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范本 房地产交易合同

2024-05-10

房产合同范本 房地产交易合同(通用14篇)

房产合同范本 房地产交易合同 篇1

甲方:

户籍:

乙方:

户籍:

甲方自愿将属于自己所有的位于

一套新毛坯房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合同。

一、交易房屋:交易房屋位于

一套新毛坯房,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为

公司分配房屋,其所有配套设施均以

公司的标准配套为准,甲方无义务另行增加和提升。

二、房屋交易费用:该房面积为

平方米,共计

元(元),房产未过户时,乙方向甲方提出留的尾款,过户后再将尾款转给甲方。

三、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次支付房款,第一次支付

(),过户后再支付尾款

。银行转账。

四:过户方式:该房产过户时间以城投公司通知办理时间为准。房产过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相关文件和依据。房产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额负责支付。

五、停车位购买:乙方享有该房屋配套的停车位的完全购买权。

根据

公司规定,每户可在楼下购买一个停车位,每个车位预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按公司销售价格购买车位。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涨价。

六、本协议签订即生效,其交易成功。

今后无论市场价格涨跌,无论政府对该房屋出台任何新的政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有违背于本协议的意见。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当诚信遵守。

任何一方违约将向另一方支付交易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订,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果诉讼至仁怀市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方签字

联系电话:

方签字

联系电话:

方签字

联系电话:

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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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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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范本 房地产交易合同 篇2

关键词:资金链,并购,战略,融资平台,内部资本市场

从2010年开始, 为了遏制房价过快增长,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 国家陆续出台多项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 (简称“房产新政”) 。房产新政的实施一方面对投机投资性购房、房价的过快增长起到了抑制作用, 但同时也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购地、融资行为和销售活动, 使房地产企业面临销售不畅、资金紧张、融资难等困境。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 房地产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使企业的资金链顺畅并不断壮大, 已成为房地产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2010年各项房产新政陆续实施以来, 很多中小房地产企业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进行挂牌转让, 而一些具有良好品牌效应的大型房地产企业也积极掀起并购潮。清科研究中心2010-2013各年的中国并购市场年度研究报告中的数据显示, 2010-2013年房地产行业共发生并购交易445起, 占全行业并购交易总量的11.12%;并购金额达到262.10亿美元, 占全行业并购总额的10.67%。从清科研究中心2010-2013各年的中国并购市场年度研究报告发布的各行业并购数据可以发现, 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并购交易数量和并购金额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不论是并购交易数量还是并购金额在全行业中均位于前列。那么, 房地产业“井喷”式增长的并购交易对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管理有何影响?本文以房地产企业并购交易为视角, 探讨在房产新政下完善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管理的措施。

1 确立正确的发展战略

资金链断裂是中小房地产企业“挂牌转让”或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直接原因, 事实也证明了并购交易为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充裕的现金流量。2012年11月29日,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出售深圳冠洋100%股权的公告中表示, 公司因该项交易而获得较大金额的投资性现金流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入, 为公司经营提供了较为充沛的资金。但是, 获取现金流是中小房地产企业忙于并购的唯一原因吗?

冠城大通在出售深圳冠洋的公告中还表示, 出让深圳冠洋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该项股权的转让, 将对公司确认该项交易的会计期间带来较大金额的投资收益。冠城大通在出售深圳冠洋的同时, 发布关于受让丹龙置业常州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的公告, 以人民币4 800万元价格受让上海诚盈一期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持有的丹龙置业常州有限公司80%股权, 以人民币2 200万元价格受让丹龙置业 (北京) 有限公司持有的丹龙置业常州有限公司20%股权。此次收购的原因是常州丹龙拥有位于武进区经济开发区的地块。公告指出,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是由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未来武进经济开发区将按照“美丽西太湖”和武进“西部新城”的发展定位, 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 争取“十二五”期间实现“新经济、新城市、新生活”的梦想, 成为武进经济最活跃的区域板块之一, 投资还是置业, 前景较为看好。冠城大通此次并购常州丹龙不仅增加了公司的土地储备, 更为冠城大通“深耕长三角”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 冠城大通的两次并购交易是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导向的。

企业发展战略与资金的关系可以说是互为前提的, 资金充足是战略实施的保障, 而正确的战略是确保未来资金链实现良好循环的必要条件。对于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管理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 盲目地“挂牌转让”或出售子公司股权虽然能缓解眼前“资金链断裂”的困境, 但必然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 房地产企业长期保持健康、顺畅资金链的根本措施之一是制定并有效实施正确的发展战略, 而并购交易也要服务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战略, 为发展战略的实施“搭桥铺路”。

