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20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五”教育发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是保证我区“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并能如期完成的基本前提。经过研究讨论,制定了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研工作指导思想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前期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的大局出发,抢抓实施“城南行动计划”的战略机遇,按照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区强势崛起的战略目标,结合教育实际情况,遵循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发扬务本求实的工作作风,广泛收集相关信息,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为编制符合区情、体现特点的“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服务。

二、调研工作基本思路

前期调研工作既是编制我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教育系统各方面工作的同志们共同参与,把握实际,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措施的过程,调研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一)总结基本经验

结合本职工作,面对我区教育发展实际,回顾“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过程和各项主要目标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推动我区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同时研究我区教育实施“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找出短板,总结教训,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提供正反两个方面的借鉴。

(二)摸清教育需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新特点和新趋势,在总结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教育管理的基本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两个方面摸清未来五年区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需求:

第一是在未来五至六年的时间内,在充分考虑新建小区人口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和部分择校学生流入、流出等前提下,通过调研和统计测算,按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高、成人等不同阶段,对我区接受教育的总人数和各学以及东、中、西三个区域内接受教育的人数,做到底数基本清楚,为区政府保证教育需求的有关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第二是摸清我区人民群众和学校干部、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对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的要求和期望。

(三)把握基础状况

“十一五”以来,我区教育发展的现状是编制“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起点,我们必须对我区教育发展的现实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全面的把握,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十一五期间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的落实情况。

第二、我区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及水、电、气、热、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增加及保障情况,包括新建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第三、全区各校(园)办学条件达标、硬件配置、安全保证等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差距。

第四、总结“十一五”期间,包括区财政教育拨款、教育费附加、市区两级专项资金及预算外资金等在内,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统计和研究教育经费增长比例,在适当留有余地的前提下,对“十二五”期间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做出预测。

第五、干部队伍的基本状况是编制教育发展规划的关键之一,必须把握教育系统学校(园)及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其一,对教育系统各部门、对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现有在编人数、超编人数、缺编人数等具体情况作出统计的基础上,对未来五至六年期间内,教委系统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达到提前离岗年龄人数、达到正式退休年龄人数做出逐年统计。其二,对各类别学校(园)的主要领导干部按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规定,达到任职年限需要轮岗的人数做出逐年统计。其三,根据十一五期间对各类别学校(园)的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结果,从执法意识、领导水平、管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各类别学校(园)的主要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做出基本分析。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十一五”种植业发展回顾

(一)“十一五”计划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种植业发展有了较大的跨跃。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了种植业生产效益的较快增长。

1、粮油种植面积和总产都稳中有升

粮油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基本稳定,如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一直维持在99.8—100.6万亩之间,产量由2006年的26.7万吨递增到2009年的28.37万吨。油料作物种植面积保持在7.5—7.9万亩之间,总产由2006年的1.09万吨递增到2009年的1.15万吨。“十一五”规划的前四年,蔬菜、水果生产稳中有升,蔬菜年均产量31.5万吨,水果年均产量10万吨,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2、种植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得到优化。

一是突出发展良种良法,稻谷良种覆盖率达到98.66%,玉米良种覆盖率达99.03%;二是经济作物得到长足发展,粮经比重由2006年的37.4:62.6变为2009年的33.7:66.3,种植业结构以粮为主的特征逐步向效益型转化。

3、特色产业稳步推进。

蔬菜产业板块发展形势较好,良塘四季豆生产基地、良江青椒生产基地和城厢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得到稳步发展,四季豆面积由2006年8000亩扩大到2010年20000亩,青椒由2006年的5000亩扩大到2010年的15000万亩,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150%和200%。

4、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基地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

通过优化布局,优势特色农产品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全区已经形成了四个特色商品化生产基地,即:良塘四季豆生产基地2万亩;良江、寺山青椒生产基地2.5万亩;城厢、凤凰蔬菜生产基地2万亩;三

五、大湾、陶邓优质谷生产基地 3万亩。

5、科技创新步伐明显加快,生产技术含量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区继续加大力度推广良种良法,适宜我区种植的新品种超级稻、玉米正大619、太平阳98、迪卡007、玉美头168等高产优良新品种在我区得到普遍推广,粮油单产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粮油单产分别达到282.1公斤和145.2公斤,分别 比2006的提高13.2公斤和11.5公斤,年均增加3.3公斤和2.87公斤。

(二)“十一五”种植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资价格的过快上涨,增加了农民生产成本,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种植业生产正在逐步由过去的粗放型、产量型生产向精细化、效益化生产转变,生产对新科技的要求明显增强。“十一五”以来,我区农民科技意识和市场意识明显增强,但由于农业比

较效益低,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人数增多,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素质不高,对新技术接受能力较差,农业新技术推广、普及难度增大,对农业生产的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3、在桑蚕发展上,受国际市场影响,蚕茧价格波动大,再加上大量劳力外出务工,劳力矛盾突出,桑蚕生产起色不大。

(三)基本经验

1、加强领导,搞好引导与服务,是种植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区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把农业工作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通过落实一系列的优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通过规划与引导,全面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建设特色产品基地,,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通过搞好服务工作,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水平,推进市场农业和发展,使种植业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增加投入,夯实农业基础,是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根本保障。

“十一五”期间,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对农业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的投入,极大的提高了种植业生产水平,通过重点农业技术推广,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粮食单产和油料单产平均每年保持较好的增长幅度。

