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布力医院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2024-05-21

亚布力医院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通用10篇)

亚布力医院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1

1、在采血、给药、输液、输血、手术及实施各种介入与有创诊疗时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2、我院目前识别患者方法为:(1)执行查对制度(姓名、性别、年龄、床号、院号等);(2)腕带识别;(3)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识别;(4)身份证识别。

3、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塑料“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核对,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4、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 “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ICU、急诊室实施,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5、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患者识别措施

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等关键流程患者识别具体措施如下:

1、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核对,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2、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塑料“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ICU、急诊室实施,医务人员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2

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住院号;所有住院病人均应按要求佩戴腕带,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2.护士为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至少同时使用2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当同病区出现同名病人时,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将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作为病人的身份识别依据。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住院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5.病人在进行检验、放射、超声等诊疗时,操作者需认真核对病人腕带上的信息,并让病人或其近亲属陈述病人姓名再次核对,以确保病人身份正确。

6.若腕带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励病人参与身份识别的所有阶段,使其了解病人身份识别错误带来的风险,及时表达对安全及潜在错误的关心,询问对其治疗的正确性。

8.将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纳入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督查落实,持续改进工作。

二、门急诊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门诊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就诊卡号。

2.门、急诊病人由病人或家属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3.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4.腕带应清晰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5.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就诊卡卡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6.需手术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并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7.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2人核对,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

三、转科交接病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1.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病人转科交接时,应加强病人身份识别,确保病人安全。

2.检查病人腕带、生命体征、药物治疗等,整理病历、准备物品,据实填写《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必要时准备抢救物品,确保病人转运过程的安全。

3.与接收科室进行详细交接,接收科室护士让病人或其家属陈述病人姓名,确认病人身份,并认真查看病情、皮肤、药物、检查等。无疑问方可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同名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病人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核对病人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病人,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标识方法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病人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病人按“无名氏+数字序号”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时按“无名氏

1、无名氏2”等顺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病人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住院号。3.如病人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病人腕带上的姓名及住院号/就诊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六、新生儿/婴儿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由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戴上双腕带,认真填写母亲姓名、新生儿出生时间、体重、性别、床号、住院号,作为新生儿身份识别标识(如系双胞胎分别用大小区分),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双足系上腕带(特殊情况双手),实行双腕带管理。留取母亲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

2.护士在为新生儿进行沐浴、给药、接种、采集标本等各种治疗、护理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至少同时使用2种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如:母亲姓名、住院号、出生日期等,禁止仅用床号作为识别唯一依据。(双胞胎用出生时间区分大小)

3.做好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的新生儿转交接工作。助产士和病房护士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评估新生儿情况,包括面色、呼吸、皮肤等,若无疑问在 “产房与病房产妇及新生儿交接单”上签名。

4.母亲转床时,必须同时更新新生儿腕带信息,并做到双人核对,并落实相关记录和交接。5.新生儿需外出会诊或检查时,必须有工作人员及家属共同陪同并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确保新生儿安全。

6.一旦发现腕带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腕带须与原腕带信息和病历信息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系上。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3

一、护理人员在为患者实施各种治疗处置、转交接等过程中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要求使用患者的姓名及登记号作为患者身份核对的两个要素。

二、护士在给患者进行各项操作前及患者转交接时,必须核对患者身份。请患者陈述出自己的姓名、年龄,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回答。核对与腕带一致,如无法回答时由陪同人员代为回答确认。

三、不同病人身份识别的方法:

1.意识清楚,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使用姓名、年龄、登记号三种结合的方式来识别身份。

2.对抢救、昏迷、无自主能力、语言听力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等诊疗活动时识别患者的手段。

3.对同姓名的患者除应分开收住外,进行各项处置时应严格查对制度,用性别、年龄、登记号或身份证号等信息来确认患者身份,确保准确无误。

腕带使用制度

一、全体住院患者均应佩戴腕带。

二、患者初入病房时,责任护士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内容包括患者登记号、性别、姓名、年龄、诊断、过敏史等情况;住院期间发现药物过敏可手工填写过敏史,随时根据入院后检查的结果手工填写。

三、医护人员在进行各项处置时应该核对腕带标识,并请患者陈述确认。

四、腕带原则上佩戴在患者“左手”,特殊情况可佩带于“右手”或“下肢”,约束患者佩戴在约束带上方(近心端),松紧度以放进一指为宜。若损坏需及时更换(按腕带佩戴使用流程执行);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远端血运良好。

五、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责任护士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的注意事项及重要性,告知不得随意将腕带取下。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4

一、在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助患者选择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四、对预约患者认真核对预约单上患者姓名、手机号,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挂号后安排优先就诊。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医疗卡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五、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认真为患者诊查,正确开检查单及处方。

