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2024-05-19

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精选7篇)

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篇1

2013浙江事业单位面试热点预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在全国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近日对创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回良玉指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和谐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回良玉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让尊老敬老成为全社会的文明风尚。

5月22日,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进会在山西太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回良玉的指示要求。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传书表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创”在平时,“建”在日常,进一步创新创建载体、拓展创建领域,广泛在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宁波江北区事业单位面试

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评措施,定期开展评估分析和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树品牌、有实效。加大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激发公民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敬老文明号”创建是经中央批准,在全国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开展的文明为老服务争创活动。自去年9月部署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创建活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篇2

江北区是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聚集地之一, 目前在此创业就业的就达2.2万人, 基本与本地户籍人口持平。近年来, 江北区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的政策要求,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探索改善外来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思路和新方法, 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 积累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 为以后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 奠定了良好基础。

1.1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易受职业病危害、易发生工伤事故的特点, 2006年江北区推出了“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新举措, 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矿山、冲压、浇铸等高风险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参保工作。2007年全区已有3.2万名外来务工人员被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

1.2 破解子女教育难题

为了破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难题, 江北区政府建立保障机制, 加大相关学校扶持和管理力度, 并提供设施设备和经费资助, 改善办学条件, 使之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办学轨道, 切实履行政府义务教育责任。到2007年9月江北区义务教育接纳的外来务工子女为14567人, 总体办学水平居全国前列。

1.3 优化公共卫生服务

江北区努力完善外来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 努力把外来务工人员基本的公共卫生纳入江北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落实重大传染病属地管理措施,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疾病防控, 开展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预防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同时, 江北区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做好外来孕妇分娩救助工作。

1.4 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为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 江北区利用“流动舞台”, 深入开展“千场电影百场戏”、“文化三下乡”、“外国艺术团体进社区 (村) ”、“老艺术家进社区 (村) ”等活动, 为外来务工人员送去文化, 使他们告别过去“没有音乐, 没有电视, 业余生活就是坐在床头想家……”的单调生活。同时, 江北区在原有文体硬件设施的基础上, 充分依托社区 (村) 图书室, 体育健身场所, 为他们提供了便利的充电学堂。目前, 江北区100余个社区 (村) 图书馆都对外来务工人员开放。

2 外来人口特征分析

根据全区调查显示, 2007年9月底江北区共有外来人口224502人, 主要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 外来务工人员以青壮年为主, 男性多于女性, 文化素质偏低, 技能水平不高, 多数从业于劳动密集型的第二产业。

2.1 来自欠发达地区

从来源地看, 省外到江北区人数为197139人, 占总数的87.81%。处来人口主要来自安徽、四川、江西、河南、贵州、湖南、江苏、湖北等省, 其中以安徽省最多。这些地区大多属于欠发达地区, 且是人口大省, 省内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比较落后, 难于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江苏藉的外来人口主要是来自经济比较落后的苏北地区。浙江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人数为27363人, 占总数的12.19%, 主要来自浙江西部。外来人口各省来源情况如图2.1所示。

2.2 各街道分布不均

在外来人口中, 女性为94856人, 占总数的42.25%;男性为129646人, 男性比女性多出了15.5个百分点。各街道外来人口分布不均 (图2.2) , 甬江街道、洪塘街道、庄桥街道和慈城镇共分布人数为188417人, 占总数的83.93%。外来务工人员分布状况与各街道产业结构密切相关,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分布于这四个街道、镇。文教街道、中马街道、白沙街道和孔浦街道位于城区, 共分布外来人口36085人, 仅占总数的16.07%。

2.3 以青壮年劳动力居多

据江北区职业介绍中心统计, 在2007年6月份, 江北区外来劳动力中, 年龄在16-30周岁的外来劳动力84334人, 占总数的46.76%;31-50周岁外来劳动力81202人, 占总数的45.02%;51周岁以上劳动力14828人, 仅占总数的8.22% (如图2.3) 。以青壮年为主的外来人口的到来补充了本地区的劳动力资源, 使本地区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化, 减缓了江北区人口老龄化速度。

2.4 文化素质偏低

2007年6月江北区有外来劳动力180364人, 其中,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35685人, 占总数的75.2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有37827人, 占总数的20.97%;而大专以上仅有6852人, 仅占总数的3.80% (如图2.4) 。值得关注的是, 初中没毕业人数近年呈现上升之势。出现这种情况也与近几年大学收费提高, 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密切相关。

2.5 技能水平不高

在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中, 无技能者为108895人, 占总数的60.38%;有技能无证书者46488人, 占25.78%;具备初级技能者20890人, 占11.58%;中高级技能者仅占2.27%。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分布在庄桥、甬江和洪塘街道, 吸纳了大量无技能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 (图2.5) 。外来务工人员技能水平不高, 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

2.6 以从事第二、三产业为主

纵观外来人口的从事情况, 2007年6月份, 15541人从事第一产业, 占总数的9.05%;108451人从事第二产业, 占总数的63.17%;47696人从事第三产业, 占总数的27.78%, 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和体力型行业, 从事建筑、纺织、机械、环境卫生、餐饮服务和家庭服务等工作。

3 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服务机构分散, 管理力度不足

目前, 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而在管理服务上政出多门, , 各部门之间沟通配合不够, 尚未形成管理合力, 导致大量外来人口在公共安全、教育、住房、医疗、公交、社保等方面, 并未全部享受到市民待遇。

3.2 基础设施超载, 人居环境恶化

在江北区, 大部分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城乡结合部, 因为房租低廉、房源充足、交通方便和管理缺位, 导致该地区人口拥挤, 基础设施超载、治安状况混乱、人居环境恶化。诱发私搭乱建现象非常严重, 影响了城乡规划的实施, 阻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3.3 技能培训不足, 社会参与不够