2 积极开拓新的融资平台

融资活动是企业进行营运、投资和分配活动的起点和基础, 也是企业资金链风险管理的第一个环节。在房产新政的步步紧逼下, 许多房地产企业面临销售不畅、资金紧张等困境, 显然, 传统的资金来源, 如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等, 已经不能满足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融资难已经成为许多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 国内学者们主要从政府行为和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两个方面探讨在房产新政下房地产企业如何加强资金链的风险管理, 而在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中都强调了融资决策在房地产企业资金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和重要地位。林华静 (2010) 认为, 政府应当积极拓宽房地产企业合法融资渠道;构建完备的房地产融资法律体系,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和融资行为加以规范;制定清晰的、可操作的融资程序。而企业应制定有效可靠的融资方案, 降低企业资本成本。许立新、史雪明 (2013) 认为, 房地产企业应该拓宽融资渠道, 改变以银行信贷, 特别是以短期银行信贷为主的融资方式, 以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虽然, 相关研究不断强调房地产企业“应当”重视和改善融资活动, 但并没有进一步探讨房地产企业应当“如何”改善融资活动, 例如开拓何种新的融资平台、如何拓宽资金来源等问题均没有进行深入的探讨。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 2010-2013年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的构成中其他资金来源 (主要指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等) 为164 995亿元, 占全部资金来源的44.07%, 所占的比重最高;其次是自筹资金为147 306亿元, 占全部资金来源的39.34%;国内贷款为59 554亿元, 占全部资金来源的15.91%;利用外资为2 546亿元, 占全部资金来源的0.68%, 所占的比重最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资料表明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国内, 并没有充分利用外资和海外融资平台的优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全国房地产业投资规模逐年扩大。但是由于“限购”政策使房地产企业销售低迷, 而房产新政中对房地产企业筹资的限制, 使房地产企业利用股权筹资和增加国内贷款困难重重, 从而造成了房地产企业很难通过增加其他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的途径来扩大投资规模、改善资金紧张的局面。因此, 开拓新的融资平台, 充分利用外资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刻不容缓的任务。

2012年5月15日,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附属子公司收购南联地产股权事宜的公告, 公告显示万科置业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Wkland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以约港币10.79亿元向永泰地产收购重组后的南联地产191 935 845股股份, 约占重组后的南联地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3.91%。虽然, 万科董事会秘书谭华杰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获得境外融资平台不是本次收购的主要目的, 由于收购标的公司规模有限, 根据香港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 短期内可以注意的资产规模有限, 实质上也难以起到境外融资平台的作用。”但国内房地产业界并不认同万科对于此次并购目的的解释。房地产专家陈国强、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均认为, 南联地产将成为万科在港筹集境外资金的重要平台。

从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来分析, 在国内资金无法满足房地产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和确保未来资金链通畅的需要时, 房地产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充分吸引外资、获取海外融资平台将会是一个有效的战术转移。

3 通过集团内部资本市场, 缓解外部融资压力

目前, 学术界流行的并购动机主要有3种:协同效应动机、过度自信动机和代理动机, 对这3种并购动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已经较为成熟, 并形成了相应的研究体系。但仍有一些学者认为当企业面临的外部融资约束程度大时, 企业发动并购的原因是通过形成集团内部资本市场, 缓解外部融资压力。如Hubbard和Palia (1999) 通过对20世纪60年代美国第三次购并浪潮的研究证实, 当时大多企业实施的收购是为了构建内部资本市场, 缓解由于资本市场尚未充分发达、外部资本市场难以获取企业内部信息而导致的融资约束问题, 从而有助于解决存在融资约束企业的投资不足问题。吴红军 (2006) 在内部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并购动机的融资约束假说:当企业面临融资约束时, 希望通过收购行为构建企业集团, 从而形成企业内部资金市场、缓解融资约束, 并对此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发现, 中国上市公司不论在收购事件发生之前还是之后, 投资水平都与现金流表现出强烈的正相关水平, 说明企业始终面临融资约束。但收购事件完成后, 企业融资约束得到缓解。结论支持了公司并购动机的融资约束假说。

内部资本市场 (ICM) 的概念是由经济学家Williamson (1975) 最早提出来的, 他认为:“这些体现M型组织原则的联合大企业, 最好还是将其看成一个内部资本市场, 因为它把各条渠道的现金流量集中起来, 投向高收益的领域。”并指出企业总部在监督和信息获取方面具有优势, 因而能够规避外部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以及激励问题, 降低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之间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高昂置换成本。 (1) 后来的许多学者对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研究结论支持了Williamson的观点, 并进一步从资产的剩余索取权、信息优势等角度分析研究了内部资本市场较外部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上更有效率的原因 (如Gertner, et al.1994等) 。