3、抓好农业项目申报和实施,加大示范片的示范效应,是快速推进种植业新技术推广的有效途径。

“十一五”期间,我区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以下农业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东桑西移”桑蚕基地建设项目、甘蔗“双高”产业化项目、桑枝栽培食用菌示范项目、沃土工程和“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项目、粮油高产创建实施项目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粮、油、菜、蔗等各种示范基地等50多个。示范片点多面广,技术含量高,通过以点带面,拉动我区农业生产和各种科技的推广,极大的推进农业技术的推广步伐。

回顾“十一五”种植业的发展,成就与困难同在,展望“十二五”,挑战和机遇并存。现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高度重视,“十二五”种植业发展面临着良好发展机遇。一是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空前;二是通过“十一五”种植业的发展,我区种植业生产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特色农业、基地建设都有了较快发展,积累了发展的宝贵经验;三是农业新技术储备丰富,广大农民效益观念深入人心,对农业新技术的认知度和接受程度

有所提高,这些将对“十二五”种植业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只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就能够使我区种植业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

三、“十二五”种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及生产目标

(一)指导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农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科技创新,优化布局,发展特色农业,提高生产效益;完善市场机制,加强产销联接,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转变工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农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思路——总的方向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稳粮、提质、扩桑、增菜,上名新特,实现特色产业多元化,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强农村基础实施建设,强化农业基础产业,提升农民基本素质,实现生活基本保障,扎扎实实

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发展目标——按照“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强化特色、发挥优势”的思路,“十二五”期间在继续做强做优粮油、糖料蔗、蔬菜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桑蚕、水果、食用菌等新兴优势产业,以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为突破口,形成各具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

1、粮食——稳定播种面积100万亩以上,优质稻比例要稳定在75%以上。通过高产优质品种和超级稻以及高效配套栽培措施的大面积推广应用,确保粮食单产年均递增1.5%以上,到2015年,粮食总产达到33万吨以上。

2、蔬菜——稳定种植面积34万亩,年均增长10%,预计产量达到38万吨。重点发展秋冬菜、夏秋反季节蔬菜、城区菜篮子、城效特色无公害蔬菜、外向型创汇蔬菜。

3、桑蚕茧——计划桑园面积10万亩,预计年产鲜茧 1.5 万吨。

4、食用菌——规划期末发展食用菌 250万平方米,食用菌产量达到 2.5 万吨,年均增长20 %,重点发展双孢蘑菇、香菇等大宗食用菌优势品种,适当发展珍稀和药用菌类品种。

5、油料—面积稳定在12万亩,重点抓好花生、芝麻油葵等油料作物生产,加大高产优质品种的推广力度,到“十二五”期末,使我区油料总产达到 2.1万吨左右。

6、水果—发展优质水果5万亩,力争全区水果面积达25万亩以上,(其中柑桔类8万亩、葡萄2万亩、柿子3万亩、桃2万亩、李2万亩、杨梅1万亩、板栗2万亩、其它水果5万亩)。产量达15万吨。

二、重点产业发展战略

(一)高产优质粮食产业

兴宾区是全自治区粮食主产区之一,全区重点发展的高产优质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和玉米,规划发展则以高产优质的水稻和玉米为主。

1、产业定位——水稻和玉米是我区城乡居民的主要口粮,全区消费群体稳定。近年来,我区水稻和玉米的高产优质品种得到迅速发展,面积逐年扩大。目前优质稻播种面积已占水稻播种面积的75%左右,高产优质玉米种植面积已占玉米种植面积的80%以上。并且水稻和玉米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不断提高,良种良法良田相结合,单产水平不断提高。

2、重点项目——继续抓好无公害高产优质稻(玉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示范推广高产优质稻(玉米)新品种和高产节本配套栽培技术,提高单产和质量安全水平,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种粮效益。

(二)蔬菜

1、产业定位——近年来,蔬菜产业已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我区蔬菜生产自然和

社会资源丰富,生产技术集成比较完善,具有较好的蔬菜生产基础。

2、重点项目——(1)建设2个区级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广优良品种,发展特色产品,按照统一规范的技术规程,搞好专业化技术服务,提高蔬菜产品质量;(2)调整排灌条件较好的3万亩耕地来建立高标准、高质量、高产值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种植蔬菜品种以青椒、西红柿、美国甜豌豆、四季豆、食用菌、马铃薯、叶菜类、瓜类等品种为主。

(三)桑蚕

(1)产业定位——我区桑蚕生产区域优势比较明显,种桑投产快,蚕茧上市早、收市迟,亩桑产茧量高,劳动力丰富,成本低,有相当的竞争优势。依靠资源、科技和比较优势,“十二五”把桑蚕产业发展成为继糖料蔗产业之后农民增收的新兴支柱产业。

(2)重点项目——优质桑蚕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桑蚕产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引导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形成规模效益,整体推进蚕茧质量,增强竞争力。

(四)食用菌

(1)产业定位——我区有适宜食用菌栽培的气候,有丰富的食用菌栽培原料和劳动力资源,发展食用菌产业优势突出,潜力大,效益好,前景广阔。

(2)重点项目——(1)建立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按照区域代表性、技术先进性、模式指导性、运作可操作性、发展可持续性和为基本要求,建设2—3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创新,加快食用菌高产优质配套栽培技术的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的现代食用菌技术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引进项目,加大农业投入

(1)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要勤跑项目,善跑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我区农业。一是要积极向农业部、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科技厅争取项目,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加强农业重点项目申报、争取和衔接工作。二是加强在建项目管理,严格督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项目争得来、放得下、建得好、收效高,真正能促进农民增收。

(2)积极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更是开辟农民就业增收新途径、新领域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增加对农业的投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全面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

