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十二五”规划

2024-08-30

浅谈“十二五”规划(通用8篇)

浅谈“十二五”规划 篇1

“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核心内容:“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将独领风骚,并逐渐替代传统产业成为主导产业,重新谱写未来产业发展新蓝图。

“十二五”规划,是2010年到2015年之间,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国家意义重大。“十二五”规划建议分十二部分,分别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科学发展新局面;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内容。在政府提出的十二五划中,经济发展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牵连产业结构、地区发展、分配制度、国民消费、自然协调等综合型社会问题。所以经济增长要和社会进步相结合。第一方面:转变产业结构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产业结构政策始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中国基本上遵循了苏联模式,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产业发展战略。政府利用严格的价格管制、强制命令等行政手段优先将稀缺资源配置到重工业部门,使得重工业迅速建立和发展起来。这在当时严酷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是符合历史和逻辑的必然选择,也为我国在短期内建立起完备的工业体系奠定了经济技术基础。但是,重工业的超前发展也造成了产业结构的严重失衡,制约了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尽管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经济经历了不断开放的过程,但中国的产业结构政策整体上仍然是在封闭或准封闭的环境下推行的。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主动融入全球化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将加快。但是当前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它们在致力于发展高科技含量的信息产业、第三产业的同时,逐渐将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相对滞后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向海外转移。我国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大量廉价且素质较高的劳动力和广阔的市场,使得中国日益成为外国投资和产业转移的理想场所;我国成为了“世界工厂”,商品自主的科技含量并不高,抑制了经济效益的提高。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中国正面临经济转型,传统的以重工业制造业为主的相对单一的模式将彻底得到改善,对于具有良好经济技术效益并且能带动一批产业兴起的新兴产业将逐步走上主流舞台,这些转变无疑给中国的资本市场的转型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会,将会有众多的新兴产业领域内的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第二方面:民生问题。什么叫民生,就是人民生活,改善民生就是改善人民生活,改善民生就是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就业、工资、养老、税收),和控制物价水平(重点是生活必须品的物价控制),这些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目前改善民生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就业、看病、上学三大问题。目标没错,但是要落实下来确实是很困难。就拿我们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来说,大学生面临着一个趋紧的形势,第一,毕业生多。因为过度扩招。在上世纪80年代考入大学(本科+专科)的升学率不足10%,现在呢只有10%左右的考不上。第二,学生自身心高气傲。好多毕业生眼高手低,无法应付工作,更谈不上干好了,用人单位不满意。第三,我们的大学教育与市场脱节的问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与实际就业市场不适应的问题还存在,而且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一种障碍。面对社会竞争的巨大压力,大学毕业生们应该怎么样让自己占得先机,成了时下最热门的话题。我们再来看看,考公务员已经成为了国考,最热职位5000人争,考公务员已成趋势,到底预示着什么?政府是否可以采取某些政策去缓解呢?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已经如此的严峻那其他人呢?

还有收入的差距问题,按照社会主义努力的方向就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每个人的发展程度都不一样不可能一起同时达到富裕。只有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再帮助贫困的人富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实这也只是理论上行的通,毕竟造成我国贫富差距有多方面的影响。在中国有钱的人很多,穷的人也有很多。说让一部分先富得人带动后富又有多少呢?我曾经在网上看到网友对与共同富裕是这样说的,先富的人把贫穷的人干掉然后就实现了共同富裕了。虽然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也折射出一部分人对于现今贫富差距不平衡的心理。过去的一年民生问题有许多的“关键词”楼市、物价上涨、拆迁等等。如果说过去的一年留下了什么遗憾的话,楼市调控没有见到实质性成效,可能是最大的遗憾之一。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一次楼市调控,直到2010年的最后一天,也没见到房价下降的现象,也没看到开发商紧张的神态。在新的一年里,政府能够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遏制炒房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行动吗?很显然,对普通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来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遏制炒房的力度远比单纯地控制房价来得重要。物价的快速上涨,尤其是遏制生活必须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就是最大的难题之一。而物价问题,显然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如何让物价沿着可控的目标发展,如何让物价不对老百姓的生活产生过大的影响,自然是2011年必须高度关注和认真抓好的一项民生工程。正如人们所说的什么都长了就是工资不涨,那人们怎么会有好的生活质量呢?拆迁条例能够顺利出台吗?拆迁就犹如人们与政府的拉锯战,谁也不肯让步。拆迁又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和谐。公共利益、公众利益能否在新的拆迁条例中得到充分体现和保护呢?我想也应该是政府考虑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吧。

浅谈“十二五”规划 篇2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推动住宅产业与工业的融合, 发展产业化, 是国家大力倡导的产业发展方向, 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符合未来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调整住宅产业结构, 加快住宅产业发展,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住宅产业化是一项全新的事业, 产业链长, 涉及的相关部门、行业、环节多, 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因此, 在确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的同时, 应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住宅产业化发展规划, 以引导、调控和指导全市的住宅产业发展, 有效配置信息化建设的各种经济要素, 营造符合产业发展市场发展规律的内外部环境,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

《发展规划》是济南市住宅产业发展的总体纲领, 旨在阐明住宅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确定发展的目标、基本原则、总任务和工作重点, 提出加快住宅产业信息化发展的方针策略、发展方向与技术路径。

二、规划的起草过程

2010年12月济南市住宅中心接到编制任务后, 迅速抽调人员, 成立了编写小组, 由王全良主任任组长, 并赴国内先进城市北京、深圳、合肥、长沙等城市调研, 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 形成了基础材料。今年2月, 与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合作研究提出的《发展规划》的编制大纲, 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省内专家具体意见的基础上, 开始了编制和起草工作。3月初形成了《发展规划》的初稿。在广泛咨询、论证的基础上, 编制小组对规划稿进行了多次修改, 形成了目前的《发展规划》。

