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高考分数线公布

2024-06-16

北京2021高考分数线公布(共9篇)

北京2021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1

北京2021年高考分数线

由于2021年北京高考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同学们可以对照一下北京往年高考分数,以供参考!

北京2020年高考分数线

北京2019年高考分数线

志愿填报

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高校招生章程后,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分本科、高职(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一)本科志愿

本科阶段的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多个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一般设置6个志愿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段除外)。

(1)本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均设置A、B两段,并分别按顺序依次录取。艺术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其他艺术院校(专业)在艺术类B段录取,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设置8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

普通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军事、公安、飞行学员、部分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普通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和“农村专项计划”在B段录取。

(2)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2.志愿填报时间

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录取进程进行安排。

(二)高职(专科)志愿

1.志愿设置:专科招生设置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1)专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设置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

普通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

(2)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

2.填报时间:7月21日至7月22日。

(三)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和普通类B段不设置征集志愿。

1.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非美术类、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本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中的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和艺术类中的非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

2.填报时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为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切记不要泄露。考生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2021安徽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2

2021年安徽高考分数线

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发布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20〕32号)执行。

考生电子档案

2.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3.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考生电子档案管理。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和确认,并负责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材料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格式建立本地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6.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其既往病史须与相关体检项目结果一致。

体检工作在市、县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7.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第6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8.各地体检工作的时间安排、实施程序等,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办〔2019〕6号)执行,体检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省考试院印发的《2020年高考考生体检工作指引》执行。

9.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0.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11.高校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六个平行志愿怎么录取

六个平行志愿是按考生所报院校顺序依次捡档录取的。即先看报考的第一个学校,如果达到该校投档最低分,即被投档,如果该校分数不够,再看第二个顺位的学校,依次类推。

西藏2021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3

西藏2021年高考分数线

由于2021年西藏高考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同学们可以对照一下西藏往年高考分数,以供参考!

西藏2020年高考分数线

西藏2019年高考分数线

高三语文高效学习方法

文学鉴赏是人们阅读文学作品时对作品的感受、分析、评价,是一种高层次的审美认识活动,也是阅读能力的表现。文学鉴赏是以理解为基础,由形象感知到情感体验,再到理性升华的深化过程,是一种包括认知在内的审美享受活动。文学鉴赏主要是把握各类文学体裁的特点,体会作者思想感情;发现并概括作品中的美感因素,理解、判断、鉴赏其作品内容;赏析、评价语言特色、表达技巧等。文学鉴赏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去进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培养的:

一、注重语感

阅读作品,离不开的语言媒介,只有通过对语言的感知和理解,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一个却缺乏语感的人,是很难进行审美意义上的鉴赏活动的。任何作品,首先是以语言的直观表达,通过人的大脑而形成的意境的迹象,产生一定的联想和个人的感触体会,它往往没有上升到理性的分析的思考,而只是一个初步的概念,但同时会形成强烈的明显的“感觉”印象,比如语言的流畅,语词的新颖,描绘的生动,议论的精辟,演说的精彩等都会形成一个初步的而又非常重要的印象---------语感的印象。

二、展开想象

想象,是指读者的形象思维活动,它是进行了鉴赏性阅读的必要途径。文学作品通过个别反映一般,往往具有概括性。读者在赏读的过程中必须通过想象,去不断扩大作品的生活画面,从而获得完整而丰富的形象美感,即从有限的描写中推测、联想,对原作品进行补充、扩展、联系、对比的想象,在作者的头脑中形成更加丰富、鲜明、丰满的的人物的形象。

三、深入体验

体验,是指读者的情感反应活动,他是进行鉴赏性的阅读的重要环节。文学作品的鉴赏,必须真正深入到作品的生活场景去,同作者所描写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从人物的喜怒哀乐中体会作者感情爱憎,感受作品所描写的人物幸福与痛苦等。更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强烈的情感反应,从而领会各种人物表现手法的艺术效果。

四、力求领悟

领悟,是指读者的理智认识活动,它是进行鉴赏性阅读的高级层次。鉴赏作品既要入乎其内,又要出乎其外。如果深入体味作品是一种情感体验过程的话,那么,领悟无疑则是理智认识的要求与结果。只有达到情感与理智的高度结合境界,才能真正鉴赏出作品艺术描写的深长意味。

当然,文学作品的鉴赏,因体裁的不同而必有所偏重,但无论哪种体裁,只要按照以上几个步骤去进行品读,无疑会使作品的阅读鉴赏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

