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大学生兼职问题

2024-08-04

论当代大学生兼职问题(精选8篇)

论当代大学生兼职问题 篇1

【摘要】时代的潮流冲击着一切,昔日宁静的大学校园也不例外。学子们不再重复从寝室到教室到食堂的三点一线,不再满足于学习书本的单调生活。随着大学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兼职,已成为许多大学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院校均涌现出数目不等的“校园打工族”。他们除完成繁重的学习任务之外,还在校外兼职打工。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些充满文雅气息的学生提前走向社会呢?又是什么原因让大学生充当廉价的劳动力呢?大学生兼职到底又有哪些利弊呢?大学生又该何去何从?

关键词:大学生 兼职 态度 目的 问题 收获

从高中进入大学,不仅是我们人生的一个新起点、新转折,也表示我们成熟了,与真正的社会又走近了一步。然而进入大学我们才发现踏入社会需要能力,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立足之地。所以,有些人选择了兼职这个途径。在他们看来,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能开阔视野,积累些社会经验,而且还能勤工助学,赚些钱补贴家用,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是他们却没有发现兼职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和对他们自身和他们的学业都来的巨大的影响。为此,我们小组就从多角度分析大学生兼职带来的利弊,为大学生职业生涯做一个积极地引导。所以我们就针对“大学生为什么做兼职,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做一个简单的了解。

一、大学生兼职的目的1、挣钱、勤工助学。“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这一观念可以说是深得当代大学生们追求实际的心理。尤其是来自贫困家庭的学子们不愿把学习费用和日常消费这笔巨大的开支让父母全部承担,于是,选择兼职就成为大学生们解决庞大开支的一个重要途径。

2、锻炼自我、积累社会经验。当前,大学生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便是就业。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选择。为此,大学生们将锻炼自己的空间不仅仅局限在校园内,还积极投身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去,积累更多的经验。

3、实现自我价值。在大学,并不是每一位大学生都能拥有中学尖子生时代的“荣耀”与“辉煌”,自我价值的失落是普遍存在于大学生中的一种彷徨而苦闷的心中。为此,一部分大学生另辟蹊径,选择了兼职道路,企图在这一领域中重新寻回那份“自我感觉”。同时还可以广交朋友,拓宽交际面。

4、丰富大学生活。有的同学只是很好奇或者无聊,见别的同学做兼职做得很“红火”,自己也要试一下,寻找刺激的感觉。我们不妨把这一类人归为“追波逐流”者。

二、大学生兼职所带来的弊端。

虽然理想很丰满,但事实往往却很骨感。我们要根据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唯物主义,坚持两分法,两点论,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兼职虽然带来了大量的好处,但是不可避免的是,他也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与苦恼。

在被调查学生中,在“兼职与上课时间冲突,如何处理”这道题上,2% 的同学选择逃课去兼职,35%的同学则选择请假去兼职,63%的同学选择了放弃兼职。虽然极少数同学会逃课去兼职,但为了兼职而选择不上课的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的。甚至少部分大学生出现由于兼职大量消耗学习时间,致使学习不扎实、下滑、挂科。不仅如此,据调查,大学生兼职的范围很窄,一般都是基层员工,例如服务生、车间员工等。而且目前大学生正处在人格塑造的黄金阶段,出去兼职对社会的黑暗面的了解就会很偏激容易造成逆反的社会心理问题。对此,我们不禁产生疑惑,兼职对于大学生到底是好是坏?那我们又与普通的农民工有何区别?我们十几年学习的意义又在何处?所以我们一致认为当代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1、兼职与学业发生冲突,做兼职,大学生的体力消耗较大,投入相当多的时间,上课打瞌睡,无精打采。甚至有的人逃课做兼职,实践经验有了,可是课堂点名却找不到人。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而且大学生打工往往会被社会雇佣者压榨,因为不是正式工作,而是临时打工,地位自然低下。想来辛苦成了大学生却要为别人打工,确实很辛酸。。学生在校期间只有短短3,4年,应该尽可能学习充实自己而不应该等到了社会再寻机会学习。就是说,在什么时间段做什么事情。

2、兼职的学生时间不够用,还要额外注意健康问题,兼职的确带来一定好处,诸如收入、经验等,但消耗的时间、精力成本得不偿失。

还有就是和同学交流时间少了,影响友谊提早变得世故了,少了学生应有的纯真和书生气。

3、有些兼职存在危险性,比如陪聊,陪酒等。而且许多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阅历,警惕性不高,在兼职广告满天飞的情况下,看到条件优厚的兼职广告就往里钻,而不了解具体的工作情况。别有用心者也正是利用了大学生们急于实践的心里,给出相当有厚的条件吸引大学生“上钩”。例如一些大学生兼职联盟机构,他就是相当于中介公司,收取你一定费用才介绍兼职信息给你。还有一部分大学生认为兼职只是一个短期工作,没有必要签协议,因此只是与对方达成“口头协定”之后就开始“埋头苦干”,却不想如果对方不认账了,自己就成了“廉价劳工”、“免费劳力”。

4、有的大学生在赚了钱之后,生活上过多的讲究物质化,搞攀比,更严重者甚至会就此堕落下去,学业上不思进取,将自己最宝贵的时光白白浪费掉。这不仅危害自己,更是危害了他人。所以大学生如何学会理财也是重中之重。

三、大学生该如何对待兼职问题

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统一观点及量变质变的互变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全面地看待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事物根据需要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对待兼职问题,我们同样也要全面正确地对待,既要看到他的好的一面,也要看到他的坏的一面。

1、要从根本上看待兼职问题。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学习与兼职的主次问题,即学习室我们目前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兼职只是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不能因为赚钱或者学业枯燥而主次不分。因此要处理好兼职与学习之间的关系,要以学习为重,兼职应该在不阻碍学习的基础上进行。

2、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听取父母老师的意见,从而做出恰当的选择。可以通过参加校社联、社团、学校组织的社会调查、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等一系列学校活动来达到锻炼自己的目的,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兼职丰富自我、积累社会经验。

