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2024-07-06

乡镇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通用12篇)

乡镇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1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x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6名,其中民政政公益性岗位1名;计划生育公益性岗位1名;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

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乡与各村双重管理制度;

关于广西公益性岗位的调研报告 篇2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状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03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03—2011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11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11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据调研统计,2003年至2011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03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11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从调查情况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补贴标准高和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城市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更大,如南宁市、柳州市等,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市近两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支出的比重均有所增加。

3.拨付流程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間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

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專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xx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通过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中心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紫阳县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 篇5

根据安人社办发[2012]5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就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1、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自2006年起实施,当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5个,其中:城市社区类岗位23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66%,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12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34%。2007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2008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62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200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 的%。2010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2011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2006年,全县享受公益性岗位

乡镇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6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和“4050”人员出现了就业困难的局面,而这些就业困难人群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再就业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如何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不仅仅是政府应该思考的,同时也是各社区应该思考的。

关键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存在问题;治理对策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在解决下岗工人和“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相关的规定以及标准,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上显得杂乱,而这对于公益性岗位作用的有效发挥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在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出现了一定的随意性,而这不仅仅是对于资金的一种浪费,同时也未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所以,对于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有效的管理迫在眉睫。

1、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中的问题

1.1管理系统的不完善,造成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随意性

在社区的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中,没有形成一定规定制度,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这些岗位的开发是不是必要的,是不是能够解决下岗工人和“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的,而管理上的缺失,造成的就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人们的需求是不相匹配的。同时在监管上的缺失,对于公益性岗位开发之后的信息的反馈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整理,就不能够确定公益性岗位是否真正的起到了作用。

1.2信息收集的不完善,造成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阻碍

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我们都需要进行信息的收集。首先在开发公益性岗位之前,我们要了解受益人群的状况,是否适合这些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后,这些工人是否进行积极的工作,是否适应这些工作。最后进行信息反馈,为下一次的岗位的开发提供经验的准备。而任何一个环节信息收集的不完善,都将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带来阻碍。

2、加强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措施

2.1提高对于公益性岗位的认识

对于公益性岗位来说,是为了实现“4050”人员的再就业比较困难的人员,进行近距离的就业的,而社区对于他们来说,便是起到直接影响的组织。换一句话说,社区对于这些再就业困难户是相当了解的,能够为他们提供最为直接有效的帮助的。所以说,社区组织应该重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只有在思想上对于公益性岗位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才有可能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效的开展。

2.2做好相关的信息的收集

根据该地区具体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的规定,进行有效的调研活动,收集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的具体信息,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同时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做好就业服务,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确保这些再就业的工作人员的有效的工作,从而避免出现好坏不分的局面。而对于未能够进行再就业的人员,根据他们自身的能力进行就业信息的传递,帮助他们进行就业的咨询,为其再就业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

2.3加强社区组织的队伍建设

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我们都是要依靠人的力量。需要人进行方案的构思,需要人进行方案的实施,而这些都在告诉我们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根据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中的具体的工作的职责,进行人员的有效的选拨,有奖有惩,明确考核机制。或者是对于在岗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中的工作的有效的开展。同时加强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而这是确保公益性岗位中公平、公正的有力的思想保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保证为人民服务的质量。

2.4多渠道的开发公益性岗位

在社区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进行岗位的开发,能够为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进行高质量的就业服务,这对于社区的工作来说,便提供了一定的挑战。所以说社区工作者要积极进行市场的调研,对于失业人员进行高质量的培训,同时和相关用人单位取得一定的联系,一边不断提高再就业人员的数量。同时对于再就业人员我们做好规划,把工作分配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让他们积极落实。这样有压力的工作,才能够让他们积极的开拓公益性岗位,对于市场所需要的人员以及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调研,为更多的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带来再就业的机会。

2.5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的监督,实现内部监督的精细化

毕竟,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服务于人民的,社区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让全社区的民众参与到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中来。而对于社区的内部,要实现监督的精细化管理。成立专业的监督小组,注重社区内部各部门的专业素养,以及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整体从业人员思想素质。同时各部门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的局面。再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种类的不同,选择专业的人员进行一定的审查工作,确保监督落到实处,不再是形同虚设,各个环节脱节。

3、总结

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不仅仅是考验社区服务的一个综合能力,同时也是进行社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虽然说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能够更好的满足再就业困难户和“4050”人员的要求,但是社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所以说,需要的不仅仅是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中人们的支持,同时还需要人们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将各方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为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出力。(作者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参考文献:

乡镇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7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制根据有关政策狠抓落实,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

1、环卫处278人

2、家政公司143人

3、敬老院17人

4、小区保洁39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

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关于公益性岗位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篇8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8〕61号)、《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地劳社字〔2009〕76号)精神和洛浦县《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排与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认定、管理工作,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洛浦县残联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 安置了一批特殊就业困难对象,帮助他们实现了再就业,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

一、残联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既能缓解就业压力,扶弱济贫,又能为社会大众带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可谓一举多得。自公益性开展至今残联共申请公益性岗位指标12个。其中:男4名、女8名。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残联2008年至今先后挖掘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个。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各乡镇与本单位,为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还先后安置了2名残疾人员到力所能及的岗位做一些有益的工作。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单位领导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洛浦县建设添彩助力,残疾人生活环境也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金凤区的实际,制定了《金凤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严格用人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三)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

(四)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三、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情况

1、残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为聘请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岗位补贴;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续签劳动合同。

2、及时上报了合同期满、年终考核情况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

3、每月按时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时发放岗位补贴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随意减扣、随意调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等现象。