2021江苏高考分数线正式公布 篇4

2021年江苏高考分数线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区别

第一志愿会比第二志愿的录取率高很多,成功率大。第一志愿很重要,也都知道第一志愿如果不能被录取,第二志愿被录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更不知道高考该怎么去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是该冲一冲还是正常报考,亦或是报的稍低一点。

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举个例子来说,一旦考生将某高校放在第二志愿,即使你分数再高,如果该校一志愿已经招满了且不预留招收二志愿的名额,你的档案也不会投向该校。

填报志愿前应知晓的信息

(1)录取的政策、规则和方法,如院校批次、志愿设置、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工作程序、投档规则、体检及优惠加分的规定等。

(2)院校、专业信息,如高校的基本情况、录取原则、招生计划、专业特色、学费、奖学金及助学情况,对艰苦专业和特殊专业录取的具体要求,以及往年在河北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分专业录取情况等。

(3)自身信息,即自己成绩所处位、自己的专业取向和特长、专业成绩、长远志向、外部因素等。

(4从各地划线情况来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应大于招生计划数。这样,肯定会有部分批次线上的考生要自然落选到下一个批次。因此,第一志愿填报是否合理、恰当,往往决定考生能否被顺利录取。

为什么会产生征集志愿

第一类:生源不足。

高校在第一轮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类:超退。高校第一轮投档时生源充足,但出现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不符合有关要求而被退档的考生人数多于其调档比例的超额数(超退),致使高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类:追加计划。高校生源充足,但后期在该省(区、市)追加招生计划。

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大吗

征集志愿汇总后,招生部门根据”位次优先、遵循自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1:1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供学校审录。+即将全部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依据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检索投档,供学校审录。也就是说,分数较高的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录取的几率比分数较低的考生高很多。

如何填报增加被录取几率+由于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的填报模式,因此,志愿之间一定要有适当的梯度,不能将院校志愿全部填为热门高校。应根据“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来设计,冷热搭配,增大投挡成功的几率。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征集志愿是每个批次最后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因此,考生一定要规避高校招生章程中标明的“禁区”,同时尽可能填写专业服从调剂以增加录取保险系数。

征集志愿如何投档

我省对每批次的二志愿或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征集的志愿投档规则与较好志愿的投档规则相同。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时,省教育院根据各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遵循志愿、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首先将同一科类的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按从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投档,具体地讲就是先从排在较好位的考生开始,根据考生填报的A、B、C、D、E 共 5 所平行志愿院校(有的批次 10 所),计算机从 A 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首先投给 A 院校,如已满额,则投给 B院校,依此类推,一旦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就通过录取系统投档给一所排序在前且符合条件的院校。然后再投排在第二位的考生,直到所有院校计划满额或者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为止。如果某一考生所填报的5 所平行志愿院校(有的批次 10 所)都不符合投档条件,则不能被投档。

有的考生认为,如果他被A院校退档后,会再投档到B院校。在此,要纠正部分考生的这个误解。

2021年陕西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5

2021年陕西高考分数线

每一年的高考分数线都是同学们的关注点,但是由于2021年陕西高考分数线还没正式公布,不如先借鉴一下历年的高考分数线,进行一定的分析!

2020年陕西高考分数线

凭成绩报志愿的特别技巧

1.处理好搜集信息和运用信息的关系。搜集信息包括招生形势、招生政策、当年的招生规定,心仪的高校及专业近几年的录取分数等,越全面越好,然后运用这些资料选报适合自己的志愿。

2.一般来说,二本分数边缘考生可考虑报外地院校;一本分数边缘的考生报本地重点院校的机会相对大些。无论高考成绩如何,每个考生都应对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大体排名有一定的了解,避免相差太近或颠倒顺序。

3.“量体裁衣”。公布高考成绩后报志愿,考生完全凭高考成绩说话,在选志愿时是名校优先还是“热门”专业优先?大体上可参照这样一些原则:

(1)高分考生,奔名校。

(2)次高分考生,奔特色。

(3)考分中上等的考生,兼顾学校和专业。

(4)一般成绩考生,奔专业。

(5)成绩较低的考生,先确保有学可上。

4.考试成绩达到或接近某学校平均录取分数,但该校没有符合自己志趣的专业,可以考虑降低一个批次,报考自己喜欢学校的专业。着重注意的是报志愿学校时避免盲目拔高或过于保守,一般说就低不就高比较稳妥,同时要切记在填报每批次的几个志愿学校时,一定要拉开学校的档次,形成合理的“梯度”。

