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

2024-07-21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共11篇)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 篇1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情况报告

根据区编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与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盐编发〔2014〕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和人员编制具体情况

(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 1.批准机构情况:行政机构1家。2.实际设置情况:行政机构1家。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2.实有人员情况:使用行政编制人员7人。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1.领导职数核定情况:部门领导职数3名。2.实际配备情况:部门领导3人。

(四)非领导职数情况 1.核定非领导职数0名。2.实际配备非领导人员0人。

(五)编外人员情况 编外人员数合计0人。

二、核查组织实施情况: 1.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7件。

2.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0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0件,未办结0件。

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擅自加挂牌子、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超编、超职数配备部门领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吃空饷”等情况。

四、对上报核查信息的承诺

我单位上报的核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进行了公示。核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专此报告。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 篇2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合理配置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概述

高职院校 的会计机构是指高职院校 中办理会计事务的专门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指专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它们的主要职责包括: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定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和政策、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各种计划并进行考核等。

按照我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高职院校 都应该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并在会计机构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内合理分工、科学设岗、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

二、国外高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配置情况介绍

美国高校里将会计机构分为财务管理组和会计核算组,财务管理组主要负责全校预算制定、财经政策研究;会计核算组负责执行财经政策、处理账务、成本核算、工资发放等。

英国高校里设有财务处,由财务处长负责,财务处向每个院系指派财务顾问及财务分析人员。各院系设财务经理,处理各院系的财务管理和资源分配。

欧洲高校大部分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学校设财务处,不设二级财务,财务处下设若干科室负责管理学校的各项经费。

通过对境外高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配置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到:美国高校会计机构和财务机构分设,起到了制衡作用;英国财务处向各院系指派财务顾问和财务分析人员,体现出重视财务分析;欧洲一些高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配置虽然与我国相似,但实际下设部门的职能比国内的宽。

三、我国高职院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配置现状

1.会计机构内部分工不明,监督不力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 财务和会计没有分开,统一设置为计财处、财务处等,下设的各科室之间存在重复设岗和业务交叉的问题,会计机构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是很明确,沟通合作不到位而导致财务监督不力。

2.会计机构关键岗位责任模糊

目前,我国部分高职院校 中会计机构的预算管理、基建管理等关键岗位没有建立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没有做到完全分离、关键岗位负责人多年不调换、关键岗位人员能力与岗位不匹配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关键岗位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3.预算管理岗位人员配置少

预算管理在高职院校 的财务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普遍人员配备不足。受人员编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一般只有1-3人,但预算管理从预算编制到监督执行和决算编制及评价等工作量是非常大的,由于人员不足有可能导致预算编制不科学、监督执行不得力、评价及反馈不及时,从而降低了预算管理水平。

4.会计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配置不足

做好高职院校 财务工作需要健全的制度做保障,但实际高职院校 的各种财务制度并不健全,这与制度制定人员配置不足有直接关系,因此要做好制度建设,急需配足制度建设人员。

5.会计机构信息维护人员缺失

高职院校 的财务工作从凭证录入、记账、报表,到预算、决算都运用了信息系统,提高了财会工作效率,但这些财务信息安全的保障需要既懂财务又懂计算机的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而目前高职院校 会计机构中普遍没有信息维护的专职岗位,同时也缺少专业人才,导致信息传递、信息共享方面出现问题时很难及时解决,影响了财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高职院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合理配置的建议

1.合理设置会计机构的各个部门

高职院校 会计机构的设置可以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将日常核算职能与管理职能分开,科学设置各部门,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并找出各部门之间交叉职责,在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实现规范合作,确保决策、执行、监督岗位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规避各种风险。高职院校 还应该充分考虑财务工作量来科学确定人员编制数量,为完成财务工作做好人员保障。

2.建立健全关键岗位责任制

高职院校 中要建立健全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关键岗位的责权利,要任用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关键岗位工作,并能按期轮岗,减少贪腐,强化关键岗位作用。