三、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一)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 以改变住宅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 以自主创新为动力, 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和生产要素, 加快住宅产业和相关行业结构调整、优化, 增强住宅产业的拉动作用, 使住宅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初步实现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

(二) 编制依据。依据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 (国发办[1999]72号) 和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 (建科[2005]78号) 等文件, 按照济南市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思路, 开展济南市住宅产业化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发展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 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是本规划的鲜明主题。规划注重住宅产业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把加快住宅产业增长方式转变, 深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结构调整, 提升住宅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 放在首要位置。据此提出“六个发展原则”。即以坚持人文为本, 促进和谐发展;坚持统筹协调, 实现持续发展;坚持突出重点, 实现有序发展;坚持自主创新, 提升发展质量;坚持市场化原则, 增强发展活力;坚持整体推进, 调整产业结构。这六个原则, 体现了住宅产业新的时期发展的基本要求, 是具体指导十二五发展期间济南住宅产业发展的重要发展政策。

(二) 发展住宅产业化, 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是《发展规划》紧紧抓住的一条主线。住宅产业在未来五年发展中, 突出自己的技术研发优势、人才优势、区位优势, 通过建设产业孵化基地, 保障住宅部品的生产能力, 以济南市房地产规模为依托, 带动住宅产业快速发展, 并逐步扩大影响力, 努力抢占全国市场, 将济南打造成住宅产业化的技术研发中心、部品集散地, 提高住宅产业对济南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广CSI工业化住宅体系、消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四项保障措施。

(三) 提高住宅产业化的科技创新能力,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是《发展规划》要突出解决的关键问题。十一五期间, 由于产业化缺少相关的成熟技术和扶持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宅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本《规划》强调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住宅产业科技水平的战略基点和促进住宅产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要集中优势, 整合资源, 力争在关键领域、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 着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要把成套技术体系、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和政策创新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建设, 使其成为促进住宅产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质量提高的内在动力。

(四) 提高住宅建设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 使住宅产业成为十二五期间济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是《发展规划》坚持实现的重点目标。加快住宅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是我市住宅产业保持快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也是“人以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的具体表现。《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提出了设立专项资金, 建设两个制度, 加大宣传推广, 大面积建设产业化住宅, 注重人才培训等切实可行的措施。

(五) 把建设CSI住宅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制高点。csi住宅是通过户型可变, 实现住宅的工业化, 提高住宅的寿命, 推动产业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所以我们这次规划, 提出了“十二五”期间CSI住宅建设量达到房地产年度开发总量的30%以上, 并在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中提出, 写入房地产开发合同, 最后在综合验收中进行把关, 切实提高住宅综合品质。

五、《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

《发展规划》共分为六大部分, 分别对“十一五“期间的住宅产业的重大成就、存在的问题, 指导思想、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发展任务、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进行了阐述。

前言部分主要对住宅产业化的概念、发展背景、发展形势做了说明。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回顾主要对分析了国际住宅产业化发展情况、国内部分先进城市发展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对济南市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情况做了重点表述, 分析了住宅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提出的《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编制依据。这部分内容在上面已作阐述。

第三章提出的发展的总任务、六大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以住宅建设为中心, 以工业化住宅的生产方式及成品住宅建设为突破口, 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提高性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增加科技含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促进住宅产业的改组改造, 加快住宅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提高住宅建设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 推进住宅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并在生态型、智能型住宅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并提出了初步形成住宅产业集群、大面积推广工业化住宅、建立住宅设计施工验收“三个标准体系”、建立住宅性能评定制度四个分目标。

第四章为重点工作, 提出加强住宅产业化工作领导, 健全机构, 明确职能;加快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济南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企业品牌化建设;加强科技研发, 建立住宅成套技术体系;从示范工程入手, 稳步推广CSI住宅体系;增创国家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 加快农村住宅建设的产业化进程等八项工作重点。

第五章提出了七项保障措施。即加快住宅产业化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并完善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扶持性政策;构建住宅产业发展的技术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住宅产业信息服务制度;扩大开放, 引进消化国外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加强宣传, 加快成套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开展技术培训, 培养专业人才。

浅谈“十二五”规划 篇3

【关键词】文人画 民族精神 艺术教育

在看十二届美展时不难发现,在列出的中国画中精致的作品很多,但是打动人的却少之又少。虽然在这次美展中可以看出,整个美展中不论是创作技法还是用笔的成熟度都是相比之前有所提高,入选的每一件都值得仔细考量。但是细细品味,却道不出好在哪里。但是中国画最可贵的地方莫过于折射人的思想感情,让人在看后会有所触动。而不管是在作品的构图技巧上还是因为作品实实在在触动人的思想,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使人的内心有所感动。在艺术家的作品里,我们可以直接看到和感受到艺术家自己的心理活动,从他的作品中了解他所要表达的对社会现状的思考。从这次美展上来看,大多的艺术家只是关注了社会发展,却并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真正关注到生活最底层,透过小细节来剖析现在的社会现实,从而折射现在的中国人到底是什么情况。在国画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它的笔墨了,它是表现民族精神最重要的载体。但从这次的十二届美展来看,并没有看出笔墨相比之前好了,而是变得更差更少了。国画弱化笔墨,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并不是学国画的一定得达到像齐白石,徐悲鸿那样的境界,但是最起码要吸收中国画的精髓,不能丢掉中国画的气节,学习优秀画家的优点,学习他们的道路以及精神。在思考文人画是最重要的就是品读作品内在的东西,以至于到达作者内心的东西,从而更作者达成共鸣,产生交流,站在作者的历史背景中,作者的心理上,而不是表面肤浅的东西。

