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2024-05-11

三乱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精选5篇)

三乱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三乱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从6月3日开始,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局法律服务监管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法律服务监管范围

受我局监管的法律服务机构现有三个:**县法律援助中心、陕西省**县公证处、陕西宜禄律师事务所。其中法律援助中心没有收费项目。除此而外,社会上还存在个别公民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二、1-8月份收费情况

1、陕西省**县公证处收费情况

截止8月底,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38件(包含法律援助公证40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68件,民事公证70件,涉及当事人460余人次。公证收费69,900元,减免公证费7600元。收费资金按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无超标准收费情况。

2、陕西宜禄律师事务所收费情况

陕西宜禄律师事务所1-8月份共办理案件13件,共收费22750元;代书150份,其中55份属于法律援助义务代书,其余95份共收费4750元。涉及单位5家,自然人168人。无超标准收费情况。

三、自查自纠情况

县上“三乱”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县法律服务从业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整治。一是进行案件评查。对2018年以来法律服务案卷进行评查,从办案是否符合程序、法律文书是否规范、案件收费是否合理三个方面进行查看,共评查案卷60件。二是进行案件回访。我局联合县法院对2018年以来诉讼案件中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代书和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回访,了解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案件服务中是否有私自收费、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从业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执业等现象。共回访案件当事人16人。通过案件评查和回访,共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收费标准不公开,执行不严格。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将收费标准仅限于在办公场所公开和**公众信息网上公开,没有宣传到位,导致有些群众认识不清,觉得收费过高。

2、无证执业。由于我县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资源稀少,存在部分以个人名义代理诉讼案件,这类人员没有执业资格,甚至私人自开办未经省司法厅注册批准法律服务所。如工商局退休干部王银录长期在社会上从事法律服务,但没有申办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证。

四、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关于收费标准不公开,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我局将在县电视台对《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我县具有法律服务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加深群众对法律服务收费的了解,让群众清楚哪些人都有资格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关于无证执业的问题,我局积极和市司法局联系协调,成立**县“148”法律服务所,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纳入管理;同时,对自愿申请并具有申报资格的公民将统一申办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证,从源头上杜绝无证执业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建立执法监察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治理,对于非法开办的法律服务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无证执业坚决予以制止,确保行业服务规范、有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督查机制。将法律服务监管工作纳入我局督查制度范围,建立由纪检组长陈甲荣为组长、基层股、公证律师股人员参加的法律服务工作督查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三乱”整治效果。

三乱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篇2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阳办发[2015]24 号) 安排部署, 全县利用6 个月时间, 重点对2012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三资专项清理整治清查基本结束的村466 个。为确保自查全面、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史小林担任, 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武小雅担任, 成员由县委办、县委督查室、政府办、政府督查室、农委、财政、审计局、水务局、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 12 月7 日-10 日, 分五组对全县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三资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来说自查细、整改实、收效好,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三资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对照省里要求的八个方面64 项重点, 我县共查出问题七个方面34 项存在问题。

1.1 三资管理机制体制方面

4 个乡镇79 个村重新签订委托代理书, 9 个乡镇155 个村建立健全了三资管理制度155 个村。凤城镇将原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一镇两制三种管理办法”、完善为“先审后记、分类管理”, 同时出台了村级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村级福利发放制度等。蟒河镇在盘龙村、蟒河村开展制度建设试点村, 两村建立健全各项制度40 余项, 收到良好效果等, 下一步将在全镇推开。董封乡出台了《村民投工制度》、《村级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等制度。

1.2 财政专项资金与农民补贴资金方面

纠正违规改变专项资金计划和用途涉及2个乡镇7村, 涉及金额138 626元。返还截留克扣农民补贴资金12 200元, 涉及1个乡镇2个村。清退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私分农民补贴资金16 360元, 涉及4个乡镇4个村。退还存在其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780009元, 涉及2个乡镇3个村。

