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社联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2024-06-08

上社联校教职工考勤制度(通用10篇)

上社联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

为了更好地落实盂教字[2012]1号文件,规范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盂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规定》(2010)8号文件制定此制度。

一、联校及各小学都要建立教师考勤登记表,由专人审核登记联校由王副校长审核办公室专人登记,各小学校由校长审核、副校长(或教导主任)登记,并建立签到制度具体每天上下午预备前10分钟签到。

二、联校及各小学都要建立教师考勤月报表,每月的五日前由各校负责审核审核后填写一式两份,交联校一份本校存档一份。并同时在本校公布。

三、每学期终了,由联校分管校长及专人汇同各小学校长汇总并交校长审核全联校教职工每学期的考勤情况一式两份经校长签字后,交教育局一份,联校存档一份并同时在联校公布。

四、教师每迟到或早退3次记半日缺勤,教师每学期请假累计在8天以内,每请一天假扣出勤分0.3分,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8天且在一月内,每超过一天扣考勤分0.6分。超过的天数应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按照联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五、联校及各小学组织安排教师各种会议、教研、学习、外出活动都要列为教师的考勤之中。每次活动按半天或1天记出勤,为鼓励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教师的公派学历进修等业务学习请假者,一星期在7天之内(含节假日),可不计缺勤。

六、教师考勤工作联校由校长审核,分管校长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汇总登记审查存档等工作。各小学校长负责审核、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负责具体的登记、统计、汇总、审查、存档等工作。

七、当年退休教师到退休月份的学期不计考勤。即:上半年2-6月,下半年7-11月,到退休时间上半年或下半年不再安排工作不再记考勤。

八、联校要严格执行盂教字【2010】8号文件规定,所以各小学都要认真如实填报教师的考勤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各学校要建立教师考勤档案:请假条、教职工请假登记审批表、教师考勤登记表、教师考勤登记月报表及相关证件、文字说明等。

十、附:

1、教师考勤登记表。

2、教师考勤日报表

3、教师签到表。

4、教职工请假条。本规定从2012年2月10日起执行。

上社联校

上社联校幼儿园清理整顿汇报材料 篇2

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汇报

上社联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对本镇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上社镇由原上社镇、榆林坪乡和肖家汇乡11村合并而成,总面积367平方公里,是阳泉市面积最大的乡镇。全镇共有47个行政村,65个自然村,近2万人口,现在有7所小学,8所幼儿园,9个幼儿教师。

二、成立领导组:组长:武守名副组长:王海滨赵喜文组员:崔晋瑞 魏爱全。

三、具体做法:由联校校长亲自带队对上社镇辖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同时对现有幼儿园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情况是:上社镇范围内没有民办幼儿园,现有8所集体办幼儿园,6所有办园证分别是:上社幼儿园、肖家汇小学幼儿园、邀童来小学幼儿园、中南小学幼儿园、下北小学幼儿园、上鹤山小学幼儿园。有两所幼儿园没有领证:分别是:宋家庄小学幼儿园、白藏幼儿园。原因是:属于新成立。同时希望教育局能给予领证。

四、存在的问题与今后打算:由于都是农村小学幼儿园没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是办园条件简陋,收费低,幼儿教师工资低。希望上级政府给予重视齐抓共管提高办园水平。

上社联校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3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

1.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二、考勤要求:

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

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三、请假审批办法:

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

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

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

3)二天以上为校长;

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

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监督办法:

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鹿邑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4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上下班、坐班时间:

1、中层以上领导,普通行政、后勤教辅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50——12:00时,下午2:00——6:30分。

2、没课的专任教师,坐班时间为上午8:30——11:20

(二)中层干部、普通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上午,下午上班后要到各处室,各年级组办

公室签到。不得让别人代签或替别人代签,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三)教师上课要提前侯课(以侯课铃声落为准)按时下课。