当现代高校在国画教育中,学生存在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基本功弱,对中国画真正的精神认识不够,对民族文化缺乏自信心。造成这样的结果原因是多样的,有学生自己的原因,有社会对学生的影响,但影响最大的还是中国历来的教育体制。一直以来,中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教育体制就是应试教育为主,使得学生不在以求知,弘扬中国伟大精神为主,而是为了考学为了眼前利益。高考的美术考试始终以素描为主,学生在考前集中时间练习西方的绘画,大多数被招进大学国画的考生本身是没有国画基础的。但是西方画和中国画的差距其实是很大的,表面看它们的工具,用色,构图,追求效果不一样,最主要的它们在精神上是大大不同的,西方画主要塑形,只要型表现的好就可以说是一副不错的作品,但是中国画缺少追求的意境,如果简单的为了追求当前利益,内心浮躁,是怎么也不可能创造出好的作品的。

在2009年十一届美展中入选的中国画有500多幅,参展的作品画幅巨大很具有视觉冲击力,但是其中写意只有四五张,在画中过分注重技法,而忽略掉中国画的精神内涵完全脱离了中国画强调的“写”的要求。这对我们的启示是很大的,在当代画家中,越来越多的人抛弃了中国画的最重要的东西,一味的强调创新,注重吸引人的眼球。

在艺术生的培养上,之前的教育制度是首先要改变的,如果继续接着以前的教育制度,不管报考哪个学校哪个专业考试科目都是素描和色彩,这样不仅会让中国画水平越来越弱,而且还会让许多真正热爱国画但是素描油画基础却不好的人失去了继续深造的机会,也有可能错失本来可以在中国花坛大放光彩的奇才。所以在考试时应选择学生要报考的专业来确定他所要考试的专业,油画就是素面色彩之类的,书法就考毛笔字,国画就考白描写意之类的。这样每个专业就可以选到自己想要的人才了,也不会让他们不停地换专业,有利于他们专精一门。

陈师曾先生还是20世纪以理论形式肯定中文人画的第一人,他就十分强调文人画的教育价值,其集诗、书、画、印于一身的艺术生平更是让人佩服。梁启超曾说过,师曾之死,其影响于中国艺术界者,殆甚于日本之大地震,地震之所损失不过物质;而吾之损失,乃为精神。现在的中国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艺术教育的地位也从之前所谓的不重要变成每个人不得不接触的一门课。最终让素质教育真正普及开来,健康的发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占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关涉我们每个人的方方面面,它不仅影响经济的发展速度,人才的发展结构发展规模,还作用于一定的政治体制,以及生态文明,所以它的生长必须适应现当代社会的状况和现实。先当下,艺术教育发展的越来越好,地位越来越高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所以说,要发展好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所占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可以说艺术教育办不好,素质教育就办不好。不管是艺术教育还是素质教育,最终的目的就是希望人们在学好文化课的基础上能学会别的做人的道理和积极面对生活中一切困难的勇气。让生活中永远有阳光。我想,具有"艺术的心"(宗白华语)的人,首先能够赋予客观事物以积极的、艳丽的色彩的,是能够用爱心对待别个事物和人的,这是艺术的美化功能的体现。

综上所述,从十二届美展中我们必须得到启示,来反思我们现当代的艺术教育现状。首先艺术教育不是个简单的事,它是由艺术和教育两方面组成的,既不能缺一,也不能把两者割裂来看,无论哪种做法都违背了艺术教育本身的意义。要被培养着在没有束缚的环境下受到艺术的熏陶,从内心改变其性情,做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在轻松的氛围下学到艺术理论知识,打好艺术基础,真正会看画,会画画,做有意义的自己喜欢的艺术。其次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现在的艺术教育也不能同日而语,要跟随时代的变迁而变化。一个时代的教育要适应一个时代的教育,当然艺术教育也是。所以在突出文人画的教育地位时,要注重吸取先辈的经验时也要海纳百川别国有益的经验,在别国的教育制度确实达到想要的结果时也要在改进后引用。不管以后的教育制度随着时代怎样变化,都要貼近时代,做人民大众喜欢的艺术,高雅的艺术,而不是为了商业而艺术。

参考文献:

[1]李运亨 张圣洁《陈师曾画论》

[2]刘中玉《元代文人画学研究》

浅谈“十二五规划” 篇4

目前,我们迎来了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作为统领未来5年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总体规划,我认为,“十二五”规划应明确提出“富民”的目标和任务。

中国每个五年计划或规划都有一个相对明确的主题。所谓主题,也就是未来5年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当然,问题最后能否解决或解决的程度如何,取决于诸多因素,但在编制规划的时候,总有个相对集中的主题。具体到“十二五”规划,之所以应将“富民”作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而提出来,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十二五”规划是新中国60年后的一次再出发,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实行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而此次金融危机无论对世界还是对中国,都提出了一些新的命题。

其次,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目前中国人均GDP首次达到了3200美元,按照国际标准,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就开始进入工业化中后期,这一时期的发展思路肯定与过去不同。上述两点决定了“十二五”规划与此前的十一个规划有着本质的差别。这个差别就是,过去的十一个规划追求“国强”,“十二五”规划则追求“民富”。这当然不是说,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30年来百姓的生活没有提高,而是指相对于GDP的增长,作为整体的民众的富裕程度没有GDP增长快。何况,按照联合国的贫困标准,中国至少还有一亿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下。

