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2024-06-16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通用9篇)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1

一、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1、公司减资条件的规定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3、减资的具体方法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4、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5、公司减资公告的格式及登报公告需要的材料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减资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登报公告电话010-52677288)。

公司减资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

6、总述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作出这种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有提出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机会,最后,减资后剩余资本须符合法定限制,但其未通知债权人,因而程序上严重违法。

二、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公司增资流程:

1、按原出资比例股东将要增加的资本划入股东个人账户

2、公司开立临时验资账户

3、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4、将相关单据收讫,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报告

5、将增资资本从公司临时验资账户转账到该公司的企业基本账户

6、变更相关证件。

7、刊登公告的报纸原件(登报公告电话010-52677288)增资后的相关变更:

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增资的意义:

1、筹集经营资金

2、保持现有运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配。

3、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2

案件原由:

1、刘翔3岁已有“刘翔牌”,耐克公司2006年才申请注册“刘翔”商标。

1986年7月,一家名为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向商评委申请注册“刘翔牌”商标,申请注册的种类为服装类,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7年,而此时的运动员刘翔才刚刚3岁。

2006年5月,作为刘翔的赞助商耐克公司向商评委提出注册“刘翔”作为服装类商标,没有获得商评委的核准。商评委的理由是,鉴于“刘翔牌”的存在,且用于服装类商品,无法核准耐克公司再提出注册“刘翔”作为商标。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的“刘翔牌”商标中,“牌”字的显著性较弱,“刘翔”二字最易被人记忆与识别。因此,耐克公司申请注册“刘翔”商标,易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两者之间有关联,商评委据此驳回了耐克公司的申请。

2、两商标被认定近似,依“先申请”原则,耐克公司不能再申请注册

耐克公司不服商评委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耐克公司认为,刘翔在中国乃至全球都具有较高知名度,其姓名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利益,其姓名权及其商品化权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基于刘翔的巨大知名度和耐克在全球的影响力,消费者不会把耐克公司申请的“刘翔”商标和在先的“刘翔牌”商标混淆在一起。经刘翔本人合法授权,耐克公司有权把刘翔的姓名、形象作为商标进行商业化使用。

商评委坚持认为,不管刘翔的知名度有多高,都不能侵犯在先商标的权利。至于刘翔本人对其姓名权的使用或进行商品化,该委不予置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耐克公司的申请商标与此前已经注册的刘翔牌商标构成近似,二者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刘翔确系中国体坛的知名人物,其本人及经过其授权的公民或者法人有权利用其知名度获取商业利益。但在商标注册领域,《商标法》采取先申请原则,即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仅核准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因此,耐克公司即便得到了刘翔的授权,也并不意味着其具有获得在服装商品上注册申请商标的当然权利,法院遂支持了商评委所做的决定,驳回了耐克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第一、我国《商标法》采取先申请原则,即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仅核准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本案中,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早在1986年即在服装类别上注册了“刘翔牌”商标,而耐克公司直到2006年才申请在服装类别上注册“刘翔”商标,由于两商标相近似,如果允许耐克公司注册,那么两个“刘翔”同时在服装产品上存在,势必会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并损害了在先权利人的利益,因此依法是不能允许耐克公司在服装类注册“刘翔”商标的。

第二,姓名权与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时候确实会产生直接的冲突,其冲突解决的原则通常以权利形成的先后顺序来确定,当姓名权形成在先时,非经授权,则在后的商标权可能无法确立,这也是为什么耐克公司申请注册“刘翔”牌要取得运动员刘翔先生之许可的原因;反过来,当商标权善意地形成在先时,姓名权无法挑战商标权。正如耐克公司诉商评委一案中,商评委代理人所说的:“不管刘翔的知名度有多高,都不能侵犯在先商标的权利。”因为,保护(在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这是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与目的。C

变更商标注册申请书 篇3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否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填写英文。

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共有商标变更申请由代表人提出,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7.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申请事项。

8.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的附页上盖章(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收费标准:每份商标变更申请费500元整。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附页)

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4

CCC认证变更申请书填写范本-注册商标变更(商标更改、增加、撤消)

CCC认证变更申请表(书)

原申请编号:此处填写申请原CCC认证证书时的申请编号

生产厂编号:由一位英文字母开头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般位于工厂检查报告封面

1.申请人(公司名称)、地址、邮政编码:XX市XXXX有限公司,XX省XX市XX县XX路X号X楼必须与营业执照的信息一致 1.1 联系人:申请CCC证书变更的经办人全称

1.2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区号-电话号码)

1.3 传真:XXXX-XXXXXXXX(区号-电话号码)

1.4 电子邮件:XXXXXX@XXX.com申请CCC证书变更的经办人的电子邮箱

2.付款人名称、地址:XX市XXX有限公司张三,XX省XX市XX县XX路X号X楼CCC证书邮寄地址及/收件单位名称及收件人名称

3.现申请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对应申请变更的CCC认证证书

4.生产厂名称、地址:XX市XXXX有限公司

5.原证书号:申请变更的CCC证书16位证书编号

6.原测试报告号:全项检测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非监督抽查报告

7.变更类别:

■商标更改

□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

□在3C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在3C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生产厂搬迁。

□原申请人的名称和/

□原制造商的名称和/。

日期:

TEL : 86-021-51095580×805FAX : 86-021-51095580×807

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在线

注:

1.CCC证书变更申请必须由原证书申请人(即CCC证书持有人)申请,非证书申请人提出申请,必须附上申请人授权委托办理证书变更的委托书。

2.在完成《CCC认证变更申请表(书)》填写后,请附上原有效CCC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 Fax to 86-21-51095580×807,发送完后请用电话与我们联系以便确认(Tel:86-21-51095580)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国内申请人不需要填写英文。