六、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

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九、加强对患者身份识别情况的检查,门诊部质量控制组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并记录。

输液巡视制度

一、护理人员应主动按时巡视,及时为患者更换液体。

二、根据病情、患者年龄及药物特性遵医嘱调节滴速,并提醒患者及家属切勿擅自调节滴速。

三、输液巡视中注意观察:液体滴人是否通畅,输液管有无扭曲、受压,针头有无移位、脱出,液体有无外渗或局部肿胀,药物对皮肤组织有无损伤等现象,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四、输液中护士要了解病情,密切观察输液后病情的变化。若发现病情变化及药物反应,应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并有登记。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篇5

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因身份识别差错而发生各类医疗不良事件、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应当如实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身份资料。相关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

二、挂号及出入院处在输入病人身份信息时应当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实。

三、医院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核对时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四、患者身份确认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住院患者需同时使用姓名、床号两种方式。门急诊患者使用姓名、门诊病历条形码核对患者身份。医技科室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或治疗项目,保证检查正确的患者和正确的部位。医务人员如发现发现身份信息不符之处应当与病人沟通、核实,并更正。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应及时主动的进行协调。

五、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 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六、对重点科室如急诊、病房、新生儿、ICU、产房、手术室和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患者,必须佩带标注有身份信息的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新腕带。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不但要与病人或其家属口头核对身份信息,而且要根据腕带 标注内容进行身份信息的核对。身份信息不符时,应当先明确原因,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诊疗活动。

七、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 就诊卡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八、患者转接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登记制度。

九、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9.1患者转科交接时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尤其是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病房之间的转接,由医护人员护送,认真交接病历等资料,并填写交接记录。

9.2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虎患者姓名,如无陪同人员,须有双人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患者身份与部位识别制度 篇6

1、患者身份识别时诊疗活动中的重要步骤,是确保各项检查、治疗安全、准确执行的基础。

2、身份识别的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年月、ID号/住院号等。

3、进行患者身份识别时,应先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根据患者的语言、行为能力,采取恰当的方式,准确获得患者的信息。

4、实施有创或高危护理活动前,应主动使用两种以上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5、在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科室中,对手术室、神志不清、无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必须为其佩戴腕“腕带”,作为身份识别的标志。腕带上应有患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住科室、ID号/住院号等信息。

6、对于患者中的特殊场所(如急诊科、中心输液室等人员流动快、风险高的诊疗场所),接受特殊治疗(如手术、拔牙等有创或高危诊疗活动)时,应特别强调有效地身份识别,避免误诊误治,给患者造成伤害。

7、在急诊急救过程中,一时无法辨认患者身份时,可先给患者进行临时命名或编号,待病情稳定后再做进一步的身份确认

8、在治疗前,应有两位具有相当资质的人员对患者进行身份核对;必要时主动邀请患者/家属参与部位确认。出科室接受治疗时,应携带患者X片,CT或MR片等资料,严防患者在进行有创或高危诊疗活动中发生部位及方式的错误。

9、特殊人群身份与部位识别。特殊人群:指意识/精神障碍、感觉器官功能不全、婴幼儿、痴呆者。

1)就诊时,护士应通过陪伴获得患者姓名、年龄、籍贯、出生年月、ID号/住院号、支付方式等信息。患者入院时,应填写手腕识别带,与陪伴着核对无误后,系腕带于患者手腕。

2)无陪伴的患者,护士可为其暂取名,系手腕识别带。

3)对感觉器官功能不全(失聪、视力差、语言沟通障碍等)的患者,护士可借助笔纸、卡片、手语等工具,确认患者的身份。入院患者身份与部位的识别制度

1、当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应与意识/精神正常、沟通无障碍的患者充分沟通,协助填写相关资料,确认姓名、年龄、性别、出生年月、籍贯、ID号/住院号以及身份证号码,确认患者的真实身份。

2、医保、其他商业保险理赔的患者,应核实其医保卡,确认其他相关资料,认真分类,做出标记。

3、意识/精神障碍、感觉器官功能不全、儿童、痴呆者、参见“特殊人群身份与部位的识别”。特殊检查时患者的身份识别制度

特殊检查指胃镜、肠镜、静脉造影等检查,要在不同的时段,通过核对其姓名、年龄、性别、ID号/住院号、检查项目、医嘱等,识别其有效地身份,减少部位及方式错误的发生。

1、检查前:执行护士核对医嘱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ID号/住院号。确定陪同检查的人员、时间,并与检查科室预约,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2、接送时:护送员凭检查申请(预约)单到科室,与当班护士核对患者身份。

3、检查时:检查人员、护送员、患者三方,核对患者身份。

4、检查后:检查人员再次核对上述内容,告知检查后注意事项,通知护送员送患者回病房。

5、护送人员与病区护士再次核对患者身份,并交接有关事宜。

手术室患者的身份识别制度

手术前,病房护士必须给患者系手腕识别带。

1、手术患者身份与部位的核对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ID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拟进行手术的部位、CD/MR/X光片、检验报告单、术前医嘱签名单。