4、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室与办公设施;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室与办公设施。同时,对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并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奖惩办法。

5、每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严格按照审批管理办法,未发生瞒报、漏报、虚报、冒领及骗取社保补贴的现象。

6、针对资源放弃本职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经党支部研究,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空缺的岗位以书面形式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录。

7、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管

理,也未发生人岗分离、人岗不匹配、随意调换(调离)岗位的现象。

四、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府实施公益性岗位是惠民政策,也是针对就业压力的影响,设置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有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素质较低、自由散漫;有时不及时落实工作,工作积极性比较差,也无法辞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旦辞退,就会出现上访问题。

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残联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我们将不断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服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残疾人联合会

乡镇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9

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以来,我校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本学期,我校认真按照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等方面,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尽早落实、严格要求,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得到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条件。

我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条件符合要求,人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

我校在出勤和纪律方面,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其余教职工一样,必须遵循学校各项出勤和纪律方面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都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工作,无异常情况。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

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无虚报岗位、冒名顶岗和冒名领资金现象。

四、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我校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水平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现象,为上岗人员按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我替换现象。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我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无违规现象。

六、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

我校无空岗情况。

乡镇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10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队伍组建与管理的要求,XX村新开发了教育员、电管员、草管员、卫生员、路管员、水管员、林管员等八个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八大员”)。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下,村“两委”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积极作用,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坚持原则,择优录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的通知精神,村两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一是组建了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方面人员组成,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二是贯彻执行上级精神。对县上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研读,读懂吃透县上文件精神,力争做到执行不变调、落实不走样。三是迅速召集召开了村干部会议,会议决定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原则,即:政治过硬、年轻化、积极肯干、服从安排、保证有一名以上女性、照顾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志愿、择优录用。四是开展宣传。会后干部们分头在全村广大村民中积极进行了宣传动员,鼓励愿意为群众服务、符合条件的村民加入到为群众服务的行列中来。五是选择录用。通过自愿报名、民意测评、组织演讲等情况,村支两委根据上级要求、群众意愿讨论决定了八名公益性岗位人选。如XX年纪36岁,会电工技术,是村里义务的电工,本次群众一致同意他当选为电管员;夺木周利用放牧、挖

虫草的时期,常年义务看管村里的树木,他自愿报名,群众都同意他做林管员,村委会也考虑到他家里经济困难、没有其他技术、就业困难、年轻肯干、平时服从组织安排的实际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致同意他作林管员。根据选聘原则、个人素质、群众意愿、平时表现等因素,村两委共选聘了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分别是:电管员—XX,环保员—XXXX XXX。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根据其他地方的经验,制定了《XX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了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拔、职责、任务、权利、义务、考核、奖惩、辞退、聘用等事项,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八个岗位人员的实际情况,XX村及时将八名人员送到吾依乡集中进行培训,培训期间请到了县乡的一些专家、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辅导,提高了岗位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为了加强绩效建设,严格管理岗位人员,XX村与公益性人员签订了《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三个月一签,下一次续签合同必须要根据上一次合同期间的表现由村两委授权续签。通过短期合同的签订,从制度上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服从安排、勤奋工作。

四是明确经济待遇。按照上级要求,XX村没有克扣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确其人员工资为600元/月,采取现金发放的形式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里。今年上半年的工资已完全兑现到他们手里,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实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办法规定,XXX村试行“封顶不保底、按月考核、年终不考核”的绩效考核模式。同时组成了由村民代表、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岗位人员试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按照考核规定,对于三个月考核合格的,村民满意的,实行续聘;对于考核期内不合格的、工作不尽责的、长期不在岗的、村民不满意的,将酌情扣发岗位工资,并提交村民大会讨论是否拒签下期聘用合同。

三、立足岗位,发挥作用

在XXX村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管理下,公益性岗位人员尽职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一是村内环境不断改善。村环保员坚持每天早晚清扫垃圾,并不定期捡拾焚烧白色垃圾、铲除牛粪,村内环境卫生大大改变。林管员坚持巡视山林,杜绝乱砍滥伐,森林、草地得到保护,村内恢复了往日“四季有花、四季有彩、蓝天白云、绿水环绕”的美丽景象。二是社会事业有人抓有人管。电管员及时检修线路、帮助群众接线安灯、教育员动员学生入学、交通员维护村道、水管员维护人畜饮水管道畅通,为村民带来了便利。三是社会秩序规范有序。村里建立了值班制度,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均积极参与值班巡逻,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头牛盗马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由于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提请县级相关部门定期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与时俱

进适应群众的新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激励。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月工资XX元,鉴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在不断增长,建议全县每年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调增工资,并表彰奖励优秀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三、建设要求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四、建设资金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五、公墓管理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六、考核奖惩

公益性岗位申请 篇12

尊敬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本人XXX,女,岁,汉

族,家住,200 年毕业于,专业,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无正式工作和收入。本人通过相关信息了解了仁怀市招聘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并认真阅读了《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前期向贵局递交了申请,并提供了相关档案资料,填写了登记表格,经中街办审核,本人符合仁怀市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并联系了仁怀市安监局作为公益性岗位的接收单位,同时又经贵局就业办审核通过。现特向贵局再次递交申请,请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并将同意本人签订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合同。本人承诺,获得此工作机会后,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遵守《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在公益性岗位期满待续签而暂无公益性岗位名额的情况下,由接收单位仁怀市安监局决定是否留用和以其他途径安排工作,不给仁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不合理要求。

望领导批准同意为谢。

此致!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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