3.选拔优秀财务人员到预算管理岗位

预算管理工作在高职院校 的财务管理中作用非常大,因而在人员配置上应该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预算管理岗位,同时尽量配足预算管理人员,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预算执行和监督到位、决算编制和反馈的及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4.配置配足会计机构制度设计人员

针对制度设计人员不足的现状,高职院校 应该选拔出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际经验的财务人员参与到制度的制定中,制定的制度要在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满足本单位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5.积极引进会计机构信息系统维护人员

针对高职院校 中会计机构信息系统维护人员缺失,建议其在编制范围内,设立专职的系统维护岗位,配置专职的系统维护人员,负责信息系统建设,保护财务信息安全。在人员的选拔上,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坚持引进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高职院校 要提高认识、借鉴成功经验,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置财会人员,为学校的教学和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学校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晓燕. 论高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合理配置[J]. 财经界(学术版). 2015(12) .

[2] 谢合明,何小敏. 高校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的实践性探讨[J].会计之友. 2016(12) .

东风七中机构编制核查报告 篇3

根据市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核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十编办发[2014]11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十堰市东风第七中学,隶属东风分局,全额拨款副县级单位。依据十编发〖2008〗23号文件精神,定编数155,领导职数: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3人、工会主席1人,小计5人。其中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1人。内设机构4个。

二、机构编制及人员现状

(一)机构现状

1、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规定,东风七中设4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级别为0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编制现状

东风七中现有162名在编在岗员工

3、领导职数及配备现状

东风七中领导职数:5人,其中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3人、工会主席1人(副校长兼任)。其中副县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3人。

4、内设机构职数情况

东风七中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

(二)在编人员现状 东风七中现在编在岗162人

(三)编外聘用人员情况

编外聘用1人,王金涛,代课教师,已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学校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情况:离退休共67人 离退休

三、本次核查结果

(一)核定情况:核定内设机构4个,编制155,领导职数: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3人、工会主席1人、小计5人。其中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1人.(二)、实有情况:核定内设机构4个、配备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各一名,领导职数: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3人、工会主席1人(副校长兼任),小计5人。其中副县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3人。在编人员161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

(三)、对比说明:

以网上公开人员信息为准,9月工资表和公积金年审表新增人员:张军、金红英、徐蓓、吴伟红、纪海英

以网上公开人员信息为准,9月工资表和公积金年审表减少人员:舒家安

以网上公开人员信息为准,公积金年审表减少人员:王芬

以网上公开人员信息为准,9月工资表减少人员:张列娜 情况说明:

张军,2013年3月1日由东风51中学调入本单位;

金红英,已于2014年10月办理辞职手续;

徐蓓,2013年9月1日由东风第四中学调入本单位; 吴伟红,2013年9月1日由东风第二中学调入本单位;

纪海英,2013年9月1日由东风21小学调入本单位; 舒家安,2013年12月1日由本单位调入东风第五中学; 王芬,2014年6月1日由十堰市第十六中学调入本单位,公积金后面补扣;

张列娜,2014年7月1日从本单位退休;(四)、自查问题:日常网上公开数据更新不及时

(五)、下一步打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范机构编制及人员管理;及时更新网上公开数据。

十堰市东风第七中学

XX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机编[2012]3号)精神,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核查结果于6月8日至13日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根据兴机编[2011] 47号文件,YY市XX镇人民政府,级别正科。内设机构5个,名称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保障办公室、公共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事务办公室(加挂农业事务办公室),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经费形式财政核拨。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1、编制情况。根据 “三定”规定,我单位共有编制119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事业编制76名,工勤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2、在职人员情况。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合计126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93人,工勤人员5人。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1、核定领导职数情况。根据 “三定”规定,我单位领导职数2正12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正4副。12、实际配备情况。至2012年5月15日,本单位实际配备单位领导2正10副;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3人。内设机构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四)下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共6个,具体情况为:

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11] 47号文件,XX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4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9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2、财政结算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11] 47号文件,XX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11] 47号文件,XX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4、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11] 47号文件,XX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5、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11] 47号文件,XX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0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11] 47号文件,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存在单位“吃空饷”共4人。

