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2024-05-11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精选7篇)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篇1

贫困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是指由经济的、社会的和个人的主客观条件的不同所造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的生活持续性地低于该社会的常规生活标准的状态。贫困是人类目前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贫困不仅仅是素质、能力、财富和资源的匮乏,更是人类社会结构、功能和机制的不完善、不健全的产物。抚顺城市贫困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以来,已经有了10多年的历史。这个问题一直受到中共抚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方式,来解决城市贫困问题。

一、抚顺城市贫困人口的范围

抚顺城市贫困人口是居住在抚顺市区内的生活处于相对贫困(这是大多数)和绝对贫困(这是少数)状态的城市居民。据抚顺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开展的城市贫困人口调查,城市居民最低收入层中有70%以上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具体地说,抚顺城市的贫困人口主要包括:

下岗、失业者群体。在现阶段抚顺市的失业群体主要由失业人员和未重新就业的下岗职工组成。根据统计数据, 20底抚顺市规模以上企业仍有106户亏损,有下岗职工32、9万人。尽管其中有一部分人已经再就业,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就业,一些再就业的人员劳动报酬也很低。这些下岗职工大多是年龄偏大、技术单一、适应新的就业环境能力差。据对抚顺市劳动力市场的调查:到劳动力市场登记要求重新就业的人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近80%;45岁以上的占50%。他们面临着再就业难、社会保险接续难和生活保障难等问题,是城市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这是一种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的生理缺陷,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困难、生活贫困。据抚顺市残联的不完全统计,抚顺市现有残疾人8、5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6、1%。在残疾人群体中,大部分不具备劳动能力,只有一小部分具备劳动能力或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其中,有劳动能力或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被有关部门安置就业,或扶持自谋职业,但多数人收入较低。而没有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或家人抚养。

抚顺城市贫困人口还包括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丧失者。这部分人生活在城乡结合部,户籍在城市,属城市中的农业户。城乡结合部的农民以种菜为生,可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既没有赖以生存的土地;又没有生活来源。造成他们没有土地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按当时的家庭人口包给个人,尽管20多年来每个家庭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土地没有重新进行承包,使得一些当兵复员回来的人、通过婚姻来到这里的人和每个家庭的新增人口都没有土地。二是采煤沉陷使得部分土地流失。抚顺是一座以煤而生的城市,近百年来的开采,煤炭资源逐渐枯竭。地下采煤造成地下空洞,土地下沉,一些菜农的土地裂缝、下陷,有的土地还变成了水塘。这些没有土地或丧失土地的农民,家庭所需与城市人一样,不能自给自足,需要用钱去购买,生活十分困难。家庭中的男劳力靠到城市打零工养家糊口。由于他们没有文化,又缺乏劳动技能,城市中又有许多下岗职工,所以他们只能做一些重体力活,常常是有活就干,干完活找不到人领报酬或领到很少的劳动报酬。这些人既享受不到社会救助;又领不到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个特殊的贫困群体。

总的来说,抚顺城市的贫困人口,从政府部门扶贫解困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或法定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居民,即传统上由政府长期以来一直予以救济的“三无”民政对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的居民,即贫困的失业者;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下岗人员领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的居民;由于其他原因致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的居民。在上述四类人员中的第一类是抚顺城市中由政府和社会长期予以救济和保障的对象,第二类和第三类则是当前抚顺城市贫困人口的主体。

二、城市贫困的基本类型

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笼统地划分贫困人口的范围是不够的,必须依据贫困的不同类型对症下药。社会学研究者依据城市贫困的不同成因,把城市贫困划分为几种类型。

1、个体贫困。由个人和家庭的原因所造成的持续性贫困状态,尽管此类贫困规模较小,致贫原因与国家政策和社会环境无关,这类贫困的解决,是要在政府帮助下,通过建立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

2、结构性贫困。由经济结构调整和收入分配不平等所造成的贫困,是在经济总量增长的条件下,由于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中的不平等特征,导致一部分社会成员无法获取经济总量增长的成果,使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解决这种贫困,一般通过调整经济结构的办法解决。

3、企业性贫困。由于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所造成的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引起的贫困。这种贫困有整体性特征,整个区域人口中的全部或大部分都可能处于贫困状态。例如抚顺矿务局所属的一些矿山,经过近百年的开采,资源枯竭,与之相配套的企业也因矿山萎缩,而企业亏损,职工下岗、失业。贫困区域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人口众多,是社会救济的重点。

4、阶层贫困。这是指在一个区域内,由于某些政策或收入分配制度等原因,导致明显的阶层分化所造成的贫困,其结果是形成一个处于贫困状态的阶层,预示贫困程度比较严重的状态。在矿区下岗职工多的某些社区,虽然还不能断言形成了阶层贫困,但城市贫困者的阶层特征已显露出来,市场经济为阶层性贫困的形成提供了条件。解决此类贫困,须通过制度设计和社会经济政策调整来完成。阶层贫困解决起来比较棘手,社会危害程度也大,因此要特别注意避免形成稳固的城市贫困阶层,以促进城市贫困问题及早解决。

三、城市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曾指出:造成贫困人口的原因是他们获取收入能力受到剥夺以及机会的丧失;低收入是导致贫困人口获取收入能力丧失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全部因素,疾病、人力资本不足、社会保障系统的软弱无力、社会歧视等都是造成人们收入能力丧失的不可忽视的因素。由此可见,导致城市贫困的因素并不是单一的,它是由一系列的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

1、转型时期企业结构调整,经济效益下降,下岗职工增多。造成失业或半失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当前正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劳动力供给量大于需求量,根据有关部门测算,“十五”期间抚顺市新增劳动力平均每年为2万人,今后将增至每年2多万人。二是新技术的应运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就业机会相对减少;三是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给抚顺市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四是体制性原因,国企改革进行结构性调整,必然要修改过去长期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大量富余人员;五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下降。后两种为主要原因。

2、转型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根据抚顺市统计局资料表明截至年底抚顺市区只有42、926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9、595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48、1204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2003年企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大于收入,总收入为102727万元,总支出是151711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中,只有女工生育和医疗保险总支出小于总收入。

3、城市中文化程度低、缺乏专门技能、年龄较大、缺乏自立精神的人员往往会落入贫困人口的行列。这些人其文化程度大都在初中以下,没有技术专长,原来多为生产一线的操作工人。另外,其年龄偏大,一般在40—50岁之间。贫困户家庭人口多,就业少。根据2003年对城市贫困人口的调查,10%的低收入户平均家庭人口为3.6人。城市中人口较多,就业者负担人数较多的家庭往往都是人均收入较低、人均消费支出较少且食品消费所占比重(恩格尔系数)较高的低收入户,特别是最低收入户,城市贫困人口也就产生于他们中间。还有相当一部分因病残致贫,医疗费没有保障,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4、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抚顺市与其他城镇一样,几十年来因劳动力的行政配置和工业项目的重复建设形成了大量的企业富余人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企业改革加大力度,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从而使企业富余人员的隐性失业状态逐渐显性化,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更进入了下岗和失业的高峰期。与此同时,由于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就业岗位的增量增长趋缓。下岗人员按规定领取的最低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领取的救济金一般只有每月100多元到200多元,比在岗职工工资下降较多,这就使得他们中的一部分按其家庭人均收入水平降至抚顺城市贫困线标准以下,从而成为城市贫困人口。

