是:

1、乡村两级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村级配套组织健全完善,村两委关系进一步理顺,所有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都建立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明显扩大。

2、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团结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坚强领导集体,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明显增强。

3、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干部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教育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普遍掌握一门以上致富适用技术,领办、创办一个以上发展示范项目,结对帮扶一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联系带动一批农户增收致富;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全面展开,有条件的无职党员认领了一个或多个公益性岗位;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发挥。

4、乡村两级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乡镇普遍设立为民服务场所,所有村均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展,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实践宗旨、为民服务的绩效明显体现。

5、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民主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乡村党务公开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强。

6、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乡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村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明显加快。

三、方法步骤

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全面启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组织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建设年”活动。

第二阶段:围绕主题、开展工作。此阶段是整个“建设年”活动的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农村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

2、通过推进“双培双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发展能力;

3、积极规范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努力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建章立制。认真总结“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考评办法,完善奖惩机制,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成果,推广经验,努力建立农村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1、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加强乡镇班子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设“三型”乡镇领导班子,即“创业型”、“服务型”、“民主型”。开展“双联系、双促进”活动,乡镇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一个后进村、一个贫困户、一个种养大户、一个农民经纪人。村“两委”成员要联系一个村民组、一个党小组、一个党员示范户,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形成“连成一条线、带动一大片”的工作格局。抓住乡镇换届契机,全面推行“一推两考”制度和乡村干部持证上岗制度。

2、围绕服务农民,加强村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三强”(奉献精神强、公道正派理念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要求,切实加强村班子建设,重点是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大力倡导村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办创办发展项目,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带头雁”和“领跑人”。落实省委提出的“村村有大学生”计划,着力提升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

3、切实抓好选派工作,确保“突破年”“建设年”任务的完成。各选派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关心支持选派干部工作。抓好对选派干部的任期培训,帮助选派干部选准项目,鼓励和支持选派干部用足、用活、用好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发展后劲。

4、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邻、有利于发挥党员专长”的原则,及时调整、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积极探索依托产业链、协会、基地和企业,设置专业党组织,把专业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内容和工作开展方式与产业发展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着力解决农村党组织与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新变化不适应的问题,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

5、切实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保证每个行政村党员活动室的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到2012年上半年,保证每个行政村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

6、紧紧抓住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有利契机,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要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吸收农村致富能手、回乡青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巩固党的群众基础。

7、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大力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要集中时间,统一内容,对乡村两级干部普遍进行一次培训。当前,尤其要抓好村级换届中新进的村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市里今年下半年将启动全市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各乡镇要抓住机遇,利用好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数字技术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发挥好远程教育快捷、直观的优势,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努力增强培训效果。

8、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改进党员管理办法,通过书信联络、电话联系、建立党员联系卡等有效方式,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要教育鼓励党员奉献在外、心系家乡,积极为家乡发展做贡献。建立健全流动党员三级管理体系,各乡镇要抓紧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和专项电子档案,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真正做到使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9、认真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落实省委组织部“百、千、万”行动计划。在“培”上下功夫,根据农民群众需要,因地制宜,开展菜单式培训;组建“双培双带”活动专家顾问团,进行技术指导。在“带”上求突破,采取大户带动、项目带动、基地带动和协会带动的办法,增强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在“帮”上见成效,在资金安排、信息提供、信贷投入、技术指导、政策扶持等方面促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取得新成果。

10、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程序,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体系,形成服务网络,加快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站)建设,并按照“全程、无偿、依法”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使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

11、全面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按照“设定岗位、明确职责、界定内容、跟踪考评”的思路,采取“自我认岗、群众议岗、支部定岗、公示明岗”的方式,结合党员“先锋岗”活动,科学设置岗位,切实解决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12、结合乡镇换届,开展乡镇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党的代表大会提案制度和党代表提议的处理回复机制,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按照“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的要求,促进乡镇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3、落实党委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体现集体领导,今后乡镇不能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取代党委会决策。要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村“两委”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14、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规范干部施政行为。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党组织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党组织决策程序和办法,重大决策的过程,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内容。规范党务公开程序。统一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党务公开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抓好党务公开的配套衔接。做到党务公开与村务政务公开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区委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党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和检查评比制度,建立群众评议制度,把党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对“建设年”活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镇委成立由镇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镇“建设年”活动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工作。我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要明确“建设年”活动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并把“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我镇要根据我县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建设年”活动的主题、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三)强化督查,精心指导。镇委将组成督查(指导)组,对我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年”活动顺利进行。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扶持牧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2013年,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 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为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 按照《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 特制定如下实施指导意见。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