3、通过正确的方法选择恰当、合适的兼职。具体方法有一下几种:

(1)通过一些媒介机构。如:报纸、中介、各式传单、海报等。这是大学生很喜欢的一种形式,它既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又能保证求职率。但又存在着一定的宣传性,现实与宣传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使大学生在心理上产生一种落差。

(2)通过兼职网站。这也是大学生通常使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非常方便。大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到各种符合自己意愿的信息,而且大学生们也可以将自己的详细情况及择业要求写清楚。更有利的是,大学生们可以和“老板”直接对话,增加彼此之间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3)通过制作自己的个人网页。制作自己的网页是当代大学生很喜欢,也很时髦的事。这也引起一些供职方的注意,他们会根据网页内容及水平选择人才。用他们的话说是“通过个人网页既能知道该学生的知识结构水平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他们的性格和修养”。

(4)学生自己到公共场合求职。大学生之所以选择此方法原因有二:

①、这样可以节省一些钱。因为通过媒介都要花费一些手续费。就拿找家教来说,找一份家教(一条信息)一般的信息费是20元,即使在假期也要花上10元,可见并不很经济。

②、自己寻找可以锻炼一下胆量又可以提高一下交际能力,把自己推销出去,让对方接受自己。

4、要拥有自我判断能力,区分兼职的好坏,是否对自己成长不利。所以我不妨看一下大学生到底偏向哪些兼职?

(1)家教。家教是大学生选择兼职的首选。为什么大学生这么青睐家教呢?据调查知,家教是一份很安稳和安全的工作。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和时间,学生不会很奔波,所打交道的人也只是学生和学生家长,所以不必担心因阅历少而上当受骗。

(2)推销、市场调查职业也日益被大学生所接受。大学生都认为这是一份很具挑战性的职业。他们推销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大学生使用的东西。如: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电话卡等。

(3)网管、网页设计者。这些都是网络精通者或想在这方面有所发展者的首选对象。这一职业需要知识很强,但是工作环境很舒适。多是自己的家或是公司的个人工作间。

(4)钟点工。这是一份时间很灵活的工作。工作时间和是否要工作都由自己来决定。大学生往往选择西餐厅做钟点工。可能那里更具时代信息,更符合大学生的品位。

(5)清洁工。这是一份很需要体力的职业。但往往不会受到雇佣者的指责。

(6)模特、影视、商务礼仪。这是一份对求职大学生要求很严的职业。既要符合身高要求又要有这方的专业训练。所以这只是一部分大学生选择的对象。

5、转变观念,尽量避免不健康的兼职,如“陪”类兼职。

在调查过程中最令我们吃惊,也是我们很不愿看见,不愿相信和接受的是,一些大学生竟把三陪行业作为自己的兼职。多年来,我们只见到“陪”类工作在社会上流传,但它跟大学生联系在一起似乎还是头一遭。大学生兼职并不稀罕,但“陪”类兼职如此堂而皇之地走进大学校园也是首次见到。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陪”类兼职热,有人说它是一种时髦的“另类兼职”,也有人说这是有损大学生体面的打工,也有人主张高校出台规章严厉禁止。那么,“陪”类兼职的实情如何?究竟有何利弊?大学生又为何干起了这种职业?

(1)“陪”类兼职花样多多

虽说“陪”类兼职刚刚“登陆”校园,但其花样之多却令人咋舌,看起来也十分 诱人。如武汉某大学一则广告:某公司老板欲聘一个文学系女生陪聊,待遇比家教高两倍。又如某师范大学一则广告称:某男士急聘一个会游泳的大学生陪伴,待遇包你满意。再如贴在某财经大学校门口的一则广告说:现需一个围棋高手陪练,包吃住,每月千元。某急聘一个女生陪跳月薪1200元。此外,还有广告聘大学生陪唱歌、陪旅游、陪看电影、陪说、陪玩等等,名目繁多,花样各异,简直让人眼花燎乱。

(2)“陪”类兼职实情如何

根据张贴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我们很容易地找到一家中介所。他们老实话实说道,有资

格享受“陪”类服务的自然是一些老板或大款;前些年,他们找社会上那些没多少文化的人陪,现在他们要找大学生。其实,他们挺羡慕大学生的,看中了大学生的文化内涵和浪漫而又开朗的性格。“陪”类兼职招聘的主要对象是在校女大学生,她们需要性格开朗,大胆,有个性,口才好,还要有一技之长。当然,只要被相中,工作都是“玩类”性质的,很轻松,但待遇都十分诱人。女生做“陪”类兼职有没有安全保证呢?这个要靠大学生自己去把握,我这儿只收中介费,那些事我可管不了。“"那么,究竟要不要男生呢?”老板说?quot;大多数客户都明确指明要女大学生陪伴,所以现在只招女生;但偶尔也会碰到少数客户要男生陪的,所以有突出特长的男生也可以考虑。"

四、高校应该积极管理、引导大学生走上正确的道路

通过以上大学生在兼职当中所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大学生普遍缺少长辈的引导。所以大学高校的管理和引导已经迫在眉睫。因此高校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高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兼职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勤工助学中心等完善服务,拓宽兼职的渠道,引导大学生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和一种正确的方法兼职,使大学生处理好兼职和学习的关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做好兼职工作。

2、高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荣辱、道德观念。避免其走上黑暗的道路。

3、学校应该对在校大学生的兼职予以支持,通过勤工助学中心等机构来帮助兼职的学生寻找兼职和帮助他们在兼职过程中遭遇的欺诈和拖欠工资报酬等情况时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论当代大学生兼职问题 篇2

(Employment Guidance Center,Jiangxi Bulesky University,Nanchang,Jiangxi 330098)