2、手术患者身份与部位识别时机包括:

(1)术前:护士执行术前医嘱时、手术室护士到病区接患者时、患者到手术室后、手术开始前。

(1)术中;切开皮肤前、切开器官前、关闭体腔前。(2)术后;离开手术室前、回到病房后。

3、手术患者身份与部位核对:

病区护士按“术前准备单”项目准备患者(术前准备、更衣、取假牙、取饰物、术前用药、CT/MR/X光片、检查报告单等)

(1)到病区接患者时,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第二次核对。(2)患者如手术室后,接患者的护士与洗手护士第三次核对。(3)手术开始前,麻醉医师及手术主刀或第一助手第四次与护士第四次核对。

4、手术后,护送患者的麻醉师/护士与接收科室护士共同对手术情况、麻醉方式,检查引流管、全身皮肤情况,测量生命体征。口腔科拔牙患者的身份识别制度

1、接诊护士查对患者的门诊病历与挂号单,咨询患者的姓名、年龄、病情(牙齿有无松动疼痛情况)、主诉、有无麻醉药过敏史|既往史(有无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血液病)。查看性别、ID号/住院号、X线定位口腔情况。

2、经治医生查对患者信息、检查口腔情况,、根据X线拍片结果确定拨除的牙位,并 做好定位标记。

3、拔牙前,以治医生再次核对患者信息,X线定位片,准确无误方可拔牙。

4、拔牙完毕,操作者和护士再次核对患者的资料,观察患者病情,交代拔牙后注意事项。

急诊科患者的身份识别制度

1、急诊科应对抢救室的床位进行编号,编号应固定、清晰、醒目。

2、接诊护士应评估患者的意识、精神、语言、思维、行为能力,与神志清楚、行为正常的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确认患者的姓名、年龄、就诊原因,查对性别、ID号/住院号,观察患者的症状、体征与主诉是否相符。

3、遇成批患者救护时,按照国际编一的标准对伤员进行验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患者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腕带),并扣系在伤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配合医生抢救时,护士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核对腕带,准确核实患者身份。门诊输液室患者的身份识别制度

1、将输液室的所有座位进行编号,并给于醒目的标识。

2、在输液单填写与座位相同的编号。

3、对照注射单核对患者身份,查对药物名称、剂量、用法、时间和途径。

卫生院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7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一、患方带社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社保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二、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三、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四、当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五、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务人员根据当时患者的有关情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卡。

二.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姓名、性别、床号等)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确认患者身份,确认识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标本采集、给药、发放特殊饮食及其他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除应采取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外,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四.对病情危重、意识不清、急救、输血、镇静期间患者;对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身份无法识别患者;对成批救治的伤员(≥2人时);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亚布力医院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8

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识别的准确性,尤其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特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示的制度及程序:

1.凡住院病人,在病房办理住院手续时,均需配带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及有效核对依据,并告之病人目的,防止自行取下。

2.腕带上应注明患者住院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及诊断。

3.“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给患者带前要经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带上。

4.在进行与病人一切相关操作、交接等处置时,必须使用两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问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再次核对的确认病人姓名的方法。

5.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6.有效识别患者身份的程序:

方式一:当患者意识清、在病床上操作时:患者白报姓名,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二:当患者意识不清、在病床上操作时:看腕带,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三:患者意识清、不在病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方式四:患者意识不清、不在病床操作时:让患者家属报患者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患者身份识别与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篇9

1、医护人员在实施各项诊疗活动前,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门诊病人使用就诊卡号,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无名氏患者的姓名用无名氏加编号代替。

3、所有住院病人、急诊科留观病人、EICU及输液室病人均实行条码管理,佩戴腕带。

4、查对时应让患者说出自己的名字,住院病人使用床号、姓名、住院号三种识别符,核对床头卡和腕带信息,确认患者身份。门诊病人使用姓名、性别、就诊卡号三种识别符确认患者身份;无名氏患者,门诊使用“无名氏+编号、性别、就诊卡号”,住院患者使用“床号、无名氏+编号、住院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需双人核对。

6、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应用镇静药物等病人,应让家属或陪同人员陈述患者的姓名,应用床号、姓名、住院号三种标示符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二十、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1、所有住院患者,急诊科留观室、EICU、输液室病人及“三无”患者均需实行条码管理,佩戴腕带。

2、住院处负责给入院患者发放腕带,住院期间患者必须佩带腕带。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信息内容包括:患者住院号、科别、姓名、性别、年龄。