(一) 能繁母猪1640万头。各项目省区项目县名单和数量整体保持稳定, 不做大的调整。2013年黑龙江省安达市、广东省高州市、安乐市不安排新的项目任务, 继续执行2012年补贴任务。

(二) 奶用能繁母牛897.5万头。继续对全国753万头荷斯坦牛 (含娟姗牛) , 安徽、福建、河南、湖南、湖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9省 (区) 52万头奶水牛,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四川、江西、青海、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项目区51.5万头乳用西门塔尔牛, 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万头褐牛, 青海省4万头牦牛, 以及内蒙古5万头三河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三) 肉用能繁母牛500万头。在2012年项目省区基础上增加江苏省, 并适当增加山西、江西省的任务量。由于2012年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宁夏等7省区任务完成量不足35%, 2013年度继续执行上年结余任务和本年预下达的70%任务, 根据项目实际进度, 适时下达剩余的项目任务量。

(四) 种公羊24.7万只。继续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实施, 项目省补贴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 牦牛种公牛1.82万头。继续在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5个牧区省份实施, 其中新疆含褐牛, 适当增加青海、调减甘肃补贴任务量。

二、补贴对象

(一) 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 (小区、户) 。

(二) 项目县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三、补贴标准

(一) 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 每份精液补贴10元。

(二) 奶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补贴30元或20元。除奶水牛外, 荷斯坦牛 (含娟姗牛) 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 每剂冻精补贴15元, 其他奶牛品种每剂冻精补贴10元。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3剂冻精, 每剂冻精补贴10元。

(三) 肉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 每剂补贴5元。

(四) 绵羊、山羊良种补贴:绵羊、山羊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

(五) 牦牛良种补贴:牦牛种公牛一次性补贴2 000元/头。

四、补贴品种

(一) 生猪补贴品种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 以及培育品种 (配套系) 和地方品种。

(二) 奶牛补贴品种包括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牦牛和三河牛等品种。

(三) 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肉牛、绵羊、山羊、牦牛品种, 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五、补贴程序

(一) 生猪良种补贴。由各项目县确定供精单位, 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 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二) 奶牛和肉牛良种补贴。由农业部组织专家对种公牛进行评选, 确定冻精生产单位, 公布入选种公牛编号和生产性能等技术指标。省级畜牧、财政部门按照本意见要求, 在项目资金下达和入选种公牛公布后1个半月内, 完成项目县集中招标选购工作, 并将采购合同报农业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畜牧部门提供的采购合同、销售发票和冻精出入库凭据与种公牛站进行结算。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三) 绵羊、山羊和牦牛良种补贴。省级畜牧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种畜场进行评定, 对种公畜进行鉴定, 公布入选的种畜场名单, 并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县统一采购种公畜, 签订合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合同、销售发票与供种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种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种公畜。

各地项目资金和牛冷冻精液如有结余, 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六、项目县选择标准

(一) 生猪。新增项目县选择能繁母猪存栏在2万头以上、生猪人工授精覆盖率在50%以上的县 (区、市) 实施。

(二) 奶牛。荷斯坦 (含娟珊牛) 良种补贴在全国范围实施。奶水牛良种补贴选择项目基础条件较好、能繁母牛存栏在3 000头以上的县 (市) 整县推进。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和三河牛良种补贴选择能繁母牛存栏在5 000头以上的县 (市) 整县推进。