(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种植业科技含量。

首先要抓好高产优质水稻和玉米、精细蔬菜、薯类等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使大宗农产品的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次,要加快优质高产生产技术的推广,重点推广配方施肥、模式栽培、机械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综合技术,努力提高优势作物的单产和效益;第三,抓好农民科技培训,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实用技术覆盖率,逐步提高科技在种植业中的贡献率。

(三)构建农资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加大关键农时季节农资打假力度,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重点抓好区、乡农资市场整顿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坚决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四)强化三大体系建设,切实为农服务农技推广体系:深化农技推广模式改革,稳定乡镇农技队伍,转变服务方式,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改革用人制度,放活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企业、村场承包,为农业科技人员投身第一线服务“三农”营造环境。

农业信息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预测和分析,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建成上联农业厅、区委、区政府、推广机构、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下联各主要乡镇农技站、的广域网络系统。基本形成队伍健全、手段先进、制度规范的集信息采集、分析、预测、发布于一体的农业信息体系,解决农业生产信息闭塞问题,为引导农产品产销、调整农业结构提供政策、市场、价格、新品种、新技术等服务。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江西师范大学“十二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解读

“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展规划办公室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下,经过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一年多的努力,《江西师范大学“十二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于今年4月底基本完成,在5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双代会”上经代表们认真审议后表决通过,并于6月22日经校党委决定下发文件予以公布。本文在这里结合规划的背景和具体内容谈谈《规划纲要》的特点。

一、改革发展定位新方向

定位问题是方向问题,是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1990年代以来,我国传统的师范教育向现代教师教育转轨发展。适应教师培养开放和教师教育专业化的改革形势,为了和综合性大学进行竞争,很多师范大学提出了“综合性大学”的发展定位。这些师范大学成立了教师专业学院,下移教师教育重心,一方面希望通过专门的教师专业学院来统领全校教师培养事务,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让其他学科学院从教师培养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进行本学科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高学科和科研水平,获得和综合性大学平等竞争的基础和实力。在这种形势下,我校在“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

但是,在此次“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学校通过广泛调研,集思广益,科学思考,审慎决策,认为教师教育是师范大学的办学传统和优势,是师范大学的办学“本色”,明确了坚持“师范大学”的发展定位,提出了“地方一流、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学校提出“师范大学”的发展定位,依据有四条:

一是校内外调研的结果。在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我校进行了广泛的校内外调查研究。一方面赴省内外同类高校进行调研,另一方面深入到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座谈。校内外调研形成了两个结论:一是走综合性大学的发展道路并没有提高师范大学的整体实力和水平,这从“十一五”期间师范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的总体排名比较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另一个是走综合性大学的道路有可能弱化师范大学原有的教师教育优势。其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单独的教师专业学院无力也无能承担全校的教师教育任务。一个学院不可能胜任数千师范生的论文指导、教学实习工作,这是很多师范大学共有的现象。第二个原因是一名优秀的教师不但要有深厚的学科知识和扎实的教师专业知识,而且更重要的还是要促进两种知识的有机融合。教师专业学院统揽全校教师教育的模式割裂了学科知识与教师专业知识之间的有机联系,最终无可避免地影响了教师培养的质量。

二是学校竞争发展的需要。我校虽然有七十多年的办学历史,但是长期以来受地方师范大学的身份限制和地方财力水平的制约,学校办学水平并不很高,实力并不很强,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全面提高,也很难在各个方面与综合性大学进行平起平坐的竞争。基于这种情况,我校提出了要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和特色发展战略,在办学定位上坚持走“师范大学”的发展道路,坚持教师教育的传统和优势,扬长避短,加快发展。

三是贯彻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 1

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显然,国家不希望所有高校都走综合性大学的发展道路,而是鼓励不同高校在不同层次和领域中良性竞争,形成合理的高等教育竞争格局。我校坚持师范大学的发展定位,就是为了避免综合性大学定位所导致的严重同质化和去特色倾向,在教师教育的竞争中争创一流,办出特色。

四是学校办学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在江西省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中,我校是唯一的一所师范大学。作为一所地方师范大学,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第一母机”和教师教育的龙头单位,我校肩负着引领和服务全省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发展的使命。坚持师范大学发展定位,办好教师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教师,这是学校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所坚持“师范大学”定位的师范大学,需要一所以发展教师教育为使命、以服务基础教育为职责的师范大学。

二、办学治校凝练新特色

在“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经过广泛调研和充分讨论,学校提出了两个特色:

一是以师德引领教师教育发展。学校认为,单纯地将教师教育作为师范大学的办学特色,并不完全合理。因为教师教育是师范大学悠久的办学传统和优势,坚持教师教育,发展教师教育,是所有师范大学“先天”的使命和职责,是师范大学的题中应有之义。目前全国的本科师范院校有上百所,如果所有的本科师范院校都将教师教育作为自己的办学特色,那么这么多高校都在进行的教师教育就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办学特色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我们提出了坚持教师教育特色,发展有特色的教师教育。这个特色就是以师德引领教师教育发展。为什么要以师德来引领教师教育发展呢?这是因为:首先,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和统领。“教之道,德为先”。在教师的素质结构中,师德是具有方向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素质内容。只有具有较高师德水平的教师,才能具有更强大的育人力量和更明显的教育效果。正所谓“师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其次,“德育为先”是中央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要求。在人才培养工作中,中央明确提出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凸显了德育在整个教育中的重要性,把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道德水平的人才看作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的首要要求。为此,中央先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无论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还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都与我们师范大学、与教师教育密切相关,因为师范大学培养的不仅是大学生,而且还是将来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的未来人民教师。所以,以师德引领教师教育发展,师范大学责无旁贷。再次,“德育为先”是我校长期以来一以贯之的传统。学校肇始于1940年成立的国立中正大学,至今已拥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学校长期的办学历史中,重视德育、以德为先贯穿学校办学的始终。如中正大学在成立之初就提出了“术德兼修”,上个世纪90年代学校坚持推进“师魂工程”,新世纪学校又进一步提炼“持中秉正”的校训等等,都是其表现。可以说,师德是江西师大人的集体魂魄、精神和底气,是学校的文脉、传统和根本,当然也成为我校办学最重要的特色;还有一点,以师德引领教师教育发展是师范大学的社会责任。师范大学作为教育工作的“母机”,其培养的人才不是一般的高级专门人才,而是进入基础教育、直接培育社会年轻一代的未来人民教师。在社会基层里,教师往往是当地的精神风标、道德化身和知识代表,他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文化的推广者,而且还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触角的末梢,更是他们所处的社会局部的道德风尚引领者和示范者,在教化乡民、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与综合性大学和其他类型高校相比,师范大学肩负着更为神圣和重大的社会责任,承担着弘扬文明、教化社会、提升道德、塑造精神和引领社会发展等更重大的责任。正因为如此,师范大学更要坚持德育为先,坚持以德引领,成为社会的道德高地、精神高地和文明高地。

二是以生态文明引领生态校园和绿色大学建设。生态文明是当今世界最有前途、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文明形式,是人类文明的最终发展方向,维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道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校园和绿色大学,不仅是学校作为地方大学,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的需要,也是学校凝练比较优势、引领社会发展的必要选择。当前,学校在生态绿色大学建设方面已经具有较好的基础,经过几年的努力,学校完全可以凸显生态绿色优势,这可能是最容易让学校脱颖而出的方向之一。凝练、凸显这个特色,学校可以从加强生态学科研究、建设生态学科群、加强生态人才培养、加强生态科技研发、建设生态校园、营造浓郁的生态文化氛围和加强生态管理等多个方面来努力。

三、发展目标确立新标杆

学校在“十二五”时期确定的发展目标是“保持省内高校第二,进入全国地方师范大学第一方阵”。目前,从省内高校来看,学校虽然仍然维持排行第二的位置,但是与排行第一的南昌大学的差距被不断拉大,与排行第三的江西财经大学和第四的江西农业大学的差距在不断缩小,处于“腹背受敌”的困境之中。从师范大学的比较来看,根据有关版本的大学排行榜,学校目前在国内37所师范大学中的排名大致处于21-23位之间,在32所地方师范大学中的排名徘徊在16-18位之间,面临着“标兵越来越远,追兵越来越近”的严峻形势。要实现“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学校一定要赶超发展,大步向前,在师范大学中的排名要进位5-7位次,进入地方师范大学的前三分之一,牢牢巩固在省内高校的现有位置。实现这一目标虽然面临巨大的压力和苦难,但仍然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一是学校与“十二五”期间需要超越的几所地方师范大学之间的差距并不大。目前,排行在我校近前的6所师范大学为四川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和河北师范大学。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学校需要超越这6所师范大学。与这些师范大学比较来看,目前学校在高层次人才、学位点建设、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科研项目等核心竞争力指标上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在一些指标上还具有一定的优势,在个别指标(上专业学位硕士点数量)甚至还超越了这些高校。

二是学校近两年来改革发展出现了较为强劲的势头。近两年以来,学校在全国高校排行榜中的位置出现了止跌上扬的喜人趋势,排名不断进位,各项指标连续看涨。例如,根据《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学校在全国高校中的排名2010年比2009年前进了1位,2011年又比2010年上升了2位,逆转了学校“十一五”期间排名不断下降的态势。另外,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获批数量来看,2006、2007、2008年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的立项数量仅仅是江西财经大学的1/4-1/3,是南昌大学的1/3到1/2,但是到2010和2011年,学校在这一指标上大幅上升,与南昌大学大致持平,与江西财经大学不断接近。又如在第十一轮博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学校获批了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不但在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数量上与过去在博士研究生教育上领先于学校的江西财经大学不断接近,与江西农业大学持平,甩掉了学校过去在省内高校学科建设竞争上的“短腿”,而且还因为在一级学科硕士点指标上的良好基础和强势增长,使得学校的学科建设总体实力大体上领先于这两所高校,基本稳住了省内排行第二的位置。与同类地方师范大学的比较来看,学校此次新增的一级学科博士点数量还超越了河南师范大学(新增2个)、云南师范大学(新增1个)和四川师范大学(新增2个)。这样,总体

来看,学校在与需要超越的几所地方师范大学的比较中也开始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具备了排名前进上行的基础。

三是师范大学队伍中“十一五”期间不乏进位5-7位次的成功先例。“十一五”期间,一些地方师范大学经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涌现出了数匹短期内排名迅速前行的“黑马”,现在排名在我校之前的地方师范大学中有很多是在这一时期内超越我校的。根据《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在“十一五”期间超越我校、发展较快的地方师范大学中,比较突出的有山东师范大学,其在所有高校和师范大学中的排名分别前进了76位和9位,还有云南师范大学,其排名分别前进了66位和9位,此外,安徽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的发展情况也令人瞩目。