另外,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中国社会的很多问题都跟贫富差距和民众的普遍不富裕有着直接的关系。如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问题、消费和内需不足的问题,乃至一些群体性事件,都有着贫富分化的影子。贫富分化甚至直接影响到中国社会的稳定。所以,“十二五”规划政策的着力点应该转到把提高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富裕人民群众作为全新思路和战略,围绕着如何“富民”问题,制定行动路线图。而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今天的经济实力也已经为解决“富民”问题提供了物质基础。

民乃国之本。对于“民富与国强”的关系,是先有民富而后才有国强,而不是相反。事实上,多少国家兴衰的历史也告诉人们,民富虽然不等于国强,但民不富,国家必然不强;即使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强,也只能是外强中干。只有建立在普遍民富基础上的强大,才是根本性的强大。因此,中国政府需要更新观念,在政策上,把“富民”作为一个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这就有必要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制定一个长期的提高福利的战略规划,这个战略规划的目的,是为建立一个有竞争力和公平正义的福利国家打下基础。

“富民”虽然是一个经济问题,但经济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政治。事实上,改革以来贫富差距的形成和拉大本身就有政治因素在内。为什么经济高速增长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却得不到同步提升?症结就在于蛋糕的分配不合理。也就是说,经济发展成果的最大收益者不是普通群众,而是政府及其与公权力有关联的利益群体,以及资本利益集团和垄断国企的经理层与员工等。而政府之所以能够抽走国民收入的大头,并随心所欲地支配财富而不受监督,资本之所以能够压制众多的劳动力,原因又在于政府的权力过大。

中国传统上本就是一个大政府国家。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民众,心中都存在一个大政府观念。所以,要在政府权力过大的情形下改变收入分配不合理状况,须将之作为一个政治问题来看待,否则,仅仅视之为一个经济问题,解决起来很难。

浅谈“十二五”规划 篇5

关于印发《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11〕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途径。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妇女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2001年,省政府颁布的《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一五”时期,省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下,我省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2010年年底,《妇女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参与经济和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和层次逐步上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保护妇

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普及程度提高,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纲要》的实施,对于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十二五”时期妇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文化中残存的男女不平等的陈规陋习尚未消除,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未能完全实现,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妇女在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制约妇女发展,也影响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进程。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将妇女发展融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局,保障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在全面参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着眼妇女发展需求,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男女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发展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妇女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经济地位不断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比例和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妇女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加强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妇女生存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3)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新发感染与性病感染得到控制。

(6)减少妇女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7)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保障妇女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

化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健全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保障流动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产科建设,加大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依法开展孕前保健服务,做好孕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和孕前医学检查。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

(3)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社会环境。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生育观,科学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围产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

(4)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宣传普及妇女健康知识,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妇女常见病预防和治疗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医改方案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扩大农村妇女受益面。认真执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确保用人单位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县级人民政府至少每两年安排生活困难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每年对65周岁以上老年妇女免费进行一次查体。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贫困妇女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提供帮助。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推广有效干预措施。把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提供规范化的艾滋病、性病诊疗服务,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6)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工作互补、资源共享长效机制,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宣传普及妇女营养保健知识,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科学的膳食结构。面向孕妇、乳母贫血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干预,倡导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合理补充叶酸、复合维生素等营养素。大力推进妇女健身示范站点争创和基层妇女体育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妇女健身活动。

(8)提高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

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普及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

(9)加强对妇女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加强对与妇女健康有关的食品、药品、卫生用品、保健品、化妆品、服装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定期组织质量标准检查。

(二)妇女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法规、规划、政策和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2)适龄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3)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

(4)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

(5)妇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6)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8)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8%左右。

2.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评估过程中,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层的妇女比例。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鼓励更多妇女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2)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抓好农村和城市新建小区幼儿园以及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

以资助。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农村适龄女童入园。

(3)保障适龄女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制定支持贫困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女童辍学制度。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确保贫困家庭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大对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发展,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女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保持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均衡。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妇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实对贫困女大学生的资助政策。

(6)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在政府补贴的专项培训中,保证符合条件的妇女平等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完善相关资助政策,为失业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创造条件。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普及网络知识,提高妇女利用网络媒体接受远程教育的能力。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多样化教育模式,满足妇女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求。继续扫除妇女文盲,巩固扫盲成果。

(三)妇女与经济。

1.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新增劳动力就业增加。

(2)城镇就业人员中妇女比例稳定在40%以上,失业人员中妇女比例降低到50%以下。

(3)创业人员中妇女比例不断提高。

(4)提高妇女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妇女比例不低于35%。

(5)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6)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7)妇女贫困率明显降低,贫困妇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力度。把性别平等理念纳入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妇女平等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权利。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禁止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外拒绝录用妇女、提高妇女录用标准、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妇女结婚和生育的违法行为。

(3)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在任何行业、职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的劳动者获取同等劳动报酬。

(4)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妇女就业。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就业。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就业援助,帮扶失业妇女、失地妇女就业和再就业。

(5)促进女大学生更加充分就业。完善女大学生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就业服务与援助、就业见习与培训、基层服务项目等计划,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服务,为女大学生正确择业、自主创业、充分就业创造条件。

(6)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妇女比例。完善妇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妇女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依托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集聚和培养妇女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7)促进农村妇女持续增收。实施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等产业振兴规划,提高农村妇女从事高效特色农业的收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家庭工副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创造适宜农村妇女就业的岗位,增加农村妇女非农收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减少制约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

制度障碍,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村妇女工资性收入。

(8)依法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纳入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内容,严肃查处企业侵犯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案件,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比例不低于30%。各级人大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各级政协妇女委员要占一定比例。