5、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历史上长期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集中地显现出来,致使它们中的很大部分目前经营困难,效益下滑,影响了职工工资收入和福利水平,导致城市低收入面扩大,使部分职工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抚顺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从而成为城市贫困人口。这种情况在抚顺市的厂办集体企业经济单位表现尤为明显。如果分行业看,则在矿区、建筑和商业等行业中更加突出。无论是国有和集体单位,还是矿区、建筑和商业等行业,一般都是社会上沿革时间长、历史包袱重的部门,同时又大多属于体制改革难、结构转换慢、市场竞争能力低、企业经济效益差的部门。再加上社会上收入分配调节不力,收入差异过大,因此,在这些地方职工平均工资低,离退休人员多,单位保险福利费的绝大部分要用于非在职职工,这就不能不显著影响到这些部门在职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水平。

6、城市中的某些特殊类型的家庭也易于产生贫困人口。一是所谓“农转非”家庭,即由于国家重点工程或城市建设占地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使原来从事农业的农民转为非农业的城市居民。这些人原以农业为主,转入城市后因自身文化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难以就业或是只能从事收入较少的工作。他们中的一些人特别是一些老人,往往会陷于贫困。二是城市中的农业户,由于采煤沉陷丧失土地,又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极度贫困。三是家庭多个成员都在同一个部门、单位或行业工作,而当这一部门、单位或行业不景气、收入减少时,整个家庭便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四是所谓“有缺陷”家庭也易于陷入贫困。这包括有丧偶离异家庭(尤其是妇女丧夫或离异的家庭)、不良家庭(家庭成员好逸恶劳、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残疾人家庭和健康状况不好的家庭等。

四、城市贫困人口的特征

1、目前抚顺城市贫困人口陷入贫困不是因为他们缺乏劳动能力,而是就业权的丧失或者缺乏新的就业机会。城市贫困人员中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大都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多处于中年时期的劳动年龄以内,他们往往只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下的教育,他们过去所从事的也主要是低技术的工作。对于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来说,根本不可能重新再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而且,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他们也根本不可能再回到原来那种稳定的就业体制中去,享受过去单位制下单位所提供的医疗、养老等福利保障,即使出现新的经济增长,国有企业的改革搞好了,他们的状况也难有根本的改变。另外,新兴的产业也不会向他们提供多少就业的机会,因为新的就业机会需要相当高的受教育程度。他们在丧失工作的同时,失去了工资收入,这会使他们及其家庭陷入到贫困之中。这就意味着,目前的下岗和失业人员,事实上是社会变迁中的被淘汰者,他们已经成为被社会甩到了社会结构之外的一个群体,从而使他们表现出了他们与社会断裂的结构性特征。

2、城市贫困人口开始出现长期化和相对固定化的趋势。城市贫困人口在陷入贫困以后,他们往往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他们很少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凭借他们单个人的力量几乎找不到任何工作,而是持续地生活在贫困之中。这主要是由于长期失业者增加、贫困群体的成员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能力薄弱等原因造成的。长此以往,难以找到工作的贫困人口的劳动意愿和摆脱贫困的心理也会越来越弱,从而使贫困问题出现长期化、稳定化的趋势。那些滞留在“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下岗失业期越长,他们重新回到劳动市场的可能性就越小,陷入长期贫困的可能性就越大。而由于缺乏或部分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难度更大,更不容易从长期贫困中解脱出来。贫困群体的长期化和相对固定化,最终将会导致贫困的代际传递。

3、城市贫困人口具有较强的贫困群体意识。传统意义上的城市贫困人口,往往分布在很不相同的人群当中,然而由于目前抚顺市的城市贫困人口是以失业、下岗职工为主体的,这些失业、下岗人员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他们往往有着共同的或相似的经历,也可能仍然存在某些经济连带关系,甚至还居住在相对集中的地区,这使得他们往往具有很强的共同意识和群体感,也容易使他们形成共同的目标,因而表现出较强的群体性特征。这种群体性特征,还表现在行业和地域的层面上。由于城市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因而便于交流和相互感染,而城市贫困人口,由于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从众心理比较强,加之较为艰难的共同生活处境,他们很容易形成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从而表现出共同的群体意识。

4、城市贫困群体由于长期处于无权的受忽视和受歧视的状况,使得他们正逐渐从主流社会中脱离出来,表现出了与社会分裂的趋势。贫困人口由于长期贫困很容易使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的主体结构和主流社会而形成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同时,由于贫困人口缺乏有组织的力量和合法的渠道为自己争取权力,因而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就可能以个人的行动,并且常常可能是非法的行动反抗社会,这反而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对贫困人口的社会排斥。社会排斥不但是指在经济资源上的长期匮乏,还是指在社会关系上、心理上、文化上和政治参与上的长期被隔绝,这种匮乏和隔绝不仅导致贫困人口日常生活质量下降,更重要的是被排斥者不能享受到公民权所赋予的公民政治及社会权利,而这种权利不可能依靠提供经济援助和保障救济来赋予。由于社会排斥把贫困群体从主流社会中隔离开来,使他们陷入到孤立的境地,并逐渐被边缘化,因此,反贫困的重点就应该是增加他们的社会融合程度,避免他们被抛出主流社会之外。

五、城市贫困人口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城市贫困人口的存在,对于抚顺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复杂而深远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

1、损伤了社会公正原则并降低了社会的整合程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们在能力、生产要素的拥有量以及劳动贡献等诸方面存在着差别,因而造成社会成员、社会阶层之间在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的差异。应当说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这种差距不应过大,不宜超过一定的“度”,它应是以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普遍得到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益处为前提条件的。否则,便成为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抚顺市现阶段规模较大的贫困人口的存在,严重地损伤了普遍受益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

2、限制了社会成员潜能的开发。 社会成员潜能开发程度的高低,会对社会的活力产生不同的影响。贫困问题尤其是绝对贫困现象直接制约着社会成员潜能的开发。社会成员潜能开发的具体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成员各项需求的满足状况。这些需求包括生理、安全、归属、尊严和自我实现等多个方面。处在绝对贫困状态中的社会成员,面对的是自身的生存危机,其生活的主要目标取向只能是限于满足生理和安全方面的需求,而无力顾及其他需求层面。在这种情形下,绝对贫困者的潜能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开发。

3、不利于民主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大量贫困人口的存在,不利于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就一般情形而言,绝对贫困者难以有效地介入民主化进程。从其基本的需求来看,他们所看重的是满足基本的生存条件,很难产生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冲动(特殊条件下的社会动员和集群行为除外);从其能力来看,由于长时期地缺乏教育,文化素质较低,而且又长时期地处在封闭的状态,因而很难积极而有效地参与社会性的事务。与绝对贫困者有些不同的是,相对贫困者倒有可能产生某些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冲动。但是,我们稍加分析就会发现,现阶段的许多相对贫困者还没有同市场经济相适应,他们所习惯的往往还是以前的平均主义。因此,相对贫困现象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民主化进程的议题走样。