三、存在“吃空饷”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存在“吃空饷”情况,具体为:企管所干部李锋未经请假擅离岗位;农业站干部刘国东未经请假擅离岗位;环保所职工林亮斌个人申请离开岗位;环保所干部林东杰长期请事假、病假未减工资。

四、处理意见

依据自查情况,提出如下处理的初步方案:

1、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2、拟通过自然减员、把住“进口”等手段,逐步消化超编现象。根据《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申报审核制

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兴机编〔2011〕33号),今后需要使用编制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时,必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编制使用申请(用编申请)。待同意后,方可向组织或人社部门提出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申请。

附件:

89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4、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7、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情况申报表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 篇5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1.《关于增设天津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81]教计事字157号);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党发[]12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4]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45,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汇报材料 篇6

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XXX市XXXXX区委编办

2012年6月15日

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编办„2012‟32号),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市编办的指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大力协助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科学

3月2日,区编办接到市编办确定我区为XX市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单位的通知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做到“三个到位”,即请示沟通到位、协调到位、落实到位;为确保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编委为编办配置了2台电脑。按照领导要求,区编办统一思想,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上报区编委会和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了以区长、编委主任为组长,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监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3月9日召开了由区长、编委主任做动员,常务副区长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XXXX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抓,指派一名同志为本部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联络员,主动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二、积极创新,全面自查

区编办在省市9个统计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单位名称与公章对照表”、“离退休人员信息统计表”、“编外用人信息统计表”和“在编人员公示表”四张表格,并对各类表格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达到了核对各单位公章名称是否与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和“三定”规定相一致,公章与部门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字迹模糊、规格大小不规范等现象的目的,维护了公章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同时,便于核查财政经费核拨情况,便于对未及时办理销编手续的已退休人员进行销编。为方便自查,编办为各单位提供机构编制信息xx份。各单位都能按时间、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自查、核对、公示,并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上报各类统计表、更新证明材料和自查报告。区编办在接到各单位上报的XX份自查报告和各类表格XXXX张后,与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信息逐单位逐个人的进行了严格的核对,共核对了XXXXX人次的人员信息,为实地核查做好预热,便于实地直接纠错、核对确认,提出整改意见。

三、多措并举,实地核查

由区编办牵头,从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专业精、业务强的人员组成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小组,集中利用三周时间,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方法,赴各单位逐人逐项进行核查。进行查纪律与监察结合,看有没有长期无故不上班的,有没有上班时间违纪违规的;查领导职数配备与组织部结合。看是否按照“三定”规定配备领导职数,是否按组织程序配备领导干部;查用人与人社局结合。看是否按实名制台帐审核工资、发放医保,是否有编外用人,是否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和办理退休手续;查经费与财政局结合。看经费预算、核拨与实名制台帐是否相一致,是否人员调出和长期不上班仍按标准核拨经费的“四查四看”。通过对全区XXX家单位每单位XX项信息,XXXX人的信息逐一核查,基本做到了“十清”。截止目前,已导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2086条,归纳文档资料(自查报告、销编报告、审批文件、任职文件、填报表格、规范文件、信息更新证明材料)7类27000多份。完善了区直机关台帐、乡镇机关台帐、街道机关台帐、政法机关台帐、区属事业单位台帐、乡镇事业单位台帐、街道事业单位台帐等7大类机构编制管理台帐。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作为各部门单位的“户口簿”,记载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变更、成立、撤消、合并时间,隶属关系,职权范围,编制扩大与缩小等变化情况。是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履行职能,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依据。通过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帮助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文件档案库,理清本部门机构编制现状,促进单位开展业务有依有据,合理合法,为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在机构规格、编制数、供给渠道不变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的通知》(XX编办„2012‟3号),目前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已进入审批阶段,确保了事业单位审批文件清的要求。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求所有人员变更信息都附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实现实名制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各单位收集所有在编人员电子版照片,完善实名制数据库;为保证实名制信息的及时性,每月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一次,做到及时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申请制度,严格增(减)编制办理流程。并实行“一周一核、一月一清、一季一汇总”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五、存在问题