(三) 肉牛。选择存栏能繁母牛5 000头以上的县 (市) 实施。

(四) 绵羊、山羊。选择存栏能繁母羊2万只以上的县 (市) 实施。

(五) 牦牛。由项目区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项目县标准。

七、供精 (种) 单位入选条件

(一) 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 (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单位和组织) 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公猪存栏具有一定规模。优先选择存栏采精种公猪30头以上, 管理规范, 系谱档案齐全, 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设施, 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作为项目供精单位。

(二) 奶牛冻精供应单位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农业部要求已完成改制工作的种公牛站, 可作为冻精采购优先选择对象。入选供精的种公牛必须是2013年农业部评选公布的优秀种公牛。

(三) 肉牛良种补贴选择的种公牛站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入选种公牛必须为2013年农业部评选公布的种公牛。

(四) 供种的种羊、种牦牛场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基础设施完善, 饲养管理规范, 防疫措施健全;种公羊必须1岁以上, 达到特级或一级, 系谱清楚, 佩戴耳标, 具有种畜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种公牦牛必须2岁以上, 达到特级或一级, 佩戴耳标, 具有种畜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

八、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强化政策宣传, 加强指导服务, 严格资金监管, 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 严格管理程序。省级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将农、财两部确定的各项目省 (区、市) 补贴牲畜数量 (详见附件) 分解到县, 并负责编制本辖区的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于2013年5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 安排畜牧良种补贴工作经费, 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二) 严格技术规范。为防止近亲繁殖, 在精液集中采购中, 原则上每个项目县采购同一头种公牛的冷冻精液不得超过5 000剂, 采购本省种公牛站的荷斯坦公牛精液不得高于项目任务的50% (省内有2家以上种公牛站的不高于80%) 、肉牛良种精液不得高于项目任务的80%。项目采购的种猪、种牛精液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同时, 要逐步建立养殖场 (户) 种公羊调换使用制度。

选择生猪、肉牛、绵羊和山羊良种补贴项目区时, 要注重对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 防止盲目杂交改良导致珍稀地方品种资源的流失。

(三) 严格项目实施。项目供种、供精单位必须建立资金使用专用台账, 切实加强良补种公羊 (牦牛) 、精液购销管理;要在场区显要位置公示国家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养殖户承担金额和配种服务费等内容, 并在记录台账、收费单据上明确标识。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在项目村张榜公示该村享受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 包括受益养殖户姓名、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级畜牧、财政部门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和抽检, 抽检比例不低于10%。

通过公示予以校验, 对弄虚作假的, 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并将出现问题的项目供种、供精单位列入黑名单, 取消其今后参与政策落实的资格。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3

1、项目分为两类,即定向委托项目与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项目。定向委托项目由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提出,列入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项目预算,采取单独立项、委托开展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项目由社会组织根据社会需要、自身业务需求提出,列入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采取公开申报、择优立项的方式进行。

2、每年6月底前,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分别将下一年度定向委托项目和规划开展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报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备案。

3、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对社会组织提出项目的社会公益性、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初审,并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闵行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下称《目录》)的编制与公示。定向委托的项目按要求纳入政府部门预算管理并进行公示。

项目申报

1、项目于每年《目录》公示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期限为一个月。定向委托项目与当年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预算同步进行。

2、项目申报主体为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具备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项目申报通过《闵行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及《目录》要求填写后,报送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4、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及服务供应方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进行审核,提供项目评审标准,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时报送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5、以往承担定向委托项目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

项目评审

1、设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区民政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招管办等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定向委托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限额规定纳入区招投标平台规范操作。

3、评审工作必须严格遵循财力平衡、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透露评审相关信息和结果。评审程序为:

(1)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项目评审。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项目主要采用会议评审制。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评审结果须经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审,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3)立项通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闵行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立项通知书》,同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管理

1、项目合同签订。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所有项目实行合同管理。购买服务方与服务供应方应在项目实施前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项目金额、评估标准、付款方式、考核办法、违约责任、协议期限、协议变更和解除等内容,并将合同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项日分级管理。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行购买服务方负责制和服务供应方负责制。服务供应方要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项目任务。购买服务方要强化立项指导、中期检查、结项管理等,促进服务供应方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视情对购买服务方和服务供应方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项日过程监管。