随着多项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政策的陆续出台, 房地产企业的外部融资条件日趋苛刻, 外部融资规模受到严重影响。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 当房地产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程度大, 无法满足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需求, 从而影响资金链良好循环时, 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集团化运作和集团内部资本市场, 扩大资金来源和增加融资能力;实现资金在集团内部的转移, 缓解外部融资压力。2013年5月16日, 中华企业发布公告表示, 将以12.76亿元收购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持有的上海房地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房集团”) 60%股份, 加上2010年12月中华企业以8.3亿元的价格收购的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持有的上房集团40%股份, 中华企业将拥有上房集团100%的股权。中华企业在公告中表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 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 推进公司主业发展, 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中华企业收购上房集团是在房产新政的严厉调控的背景下, 上海地产集团内部资产整合的重大举措, 这一并购交易使中华企业增加了土地储备、获得了优质项目, 为企业融资能力的增强、未来资金链的良好循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林华静.房地产企业资金链风险分析与对策[J].财会通讯:综合版, 2010 (10) .

[2]许立新, 史雪明.基于资金链视角企业融资约束及效率研究——以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为例[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3) .

[3]中国广播网.万科收购南联地产借壳上市香港或是另有他意[EB/OL].http://finance.cnr.cn/gs/201207/t20120710_510174894.shtml, 2012-7-10.

[4]李焰, 陈才东, 黄磊.集团化运作、融资约束与财务风险——基于上海复星集团案例研究[J].管理世界, 2007 (12) .

[5]R Glenn Hubbard, Darius Palia.A re-examination of the Conglomerate Merger wave in the 1960s:An Internal Capital Markets View[J].Journal of Finance, 1999 (8) .

[6]吴红军.融资约束是上市公司间收购的动机力吗[C].中国会计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下册, 2006.

解读9大房房产合同条款 篇3

条款一: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购房者,下文同)到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称霸原因该条款不区分具体情况,将不能签约的责任全部推给了购房者。

律师解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条款二:出卖人为本项目制作之一切介绍、宣传及广告资料包括建筑模型,仅供买受人参考,有关内容均以《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

称霸原因该条款排除了开发商所做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成为要约的可能性,为其信口雌黄、进行虚假宣传提供了方便。

律师解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的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条款三:若乙方违反合同中约定之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对乙方欲购之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还。

称霸原因该条款加重了购房者责任,单方扩大了售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侵害了购房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律师解霸在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经济合同法》第27条规定:“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经济合同仍然有效。”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买受人迟延履行债务,出卖人要进行催告。买受人在催告以后还有3个月的宽限期,如在此期限内仍未履约,方可解约。

条款四:采用商业贷款的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机构办理所购房屋权属证书,并在房屋交付时提交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所需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缴纳与办理产权相关的各项税费及委托代办费,每延期提交一日,买受人应按照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承诺于买受人付清办理产权证所需全部税费及代办费且买受人收齐全部所需资料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买受人名下的房屋权属证件办理完毕,每延期一日。买受人有权按照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收取违约金。买受人承诺在出卖人办理完毕产权证后二十日内完成抵押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若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抵押登记,每延期一日,买受人应按照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将房产证直接交押给银行并解除对买受人承担的担保责任。

称霸原因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委托房产证代办费加重丁购房者的义务,并且缺乏相关依据;18个月的产权证办理时间过长,减轻了开发商的责任。

律师懈霸按揭购房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共赢的一种商业模式,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是应该的,购房者不应为此再支付相应代价。

条款五: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下列项目权益属于卖力:会所、小区停车位、泳池、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各类球场等休闲娱乐设施,及其它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在住宅区安装广告牌问题。如果购房者利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牌时就可以不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全部归开发商所有。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想在屋顶或其它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安装的广告牌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所收取广告费的主要部分归业委会所有,由业委会统一保管、使用,开发商只能收取小部分的管理费。

条款六:(有中介参与购房行为的情况)如果委托人与另一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方或合同解除方应向中介公司支付服务费用2万元。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与房产卖方达成交易协议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委托人同意降卖方赔偿的定金的50%支付给中介,作为小介之服务费。

称霸原因此条款明显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而使中介公司无论居间是否成功,均居于可以取得报酬的有利地位。

律师解霸适用定金规则的双方应该是房屋买卖双力而不包括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对违约方进行处罚、将原本全部属于守约方的违约金拿走了一半,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条款七:如果业主违反了有关装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业主扣留或没收工具。

称霸原因这一规定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他人财产的侵犯。

律师解霸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财产没有处罚权。

条款八:如果业主违反公约中关于业主的义务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如果业主逾期不整改,物业公司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强制措施。