(2)公务员中的妇女比例逐步提高。

(3)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各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增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

(4)担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5)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增加;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首先配备女干部。

(6)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市不少于15%,县(市、区)不少于20%。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

(7)提高高等院校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妇女比例。

(8)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成员中妇女比例和妇女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比例提高。

(9)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

(10)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提高。

2.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法规政策,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等妇女比例作出规定,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能力。加强对妇女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决策管理水平。

(3)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各个环节的监管,保障妇女平等参加公务员考选。

(4)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规划,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大竞争性选拔女干部力度,将更多优秀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5)促进妇女参与企事业管理。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使更多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格程序,确保村(居)民委员会中有妇女成员,保障妇女参与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宣传普及保障妇女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法规,加大培养农村优秀妇女人才工作力度,为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提供人才保障。

(7)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利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8)发挥妇女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制定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时,充分听取妇联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妇女人才库建设,把妇女人才库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选拔领导干部时,重视妇联组织、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1)生育保险基本覆盖城乡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享有率和城乡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城乡妇女医疗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3)城镇妇女失业保险参保率和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妇女覆盖率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大幅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高。

(5)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

(6)妇女家务劳动负担减轻,男女自我支配时间差距缩小。

2.策略措施。

(1)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保障。

(2)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各类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全省实现市级统筹和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妇女的生育保障水平。

(3)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城镇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农村妇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提高制度保障能力。

(4)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养老保障享有率。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目标。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

政府为城乡散居“三无”和低保家庭等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增强社区养老照护能力,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提高失业妇女基本保障水平。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民工中妇女从业人员为重点,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和参保率。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工作机制。

(6)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实现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妇女应保尽保。推行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贫困妇女、单亲贫困妇女给予重点保障。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鼓励社会各类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救助基金,为特困妇女提供救助。完善扶持贫困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7)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在社区优先发展方便家庭生活的公共服务。将发展家庭服务业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扶持发展各类便民服务站点,加快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倡导夫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家务劳动等家庭责任,减少妇女家务劳动时间。

(六)妇女与法律。

1.主要目标。

(1)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

(2)地方性法规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3)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4)保护妇女人身权利。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权利。

(2)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性别平等审查。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对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清理。

(3)保障妇女的立法参与权利。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引导和鼓励妇女参与立法,发表意见和建议。

(4)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解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

(5)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制定妇女“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6)加强对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社会性别理论教育和培训。逐步推动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司法考试内容和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和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7)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提高破案率。依法查处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8)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建立多部门合作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家庭暴力报警服务全覆盖。在设区市救助站设立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庇护所,救助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提高妇女自我保护能力。

(9)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继承等家庭财产案件中,体现男女平等。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10)保障农村妇女的经济收益权。完善和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备案审查和纠错制度,清理与法律法规冲突、损害妇女权益的村规民约。严肃查处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宅基地分配、集体资产分配等合法权益的案件。

(11)保障妇女举报、控告、申诉等权利。司法机关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举报、控告、申诉。健全信访接待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完善符合妇女特点的刑事惩罚和教育措施。

(12)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完善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等各类妇女法律救助和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和服务。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七)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1)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两性和谐的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等公共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提高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水平和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

(4)完善传媒领域男女平等的监管机制。

(5)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6)降低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

(10)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2.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的深入研究,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的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的培训规划。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对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进行性别分析、评估,促进妇女参与有关规划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

(3)加强社会性别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建设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在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研究的相关项目和课题。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和社会性别学课程,培养女性学和社会性别研究专业人才。

(4)加强对媒体传播社会性别意识的引导与管理。制定和落实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正确反映两性的不同影响和需求。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者、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损害妇女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5)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6)营造和谐家庭环境。开展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倡树婚育文明,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7)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检查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

(8)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提高饮水工程和供水量标准。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

(9)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程度,推动城镇公共厕所厕位比例与妇女需求相适应。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对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自觉改厕,改善农村妇女生活环境。在城镇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0)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开展保护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能力,引导和组织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色消费,低碳生活。

(11)满足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需求。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将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规划纳入部门计划。

(三)优化规划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省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妇女事业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和妇联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五)实施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围绕解决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妇女发展项目,为妇女办实事。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实施规划工作;每2-3年召开全省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实施规划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示范制度。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每5年由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内容,宣传实施规划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和妇女理论研究,掌握妇女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探索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规律,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九)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规划工作的效率、效果,预测规划目标和妇女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二)省级规划和各地规划分别实施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科学设计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检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省、市两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本规划所指儿童为出生至未满18周岁人口。

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儿童发展,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1年,省政府颁布的《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儿童纲要》实施1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儿童发展。截止2010年年底,《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城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儿童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社会意识明显增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纲要》的实施,对于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儿童优先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儿童发展不均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儿童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领域的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仍然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儿童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保障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4.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

二、总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完善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

(3)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和蔓延。

(4)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以上。

(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7)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中小学生贫血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0)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11)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及格率达到90%以上。

(12)减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禁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国家医改方案规定和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儿童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儿童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保障水平。

(2)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残疾儿童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干预体系。

(3)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并纳入儿童保健常规工作范畴。

(6)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推行爱婴医院管理模式,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范围。宣传普及碘缺乏和碘过量知识,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儿童伤害事故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中小学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学生健康体检网络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体质监测。加强儿童膳食、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恒牙/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设施和儿童体育俱乐部建设,新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兼顾儿童健身需求,为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9)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宣传教育。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杜绝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诱骗儿童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10)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科(门诊),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儿童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治疗,减少儿童精神疾病发生。

(11)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质量。建立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相关知识,形成正确观念,做出知情选择。