四是学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一段时间以来,学校发展的利好消息不断传来。特别是中央和省政府强力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解决我校基建债务,并且大幅度提高生均拨款规模,困扰学校发展多年的财力问题即将得到根本解决,这为学校今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四、战略任务提出新安排

《规划纲要》围绕内涵建设主题,提出了四大发展战略任务。四大任务都直接服务于内涵建设,是内涵建设的具体体现:

一是提高质量。提高质量是学校内涵建设的终极目标,是改革发展的永恒主题和核心任务。提高质量就是要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质量。质量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只有真正提高教育质量,才能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二是优化结构。优化结构是内涵建设的根本方式。通过调整结构,实现学校办学功能的整体优化,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必由之路。优化结构就是要优化办学层次结构、办学类型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队伍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

三是要彰显特色。彰显特色是内涵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的重要途径。学校要在当前的高等教育格局中实现赶超发展,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凝练特色,彰显特色,使学校的特色更鲜明,更有优势,走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经过多方调研和反复论证,学校提出了彰显“以师德引领教师教育发展”和“以生态文明引领生态校园和绿色大学建设”等两大特色。

四是要推进开放。推进开放是内涵建设的时代要求,也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要坚持全球视野,立足本土行动,向世界高等教育开放,向国内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放,顺应国际和全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坚定不移地办好学校;置身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谋划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推进开放,首先就是要提升学校的国际化水平,实现学科的国际化、学术的国际化、学者的国际化、学生的国际化和学习的国际化。推进开放还要建立起开门办学的机制,加强与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形成社会支持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规划体系引入新设计

学校“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分为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三个层次,是一个以总体规划纲要为统领,以专项规划为中坚,以二级单位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

第一个层次是总体规划纲要,即本《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在对发展背景和当前发展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从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办学定位、发展目标等方面对学校未来五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改革发展进行总体部署,确定学校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主要举措和实施推进的各项保障措施。《规划纲要》

定位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宏观设计,提出的发展任务和主要举措更多地是方向性和原则性内容。

第二个层次是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规划纲要》在学校几个主要方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重要方面进行的专门性规划。专项规划包括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教师教育发展、大学文化建设等四个子规划,专项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纲要的支撑和细化,编制和实施专项规划,对于有效实施总体规划纲要、实现学校进位赶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个层次是二级单位规划。二级单位规划是各部门、各学院、各直附属单位发展规划,是各单位对本单位未来五年改革发展的规划设计。编制二级单位规划要在学校总体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立足本单位实际,确立发展标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准确分析优势、特色和差距。

总体规划纲要是编制各专项规划和各二级单位规划的依据,既与国家、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思路衔接,又对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进行指导,与专项规划、二级单位规划是上位与下位、宏观与微观、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是总体规划纲要的延伸和具体化,其编制工作要以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与总体规划纲要保持一致。

总体规划纲要在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交由学校“双代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由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六、推进实施谋划新举措

推进实施规划关系规划工作的成败,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真正贯彻落实好规划,保证学校“十二五”时期改革发展目标实现,《规划纲要》对推进实施规划亮出几条新举措: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编制并推进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是学校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学校建立专门的规划工作机制,保证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在学校“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规划实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推进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奖励以及规划目标、任务的调整工作。

二是全面动员,明确责任。在规划编制工作结束后,规划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在全校进行规划实施工作的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规划精神,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规划、人人实施规划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使规划实施过程成为凝聚人心、同心同德、共谋发展的过程。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将规划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制定工作路线图和实施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也要围绕规划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三是要科学评估,严格考核。《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规划推进实施工作的管理力度,实行一年一报告、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推进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对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推进实施规划工作的考核,做到实施有步骤、推进有举措、落实有抓手、总结有考核、评估有奖励。各单位内部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规划推进实施工作及时到位,切实做到决策以规划为依据、工作以规划为指南、考核以规划实施效果为标准,努力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全面实施。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篇4

黑教发函〔2010〕26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有关厅(局)教育局(处),各省属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作为指导未来五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制定目的在于确定2011年至2015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总体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为做好我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教育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确定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等重大部署,以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工作方针,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为工作着力点,以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能力为导向,以推动“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大任务落实为主线,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1—3月)。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对“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课题研究任务。充分做好编制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规划的制定思路、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

第二阶段:规划起草、修改和完善阶段(2010年4—8月)。组织专家起草、修改和完善规划文本,经本地、本单位严格审核,在科学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地、本单位的“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三阶段:规划报审阶段(2010年9—12月)。2010年年底前完成相关规划的衔接及规划文本的论证工作,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批。

三、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

1、加强研究,理清思路。要充分考虑到我省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全省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以及国家和省的院校设置标准及相关要求,科学分析、合理定位,切实组织开展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工作,理清规划编制思路。

2、发扬民主,社会参与。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的编制,集思广益。要积极组织专家队伍,完善咨询方式,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设性意见,把规划的编制过程作为发扬民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

3、突出重点,强化衔接。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主要方向。同时加强规划的纵向与横向衔接,下一级规划要

与上一级规划相衔接,相关的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各项规划之间相互衔接。特别是要注意与国家和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十一五”期间教育规划完成情况相衔接,使各阶段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有机对接,保障连续性。此外,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可行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

4、加强领导,全面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明确一位主管领导专门负责。要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篇5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动海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5月22日,海淀区教育工作会议隆重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全国、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了海淀教育“十一五”时期取得的辉煌成就,并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大政府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力度等方面,研究部署了未来五年海淀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市教委主任姜沛民希望海淀教育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保障平等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习型城区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区域和首都发展、发挥教育引领等五个方面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海淀区“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解读

