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24-07-22

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用5篇)

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1

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7〕77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7〕3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安字〔2017〕5号)等文件要求,市建委制定了《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建设领域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督促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各级各部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工程参建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强化现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实施严管重罚,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集中整治范围和重点

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范围要覆盖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排查、跟踪治理各类隐患问题,重点突出“三类企业、四类工程、十二种行为”。

(一)三类企业

1.今年以来发生房屋市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2.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3.多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被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二)四类工程

1.各类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及城乡结合部工程;

2.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工具式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工程;

4.安全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工程。

(三)十二种行为

1.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

2.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的;

3.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

4.施工单位抢赶工期、不按进度野蛮施工的;

5.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规划针对性较差、旁站监理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以及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的;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现场实施未按规定落实的;

7.现场起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检测检验和使用登记即投入使用的;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未按标准落实到位的;

9.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彻底、消防措施不到位,易燃材料堆放混乱,现场动火用电作业不执行审批,工地宿舍取暖用电不规范的;

12.未针对冬季雨雪、强降温等天气影响对易发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

三、行动步骤

同步推进企业自查、各区市和委属各处室单位检查、市建委巡查三方面工作,调动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力量确保整治成效。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工作台帐。

(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机关各有关处室、委属各有关单位开展检查。对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的工程项目和主管行业领域项目,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三)市建委督导检查。市建委将抽调专家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区市、各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推进情况持续进行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不确定性,严格按照部署要求,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部署调度,深入一线开展暗访督查,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处罚,倒逼责任。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一律严肃处罚,视情节给予责令整改、责令停工、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等处理,并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处汇总。

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现就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推进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事前预防、源头管控、系统治理原则,加快推进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控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6月底前,行业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问题隐患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取得明显成效;12月底前,规模以上行业企业(系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含中央驻鲁企业,以下同)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双重预防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整体管控能力明显提升,房屋市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明显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完善组织制度保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全程跟进,安管部门具体负责,企业和项目全员参与。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告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体系,持续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落实管控治理措施。部署安排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辨识项目现场工艺工序、设备设施、人员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排查确定的危险源、风险点,从工程技术、设施装备、个体防护、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实施动态管控;全面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逐一挂帐销号,闭环隐患整改。三是持续改进提升。督促指导企业持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体系运行效能,及时对风险辨识的准确性、管控层级的合理性、管控措施的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性等进行动态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形成风险“评估-管控-再评估-再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

(二)全面开展对标达标和评估考核。一是大力培育标杆企业。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鼓励引导标杆企业先试先行,确保6月底前标杆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形成可借鉴学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座谈等方式,带动提升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整体水平。有条件的标杆企业可成立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其他企业提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二是积极开展对标达标。各市主管部门要抓紧部署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对标达标工作,严格按照《细则》《实施指南》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内容和运行管理考核制度,确保6月底前标杆企业、12月底前规模以上行业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对标达标。三是组织实施评估考核。第三季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制定出台房屋市政施工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第四季度,各市住建主管部门根据工作目标组织对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全面评估考核,主要评估考核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清单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考核奖惩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市主管部门要根据评估考核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评估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强化基础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年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双重预防体系《细则》《实施指南》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要求,编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手册,修订建筑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推动双重预防体系与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紧密衔接、融合推进;各市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标杆企业及时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形成规范文件,运行成熟后上升为地方标准。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各市主管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细则》《实施指南》贯标达标培训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将双重预防体系纳入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内容,与“三级”安全培训相融合,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全面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双重预防体系知识和操作水平。三是实施标杆工地带动。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重要内容,组织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标杆工地培育工作,严格对标培育,动态监督管理,开展观摩交流,实施政策激励,着力打造一批标杆工地,带动提升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化水平。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将双重预防体系有关要求作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谋划部署,强化推动落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统一安排,9月底前行业标杆企业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年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管理,实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网上巡查管理。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扎实组织实施。加快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中央和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举措。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切基于双重预防体系、贯穿双重预防体系、围绕双重预防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科学谋划顶层设计,切实加强协调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落实,及时调度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二)深入扎实推进。各市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部署,围绕工作任务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推进路径、保障机制,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倒排计划,扎实推进,确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完成,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控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强化激励约束。各市主管部门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对于运行情况好、安全防控水平高、评估考核结果优良的,在标杆工地培育推荐、安责险费率调节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正向激励;对于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并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成员,在这里召开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研究部署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消除消防和安全生产隐患,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去年,针对我市“三合一”现象较为普

遍,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实际,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集中整治办公室,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通过镇街干部的努力,职能部门的配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整治消除了大部分“三合一”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很大程度上得到整改,为保证全市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为今年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无论从去年集中整治活动考核阶段抽查情况来看,还是从镇街日常安全巡查情况来看,我市“三合一”现象依然存在,火灾隐患依然严重,消防形势依然严峻。鉴于这一形势,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用3个月时间,继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对“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出租房,公众聚集场所等四个方面的整治,着力消除危及公众安全的火灾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努力为我市全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本次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所有“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三是出租房(含仓储);四是公众聚集场所;五是供用电设施。