六、城市贫困人口的解困对策

在抚顺城市人口中存在着一个贫困群体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社会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市贫困人口以及社会分配不均的继续存在,使城市中贫困人口的比例明显增加。城市贫困人口在规模扩大的同时,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下岗、失业人员成了城市贫困人口的主体。近年来,抚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采取各种方式对城市贫困人口进行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实物救济。它是指国家或社会救济机构以发放实物的形式,帮助社会成员解除生存困境的一种救助手段。实物救济的特征是不直接给被救助者发放现金,而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需要,用社会救济经费、部分由社会捐献、国际援助等款项,将生存资料和部分生产资料,无偿发放给救助者。救助物质包括粮食、衣被、食品、餐具、建房材料、医药等。

2、现金救济。它是指国家或社会救济机构以发放现金的形式,帮助社会成员解除生活困难的一种救助手段 。现金救济源于古代的赈银救荒,在当代社会则表现为社会救助的主要形式。其特征是直接给被救助者发放现金,由被救助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困难安排使用。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现金救济手段的主要是定期救助对象,但临时救济中也常采用现金救济。现金救济的原则是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发放。

3、互助互济。它是指社区与社会成员之间开展的互相支援、互相帮助、互相救济的自愿互利活动。在城市,它主要是指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之间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方面的相互支援与协作。

4、帮助就业和再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来说,能够重新就业是脱离贫困最为有效的途径。为此,抚顺市劳动就业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街道、社区等单位,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1)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免费就业培训;(2)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发展非正规劳动组织就业;(3)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40、50”人员;(4)把安置下岗职工和增加就业岗位列入政府工作目标。

尽管抚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解决城市贫困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城市贫困问题仍需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1、加强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增强就业能力。解决城市贫困问题更为根本的措施是为城市贫困人口提供更多就业的机会,这也是一种积极的扶贫措施,而积极的扶贫措施需要借助于积极的劳动政策得以实现。积极的劳动政策是与社会保障政策相对应的一种劳动力市场政策。它通过对那些在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中的弱者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帮助,使其重新回到劳动力队伍中来,以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和缓解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积极的劳动政策是为了让那些仍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并积极寻找工作机会的.下岗、失业人员不完全滑落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而是尽可能使其重新回到劳动力市场中来的一种政策。积极的劳动政策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职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创业扶持、劳动保护、职业技能康复等。研究表明,尽管目前人们关于不同类型的积极的劳动政策效果的评估还缺乏公认的结论,但从整体上来说积极的劳动政策对于中长期失业、特殊群体失业的效果是比较显著的。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的保障范围随着城市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尽快将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都包括进来,实现广覆盖。不能只保城市中原有的“三无”民政对象,必须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在岗、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各类人员都给予保障,而不论其身份、地位、有无职业,都应一视同仁,以体现最低保障制度的全面和公正,真正解决城市所有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除了让城市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外,还应对其子女的教育费用进行资助或采取减免特困生的学杂费、建立贷学金制度等,以保证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机会。

3、注意培育社会层面的力量。现在,政府对于扶贫解困问题包揽的事情过多,如救助、再就业等等,事无巨细地承担一切。政府行为的过于泛化,实际上是降低了政府办事的效率和做事的周密性。应当看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会层面的各种因素在迅速发育,诸如社会中介组织、社区等事务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所以,如果将一部分扶贫解困的事情交给社会层面去办理,其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4、在难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情况下实行“准就业”。城市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可以增进他们的社会融合程度,但抚顺市目前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城市中不仅存在着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而且每年还新增许多劳动力,因此,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是不可能的,就业岗位不足将是一个长期的现象。公民服务制度就是一种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公民素质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城市贫困人口通过公民服务而获得就业岗位的方式是一种“准就业”的方式。公民服务是指公民在一定时期通过政府或由政府认可的组织和部门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而不要报酬或只要很低的补偿。公民服务不完全是个人行为,通常它通过政府、社区或社会团体的组织来实现,公民服务是长期性的活动,不是偶尔的志愿服务,也不是短时间内的承诺。公民服务与就业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公民服务“对参与者给予最低货币补偿”,就是说对公民服务的参与者给很少的钱或不给钱,他们之间的劳动报酬不是通过劳动市场按货币价格来交换的,就是说,从价格角度看,公民服务参与者的劳动与所得之间可能是不一致的,服务的价值不是完全通过货币补偿来计价的。公民服务虽然没有报酬或报酬很低,但是它应当为社会所承认,并认为这种服务是值得称赞的事情和值得努力去做的事情,确切地说,公民服务要通过颁发一定的纪念品来被认可,也可以通过助学金、服务奖励或教育资助等形式来计价。探索由政府出资设立一些公益性或开发性项目,如义务维持社会治安、植树造林、安老助孤、助残、助幼、为进城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紧急援助,等等,把城市贫困人口组织起来参与这些活动,国家给予适当补贴,这对于帮助城市贫困人口提高劳动技能、维护社会稳定都是十分重要的。因而建立公民服务制度,通过公民服务制度来缓解就业压力,让服务者获得自我满足、获得经验和建立社会联系,使他们融入或重新融入社会生活,等等,这有助于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融合。因此,建立公民服务制度是在非就业的情况下促进城市贫困人口社会融合的一条途径。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篇2

林权抵押贷款是以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权证》所载明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新品种, 它是随着集体林权改革应运而生的一项林业融资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开办林权抵押贷款, 一方面, 可以有效解决林农和林业企业的融资难题, 推动林业经济快速发展, 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另一方面, 也可为金融机构自身开辟新的业务领域, 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因此,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是利国利民的大实事, 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抚顺市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 共有林业用地1260万亩, 其中:集体林946万亩。目前, 全市已完成集体林确权面积880.4万亩, 占应改革面积的98.4%, 签订合同25.09万份, 群众满意率99%。抚顺市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 深入开展林权配套改革工作, 积极破解资金不足难题。2007年8月7日, 抚顺市林业局、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抚顺办事处出台了《抚顺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通过采取林业部门、评估机构和金融组织三家联手的办法,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帮助农民解决贷款难的问题。2010年8月27日, 抚顺市林业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 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为加速林业经济发展, 推动林权配套改革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2011年6月底, 抚顺市累计实现林权抵押贷款10.82亿元 (其中:抚顺县林权抵押贷款2.23亿元, 清原县林权抵押贷款4.6亿元, 新宾县林权抵押贷款3.99亿元) , 比2010年底增长42.74% 。林权抵押贷款极大地缓解了抚顺林农融资难问题, 激发了林农投资造林的热情, 有力支持了抚顺市林业的发展和林农致富, 显现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 我们也要认识到, 作为一项创新的贷款品种,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二、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及取得的成效