(一)审批文件不规范。一类是部分学校只成立单位而未对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明确核定。另一类是成立了单位,定了规格,确定了编制,但没有核定领导职数和职责。第三类是一些早期成立的单位,无审批文件或找不到审批文件。

(二)实名制数据库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原因是对人员信息变更没有进行及时修正。

(三)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从目前我区行政机关人员年龄分布来看,45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一半以上,30岁以下的只有6%,“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其原因是退出领导岗位的56人仍占用编制。

六、建议

X市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篇7

16日上午,X市召开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全面部署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着力破解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满足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要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创新符合改革发展实际、有效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的办法;要全面落实上级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部署要求,彻底摸清各级机构、编制、人员情况,尽快建立起基础扎实、管理顺畅、务实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人编对应、信息准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目标,更好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要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业务范围履行情况、职责变化情况及工作运行情况,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为即将实施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为保证此次核查质量,X市从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3个核查小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该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镇(区、园)组织委员、人社助理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分管负责

吉安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总结 篇8

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赣编办„2011‟53号)精神,我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本次核查的对象包括全县所有的行政事业

单位。全县行政单位xx个(党委xx个,政府xx个,人大xx个,政协xx个,检察院xx个,法院xx个,群众团体xx个,乡镇xx个)、事业单位xx个。

(二)编制情况:全县行政编制xx名(其中乡镇行政编制

xx名、政法专项行政编制xx名),工勤编制xx名;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数xx名(部分单位未定编),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xx、差额拨款事业编制xx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xx名。

(三)人员情况:全县行政人员xx人(其中乡镇行政人员 xx人,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行政人员xx人),工勤人员xx人;全县事业单位人员xx人,其中全额拨款人员xx人,差额拨款人员xx人,自收自支人员xx人。

(四)其它情况:全县行政机关核定领导职数xx名,配备领导人数xx人,编外聘用人员xx人,编外借用人员xx人;全县事 1

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xx名,配备领导人数xx人,编外聘用人员xx人,编外借用人员xx人。

二、主要做法

依照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县编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要求首先进行自查,填写好《吉安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县编办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通过“四个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机构编制核查与机构编制日常工作相结合。为确保核查工作准确、全面,县编办对照机构编制管理册、个人编制证以及机构编制台帐,对各单位所交的编进行全面核实,对未及时上下编的单位,督促其办理上下编手续。对于机构、编制有所调整的单位,督促其持相关材料,进行调整。

二是机构编制核查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相结合。为确保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也是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此次县编办在机构编制核查过程中重点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明确整合、撤销的单位进行核查,对个别整合单位存在人员安排滞后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确保人员合理安排。

三是机构编制核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对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的情况予以纠正。

四是全面清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县编办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一些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听情况介绍、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核对相关内容。核查后的信息资料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和实地核查人员签字,以示负责,实有人员信息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县编委办积极围绕省、市的核查内容和要求,全面梳理、认真排查。发现如下问题:一是由于退居“二线”岗位,但是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占单位编制,进而使一线工作人员不足,部分单位采取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办法解决,导致部分单位有混编混岗现象。二是县直行政机关存在超编的现象,致使近7年内县直机关都没有办法通过公务员考试进人,部分单位出现青黄不接现象。

吉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 篇9

烟台市福山区机构编制集中核查工作显成效 作者:秦猛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0期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编办顺利完成了全区54个党政群机关和258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集中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夯实了基础,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促进各项改革协调推进提供了保障。

(一)以核查工作促进规章制度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此次核查工作中,着重加强了相关制度、规范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在边查边清边改的过程中加大了对机构编制使用审核、实名制管理、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等政策规定的督查力度。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核查,使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数据上报严格要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不仅提升了编制部门的工作权威,更提高了各部门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意识,有力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