5.考虑扩招的学校和专业,注意扩招部分是否为自己所处的位置,尽量避免高分低报,错过了更好的深造机会。

志愿填报基本路径

1.确定志愿填报信息查询渠道

学生们会领取到招生计划专刊、录取资料汇编、招生百问等纸质材料;网络时代,如果习惯于网络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阳光高考网、各高校的官网是可靠的信息来源。江苏省考生利用“江苏招生考试网”查询信息也比较方便,其中首页有一项“大数据中心”,点开后会有专业大数据、高校大数据等信息,十分丰富且有用。各类官网上都可能看到高校招生简章、专业和院校介绍、招生计划等重要的信息。这样的渠道,官方、权威、可信。一定不要被传言、小道消息误导!

2.初选志愿形成细目表

初选志愿,要制作一份细目表。大致操作是这样的:①依据分数排名,圈定可以报考院校名单。一定要依据排名!分数相对值的参考意义更大,绝对分数每年都是在变化的。②在圈定的高校名单里,分地区(根据距离远近、经济发展水平、心理认可度等进行分类)确定初选地区。③初定院校和专业,至少分三类:冲(根据最近三年招生情况,觉得被录取有希望但希望较小)、稳(根据最近三年招生情况,觉得被录取希望很大)、保(根据最近三年招生情况,基本确保会被录取),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各选取3—5所高校备选。在细目表中,按照地区、院校、专业分列记录,排列初选的冲、稳、保三种类型的高校和专业。

3.再选确定拟报院校和专业

针对形成的初选细目表,分类、逐个查询拟报院校和专业,查询院校的招生简章、在本省的招生计划、近三年在本省招生的投档线和分数段、招收专业在本省录取分数的排名,明确院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招生人数,结合自己的体检报告、英语口语等级等,不要误选,造成志愿无效。

4.终选形成志愿填报

2021年安徽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6

2021安徽高考分数线

2021安徽高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

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1)本科志愿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和其他(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共5类。

军事、公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该批次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

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5类中选报一类。

本科提前批后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依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G、H、I、J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的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高职(专科)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定向培养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司法和其他共4类,定向培养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定向培养士官设专业服从,免费医学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公安司法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征集志愿

各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填报军校、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军校、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体检、面试、政审等合格名单内。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2.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少数民族预科班设1个院校志愿及1个专业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将院校志愿填在合格院校所在批次的A志愿位置。

3.艺术类志愿设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或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或院校追加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综合分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模块一、二、五、七)将根据相关院校申请设置“A段”和“B段”。“A段”为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专业);“B段”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设1个院校志愿,范围为经省考试院批准,按照主、副项等(声、器乐成绩)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报考该单独投档录取志愿的考生须符合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的投档条件。

第二批(模块一、二、五、七),符合“A段”和“B段”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兼报两段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和“B段”征集计划同期公布。

4.体育类志愿设置: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2)体育类两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安徽师范大学等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试点实行单设志愿,符合体育类第一批投档条件且通过足球教师试验班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第一批(本科)之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5.报考强基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招生院校上报备案名单录取,无需填报单独招生志愿,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

6.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各批次院校为6月27-29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批为至7月1-4日;文理科高职(专科)批为7月6-9日。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7.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条件的学校机房上网填报,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所填志愿信息提交后由志愿填报点现场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当场签字。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和由他人代为签字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通的10路高招咨询热线电话号码分别为:

0551-63611527

0551-63611529

0551-63611530

0551-63611531

0551-63611534

0551-63611535

0551-63611536

0551-63611537

0551-63611538

北京2021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7

2021年河南高考分数线

每一年的高考分数线都都是每个同学的关注点,但是由于2021年河南高考分数线还没正式公布,不如先借鉴一下历年的高考分数线,进行一定的分析!

2020年河南高考分数线

能否用手机或平板电脑填报志愿?