1.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

抚顺市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创新信贷管理模式。抚顺市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 结合全市实际, 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抚顺办事处制定了《抚顺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并规范了《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办理程序, 设立林权抵押贷款流程, 即农户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查、信用社审批、林业部门资产评估、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放款、贷款管理和还款8个步骤。在严格贷款标准、程序的前提下, 结合农户实际, 灵活信贷模式。一是简化手续, 提高审批效率, 绝大部分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 简化小额度林权抵押贷款的程序, 林业、金融、评估三方达成共识, 对借款金额5万元 (含5万元) 以下的小额贷款, 由林业部门出具资产认定手续, 不用评估, 不收评估费, 这项举措既方便又实惠, 已有3470户农民参贷受益。二是放宽贷款用途, 贷款不仅可用于林木种植以及用于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林业生产流通环节, 而且还可以用于生活、消费等领域, 贷款用途多样化。三是提高额度、延长期限, 结合借款用途、林业生产周期、林地类型、经营性质等情况, 合理设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2.林权抵押贷款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来, 通过市林业局和相关部门的推动,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平稳, 林农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林权抵押贷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 林权抵押贷款助推林业产业发展。

林权抵押贷款为农民和其他林木经营者提供了融资渠道, 助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 效果显著。农民用钱时不再出卖山林, 减少了资产流失, 通过抵押自己的山林就可获得生产生活资金, 盘活了山林资产, 促进了林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 也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经调查, 在林权抵押贷款中, 有71%的贷款资金用于林业生产建设上, 有的用来种植林下参、细辛等中药材, 有的用来栽植刺龙芽、大叶芹等山野菜, 有的用来在荒山、迹地上造林, 有的用来开展木材加工。

林权抵押贷款也推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 有15%的贷款资金用于其他产业, 建养牛场, 建养鸡场, 建温室大棚, 承包水库, 买车搞运输, 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林权抵押贷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14%的资金用于农民的生活, 农村建房, 支付学生上学费用等, 解决了农民的燃眉之急。

(2) 林权抵押贷款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抚顺市的人均林地面积分别是人均耕地面积的5倍以上。林地是农民致富的希望所在。北方树木生长慢, 而林改后, 要想不砍树也致富, 就得靠林地。林权抵押贷款推动了林业及其他产业发展, 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 带动了广大林农增收致富。如抚顺市清原县农民收入的50%来自于林业。通过林权抵押贷款, 农民发展项目有了资金, 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实实在在地体会到“绿色银行”的积极效用。

(3) 林权抵押贷款促进金融机构增盈增效。

林权抵押贷款的创办, 拓宽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渠道, 有效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抚顺市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为突破口, 信贷规模迅速增长, 2007年至2011年, 盈利能力逐年增强, 不良贷款连续多年“双降”。

三、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

林权抵押贷款开辟了林农融资发展林业的新途径, 但从目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看, 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主要体现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及林业服务体系的不完善。

1.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不健全

林业保险对降低林业信贷风险、帮助林农和林业企业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业稳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 目前辽宁省林业保险发展滞后,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 主要表现为森林保险不够普及, 理赔起点高、保险费率偏高、险种单一, 目前仅开办了森林火灾保险, 而虫害险、霜冻险、盗伐险等尚未开办。另外, 部分担保公司实力不足, 且担保费率较高, 林权抵押贷款缺乏风险补偿机制, 林业金融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2.林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首先, 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发育程度较低, 交易主体数量有限, 市场流动性偏低, 影响了金融机构债权的执行。目前, 虽然已成立了林业服务中心, 为林农和金融机构提供了确权、登记、评估、监管等系列服务, 但其功能并未充分的发挥;林权流转市场不健全, 造成林权流转不够顺畅, 金融债权很难实现。其次, 缺乏公正权威的专业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林权评估没有统一标准, 存在评估价与林木实际价值相背离的情况, 许多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评估价格虚高, 影响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1]第三, 木材采伐指标的不确定性增加了贷款人的违约风险。按现行木材采伐指标管理规定, 一些林农的林木到了砍伐期或间伐期, 可能会因无采伐指标而不能采伐, 而借款的林农又无其它资金归还到期贷款, 从而影响了贷款的归还。

四、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的建议

1.积极建立林业保险机制和多元化的风险担保体系

林业保险是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的一项重要机制, 通过保险可减少林业投资的风险性, 有利于改善林业投融资环境, 促进林业的持续经营发展。保险机构应注重总结森林保险试点经验, 积极开办森林资产保险险种, 并根据林业生产特点研究设计相关可行的险种、投保办法, 并适当简化手续, 切实为林业生产开辟抵御风险的途径。[2]同时, 政府应实行保费补贴政策, 减轻参保林农的负担。保险公司在研究开发符合林农和林业生产的保险产品的同时, 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林业保险知识和参保意义的宣传力度, 让林农了解林业保险, 鼓励林农参与林业保险, 提高林农投保的积极性, 为开展林业保险营造良好氛围。此外, 逐步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 建立符合林业和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同时, 还应鼓励各类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 加大对林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2.健全和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要加大林权流转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进以林权流转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收储市场等配套的市场体系建设, 为实现林业资源的顺利流转提供有效的市场保证。具体来说, 可以依托现有林业服务中心, 逐步建成公开的林木交易市场, 实行公平、公正的市场化交易。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成交的林权标的, 经债权债务人协商由政策性林权收储中心按一定价值收储处置, 有效维护双方利益。二是建立健全林业资产评估体系。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制定详细规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法和程序;制定统一的评估收费标准, 实行评估业务合理有偿服务制度;组建专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提升评估机构的资质, 扩大评估能力;加强林权抵押贷款评估师的相关业务培训, 进一步规范评估操作行为, 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规范开展。[3]三是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创新。对林改到位、产权明晰的林业经营单位, 积极引导其科学编制林业经营方案, 推行以林业经营方案为依据的林木采伐利用政策。在分配采伐指标时要适当向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林农倾斜, 避免林农因无采伐指标而被迫拖欠银行贷款的情况发生。此外, 要做好林权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确保林权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 体现了《林权证》本身的价值, 实现了森林资源从资产运作向资本运作的转变, 最终使活的资源变成了活的资本, 有助于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因此, 金融机构、林业部门和政府需要通力合作, 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 实现林业生产者和金融系统的双赢, 这必将对我国农村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张会元.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J].中国金融, 2009, (21) .

(2) 李旻, 黎治福.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现状及对策措施[J].四川林业科技, 2009, (05) .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篇3

摘要:私人车辆的迅猛增加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空气污染加重,能源形势严峻的罪魁祸首。文章通过对南昌市道路交通现状分析,讨论先建地铁还是先建高架的问题,进而引出对城市交通发展时序的思考,以期对我国其他城市的道路交通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公共交通;私人交通;地铁;高架桥;发展时序

