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

2024-05-22

学校安全事故(精选11篇)

学校安全事故 篇1

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各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各种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事故认定:

学校对安全事故分为三类:教学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和财务损坏事故。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要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对出现的事件进行认真、详细、准确、客观的调查取证,并提交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确定事件性质。

三、事故追究:

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的性质一旦经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分析、研究、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并分清事故的主要责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任、次要责任、分管责任和协管责任等责任范围,再根据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1、追究程序: 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

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

学生人身伤害(亡)故责任追究程序: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副校长——校长

财物损坏事故: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总务副校长——校长

2、责任追究:

对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事故范围、性质、责任和影响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追究形式分为:班级扣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三类,具体标准由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认定、实施。

学校安全事故 篇2

一、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隐患与预防

在车工实习中, 常有学生校正零件时, 当卡盘扳手还插在卡盘上就启动车床旋转, 甚至有学生手握卡盘扳手就启动车床主轴旋转检查, 导致车床导轨和卡盘扳手击伤手指, 直接打断卡盘扳手反弹射向人;也有学生不注意或不小心碰压到控制杆, 使主车床轴突然旋转, 这样一来,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学生的实习安全, 笔者认真研究了华南理工大学的卡盘扳手安全归位保险装置。当车床挂轮箱门开或关、卡盘扳手取出插座或插入, 这两种情况都能使电源断开或接通。当要使用卡盘扳手装夹工件时, 电源断开, 车床就不能够转动, 卡盘扳手插入插座电源接通才能够转动, 这样起到安全保险作用。该车床安全归位保险装置, 十分适合技工学校学生车床实习的使用。笔者建议学校安装该装置, 学校采纳了建议, 结果经过较长时间的使用, 没有出现安全事故。1) 门开关。2) 挂轮箱。3) 微型开关。4) 卡盘扳手插座。5) 卡盘扳手。6) 床头身。7) 其控制元件。8) 微型开关。9) 门开关。10) 主电机的交流接触器线圈。学生初学刃磨车刀时, 磨伤手的事时有发生。有极少数不认真实习的学生没有看实习指导教师示范操作, 对刃磨车刀的要领不理解, 错把200mm长的车刀插入砂轮侧面刃磨, 使砂轮受压力太大引起爆裂高速飞出, 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造成其他的安全隐患还有:没有停止主轴就转换刀架、头部靠近旋转的卡盘或工件、用手拉铁屑、摸旋转部分工件、用棉纱或毛巾抹擦旋转中的工件……预防和解决安全事故发生的方法:实习指导教师要让学生注意安全, 主要是在示范操作中重点提示注意事项, 务必让学生明白其原理, 做到多示范, 勤巡视, 发现学生有危险问题及时纠正;对砂轮机房和砂轮机加强管理及维护保养, 及时消除杜绝事故隐患。

二、设备安全事故的隐患与预防

在技工学校学生车工实训时, 特别是新生车工实习操作第一天的课程, 总会遇到不同的甚至重复的违反操作安全的现象。学生在熟悉车床的练习中, 对车床那种新鲜好奇感, 随意摆弄, 车床主轴箱内的转换拨叉以及大拖板等部位容易受到损坏, 造成经济损失。

学生练习加工锥度零件时, 由于退出小拖板凹形V型槽过长, 在自动进给中, 只看着车刀的切削点, 没有注意小拖板凸形V型槽突出的部位而碰伤机床, 影响了车床的精度。在车锥度工件车好后, 小拖板角度复O原位, 有的学生只是紧固了一边的螺丝, 有的学生甚至两边的螺丝都没有紧固就交给下一个班级的学生使用, 埋下了安全隐患。当切削力大时, 把中、小拖板的连接处翻起, 导致车床损坏不能使用, 造成经济损失。

学生加工螺纹练习时, 在螺纹加工好以后忘记了把开合螺母手柄提起复O原位, 导致另一个学生操作车床起动, 使大拖板迅速移动碰向卡盘卡住, 车床碰得伤痕累累。

为预防和解决上述的事故隐患, 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在操作示范中重点提示注意各事项和要求, 强调设备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让学生清楚“要我安全, 我要安全, 我懂安全, 我会安全”并建立经济赔偿、扣除实习分数等有效制度。