可以,但是建议不用。一是屏幕小,不能很好地显示填报页面,影响填报,二是手机或平板电脑基本上都是通过触屏形式操作,容易发生误操作,三是其操作系统与普通电脑的操作系统存在一定差别,填报系统的有些功能在手机上可能会出现无法实施的状况。

高考志愿原则上可以用手机填报,但最好使用计算机填报。不过填报高考志愿不推荐考生使用手机填报,手机的屏幕非常小,很难把高考志愿的表格完整呈现,考生使用手机填报志愿很容易出现失误或错误,如果因为使用手机填报志愿出现失误,考生会后悔莫及。

不建议用手机或平板电脑。因使用的软件系统不同,可能会导致出现乱码,造成填报错误。

每一所招生院校在不同类别不同批次都有自己的投档分数线,简称投档线,对招生院校而言也称“调档线”或“提档线”。简言之,高校的调档线是在高校投档完成后出来的。

怎样了解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

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可根据各省市招办发布的相关规定,查看具体实施区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详见本省政策)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电子档案6种状态有哪些

1、自由可投

表示考生成绩或其他方面没有达到投档要求,其电子档案没有投出去或被退档,一般结果栏内会是空白,没有任何显示。考生要密切关注同批次的征集志愿时间并及时填报征集志愿,以免错过机会。(提醒:征集志愿需要重新填报)

2、已经投档

即考生成绩和其他方面达到高校投档要求,省高考录取场已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院校,但院校还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处于“已经投档”状态表明考生电子档案已经投出,考生要注意查询档案所投学校。

3、院校在阅

意味着院校下载了考生电子档案后正在审阅考生的档案。在该过程中,院校将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并确定“预录取”或“预退档”考生名单,但尚未确定正式录取与否。这个结果会显示的很多,如果出现请耐心等待。

4、预退档

表示院校按学校录取规则录取时,对成绩偏低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单科成绩等原因不能录取的考生,做出“预退档”即准备退档处理,并已向山西省高考录取场提交“预退档”考生电子档案等待录检审核。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理由,经录取检查组审核同意方可退档。显示院校在阅状态的考生一定要留意自己在高考报名时所留的通联通讯是否畅通。

5、预录取

即院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之后,上载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即为“预录取”状态。处于“预录取”状态并不表明正式被录取,须经山西省高考录取场录取检查组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这是个中间的小环节,大多时候不会显示。

6、录取

对院校提交“预录取”考生,经山西省高考录取场录检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变为“录取”。

处于“录取”状态的考生,恭喜你,已经被高校正式录取,这时就应注意查询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了。

北京2021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8

2021广西高考分数线

2021广西高考理科一分一段

2021广西高考文科一分一段

广西高考招生录取批次与填报志愿

一、批次与志愿

1.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0个批次。其中,本科层次共设置8个批次: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专科层次共设置2个批次: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志愿设置分为单志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三种模式。具体填报要求将根据工作进展另文部署。

二、计划管理

2.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管理的规定,未经教育部分送和自治区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3.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5.严格控制提前批次录取高校和专业。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和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有变化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应事先与高校协商一致,再向社会公布。

6.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及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7.定向计划。高校经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区招生。

8.预留计划。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9.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招生计划信息,委托相关出版社印制发行《2021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并于开始填报志愿前予以公布。公布的计划信息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招生总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招生数、科类、学历层次、学制、计划形式等。

10.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11.高校对招生来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同意。

三、录取

1.组织形式。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

2.操作方法。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3.录取原则。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

4工作原则。新生录取工作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规则的行为。

5.投档规则。以分批次、分院校、分科类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原则上将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文史、理工类考生以总分为投档排序依据,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除外)和体育类考生以综合分为投档排序依据。

6.投档比例。原则上单志愿批次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与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顺序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成绩相同、院校志愿相同的考生在顺序志愿中不受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出;在平行志愿中按位次高低排序投档,同位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全部投出。

7.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排序规则。

(1)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艺术类考生排序。

综合分=总分×30%+艺术成绩×(750/300)×7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总分占30%,换算后的艺术成绩占70%,即总分×30%+换算后的艺术成绩×70%)。按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6个子科类分别计算综合分,报考多个子科类的考生将有多个综合分。对总分和艺术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子科类艺术成绩排序,相应子科类艺术成绩也相同时,按总分排序(总分排序规则见上述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规则)。

(3)体育类考生排序。

综合分=总分×70%+体育高考成绩×(750/100)×3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体育高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体育高考成绩×750/1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总分占70%,换算后的体育高考成绩占30%,即总分×70%+换算后的体育高考成绩×30%)。对总分和体育高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高考成绩排序,体育高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总分排序(总分排序规则见上述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规则)。

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8.录取程序。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可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9.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10.征集志愿。对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校不得随意撤减。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11.退档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每一名考生同年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校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12.政策性照顾项目。

(1)加分政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和《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执行。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3.自治区所属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所占的比例力争达到少数民族人口占我区人口的比例,其中自治区所属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5%。