(二)以核查工作促进数据库和档案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精细化、动态化”。坚持机构编制台账的动态化管理机制,实行“一周一核实、一月一更新、一季一汇总”制度,核查中以机构编底数清、人员编制性质清、财政供养人数清、主管部门归属清、分类管理责任清等“五清”为目标,将以往的机构编制数据与核查数据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比对,补充完善了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的基础数据,修正了不准确的数据,实现了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统计软件、日常管理台账三个平台同步更新的精细化管理机制,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健全了各单位机构编制档案,弥补了以往管理中数据更新不及时、机构编制沿革和人员信息不完整等问题。通过补充完善,做到了基础数据翔实准确,历史资料有据可查,推动了机构编制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基础。

(三)以核查工作促进工作衔接,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此次核查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加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镇街机构改革评估、公办幼儿园和公立医院核编等工作也在紧张进行,给工作推进造成一定压力。为此,区编办统筹安排、合理分工,以核查工作为中心,将机构编制数据核查与镇街机构改革评估、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幼儿园医院核编等工作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分工,同步协调推进,做到各项工作中的程序规定相统一、统计口径相一致、报表数据相呼应。同时,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参与,通过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抓好整改等环节,纠正了部分单位编制管理混乱、人员底数不清、档案文件丢失等问题,根据核查结果初步制定了涉及57家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意见,增强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专项体制改革工作的针对性,形成了更加系统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 篇10

发布时间: 2011-11-17 16:22:15 被阅览数: 167 次

同志们:

这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奠定坚实基础。下面,就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我代表区委、区政府讲四点意见。

一、强化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要求上来

从今年3月份以来,省里通过试点先行的办法就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上周,市里召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核查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这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我们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机构编制核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搞好机构编制核查与管理,是解决机构编制工作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编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编制工作始终着眼发展大局,坚持超前思考,注重强化管理,科学调整编制结构,努力盘活编制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区编制管理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完全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常态运行机制。这次核查,就是以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精神为指导,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编制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重要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搞好机构编制核查与管理,是实现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的基本前提。2008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实行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的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作为着眼大局和长远发展的科学决策,作为推动编制结构调整、合理配置编制资源的重大举措,要求我们必须彻底摸清编制底数,掌握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为进一步落实编制“零增长”各项举措创造条件,以更好地实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当然,这次核查不是翻旧帐、抓辫子、处理人,而是为了摸清现状,找准问题,研究对策,逐步建立起基础扎实、管理顺畅、务实高效的机构编制长效管理机制,真正起到节约支出、提高效率的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第三,搞好机构编制核查与管理,是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目标的紧迫任务。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市也要求把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到2011年全面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目标。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实现人编对应、信息准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目标,尽快建立起基础扎实、管理顺畅、务实高效的机构编制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不断提高我区科学配置编制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搞好机构编制核查与管理,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区按照上级要求,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同样面临其他县(市)区存在的基数大、情况杂、问题多的普遍现象。按照国家、省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精神,确保事业单位改革达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总目标,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真正摸清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总之,这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必须站在全局角度,以高度的责任感、神圣的使命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怕核查添麻烦”、“怕查出问题担责任”、“怕核查引起社会不稳定”等消极思想,认真研谋,细心操作,圆满完成省市交给的核查任务。

二、抓住重点,准确把握核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这次机构编制核查的总体目标是达到“五清”,即机构编制底数清、编制人员性质清、财政供养人数清、主管部门归属清、分类管理责任清”,真正为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推进编制科学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调整机构编制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要全面核查行政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从全区编制管理的总体情况看,党政群机关的编制管理比较规范,编制人员底数也比较清楚,核查工作难度不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情况较为复杂,不仅门类繁多,而且编制总量较大,管理情况不一。因此,这次核查工作,事业单位是重点,真正把事业单位底数搞清楚了,核查工作的主体任务也就基本完成了。事业单位核查工作的重点,就是核清机构编制配置、实有人员及财政供养情况,特别是在岗、待岗情况,并要理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为加强和完善管理提供第一手材料,为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打下基础。另外,在这次核查中,不论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和待岗人员一定要分开,不能混在一起。