称霸原因该条款属于物业公司无依据单方制定的规则。

律师解霸业主在使用水、电、气方面与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停气。如果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的举措,业主可以起诉物业管理公司。

条款九: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小区内不存在人身、则产保管及保险关系。

称霸原因该条款是物业管理公司为自己免责。

房产合同范本 房地产交易合同 篇4

有房本,甲方无按揭、乙方贷款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经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间方)居间介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于2010年月日签署了《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No.)和《代办过户、按揭服务合同》,现双方在对上述合同内容及效力均无异议的基础上对上述合同之未尽事宜作如下补充约定:

第一条 交易房屋现状

1、如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记载的面积等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无论面积增加或面积缩小)的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放弃异议的权利,不因此追究他方的任何责任。

2、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家具(含)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

第二条 房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及物业交割

1、乙方应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含前期已交付的定金),甲方须同时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2、甲方应在接到居间方的评估通知三日内配合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共同前往银行办理面签手续;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所申请的贷款获得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办理权属过户手续。

4、在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乙方以 □ 商业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 的形式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同意由贷款机构直接向甲方放款。如乙方在居间方为其申报银行按揭材料后将付款方式由贷款变更为全款,居间方方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

6、以上事项若任何一方拖延办理,每延期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贰佰元整的违约金(延期在三十日内),若延期超过三十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 由承担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违约行为发生超过三十日,则应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继续向居间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该笔费用则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如乙方违约,违约行为发生超过三十日,则应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抵顶违约金,多退少补。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代办过户、按揭服务合同》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房产合同 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篇5

房屋转入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现经双方公平自愿协议,甲方将自己修建房屋一栋永久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新修建房屋约 m2,该房屋座落于金沙县岩孔镇 村 组 号。

二、南 西 ,该房屋转让之时包括晒坝在内。

三、甲、乙双方协议该房屋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双方协议,乙方于20 年 月 日,将该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将出示收款收据给乙方。

五、甲方保证该房屋宅基地无四界畔纠纷,在今后乙方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发生四界畔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

六、该房屋于20x 年 月 日,一切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老幼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金( 元)人民币,并承担乙方所受相关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公平、自愿达成,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收执保存。

甲方:

乙方:

在证人:

执笔人:

房产合同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篇6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经甲方介绍,乙方向________公司购买拥有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的房产(“房地产”)(土地证号:转________,土地用途为工业厂房;房产登记字号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乙方同意按如下条件向甲方支付中介费用。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中介费________万。在乙方与________公司签订转让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10%即________万人民币。

2、乙方在向________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时即________公司上述房地产的产权证书补办领证后三天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中介费用的50%即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乙方在向________公司支付第三笔款项时即________公司协助乙方将办理过户登记的资料递交至房地产过户登记部门并由乙方领取回执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中介费用的40%即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以上中介费用,甲方在收取乙方的付款后应向乙方出示收款凭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论合同法中交易习惯的适用 篇7

在司法实践中, 在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的案件中, 有一些案件的争议焦点就在于是否存在交易习惯, 如果存在交易习惯, 提出的一方能够证明, 而双方当事人都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那么问题可能就可以迎刃而解。以下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运用交易习惯来解决矛盾纠纷的。

北京某旅行社和中国某某旅行社, 自2010 年建立业务关系, 由中国某旅行社为北京某旅行社在我国境外提供旅游团队的地接服务, 两旅行社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双方之间的往来均以传真方式进行, 在2010 年5 月5 日至15 日, 中国某某旅行社为北京某旅行社提供了行程为西班牙至巴黎的一个旅游团队的地接服务, 团款为4 万元人民币, 2010 年6 月5 日, 中国某某旅行社向北京某旅行社发送了1 份传真, 内容是双方2010 年5 月团款的对账单, 该传真上加盖了北京某旅行社出境旅游专用章, 但北京某旅行社一直未向中国某某旅行社支付团款人民币4 万元, 后中国某某旅行社将北京某旅行社起诉至法院。”[1]

从交易习惯的角度来分析, 首先, 虽然两旅行社没有书面合同, 但是传真件是书面形式的一种, 可以记载合同的内容, 而且北京某旅行社对以传真件所发的对账单加盖了其专用章, 可以视为合同法上所讲的承诺, 完全符合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规定, 由此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已经形成用传真件来支付旅游款项的交易习惯, 虽然双方都未明确表示, 但是从客观形式上已经形成交易习惯;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 由于传真件的特殊形式, 受到现代高科技的发展, 容易在内容上遭到改变, 所以法院一般都还会找到其他的证据来补充案子的证明力, 但在本案中北京某旅行社承认这份传真件上的号码就是自己经常使用的号码, 即使不承认也是有据可查的, 某种程度上, 可以认为是民事诉讼法上的自认, 另一方就可以免于证明, 又没有其他的证据, 法院有理由相信传真对账单是真实的、客观的、合法的, 完全符合证据的三性要求, 因此可以认定双方用传真件交易是惯例, 并据此作出有利于提出交易习惯一方的判决。