【发展基础】

教育是海淀区的竞争优势和鲜明特色。“十一五”期间,海淀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为本”的治区方针,优先落实教育规划,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推进教育发展,海淀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了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继续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目前,海淀区主要教育发展指标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75%,全区47%以上的户籍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22万人,约占全市总数的五分之一。区域内共有152所幼儿园、116所小学、77所中学、17所中等职业学校和504

家培训机构,还有盲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和工读学校,一个门类齐全、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全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已经形成。海淀区优质教育资源密集,共有11所市级高中示范校、3所国家及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26所小学素质教育优质校和1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海淀教育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增强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改革创新的发展意识和争创一流的领先意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领先发展、科学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海淀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和谐幸福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保障。

【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 育人为本促进公平

改革创新 提高质量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在全市和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区县,教育整体质量、教学基础设施、师资水平和教师待遇全面实现全国一流,创办国内领先、世界水平的海淀教育。

【亮点举措】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教育资源是促进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宝贵资源,人才优势是海淀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突出优势。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发展任务,海淀

教育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海淀教育科学发展、领先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解决教育各种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1、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优先发展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北部地区规划中也充分体现了教育发展需求。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教育项目优先安排,各项政策优先向教育倾斜。

2、切实保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3、切实保证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根据需要,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共资源的配置,要切实做到向教育倾斜。

■更加注重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推动教育科学发展、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1、采取项目带动的策略,组织实施“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等六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基础教育项目,积极探索深化海淀教育改革的政策措施,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海淀教育在新的起点上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开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探索。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符合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3、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办学方式,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努力改变公办学校办学方式单

一、缺乏办学活力的局面。深入推进名校承办、委托管理、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等工作。

4、对民办教育进行科学规划和宏观统筹。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促进民办中小学办出水平、办有特色,鼓励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加快精品化、集团化发展。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给予相应的教育经费支持。依法完善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督导制度,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变更与退出机制。

5、大力推进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适应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统筹区域国际教育资源,构建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相互衔接、机制灵活的国际教育体系。推进双语教学实验,建成集学前、小学和中学教育为一体的国际学校,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

■更加注重教育民生

1、下大力气解决“入园难”的问题。积极实施《海淀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通过扩大增量、盘活存量、挖掘潜力,在三年内努力解决13700余个学位缺口,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抓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北部建设研发服务区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的契机,抓住城乡结合地区整体改造的机遇,加快提升农村地区教育水平,努力使北部教育质量尽快达到南部平均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资金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配置和教师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在北部地区和城乡结合地区新建一批中小学,引入名校办学,使农村地区成为优质教育资源新的聚集地。调整小学

学区规模和职能,强化学区的统筹协调功能,促进学区内各小学发展相对均衡。完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引导教师在校际间合理流动。建成15所具有比较稳定、独特教育风格和鲜明文化特征,育人效果突出,充满办学活力的高中特色校。

3、关注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开办智障人职高班。

4、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完善符合素质教育培养模式的考试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的课余生活,保障子女的休息时间。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队伍建设力度空前

队伍建设是海淀教育发展之本,实现“三个一流”目标的关键是打造一支全国一流水准的干部教师团队。

1、培养和造就教育专家。实施“成长中的教育家”工程,建设优秀校长梯队。发挥校长培训基地的辐射功能,建立“名校长工作室”,加强对校长专业化发展的指导与服务。推出20名教育教学或办学成绩卓著、社会广泛认可的教育名家。

2、建立延迟名师、名校长退休制度,充分发挥优秀教育人才的辐射带动作用。

3、设立海淀区教育专项奖励资金。采取灵活多样的奖励形式和办法,对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4、完善教师住房保障措施。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和公租房,为无房教师、住房条件差的教师提供租赁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或租房补贴。

■突出海淀教育特色

1、立足海淀教育的资源和人才优势,强调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作为扩大海淀教育领先优势、凸显海淀教育鲜明特色的重要突破口。打造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的绿色成才通道。加强人大附中等4个国家级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实验校和实验基地建设。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9个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平台,促进优秀创新人才的早期成长。

2、健全评价体系。根据现代教育理念,建立健全标准化、系统化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教师专业发展标准、校长任职与绩效评价标准和学校发展评价标准,规范和导向海淀教育科学发展。

3、适应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需求,调整职业教育布局和结构,发展有海淀特色的精品化职业教育。

4、支持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统筹区域高等教育资源探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以社会大课堂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为载体,完善区域教育资源统筹机制,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学生研究型学习、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题前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篇6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结合国际税收发展新趋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以《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为基础,以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制定本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纳税服务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指导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科学开展。

一、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时期,我国纳税服务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纳税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坚持把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作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和纳税服务意识日益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专门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纳税服务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税法宣传不断细化,纳税咨询日益加强,办税服务日趋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切实强化,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十一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的明显进步,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时代发展提出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是纳税服务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新任务;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对运用税收手段支持我国企业参与经济全球性竞争提出了新考验;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对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改善民生提出了新要求。随着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发展,信息技术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得到广泛深入的应用;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纳税服务需求日益拓展;税务干部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纳税服务理念的真正树立需要在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纳税服务工作的对象、手段、主体将呈现新的特点,对税务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纳税服务事业发展新局面提出了新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必须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使“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3.“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税务机关,全面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4.“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服务。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基本的税收法律关系,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纳税服务职责,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满足正当需求。认真倾听纳税人呼声,准确把握纳税人的正当需求,更多地从纳税人角度考虑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及时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坚持公正透明。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公平对待所有纳税人,按照公开为常态和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发布政务信息,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和谐税收环境。