(一)“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重点为: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已与生产、仓储分离;三层以上的生产用房,疏散通道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保持畅通;生产经营场所、仓库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供用电设施、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是否有违章建筑;生产场所、员工宿舍是否违章安装防盗窗。

(二)危化品(含石油液化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整治重点为: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防雷、防爆设施,库存库存危险化学品是否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是否专人管理;危化品的车间、仓库储罐区之间及与员宿舍的距离是否安全;危险化学品仓储(仓库)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重点为:消防安全责任书、协议书是否已签订;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是否按要求配备了消防灭火器材;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四)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50人以上的)整治重点为: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封堵、占用;有否设置铁栅栏或在公共区域名窗安装金属护栏;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常闭防火门能否保持常闭状态或者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正常使用;

(五)供用电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重点消防单位、重要电力设施、易燃易爆场所等。除了这五个方面的重点外,本次全市安全生产整治的主要内容还有9项,分别是: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交通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各类客货运场站、卸货点,乡村公交客运等,超载、超速、超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参加单位:交通局、各镇、街道)

2、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牵头单位:安监局;参加单位:公安局、交通局、供销社)

3、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各类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牵头单位:建设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4“锅容管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锅容管特”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场所。(牵头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5、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安监局,参加单位: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6、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及校外辅导站。(牵头单位:教育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7、森林防火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林业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8、民爆用品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民爆用品仓储、运输。(牵头单位:公安局,参加单位:民爆公司)

9、防雷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气象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4

2011年11月14日上午7时许,西安市一小吃店发生液化气钢瓶泄漏爆炸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31人受伤。我市为吸取西安“11〃1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燃气企业、燃气行业和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排查,治理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及时严厉查处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全社会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全力保障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者的安全,为我市“两型”社会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任务

(一)企业自查 全市所有燃气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的各类燃气站点设施、管网设施、运气车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由其供气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上门检查,要求2011年全年入户率达到100%。

(二)开展场站监督检查 在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有城管、公安消防、质监、安监、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的专班,对液化气储配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气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自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处罚。其中,中心城区(含开发区、风景区)检查专班由市城管局牵头,远城区专班由区政府牵头组织。

(三)开展瓶装气供气点的执法检查 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消防、交通、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供气门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开展执法取缔工作。

(四)开展运气车辆检查 由市公安交管、市交委组织人员对运气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省内周边市、县利用无危运证车辆运送瓶装液化气进入武汉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忠烈任组长,市城管局副局长李瑛、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陈亚、市质监局巡视员周全力、市交委副主任夏焕云任副组长,各副组长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潮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市城管局副局长李瑛兼任主任,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主任董宏理任副主任,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委、市质监局各抽调一名科级以上干部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督促检查、情况汇总等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辖区内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点、无证车辆运气的执法取缔工作。并将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名单及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于12月季日前报市工作专班。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 2月8日前完成。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

1、召开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

2、对中心城区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供应点摸底排查和集中执法取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查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3、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通过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上门宣传等手 段,向非法供气经营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停止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燃气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1年12月6日至2012年1月5日)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燃气企业制定的自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于2011年12月8日前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2、全面开展燃气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

况的自查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气化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管网设施,运气车辆、钢瓶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资质证照、制度制定与落实、应急救援处臵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3、对今年末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行用气安全宣传。民用户安检按企业检查计划进行,但年内必须完成;商业用户的入户安检到2012年1月中旬,安检率必须达到100%。

4、整改安全隐患。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造册登记,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的,及时作销号处理。对由于燃气用户的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燃 气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用户坚持不改的要暂停供气。

(三)监督检查和执法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月15日)

1、各区开展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集中取缔查处工作。

(1)各区于2011年12月20前完成非法瓶装液化气供应门点摸底排查、登记汇总、上门劝阻等集中取缔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摸底排查等相关资料,排定集中取缔工作计划,做好集中取缔相关衔接工作。

(2)各区于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按照市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供气的经营者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集中取缔查处。

2、市工作专班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 5日开展对燃气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除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外,对检查中发现的燃气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从业资质。各远城区政府组织本区内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对省内周边市、县进入我市的违法运气车辆检查,由公安交管、交委采取在进出城主要路口布控的办法进行执法查处。

(四)总结阶段(2012年2月)

春节以后,召开开展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具体工作由市工作专班组织落实。

五、取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依法对燃气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治理行为进行检查。

(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周边县市进入我市的违法运气车辆进行查处。

(四)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无资质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车辆进行查处。

(五)质监部门:依法对瓶装气企业使用不合格钢瓶及违法灌装行为进行查处。

(六)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经营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的集中执法和取缔工作。

(七)各远城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要全面动员,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工作专班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工作专班组织制定和实施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各区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街道、社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积极提供违法供气站点线索,对违法供气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

(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市工作专班一经发现,要予以曝光。

(四)认真摸排,严厉打击。各区工作专班要认真摸排和梳理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供气点,发挥街道、社区和居民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取缔违法供气和无证车辆运气行为。

(五)执法联动,长效控管。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主题词:安全生产燃气检查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邵为民副市长。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l2月1日印发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督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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