三、机床设备使用、维护与保养

机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能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 关系到机床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生产成本的支出。我校某毕业生去公司没多久就给解雇了, 原因是他不懂得机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公司用几十万元买回来的数控设备, 操作者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降低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加工质量, 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济利益。因此, 实习指导教师要教导学生学会对机床进行例行保养、一级保养, 注意清洁、润滑和调整机床, 并把机床的日常维护保养纳入教学中进行管理, 联系实习成绩, 进行考评, 使学生做好机床的日常维护保养。

四、安全分析与探讨

企业进新工人都要通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播放安全教育影片, 上安全知识教育课等。而技工学校机械加工专业的实训安全教育, 存在安全体系不够完善, 内容不够深入具体, 没有播放安全教育的影片, 进行有效的电化安全教育等。笔者认为, 对象、内容突出针对性, 安全工作要有创新、有思路、有成效, 在执行实习任务之前提供安全信息, 要求学生牢记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要提高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意识, 教育好学生, 改进现有的安全知识教育方式。要有一套完善的安全机制, 制定长期系统的安全教育理念。针对技工学校学生机械加工专业的特点, 选定一套安全教育影像片, 制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易实施、能考核, 使安全教育收到实效, 并在具体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为了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教师要学生完成一式两份的车工实习基本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一份学生留底, 一份交给实习指导教师, 使学生牢记安全操作规程, 达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给学校安全事故上好两道“保险” 篇3

抓安全工作,犹如防震,学校需要自救,孩子们需要自救。在实践中发现,当安全事故突发其来,因有先前给安全事故上好的保险,那才能解燃眉之急。给安全事故上好保险,只是这一项解困策略,易被、已被忽视。

2005年9月,在重庆市石柱县某两所乡镇学校,发生的两起同类安全事故,从两个孩子在上学和放学路上的溺水身亡事故中,完全可以让人体会到学校加强安全保险的重要性。这两起安全事故,两学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相继一前一后的安全事故的解决办法,却因不同校方的安全保险措施的不同,最终校方所承受的民事赔偿和经济压力也截然不同。一所学校因经济赔偿,搞得学校账上再没有一分钱,并且还负债累累,差点因日常开支无法支出,而让学校关门。这一起安全事故可以说是给学校雪上加霜。另一所学校的泰然处之,经济上秋毫无犯,因有一家保险公司的加盟与撑腰,及时送来民事赔偿款。对这起发生事故的学校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第一起安全事故,是因为那所学校在孩子溺水的那天,放学比往常的日子提前约20分钟所酿成。在回家路上,那一名近六岁的孩子过小溪沟时因没有人接送而落水,被溪水冲走。如果学校按时放学,这名孩子是不会溺水而亡的。以前的每天,孩子都是由外婆按时地把他送过小河去上学,下午几乎是准时等候在溪边,接放学归来的他。不应该发生的事故发生了,孩子的死与学校不按时放学有直接联系,家长最终将学校告上法庭。学校被判赔偿家长14万多元,一个只有五六百人的乡镇小学,一学期孩子们全部交上来的杂费都不过几万元,要赔偿如此多的钱,真可说是够戗的。

另一所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发生在孩子的上学路上。事发那天,孩子一大早就出了家门,他并没有如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往学校赶,而是哄上两个比他小,还不到8岁的孩子,跑到了离家不远的一条小溪沟玩耍。孩子没有到校,可孩子一大早就出了门,家长以为孩子一定在学校好好念书呢。即便私自下河洗澡,现在想起来这起悲剧也本是不该发生的,只要另两个孩子事发当时能发出呼救声。明明知道同伴溺水而不呼救,两个惊慌失措的孩子回答却是:“怕被人发现我没去上学。”“怕学校知道了我私自下河洗澡。”