由于社会力量参与培训的动员不够, 当前江北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力量不足, 接受统一培训机会少, 难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尽管政府为企业提供部分培训补贴, 企业内部只能进行简单的上岗培训, 培训时间短、层次低, 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产品合格率较低。因此,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外来劳动力技能培训已成当务之急。

3.4 犯罪事件多发, 治安问题突出

近年来, 随着江北区治安管理力度的逐步加强, 刑事案件犯罪率在逐步下降, 涉案人员从2000年的861人减少到2005年的678人, 但是, 外来人员的刑事案件涉案率在逐步上升, 从2000年的70.15%上升到2005年的83.19%, 成为江北区社会治安的主要隐患。

4 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4.1 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局

针对目前江北区对外来人口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 建议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局。流动人口管理局下设办证室、管理督导科、宣教服务科, 并负有七大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全区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做好流动人口服务、教育、维权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街道镇、各部门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参与新民小区的规划和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教育, 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组织调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新问题;办理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这七大职责使原本分散于公安、教育、工会等各部门的管理资源得到全面整合, 有效地实现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由松散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4.2 建立互动管理体制

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在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同时, 与流出地人口管理对接联动, 把管理前移, 变被动为主动, 突破封闭的行政区划管理的局限性, 打破旧有的限于行政区划分割的封闭的、静止的人口管理思路, 形成开放的、互动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系。第一, 就业培训衔接。江北区政府与外来人口流出地政府签订协议, 让流出地供给专业对口性劳动力, 其培训工作由当地政府来完成, 江北区政府提供财政支持, 从而减轻流入地培训压力。第二, 社会保障衔接。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社会权益保障制度, 确保流入与流出两地社会权益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 并在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 制定流动人口应急救助条例。第三, 社会治安衔接。江北区与流出地的公安部门加强协同合作, 加强情报信息合作。对少数有犯罪前科、违法劣迹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重点对象实施动态防控, 两地监管, 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4.3 营建和谐居住环境

居住问题是外来人口最关心的问题, 为了给外来人口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应从三方面去解决:第一, 加大建设农民工公寓的力度, 并建立一套成熟的体制, 从而使政府、企业、村、街道等四个方面相互协调, 共同促进农民工公寓建设。第二, 全面调整住房保障体系和政策, 廉租住房保障面要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 建立由街道房屋租赁服务社与社区 (村) 房屋租赁服务站构成的两级房屋租赁服务网络, 规范、统一房屋租赁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房屋租赁服务体系, 由政府搭台、政策扶持、部门督导、市场运作、服务联动、自负盈亏,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非正规劳动组织, 集人口信息采集、法制宣传教育、家政服务信息等职能于一体, 既为大量外来人口提供了租房、就业等便利, 又为出租户提供了代为收费、管理等服务。

4.4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培训机制, 充分发挥各街道 (镇) 成人学校、就业培训中心、职业高中等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 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技能培训覆盖面,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用人单位、各类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各街道 (镇) 要根据辖区用人单位的需求, 开展“订单式培训”, 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 推进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就业一体化。

4.5 发挥自我管理与服务功能

在市场经济中, 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在相当程度上是对政府行政管理的有益补充, 尤其是在社会管理方面, 可以提供多样化服务, 帮助政府摆脱对社会事务的具体服务。因此, 构建政府引导下的外来人口自治服务管理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的一个重要趋势。第一, 倡导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外来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律自助组织。这种自治组织应以行业为中心, 以聚居区为落脚点, 以共同家庭为纽带。在这种管理模式中, 其职能管理部门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将是宏观的、间接的管理, 具体事务交由外来人口自治组织办理;甚至自治组织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管理职能。第二, 充分发挥工青妇、党组织、村居委会、物业和用人单位等非政府组织、半政府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社区共建、党建活动、组织志愿者 (社工) 等多种形式, 将外来人口纳入组织活动体系, 鼓励其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使他们从自身实际出发, 关心社区事物和社区发展, 逐步培养其社区归属感。

4.6 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激励机制

围绕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年限、诚信行为、技能水平、贡献份额等内容, 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 激发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充分施展才能, 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第一, 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分类落户的政策。按照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 建立择优落户、明确条件、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属地管理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制度。第二, 激发外来务工人员创新活力。完善企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 选送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赴高校进修深造, 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创新能力。第三, 提高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政治待遇。重视培养、积极发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党、团组织, 在村 (社区) 组织建设中, 把特别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培养、使用范围。第四, 引导企业建立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引导企业不断增强人力资源关系发展兴衰的共识, 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确立与企业同进步的价值取向, 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进步的双赢。

参考文献

[1]程新征.中国农民工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7年6月: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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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篇3

[关键词] 设施利用;无偿服务;社会资源

【中图分类号】 G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2-221-2

一、“三部曲”之一:设施充分利用,重在服务全公益

江北区文化中心阵地设施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为市民提供公益性的社会化服务是职责所在。我们坚持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包括排练房、展示厅、舞蹈排练房,培训教室等,均对外免费开放,开放时间、内容都向社会公示,并将每个月的活动安排公示在文化中心的出入口、《新江北》报纸和文化馆网站上。2013年,公共文化服务场地共使用率达410次,其中:会议室48次、讲座厅27次、剧场23场、展览厅17期、排练厅286次、广场9次,平均每天人流量约280人次。场馆的最大功能是活动,场馆热闹了,我们忙起来了,给大家服务就满身使劲儿。有时从早到晚要忙十几个小时,没有人喊累叫苦,反而觉得非常充实快乐。

(一)公益培训。免费培训不要钱,只有一个重心就是公益服务。主要是采取集中培训和针对性培训和辅导,集中性培训主要是对各街道的艺术骨干进行公益性培训,培训项目包括成人舞蹈、少儿舞蹈、中老年排舞、戏曲、合唱等,2013年共有800多人参与培训,从而起到辐射效果,让学员到各街道进行文艺团队的专业指导、培训,助力打造千支文艺团队;针对性培训主要是对区辖内各部门和企业等单位,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培训和辅导,2013年共培训、辅导393次。2013年还免费举办了4期“非遗课堂”,包括“风筝技艺培训及放飞活动”、“四明内家拳培训”、“金银彩绣制作培训”和“青少年体验非遗”等,参与人数300人以上,让大家可以近距离的与非遗项目体验互动,了解非遗,保护非遗,让珍贵的非遗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有的学员直接找到非遗传承人,要求拜师学艺,给非遗的传承带了希望,令人感动。