0前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伴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持续转变,我国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体制也经历了相应的变革。我国自1998年以来实行高校扩招,逐年增加高校招生人数,随之而来的是毕业生规模的不断壮大:2010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31万。高校招生、毕业人数逐年递增,而与此同时大学生的就业率却在不断下降。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走出校门,从事兼职活动,而与此同时,从中反映出的种种现象及问题也成为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

1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我国的专家学者从上世纪90年代初便对大学生兼职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如李学谦的《大学生缘何打工》(瞭望,1992)和中国纺织大学张徐顺的《社会要更多地关注大学生打工热》(探索与争鸣,1995)两篇文章,分析了大学生兼职的原因:迫切希望提前参与社会,希望获得人格上的独立等,呼吁学校及社会应对此积极引导和加强管理。

随着高校的扩招和就业率日益下降,在校外兼职的大学生数量突飞猛进,而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令人深思的问题,如大学生如何平衡学习与兼职的时间,如何在兼职活动中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兼职过程中遇到的侵权问题如何解决,以及如何保护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等等。为此,许多专家和学者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这类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类。

(1)以实证调查报告的形式反映问题。如刘正发、何继秀的《当下我国大学生打工现象研究》,作者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调查,调查表明:大学生打工群体已经从以往只局限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展到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且大学生打工的目的和原因都是正面的、积极的。文章分析了大学生打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大学生打工遭遇权益受损的原因。在经素、吴亚子等的《大学生兼职情况调查报告:以南京地区高校为例》一文中,通过采取问卷法和各案访谈法收集资料,发现大学生兼职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而是希望能尽早地了解、探究社会。在校大学生兼职是他们身心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应该引起学校和社会的重视。

(2)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大学生兼职问题。如何珊珊的《关于我国在校大学生兼职动机的思考》,作者分别从心理学及社会学的角度对大学生兼职的动机进行了分析,认为适当地参加兼职等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大学生个人发展而言是必要且有利的。又如贺祖斌、杨红秀的《大学生兼职功能的社会学分析》一文中,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大学生兼职现象进行探讨,认为大学生兼职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对社会成员和系统的生存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向功能,如增加了社会隐患和就业压力、加大了学校的管理难度。

(3)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大学生兼职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松涛的《大学生打工谨防上当受骗》和胡志鑫的《大学生打工过程中的维权问题》,两篇文章都用写实的手法叙述了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故事。唐斯羽在其《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现象及其成因调查报告:兼谈大学生兼职权益的保障措施》一文中分析了大学生兼职遭遇权益侵害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郭杪的《关于大学生兼职中维护自身权益的探讨》一文中,提出从政府完善法制体系、学校作为大学生兼职输出的“绿色”通道及兼职大(下转第252页)(上接第214页)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等三个方面维护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的权益。

2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左右就对大学生的兼职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浏览ERIC(Education Resources Information Center)网络数字图书馆网站,作者搜集到数十篇国外学者对于大学生兼职问题的调查和探究。如Counts Perry的Pay Policies of Student Workers一文中,通过对美国南部9个州的大学生兼职情况的调查,提出了大学生的工资率(即工资标准)的区分方法。又如Biddle Nicholas在其文章The Labour Market Status of Australian Students:Who Is Unemployed,Who Is Working and for How Many Hours?具体中分析了澳大利亚在校大学生兼职的原因,认为大学生兼职的动机、兼职时间长短都与其家庭背景有密切关系。相关专家建议,学校应当帮助需要parttime job(兼职)的学生寻找有助于其进行职业规划的工作,提高他们管理时间的能力,以便兼职学生能在学习与工作中达到平衡。

摘要:伴随着我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我国在校大学生人数规模急剧扩大,就业的压力也随之而来,大学生兼职人数也在上升中。大学生兼职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然而从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也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关注。本文主要对我国学者研究大学生兼职问题的状况进行了综述,内容涉及大学生兼职的种类、动机、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方面的研究。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研究综述

参考文献

[1]黄希庭.当代中国青年价值观与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2]韩光耀.中国大学生非常兼职纪实[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5.

[3]经素,吴亚子,赵燕.大学生兼职情况调查报告:以南京地区高校为例[J].青年研究,2005(10).

[4]刘正发,何继秀.当下我国大学生打工现象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7).

论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问题 篇3

【关键词】大学生 思想道德素质

一、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现状

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主要可以分为政治思想的素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素质,还有道德法制觀念方面的素质。从主流上来看,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还是健康的,与过去相比,当代大学生的危机感和使命感也明显增强。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整体的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而出现了新的特点和问题。

在政治思想素质方面,当代大学生的政治自觉意识与过去相比普遍提高,并拥有更多的政治热情,同时他们也有着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民族自豪感以及爱国主义精神,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尽管当代大学生有着值得肯定的正义感和一定的明辨是非的能力,但他们作为尚未踏入社会的学生群体难免缺乏社会经验,从而导致他们在认知上存在肤浅和片面的问题,想法和观念也过于理想化而脱离现实。

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三观方面,当代大学生无疑有着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多样的三观认识。然而受到目前社会上功利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功利化趋势,在高考选择专业的问题面前,绝大部分学生都是以就业前景和毕业后的薪资待遇为首要考虑因素。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拜金主义、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这些都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在道德法制观念方面,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意识普遍扩大,其道德自主性与以往相比也得到了广泛的提高。随着全球化的深化,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和与外界交流的增多,年轻一代的大学生拥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和面对新事物、新观念,因此他们也有着更强的接受能力和学习能力。例如对于日本全民环保意识的认识,使得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心得到了大幅普遍的提高,同时也更加注重对个人隐私和人权的尊重。但与此同时,当代大学生在道德自律性方面依然有所欠缺,因为他们的道德责任意识仍旧较为薄弱。这就导致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难以自律,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而被所处的不良环境所影响并同化。