二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的基础资料建设。基础资料建设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抓手。要认真抓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类帐表簿册等基础资料,形成资料全面、分类科学、使用便捷、管理规范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做到单项工作及时建档、历史资料有据可查、辅助材料系统齐全、基础数据翔实准确,实现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与现有基础台帐相统一,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证、实有人员登记表、信息数据库三个载体中的人员数据相一致。

三要建立和完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编制信息资源共享,是机构编制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项重要任务。这次核查,要在完善编制管理各类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建立起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分系统建立事业单位实名制数据库,以及离退休人员数据库,搭建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根据省市的要求,建立县区级节点库,统一网络技术运行标准,实现实时数据更新、实时统计分析、实时编制认证、实时监督调控、实时网上交流的功能。人事、财政部门要分别设立数据查询终端,努力实现编制、人事、财政信息共享和编制人员动态管理的目标。

四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工作不是单纯的查查数字,过过人头,更主要的是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把核查的过程作为制度建设的过程。要牢固树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和依靠制度管理机构编制的理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制度,制定出台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着实管用、系统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制约的制度体系,努力在理顺部门关系、完善审批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制约上实现新的突破。

五要全面实行编制证管理制度。在核实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机构、人员编制证管理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对行政事业人员确定编制号、实行电子《人员编制证》,做到一人一号,动态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凭证按号办理调动、核定工资等事项,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单位混岗混编、人员身份不清等问题。

六要积极预防和化解核查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开展编制核查,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摸清情况,其着眼点放在摸清底数和长远建设上。对此,大家要正确认识,打消顾虑。同时,大家要意识到开展机构编制核查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和契机,我们要像榆树市等试点县(市)区那样,认真负责地梳理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地加以处理。也要注意分析研究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能因核查引发不稳定,特别是不能出现大的群体性事件。

三、注重质量,认真做好核查三个阶段工作

能否保证机构编制核查结果达到预期成效,直接关系到核查工作的成败。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扎实细致地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尤其要认真听取省、市指导组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核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一要做好核查的准备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区制定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意见,并以文件形式下发给各单位,希望大家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根据核查工作需要,区里已抽调40多名精干人员组成20个核查小组,具体负责核查实施工作。涉及抽调人员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所抽调人员核查工作期间要全力以赴投入到核查工作上来。人员到位后,区编办要围绕“核查什么、怎么核查”等关键问题,对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方式方法、程序步骤、各类表格填写等进行专题培训,以满足核查工作需要。这里,我强调一点,抽调的核查小组是代表区委、区政府开展这项工作的,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给予全力支持、鼎力配合,确保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做好核查的实施工作。核查小组通过查阅《机构编制管理证》、财政开支人员名册、工资表等方法,核对编制及实有人员信息。并对应该公开的政策信息和人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信息经公示确认无误后,填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经填表人、单位负责人、核查组长签字后,导入《吉林省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各核查组对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了解,客观反映,提出改进的建议。在核查的基础上,区编办对我区所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重新核发《机构编制管理证》,为省市编办核发《人员编制证》做准备。

三要做好核查的验收工作。要明确核查工作验收的具体标准,此项工作一开始就要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进行总体设计,各核查小组基本完成核查工作后,要将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核查总结报告上报区编办,区编办联合组成验收组,对核查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核查工作结束后,区里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核查工作情况,形成核查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另外,要加强对各类帐表薄册、各项基础信息数据、各种基本制度机制的合理利用,努力形成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好核查成果的良好效用,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发展。

四、精心组织,确保核查工作目标圆满实现

这次核查工作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核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区里成立由区长(编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构编制、组织、财政、人社、档案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核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派一名主管领导具体抓好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选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参加核查,为核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要落实责任。这次核查工作由区编办负总责,要在省市指导组的指导下有序进行,组织、人社、财政、档案等部门要做好配合,其中关于离退休干部的核查,组织、人社部门要负总责,编制部门做好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与机构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地推进核查工作。