(二)公益活动。坚持大力开展公益行活动,我们全力打造馆内三大品牌,即“百姓展厅”、“兰江舞台”和“北岸讲堂”,做到月月有展览,月月有演出,月月有讲座。“百姓展厅”举办17场展览,供市民免费参观,包括江北区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2013年甬港科技文化展(3D奇幻展)、“溪山清远”——单计良中国画作品展、“用镜头搭建甬莞文化之桥”摄影展、江北区首届美术作品展等。出人才,出作品,是这个公益品牌的最大收获;“兰江舞台”举办23次大小演出,得到市民的热情参与。包括“唱响江北——江北区首届歌手大赛”、“第四届KAWAYI亚洲钢琴大赛”、“2013宁波市舞台舞蹈大赛”等;“北岸讲堂”举办27次不同类型的培训讲座,包括“北岸影像摄影作品交流会”、“江北区道德讲堂”、“中国画技法讲座”“风筝制作技艺培训”等。这些活动对于凸显文化服务的公共性,惠民性,普及性,无疑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

二、“三部曲”之二:无偿与有偿结合,提供个性化服务

坚持免费不收费,倾力于公共文化服务不动摇。同时也灵活机动,在基本免费基础上,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服务,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实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实践效果良好。

(一)坚持免费服务。我们根据不同内容向各街道、各部门及爱好者下发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卷,今年共发放2万张。并面向我区低保户和残疾学生,提供无偿免费文艺培训,至今为低保户、残疾学生免费培训共172人,共240课时。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围棋、模特形体等。这些服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体现了公共服务性质,让市民实现了公共文化的分享。

(二)深化教育服务。针对部分文艺、艺术等爱好者为了进一步提高艺术水平,开展个性化的训练和辅导,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主要用于聘请专业教师、教材和用具。馆内人员的服务没有补贴,这需要一种奉献精神。

(三)出租场地服务。作为一个拥有剧场和大中小会议室的文化中心,对外开放,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和租借费。费用主要用于设施维护,水电气等支出,以保证场馆的正常使用。

(四)暑期托管服务。2013年暑期,面向企业家、公务人员等人群,为了解决家长在暑假无暇照料到家中放假孩子的后顾之忧,能更好的把精力投入在工作中,推出暑期托管工作,只收取一定的餐费,不收取教学、托管等其他费用。有偿中体现公共服务的性质。这一服务解决了这些家庭的难题,深受企业家们、机关干部和社区居民的欢迎。文化服务深入到企业、机关和社区家庭,是我们的一个开拓性服务项目。

三、“三部曲”之三:吸纳社会资源,增强辐射多领域

2013年,我们江北区文化馆一直在致力于将社会文化资源,引领到文化中心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领域。

(一)协作单位请进来。培训部和文化休闲吧都是通过对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最终敲定合作单位。为了更好利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中标单位都必须与文化中心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和艺术交流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必须定期、定时、定内容邀请国内外名家来作交流、讲座、展览等活动,并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免费公益名额。2013年,邀请国内外著名艺术家5人,在我中心举办讲座、表演、展览等一共6次。如邀请曾创办过中国第一所外国语学校,现任美国加州GCA全脑教育学院院长的索菲亚陈讲授“诺贝尔家庭教育”;邀请音乐博士卢嘉开设全国巡回钢琴大师班·音乐会;邀请巴蜀画派最具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陈野平举办“墨香·秋韵——陈野平画展”,并作相关讲座。这些活动开阔了市民的文化视野,加强了大文化建设的外部联络,提升了文化服务的水平与档次。

(二)全民活动合力办。文化馆自身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具有核心文化价值,完全可以借助社会力量,通过企业来冠名赞助,举办大型的文化活动。这一尝试效果不错。全年共举办了4次大型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轰动,涉及群众千人之多。如“世贸杯——江北区首届排舞大赛”、“印象江北——寻找江北城市印记”和“用镜头搭建甬莞文化之桥”摄影展、2013年江北区少儿文化艺术展演周等活动。这些活动单靠文化馆是力不能及的,但是我们借东风,找合力,活动不但办成了,办大了,而且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三)创作、培训基地建起来。2013年,我们利用区位优势,拓展文化影响力方面做了功课。一引进宁波市的优秀艺术团队来中心设立创作基地,从而有力推动了全市的文化互动交流。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已经初步达成合作意向,设立创作基地,利用文化中心这个优秀平台,开展交流、讲座、展览等各项活动。二建立区残疾人文化艺术示范基地,与区残联合作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和文艺比赛及文艺培训,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精神生活,保障残疾人文化艺术权益,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基地设立将凸显公共文化服务的江北特色。

四、结语:奏鸣、奏好“三部曲”,唱响、唱美“服务歌”

公共文化服务“三部曲”之所以能够圆满的演绎,离不开上级部门的关心和领导,离不开地方财政的保障,更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从整个文化中心的管理运行情况看,收支两条线,运行收入(包括场地租借费等)全额上交。而维护文化中心正常运行的物业费、水电费全额由地方财政解决,可以说达到了双赢。

九万里风鹏正举。2014年,江北区文化馆会继续奏鸣、奏好这“三部曲”,唱响、唱美“服务歌”,借助文化中心这个平台,借力社会资源,来更好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优秀文化引导消费、教育人民、稳定大局、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好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1]孙倩.县级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及延伸社会功能初探[J].办公室业务,2013,(12).

[2]杨维松.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的完善[J].理论学习,2010,(12).