(四)全体教职工上课、上班、参加会议及集体活动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及不准无

故旷课,自习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

(五)中层以上干部、普通行政、后勤人员没课的教师在上班及坐班期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在电脑上聊天、玩游戏、打扑克、打麻将、种菜等。不准串岗,聊天、扯闲话,不准接打私人电话,不准玩手机,要逐步养成爱学习,肯钻研,专业的良好的工作习惯,树立良好形象。

(六)全体教职工在上课、上班期间(午饭、晚饭期间)不准饮酒。

(七)教职工因病因事(含因公外出)必须事先亲自填写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除发生重特大疾病和安全事故外,不准电话请假,让人代替,事后补假。即便发生上述事件,当时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但返校上班后必须填写请假条,完善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教职工请假后,必须按要求将请假条送到相关部门留查。如果发现教职工人员请假但有关部门未收到请假条,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办法

1、各部门、各年级组负责考核本部门、本年级组的 人员的出勤情况,做到按时、按

要求考勤,做好记录,保存好资料。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5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东源县教职工管理制度》及结合我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师实行弹性坐班签到制:①坐班时间: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级部负责教师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师、有课的教师(包括早读课)按实际规定的时间到位;④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各教辅岗位、后勤岗位上班时间及规定由各主管处室负责);⑤女教工在怀孕期间不用参加升旗仪式,怀孕六个月后可申请不参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请不参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处室、年级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晨跑、课间操、早晚读,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到岗,未经请假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早退按旷课处理。(由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三份(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或请人代转达,事后(返校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不补办,按缺勤处理。

4.请假回校当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销假。因未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5.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审批权限:

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由校务办批准并存档。

教师因事需请半天假,由年级主任批准(该半天没课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教辅人员请假1天由相关处室主任批准。

教职工请假2--3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两周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3天内的,需提前2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两个星期以上,由校长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同意后,由请假人交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存档。

(2)请假程序:校务办领取请假条→年级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相关处室(教辅人员在校务办领取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校务办)。

6.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学校所在地的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的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7.没有极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两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请婚假的需出示结婚证。

⑵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增加部分产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工资照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请产假的教职员工需出示结婚证及准生证。

⑶丧假: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丧假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如上班时间教师因急事需处理离校半天(当时没课),告知年级部后可不计缺勤或请假(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10.教职工考勤综合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年级部考勤,每周汇总老师出勤请假情况,办公室核对后将每个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给予公布并存档。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3

一.考勤范围:

1.学校、部门、学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

2.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

3.党团员组织活动。

4.教学人员依时上课,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为坐班时间;语文、英语、政治教师每天的午读课(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没第一节课的老师,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请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公、私事或治病都应办理请

假手续。

1.请假手续:到级长处取请假单,填写好请假单(请病假需附上医院证明或医生意见),然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给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后把假单交主管处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书面请假,须口头告知主管领导,事后应说明原因,及时补回假单(三天内)。

2.批假权限:

(1)请假半天,科、级组长审批。每次当天报办公室汇总、统计。

(2)请假一天,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长审批。

(5)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学校和学科组、年级组或部门组织的和种集会和活动的,应口头或书面请假。属于升旗仪式、全校集会、午读课、第七节下班,向年级组长或召集会议的负责人请假;属于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请假。

3.销假:请假者请假期满回来工作,应向原请假审批部门销假,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当缺勤处理。

三.考勤

主要由各年级、学科组和处室、部门考勤,每学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缺勤,将从严处理。

四.考勤奖惩

按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4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其他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各种娱乐活动和其他非业务活动。

4、实行坐班制,坐班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持请假条离开。

二、考勤办法

1、签到签退。

教职工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签退(机签)和教干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传达室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时间:上午为6:50——8:00签到;11:20——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要签到或签退。女教师哺乳期为产假结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坐班,可以不签到签退。