二、交易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 民事诉讼中一般的分配法则是“谁主张, 谁举证”, 这是公平公正的,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提出交易习惯的一方负有证明某一交易习惯存在的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 也确实是由当事人证明, 但是由于举证责任的分配与案件的性质密切的联系, 恰巧交易习惯也兼有事实属性和规范属性, 那么是不是可以从不同性质的交易习惯来入手, 对其进行区别和不同对待。另外, 关于交易习惯的举证, 当事人还可以依据证据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 一)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 二)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 三)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例如双方纠纷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交易所等的章程、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时,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申请向相关协会、商会组织、中介结构或者国土、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在交易习惯的证明途径方面, 如果成文法已经有规定, 那么直接引用成文法的内容, 如果没有规定, 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明, 如当事人自行举证、法院依职权调查、相关专家意见、行会规则、法院判例、仲裁判例等。法院自行调查主要是针对已经编撰成文的交易习惯, 法院可以直接引用, 并充分考虑交易习惯适用的环境及其他因素; 而专家意见是因为很多时候交易主体只是大概的知道一些行业的规则, 可能对一些具体细节的有强烈的行业术语和技术性的内容有歧义和模糊, 这时候专家证言能帮助包括法官在内的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们详细的了解相关情况, 在西方国家, 专家出庭作证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 我国刑诉法和民诉法修订之后也很重视专家意见, 因此这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现代市场经济的繁荣催生了很多的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往往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正因为有规章, 有制度, 行业协会的自律性才得以不断的提高, 行业的一些规则, 尤其是与市场主体交往的规则就是很好的交易习惯的体现, 因此, 行业协会提供的行业规章制度也是很好的证明交易习惯存在与否及其是否合法有效及使用频率的有效手段。

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 ( 二) 颁布后, 交易习惯运用于案件中的比例显然是有提升的, 一定程度上, 更有利于法官的操作, 市场交易主体也更有底气以此作为自己的法律武器。

摘要:我国合同法虽然有30多个法律条文对交易习惯作出了规定, 但是都过于简单, 也使得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 在国外, 对交易习惯研究较多, 在中国, 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研究都很少。但是交易习惯对丰富合同法内容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合同法,交易,规定

参考文献

印尼与韩国签署3年咖啡交易合同 篇8

3月5日,印尼贸易部国家出口发展局局长努斯(Nus Nuzulia Ishak)在印尼驻韩国大使馆公布的新闻稿说:“Santama Arta Nami公司与Sun Woo(New Media Corp)签订的贸易合同总值达100万美元,每年30万-35万美元,有效期自今年3月起至2019年。”

印尼驻韩国大使馆领事官员阿基(Aji Surya)表示,Sun Woo首席执行官Kim Yung Uk将访问印尼棉兰市,参观咖啡烘焙过程及咖啡产品展馆。

与此同时,驻韩国釜山的印尼贸易促进中心(ITPC)主任英德拉(Indra Wijayanto)表示,最近10年来,韩国的咖啡豆进口和消费大幅增长。韩国已经成为全球第十一大咖啡市场,拥有1.23万间咖啡店。他说:“去年韩国从印尼进口的咖啡豆总额达1 081万美元,比前一年的747万美元增长44.65%。”

在印尼咖啡豆出口目标国排名中,韩国位列第二十二,市场占有率占去年印尼出口总额11.9亿美元的0.9%。英德拉说:“鉴于韩国是咖啡豆的潜在市场,使韩国成为印尼驻韩国首尔与驻釜山ITPC主要的销售市场。”

印尼将积极向韩国推介印尼各地的咖啡,其中一项是参加今年4月份在韩国举行的首尔咖啡展(Coffee Expo Seoul)。

(摘自印度尼西亚《商报》,2016-03-06)

通用房产居间合同范本 篇9

卖 方:发证地: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 地 址:

各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本合同中所有币种均指□人民币□港币):

一、卖家出售的房屋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产(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房地产证或政府测量机构所确认的面积为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该物业的抵押情况:

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自行赎楼,并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卖方须于注销抵押登记后叁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或居间方指定的担保公司。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并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完成全权委托公证予担保公司,并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赎楼的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如卖方无法取得担保公司提供的赎楼担保,卖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日期之前自行将房地产证赎出并注销抵押登记,以确保本合同可以顺利履行。