二、影响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因素

(一)社会及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

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普及,使得当代大学生的进取意识和竞争意识得到提高的同时,也使得大学生的价值观更加务实和功利。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环境和国际环境均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社会环境已经从以往单一的模式和主流意识形态逐步发展成为更加多样化的模式和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状况。这种变化一方面为当代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前途和机遇,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很多不良的诱惑。贪污腐败、色情暴力等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对当代大学生群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让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扭曲和倾斜,荣辱观发生倒置,对于某些不良习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很多不良的影响因素,而大学生群体并不能很好的分辨取舍,这使得他们感到迷茫、彷徨,甚至学习效仿,从而影响了大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高校及家庭的教育有所欠缺

大学生作为学生群体中的一部分,其主要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就是学校,因此学校应全面做好教育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校环境和校园风气。同时要合理正确地引导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让学生形成并保有健全的人格,提高他们的道德选择和是非甄别能力,并将这两者规范和协调起来。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不完善和缺失,会使得学生在道德法制和三观上容易被校园的不良风气和外界社会的不良因素所影响和偏离。另一方面,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也是学生除了学校之外生活的主要场所。家庭的教育也是每一个人从出生就受到的最基础的教育。因此,家长的教育失职和过分溺爱也助长了学生自私自利、不为他人考虑的心态。

(三)大学生自身能力和素质的因素

在同样的校园环境中,不同的学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不良因素影响;在同样的家庭教育下,兄弟姐妹之间也各有差异,这些都说明学生自身之间也存在着个体差异,每个人面对相同影响的时候会有着不同的反应。在目前日趋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和意识形态中,大学生和大学生之间也做出了各自不同的选择和价值取向。而心里较不成熟的学生则更容易迷失在看似自由而多样的选择之中,从而使得他们的思想和观念偏离和扭曲。

三、总结

思想道德素质主宰着每一个个体的一切活动,影响并决定了一个人的行动目的和方向,它的形成离不开个体自身对外界的认知和经历过的社会实践。大学生作为社会新技术和新思想的前沿群体,更是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是未来推进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这个特殊群体还未完全走进社会,因此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更需要得到重视和关注。

【参考文献】

[1]王绍玉.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J].中国青年研究,2002,(5).

论当代大学生兼职问题 篇4

进措施

摘要:当前我国大学生在学习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学习目标不清楚,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效率比较低等情况,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质量,所以笔者结合当前大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改变教学方法,进行科学的课程安排以及设定科学的考核方法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学习问题;改进措施

当前,本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大学校园不断的扩招。一个全新的学习时代已经到来。可是在这种环境下,大学生的学习中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

一、大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目标不清楚

大学生的学习目标并不是十分清楚,无论是普通高校还是重点高校,这都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大学生在不如到大学校园之前的学习都是老师进行引导,在老师的引导下,学生应该学什么,不应该学什么,老师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学生本着考大学的目标努力学习,不断奋斗。可是步入到大学校园以后,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学习,没有老师以及父母的科学指导,就失去了清楚的学习目标。一些学生对闲暇时间不知道怎样利用。还有一些学生在选择学习内容的时候一点主见都没有,本着别人报什么,我就报什么,别人考什么我就考什么的思想进行学习。在这种缺乏独立思考的情况下,大学生盲目的跟风学习,失去了自己的学习目标;一些学生的学习十分的被动,在完成老师安排的学习任务以后就不知做什么,开始玩网络游戏,看视频等等;还有一些学生并没有结合自身的情况确定学习目标,盲目的制定不合理的学习目标,让学习失去了方向。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 当前很多大学生中,许多人对自己学习的原因并没有准确的认知。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缺乏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例如,课堂上老师点名就去,不点名就不去。课下闲余时间听歌、玩游戏、看视频等;在学习的时候并不没有主动的消化内容,把希望放在考前划重点、考试作弊等上面。与此同时,对实践课程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重视,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思想就好像高中生一般,过分看重考试的成绩,对自己的能力并不注重。对选修课以及必修课的态度完全不一样,对于必修课比较重视,而对于选修课则十分轻视。

(三)学习方法不合理,学习效率低

初中以及高中时期学生都是老师手把手的教授课程内容,指导学生该学什么,怎么去学习。初中生以及高中生主要是被动的接受知识内容,并且进行运用。步入到大学校园以后,学生失去了老师的指导与监督,更需要的是一种自主学习的精神。一些学生一时之间没有办法适应。大学中十分普遍的学习方法就是上课记笔记,考前死记硬背,临阵磨枪。这种方法对积累知识,培养自身的专业能力并不能够起到提升的作用。实际上,大学的学习更加看重的是独立思考以及善于思考的精神思想。在当前的高等大学教育中,很多学生只是学习,而不进行深入的思考,造成学习效率比较低。孔子有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就表明学习思考的重要性,假如没有了独立的思考,学习就失去了真正的价值,要学习到深层次的内容就需要学会独立思考,培养自身独立思考的能力。可是,还有许多学生缺乏主动思考的能力,仍然只是被动的接受知识。当前大学生在写论文,做课题分析的时候,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挖掘,仅仅是在浅层面中进行论文的分析。

二、改进大学生学习问题的主要措施

针对当前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降低问题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提高中国大学生的质量以及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一)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的一言堂的教学方法并不适合大学课堂。这种教学方法不能够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这就必然会阻碍学生的全面发展。老师在课堂中,要多进行启发性的教学,多多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给学生创造更多独立发展的机会。老师能够将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发展走向及时的教授给学生,让学生对自己所学专业的最新知识有充分的的了解,激起学生学习本专业的兴趣爱好,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课程:改进课程内容与安排

一方面,专业与课程的安排要符合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应该更加看重学生自身的发展水平。所以,大学校园的课程安排应该保持自身的传统基础上,多分析与设置应用型比较高的综合性课程内容,创建多样化的课程模式形成全新的大学课程内容结构。与此同时,学校能够设置多样化的专业选修课程,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三)考评:革新现存考核手段

当前我国的考试仍然比较看重学生理论知识的获取总量,并不关注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还有知识的扩展能力的提升。大学课程的考核手段并不能够单纯地停留在考试成绩的模式中,过分的看中学生对书本的记忆。学校嫩巩固采用相应的对策改变学校的考核手段,结合访谈法、闭卷考试法、问卷调查法等,增加对学生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考核内容。