1.3集体资金方面

清理出借资金60 666元, 涉及2个乡镇11个村。清回收入不入账金额33 530元, 涉及5个乡镇6个村。清退个人占用集体资金金额384 085元, 涉及5个乡镇9个村。处理存在其他违反资金收入、管理、使用规定问题涉及4个乡镇32个村, 涉及金额440 228元。

1.4集体资产方面

清理账有实无资产金额2 824.92 万元, 涉及17个乡镇, 236 个村。处理实有账无资产金额1 749.41万元, 涉及15 个乡镇196 个村。清理违规出借资产金额53 603.5 元, 涉及, 6 个乡镇9 个村。 处理个人占用集体资产金额12.06 万元, 涉及5 个乡镇7 个村。清收欠缴承包费123.82 万元, 涉及8 个乡镇30 村。签订资产发包租赁合同涉及3 个乡镇4 村, 涉及金额148 463 元。合同欠款成因复杂, 各乡镇都已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积极催收。如凤城镇西关村某承包户合同不兑现金额482 万元, 但因承包户承包经营后, 不断扩大投资, 不断增加资产, 后由于村集体将该企业拍卖, 承包户认为自己应该得到相应补偿。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处理其他违规处理、使用、处置资产35 697 元, 涉及2 个乡镇2 个村。

1.5 集体债权债务方面

清理不实债权1 023.58 万元, 涉及4 个乡镇38个村。清理不实债务6 213.81 万元, 涉及6 个乡镇41个村。不实债权债务主要是以前工程没有及时结算或由于村里没有钱结算造成的, 一时无法整改到位。

新增债务涉及9 个乡镇168 个村, 涉及金额159 615 962.2 元。主要是因近年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举债。处理、清理债务入账475.326 万元, 涉及2 个乡镇6个村。退回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奖金2 130元, 涉及1 个乡镇1 个村。

1.6 集体资源方面

违规发包其他资源面积566.67m2, 正在完善相关手续。无合同发包其他资源面积20 667m2, 补签合同2份。清理收回欠交承包其他资源金额40.72万元。

1.7干部“四风”方面

涉及1 个乡镇2 个村 (公款旅游) , 涉及金额41538 元, 所有款项已退回。

1.8 违反集体三资规定处理情况

违规违纪立案数22 件, 涉案金额127.67 万元, 处分人数31 人。违法立案数1 件, 涉及金额39.83 万元, 处理人数2 人。

2清理整治的特点

2.1领导重视

各乡镇在县里召开动员会后, 迅速召开动员会, 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各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时间安排、工作要求, 从组织机构和措施保障上为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专项清理整治中, 主要领导都做到了清查工作亲自部署, 重点问题亲自过问, 案件处理了如指掌。横河镇党委书记亲自动员村级干部, 尽早主动交代问题, 争取宽大处理。凤城镇对整改不到位的村, 镇长亲自督办, 如对上孔村保管不移交无法开展自查, 镇政府下发限时移交通知, 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2.2 工作扎实

从村到乡镇, 从清查到整改, 各村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四议两公开程序完整, 乡镇的自查台账、整改台账齐全, 做到了清查有登记, 上会有记录, 审核有批复, 公示有底稿, 整改有结果。同时, 各乡镇根据自身情况, 积极创新工作方法, 采取“上级点、干部找、群众提”的方式, 对群众反映强烈、上访较多的突出问题, 坚持开门整治, 重点自查;次营镇实行集中封闭自查, 先账内后账外, 先资金再资产;北留、町店、次营等乡镇结合换届审计情况, 积极进行整改;横河镇采取村级统一调阅会计资料、村级自查的办法, 并提出“十查十看”, 为清理工作人员理清头绪。

2.3 程序严格重视民主

各乡镇严格按照“自查、认定、审核、整改”程序进行, 并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董封乡更是全程公开、开门整改, 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 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推选“三资”清理整治工作人员, 组成清查小组集中清查问题, 查出问题通过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认定, 乡镇审核, 限期整改。