2、该物业的租赁情况为: □无租约 □有租约 月租金 元整(小写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卖方承诺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声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人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租金(若有)转交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3、该物业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物业内所有户口迁出,逾期则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物业成交价格为 元整(小写 元)。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笔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在双方完成该物业的交易时该定金自动转向为第一部分楼款。第二部分楼款为_________ ___元(小写 ),付款方式如下:□A、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买方须在签署本合同 个工作日支付至居间方指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银行按揭付款:a、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将预估首期款 元(小写 )支付至居间方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方需补足首期房款并完成监管手续(首期款多退少补),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 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为准确的首期款,并向居间方支付按揭服务费 元。买卖双方须在本条a、b中约定的时间之前或当日与 居间方指定的监管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如未及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违约方须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 c、该物业成功转名到买方名下3个工作日内(以有关部门答复日期为准)买方须在居间方的协助下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缴纳 税费及领取新房地产证,负有抵押义务的,须即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买方逾期取证的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 卖方支付违约金。

3、交付标准: □毛坯 □装修(附家私清单)卖方应于: □收到全部楼款(不含交易押金) 当日 □ 将该物业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物业钥匙

4、卖方预留 元(小写______元)作为交易押金放于居间方处,买卖双方同意此交易押金用于支付交楼时需结清的水、电、煤气、数字电视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和按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卖方支付的其他费用(此款项由 □在卖方已签收并托管在居间方的定金或 房款中支付 □卖家另行向居间方支付)。此交易押金将在完成产权转移,卖方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结清所有费用并签署《交楼确 认书》的三个工作日后,由居间方将剩余部分退还卖方。若卖方尚欠居间方佣金、有未结费用或财物丢失、损毁的情况,卖方同意居间 方有权从此交易押金中扣除。

四、税费承担(本条约定的所有项目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税);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19)受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赎楼费; (25)赎楼委托公证费; (26)提前还款违约金; (27)贷款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8)其他 。 经双方协商,上述 项由卖家支付;上述 项由买家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纳方缴纳。

五、关于定金、监管款项

1、买方将定金按照本合同约定存入居间方监管账户,即视为卖方收讫。

2、居间方监管账户 户名:泛城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① 开户行:招商银行金中环支行 ② 开户行:农业银行地王支行

帐 号:755903731710402 帐 号:41000400040015531

③ 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南支行 ④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港支行

帐 号:823307910208091001 帐 号:40000291

买卖双方同意居间方队监管款项的处理按以下条件操作:

1)、第一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2)、第二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A、卖方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经居间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B、已赎出卖方房地产证并已注销抵押登记,经居间方查档确认处安全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C、卖方完成全权委托手续予居间方指定的机构或个人,受托方已收到全部公证书原件;

D、其它:

居间方必须在确认符合放款条件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约定的金额(不按利息)支付卖方。

3、本协议第五条中约定的金额以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 开户行: ,账号: 。

注:若卖方需要变更该收款账号,应在居间方放款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居间方。

六、违约责任

买方或卖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逾期履行在 日内,违约方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双方同意合 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违约方支付该物业成交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七、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与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 年 月 日前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不明及本合同有相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八、佣金(居间报酬)或居间费用(从事居间活动之必要费用)的支付

1、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应当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向居间方支付佣金(居间报酬),各方同意:买方支付 元;卖方支付 元。

2、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未按约定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基于居间方已从事的居间活动及已提供的服务,买卖双方须于次 日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各方同意:

若卖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卖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总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若买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买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金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3、逾期支付上述费用,应按逾期金额每日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九、特别条款

1、买卖双方向居间方所留地址、电话、传真等为互相联系、通知、发送文件之用,必须真实、有效,本合同所有通知事项皆通过前述方式之一进行;前述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居间方。

2、10%的标准赔偿居间方、守约方的损失

3、各方清楚并同意:居间方所作出之口头陈述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居间方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包括“承诺书”)、收据等,须盖有居间 方的公章、或方为生效,否则居间方有权不予认可。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判结果对各方均 有约束力。

十、备注条款(如备注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2、若买方或卖方并非本人亲自签署合同,则签署人应当取得合法、完整的授权,否则签署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按本合同成交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附件及补充协议等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办人: 卖方签署 买方签署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篇10

借款人(乙方)1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2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名下房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大写):(小写):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

满之日清偿.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证号:)

2、抵押坐落地址:

3、抵押物价值: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4、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

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

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

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还款,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或由

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房屋过户至甲方名下。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房产中介购房合同范本 篇11

乙方(买方):

丙x(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x中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联系电话。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联系电话。

丙x:[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号。

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经纪人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二、房地产状况