第二起安全事故,可以肯定地得出一个结论,学校不但应该负有安全教育不力的责任,而且还应负工作失职的责任。孩子那天突然没来上学,学校不查明原因,或电话通知家长,或沿途找找,就像牧童的牛羊丢失,而懒得查找下落一样。这一所学校与上一所学校一样,最终都被判为承担民事赔款,金额都差不多。这一起安全事故本该使学校在经济上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可它却与上一个学校有所不同,理赔全部由一家保险公司承担。原来是这一所学校的安全事故预案,与上一所学校有所不同,他们在每一期的开学之初,不是单一的如其他学校一样只统一地给学生保了一份低额的意外保险,而且还与保险公司另签订了一份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险,将保额提高到了50万元,也就是说学校出现了50万元内的安全事故责任赔偿,都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

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所难免。在制订学校安全预案时,就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它可以说是一道实实在在的保险。如果学校只注重这一道保险,也只能说是治标不治本。为了真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安全事故已发生后,学生有安全自救的能力,能将安全损失降低到最小,这样的教育才可算成功的安全保险。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自救课程的教学,不单纯地只搞安全防范教育,更是给安全事故所上的第二道保险。

另一起成功的安全教育使人很受启发。《深圳商报》2005年9月22日报道了一则《七岁女孩冷静救双亲》的消息。袁媛,一名年仅7岁的小女孩,他在父母双双煤气中毒晕倒在浴室的危急关头,临危不惧,镇定地按照在学校所学到的安全知识,迅速关上液化气罐阀门,打开门窗,然后跑到室外用父亲的手机拨打110、120,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将父母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是什么原因让一个7岁的孩子看到父母晕倒在地,并没有惊惶失措,还能够果断地处理现场,并且马上报警呢?袁媛所在的深圳南头城小学每个月都有一堂安全教育课,就是在袁媛父母出事的前几天,袁媛的所在的班级刚刚上过一堂关于煤气中毒如何自救的安全教育课程。老师为了像袁媛这样的一年级小同学便于理解,还特意让几个同学排练了一个小品,这个小品模拟的刚好是在冲凉的同学煤气中毒晕倒后如何处理的正确方法。

以上两件溺水事故的发生,本来也可以像7岁女孩冷静救双亲那样,不发生或发生了也能转危为安。为何结局却不同?没有人接送,不能冒险,在溪边等一等外婆,第一位孩子就不会发生悲剧。两个小孩该呼救时而不呼救,眼睁睁地失去抢救的好时机,明摆着的就是安全教育不力。为何7岁女孩能冷静救下双亲呢?袁媛的冷静和急救能力,是因为她受到了良好的安全教育,才有这样的行事能力!

学校给安全事故上好一道“生命财产险”和一道“教育险”,学校领导摆在当前的任务就是要重新梳理管理思路,并将这两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这两道保险的效力,在不安全事故发生后才会显示出来。搞好这两道保险的建设工作,难度可以说是不轻松的。其容易被忽视,原因也许就在对这项工作的前瞻性认识上,学校管理者需要有发展的眼光。

管理失误后,我们更该总结教训,防微杜渐,防止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可以这样说,以前几乎每一所学校都在做最大努力。学校领导为此伤透了脑筋,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制度的建立,安全措施的实施,无不让他们操心。安全事故的发生,正如那两所学校的校长后来都总结到,我们是月月、天天、时时在讲安全,在大会小会讲安全,结果不该发生的事,不曾想到的就如山洪一样的来了。面对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承担责任之外,学校苦不堪言。

安全教育受重视的起因都是一些血淋淋的事故发生之后,亡羊补牢开展起来的一种教育。反思我们以前的安全教育,发现其实就是一个“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为核心的养成教育。安全事故的发生已给这种单一的安全教育思路敲响警钟。从这两个事故中应让人警醒,安全教育还应是一种应急教育,是当发生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应该积极参与安全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一种教育。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 篇4

为了切实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型校园,防止因偶发事件、管理不善或外界人为破坏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慌乱和造成失态进一步恶化,特制一下制度:

一、当带班领导、值日组长、值日教师或其他教师发现安全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十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卫生院等),如因延误处理事故时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教师在上课的时候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由班主任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让其知晓。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四、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迅速告知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五、若是校内设施设备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知情者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通知班主任迅速告知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六、凡是在学校由于管理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上各种事故原因,都必须实行上报,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处理。要求校内各处室职责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校长室,以便及时整改处理。七、一旦发生事故,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处理;成立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事故报告。

八、学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发现如下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慌乱或者拖延不报。

九、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和广大师生员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篇5

为了贯彻实施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方案,便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掌握情况,及时指导,特制定我校安全报告制度。

1、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想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

3、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

4、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市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式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昌吉市第五小学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6

1、本预案所称危险物品,是指各类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实验物品。

2、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实行审批,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领用人员应由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识,责任心强,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

3、学校常设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工作应急小组:

组? 长:校长:郝德宝

副组长:副校长:袁学军? 实验室管理员:宋文美

成? 员: 政教处:张玉智? 教导处:张寿炳? 总务处:苏森? 娄辉

工会:康东生 团支部:刘科立?? 各班班主任

4、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5、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积极向老师和学生宣传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6、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同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要保持24小时畅通。

7、报告制度

发生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任何人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应急预案启动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及院系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突发安全事件现场,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9、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及通报后,相关责任人对事件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对于相关材料予以归档保存,并做好总结工作。

10、分工及职责

组长:郝德宝

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小组贯彻落实防治措施,负责防治及应急工作的指挥。

副组长:袁学军

负责落实对实验室巡回检查、值班;制定相应监测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对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救灾演练以及师生和财产的抢救工作

成员职责:

张玉智:负责师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

? 张寿炳:负责灾情监测和报告。

苏森:救援队长,负责组织救援队成员救援学生和财产抢险。

宋文美:负责实验课对学生教育和管理,负责救灾的技术指导。

刘科立:负责内外沟通与协调。

娄辉:提供紧急救援所需物资。

赵生堂:负责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和慰问,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安全转移;

11、应急措施:

⑴、药品专人、专柜双锁保管,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

⑵、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3)、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伤害。

(4)、协助医生将伤员运出危险地带,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5)、后勤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6)、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学校安全事故 篇7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伤亡事故中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这几年随着法制的完备、家长素质的提高、社会的发展, 对学生的保护特别是人身的保护正在加强, 教育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加大保护未成年人, 这说明我们的教育在学校管理和教育理念上转到了以学生为主体上来, 一句话: 学生是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的主体。这对于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认定学校的责任和保护学生的权利上讲意义重大。

从目前我国学者的争论中大抵可以归纳为两种主张:一、合同关系, 主张合同关系的学者省内有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罗思荣教授等。二、监护关系, 主张监护关系的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张保新教授等。

( 一) 合同关系

主张合同关系说的学者认为, 学校只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 学生只是接受服务的对象, 学生在开学时到学校注册, 接受学校的规则和纪律, 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 两者之间有一种合同关系。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设置的一种协议。合同是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因之一。而主张未成年学生和学校是合同关系说的学者认为未成年学生和学校之间是第三人关系合同也就是利他合同, 合同的双方主体是未成年的监护人和学校之间。我们知道利他合同是一种权利合同, 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能为第三人设置权利而不能设置义务, 对于债务人而言他只能为第三人履行债的义务, 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当义务, 第三人可以接受债务人的债务, 也可以不接受债务人的债务。当第三人不接受债务的时候, 债务人是不能要求第三人接受的, 他只能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如果说未成年学生和学校是利他合同关系, 那么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就只能说是未成年学生的一种权利, 未成年学生可以接受学校的教育也可以不接受学校的教育 ( 如逃学) 。而发生了未成年学生不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学校是没有强制要求学生接受的权利的, 学校只能通过对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让学生接受学校的债务 ( 教育) 履行。

《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了学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但这个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果单一地把未成年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关系看成一种利他合同关系, 学校的教育是履行学校债的义务就偏离了我们义务教育的本质。

( 二) 监护关系

主张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学生和学校是监护关系, 学校除了教育学生还应该保护学生。一般的监护关系说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关于监护权的理论。