[3]魏庆.充分发挥文化馆职能作用 全力搞好公共文化服务[J].戏剧丛刊,2013,(6).

[4]张书娜.加强村级文化建设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J].大众文艺,2013,(23).

[5]杨维松.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下土地法律保护的反思[J].商业文化,2010,(8).

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篇4

2011年 5月 18日(星期三

11:40 姜文、韩树生去往盘山县红旗水库,迎接宁波市江北 区考察团。12:30 从盘山县出发,去往新立外商园。徐东升在新立外商园门前迎候。

13:20 抵新立外商园考察。徐东升介绍情况。13:30 离新立外商园,去往大洼镇食品园地块。赵立在食品园地块迎候。

13:50 抵大洼镇食品园地块考察。赵立介绍情况。13:55 离食品园地块,去往东湖公园东地块。14:00 抵东湖公园东地块考察。赵立介绍情况。

14:05 离东湖公园东地块,去往大洼临港经济区辽宁辽油祥 宇特种管道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张德昆在辽宁辽油祥宇特种管道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迎候。

14:25 抵大洼临港经济区辽宁辽油祥宇特种管道有限公司项 目现场考察。张德昆介绍大洼临港经济区规划情况。14:40 离大洼临港经济区,去往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区接 待中心门前。

李吉峰在接待中心门前迎候。

15:10 抵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考察。李吉峰介绍情况。15:30 去往苇海观鹤园、红海滩码头,参观“天下奇观”红 海滩。

16:30 离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去往东湖宾馆。16:50 抵东湖宾馆,晚宴。孙洪军、姜文、韩树生参加。

附:

1、宁波市江北区考察团人员名单

2、大洼县参加人员名单

3、大洼县情简介

4、大洼临港经济区简介

5、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简介

6、新立外商园简介

7、天气预报

宁波市江北区考察团人员名单

张忠根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联谊会会长、原 人大主任

邱国丰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联谊会副会长 魏爱黎(女 宁波市国家高新科技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张建平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局局长

桂叔弘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正处级调研员 胡家荣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正处级调研员

陆小平(女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联谊会秘书长 何方利 宁波华丰集团副总经理

徐君德 宁波钢管租赁公司总经理 邵 斌 浙江中南房产总经理 张 昀 浙江中南房产副总经理 戴显根 宁波润滑元件厂副经理 大洼县参加人员名单 孙洪军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姜 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德昆 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榆树镇党委书记 李吉峰 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赵圈河 镇党委书记

徐东升 新立镇镇长 韩树生 县政府人防办主任 赵 立 县住建局副局长 大洼县情简介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 大辽河、辽河下游, 辽东湾东北部, 是环渤海经济带县份。大洼县于 1975年建县, 1988年被国务院确 定为沿海开放县, 是辽宁省 15个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县之一, 盘锦辽 滨沿海经济区作为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 , 已纳入国家发展 战略。全县总面积 1387平方公里, 下辖 14个镇,全县总人口 35万。

大洼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 是联 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与辽宁省内各大 城市构成“ 2小时经济圈”,是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最前沿。沈 大、京沈、盘海营高速公路,沈山铁路、沟海铁路和京沈

高速铁路、疏港铁路, 305国道以及跨越环渤海六市的滨海公路、东北第一景 观桥---跨辽河大桥、年吞吐量亿吨的盘锦新港, 以及近在咫尺的营 口支线机场,构成了县域发达的水陆空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彰显 了大洼独特的区位优势。

大洼县风光秀美,文化繁荣。天下奇观——红海滩嫣红似火, 世界之最——绿苇荡苍翠欲滴,渤海金滩——蛤蜊岗溢彩流光,优 越的生态环境吸引了丹顶鹤、黑嘴鸥等 260多种珍惜鸟类在这里驻 足繁衍,湿地生态体系完备,是国家级一类生态示范区,境内的辽 河三角洲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被评为中国最美丽的 六大沼泽湿地之一。这里是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的故里, 是 “感

动中国人物”、“爱心大使”丛飞的家乡。这里有国家级、省级旅 游景区景点 20多处, 被国际旅游营销协会评为 “中国最具特色旅游 目的地”和“中国旅游文化示范地”,被评为“辽宁省旅游强县”。大洼县资源丰富,产业发达。全县拥有浅海、滩涂等各类海淡 水水面 400万亩,盛产优质大米、河蟹、文蛤、对虾、海蜇等特色 产品,是典型的北方“鱼米之乡”,素有“北国水乡、塞外江南” 之美誉。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地热温泉等资源,是全 国第三大油田——辽河油田的主产区。全县已经形成以临港工业区 为重点、以东风帅乡工业园、新立外商园、田家高新技术产业园、西安绿色食品加工园等各镇项目集聚区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格局,各 园区主导产业十分鲜明,都已具备良好的项目承载能力和配套服务 功能,呈现项目集聚建设、产业集群发展态势,特别是举全县之力 建设、规划面积 159平方公里的临港生态新城,已成为全县实现向 海发展新突破的重要平台,进入边建设、边招商的快速发展阶段, 石油化工、食品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不断改造升级,海洋工 程装备制造、机械加工、新型材料、生物工程、高新技术以及现代 服务业方兴未艾。

大洼临港经济区简介

大洼临港经济区位于大洼县南部,东依大辽河,南与盘锦辽 滨沿海经济区紧密相连,距亿吨港口—盘锦新港仅 7公里,是辽 宁沿海经济带的重点发展区域、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组 成部分。经济区于 2010年 6月正式成立,规划面积 180公里,形 成了以装备制造产业为核心的 121平方公里西部产业区和以旅游 商住为核心的

59平方公里东部新城区,起步区面积 20平方公里(工业区起步区 15平方公里,生活区起步区 5平方公里,是县 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和盘锦全面转型、向海发展的新的增长极。经济区以成套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重点打造专用汽车及农 用机械、新型节能环保设备和有色金属深加工三大产业集群,并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牵动,以商贸物流为纽带,建设以经济效益为 核心的黄金产业带和以环境效益、研发能力为核心的绿色产业带。同时,以产业集聚拉动就业集中、人口集居,以田庄台古镇复建 和大辽河风光带开发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逐步建成为集聚 10— 15万人口的滨河生态新城。