城市道路交通是任何一个城市都面临的共性难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全球各城市对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所形成的共识。我国人多地少,能源资源人均指标很小,城市环境容量有限,发展公共交通是未来我国城市的不二选择。但同时针对不同规模的城市,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是先解决公共交通问题,以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还是先解决私人交通问题,以缓解交通拥堵和混乱,即是先建设地铁还是先建造高架,笔者认为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南昌市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随着南昌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车流量主要集中在老城区,以八一广场为中心,沿着八一大道、洪都中大道、阳明路、南京路、北京路、洛阳路及解放路向四周发散,这些路是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路段,目前市中心的平均时速仅为23公里,远低于人们心里的一个理想时速要求。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经济研究所的计算,截至2011年年底最新的数据显示,南昌市城市道路公里数为700多公里。根据国际通用的路网最大容量计算方法,南昌市目前的道路情况最多能承受64万辆机动车,但从南昌市车管所得到的数据是,截止至2012年,南昌市民用车辆拥有量57万辆,而这个数字还在以平均每天200~300辆的速度增长。其中年末实有营运车辆55492辆。南昌市的汽车保有量从2001年起开始大幅度增加,2003年是13万辆,2006年的汽车总量约达27万辆。2009年南昌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近45万辆。城区近90%道路超负荷运转。道路资源不足,机动车辆数量又在快速增加,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且不断加重,高峰时段的车水马龙不但使道路“堵得慌”,南昌人心里也“堵得慌”。

研究交通问题30余年的华东交通大学交通管理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查伟雄举了个简单的例子,目前南昌市的道路,以八一大道为例,8个车道,最大容量为双向7000辆/时,而根据其最新的调查结果,即使在2008年限号之后,高峰时期八一大道的车流量依然达到8000量/时(公交车算为2.5辆),道路拥堵可见一斑。

现状交通存在问题

1、交通拥堵问题

由于车多路少,造成市区交通越来越拥堵。其中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每年的汽车拥有量在快速增加,造成道路资源相对紧张。目前南昌市平均每天还在以200~300辆的汽车销量在增长。二是城市发展还是以单中心模式为主,大量的人流、物流、车流都聚集在八一广场附近,造成老城中心路面交通拥堵。纵观整个南昌市区,除现在刚形成的红谷滩万达广场商圈相对成熟外,大部分南昌市民的购物地点还主要集中在八一广场、中山路、步行街这带。

2、交通混乱问题

大量交通违章。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公德意识差,在交通行为上表现为我行我素,任意违章。特别是在没有交警管理的路口,各种车辆互相抢行,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结果是越乱越堵,越堵越乱,形成恶性循环。

部分道路设计不合理。由于南昌市中心城区还有一些支行道路属于早年设计道路,部分道路路宽为4米左右,在路面加宽已不可能的情况下,道路上还划有停车泊位,当有公交车通过时,容易造成路口的拥堵。

管理有时还不到位。在早晚上下班车流量高峰时,由于几乎所有路面警力都在路口维持交通秩序,从而造成了路面巡逻警力的减少,一些次干路、支路经常处于失管失控状态,有时当某些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等到事故总台通知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时,事故路段及延伸路口、路段几乎已经造成了拥堵。

道路施工加剧了现阶段交通拥堵混乱。现在我市正处在城市建设的发展时期,一些道路改造及占道施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

3、交通污染问题

南昌市环保局副局长章美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昌主要有五大污染源。其中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是重要的污染源,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还将加大。目前南昌市空气污染已经由煤烟型向煤烟、扬尘、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转变,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南昌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约占污染物的20.9%。

二、城市交通发展对策

近期南昌市道路交通主要是拥堵和混乱两大问题,远期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小汽车的增多,空气污染可能会成为另一个主要交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交通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根据城市的一个发展阶段,来合理选择未来要发展的一個交通类型,而不是模仿一些超大型城市,人家搞地铁建设自己也跟着建造地铁。

首先从建造成本来讲,南昌市近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小汽车拥堵的问题。如果近期先建高架桥远期修筑地铁,不仅能改善南昌现阶段面临的交通拥堵问题,同时用节省的投资来改善民生,岂不一举两得,因为地铁建设成本远高于高架桥,根据建设部公布的资料数据,地铁造价约每公里5.5亿元,所牵涉到的房屋拆迁量大,市政管线改迁数量多。高架桥的建设成本每公里大概1亿元左右,而高架桥途径地所涉及拆迁的房屋将会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相比于地铁,高架桥的建设工程要比较简单,其在地面上作业也为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其次从地铁运营维护成本来看,地铁公司的盈利模式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除我国香港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地铁公司都处于亏损状态,通常采取政府补贴来弥补亏损。南昌地铁的客流与香港地铁无法比拟。此外,南昌地铁有何种地面的商业开发价值与之捆绑开发,这一点也无法和香港媲美。南昌运行地铁的效益前景会如何?南昌市市域人口552万人,预计地铁平均日客流仅20万人次左右,显然地铁运行难以保证收支平衡。南昌地铁运行的效益前景不容乐观,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所长麻智辉告诉记者,南昌是中部地区经济欠发达的二线城市,南昌要想回收地铁建设成本,基本上难以实现,同时在运营中,政府仍要不断地投入,南昌的财政是否能贴得起?地铁的票价相比公共汽车要贵些,市民尤其是在市区的市民是否会选择乘坐地铁也是政府要考虑的。如南京投入试运营的地铁客流量就远没有达到设想,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最后南昌作为中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应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城市规模、发展阶段,来选择未来有利于城市发展的交通类型。近期南昌市的道路交通主要问题在于主城区的拥堵,和与周边各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问题,笔者建议最现实的解决方法应该是修建造价比较低的高架桥来解决城区的拥堵问题,等城市建设到一定的程度再发展和周边组团联系的地铁线路。所以城市应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来选择所需要发展的交通类型。

三、总结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篇4

为例

摘要

“民以是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和讨论的话题与焦点。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显,为了撑握情况,更好的开展工作,我镇组织了此次调查。

关键词:农村 食品安全 调查

目 录

问题„„„„„„„„„„„„„„„„„„„„...1

2调

方式„„„„„„„„„„„„„„„„„„„„„„„„„„1

3农

状况„„„„„„„„„„„„„„„„„„„„„„.1

3.1初级产

品生产环节情 况..„„„„„„„„„„„„„„„„„„„..2

3.2生

情况..„„„„„„„„„„„„„„„„„„„„.....2

3.3

情况..„„„„„„„„„„„„„„„„„„„„.....2

3.4消

情况„„„„„„„„„„„„„„„„„„„„„„„.2

3.5市

情况„„„„„„„„„„„„„„„„„„„„„„„.3

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

4.1农

严重„„„„„„„„„„„„„„„„„„„„3

4.2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小、分散,不易管理„„„„„„„„„„„..3

4.3市场监管人员少,设备落后,管理困难„„„„„3

5对

建议„„„„„„„„„„„„„„„„„„„„„„„„„.3

5.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意识„„„„„„„„„„„„„„„„..3

5.2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增派人员加强管 理„„„„„„„„„„„„„4

5.3加强监管软件系统建设,增设有奖举报投诉电话„„„„„„„„„..4

文献..„„„„„„„„„„„„„„„„„„„„„„„„„„.4

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调查问卷„„„„„„„„„„„„„„„„„...5

当前,党中央已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到战略层面来考虑,把这项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为加强强食品安全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队伍。但在日常工作中这又是一项很烦杂的工作,我们要从何处下手抓,如何抓?这些都成了当前很赫手的问题。为了弄明白这个问题,以便为我们日常工作只明方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安全卫生意识,加之课程实践,我组织了此次我们镇小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调查。