(12)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提高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的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认证,定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用品、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检查。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噪音等环境污染和工业、生活、农村面源污染,建立环境污染暴露监测网,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经济发达地区达到85%以上。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9%,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7%。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在设区市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中小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并适度超前发展。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在2012年达到20%以上,并保持稳定增长

(2)促进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3)支持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发展公益性托儿所和以社区为依托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3岁儿童家庭提供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构建多种形式的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4)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分别达到总数的70%。每个县级政府至少建设一所达到省级标准的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政府至少建设一所通过省级认定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建好用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兴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5)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6)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社区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7)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规模,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8)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标准。鼓励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9)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达到159万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发展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基础实训基地。

(10)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制定实施《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问责制度。实施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政绩“一票否决”的指标。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实践基地。

(11)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依据,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2)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改造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建成覆盖全省城乡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园区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现代化。

(13)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提供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宿舍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

(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为贫困、残疾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4)保障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适龄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

(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7)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适龄就业等权利。

2.策略措施。

(1)提高儿童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资金投入,实

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保障标准。

(2)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3)加大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唇腭裂患儿重生行动”、“齐鲁福彩助残行动”等孤残儿童专项福利救助活动,开展儿童重大疾病救助试点,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4)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探索建立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改善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营养状况。

(5)提高孤儿福利水平。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对孤儿参加城镇儿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政府补贴。建立替代养护制度,完善福利保障措施,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父母是重度残疾的儿童提供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

(6)完善孤儿养育模式。推行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倡导社会助养。

(7)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0-6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鼓励并支持社会慈善机构和志愿者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9)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保障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建立发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10)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每个设区市有一所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基地,每个县(市、区)单独或依托县

级社会福利中心建立一所儿童福利院,依托社区服务设施为特殊儿童提供服务保障。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1.主要目标。

(1)完善和落实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3)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4)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中小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6)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7)保障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8)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9)保障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11)建立与完善适合儿童的司法体系。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立法调研,制定和完善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加大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家庭、学校、社会保护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儿童的法律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

(3)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简化、规范登记程序,确保出生儿童依法获得合法公民权利。

(4)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建立有利于女童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励生育女童家庭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村生育女童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5)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加强保护儿童监护权的宣传,提高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落实监护人资格撤销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6)保护儿童人身权利。依法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为被解救儿童提供心理康复服务。

(7)加强对儿童财产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8)建立健全监督和惩罚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司法救助。

(10)教育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重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回访和教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和重新犯罪。

(11)加强对儿童的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强少年法庭或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合议庭建设,落实民事、刑事、行政统一的综合化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完善司法分流措施,推行非审判处置方式。逐步实现犯罪前科有限消灭,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期

满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中不受歧视。

(12)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与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专门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利。

(五)儿童与社会环境。

1.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提升儿童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3)提供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

(4)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5)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6)设区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7)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学校、社会事务的权利。

(8)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2.策略措施。

(1)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儿童优先、儿童权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儿童优先发展和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2)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实施《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完善适应城乡、区域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服务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培养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倡导平

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3)优化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创作优秀儿童作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生活。制定实施传播优秀儿童作品的鼓励政策。规范管理文化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和烟酒广告的播出。禁止组织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5)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采取有效防控和监管措施,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依法查处接纳儿童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6)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管控力度。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段设立治安岗亭,增设报警点,加大对重点地区、路段和易发案件部位的监控和巡逻密度。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禁设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营业性歌舞娱乐等场所。

(7)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图书等公益性场馆设施建设,并对儿童免费开放。

(8)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对儿童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增加街道和乡镇综合服务机构承担儿童服务的功能,整合社区资源,创建以娱乐、教育、卫生保健、心理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儿童之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

(9)优化儿童阅读环境。推广儿童图书分级阅读制,为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开展图书阅读活动,培养儿童阅读兴趣。

(10)保障儿童发表意见的权利。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决策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增加儿童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和社会事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将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规划纳入部门计划。

(三)优化规划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儿童合法权利。

(四)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省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儿童事业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五)实施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围绕解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儿童发展项目,为儿童办实事。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汇报、研究实施规划工作;每2-3年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实施规划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示范制度。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每5年由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规划内容,宣传实施规划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展调查

研究和理论研究,掌握儿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探索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规律,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九)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规划工作的效率、效果,预测规划目标和儿童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儿童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儿童发展奠定基础。

(二)省级规划和各地规划分别实施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科学设计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检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省、市两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主题词:妇女 儿童 发展 规划 通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十二五规划 篇6

新华网于11月14日23点39分刊发了李克强对于十二五规划建议的阐述----深刻理解《建议》主题主线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下是文章全文:

深刻理解《建议》主题主线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李克强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结合当前国际国内新形势,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今后5年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建议》明确提出,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刻理解《建议》的精神实质和“十二五”规划的主题主线,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

“十一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战胜了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综观国际国内形势,世情和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变化孕育着机遇,也伴随着挑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

(一)国际环境的新趋势

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之中,国际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发展模式、供需关系、治理结构调整变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多方面影响。