我国的民法对监护的概念和性质在界定上很模糊, 这也是造成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监护关系不能被人认同的重要原因。首先, 监护制度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国家设立监护制度不仅仅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更是要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监护制度的社会性职能比它对个人权利保护的职能要重要的多。其次, 就监护的性质来说, 监护在性质上并不是一种权利, 也不是权利和义务的一体, 而是一种职责。它以保护为核心, 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讲应该认为学生和学校是一种监护关系, 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但是学生和学校的监护关系与学生和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还是有区别的。我们的民法没有亲权的概念, 但实际上我们的监护权应该包括了亲权的部分, 学校的监护权是一种没有亲权的监护权。所谓亲权, 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在人身和财产方面, 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其中人身方面的亲权可以分为保护权、教育权和惩戒权; 财产方面的亲权可以分为财产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处分权和财产上的代理权、同意权。最后, 学校行使的监护权应该看成是国家行使监护权的一种形式。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监护人的, 同时未成年人做为国家的未来, 国家有义务保护他们的成长, 国家通过义务教育的学校为学生提供保护, 教育和管理他们, 促使未成年人朝着国家设置的目的成长。所以, 学校的监护是没有亲权的监护, 是国家承当监护职责形式。

二、合同关系与监护关系的比较

比较这两种关系他们有以下区别:

( 一) 归责原则的比较。传统民法对违约责任一般采用过错推定责任, 我国合同法则以严格责任为主。而我国的侵权行为法对侵权行为的归则原则一般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 二) 举证责任的比较。不同的归责原则决定着不同的举证责任的承当。我国合同法采用了严格责任, 因而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行为的存在, 而无需证明违约方的过错。而一般的侵权行为中,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 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

( 三) 责任构成的比较。根据合同关系的严格责任原则,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 就应承当违约责任。而侵权责任中, 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

( 四) 免责条件的比较。合同关系中的免责事由一般是不可抗力和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而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一般不限于不可抗力, 还包括意外事故, 第三人的行为,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

( 五) 责任形式的比较。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多样, 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包括损害赔偿、违约金、定金、实际履行等。而侵权责任的形式是法定的, 主要的损害赔偿。

( 六) 对第三人责任的比较。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决定了合同关系的第三人责任中, 债务人首先应对债权人负责, 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尝。而在侵权责任中, 贯彻了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 行为人原则上仅对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后果负责, 而不对第三人的行为负责。

从以上的比较中我们发现,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认定上很难说是一种合同关系的违约责任。结合《民法通则》第106 条第2 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 试行) 》第160 条以及法释 ( 2003) 20 号第7 条的规定, 可以得出校园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 而且是一般的过错责任的结论。在我国, 中小学教育是9 年制义务教育, 学校本事并不以营利为目的, 因此在学校和学生之间不存在经济力量、诉讼地位的明显不平等, 没有必要给予学生一方特别的保护。

三、结论

结合司法法解释 ( 2003) 20 号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 一)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于学生在校期间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只承当与其过错相当的损害赔偿责任。

( 二) 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下, 由第三人承当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也有过错的, 则应该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 三) 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损害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 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32 条所规定的公平责任。

总之, 我们主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监护关系, 确切的讲是一种没有亲权的监护关系, 是一种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张新宝.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129.

[2]史尚宽.债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632.

[3]王利民.民法总则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363.

学生意外事故不能全赖学校 篇8

教育部门本身是公益事业,不是经济效益体。一切经费都是国家按照实际情况拨付,全部用于学校的教学设施,硬件维修,硬件资源的购置等。很多学校经费是捉肘见襟,拆东墙补西墙。穷酸得让有些校长头皮发麻。至于其它单位或许年终有奖金福利什么的,然而对于学校,首先没有更多的资金为教师发奖,即使有也不敢去发补贴。所以学期结束时,老师们仅得到是一张张代表荣誉的奖状。但很多不明事理的人认为老师的工资是学校发的,并且有丰厚的奖金或者福利,也有许多人认为学校是一个烤熟的小肥羊,恨不得尝一口。最令学校痛心的是学生出事,遭遇家长们无理要求,便百口难辩了。学生无事,学校家庭亲如一家。一旦学生有事,家长便撕破脸皮,势不两立。无端找出各种理由,将学校告上法庭。正如一只烤熟的小肥羊被端在桌子上一样,只待食客们的快刀利叉分享了。