1调查背景及调查问题

“民以是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和讨 论的话题与焦点。然而,有些不法份子为了赚钱,抓住了农村人民文化水平低,消费水平低的特点,把劣质及问题产品大势向农村市场渗透。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民的消费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相当一部分农村的消费水平还是偏低的,在农民的消费观念中,便宜还是首先考虑的问题,这就为低价劣质食品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此外,农村居民的消费,如蔬菜,稻米,禽蛋等相当一部分都是通过自我供应来满足的,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农村居民的商品化消费程度低,农村居民因此对农村食品安全的关注不足,认为自已生产的东西都没得问题,尤其是对水及土的地污染意识淡薄。

本项调查就是针对这一时代背景,对农民居民的食品安全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农村居民食品安全现状。

2调查方式

发调查问卷:到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发调查问卷,共发放XX余份,收回1400份,回收率达到70﹪。

实地调查:为求调查结果真实,分别在我镇8个村1个社区进行了分行业深入走访调查。被调查的对象有养殖场2个,鱼塘10个,流水养鱼场2个,10桌以上农村宴席20起、餐馆10家、食店20家、食品加工厂1个、食品经营户60户、农贸市场1个、食堂3个、一般住户100户。

3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从调查情况看,农民经济收入中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 收入基本已占主导地位,食品消费结构明显改善,从以前的以温饱为主逐步向多层次、高质量转变。但与此同

时,由于时代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各环节由于利益的驱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销售的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不能忽视。

3.1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情况

被调查的8个村有耕地面积19868亩,其中粮食作作面积34875亩,蔬菜面积5405亩,瓜果面积1125亩,粮食作物占绝大部分。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蔬菜作物主要有空心菜、莴笋、莲花白、萝卜、茄子、洋芋、芹菜、山东白等大众品种。整个镇每年化肥用量总计约1673吨,农药用量总计约 8510公斤。化肥施用方法不当,结构不科学,任然是以氮肥为主,约占80%以上,复合肥相对较少,占10%左右,微肥与有机肥施用更少,很多根本不用,导致土地板结严重,效能越来越低。农药残留还比较严重,主要用的有甲胺磷、乐果、吡虫啉、敌杀死等高毒高残留品,甚至还有少数一部分人还在使用甲黄隆,低毒低残留农药施用较少,因为他们觉得效果不好,不能立即看到,这主要是农民文化素质差,接受新事物能力弱导致的。

被调查的养殖场2个,鱼塘10个,流水养鱼场2个,养殖面积约50亩,年生猪出栏约2300头、家畜出栏约4000头,鱼出售约 10000公斤 ;养殖户们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养殖所用饲料约80%为自配、约20%为够买成品饲料。自配饲料中有普遍使用抗生素、催肥剂,部分使用激素以及其他化学添加剂的现象。

3.2生产加工怀节情况

本镇食品加工厂一个,主要生产冷冻汤圆、水饺。食品厂长期工人约10人,都是本地村民,工作人员都有健康证,但生产旺季时会大量请临时人员,但临时人员健康状况不明;厂内基本设备运行良好,产品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销往本市范围内。

本镇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个体户6家,都属于小作房生产,场地窄,环境卫生差,工作人员文化素质不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卫生安全意识不强,质量监管困难。

3.3市场流通环怀节情况

食品加工厂有专车运输和专门冰箱储藏及销售产品,属于比较规范的范围;小作坊的流通销售没有专业运输工具和销售场地,经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卫生、质量得不到保证。食品零售店进货渠道50%左右是从县城批发市场进货,40%左右是送货上门,10%左右为自制自销,基本没发发票。

3.4消费环节情况

本次共走访调查餐馆10家、食店20家,个体经营户100记。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都办理了的,但是卫 生执行情况令人担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民众的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因为农村的特殊原因,消费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到位,求便宜,给便宜、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有力的市场。

3.5市场监管情况

本镇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个,从业人员1名,无任何检查设备,检查监管工作完全靠肉眼与平时工作生活经验,工作开展困难。

4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1.农产品污染日益严重。

根据调查,第一:本镇社区无污水集中处理设备,场镇污水直接通过下水道流向场外河流中,场镇周围的灌溉用水为此河流中的流水。本镇8个村中只有8处垃圾集中投放点,多在村办公室周围,其他地方都是各院落四处乱倒,村民集中倒置垃圾的意识不强。第二:农户也多为理性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农药、肥料等都使用见效快的高毒高残留品种,反正残留是肉眼看不出来的,不影响销售。

4.2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小、分散,不易管理。

本镇范围内的加工销售企业及个体规模都比较小,从业人员多为家庭成员,硬件设备达不到标准,且从业地域分散。

4.3市场监管人员少,设备落后,管理困难。

总的来说,本镇农村食品产业现状是:分散小农经济,农村劳动力少,生产经营方式比较粗放,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消费水平相对不高,安全意识不强,维权意识差。

5.对策与建议

5.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赶场天,通过播放电视宣传片,发放传单,人员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加强警示教育,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二是充分利润广播村村能工程,每天3次定时播放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群众教育,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三是结合当地现在正施行的大下访大走访活动,通过广大群众、干部的共同努力,大力宣传、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以达到增强群众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的效果。四是定期组织培训。每个村定期在村民相对集中的地方,组织强化培训,向各农户、企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培训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牢固树立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扎根脑海,警钟长鸣。

5.2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增派人员加强管理。

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购置必要监查设备,增派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大违法违规执法力度,以便更好的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更好的监管市场,以便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从市场上清理问题产品、从流通环节增强经营者责任意识、从消费环节提高消费 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从而改善当前当地的现状。

5.3加强监管软件系统建设,增设有奖举报投诉电话。

建议当地政府加强监管体制建设,制定切实可能的监管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行,改善目前执法难的问题。第二是建议增设专门的有奖举报投诉电话,奖励、引导勇敢、有正议感的群众来电举报和投诉,为群众保密,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李国.浅谈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工商管理研究,XX年6期

[2]关尔渤.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经济研究导刊,XX年05期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篇5

【颁布单位】抚顺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

【颁布时间】2010-8-3

【实施时间】2010-9-1

【正文】

《抚顺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业经2010年4月19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王阳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抚顺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市公安机关设立城市管理治安机构,专门负责保障城管执法机关正常开展执法工作,查处城管执法机关执法活动中发生的治安案件。

规划、建设、水务、环保、工商、房产、公安交通、国土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城管执法机关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第四条 市城管执法机关负责对本市市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并根据职责权限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城管执法机关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当坚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文明执法。

第六条 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拆改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流动回收人员的行政处罚权;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第七条 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机关不再行使;继续行使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

第八条 城管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阅、复制被检查单位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

(四)采用录音、录(摄)像等手段,取得有关证据资料;

(五)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等予以查封、扣押;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本办法未规定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依法委托城管执法机关行使。

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城管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条 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执法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法。

第十一条 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若干罚款规定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其中罚款额度最高的一项规定处罚。罚款不得重复处罚。

城管执法机关罚款应当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十二条 城管执法机关依法采取查封、暂扣、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时,应当现场制作清单,写明物品、证据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承办人和当事人签名。清单由城管执法机关和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城管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造成损害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原状。