一是世界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发生新变化。世界经济不确定性仍然较大,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依然存在,各国经济复苏仍不均衡,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主要发达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消费不振,房地产、金融等支柱产业在危机中受到重创,新的经济增长点短期内还难以形成。一些国家政府负债过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其潜在危害和影响不容小视。特别是一些主要经济体为刺激本国经济复苏,持续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大量投放流动性,可能会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推动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热钱的涌入也会对新兴经济体发展带来冲击。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经济结构重组引人关注。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倡导储蓄、鼓励出口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试图解决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过高、经济“虚拟化”等问题。有的发达国家还实施扩大出口战略,推行产业回归和制造业再造,力求改善贸易失衡状况。世界经济缓慢增长,全球需求结构明显变化,对我国稳定和拓展外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对我们在内需和外需的平衡中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新突破。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的科技革命,世界可能进入创新集聚爆发和新兴产业加速成长时期,绿色发展成为一大趋势。不少发达国家在应对危机中提出“绿色新政”,制定未来发展战略,大幅增加研发投入,支持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等领域创新发展。全球范围内,绿色经济、低碳技术等正在兴起,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在有些领域,新兴经济体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相对较小。在这样的背景下,只要我们把握趋势、应对得当,就可能抢占先机、赢得优势,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否则,就会贻误时机,难以实现赶超,甚至陷于被动和落后。

三是国际治理结构出现新调整。经历金融危机的洗礼,国际社会积极推动全球治理结构和金融监管制度改革。通过改进和完善已有架构,形成一个有利于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全球治理体系,以反映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已成为各方共识。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结构调整已经实施或正在推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话语权有所增强。各国围绕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的合作与博弈强化,牵动着国际关系调整演变和国际力量分化组合。如何适应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趋利避害,有所作为,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二)国内环境的新特征

“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发展的环境和条件继续发生新变化。

一是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呈现新特点。2009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700美元,2010年有望超过4000美元,“十二五”期间将向更高水平迈进。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000美元向10000美元提升的阶段,既是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重要阶段,又是矛盾增多、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对我国而言,在这个阶段,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继续提高,消费结构将持续升级,投资结构、产业结构也将随之调整变化,带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为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在快速增长变动中,经济结构升级的约束增多,社会结构平衡的难度加大,经济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中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亟待加强和改善社会建设。

二是传统增长模式面临新挑战。现在,我国经济规模已位居全球前列,但人均国民收入仍排在世界百位左右。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推进现代化,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先例。在经济持续发展中瓶颈制约也明显加大,传统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主要表现在: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强化,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国际收支不平衡,外贸增长方式粗放。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消费率偏低。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协调,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许多核心与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受土地、水、自然灾害等多重制约,主要农产品稳产增产难度较大,加上市场流动性较多、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保持国内价格稳定、管理通胀预期的压力加大。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

三是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新期待。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对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明显增强。近些年来,尽管我国社会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但总体上依然滞后于经济发展,仍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还存在不少难点和焦点问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仍然不够。社会主体的多元性、独立性、选择性增强,而社会建设还不到位,经验缺乏,人才也不足。这些都与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有较大差距。

(三)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党的十六大提出,新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大提出,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建议》明确提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要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我们党重要战略机遇期思想的进一步阐述,是指导我们正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重大战略判断。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历史潮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由关起门来搞建设转向通过开放促发展,由传统计划经济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经济总量、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新世纪以来,我们继往开来,与时俱进,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中迈出坚实步伐。

应当看到,我国发展的有利条件、内在优势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我国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发展的回旋余地广阔,物质技术基础日益增强,产业体系比较完整,资金、劳动、科技等生产要素组合具有综合优势,经济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经过近些年的磨砺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在许多方面又积累了新的经验、铸造了新的优势。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长期保持下去。

还应看到,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没有因为国际金融危机而改变。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趋势更加明显,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总体上仍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国内外两个大局互动加深,相互联系更为紧密,为我国在全球范围提高配置资源能力、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提供了机遇;全球科技产业变革趋势,为我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技术和产业整体跃升创造了条件;国际经济体系和治理结构进入调整期,发展理念和模式的多样性更加受到重视,为构建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使我们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事务成为可能。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战略机遇十分宝贵,时不我待,稍纵即逝。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机遇和挑战总是并存的。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形势发展变化中捕捉新机遇,在国际国内相互影响中把握主动权,清醒认识前进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应对各种挑战,继续紧紧抓住并用好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

二、牢牢把握“十二五”发展的主题和主线

主题和主线是发展的指南,也是规划的灵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符合党心民心,符合时代潮流,符合现代化建设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意义。把握好“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和主线,是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建议》精神的关键。

(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必须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是我们考虑问题的重要出发点。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成为我国基本国情的新特征。我们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还需要继续奋斗十年、几十年,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基础和“总钥匙”,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定不移地实现现代化的既定目标。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所谋求的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着力把握发展趋势,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完善发展机制,破解发展难题,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认识规律,遵循规律,按经济、社会、自然等客观规律办事,把发展的途径和方式与发展的成效和结果有机统一起来,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二)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新特征。我国已经进入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其一,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只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解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使发展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其二,这是我国发展实践的深化和经验的总结。早在“九五”时期,中央就提出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根本性转变。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任务,强调从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三个方面加以转变。其三,这是适应发展新阶段、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要求。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模式转型所形成的“倒逼机制”,化解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的现实需要,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现在只有10年时间了。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面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关键要在“加快”上下功夫、见实效,早转早主动,能够实现更好更大的发展;晚转则被动,付出的代价大,影响发展全局。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发展理念的变革、模式的转型、路径的创新,是一种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与改革开放的要求一脉相承、一以贯之。改革开放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是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变也是改革。《建议》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即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内涵,是规划主线的具体体现。