房屋[所有权/共有权]人姓名,权属证书号,共计套,房屋地址,设计总层数层,本房屋所在层为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其他设施:。

附属用房有[自行车库/汽车库/][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情况说明:。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土地使用权证号,其他情况。

三、中介服务内容

(一)丙x为甲方提供[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二)丙x为乙方提供[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四、费用及支付

(一)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元。其中房屋价款,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元。(详见备注栏清单)

乙方的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二)丙x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丙x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三)[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四)丙x代办有关手续的收费项目(含代缴税费)、收费标准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五、房屋交付

(一)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证件/]的交付约定如下:。

(二)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物业/电话/有线电视/]费用的结算及时限约定如下:。

六、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二)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核查了相关证件。

(三)丙x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核查了相关证件。

(三)房屋交付时,丙x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四)除[乙方/丙x]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丙x]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x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丙x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丙x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补偿协议受害方;

2、丙x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构,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丙x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协议签约他方利益的,按上述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

4、丙x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丙x应将约定提供服务的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对丙x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自签约之日起日内应丙x要求提供相应证件。

丙x有权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将约定提供的服务事项委托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办,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丙x承担。

丙x未经甲乙双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所增费用由丙x承担,丙x仍须按协议约定的要求履约。

(八)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各方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__承担。

七、争议处理

(一)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屋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确权面积为准。

八、相关性事宜说明

(一)本协议约定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共页,有以下几件:。

(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份,份,份。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x(盖章):

法定代表人:

商业房产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12

房屋租赁合XXXX

合同范本

XXXXXXX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XXXXXXXX有限公司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经营品牌)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位于XX市XX区XX路西口2号XXXX商业裙楼E区东半部分。

第二条:租赁面积和期限、递增比例。

1、租赁面积为499 ㎡。

2、租赁期共 伍年整,甲方从 2011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装

修期为天,装修期内不计房租,租赁期限自动顺延。合同期满后,如甲方

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3、递增比例为: 房屋租赁期限内前两年房屋租赁每平米每月单价不变,第三年

开始(包含第三年)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第三条:租金、押金、物业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交纳期限。

1、租金为每年(大写)元整(不含税)。小写¥元整(不含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付陆个月(半年)房租。第一次交付房租到期后每陆个

月(半年)提前壹个月支付下半年房租。

2、押金元整,押金为壹个月房租,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付,合同到期后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不续签合同,10日内退还押金。

3、物业费 3.5 元 /㎡(不含税)按季度交付(乙方进场装修前付清一季度的物业

费)。水费 5 元/吨,按季度交付。电费 1.35 元/度,预购电插卡使用。

4、其它费用,乙方另行向市政及其他相关部门交付,如乙方需加天然气接口费用自负与甲方无关,其它市政及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烟道安装使用总费用分摊40000元一次性收取,后期烟道维护修理等费用由所有烟道使用商户自行协商

处理。乙方进场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5000元整,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由

甲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各项装修内容合格后给予退还。

5、备注:如所有有关房屋租赁需缴纳税金由乙方全部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没有争议,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乙方不得在合同租赁期限内私自转租、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及时交纳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交纳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各种市政、市容等费用。

4、乙方续租房屋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乙方应交出所租

赁房屋。

5、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由于乙方经营当中发生任何安全或经营不善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3天不交付租金的,视同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乙方由于任何原因不撤离承租区域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每日将按当年全年总租金的10%收取乙方滞纳金,乙方无任何异议。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策性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每月由相关物业部门查收承租方水费。

2、水费按相关物业部门收取标准收取、特行除外(如:美发厅用水18元/吨)等。

3、甲方提供给乙方空调安装位置为门前立柱(严格按照城管要求安装使用),乙方若需要在租赁区域后部安装空调,甲方负责协商空调安装使用费。

4、乙方的广告门头安装必须做好密封工作、排风口必须做好隐蔽美观工作、空调安装使用必须做好空调排水工作(不允许空调排水直接排在门前,须做好专业

空调排水设施),以上三项工作施工届时务必有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指挥确认。

第十条:餐饮及其它特殊行业的约定

1、烟道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施工有关费用由需用烟道的餐饮商户平均分摊。

2、隔音设施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如出现住户投诉等问题,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协调工作,由此产生费用问题

由乙方承担。

4、由餐饮商户产生的泔水垃圾由乙方自行解决。

5、餐饮行业商户必须安装国家正规厂家合格油烟净化器。

6、餐饮行业商户必须安装有关内部厨房及洗碗房的下水隔油工作(隔油池),若

发生堵塞、渗漏等事故乙方自行维修,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房产经纪合同 篇13

乙方:_________(房产中介公司)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确认与保证

1.合同双方确认已经获取了本合约所涉及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相关信息,充分阅读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内容及附件,接受并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双方本着真实的意愿签署本合同,并且确认不能仅依据本合同而获得商业利益和成功;承认房地产中介服务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成功须依据自身的商业能力和努力。