服务供应方应建立项目实施专门簿册,包括公共服务项目的受益情况{己录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会计帐簿等。项目推进的阶段性成果应及时报送购买服务方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如服务供应方出现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完成时间延期、项目中止或撤销,服务供应方必须及时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经费划拨

1、定向委托项目的经费由购买服务方下拨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项目的经费,由区民政局拨付服务供应方。服务供应方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经费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实行一次性拨付;5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拨付。项目完成后,服务供应方应如实汇总经费支付、使用情况,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4

辽教创先组发[2012]4号

各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领)导小组、省内各高等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创先发[2012]3号)转发给你们,各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填写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确保上报时间,数据真实、准确。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市各高校接此通知后立即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以便全省能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时限及时汇总上报。

联 系 人:刘文成 戴晓峰 联系电话、传真:024-86906599 电子邮箱:L86906599@126.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3.中小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4.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5.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6.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7.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教创先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现就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抓落实,就是结合各地各学校基层党组织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推动教育系统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引导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 需求,回应师生关切,顺应群众期盼,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让党员满意、受师生欢迎。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基层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五个目标。1.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巩固扩大先进党支部、提升一般党支部、转化后进党支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党支部基本都要成为先进和较好党支部。民办高等学校在年底之前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2.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党支部书记选任渠道不断拓宽、选任范围不断扩大。确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训,每年参加一次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增强党支部书记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

3.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发展党员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多级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使发展党员尤其是大学生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中“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加大在青年教 师中发展党员力度,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纳入各地各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4.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稳定骨干。通过开展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党建组织员专题培训等,使党务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地方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幅度,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

5.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方法步骤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制定计划、分步推进、有序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对本地本学校和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从党支部入手,通过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教育系统拟定的分类定级评分 参考标准,细化党支部等级标准;结合调查摸底、考核、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按先进、较好、一般和后进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应于3月底之前完成。

2.健全组织、理顺关系。以民办学校、幼儿园、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为重点,通过挂靠建设、区域联建等形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党员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

3.对标整改、晋位升级。完善党支部设置,创新开展活动的形式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能力。帮助先进党支部梳理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引导后进党支部剖析自身问题,查找症结原因。在此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党支部确立对照标准,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

4.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结合“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和总结工作,通过符合基层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把成熟做法转化为政策措施,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心促发展、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带动全体师生员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任务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工作,着力谋划好思路、建设好制度、管理好阵地、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

1.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采取调整、选派、选聘、培训等办法,选优训强党支部书记。结合党支部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提倡党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交叉任职或兼任行政职务,确保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本部门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抓好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各地教育部门要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2.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各级教育部门要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建设干部队伍,形成带队伍、干事业的好思路;高等学校要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形成推进教育 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好思路;中小学校要围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创设良好育人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好思路;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形成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的好思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围绕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形成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好思路。

3.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推动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一些党支部缺经费、少场所问题,保证党支部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要对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和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已有 活动场所但使用不充分、不合理的,要督促整改,促进活动场所让党员师生充分利用、受党员师生欢迎。

5.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着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各地各学校各单位预算,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要关心和支持教工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保障他们的待遇。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应在党费使用上给予民办学校更大支持,协调解决民办学校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帮扶力度。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确保教育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各级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意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要普遍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蹲点服务师生制度。建立联系点,定点联系指导教育基层单位,把调查研究与工作指导相结合,找准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党员师生,与他们一起过组织生活,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建立“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联述”要求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同级地方党委和上一级教育工作部门进行专项述职(各级各类学校向所属教育工作部门进行专项述职)。“联评”要求组织下级教育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上一级教育工作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其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5

全体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和直工委„2012‟11号文件精神,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局党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活动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以深化创先争优和 “保持先进纯洁,打造廉洁淳安”学习教育活动为动力,推进党组织建设,打造“管理到位,服务到人,保障到家”机关品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实现支部战斗力、党员整体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方法步骤

基层组织建设年要与县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安排有机衔接起来,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对照检查,自我评定(3月下旬-4月底)。对照“机关事业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实事求是打分定级,召开支部党