4、腕带佩戴时必须2名护士到床边核对信息无误后佩戴。腕带常规佩戴在右手腕,特殊情况时可酌情处理。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情况等,若有异常更换佩戴部位。

5、若损坏、丢失、转科需要更换时,到住院处重新打印后按上述第4条操作执行。

6、病人出院前,由责任护士负责取下收回腕带并登记到《腕带回收登记本》上,保存24小时核对无误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一、患者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1、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先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收病人准备;由医生和/或护士护送,确保搬运安全;携带患者的门诊病历及相关资料;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确认患者身份,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生命体征、意识状况、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皮肤完整情况、引流情况、目前用药情况等;核对无误后,交接护士共同在病人转科交接记录单及记录本上双方签字。

2、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按医嘱做好手术前准备;手术室护士进病房接患者时,由责任护士陪同到床头认真交接,内容包括:确认患者身份(核对床号、姓名、住院号,床头牌及腕带信息)、手术名称、麻醉方式、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术中用药、皮肤及管道情况等,并认真填写手术患者护理交接单并签字。

3、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术后将病人安全送至病房,与病房护士确认患者身份,交接患者手术部位、皮肤、引流管、术中情况、以及清点相关物品,病房护士核实后,在手术患者护理交接单上签字。

4、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与ICU护士确认患者身份,认真交接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目前用药、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病房患者与ICU转接记录单并双方签字,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产妇均由主管医生和负责护士护送至产房并与助产士进行交接。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腕带信息,生命体征、胎心、宫缩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宫口开大情况、产妇的治疗及卫生处置情况等情况。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接记录单及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

6、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由产房转入病房时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腕带信息,生命体征、子宫收缩情况、产后出血量、会阴伤口情况、用药、皮肤情况和产后宣教等。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接记录单及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新生儿交接内容:助产士与病房护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新生儿床头牌、婴儿腕带、新生儿病历信息是否一致,内容包括产妇病区、床号、母亲姓名、住院号、父亲姓名、新生儿性别、出生日期、体重等。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接记录单及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

身份识别制度 篇10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住院患者权益及生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院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在给患者用药、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为患者提供其他的诊疗操作之前均应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2、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或二种以上)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

3、对患者身份识别采用患者姓名、住院号和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识别,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特别注意在使用患者姓名进行识别时,不可以问患者“你是XXX吗?”,而是要询问患者“请问您叫什么名字?”,让患者回答,然后将患者的回答与手中的信息进行核对。

4、对所有来诊患者均要进行身份识别,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准确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5、无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的患者,接诊医生要求患者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年龄等;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患者要在病历上注明原因,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7、进行有创诊疗前,施术者要亲自与患者(或患者亲属)面对面沟通,并把沟通内容简明扼要记录在病历上。

8、要求各科对无法有效沟通(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等患者)及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建立使用“腕带”标识,作为住院患者的识别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要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9、“腕带”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由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负责填写。

10、要求所有重症监护室、急诊抢救室、分娩室(新生儿)、所有进入手术室患者以及所有处于昏迷状态的患者均要佩戴“腕带”,以便身份核对识别。

11、“腕带”上填写的患者信息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12、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产房之间的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13、关注重点环节的患者身份识别,细化识别流程。

岳阳市长炼医院

2017-5-18

附一

重点环节的身份识别流程

手术患者识别:采用“腕带”,“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识别。

1、手术前一天由病房主班护士确认患者身份,戴“腕带”,主管医生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2、手术患者核对:依据手术通知书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等。

3、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的确认。

4、麻醉之前:手术医生、麻醉师与手术室巡回护士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的再次的确认。昏迷及神志不清患者: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家属进行查对。

5、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经由手术者与参与手术的其他/她工作人员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

6、病人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生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7、在手术安全核对表上按要求规范填写,入病案保存。

输血患者身份识别:采用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识别。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病房护士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检验科须经二人核对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血样,同时检查采集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后进行交叉配血。

3、病房护士检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聚。

输血前需两人带病历、交叉配血单到床头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血液透析患者身份识别:对每一位血液透析患者透析治疗前必须进行身份识别,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治疗。

1、长期在我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可留取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采取三种方法识别: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⑵核对患者身份证明;⑶患者家属确认。

2、临时在我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采取两种方法识别: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⑵患者家属确认。

3、透析室工作人员双人核对并签名。

急诊科、病房、产房之间的患者身份识别

1、患者出急诊科进入病房,由急诊科人员、病房值班护士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与“转科病人交接认定表”中。

2、产妇出产房进入病房,由妇产科双人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于护理记录中。

3、其它转科病人按“转科病人交接登记本”的要求规范填写。

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手术患者、新生儿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的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急诊室实施,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并签名。

门诊患者使用患者姓名识别,患者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作为患者识别的补充信息,当医院管理实施信息化后,使用患者姓名和就诊卡识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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