属于违法建设依法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应当责令其拆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拆除。

当事人拒绝恢复原状或者拆除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城管执法机关对违法建(构)筑物做出限期拆除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因当事人难以确定或其它原因无法送达以及集中成片违法建(构)筑物的限期拆除决定,可以采用现场通告形式送达。

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城管执法机关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的,应当在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7日前、集中成片违法建(构)筑物10日前在现场发布通告。

第十五条 城管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配合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配合;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资料、认定、技术鉴定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提供。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做出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许可时,应当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3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材料抄送城管执法机关。

第十六条 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向政府赔偿、补偿、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补办相关手续事宜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行政机关处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城管执法机关;城管执法机关接到处理结果后,依法做出处理。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等方面协助、配合城管执法机关。

第十八条 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城管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于自己职责的,应当及时查处;不属于自己职责的,应当向投诉人、举报人做出说明或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查处或者移送的情况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九条 市城管执法机关发现区城管执法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查处而未查处的,应当责令其依法查处或者直接组织查处;发现区城管执法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查处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城管执法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城管执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市城管执法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城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市城管执法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篇6

1.1 研究背景

按照我国现有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 但是没有规定70年以后土地使用权该怎么处理;而我国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自动续期。”;2009年的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的文件, 已经明确了:城市住宅用地70年后, 按国家规定自动续期, 这与《物权法》取得了统一。但是《物权法》也仅仅是做了原则上的规定, 并没有具体的土地使用权续期操作方案。而住宅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生存的重要基本要素, 因此, 70年之后, 住宅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将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问题。住宅土地续期方案是关系到全中国数亿百姓的生活问题, 它直接影响国家的稳定、和谐。同时, 土地的面积有限性和供给的稀缺性决定国家必须对其合理利用, 有效管理。因此, 在国家相关法律没有给出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续期的具体方案的背景下, 本文通过对城市居民进行了相关民意调查, 并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 提出了合理的城市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方案。

1.2 我国相关法律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修订) 》相关内容规定, 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 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 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 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或者乡 (镇) 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并且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并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进行建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修订) 》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知道,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 而且规定的使用年限是70年, 使用权70年到期后规定是自动续期。这只是一种原则上的规定, 并没有规定具体的使用权续期方案, 法律试图在回避这个问题,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 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系到了千万百姓的利益, 已经到了必须要考虑该怎么办的时候了。

1.3 研究方法

通过对一定区域的城市居民进行相关的问卷抽样调查, 统计分析问卷得到民众的意愿, 并在结合民意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合理的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

2 民意调查相关结果

2.1 民众对住宅用地使用权的了解状况

在调查中, 我们对被调查者对住宅用地使用权相关法律了解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分析, 得到图1。如图1所示, 我们发现大多数人对住宅用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都是知道一点, 对相关法律知道一点的人占被调查者人数的56%, 对相关法律了解比较熟悉和很熟悉的人非常少, 甚至有31%的被调查者对相关的法律完全不知道。这也是一种信息的不对称, 这种信息不对称很有可能直接影响相关法律的执行和发展等。

可知, 在被调查者当中绝大多数的人对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都不怎么了解。

2.2 民众对续期的意见

如图2所示,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有60%的调查者都是希望进行无偿续期, 这是被调查者处于自己的利益角度给出的答案, 也有32%的人支持有偿续期。

通过调查统计, 我们发现大多数的人都觉得有必要进行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续期, 也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愿意接受有偿续期。

2.3 民众对有偿续期的意愿

图3是在合适的续期费用下, 被调查者对有偿续期的意愿情况图。如图3所示, 如果在合适的有偿续期费用下, 有52%的被调查者都比较愿意进行有偿续期, 还有31%的被调查者不愿意。

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合理的制度改革建议

3.1 加强有关住宅用地使用权信息的宣传

在调查中, 我们发现民众对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了解的不够多。首先, 是对自己房屋的用地使用权没什么概念, 对自己房屋的不了解, 很有可能会给我们即将进行的续期方案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障碍和麻烦, 也会对国家的法律实行造成一定的阻碍作用;其次, 就是民众对住宅用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也不是都清楚, 这种信息不对称很可能会对我们即将进行的续期产生一定的阻力作用, 也将对相关法律的实施和发展产生影响。所以, 要想有关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的相关法律有效执行和发展的话, 就要首先使民众从了解自己房屋的用地使用权开始, 继而了解相关的法律情况。

通过前面的调查, 我们发现民众对相关信息的了解渠道比较广泛, 通过报纸、互联网、政府文件、开发商等渠道都能了解到相关信息, 因此, 为了加强相关信息的流通, 我们可以通过报纸、互联网、政府文件、开发商渠道等方式宣传有关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信息, 让民众对此类信息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进而他们就会对自己的房屋有所关注了, 这时民众对自己的房屋用地使用权有所了解, 也对相关法律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这样的结果相信会对我们即将进行的续期工作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3.2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合理续期方式和缴费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 我们可以知道续期已经是势在必行, 民众的反应也是如此, 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花了一辈子积蓄买到的房子只能住70年, 很不值得。紧接着又有一个问题出来了, 如果是续期的话, 那应该用什么方式续期呢?有偿续期或者无偿续期?首先, 如果是无偿续期的话, 就是说如果我买了这个房子, 那么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永远都是我的, 这就相当于变相的“土地私有化”了, 这是不现实的, 也和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土地制度产生了矛盾, 可以说是违背宪法的。从另一个方面说,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 以后使用土地的时候还很多, 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和稀缺的, 如果人们一买了房子, 土地使用权就永远属于他的话, 也是一种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规划, 因此, 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角度出发, 无偿续期是不可取的;有偿续期也许是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法, 但是收取的费用也不能太高了, 如果费用过高, 人们会觉得续期性价比不高, 还不如重新买套房子, 如果是这样的话, 有偿续期就成为了一个摆设, 没有了实际存在的价值, 再一个就是有偿续期应该是自愿的, 愿意续期的可以续期, 不愿续期的也不能强制。

我们建议的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方式就是自愿形式的有偿续期。

对于有偿续期的缴费方式, 结合相关调查, 建议可以由主管的国土部门进行管理, 而缴费可以选择一次性上缴和分批次上缴, 分批次上缴时要考虑时间价值因素。

3.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具体操作方案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在具体方案中, 要分为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当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大于70年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当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小于或等于70年的情况。

对于以下描述中的有关变量的说明:

P——当时时点下续期房屋评估的楼面地价;

N——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n——房屋所有者自愿续期的时间, 但是n≤N-70;

A——我们设定一个续期周期为70年, A就是一个续期周期下, 每平米的续期费用;

t——是一种系数, 这种系数是为了算出A而存在的t P=A;

t1——是一种系数, 为了计算相关补偿标准而存在的;

t2——是一种系数, 为了计算相关补偿标准而存在的 (t2

t3———是一种系数, 为了计算土地被收回或者不愿意续期时一年的补偿标准而存在的 (t4

t4——是一种系数, 为了计算愿意续期时一年的补偿标准而存在;