14.定向生招生。

(1)定向就业单位范围。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2)生源范围。面向全区招生,考生符合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即具备报考资格。

(3)录取。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考生定向协议。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为定向生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15.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区属院校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

(1)招收对象: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区属院校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1)应届高中毕业生;(2)农村户口;(3)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

(2)录取分数:如在相应各有关高校普通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含征集志愿,下同)上生源不足,本科预科可在相应各有关高校普通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80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培养形式:被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在规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核具备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习条件者,即可升入本校本科或专科有关专业学习,不需要再次参加高考。

16.民族班。

(1)招收对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

(2)录取分数:如在相应各有关高校普通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在相应各有关高校普通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40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培养形式:民族班与相应本、专科统招考生执行相同培养形式。

17.保送生。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高校可招收保送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公布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为准。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可以向有关高校自荐。被高校拟定为保送生对象的学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按一式三份填写、签章完毕后一份直接寄送给拟录高校,一份同时寄送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另一份存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8.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2021年我区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具体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

由招生院校在高考统考前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2021年高考报名,并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招生形式的志愿,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录取。一经录取,不能退档换录,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

19.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20.高校必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录取名册,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规范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21.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本校录取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22.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四、信息安全和信息公开

1.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要切实增强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要求,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考生信息安全。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压实信息安全责任,将信息安全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大信息安全投入,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加强信息安全检查,聘请专业机构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评估,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在高考报名、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期间,积极协调或联合当地网信、公安、工信或有关专业机构,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研判,快速处置。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系统和数据备份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考生信息管理,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加强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2.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广西高考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的投档分数线、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等。

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高考报名名单、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中学(或单位)和班级、享受照顾政策类别、相关佐证材料、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3.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各地不得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加强舆情监控,防止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等有害信息传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必须向社会公开考试招生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并按照国家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

五、招生管理职责

1.各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或教育部)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高校的负责人兼任。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考试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和开展考试招生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保证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我区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汇总并公布高校在我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本地区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8)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9)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区内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高校对单独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1)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3.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高考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2)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

(3)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并指导考生参加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

(4)高考期间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服务,保护考生和涉考人员的正当权益。

(5)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6)实行市、县、中学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配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4.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考试招生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高校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承担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委托的评卷等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1.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加强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审查。自治区教育厅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属地高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2.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3.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口试、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和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其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4.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5.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七、附则

1.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录取、强基计划招生的院校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以及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办法,按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2.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军事、公安院校和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3.各市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和高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订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

北京2021高考分数线公布 篇9

2021年辽宁省高考分数线

2021年辽宁高考一分一段分数线

辽宁省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含“征集志愿”),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将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高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志愿网报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批次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为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批次设置

1.普通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直招士官招生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2.艺术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第一阶段、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

3.体育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二)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以上专业简称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4.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6.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物理学科类专业或历史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三)志愿填报相关注意事项

1.选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必须是具备相应招生资格的考生。并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中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已获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填报相关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不填报志愿将无法投档。

2.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为“0”,一般代表该院校全国统招,不做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3.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4.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5.符合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

6.部分高校只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如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公安、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科提前批所有直招士官学校。不招同等学力等其他毕业类型考生,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

7.标注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8.民族院校招生:以招少数民族考生为主。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只招有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9.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一般对考生的民族、是否加试蒙古语文、高中阶段是否蒙语授课等有要求,请考生参照院校招生专业要求及自身条件,合理报考。

10.航海类相关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慎重报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专业或其它参照专业对_眼视力、矫正视力、身高等均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注意报考院校该类专业体检要求,谨慎填报志愿。

11.招生计划中无法包含招生院校对考生的各种要求,因此,提醒考生一定要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注意院校的性质,充分了解拟选专业的详细要求,例如:外语授课语种、单科成绩、是否面试口试、办学地点,以及对性别、视力、辨色力和身高等要求,收费相对较高及特殊标注的专业(如: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需慎重填报。

二、录取有关规定

省招考委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安排高校录取批次,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已按性别分设院校编号。其中军事院校(不含无军籍招生专业)执行特殊类型招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一)划线办法

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总成绩划定。各批次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普通历史学科类、普通物理学科类、艺术历史学科类、艺术物理学科类、体育历史学科类、体育物理学科类分别划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专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相应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

2.艺术类

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要求划定。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考生拟录取专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4)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6)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7)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须按“专业(或专门化)+学校”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按“专业”或“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按专业设置,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成绩计算综合分。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辽宁大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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