员会征求意见,对支部工作进行测评,支委对测评情况和征集到的意见及时汇总,综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整改的意见。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创先争优(5月初-11月底)。主要是针对查找到的问题,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使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提升(12月初-2013年1月底)。结合主题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回头看”、群众评议、考核评估等方式,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回顾总结、考核评比和奖惩激励,同时对巩固活动成果,深化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主要工作

1、抓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

面对“四个之年”的新形势,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一是要加强理论武装。突出抓好县党代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县委„2010‟63号文件、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这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抓好理论武装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好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坚持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普通党员每年参加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在12天以上。三是继续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2、着力夯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基础。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公推直选”要求,抓紧做好局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抓好机关党建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严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四是认真抓好党支部整改、提高,创先争优工作。

3、积极开展各项党组织活动。

结合建党91周年,开展丰富的组织活动:做好新一轮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亮诺、履诺、评诺工作;组织一次机关党员的红色出行,忆苦思甜;组织退休老干部进行一次实地调研,感受我县城镇建设发展新变化;进行一次帮扶慰问送清凉;给每位党员发放一张书卡,鼓励大家结合工作读一本好书;借助信息化手段,办好党建网站,开通机关党建微博,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有关要求

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正做到要求高、措施细、办法多、程序严、效果好。

1、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经局党组研究成立领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由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科长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员:XXX、XXX、XXX,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和开展情况的上报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纳入重要议程,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工,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推进活动。

3、注重统筹结合。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自觉融入到县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和与“保持先进纯洁,打造廉洁淳安”学习教育活动中,结合当前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创先争优活动为统揽,全面提升我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

4、浓厚工作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以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营造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6

中共冠县县委

关于在全县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2012年2月15日)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提升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全国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示范带动,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县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服务群众、发展富民的能力。

健全对村干部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机制,继续实行村干部结构工资制,今年开始调整和提高村党支部书记补贴报酬标准,基本报酬占70%左右,按季度发放,业绩奖励报酬占30%左右,根据村庄大小和全年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次于年底一次性兑现。调整后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年报酬平均达到1万元左右。今后每3年调整一次标准,逐步把村党支部书记待遇提高到一般公职人员水平,同时相应提高其他村干部待遇水平。建立退后保障机制,根据任职年限,由财政拿出一定比例资金为其办理医疗和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建立关爱机制,由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每年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健康查体。逐渐形成村干部报酬合理增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离任补贴)“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

(三)实施“农村民主建设工程”,促进农村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全县农村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双评一报告”工作法,促进农村基层工作管理民主、规范运行。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同时实行“双评一报告”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进行有效

监督。“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双评”即: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一报告”即:村党组织每周向乡镇(街道)党委报告工作。需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开展“双评议”,可结合半年和考核进行,从而不断增强村干部和党员的责任感。“一报告”主要报告村庄一周所做的工作,同时对村庄所发生、发现的不安定因素、计划生育、殡葬改革、违章建筑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汇总,填写一周工作情况报告单。通过实行周报告制度,一方面了解村党支部近期所做的工作,增强责任心,另一方面通过村党支部了解基层群众的所思所想,及时发现并处理一些苗头性社会问题。

(四)实施“乡镇党委规范化建设工程”,健全完善乡镇党委科学化运行机制。围绕加强换届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

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农村和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都要实行发展党员“两推一公示”制。在预备党员的接收、转正等环节,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票决制”。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从基层党组织到有关人员都分别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及时、准确记录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程序、每一环节的基本事实和情况。在异地发展党员工作中,继续实行以发展地单位党组织为主、原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党组织配合,共同对异地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双向培养发展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加大在青年农民、非公有制企业青年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着力改善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两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00名以上,发展党员1000名以上。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后备队伍建设。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为着眼点,采取“选、带、培”措施,重点在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乡村非公企业主、回乡青年、大学生村官或村班子成员中物色一支年纪轻、素质高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今年每村要至少选拔培养1名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通过加强培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挂职或担任村干部实职等形式接受岗位锻炼和组织培养,建立信息档案,跟踪管理考核,促使其逐步成长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双强”型人才,为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提供优秀干部资源、解决农村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