学生意外死亡,作为学校,痛失了一位学生。每一所学校都不愿因为各种疾病或者安全事故而失去学生。须应正确对待死亡的原因。家长岂能因为痛失爱子而将一切责任推向学校?教育不是万能,也不可能保证每一个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的最大限度是教育学生如何去做,如何珍惜自己的生命。学校只是国家创造的一个平台,能够让每一个人在一定的环境下接受集中的教育,学校的安全管理,就是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约束教师各种教育行为,教导学生规范的行为。而学生因疾病死亡怎能归咎学校?假设孩子因疾病在回家的路上意外死亡,难道要追究交通管理部门的问题,叫嚣道路为啥没有修理好或者太宽太窄?如果因病在自己的家里死亡,责任将是谁?痛失爱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们决不能无理取闹,更不能将一切责任推卸给沾亲带故的朋友,更不能拿学校出气,以弥补自己心理失衡。

生命消失,谁也无法阻挡,谁也无法挽留。所以我们要理智而不是无理指向别人。学校是给予学生学习的平台,但不是牺牲品,更不是烤熟的小肥羊,说割就割,说宰就宰的。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篇9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分,触及法律的依法处置。

一、学校各部门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对未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挂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食堂食品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提高采购物品的鉴别能力,防止假冒、伪劣原料和食品进入食堂。保证采购食品、原料优质、卫生。及时收集供货方《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健康证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由于采购员的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食堂管理员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长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共青团负责人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教辅后勤人员等。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生辅老师岗位职责 制作2块

l、宿舍管理员是老师,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健康。

2、学生在宿舍期间管理员必须坚持在岗,凡因不在岗造成的失窃或安全事故,均由管理员负责。

3、做好节假日不回家学生管理和登记工作,维护好学生和学校财产。

4、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发现学生生病及非正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向相关班主任、学校和相关人员报告,不得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管理好学生就寝纪律,对违纪频繁、表现较差的学生,及时找其谈话,做好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5、检查学生宿舍有否使用违章电器,一经发现及时收缴,作好记录,并将有关违纪的人和事及时向学校值周领导报告。搞好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做到安全用电,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对宿舍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处理和报告综治办。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盗打电话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学生处。

6、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关门,按规定时间管理学生进出,对非正常作息时间进出的学生要进行记载查明原因。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每晚进行宿舍住宿学生人数清点,凡是夜不归宿者首先打电话通知家长,然后上报学校。对晚归学生做好教育工作,保证下次不再晚归。

7、负责宿舍的物业管理,经常检查各宿舍的门窗、玻璃、桌椅及其它财产损坏情况,及时向后勤处报告,注明原因并报修。

8、严禁学生违规用电。阻止学生使用充电的暖手宝、吹风机、手机等物品。

9、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起哄、火灾、打架)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10、晚上熄灯后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有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11、组织召开生辅会议,对学生讲授生活常识和技能。对宿生进行品德及行为规范教育,表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观念和行为规范。

12、制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①异性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和外来人员借宿;

②学生带酒(啤酒和烈性酒)、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件; ③损坏公物。

13、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内以及宿舍区卫生,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内以及宿舍区卫生,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内整洁和宿舍区干净,并及时记录各宿舍卫生情况。分配各组对宿舍进行卫生打扫工作。

14、负责维护宿舍区的安全。

① 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对违纪的人和事进行阻止、处理,正确行使管理职能。② 做好学生亲属来访出入等登记工作。

③ 按规定时间执行关锁宿舍区大门、熄灯等工作,每晚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对学生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检查登记记录。

④ 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宿舍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检查工作。

15、做好特殊性和临时性工作。

食堂保管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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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食堂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按财务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情况。