每周校长室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办公室和运动场则视为空岗,5分钟之内找抽查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1)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有事有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最小单位为1节课,请假人员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长电话请假,由其代笔请假条,也可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和中层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期限超过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报局人事科备案。教师请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兰教字【20xx】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婚假为1周。因故需延长婚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产假为6个月,否则为3个月;个人根据情况可以提前请产假,需提前1周向学校提出,便于学校进行人事安排,但产假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产假结束后要及时回校销假。因故需延长产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等亲人去世,给予丧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亲属去世,给予丧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有10周岁以下孩子上学需要接送的,须办理请假手续,3次算请假1节。

(6)请长期病假,需向学校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医疗单据等,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款,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7)教职工个人进修学习应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假,每学期准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8)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相关业务视为正常出勤,但须持分管领导证明到政务处备案。

(9)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协调安排。请假超过一周的,分管主任报校长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批准离岗、期满不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11)请假人须持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大门口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请假条存根每月由相关领导交给政务处存档。

3、量化赋分

(1)教职工考勤每学期总分为100分,每月一小结,学期末汇总量化,纳入教师德能勤绩考评量化和考核。考勤赋分依据教师签到签退、点名和抽查记录及请假记录。

(2)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病假五天以内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旷会1次扣15分,旷课1节扣10分,抽查空岗1次扣10分,请会假每次扣1分,平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每次迟到、早退扣1分。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除外)。

三、考勤奖惩

1、学校每学期每人发放考勤补贴100元,每请假1节扣2元,旷工1节扣10元,旷课1节扣20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空岗1次按旷工2节。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扣当日工资(当日工资=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在教职工考勤中弄虚作假者和学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学期旷工连续超过2天累计超过3天,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除按规定扣分、扣款外,当年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3、事假病假一学期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5

为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6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五、学校提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克服困难,敬业奉献。

六、本制度自首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7

一对请假的要求:

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天,大龄为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号文件执行。

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元,每节扣罚津贴元。

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元。

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分之,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元。

会议迟到每次扣元早退每次扣罚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元。

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元。

升旗检查不在扣罚元。一月内有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元。(请假不计)

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8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9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四、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xx月11日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0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1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6

为了确保上班时间,严格学校出勤制度,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签到、签退考勤制度如下:

第一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实行逐日签到、签退考勤制度。

第二条:签到时间规定为每日上、下午课前15分钟开始;课前5分钟由负责签到人员汇总签到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缺签、误签、请假和旷工人员情况。

第三条:签退时间为每日上午三节课后,没课教师可以签退;下午放学铃声结束之后全体教师方可签退。

第四条:无故缺签或误签两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缺签或误签10次以上者按旷工5天计算。

第五条:教师签到、签退必须由教师本人亲笔签写,任何人不得代签,否则按缺签处理。

第六条:学校教师上课、办公情况实行随机检查。每月不少于15次。凡上班期间缺课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教师签到、签退实行考勤奖励制。负责人每月核实汇总公示。年终根据资金运行情况给予适当考勤奖励,并同30%职效工资挂钩。

沙溪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7

一、全体教职工都应以学校整体利益和本职工作为重,遵守作息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旷工,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并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

1、请假时,务必联系好代课代班人员(本人签字为准),并填写学校统一制发的请假条,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签字送到考勤人员处方才生效,否则以旷课(工)论处。返校后在审批领导和考勤人员处销假。考勤人员要保管好请假凭证,存档备查。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教学人员由分管教学常规的副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由分管行政工作的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学校校长未在校时,分别委托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批(住院治病和特殊情况除外)。凡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学校必须进行公示。

3、因续假或其他原因未在校内须请假时,可电话请假,由校长审批后,必须委托其他教师代填请假条,完善相关手续。否则以旷课(工)论处。

二、学校推行过程管理,每月按工作量核定补贴,凡缺勤,学校按章扣罚,并计入期末业绩量化考核。

1、学校实行收假签到,不签者,每次扣30元;

2、升旗、政治业务学习、集会会议、校级大型活动: 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事假一次扣20元,病假不扣除。(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上课(包括早晚辅导):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旷课1节100元;事假3天以内每天10元,3天以上每天15元;病假每天5元。(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超出天数每天扣20元)