第一种情况:当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大于70年时, 房屋所有者可以自己选择是否进行续期, 如果愿意进行续期的话, 房屋所有者应该根据自己愿意进行续期的时间n年 (n≤N-70) , 缴纳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元/平方米, 在这里我们设定一个续期周期为70年, 一个续期周期的费用为A元/平方米, 而A=t P, 通过系数t乘以当时时点下续期房屋评估的楼面地价可以得到A, 可知元/平方米就是具体续期年限的缴费标准, 但是经续期后的房屋不可以再直接进入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如果想要交易的话, 必须以当时情况下房屋所处地段正常的土地出让金下的楼面地价为标准, 补足相关费用后才可进入房屋交易市场进行正常交易;如果房屋所有者不愿意进行续期的话也就意味着其放弃了对建筑物的使用, 对于房主的放弃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不管续期还是不续期房屋的使用寿命总有为0的时候, 这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国家收回, 但是可以给予房屋所有者以一定的补偿。如果被收回的土地不再作为住宅用地的话, 给予房屋所有者t1P元/平方米的补偿, t1是相关的一种系数;如果被收回的土地继续作为住宅用地重新出让时。如果原房屋所有者愿意购买在原土地上重新建成后的房屋, 可以给予其房价以t2P元/平方米的优惠, t2是一种相关的系数;如果原房屋所有者不愿意购买在原土地上重新建成后的房屋, 同样给予其t1P元/平方米的补偿。

第二种情况:当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小于或等于70年时, 对于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提前结束的, 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为这是为了加强土地的利用和管理, 但是要给予房屋所有者一定的补偿。如果被收回的土地不再作为住宅用地时, 应给予房屋所有者未足年限和70年之后的补偿, 补偿标准可定为:[t3P× (70-N) +t1P]元/平方米, t3P是未足年限的一年的补偿, t3是相关的技术系数, 加上t1P是因为70年之后的补偿也应该算上;如果被收回的土地继续作为住宅用地重新出让时, 原房屋所有者愿意购买在原土地上重新建成后的房屋, 可以给予其房价以[t4P× (70-N) +t2P]元/平方米的优惠, t4P是购买愿意购买房屋时对未足年限一年的补偿, t4也是一种相关的技术系数;原房屋所有者不愿意购买在原土地上重新建成后的房屋, 同样给予其[t3P× (70-N) +t1P]元/平方米的补偿。

t1、t2、t3、t4都是在P (当时时点下续期房屋评估的楼面地价) 的基础上计算相关补偿标准的一种技术系数, 这种系数的具体确定需要专业部门通过一定的计算和反复试验才能最终确定。

4 结语

我们知道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影响民众的一项改革, 本文通过调查和研究得出了一定的模型, 希望能给予我们国家的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制度改革提供一定合理的建议。

摘要:城市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到底怎么处理, 是被广大人民关注的问题, 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是我们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时间越来越紧迫, 而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关系着万千百姓, 在国家还没给出相关具体政策的情况下, 该文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 提出自愿续期的制度改革方向, 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关的操作方案模型, 为我国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城市住宅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有偿续期

参考文献

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 篇7

关键词:互联网;发展;计划;智慧城市

1 何为“互联网+”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理念源于2013年马化腾在众安保险开业仪式上的一次发言。马化腾提出:“互联网加一个传统行业,意味着什么呢?其实是代表了一种能力,或者是一种外在资源和环境,对这个行业的一种提升。”如今,“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越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结合,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据国家发改委《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准确定义为:“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行动计划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本质就是充分地、有效地、积极地利用互联网平台,促进各行各业与互联网通信技术的融合和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地深化,创造新的模式、新的业务和新的产品,构建可以链接一切、互通有无的新生态。

2 抚顺“互联网+”发展计划

2015年8月13日,抚顺市人民政府和腾讯公司在第五届东北亚互联网及电商大会上签署了合作协议,正式启动“抚顺·互联网+城市服务”项目。抚顺成为继大连、本溪之后,与腾讯签署“智慧城市”战略协议的第3座东北地区城市。

抚顺市将充分借助“互联网+”的发展契机,积极与包括腾讯在内的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开展深入合作,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互联网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进一步融合。并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打造新的经济产业增长点。同时,抚顺还将全面接入微信、腾讯新闻客户端民生页卡、手机QQ三大腾讯“民生服务”平台,涵盖包括医疗、交通出行、教育、社保、交警、出入境、户政、旅游等多项服务,市民通过腾讯多平台产品可以轻松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生活。

2.1 抚顺市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的发展 培育经济新动力在现阶段已经成为了抚顺市委、市政府在“互联网+”行动计划指导下的重点工作内容。抚顺市根据《抚顺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组建电子商务发展小组,并且成立了电子商务的协会和办公室,其中以抚顺、沈阳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已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带头作用。相继开设具有特色的电子商务网站,促进交易额的持续增长,大力推进商务平台的建设步伐,不断扩大网上商场的规模。2015年上半年,抚顺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亿。沈抚新城被评为辽宁省电子商务集聚示范区,清原满族自治县被确定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辽宁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桂冠就落在抚顺东北网贸港产业园区有限公司的身上。

2.2 全面启动“互联网+”行动计划 抚顺市明确了开展11个重点行动,7个方面保障措施,全力推进“互联网+”工作。11个重点行动实际上就是在各个领域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利用和贯彻“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创业创新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重要支撑作用;在协同制造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来促进制造业的转型;在现代农业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来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在智慧能源方面,使电网的新型业务和通信设施得以健康发展;在普惠金融方面,建设金融云服务平台,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不断地拓展金融服务;在移民服务方面,大力发展新兴消费和新兴服务;在高校物流方面,智能仓储系统的建立健全,智能物流配送调配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电子商务方面,大力发展跨境电商、行业电商和农村电商;在便捷交通方面,促进交通运输服务向着便捷化的方向深入发展;在绿色生态方面,实现生态环境数据开放共享和互通互联;在人工智能方面,不断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终端产品的智能化水平不断地提高。

3 “互联网+”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3.1 推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当下将要面临诸多的问题,人口增多增加了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内需拉动严重不足,急剧锐减的人口红利,依赖传统增长方式的制造业发展模式等,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提出和应用,不断深化各个行业与互联网之间的联系,让新的业态模式包括众包众创、线上线下、电子商务等可以得到良好的发展空间,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最大亮点,就是位置服务、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远程教育、物联网和数字医疗等产业的飞速发展。

3.2 推动新兴产业地位升级 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实际上是突破了地域的技术、组织和地狱的限制,起到了整合资源优势的作用,“互联网+”为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沃土,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既然“互联网+”可以孕育新兴行业,那么“互联网+”就必然要促进传统行业的变革和创新、商务与互联网的有效结合,这就是对互联网平台的充分有效地利用,不仅能够满足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个性化需求,而且还能够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3.3 “互联网+”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活力 技术、资金和渠道是金融发展的基础。“互联网+”与金融业具有天然的联系,把“互联网+”的思维融入金融发展的全过程,有助于重塑金融结构,为金融创新和发展注入活力。在“互联网+”的不断影响下,传统的金融模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尤其是P2P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金融模式的涌现,这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也能够满足用户的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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