(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处理好转变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转变是发展的必然要求,不转变,发展就会重量轻质、不可持续。发展是转变的基本前提,不谋发展,转变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转方式与谋发展是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促转变,要坚持好字当头、快在其中,为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支撑。谋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第一要义,以科学的方式推动发展。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经济增长、持续发展中的转变,也是调整结构、有促有控、调优调强的发展。我们要切实在加快转变上下更多功夫、见更大实效,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既要促进经济转型,也要创新体制机制。这就要求我们把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更好地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发展生产力与调整生产关系更好地结合起来,在改革开放中努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经济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调整经济结构既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又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必须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针对突出矛盾,采取有力举措,大力推动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的全方位调整,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也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任务。从国际经验看,以内需为主导,是大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途径。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内需潜力是促进我国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最大优势。扩大内需要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战略重点,注重发挥投资与消费的协调拉动作用。消费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民生,扩大消费是提高经济内循环能力的根本途径。核心是要大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建立起促进消费和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在消费政策、消费环境、消费业态等方面综合施治、多策并举,鼓励和引导居民消费。

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这也就必然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更加注重就业创业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在再分配中的作用,通过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投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力量,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需要保持适当的投资增长速度,但如果投资率过高,各方面条件难以承受。应当把政策重点放在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上,把增投资与扩消费、惠民生更多地结合起来,实现一举多得。要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管好用好政府公共投资,引导投资向重点领域倾斜,建设好关系发展全局和保障民生的重大工程,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发展水平。

二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乃至整个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50%,这意味着有一半以上人口将工作和生活在城镇。我们应当顺势而为,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强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确保耕地安全、粮食安全,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城镇化是关系现代化全局的重大战略,是扩大内需、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引擎。我们应当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抓住城乡人口结构转折的重大机遇,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城镇化战略格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在城镇化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城乡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关系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要按照“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对特殊地区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西藏、新疆等地的发展,这事关全局。要搞好主体功能区等规划引导,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促进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结构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要靠科技创新。在创新路径上,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要集中力量组织攻关推进原始创新,努力取得突破;对能够引进的技术,应善于站在“巨人”的肩上,搞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缩短创新的进程,获得最大的国家利益。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基础在教育,把人口多的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人才资源,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所在,可以形成新的比较优势。近年来,国家在科技、教育、人才三个方面相继制定了中长期规划纲要,覆盖了“十二五”时期。要以这些规划为抓手,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完善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要着眼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继续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面向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还要着眼于抢占未来技术和产业制高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高技术产业,努力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智能、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要把创新发展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发展的共同趋势。无论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都要切实加强节约增效和生态环保。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大力推进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把节约和环保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是一举托两头的大事,既有利于改善民生,又有利于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的繁荣进步,是建设现代国家的要求。我国发展到今天,社会事业这块“短板”如不尽快补上,就会拖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的后腿。现在,我们既需要也有条件加强社会建设。要把推进社会领域发展改革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全面进步,增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要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做好这方面工作,应当区分“基本”和“非基本”两类性质的服务。基本的部分属于公共产品,保基本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明确今后五年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保基本,应做到广覆盖、可持续,使保障范围逐步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在保障标准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刚开始可以低一些,以后再随着发展而逐步提高,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使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能够长期运行下去。非基本的部分,应当交给市场和社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完善调控办法,通过发展相关行业,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这样做,既可以为社会资本开辟更大的投资空间,促进社会建设,又可以使政府更好地集中财力,履行保基本的职责。即使是政府提供的基本部分,也应注重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社会领域既有事业也有产业。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应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市场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加强社会建设,重点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当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推进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重点民生工程,着力构建社会保障的安全网。近年开始实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必须深入推进。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实施近期五项重点改革措施,逐步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要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通过建机制,做到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形成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应做更加艰苦细致的工作,把这些惠民利民的事情办实办好。

随着社会结构加快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也可能进入多发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更大挑战。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我们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履行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动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公民意识,推行公共治理,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要针对社会安全保障的新形势,强化抗风险意识和危机管理能力,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制,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有效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

实践表明,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最大症结在于体制机制不合理,推动科学发展根本上要靠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改革开放是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十二五”时期,是改革的攻坚时期,不加快改革,就可能贻误重要战略机遇期,丧失已有的发展成果。因此,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勇气和精力,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要更加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进一步调动各方面改革的积极性,切实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 篇7

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到“十二五”规划纲要, 未来5年推动我国实现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已经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2011-2015年) 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 《纲要》具体描绘了我们国家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 主要阐述国家的战略意图, 明确政府工作的重点, 是未来5年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一个重要的依据。

《“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共62章5万余字, 另有5个图片和22个专栏, 分为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等16篇。

《“十二五”规划纲要》体现6大特点, 最突出的特点是规划纲要通篇贯穿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围绕主题主线确定政策导向、设置规划目标、明确战略重点。二是力求做到五年与十年、当前与长远的有机结合, 做好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 巩固和扩大应对危机成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 为实现奋斗目标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三是努力体现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导向, 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四是坚持民生优先原则, 在收入分配、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 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五是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六是在体现规划战略性、前瞻性的同时, 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纲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这是“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的精髓和灵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 是中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 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纲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和核心任务, 对需求结构、供给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等进行全方位调整,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进一步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纲要》把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建设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 从历史的高度强化科技创新、教育人才、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 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纲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 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 加强社会建议, 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纲要》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深化行政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领域的改革, 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形成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我国未来5年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已经制定。经过今后5年努力, 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 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经济结构调整将取得重大进展, 科技教育发展将明显加快,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将取得显著成效, 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将全面改善, 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的能力将显著提高, 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获批 篇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更加突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这一主题主线更加突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这一动力机制,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地区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等振兴目标:城镇化率将达到30%,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12640万吨,森林覆盖率达37.5%。民生方面的目标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城镇新增就业7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新建保障性住房310万套,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

《规划》围绕解决东北地区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

《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振兴的重点任务: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巩同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富裕美好新农村;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提升传统工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业,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科技和人才资源,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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