三、结语

大学学习是学生人生中独立学习知识的重要阶段,大学也是学生的重要转折点。怎样利用好大学学习的时间,全面的提升自己,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扩展自己的知识面,转变学习角色,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氛围,成为一名知识渊博,能力高,综合素质强的全面性人才,这也是当前每一个大学生需要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康惠.对于大学生学习态度的分析[J].学周刊.2015(35)

论当代大学生兼职问题 篇5

摘 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大大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与此同时大学生校外兼职的现象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大学生校外兼职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的社会化进程,提高综合能力,锻炼人际交往的能力,减轻家庭负担。但是另一方面,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时属于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侵害。因此,深入探讨大学生校外兼职权益受损失的原因以及我国现今的立法现状对保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企业责任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律内涵

(一)对大学生校外兼职概念的界定

根据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4条和第6条的相关规定,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在校大学生为改善生活和学习条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向用工主体提供劳动,并由用工主体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大学生校外兼职的特征

1.兼职类别的多样性。大学生参加校外兼职的形式繁多、内容别样,既有通过脑力劳动后的报酬的形式也有通过体力劳动获得报酬的形式,诸如兼职编辑、打字员、家教等属于脑力劳动的形式,而广告宣传、餐馆服务生等属于体力劳动的形式。

2.主体的多元性。大学生校外兼职可以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等形式多样的企业中,因此其用工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因此,大学生校外兼职就其用工主体而言其具有主体多样性的特征。

3.对象的单一性。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对象仅限制在取得学籍的在校大学生,既包括专科生、本科生也包括在校的研究生。就此看出大学生校外兼职的范畴很狭窄仅仅指在校的大学生,并不包括在职的大学生或者函授的大学生,因此大学生校外兼职具有对象的单一性的特征。

4.客体的特定性。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这一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在校大学生所提供的劳动行为,具有不变性,不会因为用工主体的不同、从事工种的不同、劳动主体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大学生校外兼职这一法律关系中具有特体特定的特点。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受损的原因

大学生校外兼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用工主体的多元性,从事公众的多样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这些特性往往会造成大学生在校外兼职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损失。归结起来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劳动关系不平等。大学生在校外兼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整个劳动关系过程中,大学生是用工主体在选择,明显处于被动地位,当其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为了保住工作机会就会选择忍气吞声,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国劳动保障体系不完善。虽然大学生劳动权益在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其他合法形式进行维权,但是由于大学生在整个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并且由于劳动主体资格的缺失,一旦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时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就很难找到合适的救济途径。

再次,法律权利意识淡薄。虽然大学生受到高等教育,但是他们法律权利意识相当淡薄,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大学生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他们甚至不知道通过何途径进行维权以及怎样维权。我国对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1.大学生校外兼职法律规范缺失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立法技术和立法并不够完善,从我国目前现行立法来看,还没有一部法律明确将在校大学生的校外兼职行为作为调整和保护的对象,高校学生校外兼职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校大学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及其参加社会兼职所提供的“劳动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属于“劳务行为”还是“劳动行为”,无论学理上还是实践中均存在着较大争议。

2.大学生勤工助学行为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对于高校学生参加校外兼职的规章主要有,1995年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2005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以及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虽然出台了这些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还是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下两个方面:(1)规章内容过于笼统。与大学生校外兼职有关的规章对于规范和保护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兼职活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其内容上来看,还过于笼统。规章中就校外兼职的法律性质、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劳动权益保障等实质内容均没有涉及,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也是很难操作,大学生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也是求助有难。(2)规章适用存在歧义。《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观点认为“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未建立劳动关系”;有的观点则认为“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时,在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完善我国大学生劳动权益的途径

1.政府以法规形式确保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在法理学上,大学生也属于劳动者,是宪法保障的劳动权的主体。构建保障大学生劳动权益的特殊劳动关系体系,可由教育部制定相关行政规章,将大学生的实习兼职纳入劳动法律体系,比照劳动法的各项基本制度作为劳动法的特例性规定,建立特殊劳动关系制度。第一,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适宜做出任意性规定。考虑到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和劳动现状,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建立的特殊劳动关系时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应作强制性规定。第二,关于薪酬、工时制度。参照劳动法制定相关的薪酬制度和工时制度。第三,关于社会保险。社作为特殊劳动关系来设计,为保护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保证大学生实习兼职的锻炼机会,学生人身保障将主要依靠高校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加强高校对大学生实习兼职的指导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6条的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3.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利益的受益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用工风险和责任。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实习生的界定不是很明确,用人单位作为市场经济的一员,更要增强作为社会经济主体的责任意识。比如,在学生兼职期间为其购买意外伤害的保险,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自己的用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保障受伤害学生的人身权益,还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注重大学生劳动保障的社会化

首先就需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用社会舆论引导和监督企业关注自身道德层面的形象。虽然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也应该担负起其社会责任。一方面学生是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学生也是企业潜在的人力资源,需要善加保护。其次要充分利用社会、高校、家庭等多方资源构建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运用网络、新闻媒体、报刊等新媒体为辅助手段,宣传法制观念、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监督企业履行责任。劳动仲裁部门应改变简单的裁决驳回仲裁申请的方法,依照特殊劳动关系的规章受理大学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并提供适当的法律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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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大学生兼职问题 篇6

暑假马上到了,同学们大部分都想着找个兼职做做,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层出不穷的骗术让我们眼花缭乱,现在,来总结下那些骗人的虚假信息吧。

1自称招聘,然后以各种名义——押金、保证金、建档费、诚信金、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让你交钱的。无论是网上,电视上还是报纸上等看到的,这些基本上都是骗人的。2,自称任务,让你到处发垃圾广告,招更多的人,一层层拉人来上当的。就算对方不是要你免费当托,真给你一部分钱。你要去替骗子发广告,当广告发的铺天盖地的时候,想想那些上当的人吧。

3,自称打字,让你先交快递费邮费,然后对方加你黑名单,给你玩消失的。我国新闻媒体是受政府监控的,出版社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开的。所以那些冒充或者虚构出版社的,自称招聘兼职打字的,基本都是骗局。(正规的出版社打字就是十几元每万字!)