3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工作开展中, 虽然我们基本完成了工作任务, 但同时也暴露出我县在“三资”监管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

3.1 债权债务不实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债权债务的实成因复杂, 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如白桑乡债务不入账4 个村, 金额605.93 万元, 均属于村级公共基础设施支出, 由于村经济条件差, 无法给予施工队支付工程款, 致使工程款无法结算, 造成账务无法入账, 无法整改。

3.2 制度执行不到位

如东冶镇磨滩村账款红贪污水利专项资金一案, 暴露出该村村务公开、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小型工程招投标、村务监督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3.3经管队伍力量不足

乡镇经管站在2010 年机构改革时, 职能划入乡镇综合便民中心, 已没有乡镇经管站编制, 全县实际从事经管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35 人, 乡均2 个人, 编制有的在林业站, 有的在综合便民中心。而依托经管站成立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多是临时人员, 工资报酬低, 次营镇会计服务中心的会计每月1300 元的报酬, 根本留不住人。乡镇经管工作繁重, 承担着三资管理、农村审计、农村土地确权、农民负担管理、合作社指导、会计委托代理等多重工作, 小马拉大车现象极其严重, 人员力量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

针对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是继续做好全面深化整改工作。对照三资专项清理整治中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逐项逐条整改落实, 对已整改的要进行“回头看”, 看是否整改彻底, 对未整改的要分析原因,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整改。

(二) 是建立健全制度。我们针对在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查漏补缺,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票据管理制度、村级用工管理制度, 以及村级福利发放制度、报刊征订限额制度、取消村级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 用制度规范行为, 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三) 是狠抓制度落实。采取检查和专项审计等手段加强对四议两公开制度、重大实行流程化管理制度、小规模工程招投标制度、三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各项制度落在实处。

(四) 是加强经管队伍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又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 需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且较为稳定的队伍。建议县里对山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工资人员实行差额补助的办法给予一定工资报酬补贴, 稳定农经队伍。

摘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阳办发[2015]24号) 安排部署, 全县利用6个月时间, 重点对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

三乱自查报告 篇3

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我单位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

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4、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5、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受理委托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收费依据、程序、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收费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我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检验及技术仲裁,接受委托******检验等工作。所收检验费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改价格[20**]***号),严格执行**检验收费标准。

我单位所有检验收费项目均经市物价局核准,其收费许可证号为C1004002***;收费项目:****检验费;有效期限:201*年*月至201*年*月;发证日期:201*年**月**日。

经认真自查,我单位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收费程序等问题。

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篇4

1、完善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承诺制,做到了政务公开、班务公开、党务公开,达到了工作活动公示化,信誉承诺制。

3、广纳群众之谏,接受社会监督。

4、没有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行为。

5、没有不认真上课,完不成任务迫使学生补课的教师。

6、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缺课调课、停课或离开教学岗位的。

7、工作时间没有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8、没有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教师。

9、没有发生因失职、渎职,影响学生安全,损害学生健康的。

10、没有以分班、调座、任用班级干部为名,收受财物的。

11、没有私自通过介绍择校、转学或县外学校推荐生源,从中收受招生单位和当事人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2、没有参与有偿补课,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课及办班,接受各科形式有偿补课的。

13、没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

14、没有侵害学生利益,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15、没有发现其它违反师德行为。

兴华学校中学

教师“三乱”行为自查报告 篇5

近年来,极少数在职教师抵不住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直接或变相搞有偿家教,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进一步端正行风,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特自查如下:

一、从没有举办有偿家教;

二、没有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三、在教师之间未相互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四、没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

五、没有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资料、报刊杂志等。

六、坚决的制止了推销人员进入班级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代发订单;不代分教辅资料;不代收费。

上一篇:除夕给教师的祝福短信下一篇:送给兄弟的高考祝福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