3.合同双方郑重声明并保证:

1)对本合约的履行、传达将不违反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亦不会在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约中列有违反本合约规定的条款;

2)在获得本合约所规定的有关权利时没有隐瞒或伪造任何客观事实;

4.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没有任何误解和歧义。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编号:_____________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

3.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范围:_____________

1)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是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拥有者。

2.甲方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再次注册。

3.关于房地产中介营业事务,均由乙方依法执行,甲方不参与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也无须在乙方办公地点上班。但甲方有权随时了解相关情况,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返还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亏损及对任何客户、第三人索赔等赔偿责任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6.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二)将甲方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借给任何其它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

(三)超出其经营范围从事其它房地产中介服务。

7.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转让给乙方使用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成立的;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该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

四、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正式转归给甲方使用。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各方签署书面文件表示同意。

5.凡因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签署、生效、履行、解释、变更等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合同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六、特别约定

1.乙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相关资格证书,并有权追究一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工资报酬500元,3.支付方式:每月 支付当月工资。

七、违约规定

1.合同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

2.凡出现违反本合同规定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八、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2.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项下的任和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署正本一式叁份,自甲、乙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3.任何一方如变更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速递的信件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并用速递公司递交的信件予以确认。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信件交给速递服务公司后七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或者,如以传真发出通知,发出后_____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但应有传真确认报告为证,并应发出上述确认信件。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部门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 乙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___

房产租赁合同 篇1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乙方租用甲方房产及相关事项,订立以下合同。

第1条 合同前提条件

1.1 鉴于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所有权人均系甲方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且其下属的公司、企业或单位已同意委托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房产的出租权,甲方同意将合同房产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第2条 合同房产范围、使用和处置

2.1 合同房产是指甲方及其下属的公司、企业或单位所拥有的部分房产共_________处,所占总建筑面积共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合同房产”)。对该等房产的详细描述见附件一“合同房产一览表”及附件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租赁合同”,该等附件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2 甲方下属拥有房产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就其所拥有的一处或多处房产与乙方签署具体房产租赁合同。具体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2.3 乙方须根据各具体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合同房产,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改变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2.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合同房产主体结构。

2.5 租赁期满不再续约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合同房产。

2.6 租赁期间,如合同房产所有权人将合同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对该第三方具约束力。

第3条 租赁期限

3.1 除乙方总部办公大楼租赁期限为二年外,合同房产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追溯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3.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房产的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届满前办理完毕该房产续租的一切与政府部门有关的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3.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房产,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4条 租金和税费

4.1 乙方每年应按照平均每个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对其中乙方总部办公大楼一万平方米租金的约定见附件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租赁合同》。

4.2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为该租金总额的四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365×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4.3 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该合同房产的房产税及其他法定税费的缴纳手续。但除本合同附件二所指的办公大楼的租赁外,该等费用应由乙方实际负担,于收到甲方通知及相关凭证之日起十日内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4 租赁期间,合同房产的房屋水、电、暖费、维修费及其他有关使用该合同房产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5条 运作方式

5.1 甲乙双方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分别制定各自的租金分配计划,并就该等租金计划达成一致,分别下发。甲方在制定该计划时,应考虑按不同区域和不同房产的情况,内部调整房产单价,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该计划提交给乙方。

第6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

(a)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

(b)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合同房产的情况进行监督。

(c)租赁期限内,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房产的损坏,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d)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2 甲方义务:

(a)甲方保证合同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性以及根据本合同出租房产的合法性,同时保证合同房产不存在任何抵押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甲方保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根据本合同项下所出租的房产在租赁期限内持续符合有关法规对出租该等房产的规定。如果因此类原因使乙方受到损害,甲方保证对乙方进行赔偿。

(b)对乙方提出的与使用合同房产相关的合理请求,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c)甲方不得因自身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合同房产。

(d)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房产租赁登记手续。

(e)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合同房产。

(f)对于甲方暂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甲方允许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应保证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一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对该等房产的权利义务参照本合同执行。

6.3 乙方权利:

(a)乙方有权依据各具体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原则使用合同房产。

(b)乙方依据生产经营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可对合同房产进行改造添附,并享有改造添附部分的所有权。

(c)乙方可以转租,但需经甲方同意。

(d)乙方可以退租,但应至少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6.4 乙方义务:

(a)乙方必须依法使用合同房产。

(b)依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责任

7.1 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合同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对房产的租期或提前退租,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届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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