4、非教学人员由分管领导考勤考核,凡未请假离开岗位,每次扣100元。

5、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调课调班,凡违规,双方均视为旷课旷工,按第3款执行。

6、学校每月设满勤奖50元。凡按1—5款扣除总额不超过10元,发给满勤奖30元;凡按1—5款扣除总额超过10元无满勤奖。

7、一学年迟到早退5次以上,旷课2节以上(含2节)全年全勤奖为零。

三、例假时间规定

函授学习:以通知为准。婚假:7天以内。丧假(系本人义务职责之内):4天以内。产假(请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女性90天以内,男性一周以内。

在规定天数内只扣减课时津贴,在规定天数以上(校长审批同意后)按事假计。

四、其它特殊情况(如因公受伤请病假、系教师应尽义务范围内的事假等)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审批,参照例假规定执行。

五、各类人员必须按时按质上交各类表册和完成临时分配的各项任务。凡拖沓,按每小时5元扣除;凡拒不执行,按每次20元扣除,并强令执行。

东边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肃教职员工劳动纪律,端正教职员工工作态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形成良好的教风,树立我校教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县教育局《教职工请假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教师考勤制度及考核办法。

1、全校教职工一律实行坐班工作制。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应在工作岗位(或办公地点),不干私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2)上班时间:上午第一节有课的教师、校医和后勤服务人员8:00到校;语数教师和各室工作员8:20以前到校;艺体、综合学科教师9:00到校;下午第一节有课的教师在2:20分(2:50分)前到校,第一节无课教师在2:30分(3:00)以前到校。升旗仪式全体教师8:10分前必须到校。临时活动按学校要求按时到岗。

下班时间: 上午第四节没课的教师,可以提前30分钟离校;下午5:30分(6:00)后才能离校。

2、请假批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教务处批准。

(2)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

(3)三天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批准。

(4)事假一周、病假两周以上交教育局政工股批准。

3、请假程序

(1)本人填写请假条,交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人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教务处及年级组备案,并把课程安排好后才能离校。

(3)上班后本人到教务处消假。

4、请假期限的有关规定

(1)病假,持医生证明,本人写好假条,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生效,否则旷工处理。病假未住院一天扣5元,住院病假按教育局文件规定办。

(2)事假,酌情审批;有事必须本人先提前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自行与教导处和年级组长安排好工作,方可生效,请假完毕应向部门负责同志销假,对不具备手续先斩后奏,一律以旷工论处,事假一天扣10元。凡请假人未安排好工作就擅离工作岗位者,或私下安排好了工作,受委托的人又未落实的对受委托人一律按旷工对待,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3)婚假7天(在寒暑假的不允许补请婚假),丧假3天(指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三个月,流产假期一周(流产假婚后只准请1次,以后再请按病假处理)。婚、丧、产假需要续假的,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4)公假:外出学习、参观、函授学习等当事人有责任在事前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好工作,并具备规定的手续,视为公假,否则按事假处理,未去或超假一律按旷工对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5、考勤项目及分管部门

(1)全天坐班,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值周行政、教务处、办公室进行抽查。

(2)考勤重点项目:上课,实行巡查制,由教务处、年级组长负责检查;升旗仪式、全校教职工大会、重大活动,由办公室、年级组长负责检查。

6、考勤统计办法及奖罚

每月25日前,年级组长负责统计出上月的考勤结果交教务处,考勤结果与当月考核奖挂钩,期末列入综合考评。

(1)每月累计迟到三次或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记;

(2)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按一天事假处理,事假一天-5分

(3)旷课一节-10分;

(4)病假一天扣2分;

7、有下列情形者,当不得参评优秀先进、不晋升职称。

(1)任课教师无故旷课一节以上者。

(2)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者。

(3)事假一学年累计超过10天者。

(4)病假一学年累计超过20天者(特殊病情由行政会研究决定)。

县直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9

根据教育局人事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县直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