经济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实现“三通一平”,签约 项目 15个,计划总投资 152亿元(含外资 2.58亿美元,开工 项目 3个,实际完成投资 1.2亿元。预计到 2015年,可实现起步 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七通一平”,建成区面积扩大到 50平方公 里;入驻项目达到 200家以上(其中 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达到 30家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500亿元,实现产值 1000亿元 以上;入驻外资企业达到 20家,实际利用外资完成 10亿美元, 出口创汇 5亿美元,形成三大产值超 500亿的产业集群,建成东 北最大的具有独立设计研发能力的装备制造沿海产业基地。

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简介

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于 2010年 9月经盘锦市 委、市政府批准设立,是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市级政府 管理权限。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是盘锦对外开放的重点区 域,是辽宁沿海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是三大沿海经济板块空间 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盘锦唯一一个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 经济园区。

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位于盘锦市西南 20公里, 距大洼 县城 4公里。下辖赵圈河镇, 区域规划面积 239平方公里。自 2002年生态旅游开发以来, 目前已建设完成了红海滩码头、湿地公园、苇海观鹤园、知青总部等景区景点,配套建设了生态旅游路、生 态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农家乐等旅游服务设施。红海滩景区

2006年被评为国家“ AAAA ”级景区。201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 50万人次,实现旅游产业综合收入 3.5亿元。

区位优势。度假区地处辽宁沿海经济带、辽宁中部城市群和 辽西北经济圈三大区域的交汇地,坐拥辽宁沿海经济带“主轴” 与“渤海翼”,距盘海营高速公路 4公里,滨海大道穿境而过, 毗邻盘锦亿吨新港, 距营口港 20分钟车程、大连港 1.5小时车程;空中交通非常便利,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1小时车程,大连周水 子机场 2个小时车程。距锦州机场、营口机场仅 20分钟车程。以 度假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覆盖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

溪、锦州、营口七个大中城市,辐射人口 2200 万,辐射面积 4.8 万平方公里。资源优势。度假区内有 130平方公里苇田,是世界最大芦苇 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内栖息着 263 种、数以万计的珍稀水 禽,蕴藏着丰富的海、淡水资源,2007 年被国家认证为“有机水 产品生产基地”。天下奇观“红海滩”宽约 1500 米、绵延数十里,是度假区的核心资源。广阔的湿地环境下还蕴藏着丰富的湿地温 泉资源,水温常年在 42 摄氏度左右。按日出水量 10000 立方米计 算,可持续开采 100 年以上。“十二五”期间,度假区将以“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 滨海新盘锦”为主线,向着打造“中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世界 著名的湿地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宏伟目标迈进!打造一个中心—凭借盘锦的重要交通位置和多种产业集聚中 心的优势,把度假区打造成为东三省乃至全国的旅游集散中心; 突出两大特色—以自然天成的天下奇观红海滩为背景,突出 温泉和湿地两大旅游资源特色; 建设三型景区—倡导现代生活理念,提升生活品质,建设低 碳型(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文化型(湿地文化、温泉文化、知青文化、影视文化)、数字型(信息网络化、服务电子化)景 区; — 10 —

发展六大项目—以生态花园城区和湿地休闲度假基地为重 点,大力发展湿地观光、运动休闲、商业地产、酒店会展、温泉 度假、养生保健等六大旅游项目。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拥有强大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在不久 的将来,必将成为呼南应北、承东接西的旅游中心和商贸流通中 心,是有识之士投资的乐土,创业的平台。— 11 —

新立外商园简介 新立外商园位于大洼县新立镇中心,紧邻盘锦市区。规划占 地 1500 亩,全部为存量土地,其中 760 亩已摆满项目,可用土地 740 亩,投资密度 270 万元/亩。园区整体基础设施规划总投资 3 亿元,规划建设大型石油管材加工制造企业,占地 300 亩;大型 石油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占地 300 亩;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占 地 140 亩。园区主要发展石油管材、机械加工、高新电子科技产 业项目,拟入驻企业 10 户,实现固定资产投资 20 亿元。新立外商园整体开发建设项目集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自 然资源优势、方便快捷的交通优势、优质的配套服务优势、潜力 巨大的项目发展优势为一体,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其开 发建设合理可行。新立外商园整体开发项目实施后必将使新立镇 乃至县域经济环境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今后的工业产业集聚、发展及产业链的完善产生重要推动作用。新立外商园的整体开发 是促进接续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核心动力,是推进经济全面转型的有效途径,更是有效保护资源、减缓经济 社会发展对资源压力的治本之策。— 12 —

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篇5

北区政发〔2014〕14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根据《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正确引导农村村民合理集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根据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按照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新村规划应符合城市化和集约化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推广建造联建式住宅。在市、区政府确定的规划控制范围内,除危房改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灭失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已经或正在实施整村(含整个自然村)拆迁范围内的家庭成员,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二)无房户(困难户)优先审批原则。村民委员会在安排宅基地时应当优先考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根据人均建筑面积(捆绑计算)按从低到高的次序安排宅基地。

(三)用地计划管理原则。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计划,对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集中建造农民住宅小区的村,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二、村民申请建房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本村村民(政府允许跨村集中联建的除外);

2、必须符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包括集资建房和以个人名义申请取得的国有商服、住宅用地等)的规定;

3、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必须符合村民建房面积控制标准。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现有宅基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加上应捆绑面积其中一项已达到规定标准90%以上的;

2、农村村民有违章建筑而尚未拆除的;

3、农村村民出租、出卖、赠与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

4、在拆迁中全部家庭成员已实行货币方式或调产方式安置住宅或已享受住房困难家庭安置政策的;