三要强化宣传。要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各种媒体网络,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重要意义,尤其要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讲清楚、讲明白,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严肃纪律。针对这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省里已经下发了《严肃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纪律的通知》,我们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重点把握好两点。一是核查期间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暂停审批新增机构编制,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征得上级编制部门的同意。二是核查期间要确保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违反核查程序或随意简化程序;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机构编制数据;严禁违规修改核查认定后的机构编制信息数据;严禁将不符合编制管理规定的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真正做到事出有源、数出有据,确保核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工作不细导致核查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关乎全局,责任重大,上下瞩目。希望大家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这次核查工作之中,认真研究,履行责任,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各项工作,为加快省市机构编制工作创新步伐、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报告 篇11

和评估办法》的通知

建城[2009]2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市政管委(市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管理与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城市建设司联系。

附件: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管理与监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实施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信息报告、核查、评估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是指设市城市(含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堆肥厂、焚烧处理厂及其他处理方式的处理(场)(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厂”)及生活垃圾中转站。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负责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信息分析、总体评估和通报工作,对各地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专项督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以及上报信息汇总分析和用户服务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信息报告的督促、核查工作,并利用信息系统对本地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各城市和县人民政府的住房城乡建设(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信息的统计、整理和上报,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运营信息报告的核实和督促工作。

第四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信息报告、核查、评估等工作应当坚持全面覆盖、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信息准确、渠道畅通、报送及时、核查规范、评估科学、调控有力。

第五条 信息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重点报告城镇生活垃圾厂数量、生活垃圾转运站数量、生活垃圾清运量、处理量、处理方式、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运营投入等情况。

(二)规划、在建项目信息。重点报告规划项目规模、规划投资、进度以及已开工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处理方式、建设进度等情况。

(三)已投入运营项目信息。基本信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厂基本情况、处理方式、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等。运行信息包括垃圾处理量、渗滤液处理量、运行天数、运行成本等。

第六条 城镇住房城乡建设(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和在建项目信息的报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为月报,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信息,在建项目建设信息为季报,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的信息。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负责已投入运行项目信息的报告工作。项目运行信息为月报,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个月的信息。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月15日前,完成对报送信息的核准工作,并在每年的7月20日和1月20日前,分别完成本地区内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半和全评估上报工作。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信息报告的具体格式、内容,按照《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说明书》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对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第七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运营单位应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要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全面、准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应做好系统维护,及时解决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系统使用效率。

第八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的核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信息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限期整改。

对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进行重点核查。各设市城市和县住房城乡建设(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或委托具有认证资格的监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实施全国范围的或重点地区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检查。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卫)主管部门应建立核查工作制度,完善核查工作体系,并根据各地工作进展和国家要求组织对本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条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交流和检查,开展运营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和激励机制。

第十一条 在信息报告、核查的基础上,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及时做出全面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根据规划,评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政策落实等情况;根据国家规范、标准,评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质量和效益。通过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第十二条 主要评估指标:

(一)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率:指已建成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数量/本辖区内规划确定的应建项目数量;同时对各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城市、县为评估单位。

(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占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的百分比。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城市、县为评估单位。

(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运行总经费(含固定资产折旧)以垃圾处理厂为评估单位。

(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占运行经费的比率。以城市、县为评估单位。

第十三条 通过评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排序;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做出简要绩效评价;对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四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评估结论每半年通报一次。

根据通报,各级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出分析与说明,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做出报告。

第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评估情况及时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评估结论将作为国家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支持的依据。对项目建设进度快、质量好、运营效果好的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建议相关部门予以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 存在以下问题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可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一)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慢,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生活垃圾处理费不能及时足额拨付的市、县。

(二)不按照本办法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数据或谎报、瞒报数据的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

第十七条 直接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整改通知进行专门研究,拿出具体措施和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向通知发出单位做出书面汇报。

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或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专项督察。

第十八条 对于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等部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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