3、收费标准:变更费500元。

4、共有商标申请变更,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变更。代表人发生变更,填写“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书附页。

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在“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

6、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附页)

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6

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2)股东会决议。

(3)变更住所:股东会决议。

(4)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会决议;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请注意: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且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变更实收资本: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变更出资时间:股东会决议。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

(3)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变更经营范围:(1)股东会决议;

(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2、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请注意: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银行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工商地址、经营范围、增资: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共三件;

2、资金证明材料及原公司设立验资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3、公司原章程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IC卡共三份;

5、国、地税证正、副本原件共四份;

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公司公章、财务章、全体股东私章;

8、最近月份增资前后财务报表各一份;

9、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要清楚,新式的要正反两面复印)

10、变更新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将来视房屋情况要原件)

11、要增加经营范围的内容;

12、资质证或许可证原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办理新办开业税务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原件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章程原件

6、验资报告原件

7、提供法人手机号码及住所固定电话号码。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单位名称、注册类型: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章程及验资报告复印件(二份)注册类型变更提供;

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回;

变更工商申请时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2、变更法人: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回;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变更工商申请时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办理地址变更: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回;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变更工商申请时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经营范围变更: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7

上海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通过小编多年的专业经验以及知识积累对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总结和归纳出以下几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企业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该向迁入的登记的主管机关进行申请办理迁入的手续。

公司地址变更迁入登记时应该提交下面材料:

(1)企业拟写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申请报告(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企业迁入申请的内容应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迁往地址、原所在管辖等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办理企业的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且出具相应的迁档函

4、申请人凭着《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的主管机关进行办理企业的迁入登记

公司的地址变更迁入登记时应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会的决议(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8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九、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公司工商注册机关变更申请书 篇9

一.审批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5.其它与医疗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受理范围:

1.取得朝阳区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通过上一校验的医疗机构。

2.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数、必须办理申请变更登记。

三.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复查–审定

1.受理:办事大厅受理

2.审查:医政和中医科工作人员审查

3.复查:医政和中医科科长复查

4.审定:主管局长审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1)准予许可,凭《行政许可受理通知单》到办事大厅领取重新核发的《准予许可决定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2)不予许可,告知不许可理由。凭《行政许可受理通知单》到办事大厅领取《不予许可决定书》和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本项目不收费。

六.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七.受理部门: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一层办事大厅。

地址: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一楼106房间。

八.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办事大厅联系电话:6585968

5九.材料填写说明:

1.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清楚,准确,表格中内容要完整、详尽、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2.相关制式表格可以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站。http://wsj.bjchy.gov.cn/cywsj的办事指南–医政和中医科或网上办公–下载中心–医政和中医科–下载、填写;

3.要求提供的材料要按顺序整理,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每页注明“与原件内容相符”并由提交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填写说明(详见范本)。

十.变更完成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

1、请到工商(民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2、请到环保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设有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医疗机构需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此业务。

4、除变更床位(牙椅)和诊疗科目外,变更其它项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请到朝阳区卫生局医院管理中心办理《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等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地点:左家庄前街3号(原左家庄医院);联系电话:64680424-203。

5、完成变更手续医疗机构仍需参加当校验。

6、完成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变更的机构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时需提交新的《医疗机构通讯录》(制式表格,可下载)。

不同变更项目所需提交材料

变更项目目录:

(一)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二)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三)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四)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变更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

(六)变更床位(牙椅)

(七)变更诊疗科目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

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

6.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非独立法人单位如上级单位名称变更还应提交上级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交编办或上级单位批准名称变更证明材料;非独立法人单位提交上级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企业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为《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

(二)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

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6.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1);

7.选址报告(附件12);

8.对社会服务医疗机构应出具拟迁新址利益相关人(如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等)出具的同意设置医疗机构证明材料(附件13)。

9.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使用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

10.方位图(标明新址地理位置及显著地标)和拟迁新址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标明科室位置、面积、布局设置);

11.医院迁址需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2.医疗废物转运协议。

13.诊疗科目中有医学影像科/X光专业/CT专业者应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

14.各科室医务人员名单名录,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三)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

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由医疗机构原法定代表人签署)(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非独立法人单位的提交其上级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

(2)独立法人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设置人决定。

7、医疗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签字表》(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附件4);

9、《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件5);

10、原法定代表人免职决定。

(四)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

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免职决定;

8.新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附件7);

9.新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主要负责人签字表》(附件6)。

(五)变更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

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6.营利性医疗机构须提供工商部门认定的所有制形式变更材料。

(六)变更床位(牙椅)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

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6.提供所需的场地面积及平面图;

7.增加床位及牙椅所需的医疗设备清单;

8.增加床位提供全部医务人员(医、技、护、药)名录(附件9)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增加牙椅需提交口腔科医务人员名录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变更诊疗科目: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

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件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6.增加新诊疗科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就诊人群、附近医疗机构相同诊疗科目开展情况等);

7.拟增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的资质证明(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增加诊疗科目所需的医疗设备清单;

9.变更前后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10.拟增诊疗科目规章制度;

11.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类、民族医类)医疗机构增西医科目需提供全部注册医生和药剂(药师、药士、中药师、中药士)人员名单(包括新增科室拟聘医药人员);

12.拟增产科专业和计划生育专业的医疗机构需提交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附件(供下载用制式表格和文书):

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表.doc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doc

附件4.法定代表人签字表.doc

附件5.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doc

附件6.主要负责人签字表.doc

附件7.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doc

附件8.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9.医疗机构在岗工作医务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10.朝阳区医疗机构通讯录.xls

附件11迁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内容.doc

附件12.迁址选址报告包括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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