1、全体教职工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一次扣1元,旷工半天扣15元,缺签离岗一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2、早读前班主任缺一次扣1元(班主任检查学生到校上课情况,政教处检查班主任、教导处检查辅导教师,值班领导负责全面检查落实)。

3、各种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1元,请假一次扣2元,旷工一次扣5元。

4、正课、辅导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元,正课旷工一节扣10元,辅导课旷工一节扣5元,私自调课按双方旷工一节处理。

5、升旗、集会和大型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旷工一次按正课旷工一节处理。【升旗、会议、集会开始后再到的按迟到,10分钟后再到的按旷工,未结束离开的按早退。】

二、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到主管领导处办理审批手续(包括公差、外出听课、)教导处见到请假条方可调课。请假1天由办公室主任批,3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批,3天以上由校长批,超过1月教育局批>。考试或政治学习期间请假,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批。请假手续一持3份,审批领导一份,办公室存一份,有关处室一份。

1、事假:按月为单位,一天扣15元,累计三天扣50元,超过3天每天加扣10元,;请假正课一节扣5元,辅导课扣3元。

2、病假: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1】有医院证明且有住院手续的,累计7天以下不扣款,7天扣50元,每超一天加扣3元。【2】只有医院证明的,累计2天不扣款,3天的扣30元,每超一天加扣5元。

3、婚假:按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县内批假七天,县外批假十四天。

4、丧假:直系亲属批假一周【直系亲属特指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自己及配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批假2天。其它的按事假。省外的根据情况给1---4天的路途假。

5、产假:按准生证一胎批假三个月,二胎批假56天。

6、所有连续请假均包括周六周日。

三、补充说明:

1、以上各条除节假日补课外均与量化考核挂钩。

2、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按旷工一节处理。

3、行管人员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者按旷工一节处理。

4、让别人捎假,捎假人忘记,按旷工处理。

5、打电话请假或让别人捎假,其时本职工作已误时,按旷工处理。

6、请假时,其工作已来不及安排者,不准假,有特殊原因酌情处理。

7、半天只有两节以下课时,只请2节以下假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若半天三节正课请假者,经济上按节处理,量化考核按半天处理。

8、病假或直系亲属因严重伤、病,不得不请假或照顾的,而请假时间一期以内者,考勤按上述标准扣分:在5-10分(含10分)的,扣5分;在10-20分(含20分)的,扣8分;20分以上的扣10分。

四、扣分标准:

1.缺会、缺课一节扣0.5分,三个迟到按一节缺课。

2.事假两天扣1分,病假【1】从第四天算起每超三天扣1分。病假【2】从第3天算起,每3天扣1分。

3.正课、例会请假一节扣0.1分,病假三次扣0.1分。

4.签到缺签或脱岗一次按缺课一节处理。

本制度自2008年7月5日执行。

伊川县直中学

龙源学校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规范教职工日常行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龙源学校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制度:

(一)批假权限

1、校级和学校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请假:半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含)以上由校长批准。累计两个半天按一天计假。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写书面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半天以上分管领导签字后再找校长)审批。

2、批准后,安排好上课(值班)等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3、假条交分管领导保存,记入考勤档案。

4、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的,应委托他人或电话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事后须书面补办请假手续。

5、须延长请假时间的,应在原请假期限届满前向学校申请续假。

6、假期满后须按时到批假领导处销假上班。

二、考勤办法

(一)考勤部门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精神,校级班子、级部(后勤)分管领导由校长安排学校办公室考核,专任教师、后勤人员由分管领导考核。

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交学校办公室存档。

(二)考勤规定

1、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2、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岗位,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

3、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教学、工作岗位或教师提前下课者,均属早退。

4、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或请病假事假,但又在外从事其它劳动获取报酬或弄虚作假者,均为旷工。

(三)考勤办法

1、各部门在每月月底将考勤结果交学校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2、每月学校将汇总结果反馈各部门,各部门每月向本部门教职工公布一次考勤情况,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3、教师考勤结果,作为师德考评的重要依据。

龙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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