4,自称发贴,让你手机注册输入验证码,个性签名,暗中定制高价信息服务扣你话费直到停机的。比如那些要你输入手机号码,或者想方设法骗取你的手机号码的,生怕不落到保险,中介,诈骗,传削团伙手里。这些也要注意。

5,自称赚钱,给你一个可疑的链接,让你为之贡献点击率和人气的。花那么多精神去点这些广告,搭上网费和电费,耗费自己的视力精力和时间值得么。

6,自称验证,要你提供银行卡,忽悠你输入密码趁机劫走里面的余额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千万小心。这是电视上和网上报道过多次的事情了。7,自称创业,要你去拉人头发展下线,自称投入多少多少,回报多少多少的。那些兜售网店广告的,到处发广告拉人,等着你来自投罗网。天天翘首盼着你听了他们的口若悬河,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益。(这也是最通俗的传销方式)

8,自称兼职,发给你带毒内容,感染你的聊天工具,向你的好友发赚钱广告的。去年就有同学遇到过:对方利用聊天工具冒充好友,自称出了车祸要他汇钱救命,幸好发现及时发现是诈骗。

9.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成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

10.商业界有一规矩,那就是一切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是保证双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进行工作的前提就要签署合同,那些推脱不签署合同的要注意了。

11.不要感情用事。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话,叫朋友不言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12.审查资质。参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销也好,首先,应了解一家公司的资质和信用。平常我们去百货公司或超市购物,我们也许不用这么劳心,因为,这些都有超帮我们做好了,他们的进货渠道一般是经过认真筛选的,而且,他们还要接受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但当我们自已独立接受一家公司时,你就必须靠自己来了解他的资质。

当代大学生兼职现状调查及分析 篇7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调查

一、当代大学生兼职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共对在校学生发放调查问卷800份, 回收问卷778份, 收回率为97.25%, 其中有效问卷759份, 有效率为97.6%。问卷中共有选择题20道, 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 受调查者基本情况, 包括性别、年级、专业学科类别、学历层次等;第二, 兼职基本情况, 包括兼职信息来源渠道、兼职类型、兼职收入水平及用途等;第三, 兼职心理情况, 包括兼职动机、如何处理学习与兼职关系等。

本次调研, 在采用问卷调查的同时, 还采用个案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 以期使结果更加全面、客观。

1. 从对做兼职的态度上看。

调查显示, 大部分学生对兼职持赞成的态度, 占到调查者的93.89%, 6.11%的学生持反对态度。其中, 认为自身迫切需要兼职的男生占86%, 女生占81.2%;认为兼职与文化课学习严重冲突的占23%。

2. 从学生兼职的动机上看。

主要内容是重点调查受访者兼职的主要目的。被调查者中认为通过兼职能提升自身社会阅历和综合能力综合素质的占62.8%, 赚取薪水以减轻家庭负担的占35.1%, 与同学做伴或打发无聊时间占2.7%。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兼职的主要动机趋于成熟。

3. 从学生获得兼职岗位信息的渠道上看。

调查数据显示, 校园招聘海报已成为学生获得兼职岗位信息的主要渠道, 占总调查人数的49.6%, 通过中介或朋友介绍的占31%, 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获取信息的占11.7%, 通过网站等其他途径的占7.7%。在日常管理中, 高校有关部门在信息的发布、对校园招聘信息的监管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4. 从兼职岗位类型上看。

通过调查发现, 年级不同, 兼职岗位的具体类型也不同。且随着年级的升高, 专业特性也在兼职过程中表现出来。在有过兼职经历的学生中, 张贴过宣传海报或派发过传单的占45.4%, 从事过商品促销的占38.5%, 从事过家教的占16.1%。其中从事于自身专业相关的兼职仅占21.7%。

二、当代大学生兼职特点

1. 不同专业学生兼职比例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 工、农等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学生兼职比例低于文学、经济、管理、法学等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生。这是因为在时间分布上, 理工类专业课程较多, 学习难度大, 且有大量实验任务, 专门从事兼职时间较少;人文社科类学生课程设置相对轻松, 所学内容与社会实际联系较为紧密, 因此需要通过兼职获得更多社会经验。在专业特性上, 理工科学生性格内敛, 而人文社科类学生思维活跃, 与人沟通欲望强烈, 更容易获得兼职机会。

2. 不同年级学生兼职过程中体现专业特性程度不同。

通过研究各年级学生兼职的类型内容进而发现, 低年级学生由于受学校周围环境不熟悉、专业思想尚未完全建立等因素影响, 兼职过程中专业特性表现模糊, 兼职内容存在趋同化。而高年级学生更多的参加以专业实践为主的兼职, 如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进入广告公司、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充当景区导游等, 将自身专业知识与社会兼职相结合, 实践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 锤炼相关工作技能, 积累工作经验, 为今后专业课程的深入学习乃至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3. 部分同学无法处理好学业与兼职之间的关系。

当问及“如何处理学业与兼职时间冲突”的问题时, 选择“逃课”的学生占19.5%, 选择“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占38.4%, 明确选择“上课”的仅占42.1%, 这需要给予特别关注。兼职犹如一柄双刃剑, 处理得当, 有利于学生有更多的接触社会的机会, 更好的进行自我认知, 树立符合社会需求的学习目标, 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综合素质特别是就业竞争力, 使自身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进一步优化, 促进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处理不当则会严重影响学业。