——坚持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建设统一、高效、安全的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网络服务。

——坚持经济效能。科学统筹规划,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服务效益,为纳

税人提供操作简便、程序简化、成本节省的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5.“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

到2015年末,基本形成以理论科学化、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保障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

——纳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税法更加透明,常态化的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逐步形成,正当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

——纳税服务平台规范统一。总局、省局两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建成,热线接通率持续提升,咨询及时回复率力争达到95%以上;网上办税服务厅基本建成,纳税人足不出户可以办理主要涉税事宜。

——国税局地税局合作有效推进。国税局、地税局实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进行税法宣传、联合实施涉税中介监管,积极推进共建办税服务厅、共同办理涉税事项,积极提倡国税局、地税局在适合的行业实现联合评估和稽查、联合推进服务标准一体化建设。

——纳税服务体制机制有效形成。有效发挥纳税服务职能作用的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的制度建设日益完善,支撑纳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资源配置持续优化,促进纳税服务绩效提升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

三、创新理论体系建设,指导纳税服务实践

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理论成果,结合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实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纳税服务理论体系。

6.确立纳税服务理论框架。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以和谐税收理论为核心,以纳税人需求理论和税法遵从理论为支撑的现代纳税服务理论框架。明确纳税服务理论在我国税收管理理论中的定位,为税务部门服务职能的界定、服务方法的选择和服务工作目标的确立提供理论依据。

7.丰富纳税服务理论内涵。深化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重点的和谐税收理论研究,科学定位纳税人需求理论和税法遵从理论的辩证关系。拓展纳税人需求理论,着力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响应机制研究;拓展税法遵从理论,重点加强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方法论研究。

8.推进纳税服务理论实践。以和谐税收理论指导纳税服务工作实践,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强化全员全程纳税服务意识,科学分析我国纳税人需求层次和遵从状况,探索实施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合理调配管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在满足纳税人需求和促进纳税人遵从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工作

按照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完善纳税服务业务规程,强化纳税服务工作行政问责,推动纳税服务制度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制度在内的层次分明、科学严密的纳税服务制度体系。

9.积极推动完善纳税服务相关法律。在税收相关法律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确立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基本原则,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探索建立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推动在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技术及相关制度建设,确定纳税人涉税电子信息的法律效力。

10.科学编制纳税服务业务规程。梳理纳税服务工作流程,确立各个岗位的纳税服务职责和要求,编制岗责明晰、程序规范、操作标准的纳税服务业务规程。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突出纳税人关系管理,将纳税服务业务标准融入税收工作每个环节。

11.完善纳税服务单项工作制度。按照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完善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制度为重点的纳税服务单项制度,健全纳税服务协作机制,全面建立纳税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

12.推行纳税服务行政问责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要求,落实纳税服务职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行政问责制度。

13.推进纳税服务制度创新。建设全国性制度创新交流平台,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定期总结和交流经验。强化纳税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反馈,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制度。

五、加快平台体系建设,拓宽纳税服务渠道

按照标准统一、功能整合、运转协调的要求打造纳税服务平台,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渠道保障。

14.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在内外识别、功能设置、基本设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等方面实现全国统一。加强办税服务厅运行管理,科学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依据办税服务工作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和数量;稳步推进国税局与地税局共享实体办税服务厅、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大厅、互相委托代征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税;积极推行全职能窗口,加快推进预制推送服务和自助办税,逐步扩大同城(域)通办业务范围;逐步把办税服务厅从侧重办税服务转型为集办税服务、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基础管理、权益保护以及征纳沟通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实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场所。

15.建设规范化税务网站群。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网站建设标准,以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以省税务局网站为主体,建设基本功能健全、视觉风格统一的税务网站群。以省税务局网站为依托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宣传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等基本服务功能,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拓展网络发票开具、国税局和地税局业务一网通办等功能。

16.建设专业化纳税服务热线。加快省级集中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推进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建。按照全国统一、两级集中、远程坐席模式,积极推进国家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丰富完善其服务功能,形成总局统筹协调、省局集中受理为主、税收知识库有效支撑的热线咨询工作格局。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短信、面对面咨询服务需求,建立咨询服务需求收集、分析、响应机制。

17.推进品牌化纳税服务建设。推进办税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的资源整合,实现规范统一、运转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形象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的纳税服务品牌形象,打造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品牌,强化纳税服务品牌宣传,发挥纳税服务品牌的外在传导效应和内在激励效应,以良好品牌形象塑造和维护新型税务形象,提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通过信息共享、功能互补等手段在各渠道间进行工作量平衡调控,合理引导纳税人选择最优渠道实现服务需求,努力实现各渠道成本效益最优化。

六、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税法透明度

规范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渠道,注重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税收权利和义务。

18.规范税法宣传内容。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实现税法宣传内容的准确权威、更新及时、口径统一、指向明确。根据纳税人对宣传内容的需求,突出政策解读、热点难点、办税流程、典型案例、纳税人权益等宣传。对重要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实行规范性文件与宣传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

19.优化税法宣传渠道。发挥互联网易于检索、信息量大的优势,加强互联网宣传;发挥手机信息易于传播、受众明确的优势,加强移动通讯宣传;发挥面对面宣传易于沟通、生动直观的特点,加强培训辅导宣传;发挥税收宣传月影响面大、关注度高的优势,加强集中

式宣传;发挥多渠道组合传播效用,加强立体式宣传。

20.注重分类税法宣传。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针对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分别开展税法宣传。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指导编写国民教育纳税宣传辅导教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针对特定纳税人的个性需求,开展税法宣传推送和订制服务。