5、本人或配偶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

6、本人或配偶为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享受过国家住房福利政策(购买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及货币分房等)建筑面积高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

(三)计入申请建房人口的特殊情形

1、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和甬江街道河西、河东、夏家、外漕、畈里塘村范围内原户口在本村的未享受过住房安置政策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小城镇户改人员;

2、原户口在本村,现户口由农业户口直接迁出的现役军人(不含已转干军人);

3、原户口在本村,现户口由农业户口直接迁出报在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在读学生;

4、原户口在本村,现户口由农业户口直接迁出的监狱服刑人员;

5、原户口在本村,因入学入托原因,户口报在他处的申请建房村民的18周岁以下子女;

6、已婚无子女家庭,可增加一个建房人口,但双方均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外;

7、可计入申请建房人口子女,其父母已领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个建房人口。

(四)不计申请建房人口的情形

1、申请建房农户的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户口在宁波市范围之外的;

2、父母申请建房时,其已成家子女及子女的家庭成员;

3、农居混杂户中非农业户口人员(除上款规定计入申请建房人口外);

4、在本区拆迁中已实行货币或调产等方式安置住宅(含已享受住房困难家庭安置政策)的人员(含拆迁时拆迁户未成家的子女);

5、已享受国家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员。

(五)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允许农村住房所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剂,调出住房的农村村民须留足家庭可建房建筑面积标准,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调入住房的农村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建房条件。

以申请建房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以迁建安置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视同集体土地管理。

(六)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形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自批准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

2、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

3、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

4、新批宅基地时向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承诺建新拆旧,新房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不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

5、实施旧村改造、统一建造新村后,已迁入新村居住的村民原宅基地;

6、因实施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涉及非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且长期不在本村居住人员原在本村的宅基地;

7、为实施镇(街道)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8、按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规定

1、离婚户申请建房的规定。按以下不同情形确定:

原有住房(包括经审批、继承、赠与和调剂等形式而得的农村住房)的农村村民,离婚后三年内不得申请建房(包括重组家庭)。离婚三年后申请建房的,在捆绑政策(2003年10月21日,下同)实施前离婚的,按现有房屋面积计入审批面积;在捆绑政策实施后离婚的,按离婚前原有房屋人均面积捆绑计入审批面积。对于捆绑政策实施之后经批准取得宅基地的离婚户,再次申请宅基地时,不仅要与其原配偶捆绑,而且须与其父母或子女捆绑。

原无住房的农村村民,离婚后三年内申请建房的,双方家庭可申请建房面积之和最高不得超过离婚前家庭可申请建房面积(包括重组家庭),具体面积按离婚前家庭原可计入申请建房人口平均分摊,并且每户家庭最高不得超过建房面积双控标准。

2、部分家庭成员已实施拆迁安置的对象申请建房规定。部分家庭成员在本区已实施过拆迁安置,且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住房困难家庭低限安置标准的,允许未曾实施拆迁安置的家庭成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按规定申请建房,已享受的安置面积(包括靠扩档等面积)予以捆绑。如户口所在地已经或正在实施整村(含整个自然村)拆迁的,以及户口已迁到实施过拆迁安置家庭的,停止审批建房。

三、严格执行村民建房面积双控标准

(一)参照《宁波市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村民建房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标准分别按大、中、小户限额控制。

1、大户(≥6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2、中户(5-4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10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3、小户(≤3人),按具体人口确定,其中:

——3人户。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7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5平方米;

——2人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75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1人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50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80平方米。

(二)在合法权证面积范围内拆建住宅的,其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最多允许超过控制面积标准的30%,但不得超过大户最高控制面积标准;因国家建设(含新农村建设、农村宅基地整理)需要迁建安置的,原则上按现有家庭人口核定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如原合法权证面积超过现控制面积标准的,允许按原合法权证面积迁建,但最高不得超过大户控制面积标准。

(三)村民建房实行捆绑规定。

1、村民建房捆绑类型。村民因无房申请宅基地或通过继承、分家析产、受赠、调剂等形式取得宅基地后未达到双控面积标准的再申请宅基地的,其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须与其父母(或子女)捆绑计算,捆绑后面积不足部分可按规定申请宅基地。

2、村民建房捆绑面积核定。村民建房捆绑面积分别按以下标准核定:大户(≥6人)宅基地面积14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平方米;中户(5-4人)宅基地面积125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3人户宅基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45平方米;2人户宅基地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110平方米;1人户宅基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

四、完善村民建房报批程序

农村村民建房报批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村民在建房前应当向所在行政村的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涉及村民集体联建住宅或多层公寓的,还应由村委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建房申请。

(二)村委会审查。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建房户的申请报告,并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后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镇(街道)复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受理建房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审查后,对符合建房有关规定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复查意见,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对资料齐全、程序到位、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本地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区人民政府审批。根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经区人民政府审查,签署审批意见。

(六)结果公布。村委会将区人民政府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五、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建造联建式住宅

(一)鼓励农村村民建造联建式住宅(包括多层公寓)。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建造联建式住宅,严格控制建造独立式住宅。以村或镇(街道)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筹公共基础设施,并按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双控标准安排村民建房。

(二)各村(镇、街道)根据村民建房的申请情况,统计与之人口相适应的房屋套型和套数,按大、中、小户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双控标准,对村民建房地块提出初步的规划设计方案,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三)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由村集中统一受理,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初步设计方案的初审意见,按规定的双控标准核定宅

基地面积,考虑到联建房和多层公寓的特殊性,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建房总户数。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建房户的情况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总户数,按大户、中户、小户双控标准核定不同的住宅套型,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建房申请资料审核后,对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建房申请情况在建房户所在村公告5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审批。

(六)农村村民联建式住宅用地批准后,用地单位不得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或用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村民建房;也不得出卖或改作他用。对尚未落实具体住户的住宅,暂时由村集体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暂不予土地登记;待落实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后,再依法予以审批。