4. 学生自我成才的主动意识显著增强。

调查中认为高校所学课程实用性不强, 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占所有受访者的78%。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发生着较为深刻的变化。而对于高校而言, 由于专业设置的后滞, 造成教材更新速度慢, 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等现象, 学生不满足于课堂所学知识, 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需求越发明显, 而兼职在一定程度填补了这一需求, 如工商管理专业学生通过兼职更能真切体验到公司的运行体制和机制等。

三、促进学生形成正确兼职观的对策与建议

1.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

将大学生兼职管理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专门管理学生兼职的部门, 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积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与兼职相关的各种关系, 使学生认识到兼职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赚钱, 更重要的是锻炼能力, 利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践, 活学活用。兼职作为社会实践的一种方式, 只有与文化课学习相结合, 才能最大程度上的锻炼自我。

2. 探索课程改革。

在高校开设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中加入“兼职指导”内容, 努力探索教学实践环节的新方式新方法, 提高授课的时效性与针对性, 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大学生兼职问题研究, 以适应学生兼职指导需求。

3.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兼职并不是学生积累社会经验的唯一途径, 学校应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 帮助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如重视举办“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 既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又能将积累社会经验。

参考文献

[1]李倩:大学生兼职的动因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8. (1)

[2]张金秋:关于在校大学生兼职的思考[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9. (3)

论大学生校外兼职权益损害及保障 篇8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法律救济

随着时代的进步,大学生从事校外兼职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了。大学生进行校外兼职,不是单纯的想赚点外快,而是想让自己得到锻炼,更快速的融入到社会中,为自己的将来奠基一个基础。大学生兼职涉及许多问题,其中其权益受到侵害及保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一、大学生校外兼职及其特点

所谓大学生兼职,是指在校大学生利用自己课余的时间去寻找非在学校工作岗位提供自己的劳动力,来提高自身能力与获取报酬的行为。大学生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他们是社会发展的后备军,是社会前进的推动力,同时又是需要社会特殊的关注和保护的一个群体。切实增强大学生兼职中的权益保护,改善大学生兼职的环境,不仅有利于促进就业环境的改善,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还能推动文明城市、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最终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大学生兼职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作岗位来源复杂

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岗位来源并不是学校提供的岗位,通常是由兼职的大学生自己通过校内外各种招聘广告、网络信息、中介公司等各种不稳定的来源获得。这些广告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

2.报酬标准相对较低

大学生兼职一般是用高劳动力换取低报酬。一般报酬是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商定,但是因为大学生兼职这一法律地位的空白,使得大学生兼职一般是用人单位单方决定,而且因为大学生缺乏一定的生活阅历,其报酬一般都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3.工作的不稳定性

用人单位在不需要你的时候,一句话就解决你们的劳动合同关系结束,完全不考虑大学生精力与时间的付出。大学生一般都准备好了干一段时间的劳动,而因为用人单位的出尔反尔,导致付出的时间与、精力与报酬不成正比。

4.工作场所的相对隐蔽性

大学生兼职的场所一般在校外,兼职场所没有保障性,导致在大学生兼职权益受损的时候,往往找不到对象可以去进行权益维护。而且其侵权行为较难被发现,也没有相关监督主体或机构,即使有,也难以进行公开化的监督。

5.人身安全易受损害

因为没有法律的保障,许多兼职的大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女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据《扬子晚报》报道,在2013年 8月,南京一女大学生在暑期兼职应聘歌手,但是面试时被“老师”强暴,另外据网络报道,2013年8月,江苏省高邮龙虬镇一女大学生暑假兼职遭遇性骚扰;2013年6月,一名江苏徐州女大学生当家教惨遭杀害。从此给做兼职的大学生敲响警钟,兼职也是存在极端风险的。①而且,许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不给兼职的大学生买意外保险,导致兼职的大学生利益受损得不到保障。

据抽样调查,具有校外兼职经历的学生占89.27%,其中调查表明有1~2次兼职经历的为78.8%。但是,大学生参加校外兼职中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风险,合法权益可能遭遇侵害。抽样调查显示大约有 42.6%的大学生遭遇过权益侵害,例如欺骗介绍费、超时工作等,而仅有1.8%的大学生选择了向法院起诉, 8.6%的大学生选择了向相关的劳动部门投诉,却有 62.5%的大学生选择沉默,另外的26.3%的大学生则采取了其他方法。如何在制度层面、法律层面、管理层面等给学生参加校外兼职营造安全的环境,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障和服务,是当前摆在高校管理者和法律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②

二、大学生校外兼职权益受到损害的原因分析

1.大学生维权意识淡漠

许多大学生不想在大学四年惹上麻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选择了忍气吞声,导致用人单位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克扣大学生的报酬。许多大学生在进行长期兼职时,不敢采取签书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只是用口头协议来与用人单位协商。他们缺少相关的法律意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用人单位的不正规

许多不正规的用人单位成立,利用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薄弱,“用兼职名义骗取大学生劳动力与财力”,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容易上当。而且,大学生兼职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法律约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行为。

3.学校的帮扶力度不够

许多高校内都设有勤工助学的工作,但是,学校供应的岗位有限,许多大学生都得不到锻炼。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或为了得到更多的社会锻炼,或为了……虽然大学生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是大学生已经普遍想去成为一名劳动者。而在校内明显得不到锻炼的情况下,校外兼职的现象已经日趋普遍。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高校针对学生校外兼职的管理和指导几乎是空白。导致许多大学生分不清事实,导致上当受骗。

4.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不保护大学生校外兼职。大学生劳动者这一尴尬的地位,在《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上属于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以保护大学生这一劳动者的法律地位,没有任何法律是保护大学生这一权益,致使许多大学生在权利被侵犯了,还找不到救济途径。而有相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签订了属于民法管辖范围内的劳务合同。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去工作,原则上应该和学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高校在规章制度上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例如《厦门大学勤工助学管理规定》中有如条文“各类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部门应分别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或接受校外用人单位或个人的用人请求,加强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但是因为程序不够简明、管理漏洞过多、大学生与高校维权意识不强等因素,使得这些规定总是形同摆设,执行情况并不是非常乐观,大学生兼职管理处经常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目前,主要有四种保护大学生兼职权益的途径:劳动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但是因为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都不是保障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方面,让大学生在要维权的时候无所适从。目前,对大学生校外兼职权益的保护处于边缘化的状态。③

