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阜新市第七届全运会篮球街舞竞赛规

2024-06-25

2009年阜新市第七届全运会篮球街舞竞赛规

2009年阜新市第七届全运会篮球街舞竞赛规 篇1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9月20日在市篮球学校举行

二、承办单位:

阜新市体育局、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

三、参加单位:

各县区大中专、职校、中小学

四、竞赛项目:

集体篮球操、篮球健身街舞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集体篮球操5至10人,篮球健身街舞5至10人。运动员性别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的本县区在籍在校学生。

六、竞赛办法

(一)每队可自行选择音乐,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抽签决定各队出场顺序。

(二)按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如果出现分数相同,则通过一轮加赛确定最后名次。

(三)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

1.动作符合篮球运动基本要求。

2.动作整齐、精确,内容编排新颖,整体难度较大。

3.节奏感强、动作与音乐相吻合。

4.外形富有激情,富有舞蹈感觉。

七、奖励办法:

(一)按参赛队报名情况进行奖励,发奖状或证书。

(二)评选创意奖1名,颁发奖状、证书。

八、其它:

(一)各县区于8月15日前将报名单报到市篮球学校训练科,联系人:刘忠宇联系电话:2262155

(二)召开领队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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