七、规范纳税咨询,推进专业化咨询服务

通过多种咨询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准确高效的咨询解答,帮助纳税人更准确地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

21.提供多种选择。通过电话、网站、信函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远程咨询选择。通过设置咨询辅导场所,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咨询和集中解答。整合咨询服务资源,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业化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选择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2.完善咨询知识库。按照内容完整、分类科学、权威实用的原则,完善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按照谁发文、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建立知识库分级维护机制。

23.规范咨询运作。完善全国统一的咨询管理办法,建立纳税咨询受理、转办、答复、公开和维护机制。按照定期收集、准确分析、及时反馈的原则,主动推送咨询信息以改进管理措施。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逐步缩短回复时限。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和税收业务专家坐席,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和权威的解答。

八、优化办税服务,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拓展多元办税,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丰富服务内容,帮助纳税人更便捷高效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4.拓展多元办税。健全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短信办税、邮寄办税等多种办税方式。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基础上,不断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加快推进网上办税,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办理主要涉税事宜。制定全国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标准,适时推广标准化的纳税申报软件。全面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积极推进场所出具、邮寄投递、网上开具等多种方式的缴税凭证开具工作。

25.优化办税业务流程。进一步清理办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重复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前移审批事项,逐步从事前审批转为备案并事后核查,合并办理不同税收业务流程中的调查、检查等事项,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办税流程统一。完善办税业务流程内控机制,健全新增办税流程联合发文制度,建立办税业务流程外部监控评议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和控管。推行办税成本测算标准模型(SCM),及时评估办税流程的合理性,为持续优化办税流程提供依据。

26.精简涉税资料。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重复报送的各类资料全面清理并取消,统一涉税表证单书种类和式样。完善纳税人一户式税收档案资料电子化管理,建立纳税人基本信息库,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涉税信息共享。探索研究实行综合纳税申报表。积极推进无纸化办税,在电子资料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27.丰富服务内容。全面落实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根据纳税人的规模、特点及不同需求,完善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措施,积极开展个性化办税服务。

九、强化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通过健全征纳沟通机制、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争议化解机制、完善国际磋商协调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28.健全征纳沟通机制。在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中注意维护纳税人权益,逐步实现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出台前的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制度,注重做好税法执行中的意见反馈评估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税法透明度。

持续推进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推动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牵头、税务机关提供支持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建设,积极响应纳税人集中提出的正当需求。强化需求分析工作,提高需求分析的专业化程度,对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29.强化税收风险防范机制。通过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环节与事项,健全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异议的处理机制。强化对涉税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服务质效监控,主动防范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可能造成的风险,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切实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引导社会对税法的普遍遵从。

30.建立税收争议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投诉和举报的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积极应诉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认真履行法院依法做出的行政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保证纳税人受到的损失依法获得赔偿。

31.完善国际磋商协调机制。按照我国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际税务磋商协调机制,提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跨国税收争议的效率,切实维护和保障我国政府和纳税人的国际税收权益。积极稳妥地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工作,促进跨国投资发展。

十、完善信用管理,引导纳税遵从

通过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提高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的综合效能。

32.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完善纳税信用分类指标体系,优化评定等级标准,细化评定等级类别,建立信用信息库,依托信息技术实现纳税信用的自动生成、客观评价和动态管理。

33.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区分不同信用风险级别,合理调配资源,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健全信用激励措施,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

十一、开展社会协作,拓展纳税服务资源

规范涉税中介服务,加强与社会组织协作,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和社会组织的服务优势与杠杆作用。

34.发挥涉税中介作用。坚持鼓励、引导、培育和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优化涉税中介机构执业环境,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大力发展涉税中介专业服务。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能力;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评估监管,严禁指定或强制税务代理;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推进执业质量评估监控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注册税务师行业联合兼并,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发挥以注册税务师行业为主的涉税中介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5.加强社会组织协作。加强与财政、公安、工商、银行以及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支持纳税服务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志愿者税收知识辅导培训,为志愿者和需求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创造条件。与咨询、科研等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满意度测评、需求调查和纳税服务课题研究等工作。

十二、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增强服务执行能力

依托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科学化的组织机构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3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纳税服务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纳税服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协调解决纳税服务全局性问题,统筹部署纳税服务重大工作,督促检查服务措施执行情

况。

37.完善机构设置。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完善纳税服务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按照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与纳税服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确立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专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

38.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纳税服务教育培训,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着力点,根据各类干部的不同特点、岗位需求实行分级分类培训,突出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咨询人员培训。系统编写纳税服务业务教材,加强纳税服务专业化人才培养,按照提高能力素质、激发活力动力原则,以建立健全总局、省局两级纳税服务专业人才库为依托,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和激励力度,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纳税服务人才队伍,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储备。

39.加强经费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纳税服务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需求变化,适时优化投放结构,在优先保障为大多数纳税人提供普遍服务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满足纳税人迫切需求的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持续保障网上办税服务厅等基础工程建设,大力支持纳税服务工作创新,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十三、加强考评体系建设,促进服务效能提高

通过完善优化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面推进绩效考评,持续改进纳税服务,为税务机关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能提供监督保障。

40.完善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合理、普遍适用的原则,完善税务机关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逐步完善纳税服务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体系,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在税务机关业务考核中的比重。

41.开展绩效考评。按照内外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税务机关服务绩效考核,客观评价内部纳税服务绩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面掌握外部满意度评价;开展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测算,准确评估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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