(八)实施“学用示范工程”,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紧紧围绕“让党员干部受教育,使农民群众得实惠”的主题,切实抓好管理员队伍和学习站点、教学辅助网站、党建频道、远程教育基地等五项建设任务,努力提高管、学、用工作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和个别指导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培训,使站点管理人员能够熟练地操作使用和管理维护站点设备。完善 “ 站点+基地”、“站点+协会”、“站点+合作社”等培训模式,培育一批像田马元水果、社庄蔬菜、大曲村棚果、当铺灵芝一样的学用示范基地,推动学用成果的转化。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集中收看教学内容每月不少于3次,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90%以上。定期聘请农业、林业、畜牧专家搞好专题讲座和技术指导,两年内建设100个规范化学习站点,建设学用基地40个,开发10部在全县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教学课件。

(九)实施“难点攻坚工程”,实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建组织、扩覆盖”活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已具备条件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尽快建立党组织,采取“联建”、“带建”、“挂靠建”等方式,加快“兼合式”党组织建设步伐;“两新”组织内部确无担任党组织书记合适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2013年10月)。主要是着眼于“五有”建设,实施基层党建“十大工程”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加强督导,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总结考核阶段(2013年11月-12月)。各乡镇(街道)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分别对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由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基层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是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形成县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督促检查。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

组织党建工作督导组,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个别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检查的情况将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新闻宣传。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基层组织建设年”专栏,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考核评比。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明年年底,根据督导组的督促检查情况和检查验收结果,结合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主题词:党建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实施意见

中共冠县县委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发

(共印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7

近日, 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据了解,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第1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200亿元, 补贴对象、范围、种类等与2012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各地可在12大补贴种类范围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每档 (次) 农机产品的补贴额均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本省域近3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 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意见》提出, 2013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 同步实施。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8

1.指导思想

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整体推进,实施投资拉动、政策驱动、示范带动,突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个重点,加快形成“百镇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2.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夯实基础,力争取得重大进展。

2.1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选择基础相对较好、人口相对集中、空间布局相对合理、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1000个示范村,集中力量重点建设,强化基础,完善功能,带动周边村屯发展。同时,按照分层推进、梯次跟进的原则,着眼于构建新型村镇布局体系,再规划一批重点村,进行巩固、完善和提高。

2.2启动实施万村提升全省有1万多个村级单位,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环境整治,着力推进以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改院、改厨、改厕、改圈,绿化、美化为内容的“四清、四改、两化”综合整治工作,改善提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生态和人居环境。

3.主要任务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建设的需要,扎实落实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努力在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完善服务功能、突出环境整治、注重机制创新等5个方面实现创新和突破。

3.1科学规划布局按照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要求,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集中力量建设1000个示范村,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要根据地域特点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坚持进行分类指导,东部提高、中部突破、西部攻坚,加速形成全省新农村建设新格局。

3.2强化产业支撑2010年启动建设的1000个示范村,要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的产业示范基地。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原则,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培育、壮大、提升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把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强化产业支撑的主推模式,依托我省丰富的粮、牧、林、特和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种养加、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规模效益。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宜工则工、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特则特,推进产业兴村、旅游富村、商贸活村。积极发展农村商贸流通、观光旅游、餐饮服务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服务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有利条件。

3.3完善服务功能把1000个示范村服务功能建设作为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桥梁,作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纽带。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按照“微型小城镇”的思路,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商贸、文化、休闲等功能区,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着力提高服务功能,用良好的环境吸引人,用人的集聚促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加快形成。

3.4突出环境整治 以环境整治作为改变农村面貌的突破口,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实施“万村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以改变农民传统生活习惯为重点,规范约束农民陈规陋习,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以建章建制为重点,把农村环境整治列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和屯务理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建立起保持农村环境卫生、促进村容整洁的长效机制。

3.5注重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向农村转移。创新农村发展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财税政策、资金整合政策、土地利用政策,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平等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管理体制机制和工作运行方式上实现创新和突破,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优生优育。

4.保障措施

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关键在强化措施。具体要在以下8个方面加强组织、精心推进。