(七)统一用于建造联建式住宅的用地一般仍保留集体性质,如涉及跨村建房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时一并办理征地手续。

(八)对无法实行统一联建的,并且经规划论证已纳入近期建设区域,但拆迁尚未实施,该区域内符合农村村民建房条件住房困难家庭,由建房户本人申请经批准,可视同拆迁对象提前实施拆迁安置,享受低限安置政策。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在本意见实施后一个月内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经镇(街道)复核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按北区政办发〔2010〕53号文件精神办理,此后,按本意见规定办理。本实施意见实施后,原《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0〕53号)同时废止。

本意见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篇6

总体目标

实现教育结构合理发展,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协调发展,教育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同步发展,全体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到2010年,在我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基础教育全面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层次与结构明显升级,终身教育结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性学习型组织初步建成,区域教育能力和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

进一步实施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项目,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布局和生源预测,结合市教委对各类学校编制要求,将我区学校数量调整为:幼儿园14所左右,小学25所(含残障特教1所),初中15所,普通高中7所;其中恢复打造历史名校2所,再创建示范性幼儿园1至2所、优质高中1至2所,新建中小学3至4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

实施政策支持、情感关注项目,抓住“机制、师资、投资”三个环节,给予基础相对薄弱的学校政策倾斜和多角度关注,注重学校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提高每所学校的办学质量。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在学校管理、教学装备、师资队伍等方面,基本达到现代化标准。实施示范性高中综合实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增强辐射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示范性引领作用,使我区高中示范校达到全市一流水平。实施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建设,巩固和发展0―6岁学前教育成果,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多种办学模式和教师培训模式,支持和鼓励示范校办好国际部。

(二)实施“职业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职业技术教育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与我市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和我区“两个服务区”的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更新专业课程设置,确立专业培养规格,改革教学内容,加强实施教学,推进工学结合,推行灵活学制,实施学分制。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走集团化发展之路,将城市职业学院与渤海职专整合创建天津首批中职示范校。充分发挥我区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的优势,以城市职业学院为龙头,组建河北区职业教育集团,优化职教资源开发和利用,形成我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直接高职的链条,做大做强职教品牌。

(三)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行动计划”

坚持德育为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载体、以基本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德育学科化建设、主体化实践和网络化运用;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德育工作机制。

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体育教学质量,落实课外文体活动和“2+1”项目,加强学校文体项目特色建设,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完善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标准,形成行之

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体系。

(四)实施“教研兴校、科研兴教行动计划”

进一步唱响“以教研为先导,向教研教科研要质量、要人才、要效益”的口号。紧紧围绕课程改革这个中心,大力开展教学研究,努力形成教师个人自我反思、教师集体团结互助、专职研究人员专业引领的校本研究格局,推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的落实,把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研究成果转化到教学活动之中。制定“十一五”期间教育科研规划,完成国家、市、区、校等各个级别的课题立项,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开展课题研究,推出一批在区、市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五)实施“构筑教育人才高地行动计划”

认真研究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特点、新问题、新要求,继续以良好师德回报社会活动为载体,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在先进教育理念指导下,提高师德水平和层次,精心打造一批师德高尚、师风优良、师能高超、学生爱戴、家长信赖的新型教师。

改革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和培训机制,做强区域培训,强化校本培训。认真实施继续教育和提高学历层次教育,搞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教师全员培训;根据教师的不同资历和驾驭教育教学的能力,对教师进行“人格”、“品格”、“风格”等分格培训,使不同层次教师各得其所;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专家组作用,引领教师专业化发展。

完善学科带头人制度,深入实施名师工程,搞好名师评选活动,形成“十一五”期间名特优骨干教师培养的目标体系和规划。鼓励名特优教师积累经验、著书立说,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到2010年,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达到全区专任教师的5%,其中名特教师达到2%,一定数量的名特优教师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六)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行动计划”

以“管理通、资源通、教学通”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

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设施建设。按照现代化学校标准继续完善建设中小学校园网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多媒体电教室,教师电子备课室和学生电子阅览室。支持示范性高中创建数字化校园,加强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和使用水平。

全面提高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师计算机应用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教师的现代信息素养,使全区教师都能掌握课件制作、网页制作、电脑动画等基本技能,具有高效获取、批判性吸收存储、创造性使用信息的能力,在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上勇于探索,取得突破。

(七)实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行动计划”

以城市职业学院为龙头,优化整合全区成人教育资源,面向区内全体公民,构建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远程教育等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发展老年大学,增多办学点,扩大规模,提高老年教育覆盖面。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创建多样化社区学习型组织,扩大各类学校向社区的开放,努力使教师成为社区教育的积极参与者与实践者。区政府按照社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投入,为完善我区终身教育体系,开创社区教育新局面,创建学习型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努力提高区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提高生均经费和公用经费标准,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到位。

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投资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学;支持教育市场开发,振兴校办经济,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

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严格经费预决算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开展创建节约型教育机关和节约型学校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投资使用效益。

(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办学格局

坚持以发展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为重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为补充的基本原则,适度发展民办教育,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新格局。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市教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进行“两助校”体制改革。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充分利用民间资金,扩大和优化民办教育资源,鼓励民间资金举办高质量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完善民办学校的监管机制,建立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社会评价体系和信誉监测系统,促进民办教育学校健康发展。

(三)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

依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努力构建以现代法人制度为基础,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职责分明、权力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师生、家长和社区广泛参与管理、监督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深化学校内部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行聘用合同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健全优劳优酬,奖勤罚懒的分配制度,形成与校情紧密结合的竞争激励机制。

(四)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推进依法治教

建立以服务和管理为主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监督指导和服务协调等方面的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加强教育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教育普法工作,保证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加强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教师申述、受教育者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强化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加强对学校“三年发展目标”的综合督导评估和必要的专项督导。

(五)加强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作风保证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着力抓好两级中心组的学习,促进和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教育系统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不断创新新形势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为我区教育的大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 篇7