2、负责食堂物资的签字验收和验出工作,保管好食堂的物资,经常向食堂主管报告购进物资的价格、质量情况。

3、随时向食堂主管提供成本核算数据,协助食堂主管搞好每日成本核算。

4、月终认真盘点,每周及时报表。做到物资进出过秤,一丝不苟。收支有帐,帐物随时相符,认真做好每日各种进出货的原始记录,以备查验。

5、搞好保管室的清洁卫生,物资堆放分类整洁。做到防蝇、防尘,无腐败变质物资,保证食品的绝对安全。

6、保管室的钥匙只能由保管员一个人管理,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进出保管室。

7、负责食堂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工作。

8、食堂保管员对食堂物资有保管和监督使用的义务,没有处理物资的权力。一切物资的处理必须报学校,经研究后再行处理。

学校食堂管理员(主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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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学校全面负责管理食堂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执行工作标准。

2、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加工饭菜,保证饭菜质量达到国家的卫生要求和标准。要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巡视检查、监督食堂饭菜的质量、数量、卫生等情况:对违反卫生制度、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处理和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工作正常进行。因擅离职守管理不严、失职或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要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认真检查食堂工作人员两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齐全。

4、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热爱工作,热情为师生服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卫生标;钻研烹调技术,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搞好食品卫生;严把采购和出售关;不采购、加工和出售假冒伪劣、过期、霉变的食品;不出售未加工熟透和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若发生了食物中毒或其它饭菜质量问题,影响了师生的健康和安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5、保持食堂的整洁、卫生(每天打扫每周有大扫除)。操作间要生、熟食分放;并做好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工作;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蝇、防鼠和防食物中毒工作(每天要有留样)。

6、做好食堂仓库物品的收发、领用记录;仓库物资每月盘点,及时调整,保证物资的使用安全。

7、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准时上下班,保证餐饮的质量。

8、接受上级部门和就餐师生的检查监督。及时征求师生意见,修订食谱计划做到食品的多样、可口、卫生和营养。尽可能地满足就餐师生的需要。

9、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业务和卫生习惯。

10、积极配合学校对食堂的管理工作。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和整改。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篇10

据统计,我国每年交通事故亡人数已经超过了10万人,我国汽车保有量不到全世界2%,但是交通事故亡人数则占全球的比例达到20%(据统计,2003年全世界交通事故亡人数为50万人。其中,中国为10.4万人)。

中国交通事故亡人数居高不下,原因众多。主要原因:一是国内的混合交通现状,国外经常是车撞车,人的概率小,而国内经常是车撞人(或两轮车),人的概率大得多;二是国内行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不多;三是不少国产车在安全性方面与国外存在差距;四是国内很多驾驶员没有养成正确的驾驶习惯,没掌握事故发生前后正确的操作方法;第五,国内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在设计规划上也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分析: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1990年6月上旬,适逢中午放学时分,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学学前班的6岁男生杨某,随爷爷一起走出了学校的大门。途中,杨某偶遇母亲在马路对面召唤,于是挣脱了爷爷牵着他的手,向马路对面飞奔而去。不料,在刚刚跨进马路主路两三步的时候,路的左侧突然飞驰来了一辆北京牌吉普车,将杨某撞倒并从他幼小的身体上碾压了过去。杨某当场死亡。其母见状某扑到孩子的身上,几近崩溃。自那日起,杨某的母亲天天来到杨某出车祸的地方,一声声呼喊着杨某的名字。

2007年1

0月2

3日1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分析: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1998年6月18日,山西太原8岁的小学生曹某与小伙伴们结伴上学,下了电车从车前绕过,高喊着“冲刺流星”向校门冲去时,一辆载着12吨石子的大货车将曹某撞倒并碾于轮下,当场死亡。这一沉痛的案例发生的原因就是孩子没有按路线通行,司机在视觉盲区造成的事故。

〖案例3〗校园门前斜坡骑车酿车祸

六年级:李某、卓某与女生黄某案例………………

为了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记一记下面这首儿歌吧:

大马路上车潮涌,警察指挥要服从。

红绿黄灯是命令,标志标线要看清。

交通安全真重要,人民生活离不了。

保障安全有措施,交通法规要记牢。、处罚轻基本判期途刑

二、根据《刑》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或者盗窃处3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依据《盗窃罪应用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五百元至二千元起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五千元至二万元起点

数省份1000元作盗窃罪定罪数额即1000元构犯罪

四、依据《刑》规定自首轻或减轻处罚所该盗窃行处罚更轻

五、综、依据您所叙述行能拘役3月或者管制6月甚至处罚更轻祝您运

学校安全事故 篇11

摘要从事故原因分析出发,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相关例子进行了探索,力求在剖析体育伤害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可行预防措施,希望给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原因预防

一、引言

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增多,作为学生伤害事故组成部分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更是首当其冲。由于体育活动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性。据国外专家统计,体育课发生的事故占去学校全部事故的30%-40%,这一现象的出现,使得学校体育教学工作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致使部分学校开展体育教学畏手畏脚。因此,学生体质得不到全面发展,国家未来体育人才得不到有效的培养和储备。导致课程改革的推广、普及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正确认识和分析学校在体育伤害事故中发生原因,妥善处理和预防体育伤害事故,对稳定体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体育伤害事故的事故原因分析

(一)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伤害

即指因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械等不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例1:某学校的体育课上,一名男生在自由活动时跃起抓住足球门栏,但因该门栏固定不牢,导致门栏翻倒压在该男生的腹部,造成重伤。例子分析:从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运动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是导致学生受伤的主要原因,学校在体育器材方面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的责任。

(二)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

即指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因为存在某种过失,如未及时要求和提醒学生课堂注意事项,未充分进行运动前的热身,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上课过程中放羊式教学以及擅离职守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例3:某中学一名高一女生在体育课进行前滚翻练习时,裤兜中装有的钩针扎入小腹,造成重伤。经查,该体育教师课前未对学生上课的装束、携带物品等做过必要的要求和提醒。例子分析:体育教师在上课前未要求、提醒学生检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具有过错。作为体育教师对学生着装的课前检查尤为重要。只有避免这些过失,才能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达到有效预防。

(三)学生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伤害

即指因为学生身体本身存在着某种不适于体育锻炼的疾病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例4: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教师及时将张某送往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后经查明,张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其为了顺利被该中学录取,故意隐瞒了病情,而且为了不使学校发觉,坚持参加了体育测验。例子分析:从事件中不难看出,学生的健康也是體育伤害事故的致命因素,因此,学校应针对这类事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不定期地对其进行更新,做到时刻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四)意外事故导致的学生伤害

即指由于体育教师和学生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原因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

例6:某校高二学生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做完准备活动之后,组织学生练习跳绳,教师在一旁看护。学生徐某在跳绳时不慎被绳绊倒摔伤,此后,老师马上将徐某送往学校医务室治疗。例子分析:徐某是在教学时间和空间内发生伤害事故,练习跳绳是常规体育教学内容且是完成准备活动后,学生徐某被绳绊倒是无法预见的,教师没有主观过错,学生徐某也无过错,因此,该案例属于意外伤害事故。

三、体育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体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应考虑到两个方面。首先,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体育体育活动之前,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基本安全技能的传授。其次,作为教师应加强自我安全教育,熟练地掌握体育相关安全知识,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二)加强体育工作管理

加强体育工作管理是预防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首先,应加强体育课堂教学管理:体育教师必须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尽到有效的管理责任,课堂教学要遵循体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其次,加强体育场地及器材的管理:体育课上的设施,器材和设备一定要符合规定和安全标准,活动器材要安放得当,对各种体育器材、设施应设专人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排除隐患。最后,加强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经常主动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生病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教师应给予恰当的处理,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科学、及时地处理好伤害事故

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是难于避免的,如处理不当,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给学校体育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伤害事故时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把损伤降到最低限度。

(四)建立学生体育伤害事故预警机制

学校处理好体育伤害事故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对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并应在学校内公开场合宣传,引起广大学生的注意,切忌封锁伤害事故发生的消息,以免类似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治军.体育运动技术教学中典型伤害事故案例的剖析[J].高职体育网.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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