4.1选定好1000个示范村 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基础相对较好、人口相对集中、空间布局相对合理、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1000个中心村,进行集中建设。示范村要具备明显的区位优势,鲜明的产业特点,规划科学合理,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大,村两委班子组织工作能力强,农民自我投入、自我建设积极性高,在周边发挥示范引导、带头带动、辐射扩散、吸引聚集的作用。

4.2着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对于选定的1000个示范村,按照省、市、县三级建设部门合力攻坚的要求,完成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经济规划、村屯改造方案等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的编制工作任务,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推动示范村建设健康、有序、扎实进行。

4.3组织好示范村项目建设2010年省继续安排2亿元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補助。市(州)和县(市、区)也要设立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示范村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重点是: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广播电视、清洁能源、院墙整治、排水处理、垃圾清理、桥涵建设、小流域治理和村部、卫生所、文化活动室、农民夜校、健身广场、美化社区等。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脏乱差,创建文明、健康、时尚农村新型社区。

4.4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落实省级重点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工作责任,实行1000个示范村重点项目包保建设。在此基础上,把各类涉农的发展要素优先向示范村配置,产业发展项目重点向示范村摆放,加强对现有国家和省扶持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整合,打捆使用,将泥草房改造、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消防水源、电网改造、商贸网点、批发(集贸)市场、清洁能源、科学普及、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农家书屋、信息网络、职业教育、扶贫开发、畜禽养殖场(小区)、绿化美化、环境建设、社区建设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1000个示范村,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快示范村建设步伐。

4.5实行帮扶工作责任制省、市、县三级明确1000名领导干部、1000个部门单位、1000户企业,按照一对一、一帮三年不变的要求,对1000个示范村实行重点帮扶。要切实发挥各驻吉部队建设第二故乡和全省民兵预备役支持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企业家和机关企事业干部到农村或到本人的出生地、生长地、创业地支援新农村建设。

4.6切实加强考核评比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要把奖补考核作为表彰和专项资金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建设周期,每半年考核一次,在年末考核时增加各市州互评,确保考核公平性。按照省规定新农村建设每3年表彰一次的要求,2010年要做好对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示范村和省直部门以及个人先进表彰工作。

4.7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是在总结前两年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会同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吉林农业大学,共同组织实施好万名村干部培训计划。2010年完成培训2000名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任务,共分5期进行,每期10天培训400名。通过集中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村级干部的理论水平、思想素质、道德修养,增强对中央和省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执行能力,增强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能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吉林农业》杂志、吉林农业报、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短信平台、吉林农网、新农村简报等,加大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宣传力度,同时,创新宣传模式,主动策划一些有影响的活动,使宣传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 篇9

丰委发[2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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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全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使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有新增强、党内民主建设有新进步、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新进展、改善民生工作有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目标要求

要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现“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有特色”,有重点地解决目前全处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力争在强化基础、提高素质、示范带动、健全机制等方面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保持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全面提高全处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全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方法步骤

按照办事处党委统一安排,基层组织建设年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思想发动(2012年4月9日至4月12日)。办事处党委召开会议,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要结合实际扎实安排部署。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进行动员,明确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中来。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和细则,并于2012年4月12日前报办事处党委组织部门。

(二)调查摸底,分类定级(201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所辖党支部(党小组)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党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同时,按照“五个好”的具体标准进行自查,并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照所属领域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对隶属党支部(党小组)进行分类定级。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结果为“好”的,作为先进党组织;结果为“较好”、“一般”的,作为拟提升党组织;结果为“较差”的,作为拟转化党组织。

(三)整改提高,晋位升级(2012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办事处包片领导和包点干部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有新提高,实现晋位升级。

(四)检查验收,完善制度(2012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8月20日前,各支部要对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办事处党委组织部门。9月20日前,办事处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为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取得实效,全处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要坚决摈弃应付思想,在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经常性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一是继续推行每月一次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扩大到社区、村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组。二是发挥师资优势,开设“丰荣论坛”,坚持每月一讲制度。定期邀请领导讲、机关干部讲、专家讲,在社区、村中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讲,依托丰荣网站,运用党校资源,利用远教站点和“电教片”上课等。围绕政治理论、经济建设、国际形势、党的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为全处党员干部充实理论、启迪思维、拓宽视野。助推全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另编学习计划)