1 材料与方法

1.1 流行病学资料

利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收集宁波市江北区2009-2010年7月手足口病疫情资料,描述流行病学特征。

1.2 病原学检测方法

每月采集辖区手足口病病例粪便标本5~10份,共计40份,采用荧光定量RT-PCR方法检测病毒核酸[2]。主要仪器:7500型荧光定量PCR仪,RNA Mini Kit RNA提取试剂盒购自Qiagen公司,核酸检测试剂购自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 结果

2.1 发病率

2009年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409例,年发病率为138.05/10万,其中1~7月共计301例,发病率101.6/10万。至2010年7月江北区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共报告本年度手足口病病例712例,报告发病率为240.32/10万,报告重症病例3例,无死亡病例报告。

2.2 地区分布

各街道(镇)均有病例报告,其中2010年(1~7月)庄桥街道报告发病数(175例)最多,其次为洪塘街道(140例)和甬江街道(115例),3个街道发病数占报告发病总数的60.39%,各街道(镇)的报告发病数均较2009年同期有所上升。(图1)

2.3 人群分布

2010年1~7月报告的712例病例中,男性433例,女性279例,男女性别比为1.52:1。最小年龄6个月,最大年龄33周岁。常住儿童576人,流动儿童136人,分别占发病总数的80.90%和19.10%。年龄组发病情况显示,3岁以下年龄组儿童发病最多,合计发病495例,占报告总病例数的69.52%(表1)。病例职业分布以散居儿童(442例)为主,占发病总数的62.08%;其次为托幼儿童(251例),占发病总数的35.25%(图2)。

2.4时间分布

2009年与2010年的发病高峰均从16周开始,28周后发病人数直线下降。(图3)

2.5 聚集疫情分析

2009年江北区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5起,其中4起发生在托幼机构,1起发生在小学。2010年1~7月,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6起,其中4起发生在托幼机构,2起发生在小学。两年内托幼机构发生的手足口病聚集疫情占总数的72.7%。

2.6 病原分析

自2010年1~7月在辖区各街道采集了40份手足口病病例粪样,从RT-PCR检测结果分析,EV71毒株占总阳性毒株的61.3%,Co A16阳性率为25.8%,肠道病毒(未分型)阳性率为12.9%。而EV71阳性病例中3岁以下的人群占84.21%。(图4)

3 讨论

江北区2009-2010年7月两年手足口病流行病学特征分析显示,2010年(1月~7月)发病率是2009年同期的240%。说明手足口病疫情有上升的趋势,提示我们今后应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的防控。

从病例的三间分布来看,每年4月后,病例数明显增多,夏秋季是高发季节,发病人群主要是散居儿童,而城乡结合部又是发病的主要地区。这跟江北区的地理位置、居住环境相关,因为城乡结合部居住的人群大多是来甬的民工及其孩子,相对来说环境条件、卫生条件都比较差,今后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同时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住人群的健康意识,从而预防与控制各类传染病的传播。

通过近两年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分析,73%发生在民营托幼机构,说明这些托幼机构在管理、传染病防控方面存在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学校卫生联络员制度,一对一、定期指导,督促对应的托幼机构规范地开展晨检、消毒、健康教育等预防控制措施,减少突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EV71和Co A16是引起手足口病的主要病原[3],但EV71引起的手足口病与Co A16引起的手足口病在临床上难以区分,EV71还可以引起无菌性脑膜炎、脑干脑炎和脊髓灰质炎样的麻痹等中枢神经性疾病[4]。1972年首次报道以来,EV71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十多次暴发与流行[5]。近年来在亚太地区呈上升趋势。2008年中国安徽、浙江等地也发生了大规模的流行,江北区也不例外。2010年的病原检测结果显示,EV71占阳性毒株的61.3%,是江北区手足口病疫情的主要病原。

手足口病目前尚无疫苗预防,因此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至关重要[6],特别是加强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

摘要:目的 了解宁波市江北区2009-2010年手足口病流行病学特征与主要病原,为今后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信息系统收集2009-2010年(17月)宁波市江北区手足口病病例,比较两年同期的发病率、发病人群、聚集性疫情等特征。采集2010年40份手足口病病例粪便样本,采用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病毒核酸进行病原学鉴定。结果 2010年(17月)手足口病的发病率为240.32/10万,2009年同期发病率为101.6/10万。两年病例分别覆盖辖区所有街道与乡镇,病例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街道(庄桥、洪塘、甬江),以散居儿童为主。两年的发病高峰从16周开始,28周以后逐渐下降。2010年RT-PCR检测样本EV71阳性率为61.3%,CoA16阳性率为25.8%,肠道病毒(未分型)阳性率为12.9%。结论 江北区手足口病发病全年均有,夏秋季为流行高峰,3岁以下的散居儿童是发病的主要人群,病例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2010年江北区手足口病流行的优势毒株为EV71。

关键词:手足口病,流行病学特征,病原

参考文献

[1]Ho M,Chen ER,Hsu KH,et al.An epidemic of enterovirus 71 infectionin Taiwan.Taiwan enterovirus epidemic working group[J].N Engl J Med,1999,341(13):929-935.

[2]严菊英,卢亦愚,徐昌平,等.肠道病毒TaqMan荧光定量RT-PCR法快速检测[J].中国公共卫生,2007,23(7):818-820.

[3]何雅青,丰素娟,刘可,等.2001年深圳地区肠道病毒71型的监测[J].疾病监测,2003,18(8):287-288.

[4]朱汝南,钱渊,邓洁,等.北京市儿童手足口病与肠道病毒71型和柯萨奇病毒A组16型感染有关[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7,28(10):1004-1008.

[5]Li L,Yang H,Genetic characteristics of human enterovirus 71 andcoxsackievirus A16 circulating from 1999 to 2004 in Shenzhen,People,sRepublic of china[J].J Clin Microbiol,2005,43(8):3835-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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