三、大学生校外兼职的保障措施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现行法律上,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律定义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法律给予了进行校外兼职的大学生一个劳动者的合法的法律地位。首先,我们法律要给予并且确定进行校外兼职的大学生的法律地位,让兼职的大学生有法可依,让用人单位有法必依。

其次,我们要明确兼职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兼职的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将其法律责任具体化是首要之急。在当今的社会大背景下,大学生进行校外兼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调整,但是《民法通则》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大学生兼职的法律地位。如果能用简单的劳动合同来确立双方的关系,那大学生校外兼职权益将会得到《合同法》的维护,大学生校外兼职将会得到实质上的保障。

最后,我们要将兼职的大学生作为弱势群体来进行保护,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来对其权益进行保障,例如: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等,还要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来限制不法企业的不法行为。并且我们可以通过有关司法解释及具体司法实践对进行兼职的大学生这一偏弱势的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保护。例如:增加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有冲突的时候,法院可以适当的对大学生群体有倾向性的保护,因为此时的大学生就犹如未成年人,能力还不足以抵抗一个社会人士。

2.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要对相关的中介部门进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那些经常违法违规的中介公司或企业进行“黑名单”,并进行公告批评,让大学生能够更加了解相关企业。而且,公安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打击企业或中介公司的不法行为。

教育部门需要对大学生兼职这一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改革。时代在变化,教育局的相关政策却还在原地踏步。因为没有迈出改革的一步,导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没有办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百丈竿头须进步,何况,我们还没到百丈竿头的地步。教育局需要积极的去顺时代潮流,改革一套适合的政策。

3.建立一个保障校外兼职的保险

保险本身就有经济补偿职能,大学生校外兼职不可避免的存在了许多风险,我们可以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帮助大学生,及时给大学生一定的帮助。而且保险还有社会管理职能,保险可以影响和改变社会主体之间的行为模式,调解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面对日趋庞大的进行兼职的大学生队伍,面对大学生权利被损害的现象越发频繁,保险业怎能不发挥它本身的作用呢?

4.强化高校对大学生兼职的管理与指导

学校应该顺时代之潮流,保护大学生兼职权益。高校应本着为发展和锻炼学生为目的,免费建立一个校内与校外相互联系的公益平台,公益平台里面应该包括用人单位的公司情况、需要兼职的同学的简历、相关中介的资料等相关信息,在这个平台上,大学生就不需要被动的去配合用人单位,在这里,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可以达到一个相对平等的位置。并且高校可以在里面建立一个学生与用户之间的信誉档案,在大学生毕业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以信誉档案作为一个参考,考虑是否长期合作,让大学生毕业后不必再次迷茫的寻找工作。在这个平台内,如若有大学生权益被损害,可以让法学院的学生有一个锻炼的机会,让法学院的学生为权益被损害的大学生进行一个权利的维护。

因为大学生兼职的人数的扩展,高校或许没有办法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但是高校可以适当给兼职的大学生一些指导与建议。大学生的社会意识淡薄,不能很好的判断一些社会工作,学校就要进行该义务给高校在一些大学生进行兼职被欺骗时,应该给大学生敲醒警钟。高校应该多关注大学生兼职这一块,因为这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权益最容易被侵害,应该给予这一块更多的注意力,让大学生有意识的去维护他们的权利。

5.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与自我保障能力

因为大学生的忍辱吞声才造成了自身权益被损害,只有从根本上才能杜绝此等权益不会被不法企业所侵害。如果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不高,还是如此的淡薄,那么,就算外界给他们更多的帮助,还是保障不了他们自身的权益。首先,大学生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例如《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或者是找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会帮忙,不能惧怕所谓的“麻烦”,要勇于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不能盲目的相信网络兼职、中介公司,我们要增强我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要去查实工作、公司的真实性,不要被骗子公司所骗倒;最后,在确定录用的时候,如果是长期兼职,要签书面合同,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如果是短期兼职,最好留有相关的有证明力的证据,例如:工作聊天记录等,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实现。

四、结语

大学生兼职既能缓解大学生学习、生活压力,也能给大学生今后的社会生活进行“热身”。而且,大学生兼职给社会注入一股新鮮的力量,不断注入新元素。可见,大学生兼职是存在一地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大学生兼职一直都得不到对等的保障,我们政府、社会和高校并没有给兼职的大学生权益予以保障,所以我们的政府、社会和高校应予以重视。我们的政府、社会和高校应秉承“高度重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这十二字方针,齐力稳步推进大学生校外兼职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④

注释:

①罗敏:《大学生校外兼职合法权益保护探析》,2014年6月《法制与社会》,第1页。

②罗敏:《大学生校外兼职合法权益保护探析》,2014年6月《法制与社会》,第1页。

③董月霞、沈蓓绯、乜鑫宇、顾春霞:《对大学生兼职中的权益保护状况研究》,2013年1月中旬《法制与社会》,第1页。

④罗敏:《大学生校外兼职合法权益保护探析》,2014年6月《法制与社会》,第2页。

参考文献:

[1]董月霞,沈蓓绯,乜鑫宇,顾春霞.《对大学生兼职中的权益保护状况研究》.《法制与社会》,2013年1月.

[2]罗敏.《大学生校外兼职合法权益保护探析》.《法制与社会》,2014年6月.

[3]刘里卿,张杰英.《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兼职权益的范围界定》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2年第12卷第4期.

[4]王家贤.《论大学生兼职合法权益受损的原因及其对策》.《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年03期.

[5]刘兴茹,刘德萍,翟玉章,杨正,王艺霖.《关于大学生兼职时期的权益保障的科研报告》.《成功(教育)》,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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