(二)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楼院、社会团体、产业会社和协会等特色党组织、功能型、服务型党支部建设。通过设置功能型党支部,让无职党员有用武之地,使党员群体优势得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做实“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加大对新建党支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鲜活载体,提高活动质量,凝聚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各项活动之中,实现“党员引领社团,社团凝聚群众”的目标。完善党建示范点建设,把已初具成效的党建示范点进行提升,加快功能完善、载体拓展和制度创新,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七一前夕党委要挂牌。力争今年年底实现党组织建设示范率达50%以上。

(三)深入开展以“党员五带头、总支(支部)创五好”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等载体活动。深化党员设岗定责,由党员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特长自愿选岗,党员互相推荐配岗,党组织综合考虑定岗。要依托功能型党支部,结合实际成立“四帮一”服务队伍(即一名党员、一名义工、一名学生、一名邻居),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寡空巢老人,根据老年人需求,进行定期上门服务。要贴近群众需求创设载体,确保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在各社区、村继续深化开展并完善执行“三议两公开”制度,凡是社区、村重大决策和投资、人事变动与支出事项,必须经社区、村总支提议,社区、村两委商议和党员及村民、居民代表会决议;决议内容公开和执行结果公开,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丰荣网站等渠道,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和保障党员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拓宽用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常规性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一是从有利于党委、办事处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快我处“一创三建”战略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党委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选聘优秀人才和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社区、村担任第一书记或主任助理,落实帮带等综合措施,做实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二是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围绕“如何当好社区、村干部”,在党组织书记中开展大讨论,要开设“支部书记谈党建”专题,通过交流,提高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同时,要加大对支部书记的考核力度,通过考核对支部书记和基层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六)建立干部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继续深化落实领导干部进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入屯(组)、党员入户(包户)三级联系网络建设,办事处每名领导干部要联系10户群众。所联系的对象,以普通家庭为主,覆盖社会各行各业、各阶层。每名机关干部和社区、村两委成员联系5户党员和群众。每名党员联系5户群众。各单位党组织要把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作为经常性制度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全处统一编发《领导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手册》。每次要填写所联系群众的姓名、单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时间、联系次数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解决的实际问题。

(七)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结合本地实际,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建立“党代表工作室”,一个场地两块牌子,充分整合党建阵地的服务资源。一是分别在各条战线中精心挑选优秀党代表轮流每月驻室接待群众。二是通过每名党委成员固定联系5到10名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联系5到10名党员,再由每名党员联系5到10名群众,在全处构建“党委成员—党代表—党员—群众”四级联系网络。二是有计划地开展党代表接待、约见党员群众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党代表参加集体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同时,在工作室门口设有民情收集箱,在代表休息的时间以信件形式接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代表经过集中讨论研究,在限定时间内处理结果反馈群众。三是进一步明确党代表的职责和权利,统一工作室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接待流程,建立党代表服务党员和群众的长效机制。

(八)继续深化和完善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整合社区、村的资源和力量,创建爱心服务模式,为服务群众搭建务实管用的平台。要依托职能部门,有益探索和引导辖区的养老服务站、社区康复站、职业介绍所、婚姻介绍所、法律服务所和爱心超市、爱心诊所等为党员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致富、业务指导、扶贫帮困和义工志愿等服务,真正实现“民心是我心,我心换民心”的服务理念。继续推进办事处及社区、村一站式便民服务,使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为落实好以上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必须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使“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落到实效,办事处党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沙延坤

副组长:倪春、高永轩

成 员:刘军、孙晶、许吉才、刘清林、组织、宣传、纪检、妇联、武装、综治、青年团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个阶段向办事处党委组织部门书面汇报一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办事处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各单位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办事处政务网站将开辟“基层组织建设年”专栏,及时宣传推广各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切实加强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社会影响。

附:

十九日

1、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

2、领导干部包片干部包村、社区、单位分工表

3、各领域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4、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分表

5、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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